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第十章 走到盡頭的變法 (1)
“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王安石
1068年8月,大宋熙寧元年,在首都汴梁的延和殿上,當世知名度最高的兩位學者、政治家當著皇帝和滿朝文武之麵,展開了一場不留情麵的舌戰。這是繼公元前81年的那場鹽鐵會議之後,又一次記錄在案的、關於國營化政策的大辯論。
上一年的1月,宋英宗駕崩,長子趙頊登上皇位,是為宋神宗,他年方二十,血氣方剛。此時的宋王朝已開國一百一十餘年,農耕社會的“太平病”又犯作了起來――土地兼並大量增加,權貴及豪強商人占有了全國一半以上的土地,他們還控製了重要的產業經濟,貧富差距顯著拉大,國內社會矛盾突出,更糟糕的是,中央財政雖然比立國之初增加了四倍,但還是出不敷入,發生重大危機。宋神宗立誌於“富國強兵”,他對宰相文彥博說:“天下的弊端實在太多,不改革不行了。現在最首要的事情是增加收入。”——一個耐人尋味的事實是,曆代推行激進主義變革的皇帝大多都是年輕人,如秦孝公、漢武帝、唐德宗、宋神宗以及晚清的光緒帝等等。當時朝中重臣都是所謂的“大儒名士,文雅君子”,神宗一個也看不上眼,他選中了地方官出身的王安石(1021—1086)。
王安石是一個官場“另類”。他的文采極好,與韓愈、柳宗元、蘇軾等人並稱“唐宋八大家”。他常年在基層當官,曆任淮南判官、鄞縣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點江東刑獄等,對行政關節十分嫻熟。而平日裏,他不修邊幅,獨來獨往,個性十分孤傲,在注重享樂和禮數的士人中顯得格格不入,時人譏笑他不通人情世故,戲稱之為“相公”。
開放-管製-半衰-崩潰,循環往複,輪回重現,這是中國曆代治亂的宿命,而每當經濟出現重大危機之際,必會出現一位重量級的理財大師,他成為那個朝代的轉折點。在宋代,這個人正是王安石,他對宋神宗建言說,要“富國強兵”,就必須“摧抑兼並,均濟貧乏”,而惟一可行的辦法是仿效偉大的漢武帝,執行國家主義模式,由政府全麵管製所有重要的產業領域。
王安石的政策建議遭到朝中眾多大臣的反對,延和殿的廷辨就發生在這一時期。與他麵對麵地交鋒的是翰林侍讀學士、文壇領袖司馬光(1019-1086)。因為宋朝對文士非常寬鬆,所以大家的言論就十分放肆,雙方的辨鋒非常犀利。
這場辯論是從要不要“辭賞”引起的。神宗登基後,帶領眾大臣去天壇祭祀,按慣例,皇帝賞賜了大臣們。而大臣們也按例上書辭讓賞賜。
司馬光請神宗接受大臣們的“辭賞”,他說:“當今國用不足、災害頻繁,首要之舉,正是削減政府支出。”
王安石大大的不以為然,他說,“國家富有四海,大臣們的收入有限,靠節省開支,實在起不了大的作用,不是當今的急務。”
司馬光反問說,“那你說說什麽是當今的急務?”
王安石說,“國家財政不足,主要的原因是沒有找到善於理財的人。”言下之意,站在對麵的司馬光等人都是空口儒生,隻知“省錢”,不懂開源。
司馬光反諷說,“所謂善於理財的人,不過是把頭屑都收集起來,用簸箕掃聚細碎,盡力地搜刮民財。如此下來,老百姓困苦不堪,流離成盜寇,這難道是治國之道嗎?”
王安石說,“這當然不是善於理財的人,真正高明的人,不在老百姓身上征稅而國庫卻無比充足――民不加賦而國用饒。”
在熟讀史書的司馬光聽來,這一句“民不加賦而國用饒”非常刺耳,他當即反駁說,“這是當年桑弘羊欺騙漢武帝的話,司馬遷把它記錄下來,譏諷武帝被蒙蔽了。天地之間所能生產的種種貨物,隻有那麽一個數量,不在民間,就在政府,桑弘羊說他能夠讓國庫充沛起來,不從民間獲取,哪是從哪裏得來的?如果真的象他所說的那樣,那麽,武帝晚年怎麽會出現盜寇蜂起的情況?難道不是人民因為窮困而造反的嗎?這樣的話怎麽可以拿來作為國策討論呢?”
