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28章 早春2

老媽不再說話了,也沒有發出任何聲音,轉過身子背對著我,似乎是在擦拭眼淚。從我有記憶起,老媽一直是攻無不克的鐵人形像。我連聽她說一句軟話的機會也沒有,更別說瞧見她哭泣。

可我想不出有什麽話可以讓她停止哭泣。更需要擔心的是我自己。和她撕破臉之後的我,失去了在她的屋簷下繼續生活下去的資格。推開門之後,我越走越快,一路向外小跑著出去。過道裏很黑,我沒有開路燈。不能讓任何人看見我不爭氣的眼淚。跑到樓下,衝出大門才發現外麵的雨還沒停。

落到臉上的雨滴逼著我以最快的速度決定晚上該去哪裏過夜。我在本市沒有任何親戚,連唯一稱得上朋友的莎莎也不再睬我了。倒是可以去公園,在那裏應該可以找到避雨的地方。但我害怕半夜裏被戴著紅袖章的人抓住,或者遇到比那更糟糕的危險。

衝出來的時候,我什麽也沒帶。連書包也拉在家裏了,裏麵有我的自行車鑰匙,不然騎著車,還能跑去更遠的地方。就算今晚一夜無事,那明天一早,在太陽升起來後不久,我的肚子很快會不爭氣地覺得餓。到了那個時候,我又該怎麽辦。

沒有地方可去,沒有工作會做。即使在馬路邊上擺攤,修自行車的技術活幹不了,賣茶葉蛋,我又未必開得了口。自己除了是個不怎麽樣的學生之外,其實什麽也不是。雖然我會背“出師表“,會解三次元的方程式,但卻完全沒有任何一技之長。在離開了父母之後,我根本沒辦法養得活自己。我隻不過是一條被人馴養在魚缸裏的魚。不管順時針逆時針,再怎麽遊,也隻能生活在那麽一小缸水裏。雖然透過水,小魚可以朦朧看見外麵世界的精彩。但它卻確實隻能生活在別人事先為它準備好了的魚缸裏。它奮身一跳的結果,可想而知。明白到這點,讓我覺得很沮喪。這比考試不及格還要丟人。

狹窄的巷道裏,雨幕讓周圍的樹木和圍牆黑黝黝地粘糊在一起。路上連個人影也沒有。我一個人出來到底能撐多久? 與其兩三天後狼狽地結束這場冒險,還不如早點收場。 我開始不情願地往回走。在宿舍樓的屋簷下,橫七豎八的自行車當中給騰出一個可以放得下腳的位置。自己如今是站在別人家的屋簷下。必須得若無其事地忍著。好歹再忍些年,等過了十八歲,等高中畢業有了工作,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敲打在屋頂的雨點滴答作響。濕漉漉的衣服粘在身上,風一過,吹了個透心涼。

冬天,從來是說來就來的。隻要隨便一場雨,一陣風,就可以在一夜之間把秋天直接變成了冬天。像莎莎說的那樣,轉黃的樹葉如同折翼的蝴蝶,在沒來得及歎息之前,已經墜向地麵。

我想,我是在想莎莎了。

掉完了樹葉之後,光溜溜的樹杈上,連小鳥也很少來光顧。臨近學期結束前,學校的禮堂裏不知怎麽起了把火。周一回到學校,發現禮堂的尖頂不見了。圍牆高高矮矮半塌下來,露出裏麵一半木頭一半焦炭的房梁,癱倒在石板路上。一腳踩上去,發出鬆脆的“撲哧“聲,碎了一地。黑色粉末粘在鞋底上,走到哪兒,髒到哪兒。

同學們滿懷僥幸,紛紛猜測會不會因為這場意外而免去大家的期末考試。結果老師很快出來澄清,考試將會照常進行。以往,在準備期末考試的時候,我總會和莎莎一起複習。不耐煩和別人一起老老實實擠在教室或者閱覽室裏,但又怕彼此影響,莎莎和我跑去一棟少有人去的實驗樓,各自占據一個教學樓的窗口,中間隔開兩三米,她看不見我,我看不見她,隻聽得對方的聲音。

