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亦如七年
真是名副其實的趾高氣昂啊,林夏冷冷睨了一眼林初的手指,悠悠地問:“怎麽?害怕會輪到自己嗎?林初,你做了什麽你自己清楚,七年前你也是這樣指著我,連表情了一模一樣。林初,我再怎麽聰明又怎麽比得上你。”
七年前,林初也是這般義正言辭地指著自己,將自己推入萬丈深淵,七年後她有故技重施,難道她都不厭煩?
林初惱羞成怒,欲蓋彌彰地大聲喊著,似乎這樣才做足底氣:“別在提七年前,你沒有資格。”那個老程從小就偏袒林夏,要是真被他知道事情的真相,沒準就給父親吹吹耳邊風,到時候怕是有嘴也撇不清。林初防備地看著林夏,
林夏手裏像拉著線,牽扯著林初的脈絡,讓她戰戰巍巍的。
林夏笑了:林初,你不是個優秀的演員嗎,怎麽如此失了演技,心虛得這樣明顯。做賊嘛,自然投鼠忌器,那樣我是不是該下點猛料呢?她莞爾,懶懶反問:“害怕我說七年前的事?可我想說呢。”她嘴唇輕翹,邪肆又恣狂,“媽媽的藥——”
是你換的,媽媽是你害死的……
隻是這句話,七年前就該說了,現在想說了,卻還是沒有機會說,因為那個男人從來不給她機會,從來……
林誌誠,你可知道,七年前,當時你打斷這個真相之時與現在一般模樣,那樣毫不留情,那樣不屑一顧,那樣將我狠心判了死刑,每一句,一字,都像在剜人心髒:“夠了,你與初初不一樣,我林家沒有你這樣心狠手辣的人。七年前的事我也不想聽到。”
是啊,她與林初不一樣,不能成為你喜歡的女兒。不能成為林家的驕傲。是啊,從來你眼裏的林夏都是心狠手辣,卑鄙無恥。是啊,是我傻了,七年前你便判了我的刑,卻傻傻地再一次讓你這樣踐踏。林誌誠,你難道真的忘記了我也冠了你的姓,我與林初是一卵雙生?
林誌誠,七年前的事如果中有一天,你知道了真相,知道了是那個你捧在手心裏當珍寶的女兒,將你最愛的妻子害死,你會不會悔恨到恨不得重新來過,真想快點到那麽一天,不過可能沒有那樣一天吧,因為你從來都是選擇性得信任,而你的選擇,從來沒有我林夏。
林誌誠,我恨你,厭你,不應該嗎?我有那樣的資格不是嗎?
林夏隻是笑,誰都看得出來,她笑得那樣絕望與冷冽,因為根本已經隱藏不了她的酸澀,自言自語一般,她念念:“你還是這樣,從來不給我任何解釋的機會。”
一次也沒有給過……林誌誠,如果有那麽一次你願意好好聽我說完,會不會就不想如今這般模樣,說到底是你自己將我逼至如此地步,我退無可退。所以莫怪我,你必須……還,欠我的。
林誌誠並不以為意,隻是怒眼相向,眼裏全是厭惡與忿恨。任誰見了也會知道這樣兩個人必是深仇大恨。
連老程見了林誌誠這幅絕情模樣都替林夏寒心,直直搖頭,失望地看著林誌誠:“老林,沒想到,你居然是這樣的人。”頓了頓,他看看這兩張長相一模一樣的臉,喟歎:“都說手心手背都是肉,怎麽到你這就不一樣了。”
林夏隻是苦笑,看了一眼緘默的林誌誠,覺得老程這話不對,她可不是什麽手背,林誌誠怕是早就剔除了那份微薄的血緣。她自己也不屑,巴不得他們之間無任何關係才好。
久久,林誌誠似乎難以啟齒,隻是深意地說了一句:“老程,你不懂。”
誰會懂呢,林夏都想了二十多年了,也沒有想出個所以然來,或許根本就沒什麽懂不懂,不過是理所當然罷了。林夏以前糾結得想要一個理由,不過現在無所謂了,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
老程搖頭,確實不懂,不懂一個做父親的心怎麽能這樣冷硬?人又怎麽能這樣假意?他已經不想相信林誌誠,反正十幾年的公事不過是出於利益,那還有什麽好牽扯的,當下起身,問林夏:“小夏,討厭這裏嗎?”
