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二十七章 酒肉穿腸過



十米,九米,八米……一米,就在我伸手要逮到他的後領時,二頭追逐戲耍的小狗橫穿小路,把我絆了個“狗吃屎”。

要是沒功夫的人跑這麽快突然被絆倒,早摔成粉身碎骨。憑我每天必練五百下的俯臥撐和深厚的蛤蟆功,竟然平安無事。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翻過身,一個“鯉魚打挺”直起腰。就這一瞬間,他消失得無影無蹤。

雖然我們隻打了個照麵,我敢肯定,他也看清了我。

他為何既要來見我又要跑呢?他怎麽知道我住在這裏呢?真讓我迷霧重重。

我馬上打電話把消息告訴了媽,媽說:“你一定要找到他,媽見不到他,死不瞑目。他越怕見到你,說明他可能有不可告人的東西。”

我安慰媽說:“媽,你放心。隻要胞弟生活在我們的國土上,就是走遍天涯海角,我也要找到他。”

……

鄰居家的樓下有棵茂盛到極點的丁香花。它開得特別的早,我今天推開窗戶就嗅著越開越濃的丁香,心裏總有種莫明的感慨,這種花可愛、迷人,卻讓人衝動又仿佛預示了某種不祥,我的心總像有被揪的感覺。

這裏的人喜歡冬至吃狗肉,說是這天吃了狗肉過冬不寒冷,晚上可以少蓋一層被子。頭幾天思秋的大伯在我們這裏喝酒時,說他家的狗十多年老了,走路都搖搖晃晃的,賣值不了幾個錢,又下不了手殺它,說幹脆等到它死了埋到山上算了。

老胡聽了靈機一動計上心來,他拿起酒瓶給大伯斟了個滿杯。問大伯:“狗死了埋到山上讓螞蟻吃多可惜,你們主人不在時,我們幫你殺了,好嗎?”

大伯一驚,夾在筷子上的花生米重新掉回到碗中,想說話卻停在了口邊,算是默許了。叫他怎麽回答?說不行,說得出口嗎?自己正在吃別人豐盛的好肉好酒,嘴軟呀,況且動物就是人吃的,天經地義。隻是臉上掠過一陣的愛惜之心,畢竟這不是一般的狗呀。

要說狗真的最有靈性,也許是他們的對話被它聽到,也許是大伯隨意瞟了一眼正在桌子下麵叼著骨頭,左右為難地摔,慢慢咀嚼骨頭的大黑狗。隻見它隨即起身夾著尾巴,垂頭喪氣地向門外走去,一滴淚珠印在瓷磚上的潔白荷花中,荷花瞬時開成了淡紅。

早上起來,老胡興趣很高地站著拤著腰叼著香煙,煙霧噴得又濃又狠,臉上殺氣騰騰的。看思秋燒了一壺開水灌滿熱水瓶後說:“美人兒,去裝一大鋁鍋自來水拿去燒開,好嗎?”

思秋皺著眉不解地問:“胡叔,你燒這麽多開水幹嗎?你又不殺豬。”

思秋給他開起了玩笑,把他罵成為豬。因為老胡平時就喜歡和思秋鬥嘴,拿她來窮開心,彼此都很熟了,所以她才敢和老胡開玩笑。

他得意地說:“今天是冬至,殺狗用呀。”

說完白了一眼大伯家的躺在沙發邊上的老狗,不知大難臨頭的黑狗還在那裏酣睡。

思秋心一寒退了一步用手指了一下,問道:“是我大伯家的這條狗嗎?不可以的,它連路都走不動了還殺它,太可憐了,不要啊,胡叔,我求你了。”

聲音驚動了機靈的狗,它醒了,警覺地豎立耳朵,前腳站了起來,屁股仍坐在地上,伸出像櫻桃一樣顏色的舌頭,哈哈喘氣,又向思秋‘嘿嘿’地咧著嘴微笑,搖了搖尾巴又躺下,全然不知一場大難就要來臨。

思秋正想把狗引跑,叫了聲“狗!跑……”可來不及了。隻見老胡抽出背後早就準備好的鐵錘,手起錘落,老狗的腦殼開了花,一股鮮血夾帶腦漿噴在老胡的臉上。

老胡用巴掌抹了一下滿血的臉風趣地開玩笑說:“狗啊狗,你太不夠朋友了吧,我殺你是你的解脫,你非但不感謝我,卻把血噴得我滿臉都是。”

思秋走過去摸著還在流血的狗,好像氣不打一處來,使勁地跺著腳撒氣。對老胡說:“你太殘忍了,它當然要報複你嘍。狗啊狗,你痛嗎?你太可憐了。”

隔壁鄰居的一頭小花貓,從二樓的小陽台沿著牆角的下水管快速下滑,像嬰兒叫似的徑直走到血流成河的狗邊,繞著狗轉了一圈,嗅了嗅血腥味,流著淚悲哀地跳向大廳的窗台,“噌”的一聲,從打開的半扇玻璃窗飛躍到了無邊無際的原野。

聽到大廳裏有爭吵,我們大家都起了床。當看到腦殼開花的老狗一動不動地躺在那裏時,大家都反對老胡殺這條平時這麽聽話的狗。盡管狗肉是好東西,我們都喜歡吃,隻是對自己朝夕相處的家狗,不忍心下手開殺戒罷了。

