第二部·第十一章 馬可·波羅的中國 (2)
盡管有種種爭議,不過,馬可·波羅還是為後人留下了獨一無二的“元代記憶”。更重要的是,這本《遊記》為處在中世紀黑暗中的歐洲人打開了一扇用黃金砌成的“東方窗口”。十三世紀的歐洲文明水平與東方不在同一階段,其繁榮不可同日而語,因此,馬可·波羅的遊記寫成幾個月後,就傳遍了整個意大利。其後的將近百年時間,歐洲遭受空前的自然災害,1315年爆發的大饑荒以及1346年開始的黑死病瘟疫,使得全歐洲死亡7500萬人。在空前的驚慌蕭條之中,馬可·波羅的遊記更勾起了人們對東方和財富的無窮想象,日後,它將成為改變人類曆史的“地理大發現”的向導書。
元朝因軍力強大,統治者心態十分開放,根本不在意任何形式的“入侵”,所以,推行了重商主義的政策,經濟開放度超過秦漢唐宋,為曆代最高。
與農耕文化的古代漢族不同,遊牧民族出身的蒙古人從來有重商的傳統,成吉思汗發動西征就是因為花拉子模國劫殺了蒙古商隊才引起的。蒙古帝國建立後,國境空前遼闊,為國內外貿易創造了需要想象力才能到達的大市場,政府對商人采取了種種保護政策,比如規定,商旅所至,“官給飲食,遣兵防衛”,如果所到州郡,失盜而不能捕獲者,以官物償之。凡商旅往來要道及止宿處所,地方官均設置巡防弓手。稍晚於馬可·波羅到達中國的摩洛哥學者伊本·白圖泰在其遊記中寫道:“對商旅來說,中國地區是最美好、最安全的地方。一個單身旅客,雖攜帶大量財物,行程九個月也盡可放心。”
元朝的對外貿易也盛極一時,北陸南水,兩條“絲綢之路”上車舟繁忙,商賈如潮。
自中唐以來逐漸衰落的中西陸路的商業貿易重新興盛,不僅舊有的交通線再次暢通,而且還開辟了一些新商路。如由漠北經阿爾泰山西行,以及由南西伯利亞西行的道路等。元朝通過欽察汗國與歐洲建立貿易聯係,通過伊利汗國則可溝通阿拉伯及小亞細亞心中西方陸路。交通線之複雜,商旅之頻繁,都達到了空前的規模。
海路貿易的興盛尤有過之,且放任主義的色彩極濃。史家公認,宋代海外貿易相當繁盛,遠勝漢、唐,不過,宋代比起元代又遜色得多。宋王朝有海外貿易關係的國家和地區共56個,而元代則達到了140多個——據《島夷誌略》記載,與泉州港有貿易往來的國家更多達220個。元沿宋製,在南方一些主要港口設立市舶司,管理海外貿易事務。忽必烈一朝先後設立七個市舶司,頒布市舶法則20餘條,規定外貿貨物十分抽一,又另抽三十分之一為商稅。後來,到元中期合並為泉州、廣州、慶元(今浙江寧波)三處。
元代的眾多經濟政策延續宋代舊製,比如專營、撲買製度毫無更改,鹽稅仍然是最重要的國庫收入來源,占到整個收入的一半左右。一個重大的創新是,建立了影響千年的銀本位製,還進行了當時全球最先進的紙幣改革。
中國自秦漢以來主要以銅錢為主要貨幣,白銀和黃金在某些場合取得貨幣性質,但銅幣一直被公認為本位貨幣。中亞細亞一帶一向通用銀幣,早在進入中原之前,蒙古與中亞國家就有極頻繁的商隊往來,白銀是它們之間的世界貨幣。元王朝建立之後,就確立了白銀為本位的貨幣體係,中國從此被稱為“白銀帝國”,這一狀況將一直維持到1935年的“法幣改革”。
1287年,元朝宣布發行不兌換紙幣——至元寶鈔,這不僅是中國、也是世界貨幣史上最早實行的純紙幣流通製度。由於元王朝的版圖橫跨歐亞,據《元史》記載,中亞細亞和南洋一帶均有元朝鈔幣流通,而稍後的波斯、日本、印度等國也曾仿用過中國式的紙幣,所以,其影響非常之大。紙幣發行,最容易引發通貨膨脹,元初主持之人對此非常小心,就好比日夜捧著一隻極易破碎的瓷器一樣,生怕稍有不慎,掉落地上,紙幣發行十多年,幣值沒有下降。因為紙幣流通的便利以及政府的有效維持,促進了元朝前期的經濟複蘇和繁榮。