老式建築的拱形窗台開得又高又深,足夠我們伸直了腿,背靠在水泥窗台讀書。事先說好不講話的,到底是我先沒忍住。問她寒假裏會去哪裏玩。莎莎說會去蘇州外婆家,那裏玩的東西多。除了拙政園的亭台,寒山寺的楓橋,要數觀前街采芝齋的蜜餞最妙。把剛長成的青梅泡在蜜糖裏,鮮綠青翠經久不退,咬一口,爽脆*,別提多好吃了。

幸好有窗框擋著,莎莎看不見我偷咽口水的模樣。我沒好意思和她說,即使到了寒假,我還得老實呆在家裏讀書做功課,哪裏也去不了。這也更加劇了我對莎莎口中美景和美食的向往。我對假期最出格的幻想無非是把上學期不用了的作業本習題輔導書撕成一小塊一小塊的碎片泄泄恨,然後再拿去廢品站去換點零花錢。

兩人手舞足蹈正聊得開心,隻聽莎莎大叫一聲,“你看看都幾點了,都是你。都是你騙走了我的時間!”然後不論我怎麽引她說話,她頂多“嗯“一下,再不理我了。

在我們勾勒的美好假期還沒到來之前,卻先發生了集郵事件。一整個寒假,我沒聽到關於莎莎的任何消息。等下學期開學再回來的時候,在班上沒看見莎莎。聽同學說,她轉到隔壁班上去了。

發生那麽大的事情,但莎莎事先並沒和我說。看來,她是不再打算原諒我了。沒猜錯的話,莎莎的轉班,多半和她的集郵本被沒收有關。莎莎說過,她家裏大人從來不反對她集郵。聽說這次為了集郵的事,莎莎的母親來過學校。雖然我不知道她們和草履蟲之間的具體談話內容,但不歡而散是肯定的。要不然莎莎家也不會費那麽大勁,幫她轉班了。

全年級一共六個班,她去的那個班和我現在的班雖然還在同一棟樓裏,但中間卻隔著兩個教室。彼此不同的老師,不同的功課,事實上就像隔了兩個大洲一樣遙遠。每次從她班前門口經過,我會匆忙地往裏麵張一眼。越是慌亂,越是看不清楚。大半個學期過去了,我連她坐在前排還是後排都沒搞清楚。

我一直在想該怎麽向她道歉,才能和她重歸與好。但暗地裏,我更冀望於莎莎會主動來找我,就像什麽事也沒發生過一樣。在這方麵,她比我要聰明靈活許多。也許,哪一天,她會像從前那樣,趁老師不在,把紙條揉成一團,隔空向我扔過來。

記得有一次上自習,我正無聊地打哈欠,莎莎扔過來紙條裏麵寫了一首名叫“又一天“的詩,說的是從早上六點響起的鬧鍾鈴,寫到晚上做完功課揉著眼睛上床的日子。雖然文字淺顯得像兒歌,卻正而八經押著韻。莎莎將天天一樣,總也過不完的日子形容成粘在手上,甩也甩不掉的濕麵粉。

這種稀奇古怪的事,隻有莎莎想得出來。說不定哪一天,莎莎會突然從窗外丟一張紙團進來,約我去學校對過的冰室見麵,告訴我她轉班之後發生了什麽事。但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我覺得莎莎會來找我的可能越來越渺茫。

在教學樓裏,我曾碰見過莎莎和她同班的兩三個女同學有說有笑地從我麵前經過。走廊並不寬,我和她幾乎擦肩而過,但她連頭也沒有側一下,像是沒看見我。我像個白癡,站在她背後,傻傻地看著她離我越來越遠,心裏著急卻又無計可施。

她已經有了新的朋友,可我進進出出還是一個人。可能是因為到了避嫌的敏感年齡,我們班裏的男女生之間形成老死不相往來的默契,至少在表麵上從來不說話,不接觸。而我和身邊的女生,除了相互間偶爾抄抄功課的交情,很難再談到其它。參加過一次她們在校外的聚會。清一色的女生,到茶室一桌人一坐下來,從一打到二,從二打到三,不知饑渴地打撲克玩升級。累得在一旁圍觀的我,直打哈欠。就連她們玩的課間遊戲,也完全引發不了我的興趣。