老胡是廣東梅縣的,他的功夫茶堪稱一絕,平時大家閑聊時都是他泡的茶,他的茶又熱又濃又香,狗肉也是他最嗜好的。他煮狗的配料不多就五樣,客家米酒,柑橘皮,魚星草、甘蔗和生薑片。狗肉先放入燒紅的大鐵鍋幹炒,去血水後撈取狗肉再把鍋洗幹淨,山茶油爆生薑片後加入狗肉來回翻炒,加入米酒,柑橘皮,魚星草、甘蔗,慢火燜煮。他燜的狗肉真香,不但左右鄰居聞得很入味,就連村莊的四麵八方都飄滿了餘香。

晚餐,思秋三姐妹本來說不想來吃自己家的狗肉,我挽留說還有其它很多菜時,她們才跟我們共進晚餐的。香噴噴的狗肉用大盆擺在桌子正中央,四周還特意擺了七八個她們三姐妹平時喜歡吃的家常菜,其中爆炒青椒回鍋臘肉令人垂涎欲滴。

今天多了幾樣好菜,其中有爆炒篙筍豬肚尖、爆炒酸菜豬花腸、爆炒薑絲牛百葉肚,紅燒紅棗黨參羊肉、紅燒冬菇板栗豬腳、紅燒冬瓜蒜頭鵝肉、清蒸石茹排骨湯、清蒸母鴨白蓮湯,一大圓桌擺得密不透風。

剛剛撐燈時分,我們就開始吃飯。我站起來用筷子指著狗肉說:“其它菜別動,來,狗先吃。”

我把“罵人”的含義藏匿得很深,老胡不知是計一馬當先夾了一塊肉丁放在口中,津津有味地咀嚼著。當他看到大家不吃隻偷偷地竊笑,才會過神來。不過研究生的頭腦就是厲害,不是一般的人可比的。他也不是省油的燈,馬上報複。他用筷子在盆裏翻了一塊狗腳直指對我說:“來,狗腿子,吃呀。”

我心裏暗想,你反了,在這麽多人麵前公然叫板,“罵”我是狗腿子。吃了這塊狗腳,我就是狗腿子,不夾這塊狗腳,就顯得我小氣不懂幽默。進退兩難呀,還好

我腦袋瓜子轉得快,靈機一動轉守為攻,慢慢地夾起狗腳又放下,一語雙關地說:“狗腿子真不錯呀,這麽照顧我,它可是與熊掌齊名的呀,我原認為它早被誰打劫走了,想不到狗腿子還懂得尊老孝敬我,謝謝了。”

說完我夾走了冒著絲絲熱氣熊掌的弟弟---狗掌,放在碗裏。

桌子上響起一片歡笑和喝彩聲。束冰鼓掌說:“肖總和老胡的幽默都可以去參加國際大學生辯論會了,他們就圍繞著吃狗肉引發的幽默,攻防地轉換著,進行著一場沒有一點硝煙的鬥智鬥勇,句句都一語雙關,難能可貴的是自始至終沒有出現半個髒字,‘作弄人’已經到了爐火純青的境界。”

好久沒說話的老牛諷刺說:“這就是文人筆下一支刀。文人用筆殺人,而且殺人不見血,常常還借刀殺人。往後誰還敢得罪肖總,被他‘殺’了都不知道自己的腦袋是怎麽掉的。”

老牛是很正經的一個人,難得有今天的好心情開玩笑,於是我也同他開起了玩笑說:“牛高工,你過獎了。筆是軟的有什麽用呢,聽說你素有‘金槍不倒’之稱,那才真正的男人。給兄弟們傳授傳授經驗如何。地質專業知識要你授傳,其它生活方麵也要跟上呀。”

他自卑地說:“我老了,不行了。誰像你身材保持得這麽好,永遠都那麽風流倜儻。是屬於那種五十歲的身體,四十歲的槍,三十歲的腎,二十歲的心髒,永遠都陽光年輕的男人。”

他們咧開大嘴哈哈大笑,嘴裏的口水立刻像決堤的黃河一樣泛濫起來。隻有我沁著嘴看著他們笑,其實我的笑在肚裏。

冬至的夜,果然和以往不同,漆黑的夜空沒有半絲的風,萎靡而安靜,卻散發著凜冽無情的寒氣,雖然大地沒有降雪,卻被嚴霜覆蓋。

不到晚上八點,山區的人們早早地關起門圍在煤爐旁烤火燒洋芋吃。酒肉穿腸過的我們,個個紅光滿臉,心裏暖烘烘的,有人還穿著毛拖鞋和單薄的衣褲在鄉村小路上悠然散步,這就是吃了狗肉暖補的魅力。老胡挺著微顯酸菜缸狀的肚子走在最前麵和我們說笑,唾沫滿天飛地說他的老婆快生了且肯定是個小子,信口雌黃地還給年青人傳授如何才能生男孩的秘笈。手舞足蹈,一搖一搖的八字步煞是風景,這是老胡和我一起工作以來最高興,話最多的一次。

他們都往回走了。唯有我仍然向前方慢慢地走,心情特別複雜,此時我又想起母親給我的重擔。一年快過去了,沒有完成母親交給的重任,有何麵目回去見母親顏麵?

這時,我又怪自己的運氣太差。上次要不是那該死的狗追逐橫穿公路,我就逮住他了。同時我又暗想:弟弟既然還好好地活在這裏,為何不回來看一眼爹娘呢?難道他真的有難言之隱嗎?這一串串的疑團怎麽才能揭秘呢?

胞弟碰到我時為何跑得比兔子還快呢?我有一個最壞的設想,他可能是偷偷潛回大陸的,也許是個間諜,也許在走私毒品,也許在夾著尾巴做人,以故不敢回家見鄉親父老。

如果他真是個間諜或在走私毒品,不但我完了,我整個家族都完了。我倒吸了一口涼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