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29章 早春3
就連老師表揚他的時候,也看不出他有任何得意的表情。更準確地說,我沒在他臉上看到過任何顯著的,可以稱得上是表情的表情。他臉上是一種置身事外,不冷不熱的溫和。他似乎被隔絕在屬於自己的世界裏,隻按自己的軌跡和速度運轉,外麵的紛亂起伏和他毫無關聯。
如果要在班裏找一個比我更不合群的人,就是他。以他的成績,他沒有擔任學生幹部,連集體活動也很少參加。他沒有朋友,也沒有把功課借給別人抄的習慣。課間休息的時候,總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做功課,一動不動如同雕像。不管去哪裏裏,他從來都是獨來獨往。上學來,放學走,不會多一分鍾的停留。
看得出來,他很寂寞的,而我也一樣。他垂著眼,我低著頭。他獨來獨往,我一個人行走。他封著嘴唇,我拽著拳頭。
這些共同點使我癡迷於一個設想: 當一個人的寂寞,遇上另一個人的寂寞之後,會不會兩個人從此以後都不再寂寞。
那時候還沒聽說過比爾蓋茨或者奧巴馬,即使聽說了,全世界我最羨慕還是那個長手長腳,滿臉粉刺,外號“竹竿“的家夥。竹竿隻要一說話,龐大喉結會在喉嚨裏上下劇烈滑動,隨時有破皮而出的危險。聽說是留級下來的,有意被安置在優等生旁邊接受再教育。偏偏是這樣一個人,做了他的同桌。可以天天那麽近地坐在他身邊談天說地,可以知道他每天都在想什麽,做什麽,那該有多好。
雖然至今為止,我還沒機會和他說過話,但他存在的本身,就讓我在學校的生活變得容易忍受。我和他應該是被禁梏在同一隻籠子裏的同類。隻要有他在,我的心就變得安穩,目光也有了可以停放的地方。
問題是怎麽能讓他的眼光為我停留。在我十四歲生日那天,父母依舊出差在外,家裏依舊冷清。但我覺得在這一天,應該為自己做一點和平日不同的事。找出一條鮮紅的緊身上衣,配上媽媽的白色西裝裙,把自己裝扮成大人的模樣,甚至拿電吹風在前留海上胡亂地卷出點曲線。我對著鏡子,猶豫著不敢出門。紅色,這種像血一樣濃烈的顏色,我從來沒敢往身上穿過。但我已經十四歲了。我必須借助著這件紅色衣服的喧囂,讓他能夠看見我,在我的十四歲生日的那天。
剛到教室坐下,就聽到背後的口哨聲。聽得出來,吹口哨不是他。他的聲音和他的處世一樣低調。況且像他這麽老實拘謹的人,也做不出向女生油腔滑調吹口哨的事。
我借著口哨聲,回頭向後看,四下搜索著他。他的眼簾依舊低垂,盯在桌麵的課本上。
像這種時候,我真的會懷疑,他到底是不是讀書讀傻了的呆子。
今天已經是第二天了。
不管我怎麽整理拍打書包,裏麵還是會鼓起來圓圓一大塊。我盡量用外套擋住書包突起的那一麵,不讓人看出來。當著全班同學,上學時候要進來一次,放學再出去一次,真被人看見就麻煩了。我得趕快把它處理掉才行。
難是難在得等到班裏一個人也沒有的時候,才能行動。課間休息,教室裏總有人在。隻有耐著性子,等到午修時間。
昨天中午,有幾個同學拖拖拉拉去食堂去得晚,等他們離開的時候,從食堂打飯的那撥已經回來了。之後的午休時間,總有人在教室裏吃飯,做功課,或是趴在桌上打盹,進進出出都是人。我完全沒有機會。
沒想到要送個東西出去,竟然有這麽難。可我一看到這個比柚子還大的桔子,第一反應是要把它送去給他吃。桔子是老媽去浙江黃岩出差帶回來的。黃岩密桔的名號雖然聽過,可我以前還真沒見過那麽大個的桔子。也不光是個頭大,黃金蹭亮的光澤,倒像是從太陽上熔下來的一滴,頂上還連著片翠綠的小葉子。
