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第九章 虛弱的繁榮 (2)
一個特別有趣的細節是,這種公司模式還出現在了當時的數學著作中。南宋數學家秦九韶在著名的《數書九章》中設計了一道算術題,大致意思是:甲乙丙丁四個人一起合作出資到海外做貿易,各人所出的本錢不同,有的是金子,有的是銀子,有的是鹽等等,他們之間還互有假借。海外歸來後,購買到的商品有沉香、胡椒和象牙,那麽,他們各應該得到多少的回報?這道算術題在今天看來也頗複雜,表明在當時,這種“合本”經營的方式已經相當普遍,深入民間。
從眾多的零星史料可以發現,宋代的合資經營活動大量出現在東南沿海一帶從事海外貿易的商人中。這與外貿的特征有重大關係:出海經商需要的本錢大、航運時間長而且有巨大的風險性,當然也有驚人的暴利回報,所以,商人們需要――也願意聯合起來共擔風險和分享利益。
這一規律不但在中國如此,在全球其他國家也是同樣。在世界經濟史上,學者們普遍承認股份製公司模式的出現與海盜及遠洋貿易有直接的關係,而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製度正誕生於有“海上馬車夫”之稱的荷蘭,即1602年成立於阿姆斯特丹、從事海外貿易的荷蘭東印度公司。
因此,從時間上來看的話,宋代的“合本”企業比歐洲的同類起碼要早五百年。
除了合股經營模式之外,紙幣“交子”的發明也是一個重大的經濟事件。
紙幣的出現是金融信用達到一定程度之後的產物,它基礎於兩個前提:長期和平的社會環境以及民間契約信用的建立。早在晚唐的八世紀初期(唐憲宗,公元778年-820年),社會上出現了“飛錢”,當時商人外出經商攜帶大量銅錢有諸多不便,便先到官方或有信用的富商之家開具一張憑證,上麵記載著地方和錢幣的數目,之後持憑證去異地提款購貨,此憑證被稱為“飛錢”,這實際上是一種匯兌業務,也可以被看成是清代票號業務的前身。
到了十世紀末期,工商業非常繁榮的益州地區(今四川成都)出現了私人印刷發行的紙幣,它用桑樹葉紙印製,稱為“楮紙券”或“交子”,那些從事交易業務的店鋪稱為“交子鋪”,也就是私人銀行的雛形,當存款人提取現金時,每貫付給鋪戶30文錢的利息,即付3%的交易費。宋真宗景德年間(1004年-1007年),擔任益州知府的張詠對交子鋪進行了一次整頓,指定由王昌懿等十六戶富商“特許經營”,這是政府幹預私人銀行業務的前兆。到了1023年,宋仁宗天聖元年,中央政府在益州設立交子務,以本錢36萬貫為準備金,首屆發行“官交子”126萬貫,準備金率為28%,政府還專門設立了印刷交子的抄紙院,“以革偽造之弊”。在“官交子”出現六百多年後,歐洲的英國政府第一次發行了官方紙幣--英鎊。
交子的發明,表明宋代工商貿易和金融活動的空前繁榮。與此相關,定金製度和期貨貿易也出現了端倪。
南宋人黃幹記載說,世間做買賣者,沒有不預先留下貨錢以為定金的,他稱之為“定錢”。在四川一帶,茶商向茶農收購茶葉時,都是在前一年的秋冬就預先談定價格,先支付了定金,所謂“秋冬先放茶價”,大學者蘇轍說這是當時的“客旅體例”。