以司馬光之見,桑弘羊和王安石所標榜的“不加賦”其實比“加賦”還要壞,因為,“所謂不加稅賦而國庫充足,不過是想辦法偷偷的奪取民間財富,它的害處更甚於公開的征稅。”
雙方你來我往,辯論了很長時間——“爭論久之”。在這場火藥味甚濃的大論戰中,朝中重臣大多站在司馬光一邊,神宗徘徊其間,無比為難,在延和殿上,他對司馬光說,“我覺得你說的有道理。”轉過頭去,又同意王安石的主張,“不允”辭賞。為了堅定皇帝的決心,王安石就對他講了一句日後非常著名的話——“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此言與一千多年前商鞅對秦孝公所說的那句“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前後呼應,如出一轍。
有關延和殿廷辯的記錄出現在司馬光的文集中,因而看上去,似乎是反對派占了上風,而實際上,這些質疑的聲音一點也沒有影響到宋神宗和王安石的決心。六個月後,宋神宗正式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副宰相),全麵負責變法事宜。王安石迅速地提出了一個整體配套改革方案,相繼頒布十餘條法令,其中,最重要的三大經濟政策如下:
均輸法——全麵壟斷重要資源的生產和銷售,一改實行多年的“買撲”、“鈔引”等通商製度,朝廷專設發運使一職,財政撥劃專項采購周轉資金,統購統銷,國營專賣,;
市易法——全麵壟斷城市的商品零售,在各地設立市易司,由政府撥出本錢,負責平價購買“滯銷商品”,到市場缺貨時出售,商品價格由市易司劃定;
青苗法——在每年夏秋兩收前,農戶可到當地官府借貸現錢或糧穀,以補助耕作。每筆貸款的利息為20%,一年可貸兩次,利息總計為40%。
這三大政策,前兩者是“桑弘羊版本”的複活,青苗法是王安石的獨創。就跟所有的計劃經濟大師一樣,王安石的初衷其實就是兩個:第一,盡可能多地增加中央財政收入,第二,打擊富豪,縮小貧富差距。而其結果也是同樣的兩個:前者的目標在短期內會迅速地實現,長遠看卻注定失敗,後者的目標則從來不會實現。
為了強力推行變法,王安石還對現有的財政官僚體製進行了變革,宋代財政已實行分權管理,分別由戶部司、鹽鐵司、度支司掌管宏觀經濟政策、國營事業和財稅事務,王安石打破分工,特別成立了一個主持變法的新機構――製置三司條例司,將財政權力重新歸於一人。
變法實施之後,國庫果然為之一飽,僅僅市易司獲得的收入就相當於全年夏秋兩稅總收入的三成,政府因青苗法而得到的利息也十分驚人,因為征繳上來的錢糧綢帛實在太多了,以致於不得不新建52個大倉庫。國家主義所具有的“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效應也充分發揮了出來,王安石通過推行農田水利法,興建了大量的水利灌溉工程,僅熙寧二年到九年的七年中,就修建了36·3萬頃的農田,糧食產量較前期大有增加。
可是很快,弊端也呈現了出來。
均輸法讓發運使衙門成了一個權力空前膨脹的“政府型公司”,它到處與民爭利,官方的采購價格與市場波動背馳,要麽大大低於市場價格幾近搶劫,要麽大大高於市場價格收受回扣,發運使把大米運到一些缺糧地區,銷售價格比之前增加一倍,正常的市場運行被完全地打亂了。宋朝官員本來就樂於經商,均輸法正好給了他們一個中飽私囊的好機會。
市易法“盡收天下之貨”,讓政府成了最大的商店、銀行和物流中心,它的經營範圍越來越廣,連水果、芝麻都被壟斷了起來,城市商業秩序被徹底破壞。
以首都汴梁為例,多年以來,這裏的商品交易被大行會所控製,外來商人飽受欺負,1072年,王安石就曾向神宗報告說,“如今汴梁的茶行被十來個大戶壟斷,外來茶商到京,必須先要給他們送禮物,乞求定價,把茶葉賣給這十來個大戶,都不能有利潤。隻有這樣,才可能被定下較高的價格,然後再從零售環節中把錢賺回來。其他的行業,大多是這樣的狀況。”在王安石看來,這當然是非常不合理、不公平的狀況,於是,他決心通過推行市易法,打破大戶的壟斷。然而,當政府替代大戶成為新的市場壟斷者之後,情況竟變得更加的糟糕。宋代學者鄭俠在《西塘集》中記載說,自從實行了市易法之後,商人們都不肯到汴梁來做生意,大家都繞開都城而行,因為隻要一進城門,貨物就可能被全數押送到市易司。後來,這些情況被反映到宋神宗那裏,連皇帝本人也覺得太過分了,有一次,他小心翼翼地對王安石說,“市易司連水果都要壟斷起來銷售,實在太瑣碎了,能不能把這一條給罷廢了?”安石正色說,“製訂法律的關鍵是,是否有害於人民,不應該因為它的瑣碎就罷廢了。”