我隻湊近聞了聞,捧在手裏沒舍得吃。難得一見的好東西,隻有送給他吃才甘心。其實要把桔子送出去不難,但想要全身而退卻不容易。
前些天,班裏專門把女孩子留下來開了一堂生理衛生課,掛了一張露出了內髒血管的解剖圖。台上講解的女老師語焉不詳地越解釋越讓人聽不懂,台下的女生卻是紅著臉掩著嘴吃吃地傻笑。後麵傳來嬌滴滴的聲言,“別問,都別問了。等你自己經曆過了自然會明白的。”
就是這種說不清道不明,介於過來和沒過來之間的曖昧最害人。處在敏感年齡的人們,一麵要全力證明自己的清白,一麵要擦亮眼睛找別人的笑話。諸如誰幫誰昨天做了值日,誰和誰前晚一起同路回家的小道消息,第二天一早,全班沒有一個人會不知道。搞不好,接著還會被草履蟲請到辦公室去做語重心長的談話。
所以必須做到天衣無縫。送出桔子後,我得立刻離開教室,要比他晚回來教室。這樣當他在教室裏茫然四顧的時候,才不會懷疑到我。但太晚回來也不行,要不然會錯過他的反應。不知道他見到放在他課桌板裏的桔子之後,會是張嘴的錯愕,還是低頭的嬌羞。這讓我非常好奇。
早聽說,犯案的人,往往會在事發後去犯罪現場周圍轉悠。其中還有好些就是這麽落網的。可是誰都敵不過要命的好奇心。更何況是對自己喜歡的人的好奇心。
每隔幾分鍾,我忍不住伸手去摸一下,藏在書包裏的蜜桔,確定它還在。心髒乒乒乓乓狂跳不已,倒像是書包裏揣的是一顆炸彈。等去餐廳的人群一走,在反複確定過道教室窗外都沒有人之後,我終於把炸彈塞進了他的課桌板下麵。
然後飛跑去餐廳買飯。阿加莎·克裏斯蒂的書,我看過。時間差是所有案子的關鍵。早了晚了,都會有危險。買完飯一路狂奔回到教室,進門之前調整好呼吸。必須要一如往常地氣定神閑,像什麽事也沒發生過一樣。
等我回到教室的時候,他和竹竿都回來了。我從他們的位置旁經過,看見我的桔子被竹竿拿在手裏。我坐到自己的座位上,雖然屏住了呼吸,還是聽不見隔了三排遠的後方,他到底說了些什麽。
他說話的聲音實在太小,全是他同桌竹竿的聲音。”哇,那麽大的桔子。肯定是哪個女生喜歡上你了。”
“啊?你不吃? 你不吃,那我吃了,浪費了多可惜。”
天,我暗藏了多年的心意,居然被一個不相幹的人被囫圇吞到肚子裏去了。
哎,想想也是。可能是我心急火燎地也欠考慮。像他那麽夫子的人,肉割不正尚且不食,更何況這來路不明的桔子。白白便宜了竹竿。更可惡的是,我犧牲了的那隻桔子居然沒能塞住竹竿的嘴。
我聽到竹竿在提醒他同桌,“你好好看看。說不定,送你桔子的人,現在正坐在教室裏觀察你。”
我的心一陣狂跳,頭低得差不多埋到飯盒裏去了。教室裏現在一共不超過十個人,男生去掉一半,剩下的女生再用排除法一一篩選,萬一。
萬一真被他猜出來,他會不會去草履蟲那裏告發我,又或者從此會對我另眼相看。對這點,我完全沒有把握。反正送出去的桔子,沒有再往回收的可能了。我坐在座位上,任憑心撲通亂跳,剩下的一切隻能聽天由命了。
事後我也奇怪,自己為什麽會冒險做出那麽奇怪的事來。幹嘛要去給自己招惹麻煩,把罪證往人手讓送。難道是我想暗示他什麽嗎? 那為什麽連個紙片也不留? 我到底是希望他知道還是不知道,連這些最基本的問題,我也搞不清楚。
如果送他桔子可以被解釋為一時衝動,我每天卻在重複做著比送桔子更加愚不可及的事。上課無聊的時候,我常常拿食指在課桌麵上塗畫著他的名字,反反複複,沒完沒了。 直到被下課鈴打斷。