因為有了定金製度,還出現了包銷壟斷的案例。福建荔枝自漢唐之後就聞名天下,蔡襄在《荔枝譜》中記錄,每當花開季節,商人們就從長勢來預判來年的收成,然後用“立券”(簽訂契約並支付定金)的方式,把荔枝全部包銷,從而壟斷了長途販運和出口貿易,這種做法促進了專業化的生產和銷售,福建荔枝遠銷到日本、新羅(今朝鮮)及印度等地,同時也讓商人和農戶都賺到了錢,出現了“商人販益廣,而鄉人種益多”的景象。這是企業史上第一次有關期貨交易的記錄。
另外一個新景象是,職業經理人開始集體性的出現,這也是隋唐所未見的。
《夷堅誌》中講述了一個很生動的故事:棗陽(今湖北棗陽)有一個叫申師孟的人,以善於經商而聞名於江湖之間,住在臨安的大富商裴氏三顧茅廬把他請來,交給他本錢十萬緡,任由他經營投資。三年後,本錢翻了一番,申師孟就把錢押送到裴家,過幾年,連本帶利增加到了三十萬緡。後來,裴老爺子去世了,申師孟趕回臨安吊喪,將所委托的資本全數交回,老裴的兒子把其中的十分之三分給了申師孟,大約是銀二萬兩。
在宋人筆記中,申師孟這樣的人物一般被稱為“幹人”,他們自己的財產不多,以為大族世家理財而存活。《夷堅誌》還記載了處州(今浙江麗水)地區有一個葉姓家族,世代為當地的大家族管理邸店――兼倉儲、交易和旅店於一體的綜合性場所,類似於現在的shoping-mall,也就是專業的經理人家庭。一些大家族在家訓中還專門告誡後人,要選擇有經商才幹、同時個性淳厚、愛惜財物的“幹人”來為自己打理資產。
有宋一代的工商經濟如此發達,那麽,後世讀者必然會有如此一問:在此等如花錦繡的盛世之中,到底出現了哪些名聲顯赫的大商賈呢?
答案是:沒有。一個也沒有。
宋代留存至今的史料絕不曠乏,而且宋代文人有寫筆記的好習慣,稍有離奇、異常之事都會被記錄在案,所以,若有巨商出現,想要隱身遁跡是萬不可能的。當代一位宋史學者、寫過《兩宋財政史》的汪聖鐸做過一件事情:他檢閱大量正史、筆記等史料,試圖找到有名有姓的宋代商人,以寫成一部《宋代貨殖列傳》。但一番海索之後,他卻空手而出。在《尋找宋代大商人》的短文中,汪聖鐸記錄了自己的努力——據他的考據,宋代知名度最高的商人是朱衝和朱勔父子。《宋史》為朱勔立了傳,不過入的是《佞幸傳》。朱衝是一個窮漢出身的小軍官,級別是三班奉職(無品,大約相當今天的連排長),後來因賣藥成了暴發戶。他的兒子朱勔則官運亨通,一直作官作到節度使。朱家的真正發跡,主要還是靠當官。
汪聖鐸又想,“北宋太宗、真宗時曾打擊過豪強,豪強當中是否有大商人?一查,宋太宗時打擊的豪強青州麻氏,本人是做官的,這個家庭似乎未見同商業有聯係。宋真宗時打擊的豪強李益是‘長道縣酒場官’,錢是不少,放高利貸很多,然而也不像是商人。依次找下去,發現宋代豪強多是有官人或官員家屬,偶而有個把土財主,商人卻沒找到。”
接著,他想到近代鹽商最富,宋代鹽業也很活躍。於是,他反複查閱《宋會要輯稿·鹽》,隻找到二位有名姓者:北宋的康喜、南宋的吳傅。可惜兩人各隻出現一次。文中完全沒有言及其資產數量,也沒有在商人群內的地位,甚至連他們的籍貫等都未言及。查別的書,也是毫無線索。南宋洪邁又記述了關於鹽商閻大翁的傳說。稱閻大翁“居鄱陽。以販鹽致富,家資巨億”。然後講他如何信佛,投資建佛閣。卻沒有講他如何經營鹽業。再查其他文獻,杳無蹤跡。