對普通農戶來說,傷害最大的當然是青苗法,此法的本意是國家拿出一定的款項在地方上放債,以免窮人受富人高利貸的剝削。可是一到執行階段,就完全地變味了。各級官員把陳舊的黴糧放給農戶,收回的卻必須是新糧,放的時候斤兩不足,收的時候卻故意壓秤,一來一回,實際利息竟比向富人借貸還要高。中央為了把錢放出去,就下達貸款指標,地方官隻好搞攤派,民間苦不堪言,如果發生水災旱災,政府為了收回本息,就到處抓人,農民隻好賣地賣兒女。
種種新政的實施,讓寬鬆的經濟環境不複存在,自由工商業者遭到毀滅性的打擊,民國學者王孝通在《中國商業史》中一言以敝之曰,自王安石變法之後,“商業早入於衰頹之境矣”。
王安石治理下的國家,又進入到了一個“極端的年代”。激烈的變法對民眾財富觀念造成巨大的衝擊,其景象頗與漢武帝發動的“告緡運動”先後呼應。中國商人階層在財富積累上的不安全感和幻滅感,並非一日生成的,它幾乎是一種曆史性的強製記憶,在不同的朝代被一次次地強化和喚醒。
王安石所發動的這場變革,史稱“王安石變法”。他的政策實在過於剛烈,在後來的數年中遭到反對派的群起攻擊。司馬光被外放洛陽長達十五年之久,在那裏,他一邊編撰《資治通鑒》,一邊與同道者聲氣相通,多次發表《與介甫書》,以公開信的方式批評變法。司馬陣營非常強大,其中包括蘇洵、蘇軾父子以及歐陽修等著名人士。
司馬光首先反對的是政府機構的改革,他認為,財政該由三司管理,三司失職,可以換人,不該設立製置三司條例司,專斷職權。王安石則反駁說,漢唐兩代都是有宰相親自兼領鹽鐵或度支司(如唐代劉晏),如此才能對財政問題進行最直接的管理。
在具體的變法措施上,雙方的分歧更為巨大。在一份反對變法的《革弊劄子》中,司馬光對多項變法進行了逐一的批評,他寫道,“設立市易司之後,國家強行壟斷貿易,連蔬菜瓜果都不放過,導致商賈無利可圖。搞青苗法後,導致不善經營的家庭紛紛破產。還增加茶葉和食鹽的國營比例,賤買貴賣,老百姓大吃其苦。”當世文豪蘇軾在另外一份也是批評變法的奏折《應詔論四事狀》中更是驚呼,“自從變法之後,民間所有的生財之道,都被公家收走了,所有的利益全部都歸於常平使這些官府衙門。”
麵對朝野的洶洶反對,固執的王安石當然不甘示弱,他公開發表《答司馬諫議書》予以駁斥,同時對質疑人士實行了毫不留情的打壓,在他的主導下,幾乎所有反對變法的大臣都被貶斥,要麽被驅趕出決策層,要麽被流放到京城之外,要麽被迫辭職或稱病不出。當時朝中的主政大臣有五位,時人戲稱他們是“生老病死苦”,除了王安石是“生”之外,其他四位則分別是“老病死苦”。
“王安石變法”前後執行了十七年,神宗從即位開始,絕大多數時間裏都是變法的堅定支持者。1085年4月,神宗駕崩,哲宗即位,司馬光執政,盡廢新法。
然而,反對變法的人奪得權力後,卻又提不出任何有創新的製度建議。晁說之在《晁氏客語》中記載了一個十分耐人尋味的細節:司馬光執政後,任命毫無財政經驗的李公擇為戶部尚書,很多人非常驚詫,司馬光解釋說,“現在天下人都認定朝廷急於斂財,我任命李公擇,就是讓大家知道政策已經改變了。”從國家治理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說詞當然是非常的荒唐,它最生動地表明,經典儒家隻知道抱守“重義不重利”的道德原則,在經濟變革上卻無任何建設性主張可言。
在司馬光執政的一年後,1086年5月,王安石鬱鬱而終,四個月後,司馬光隨他而去。
反對派的“無能”以及財政狀況的現實需求,使得王安石的變法之道並沒有隨著他的去世和眾多朝臣的反對而徹底中止,它竟餘波蕩漾,一直衍續到北宋的滅亡。哲宗執政九年後,突然又宣布重新恢複所有新法,他啟用的變革大臣正是王安石的女婿蔡卞及其狀元哥哥蔡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