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五章 帝國的邏輯 (3)

群儒反對國營化政策的理由主要集中在以下三點——

一是指責鹽鐵、均輸、平準等是“與民爭利”,造成官商勾結,物價沸騰,民間經濟蕭條;

二是國營企業生產和經營存在重大弊端,其商品要麽不適民用,要麽質量惡劣,各級官吏則強買強賣。賢良、文學們描述說,“政府鑄造的鐵器,大多是大的器皿,非常不合適小老百姓使用”、“政府做出來的鐵器,大多質量低劣,售價卻很昂貴,還強買強賣,老百姓不得不改用木器耕作。”

三是不可避免地出現了權貴經濟,形成了一個背靠政權,以國營為名,通過特權而攫取龐大利益的經濟集團,他們的權勢大於朝廷重臣,他們的富足一點也不遜色於範蠡之輩。

群儒所提出的這幾點,在桑弘羊看來,都不陌生,他一一予以回應和駁斥。在他看來,這些人來自民間,都沒有治國的經驗,隻能提出國營化的弊端,卻提不出有創見的建設性意見,相反,作為一個十多歲就進入宮廷,經曆了整個武帝時期的老資格理財專家,桑弘羊以及他的屬吏多次拿自己與傳說中的名臣相比,自以為治國業績絕不輸於前人。在他看來,如果不執行國營化政策,戰爭的開支從哪裏出?國家的財政從哪裏得?地方割據的景象如何化解?而這三項不正是治國者必須麵對和解決的最重要課題嗎?為了表示自己與滿口“仁義道德”的儒生們的觀念對立,桑弘羊在一百多次的回應中,從來沒有使用過“仁義”二字。

在西漢時期,知識界對商鞅的評價已頗負麵,獨獨桑弘羊對之褒揚有加,在《鹽鐵論》中專門有一章《非鞅》,辯論雙方對這一並不久遠的曆史人物進行了一次激烈的辯駁。與儒生的觀點截然相反,桑弘羊認為商鞅“利用不竭而民不知,地盡西河而民不苦”,真正做到了“不賦百姓而師以瞻”。

在《鹽鐵論》一書中,桑弘羊的經濟思想得到了一次淋漓盡致的呈現。或許是商人家庭的背景,也或許是天賦所在,桑弘羊是中國曆史上第一個把工商業看成是“富國之本”的人,這比管仲、範蠡以及白圭等人又進了一步。

他提出“富國何必用本農,足民何必井田也”——“要讓國家強大何必依賴於農業,要讓百姓富足何必用井田製這樣的笨辦法。”又說,“富在術數,不在勞身,利在勢居,不在力耕”――致富之道在於謀略,不在於身體的辛勞,利潤的獲取在於積聚效益,而不在盲目的蠻幹。他甚至認為,工商不暢,農業無從發展,國家財政也失去來源。

在“獨尊儒術”的武帝年代,這種思想顯得特別的瀟灑,在後世無數的儒家學者看來,它更近乎狂妄和大逆不道。與西方相比,一直到15世紀之後,歐洲才出現了類似的重商主義思潮。史家胡寄窗在《中國經濟思想史中》中評論說,桑弘羊幾乎已是擺脫了倫理的局限而考察財富問題,他的重商理念,百代以降,少有認可。《桑弘羊評傳》的作者晉文也認為,“桑弘羊經濟思想的最大貢獻就是強調工商富國”。他所提出及執行的所有經濟政策的主旨並不在於壓抑工商業――相反,他是最早透徹地看到了工商業所存在的巨大利潤,他的目標在於將工商的私人利潤轉化為國家的利潤。也就是說,他主張以發展國營工商業為主體的命令型計劃經濟,在這一方麵,桑弘羊繼承了管仲的鹽鐵專營思想,並進一步的擴大化和製度化。

在這個意義上,說中國自古是“輕商”的國家,就成了一個偽命題。因為,自漢武帝之後的中國曆代統治者從來沒有輕視工商業,他們隻是輕視商人而已。他們把最能夠產生利潤的工商業收歸為國家經營,是世界上最早意識到“工商富國”的一撥人。當國家直接進入到產業經濟之後,國家資本集團就與民營資本集團構成了競爭之勢,後者自然就應該遭到打壓。所以,輕視商人與重視工商,正是一體兩麵的結果。

此外,桑弘羊與管仲一樣,是一個崇尚消費和喜歡奢侈的人。從春秋戰國到1869年的兩千多年中,隻有三位思想家是信奉“奢靡利國論”的,一是管仲,二是桑弘羊,三是晚清的魏源。其中,桑弘羊又是唯一一個輕視節儉而推崇奢靡的人。

