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21章 迷途羔羊

把他介紹給大家的時候,女友應該是不無得意的。

爵士舞廳裏紫色熒光從白襯衣上反射出來,在他渾身罩上一層神秘。高大威武的身軀,突然擋在麵前,像穿透黑暗而來白衣武士,惹人注目。

女友借機把我拉去洗手間,問我“怎麽樣?”

這還用我說?一米八八的健碩在人群中鶴立,五官的精美卻不失英挺的男人,在北美的華人中極其少見。

我好奇,“哪兒來的?”

“還不是朋友介紹的?台灣來美多年的博士,現任跨國公司的項目主管。”

各方麵條件優秀的女友,眼光一直挑剔,單身至今。多年的等待,居然等到這麽個人物,是該有個完美結局的時候了。

果然,接下來從女友那裏傳的好消息不斷。先是STING萬人音樂會上,在煙花散落的星空下的牽手。後是去紐約的三天旅行,在都會博物館雕像後的偷吻。一切跡象都暗示著事情在往好的方向發展。

每次女友給我電話,裏麵全是他他他。

“錢不是關鍵,還得會玩。你曉得嗎?他是從十五歲起,每年去山裏露營的人。住五星級酒店跟著團走的,也能算做旅行嗎?”

“對了,下周六有空嗎?市中心的國際節上,他有表演,記得來捧場。他的電吉它飆得比老美還棒。”

也不是女友賣瓜,他的會玩,即使是做為旁觀者的我們,也是有份受益的。

他和大多數人一樣愛吃。但他的愛吃卻能升華到和藝術沾上了邊。各類餐廳的主菜甜點,被他拍成精美照片,配上犀利幽默文字,寫成博客登出來。隨著點擊率的提升,儼然成了民間的美食評論家。常有新開的餐廳,慕名送上請柬,請他去光臨指導雲雲。於是一班狐朋狗友一起跟著沾光,在佳肴美酒的腐蝕下,開始當麵管他叫老饕。

以老饕為中心的聚會,逐漸演變成吃喝玩樂俱樂部的雛形。別人還唱卡拉OK的時候,有他在,就變成了現場伴奏。一外出郊遊,第二天圖文並茂,三五十張唯美照片一登,海內外友人可以一同共襄勝事。

由於老饕的出現,男士們的相機鏡頭越買越貴,女士們臉上的化妝越來越濃。

大家正在興頭上呢,而我女友卻不再參加俱樂部活動,連以前打不停的電話也不來了。

我的電話追過去。

她的聲音很平靜,“我要去外州了。”

“發生什麽事了?你走了,那他呢?”

“他?他關我什麽事?”小妮子開始和我打官腔了。

“你和他吵架了?”

“沒吵架。他那麽好涵養怎麽吵得起來?”

“喂,是我問你話呢。你們到底怎麽了嗎?”

依稀聽見電話裏停頓和哽咽的聲音,但她是個要麵子的人。我等著聽實質性的答案,沒點破。

“你知道PETERPAN嗎?他老說不急。又催過他幾次。”

“PETERPAN?你是說那個長著翅膀,整天飛來飛去,怎麽也不會老的小飛俠嗎?”我腦子裏把老饕和PETERPAN的形像連接在一起,嘴角忍不住往上翹。

電話裏又是一陣類似線路聯結故障的雜音和停頓,她小聲地嘟噥了一句,好像怕人偷聽般神秘,“他還經常失蹤。電話關機,電郵不回,敲門不開,他玩起失蹤來,會像人間蒸發一樣徹底。”

我聽出她說這話時的心有餘悸,也就沒好意思去問他失蹤的動機和頻率。他的失蹤是為了躲開婚約,還是放不下其它女人的牽拌?

估計除了老饕,誰也無從知曉。但自從那次電話後,女友再沒在我麵前提到他一個字,就和他從來沒在這個世界上存在過一樣。

女友是真走了,輕淡得連片雲彩也沒帶走。我因她而認識的俱樂部人等,隨著她的離去,也減少了來往。生活一下子安靜得不像話。

但有一個人,我還會偶爾見麵。

除了同是俱樂部成員,我和老饕還是隔著半條街的鄰居。他在前院割草的時候,我會開車經過。我在林蔭下散步的時候,會撞見他在門前的信箱拿信。

他問我,有西班牙餐廳的免費食物券,去不去?

我沒有拒絕美食的理由。

他沒提起過前女友,我也隻說些無關痛癢的話。

“你在哪裏學的吉它?還有攝影,可有專門學過?”

“都是來美國以後,讀書的時候玩出來的。”

餐廳裏的光線昏暗,就著桌麵上微弱的蠟燭光,我懷疑從他的微笑裏看到的不好意思,是否是自己的幻覺?