等後來發現他沒有因為我老是念叨他的名字而抬頭望我一眼,甚至連個噴嚏也不打之後,我不再寫他的全名,而是在他的姓氏後麵加上“太太“兩個字,一遍一遍像抄寫經書一樣的不厭其煩。
聽說,虔誠的教徒經常一遍遍抄寫佛經以求祈福。也不知道我在桌麵上刻了千萬次的名字,會不會被頭上三尺的神明看到,幫我達成我的願望。
我夢見莎莎了。
她站在教室的黑板前麵轉過身來。煞白著臉,眼睛睜得又圓又大,散亂的目光完全沒有焦點。像是迷了路的孩子,完全不知道自己怎麽闖進了這間屋子,又不知道該從哪裏出去。
我拚命叫著莎莎的名字。她沒聽見,倒是先把我自己弄醒了。
我用力揉了揉臉,確定自己是在做夢。好久不見的她,怎麽會突然跑到我的夢裏。雖然莎莎曾經是我最好的朋友,但對有些事,她的嘴巴一向很緊。比如她從來沒和我談論過班上任何的男生。她更喜歡提問,或者喜歡別人說故事給她聽。每次她都會側著腦袋,右手急速地轉著圈圈,催促我告訴她後來怎麽樣了。
如果莎莎在,我倒很願意把這裏發生的事一股腦兒全告訴她。從莎莎離開學校至今,快有兩年了。升高中之後,班裏少了一些人,又招進來好些新生。草履蟲繼續留在初中部,現在已經不是我們的班主任了。很難想象,平時連個微笑都擠不出來的草履蟲居然馬上就要結婚了。傳聞有人在校外見到過他的準新娘,足足要比草履蟲高出大半個頭。想想不久之後也會有人對他發號司令,甚至動不動來一場居高臨下的訓話,就讓人覺得興奮不已。
但更多的事沒有變。我繼續被鎖在一個籠子裏,每日忙於應付考試前後的恐懼和焦躁。當學校讓你膩煩透了,卻還要每天按步就班地繼續下去時,就不得不找些幫人分散注意力的東西,比如那朵懸在半空中粉紅色的雲。它總在眼睛看著不遠,伸手卻總也夠不著的地方。
那棵超塵脫俗的櫻花樹是我灰暗生活中唯一光亮的色彩。他毫無懸念地在全年級繼續拿第一名的同時,我的眼光依舊追隨著他。隻不過,樹下人的無論是仰望或者沮喪,對於獨自盛放的樹而言,毫無關聯。
本來我打算一直在樹下安靜地等待,但卻在初中臨畢業前去植物園的那次郊遊上出了一點小意外。因為平時很少參加課外活動的他,那天也去了。我心情莫名其妙地好,感覺自己是自由的小鳥,一拍翅膀就能飛到天上。在人群裏大聲說話大聲笑,唯恐排在隊伍末尾的他聽不到。
玩到中午,大家圍成一個圈,坐在公園的草坪上休息。草履蟲建議同學上來表演節目,人人自顧低頭吃著隨身帶來的食物,沒人響應。草履蟲又鼓勵了兩次,我血往臉上一衝,人突然站了起來。
從小到大,我從來沒有主動舉手發言的習慣。說我膽小或者臉皮薄都行,反正我實在討厭被暴露在探照燈下的感覺。也不知當時是哪根筋搭錯了,我主動站起來,當著全班人的麵,唱了一首歌。唱的居然還是鄧麗君的歌。
歌詞大致如下:“我要去問,到處地問。去問大海,也問白雲,卻沒有,沒有你的音訊。你躲在哪裏,為什麽沒有回音,多少黃昏多少黎明裏。我在等待,等待著你的來臨,多少黃昏多少黎明裏。”
人說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一得意,我把自己的白日夢給唱漏了嘴。鄧麗君的歌當時雖然沒被明文禁止,但屬於靡靡之音卻是定論。在草履蟲麵前,如此明目張膽地等待呀,找尋啊,算是徹徹底底把自己給賣了。
因為緊張,我感覺自己整個人連帶著聲音在一起發抖。沒辦法,站了起來,歌總得唱完。在唱歌的空隙中往他坐的方向瞄了一眼。他垂著腦袋,正專心致誌地用手指撥弄著麵前的草地。眼前的歌和人,對他沒有絲毫的影響。
那一刻,我覺得自己傻透了。難道我唯一的聽眾隻是棵沒心沒肺沒有知覺的樹? 縱然再美的花樹,終究也隻能是木頭一塊?