《鹽鐵論》是中央集權體製在中國出現之後,人們對經濟治理模式的一次總檢討,麵對一個前所未見、疆域廣大、人口眾多的帝國,人們顯得焦慮卻手足無措,而剛剛過去的武帝“盛世”,既讓他們感到了帝國的榮耀,同時也飽受集權之苦。在鹽鐵會議上,辯論雙方所涉及的話題已非常深入,甚至可以說,困擾中國至今的眾多治國難題――特別是中央與地方的權力分配以及國家在國民經濟中的角色困境,在當時已經逼現無遺。讓人歎息的是,盡管國人在如此早的時候就已經在探索中央集權體製下的經濟製度創新,然而在隨後的兩千年裏,思考一直未有寸進。這一景象的出現,應與儒家思想在經濟思考上的先天不足有重大的幹係。

先秦的諸子百家,除了法家有兼並天下的理念之外,其餘諸子都是小國寡民的思想產物,其中,對後世影響最大的儒家和道家尤其如此。道家的黃老、莊子以清心寡欲為生命訴求,全麵排斥權力管製,卻放棄物質進步,以內向封閉和“無為而治”為理想,而儒家的孔孟雖然積極入世,但是在經濟製度上一味以複古為目標,幾乎沒有太多的係統性思考,與法家、墨家乃至農家、雜家相比,儒家的經濟理論體係可謂是最為薄弱的。後世的曆代儒學大家,在孔孟鋪設的軌道上亦步亦趨,幾乎不敢有所創新,因而在經濟思想上可以說是顆粒無收。更糟糕的是,儒家以談論利益為恥,所謂“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到了漢代,董仲舒更提出“夫仁人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不求功利的思想原無所謂好壞,但是到了治國的層麵上,卻顯得非常的可笑。其實,曆代統治者早已隱約發現了其中的軟肋,故有治國需“霸王道相雜”的體會,後世中國出現“表儒內法”的狀態,與儒家在經濟思想上的貧乏與虛弱是分不開的。

因而,在鹽鐵會議上,群儒對於桑弘羊的政策,隻知洶洶反對,卻提不出任何建設性的方案,雙方交鋒每每擦肩而過。群儒一直不敢直麵桑弘羊一再提出的這個問題:在對外戰事不斷、國內天災頻繁的時候,如果通過增加稅賦和徭役的辦法來解決財政上的困難,勢必激發民變,無異於飲鳩止渴,而采取官營工商業和“寓稅於價”的辦法,卻完全可以達到“民不益賦”又增加國庫收入的目的。除此之外,還有什麽更好的辦法嗎?

從《鹽鐵論》的記錄可見,在曆時半年的鹽鐵會議上,處在“被告”地位上的桑弘羊滔滔雄辯,一點也不落下風。甚至到了會議結束的時候,他還頗為風趣地說,“我們的辯論到這裏就結束吧,膠粘的車子突然遇上雨,就此與諸位先生別過。”

從會後的政策變動來看,雖然他的政治對手霍光鼓動儒生對國營化政策進行了猛烈的抨擊,但是最終沒有勇氣將之全部廢止,隻是象征性地取消了酒類的專營。

不過盡管如此,霍光還是沒有放過桑弘羊。在鹽鐵會議之後的第二年,公元前80年9月,他以參與謀反的罪名抓捕了75歲的桑弘羊,並處以滅族的酷刑,一代理財大師以最血腥的方式謝幕。

【企業史人物】弘羊難題

桑弘羊的生命以悲劇的方式結束,可是他的幽靈卻飄飄蕩蕩,從來沒有離開過曆史的舞台,“亂世思弘羊”幾乎成了一個規律。

他被稱為“興利之臣”,曆代每到財政爭論,“桑弘羊”這個名字必然會浮現出來,對他的褒貶、認同或貶斥成為不同政策理念的一個分野標杆。一個特別值得關注的現象是,所有認同桑弘羊的人幾乎都是財經事務的實際執行者,而反對派則往往是在野的知識分子。

桑弘羊被殺之後,鹽鐵專營政策在西漢後期基本沿襲不變,所謂“宣、元、成、哀、平五世,亡所變改”。而當時的儒家仍然不改對他的攻擊態度,西漢末期最出名的大儒揚雄便痛罵他是“榷利之臣”,說卜式要把他煮熟了祭天實在是個好辦法。東漢初期,專營政策一度廢止,可是到了章帝(公元88年前後),又以“探觀舊典”的名義恢複了鹽鐵專營和均輸。