一下課,女生們唧唧喳喳衝出教室,把橡皮筋放在膝蓋的高度,一個接一個,口裏唱著兒歌往皮筋上跳。隨著皮筋越升越高,能順利通過的人就越來越少。當橡皮筋被平舉過頭的時候,上課鈴就該響了。等到下一堂課間,她們會從膝蓋的高度再重新跳起,如此繼續循環往複。我寧可一個人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書。當然不是教科書,而是大人嚴厲禁止的閑人書。如果教室裏人不多的話,可以把小說藏在教科書下麵,偷偷一行一行往下移著看。

最近女生裏開始流行三毛。但看她的書,除了向往之外,更讓我覺得難受。三毛可以抱著裝滿了錢的枕套任性地跑去撒哈拉沙漠。而我除了學校和回家之外,什麽地方也去不了。其實撒哈拉到底長什樣子,會遭遇到什麽樣的傳奇,並不重要。我最羨慕的是她身後那個永遠對她死心塌地的荷西,會陪她遠走大漠,會陪她去深山探險。

在街上看見過年輕的情侶,旁若無人像連體嬰一樣粘合環抱在一起。而我,卻得一個人騎車上學,一個人去餐廳用飯,一個人低頭準備考試。我不明白,為什麽成年人可以出雙入對,但比他們更加瘦小脆弱的我,遇事卻要一個人去承擔。

是不是真如書上所說,人被一劈為二後逐到塵世,然後會用漫長的時間去尋找屬於自己的另一半。也不知上天為我準備的那個他,到底是誰,要等到什麽時候,他才能出現。他不用像希臘的海神那麽英俊,也不用如荷西般癡心苦等六年,隻要他能時常在我身邊,陪我說說話就好。

我現在很少有機會說話。自從上次和老媽發生了那次爭吵,雙方都是屏氣斂息,格外地小心。像是進入了毅力比拚大賽,誰先開口,誰先討饒的那個就輸。其實不說話也好,揀老媽愛聽的說,違我的心。說出我想說的,激化矛盾,對誰也沒好處。既然找不到折衷的辦法,敬而遠之地避開,可能也是最安全的做法。

好在這樣僵持的日子沒持續太久,我媽去外地出差了。臨走前,她居然把十四寸的彩電給鎖到放棉被的櫃子裏去了。更要命的是我被托付給隔壁家一個六十多歲的老奶奶照顧。老太太雖然頭發全白,卻是精力旺盛戴著紅袖章的街道主管。除了負責我一日三餐,她還會時常走到我的房間來,等確認我正在做功課之後,才滿意地離開。

一到晚上,電視裏開始播放香港來的武打電視劇。隻要粵語的主題歌一響,街上很少能看見人。我站在過道裏,聽別人家電視裏傳來武打時兵器相接的碰撞聲和格鬥時的吆喝聲,台詞和情節隻能斷斷續續猜個大概。眼睛看不見屏幕,卻張望著隨時可能從過道兩端出現的鄰居。連牆也不敢靠,時刻準備要抬腿晃手,可以裝成剛好路過的模樣。

正以為自己的生活低穀到不能再低穀的時候,莎莎突然失蹤了。

這成了學校裏的大新聞。自從莎莎跑到黑板麵前,用粉筆寫下“我無法超越自己“這幾個大字之後,誰也沒再見過她。包括她的同學,老師,家人,當然也包括我。她沒有回家,也沒有再來上學。

聽說她家裏人去警察局報了案,但也沒聽說有什麽發現。除了黑板上的謎語,和因此引發的種種猜測,莎莎什麽也沒給我們留下。

大人不喜歡我和莎莎交往,可能和她經常說出和她年齡不符的話有關。“超越自己“,她到底是什麽意思。可惜我不是弗洛依德,沒辦法從她留下的字句裏麵,找出任何線索。

十四五歲的在校女生,無緣無故失蹤的話題在學校帶著明顯的禁忌。莎莎像馬嵬驛的楊貴妃,在私底下被衍生出各種的不同的版本。絕大多數的故事通常和男人有關。有人說見過她和年紀大她許多的男人在街上親嘴。也有人說在山裏隨便找個懸崖往下一跳,十年八年絕對找不到。更多的猜測是莎莎失蹤是因為被人搞大了肚子。再然後的結局顯而易見,不是他帶了她私奔,就是她為他殉情。熱衷傳話的人,在轉述有關莎莎小道消息的時候,往往會拿一隻手遮住嘴,臉上帶著幸災樂禍的微笑。