“別人來美國是真的苦讀,我卻在玩。反正我拿的是全額獎學金,就憑興趣東修一門課,西修一門課。空了,爬山旅行,打打籃球,彈彈吉它。反正也不急。等我修完,碩士,博士,從學校出來,已經三十五歲了。”

略微一推,不難算出他口中“不急“所代表的時間跨度。

許多事情經不起聯想。如果他待女人的態度如同對待學業,凡事最要緊好玩,也難怪女友會被他的“不急“逼走。

為打破兩人之間的沉默,我問了一個隨意的問題,“你平時讀最多的是什麽書?”

“老莊和聖經“。

多奇怪的組合。難道率性而為,無拘無束的閑雲野鶴也會在聖賢和邪惡之間掙紮?

“那你常去哪家教堂?”我接著問。

“以前去,現在不去了。”

他的回答引起了我的更多疑問。他接著加了句話,更令人費解:“假如,你曾經以為無所不能的聖經,被供奉在神壇上很多年。而有一天,聖經卻被一隻卑微的老鼠給咬得麵目全非,你會怎麽做?”

天,那麽難的問題。我以為我是來吃免費晚餐的。

雖然我不想消化不良,但基本的好奇還是有的。比如那隻老鼠是曾讓他刻骨難忘的女人,還是他本人曲折離奇的命運?

這次我沒敢再扯出更多無解的問題,開始專心咀嚼麵前盤子裏的*牛肉。

“你想想看。如果芸芸眾生真是它的羔羊,“,他豎起一根手指,指了指天,“那牧羊人更關心的是在圈裏安穩睡覺的羊,還是丟失在外到處亂逛的羊?”

這我當然知道了,“應該是那隻走丟的羊。”

“對啊。所以呀,最被重視,最能得到關愛的那個是我。”

幸好,他說這句話的時候,我嘴裏沒有任何**。不然不是噴出嘴外,就是嗆在嗓子裏。

老饕的比喻,不由讓我聯想起中學裏,那個讓我現在一想起來,背脊上還會發涼的教務主任。雖然不用戒尺體罰,但他總能無時無刻神出鬼沒地出現在你不希望他出現的地方。一個學生,真要被高高在上的教務主任關注甚至是加以特別的關愛,估計不會是很讓人愉快的經曆。

而聽老饕的口氣,能做隻迷途羔羊,晃蕩到圈子之外,是讓他引以為傲的事。

吃別人的嘴短,我不至於傻到當麵敗人的興致。希望他的邏輯是正確的,我的擔心也是多餘的。

在那頓並不輕鬆的晚飯之後,老饕像我女友說的那樣失蹤了。

新買了環繞音響,要接背後數不清的線路時,我想起隔壁理工科的博士。電話沒人接,過兩天後回了個留言,說對不起,忙。家裏有人從外州過來。

家裏開聖誕派對,他的電話又是沒人接,等接到留言的時候新年也過了。還是對不起,忙。這次連解釋也省了。

可這違反自然規律啊。彼此住得那麽近,卻低頭抬頭不再撞見,三兩個月正常,一兩年了,難道是刻意的回避?

每天上下班經過,會在他門前多帶一眼。總是大門緊閉,窗簾下垂。草木雖比別家亂些,黃些,但不至於荒廢到雜草叢生的地步。但他門前停的不再是以前的黑色寶馬,而是白色的麵包車。更怪的是,我親眼看見一個老太太打開了他家的房門進去了。難道老饕搬家了?

問起過從前俱樂部的成員,似乎也沒人見過他,有的隻是傳言。有的說他去沙特阿拉伯接了個大項目,有說他得了重病的,最離譜的說他已經結了婚。

天氣好好壞壞,朋友來來走走。當老饕虛化成傳說之後,大家忙著各家的事。

新年裏,我給自己訂的大計是多運動,少生氣。從我家門口出去,沿著各家門前的林蔭小道繞幾個彎,會走到景色秀麗的無名湖。趁著天好,把父母一起強拉上,陪我一起去湖邊散步。

無名湖不寬,河道夾著兩岸綠樹彎彎曲曲看不見頭。草地上孩子追著小狗跑,湖中央白鵝繞著噴泉遊。

三人正享受著微風煦日,隻見不遠處,正對我們方向走過來身形的好像是老饕。他不是一個人,手臂上還半掛半扶著一個。

直覺告訴我,我看見了我不該看的。但河邊的小徑不過一米寬,直板板一條道,根本無處轉彎,也無處藏身。即使要向後轉彎,換個方向,已經來不及了。和他們一步步越走越近,我卻越來越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從上次見麵到現在,最多不過兩年的時間。他怎麽會變成這樣?

伍子胥一夜白頭隻在書裏讀過,但老饕活生生站在我眼前。一頭白發,不是花白,而是歲月將人掏空挖幹後剩下的蒼白,如秋後的幹草毫無生氣。

他今年不過四十出頭吧?這兩年,到底發生了什麽?