由於蒙古貴族不善於經商和理財,因此對那些善於經營的商人特別信任和重用,許多人被吸收到政府中擔任重要職務。忽必烈曾任命多位商人出身的人出任宰相一職,如回回人阿合馬、鎮海、漢人盧世榮、吐蕃(藏族)人桑哥,這是自管仲、呂不韋之後,絕無僅有的景象。這些人都頗有斂財之術,對帝國初期的經濟重建和財政整頓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不過,一個有意思的史實是,阿合馬等人都無一例外地死於非命,或被政敵刺殺,或被皇帝抄家砍頭,並在《元史》中被集體列入《奸臣傳》。
元代的經濟思想也呈現重商特征。被認為是程朱理學在元代的“惟一大師”許衡就明確提出,“士君子大多以務農為生,經商雖然是末業,不過也是可以從事的職業,隻要能夠恪守義理,即便投身此業,也無不可。”他是繼葉適之後,對“士君子”經商持肯定態度的又一位重要學者。
有元一代,有案可查的商人事跡非常稀少,且大多集中於開國時期,其著名者,除了泉州蒲壽庚之外,還有南方的漢人朱清、張瑄,以及“斡脫商人”奧都拉合蠻。
朱清、張瑄是靠販運糧食而成巨富的。
宋、元四百年中,中國出現了經濟重心的區域性轉移。據安格斯·麥迪森在《中國經濟的長期表現:公元960-2030年》一書中的研究,在8世紀時,四分之三的人口居住在北部,其主要的農作物為小麥和穀子,到了13世紀末,四分之三的人口居住在長江以南,以種植水稻為主。這一轉變帶來了一個重要的產業機會:因為帝國的政治中心在北方,所以糧食運輸成為有利可圖的大商機,元代南糧北調規模之大,從前任何一個朝代都不能比擬。政府通過海、河兩條水運線把南糧大量運往北方,其中商品糧的比重又相當大。
朱清是崇明人(今上海崇明),原來是一個出身卑猥的家奴,因不堪虐待,殺其主而避跡海上,與張瑄結夥販賣私鹽,淪為海盜,因此,熟悉東南沿海的各路海道門戶。後受南宋朝廷招安,成了合法商人。宋亡後,元廷尋求南糧北調的運輸路線,朱清、張瑄建議由海路運輸,被采納。1282年,兩人移居太倉(今江蘇太倉),造平底海船60艘,自劉家港運糧4萬石至京師,開創了元代海運的先例。以後,運糧數逐年增加,最高達三百多萬石。太倉因此大為繁榮,與東南亞諸國通商,成為聞名東亞一帶的“六國碼頭”。
朱清、張瑄因主持糧運工作,也讓自己成為富甲天下的壟斷經營者。《輟耕錄》卷五《朱張》記載:朱、張兩家門庭盛時,家族子弟都當上了大官,田園宅館遍及天下,糧倉連綿成片,巨型的運糧大船穿梭於大海、運河之中。
可悲的是,朱清、張瑄的富奢生活也僅僅維持了二十年,1303年,兩人被告發“不法”,朝廷將兩家逮捕入京,並查抄家財,沒收軍械船舶,朱清撞石自盡,張瑄死於獄中。
自朱、張之後的六十餘年間,漢族富商幾乎絕跡於史籍,蒙古統治者對漢人勢力的死灰複燃非常警惕,全力予以打壓――占領了中原疆土的蒙古統治者似乎從來沒有試圖“溶入”漢文化,一個最突出的事實是,元朝皇帝大多不習漢語,這與之後的滿清皇帝成鮮明反差。而他們自己又不擅商業,蒙古貴族甚至被明令禁止直接經商,於是,一個特殊的代理階層就出現了,他們便是由色目人組成的“斡脫商人集團”。
色目人,是指那些隨著蒙古軍隊東來入華的西域人,常見於元人記載的色目人主要有以下幾種:回回、唐兀、乃蠻、汪古、畏兀兒、康裏、欽察、阿速、哈剌魯、吐蕃、阿兒渾等。元帝國把國民分成四等,分別是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北方漢族人)和南人(南宋領土上的漢族人),色目人的地位高於漢人和南人。一些色目商人被蒙古貴族選中,為其打理財務,被稱為“斡脫商人”,這是一群擁有特許經營權力的商人,是如假包換的“官商集團”。