為了他,我變成了一個幾乎連我自己也不認識的人。我怎麽可以不管不顧笨到在人前唱情歌的地步。在他出現之前,我一直討厭集體活動,即使連春遊也不例外。雖然春遊對我而言,是一年當中最特別的一天。隻有在那一天,沒有任何人會拿上課或者考試來煩我。好不容易離開了學校,我不喜歡被強製性地命令和一群人呆在一起做著同樣的事情。如果可以的話,我更願意蜷縮在別人找不到的角落裏,或者一個人滿天世界任意地遊蕩。
就像莎莎失蹤後的那次春遊那樣。當時,他還沒轉學來我們班。那是個陰天。灰色的雲團壓得低低的,似乎拿手指輕輕往上一戳,馬上就會滴滴答答漏出水來。我們這次的行程是爬山。原計劃從山的南邊上,越過一座山頂上的寺廟,最後從山的北邊下來。
上山的路很窄,隊伍排成一字型向前進。一邊是露出石塊邊緣的山壁,一邊是從半山腰長上來參差不奇的樹。我沒有功夫顧及周圍的風景, 因為我的眼睛必須一直盯著排在我前麵印著小紅花的襯衣,不能讓它跑丟。隊伍前進的速度很快,有時我必須要用小跑的速度才能跟上。至於我們要去哪裏,前麵帶隊的是誰,排在我前麵的隊伍有多長,我完全不知道。
這讓我聯想到從電視上看到的某個場景。一群跟著頭羊奔跑的羊,不管頭羊往哪裏跑,後麵的羊總是像受了驚嚇似地跟著往前衝。即使跑到了懸崖邊,隻要領頭羊往下跳了,後麵的也會毫不猶豫地跟著往下跳。從來不問懸崖有多高,下麵的岩石有多硬。
腦子裏冒出的景像讓我感覺不太愉快。的確我現在愚蠢得就像隻會哞哞傻叫的羊,我的眼睛隻看得見麵前的花襯衣。我往路邊靠了靠,彎腰裝作在係鞋帶的模樣。等隊伍都從我身邊小跑而過之後,才鬆出了一口氣。
我不相信山裏隻有一條路,不願意隨著大隊從被別人踏爛的路上走過去。一年一次的春遊,這一天應該完全屬於我,可以隨著自己的意願盡興一次。按著自己的喜好,自己的節奏,無論慢慢往前摸索或是急匆匆向前奔跑,都好。
我漫無目的地在山間遊蕩。山上的野杜鵑還沒開,零星的花苞從依舊枯黃的枝條的頂端冒出來。我采了一朵,小心地放在褲兜裏。希望帶回家後它會開。下到半山的時候,天開始下雨,我隻好往樹木多的林子裏鑽。 紅色黏土被水浸濕後變得很滑,要不是我及時抓住身邊的樹,搞不好會直接從山上滑到山腳下去。踏在泥潭裏的鞋子裏裏外外早濕透了,黏在跑鞋周圍的一圈紅土讓鞋子的重量比平時整整多出十倍。每踏出一步,被水浸透的鞋子會發出咯吱咯吱的叫聲。然後我要費老大的勁,把自己的腳用力從泥漿裏拔出來。
等我一腳一腳地挨到山下,雨突然停了。班裏的同學正在路邊茶室裏打撲克,牌友們隔著桌子相互之間推推攘攘或抱怨或叫好,好不熱鬧。誰也沒留意到我曾經離開過,更沒有人介意我狼狽地從外麵回來。
茶室內的喧鬧和悶熱的濕氣讓我感覺煩躁。我無法像同學那樣前合後仰揮著手臂直起嗓子大聲地談笑,也不可能帶著沉醉的表情關注台麵上的紙牌。也許我生來就和周圍的人格格不入。有人曾經問過我,問我為什麽不笑。我沒有告訴他們,其實我一直在等待那個能讓我笑的人。我相信,地球上存在著我的同類,而我要做的就是從茫茫人海裏將他找到,然後等待他將我生命中的空洞全部填滿。
也許,他可能就是那個我在等待的人。至少他的出現已經讓我變了個人。我開始穿紅色的衣服,往男生課桌板裏偷偷塞吃的,在大夥麵前不怕羞地唱著情歌。天曉得,照這樣下去,我還能做出什麽傻事來。
我現在似乎有點明白莎莎在黑板上寫的“無法超越自我“是什麽意思了。那是體內不受控製的一團怪物。它害我控製不住自己的手指,反反複複寫著他的名字;更控製不了自己的心髒,在他走近時加速的狂跳。
在夢裏出現的莎莎,似乎是想提醒我她的前車之鑒。雖然我無法得知她到底想告訴我什麽,但莎莎眼睛裏的迷茫,卻讓我看著揪心地難過。她目光散亂,動作癡呆地僵在原地。周圍卻沒有一個人能幫得了她。
也許在她迷路之前,她早經曆過我所經曆過的一切。隻不過, 她後來比我向前多走了一兩步。
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校園生活很少會發生任何新鮮事,但這兩天的氣氛卻有點怪異。校長在大禮堂開了個全校師生大會,接著老師又回來在班上開了個小會。更奇怪地是,他們謹慎卻又含糊的講話,給整件事蒙上了一層神秘色彩。