他手臂上扶著的那個女人,看上去比他還要蒼老。白發稀落得遮不住頭皮,彎腰曲膝把身體鞠攏著,縱然被攙扶著,一拖一移,每步路都走得很慢。

我把父母介紹給老饕,等著聽他的介紹。他一句“大家都是鄰居“給混過去了。看得出,他被河邊的不期而遇搞得很狼狽。像在台上出了洋相後的演員,受驚後的本能反應是逃到幕後,躲開人群的眼光。

事後我向父母簡單介紹了老饕,但我搞不明白的是老饕身邊那個女人的身份。看樣貌年齡,應該是他的媽媽。看動作神情,卻該是他的女人。

我正猶豫要不要發幾個字給老饕,他的電話先來了,問我周末有沒空出來吃飯。

幾天後,我和他在一家日本餐廳見麵了。他的頭發還是刺眼的白,卻是梳理過了。

剛坐下,他先叫了一大瓶日本清酒。

還沒上菜,他就開始解釋,“我結婚了。你那天遇見的是我太太。”

“啊?”我費老大勁才沒把這個字大叫出來。

愛情會令人盲目。但以他的智商,以他的年紀,最後選擇的,怎麽可能會是她?別人不說,那個為了他跑去外州的女友,看上去至少比他的太太要年輕兩輪。

何況,我一直以為他最愛的是他自己。他是不會為任何人結婚的類型。

“什麽時候結的婚?”我問。

他說的年月,我一算,差不多就在女友離開後不久。現在再去追究,究竟兩個她裏,是誰先來後到,抑或是他生命裏原本就有很多其他不知名的她和她,好像已經沒多大的意義了。

“怎麽不通知大家?”

“自己的事,為什麽要通知大家?我父母也是我們結婚一年多以後才知道的,到現在還沒見過她。”

他一杯接一杯給自己灌酒,但我還是納悶。不再繞圈子,“我以為你不會結婚的。”

“我也一直以為自己是不會結婚的。想好了,工作到五十歲退休。屏東也好,夏威夷也好,要在海邊開一個小餐廳或小酒吧。從此有喝不完的酒,交不完的朋友。”

“那你,怎麽又結婚了?

他端到唇邊的酒停在半空,放回桌上。中間足足有兩三分鍾的停頓,供他尋找答案。

“我不知道。不記得當時是怎麽想的。陽台上兩個人都喝了紅酒。”

“現在回頭看,上帝讓我娶她,應該是為了讓我救她。“說完,他一口吞下一杯清酒,瓷杯“啪“一聲砸在桌麵。帶著風蕭蕭兮易水寒,豁出去後的悲壯。

“她病了。結婚半年都不到,她就病倒了。查出來是*癌。開刀,吃藥,化療,什麽能做的都做了。病情有反複,化療的療程又增加了兩個。我天天往醫院跑。化療的時候,她難受惡心,人也變得脾氣暴躁。連她自己的親娘,來照看她兩個月後,說受不了,跑回台灣去了。我一麵上班,一麵跑醫院,還得天天想法給她做好吃的。醫生說她免疫功能弱,怕我帶回家的細菌病毒傳給她,我除了上班買菜,哪裏也不去,關在房子裏陪她。現在已經好多了,可以走路了。醫生說多運動對病人好,我才天天帶她去河邊散步。”

可能久沒有人聽他歎苦經,他一開頭就沒法停。但我明白他即使坐在那裏說上兩天兩夜,也無法表達完這兩年來他和她所承受的苦難。生理上的痛苦,心靈上的壓抑,旁人隻能從他們未老先衰的白發上感受到其中的一星半點。

他喝盡了杯中最後一滴酒,帶出的結論是,“沒有我,她早死了。”

聽得出來,他說這話時是有滿足感的。能救人一命,自然是功德無量。更何況救的是和自己約定共度一生的人。付出那麽多的努力和心血,把心愛的人,從死亡那裏一步步拉回自己。那是何等的欣慰和成就。

他隻看到他的出現,救了她一命。但如果他真相信這次婚姻是上天的安排,那她在他的生命裏出現,也不可能是巧合。

因為她,山林間的遊蕩,變成了家庭中的責任。人群中的桀驁自我,變成病房裏的體貼溫柔。

我暗自盼望他們在生死磨難中締結的情義和信任,可以足夠兩人在以後的日子共賞沿途風景,共擋風雪嚴寒。

臨走的時候,我給了他老大一個熊抱,拍著他背,祝他的太太早日康複。我沒說出口的祝福,是希望他的選擇,能給他的身心找到一個真正的家。

從此,可以有所愛,有所係,有所依。不再迷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