對別人而言,莎莎隻不過是用來消遣的故事。但對我,她卻是個會把落葉比喻成折翼的蝴蝶,聰明伶俐卻又多愁善感的朋友。每當她說話說到開心的時候,微翹的嘴角邊,會一邊一個生出小酒窩,瞳孔裏發射出像月亮一般柔和的光芒。

我不介意傳言的真假,隻關心莎莎還會不會再回學校裏。哪怕她繼續對我不理不睬。已經快有一年沒和莎莎說過話,我不知道她生命裏到底遭遇了怎麽樣的挫折,才讓她做出那麽決絕的行為。我逃到樓底下不遠就回來了,可她卻比我勇敢許多。

莎莎說過,無味的日子像甩也甩不掉的濕麵粉。她是真的把家庭和學校,連同自己年輕的生命當濕麵粉一樣給徹底甩掉了嗎? 雖然之後誰也再沒見過莎莎,但我更願意相信,她是跟著自己心愛的人,一起去了像撒哈拉沙漠那樣神秘的地方。在那裏,她可以按照按自己的心願,過著她想要的生活。

這讓我想不明白到底該為莎莎的解脫感到高興還是難過。但這並不妨礙我在以後的日子時不時想起她。看到小說裏的女主角如同煙花般寂寞,這讓我想起了莎莎。她於我,就像單調無味的生活中一閃而過耀眼的煙花。而煙花熄滅之後,留在黑暗中的我,卻比原先更加寂寞。

直到他在我的生命裏出現。

在那之前,我一直生活在漫長而寒冷的冬天裏。久不見太陽的天空,灰暗的雲層低沉得讓人喘不過氣。沒了樹葉的遮掩,隻剩下光溜溜的枝杈。連原本在樹枝上跳來跳去,唧唧喳喳的小鳥也通通不見了。

大樓裏沒有暖氣。關上了門窗,等上了課沒人進出,風灌不進來的時候倒不覺得太冷,隻是露在衣服外邊的手指時常發麻,寫起字來抖抖索索地不利落。我最煩聽人說,隻要習慣了就好了。 即使是真習慣了,那也不代表我喜歡。就像我天天忍受著眼前的嚴寒,但這不說明我不向往夏天的綠。我隻是明白自己的處境,大人早就設立的遊戲規則,我的哭鬧喊叫逃跑全不管用。隨著日子按慣性前進,我幾乎開始習慣這種沒有變化,沒有聲音沒有色彩的生活。

但這一切,自從他出現的那一刻起,突然變得不太一樣。

那是初三的時候,天氣剛剛開始回暖。他站在講台的正中央,被草履蟲介紹說他從外地轉學來,會說日語。新來的同學半低著頭,沒有說話。直到他抬頭的一瞬,我突然想起幾天前,在校園裏撞見的一棵櫻花樹。

課間操時間,排著隊走到操場邊,忽喇喇眼前出現一棵兩三層樓高的櫻花樹。龐大的樹冠撐起剔透晶瑩粉紅色的雲彩,層層疊疊懸浮在空中,不沾一絲塵埃。微風吹過,天上的繽紛化做點點花瓣雨,不疾不徐優雅飄下,灑了人一頭一臉。

詫異於前所未見的光彩,我仰著臉在樹下癡迷著不願離開。被身後的人推搡,“讓開,讓開。你擋住路了。”

我一驚,轉身逃入臨近的洗手間。過道裏有窗,正對著櫻花樹。接下來十分鍾的操練時間,我躲在洗手間裏,怔怔盯著遠處的繁花錦樹發呆,心撲通撲通跳得好快。

站在講台上的新同學,雖然沒有花的絢爛眩目,卻有樹的淡定潔淨。人若可以化蝶,那必定也可以化成樹。他就是那棵讓我心跳失控的花樹。

老師把他的名字寫在黑板上,單名一個字,我不認識。回家翻字典,解釋為美好繁盛的樣子。果然人如其名,我猜得一點沒錯。

按老話說,人的美麗分兩種。一種是初看清,再看濁的“清裏濁“。另一種是初看濁,再看清的“濁中清“。他卻是異類。初看驚豔,二看,三看,每次還能看出讓人讚歎的美。讓人怎麽看,也看不夠的脫俗清麗。