在考察宋代皇室女子出嫁時,汪聖鐸“終於遇到了二位大商人”,一是帽子田家,一是大桶張家,“然而不幸:關於帽子田家,記載僅一處,關於他的經營規模、雇工數量等,一無所知。關於張家記載有二三處,但有價值內容也很少。隻是知道他賣酒,兼營高利貸。連開了幾處酒店、酒樓都無從查考。”汪先生的“人肉搜索”功夫算是用到了家,甚至連大理學家朱熹的外祖父祝確都被“挖”出來了,“我發現朱熹的外祖父祝確卻可能是個商人,據朱熹自己說:‘新安祝氏世以貲力順善聞於州鄉,其邸肆生業幾有郡城之半,因號半州’。但朱熹卻沒有言及朱確經商之事。除了朱熹自己講之外,似未見別人提起朱確,大約知名度很低。”
最後,汪聖鐸發出的感慨是,“我尋找宋代大商人的路走得好苦,找到的大商人或者不夠大,或者沒有事跡,甚至不少連完整的姓名都搞不清。跟先秦的呂不韋、子貢、範蠡如何能比。”
那麽,為什麽在一個空前的工商盛世,卻找不到著名的巨商大賈?財富到底聚斂到哪些人和利益集團的手中了呢?
這是宋代經濟史上一個最讓人吃驚的懸疑。
懸疑的答案埋在那個老地方——政商關係及因此而形成的經濟製度。
我們接下來要講述的,就是“弱宋”的另外一麵――宋代的中央集權製度在漢唐的基礎上進一步得到強化,經濟層麵上的國有專營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同時,宋代的官商經濟達到巔峰,社會財富向政府和官商集團猛烈地聚集。
宋太祖登基之後,首要解決的問題當然還是“藩鎮割據”這顆毒瘤。他沒有采用殺戮功臣或武力征伐這些暴力方式,而是戲劇性地“杯酒釋兵權”——在一次酒席之上,太祖對石守信、高懷德等跟他一起打天下的老兵頭們大歎當皇帝的難處,曉之以利害,動之以利益,讓他們主動上繳了軍權。從此,中央牢牢地掌握兵權,並確立了“文人治軍”的原則,從漢唐以來一直困擾朝廷的藩鎮割據問題得以冰解,自宋到明清的一千多年,地方政權挑戰中央的能力大大減弱,這一方麵開創了“百年無內亂”的升平局麵,另一方麵也造成地方自治的空間幾乎喪失和中央財政負擔的陡然增加。
與前朝相比,宋王朝對財政的需求是最大的。帝國的正規軍總數常年維持在140萬人左右,其中拱衛首都汴梁的禁軍就達80萬之眾——《水滸傳》中“豹子頭”林衝的官銜為“八十萬禁軍教頭”,其八十萬之數竟非虛指――中央因此背上了沉重的軍備支出包袱,而且,隨著北方邊關侵擾的加劇,累年還有增加。據史載,在1065年(宋英宗治平二年)這一年,國家收入為1.16138億緡,預算內支出為1.2034億緡,臨時支出0.1152億緡,財政赤字為1573萬緡,這一狀況被後世學者批評為“冗兵”、“積貧”。南宋大學者朱熹就指出,“自從削藩之後,地方的財政收入大多上繳中央。開支捉襟見肘,都是因為要養兵。常年的軍備支出占到了整個財政收入的八成,其餘可用的錢,隻占兩成。”
所以,中央不得不加緊聚斂財富,與民爭利勢成必然。
從現有資料看,宋代國有專營的種類之多,範圍之廣,資本金額之大,都是超越前代的,凡是主要商品,幾乎全在國有專營之列,包括:茶、鹽、酒、醋、礬以及外貿所得的香藥、象牙等等,這些商品都有三個鮮明的共同特點――資源性,必需性和暴利性。
允許民間經營的商品則包括:針線、服裝、肉食、兒童玩具等等,這些商品也有三個鮮明的共同特點――經營分散、不易管製、利潤微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