天下紛亂的三國時期,對桑弘羊毀多譽少,而對他最為傾心的人是有“奸雄”罵名的曹操,他稱之為“先賢”,其主政時將多項高營利性產業歸於國營,其中一個是“胡粉”,也就是從西域進口的化妝品。從財政角度看,在魏蜀吳三國中,魏國能夠保持軍事上的優勢並最終統一天下,與此頗有關係。

隋唐時期,特別是中唐之後,桑弘羊再成熱點人物,當時的理財名臣杜佑、劉晏、劉彤等人對他非常推崇,劉晏實行的常平均輸法,便脫胎於桑法。與此同時,很多文士則唾罵不已,大詩人白居易作長詩《鹽商婦》,對食鹽專賣製度進行白描式的嘲諷,詩曰,“好衣美食有來處,亦須慚愧桑弘羊。桑弘羊,死已久,不獨漢時今亦有”。

到了北宋一代,奉桑弘羊為偶像的是署理國政事務的王安石,稱讚他的治國之術為“安人之仁政,為國之善經”,其變法政策也幾乎是對桑弘羊的一次“臨摹”。

站在對立麵的是司馬光、蘇軾等人。司馬光對於“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這一理念提出過嚴厲的批評,蘇軾對桑弘羊更是恨之入骨。他聲稱“自漢以來,學者恥言商鞅、桑弘羊”,甚至講出這個人的名字都是髒了口舌、寫出這個人的名字則是汙了紙張――“如蛆蠅糞穢也,言之則汙口舌,書之則汙簡牘。”在蘇軾看來,桑弘羊之貽害百世都是司馬遷惹的禍,他因此寫了一篇《司馬遷二大罪》以聲討之,在文章中,他抱怨說,盡管學者恥言商、桑,可是,“唯獨當國君的人卻很喜歡他們,都在表麵上避諱他們的名字,而實際上采用他們的政策,更過分的則是從表麵到實質都推崇他們,而這一切都是司馬遷的罪。”

從南宋到元明清三朝的七百餘年中,隨著程朱理學的興起,桑弘羊在道德上徹底聲名掃地,而其政策思路卻被悄然繼承。

一方麵,絕大多數學者對之持全盤否定的鄙視態度,而批判的角度幾乎都是“小人言利”,顧炎武在讀《鹽鐵論》之後寫的五言詩中便吟道,“在漢方盛時,言利弘羊始。桓生書一編,恢卓有深旨。發憤刺公卿,嗜利無廉恥。片言折鬥,篤論垂青史。”“言利弘羊始”和“嗜利無廉恥”幾乎成了定論。

另一方麵,數百年間的曆朝治國者從來沒有放棄國營化政策,其專營範圍更是從鹽鐵、酒類日漸擴大到糧食、漕運、外貿、鐵路等等,因而,呈現蘇軾所說的“陽諱其名,而陰用其實”的現象。

到了清末民初,青年學者劉師培對桑弘羊式的國有專營政策進行過係統化的批評。在《論中國古代財政國有之弊》一文中,他對鹽鐵專營和均輸平準等製度進行了詳盡的解讀,在他看來,這些製度的基本邏輯就是——“壟斷天下之利源,以便其”,其手段則是“以國家之手操縱商業”,就是將搶劫變成一種公開合法的國家製度,其最終達成的結果是“利歸權家”――由權勢階層獨享經濟利益。

劉師培進而指出,從千年曆史的經驗來看,國有化製度的名義是抑製富商而有利於貧民,但其實,它非但不能平抑貧富,甚至將造成更大的社會不公。(“國有之策,名曰‘抑富商而利貧民’,實則富商無所損而貧民轉失其利耳。此固驗之往事,百無一爽者也。”)因為,“國家於一切利源既向富民奪取,不得不假以特權,且司理其事,仍不得不用富商,故富商假國家之勢以劫民財。”這裏所謂的“富商”其實已經出現了性質和身份上的轉變,他們不再是以市場化的方式獲取利益,而是通過獲得政府的授權,以壟斷的方式分享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在這一工商模式之中,商人徹底地喪失了自主的能力,變成機器中的一個寄生階層。

盡管如此,從鹽鐵會議上的儒生,到揚雄、司馬光和劉師培,仍然無法實質性地回答桑弘羊提出過的那個難題:如果不采取營利性的國有專營製度,如果國有資本不保持對國民經濟的高度控製,一個中央集權製的帝國如何得以維持?

正是在這裏,“仁義為本、輕賦薄徭”的儒家理想與中央集權的財政需要,構成了一對尖銳的製度性矛盾,百代之後的今天,桑弘羊的設問,仍然冷冷地擺在所有中國人的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