從遇見第一天起,我的目光就沒法離開那棵樹。當然是在不被老師同學包括他在內的任何人發現的前提下。這其實很難做到: 我坐第一排,在老師眼皮子底下,不方便亂動。他坐在隔了我三排的正後方。連斜眼偷看的可能也沒有。即使誇張地轉一百八十度回頭,隔著後麵那麽多人,頂多也隻能看見他的頭發或鞋子。

唯一接近他的機會是收發作業本的時候。我可以看一眼作業本的封麵,大聲叫出他的名字,然後堂而皇之對著他坐的位置走過去。他通常任由我把作業放在桌邊,很少抬起眼睛或伸手接過。他的眼簾始終向下,顯出長長的眼睫毛。

有那麽幾次,他的眼光會和我的偶爾撞見。隻一閃,他便躲開了,狡黠得像樹林裏易驚的鹿。對溫和的小動物而言,剩下的武器隻有逃。藏在林子深處的精靈,成天豎著耳朵,提著心肝。一有風吹草動,撒開蹄子就消失不見了。

之所以這麽說,是因為我見過他奔跑的模樣。每天上午,在午休鈴響起前的幾分鍾裏,要是聽見咣當一聲從教室後方傳來,那一定他鋁合金的飯盒和裝在飯盒裏麵的鐵調羹發出的撞擊聲。隻要下課鈴一響,全校近兩千個師生會同時湧去餐廳打飯。但凡嚐過一次餓著肚子排長隊的滋味,就能明白搶占先機的重要。

往往老師剛一宣布下課,在其他人還沒站起來以前,他已經拎著飯盒竄出了教室。腳下像是裝了彈簧,彈跳了幾次就跑不見了。

這些無關緊要的事,傳遞給我一個信息: 他並不是無可救藥的書呆子。至少,他也和我一樣,一經許可,會迫不及待地離開教室。

才剛轉來班裏沒多久,各門功課大大小小的測驗考試的冠軍卻已經無一例外地被他占了去。像這種十項全能的人,很容易讓人懷疑會不會是個除了讀書之外,腦子裏一片空白,連生活也不能自理的傻子。尤其他那麽安靜的,安靜到讓人對他一無所知。我很少有機會聽到他的聲音。他下課不同人說話,上課也從不主動舉手發言。這對我很不利,因為隻有等他站起來發言的時候,我才能堂而皇之轉過頭去,甚至拿手托著塞幫做沉思狀地盯著細看。

即使輪到他被點名回答問題,能用一個字概括的答案,他絕不會用兩個字解釋。說完後坐下,從不拖泥帶水。倒是被老師叫到黑板前去解習題的時候,可以窺見他的板書漂亮整齊,像用尺量過的一般大小,思路清晰簡潔,再難的題,在他手下總是繁化簡,簡化無地一一破解。不光理工科厲害,連語文老師也在課上拿他的文章當範文來讀。還點評說他寫高樓的宏偉,不直接描寫高樓,而寫路人仰頸酸痛的筆法巧妙新穎。

沒辦法和任何人分享對他的感受,能聽見老師們上課對他的誇獎,不禁暗自得意的。仿佛如此一來更證實了自己慧眼識英雄的判斷。

果然到期末考試結果出來,他不但是全班第一,還是全年級第一。看見這個老在心裏念叨的名字被毛筆正楷放大,貼在公告欄裏的榜首,被人談論被人羨慕。我喜歡的那個人應該在讀書上是所向披靡,無人能敵的。尤其我自己武功不夠,突然半空中跳出來個世外高人,把別人統統打得落花流水,讓我有種不能與外人道的偷歡喜。

觀察了他很久,一年到頭不變的白襯衣黑褲子,冬天加一條灰色的套頭高領毛衣服。騎一輛幾乎被磨光了商標的黑色“永久”自行車。從來不戴手表,更不用WALKMAN聽音樂。除了他的長相和功課,我對他幾乎一無所知。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他和我一樣,也生活在沒有顏色沒有聲音的世界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