說穿了,事情很簡單: 有美國人要來我們學校參觀。但當時外國人並不多見。如果在馬路上偶爾撞見肩上背著大旅遊包,大冬天還穿著短褲露出長毛腿的外國人,免不了要被人在背後指指點點的。更何況洋鬼子要跑到學校裏來,和我們近距離地麵對麵接觸。
除了要進行徹底大掃除,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紀律之外,我們被告誡不要在校園裏亂跑亂動亂說話。美國專家會在這幾天來學校參觀,具體的時間行程,以及會不會到哪個班上來聽課,老師並沒講。
剛好是冬天,本來人就瑟縮在教室裏不想出去。有了不許亂動亂說的指示,下課出去玩的人更少了。就連上課的時候,咳嗽打噴嚏和吸鼻子的聲音也比從前安靜了許多。
一天正上著曆史課,英文老師跑進來對著曆史老師耳語了幾句之後,在班上點了兩個人的名字,讓他和我“出來一下“。
教英文的老太太帶著我們往電化教室的方向走,壓低了聲音關照他和我: “從美國來的老師要見一下同學。高一每個班派兩個同學做代表,一起開個會。不要怕。你們兩個的英文,日常的對話應該沒有問題。對方問什麽答什麽,說話的速度可以放慢一點。嘴巴一定要張大,把元音和尾音發清楚。”
每個班隻能派出兩位代表,還剛好是我和他。老師一直在說,“你們“,“你們兩個“,這感覺就是要攜手並肩,和自己最心愛的人去外域出使一樣悲壯。激昂的鬥誌和婉轉的柔情,如風吹海浪,從頭到腳,又從腳到頭打了好幾個來回。
我漲紅著臉,隨老師的關照聲點頭,卻不敢抬起眼睛看身邊的他。這是我第一次和他肩並肩站得那麽近。心髒震得我耳膜砰砰直響。隻看見他放在黑色長褲沿邊上的手指,彎曲握成拳,又再次放直。
電化教室門邊聚著十幾個和我們同級的學生,出來歡迎我們的是個如假包換的美國人。藍色深邃的眼睛和脖子上的珍珠項鏈提醒我,她和我們是不一樣的人。但她的眼睛在笑。不是禮儀性的敷衍,而是見到孩子回家時,張開雙臂的笑。
“Come on, kids. Come on in.“ 我肯定沒有聽錯。她就是這麽稱呼我們的,孩子,她管我們叫孩子,招呼我們進來。可父母在家裏從來都連名帶姓地叫我,要是我的名字不幸被老師叫到,那更糟糕。不是被叫到黑板上去做習題,就是接下來要在全班人麵前宣讀我的考試成績。時間一長,讓我條件反射地討厭自己的名字。
初次見麵的美國人卻管我叫孩子,這讓我一下子對她生出好感。她介紹她叫珍尼,一個在我們英語課本例句中常出現的名字。但課本上的那個紮著馬尾的長發,眼前的真人卻是微卷的短發。
珍尼沒有站在講台上講課,而是招呼我們往前排坐。她自己在我們中間找了個位置坐下。她說了個讓人聽了就忘的地名,說她從那裏來。家裏一個男孩,一個女駭,比我們還小些,她用手比劃著兩個孩子還不到桌麵的高度。之後她說的話,有的聽得懂,有的聽不懂。但最後那句,我卻聽明白了。她讓我們多談談我們自己,說什麽都行。
可我們平時寫過的作文裏,有描寫房間陳設的說明文,有闡述偉大理想的議論文,卻沒有寫過介紹自己的文章。我能想到最接近的文體是動物園裏籠子前麵擺著的那塊牌子:”熊貓: 屬於食肉目熊科的一種哺乳動物。體型肥碩似熊,頭圓尾短,頭部和身體毛色黑白相間分明。棲息在中國四川盆地周邊的山區,主要食物是竹子。”
那麽複雜的中文,我可沒辦法用英文翻過去。尤其是自我介紹,即使讓我用中文說,我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麽。我就是我,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學生,除了勉強應付著讀書考試,其他什麽也不會。
珍尼不說話之後,教室裏變得異常安靜。我偷偷瞄了一眼四周,大家唯恐被叫起來發言,眼睛一律望向地上。在尷尬的沉默中,珍尼換了一個話題。
“Christmas” 她在說聖誕。聖誕我知道。就是超重了好幾百斤的老頑童,戴著小紅帽騎著鹿,一到聖誕夜就往人煙囪裏扔玩具的故事。可能美國的小孩子好騙,而我們住的樓房裏根本沒有煙囪,當然也沒有任何人收到過免費的禮物。
我還沒傻到在外國人麵前說這些,她正在提問,“What do you want for this Christm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