根據元人的記載,“斡脫”的意思是,色目人接受蒙古王爺、公主的金錢委托,以此為本,到市場上去牟取利潤。據日本學者愛宕鬆男的研究,蒙古貴族收回的年息率約在一成左右,而“斡脫商人”借貸於人,則收年息一倍,這種高利貸被稱為“斡脫錢”,又稱“羊羔兒息”,“斡脫”的利潤之高可以想見。成為了“斡脫商人”的色目人主要控製並壟斷了三大貿易領域:“課稅撲買”——以定額承包的方式買斷稅收、“斡脫經營”——放高利貸、市舶貿易――國際貿易,也正因此,“斡脫商人”成為元代最富有的一個財富階層。
在史書上留下名字的“斡脫”大商人並不多,最著名者便是回回人奧都拉合蠻。
據《新元史》載,奧都拉合蠻原本是一個“窶人”——窮苦、淺薄鄙陋之人,靠替王公貴族打理財務而致富,窩闊台(太宗)時期,中原漢地的商稅收入總額為二萬二千錠,奧都拉合蠻出資以一倍的價格買斷了征稅權,因此被任命為總稅務官――蒙古提領諸路課稅所官。《新元史》記錄了一個細節,以證明此人受到皇帝的寵信:根據蒙古法律,春、夏兩季洗澡的人要被處死,有一次,皇帝與皇兄察合台出獵,看見奧都拉合蠻居然在洗澡,皇兄想要殺了他,皇帝說,“他好象是丟了金子在水裏找,不是在洗澡。”不但免了他的死罪,還讓他追隨左右,日見親信。奧都拉合蠻靠特許征稅成為北方豪富,在他的治理下,中原地區“科、榷並行,民無所措手足”。
窩闊台時期,除了奧都拉合蠻“撲買”中原商稅之外,又有劉忽篤馬以銀十萬兩“撲買”全國的賦稅徭役(“天下差發”),涉獵發丁以銀二十五萬兩“撲買”全國官營的廊房、地基和水利,劉廷玉和一個回回人以銀五萬兩“撲買”大都的酒課和葡萄酒課,其他的“撲買”對象,乃至天下河泊、橋梁、渡口等等。到了忽必烈的至元初年,甚至有斡脫商人以增加國庫收入為理由(“以增歲課為辭”),要求“撲買”全國的紙鈔發行權。
“斡脫”所得之利潤歸於私人,但是卻以公權力幹預的方式來進行,所以,是典型的權貴資本模式。握有政權的蒙古貴族與極具商業頭腦的色目人結為利益同盟,成為遊離於其他社會階層之上的權貴資本集團,他們的人數極少,但“政商一體”,不可抗拒。他們不直接從事工商製造活動,但以壟斷經營的方式攫取最大規模的財富。在各類史書、詩文中,記載了很多“斡脫商人”欺行霸市的事實,兩則如下:
有一位叫紮忽真的妃子派人到杭州索討“斡脫錢”,但是卻又拿不出全部借貸人的花名和貸款數額依據,於是,便派官吏強指三人借貸,三人又指告他人,追征蔓引,使一百四十餘民戶遭致橫禍。時人有詩證曰:“十千債要廿千償,債主仍須數倍強。定是還家被官縛,且將貫百寄妻娘”。
蒙哥時期,磁州人民無力交納稅收,“斡脫商人”乘機以年息借額為條件放高利貸,來年無法賠償,又“易子為母”,不到十年,全郡民眾集體破產,欠債數以百萬計,基層官吏催討無力,也隻好紛紛掛印出逃。
“斡脫商人”階層的存在,還意味著漢人被集體性地排斥在壟斷商業利益集團之外,隻能在中下層的產業領域苟且存活,這也是元代企業史上最為獨特之處——在將近一百年時間裏,漢族人失去了對工商業的控製權。
元朝末期,綱常敗壞,財政負擔越來越重而治國者卻沒有理財之能,蒙古貴族、色目商人與漢族民眾的對立情緒無法化解,這個迷信戰刀的政權化了將近一百年時間卻始終沒有讓國家成為血肉不分的整體。1351年前後,天下終於大亂,曆經十餘年戰事,元朝覆滅,乞丐出身的安徽鳳陽人朱元璋奪得政權,於1368年建立了明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