林夏毫不含糊地點頭:“嗯,很討厭。”哪止討厭,簡直深惡痛絕了。
“走吧。”這裏的空氣老程都覺得混雜,實在待不下去了,更不想小夏在這裏受了委屈。
林夏起身,笑盈盈地問:“程叔叔送我嗎?這會兒都沒車了。”
老程看著林夏笑,反而心裏更加難過,這孩子難過也忍著,這樣笑得讓人心疼,語氣越發寵溺:“好,程叔叔載你。”
程叔叔,謝謝你……在我二十多年的生命裏,如果有父親,那也是你……請你一定知道,我有多感謝你,隻不過說不出口而已,因為,林誌誠從來沒有教會我如何感恩與感謝,所以,請你一定要懂。
會的,那個父親一樣溫暖的人會懂的,因為天底下沒有哪個父親不懂女兒的心。
老程帶著林夏走出林宅,很久以來,第一次林夏不是自己一個人走出這裏,終於有一個人陪著她了,那段很黑的路不用擔心害怕了。
客廳裏的林誌誠看著那兩人頭也不回地走出去,氣急敗壞地大喊:“走出這裏,再也別回來。”
林夏與老程相視一笑,繼續走著,誰也不回頭,笑得恣意。父女一樣的默契。
反正本來就不想回來,林夏巴不得,再也不來才好呢?這是林誌誠可別求著我。
林夏和老程出了林宅,已經很晚了,晚上沒有月亮,白天下過了雨,夜裏黑沉黑沉的,什麽也看不見,可偏偏林夏看清了停在不遠處車子,那輛惹眼豪爵。
大忙人真是悠閑啊,昨天晚上還看文件到十一點呢,難怪忙著談情說愛去了。
江在铖啊江在铖,真是可悲啊,翻手雲雨,不可一世又怎樣?還不是偷偷摸摸的,活像個偷情的地下情夫。
林夏頓了頓腳步:“程叔叔,你去車裏等我。”老程有些擔心,沒有動,林夏搖搖頭,表示快慰,“我沒事。”
老程也沒說什麽,反震自小林夏有主見,便去取車了。
林夏剛要往江在铖的車那邊走,林初便已經走到身側了。林夏愕然,這人走路怎麽沒聲音啊,鬼祟得很,做了虧心事都不怕走夜路,真有她的。
林夏停下來,回頭笑著揶揄林初:“林初,用不著這樣依依不舍吧。”
七成是江在铖,八成是警告,九成是威逼利誘、封嘴滅口。
林夏料得很準,林初拉來去去都是那兩招,也夠沒新意的,這話好像什麽時候就說過:“林夏,到此為止吧,你到底還想怎樣?怎樣你才肯罷休?”
林夏答非所問,指著不遠處的紅色豪爵:“江在铖也來了,在等你。”
林初睃了一眼不遠處的車,聲音小了許多:“你說啊,到底有什麽條件?你要什麽?怎樣你才滿足?”
這做賊的不怕走夜路,卻為悅己者而裝。林夏肯定,江在铖聽不到,也好,免得壞了自己的遊戲,反正本來她就沒打算讓江在铖知道。
林夏幽幽地回答,似乎癡人說夢,也沒什麽希冀,說得平平:“我要媽媽活過來,你做得到嗎?”她自顧反笑,笑得陰策,盯著林初的眸子黑得很,“你看我,又犯傻了。”語氣一轉,嘴角一抹狡邪,她邪邪問,“如果我說我要你的男人呢?”
林初當場一愣,臉色難看,黑得一片陰翳。
林夏笑得更邪肆了:林初,害怕了?就是要讓你害怕,你越想珍惜的,我越想毀壞,你可知道你現在有多愚蠢,如果你稍微變現得不在意,或許我還會另作它法,可是你讓我看出破綻了。
林初傻愣了許久,哆哆嗦嗦地語不成句:“你——”
林夏笑得誇張得意:“我?我怎麽?很可?很不要臉?”
一個女兒自問可恥不要臉,自是被逼到了極致,當然也會把對方逼到極致,因為已經有了足夠的勇氣魚死網破。
“我竟沒想到你這樣癡人說夢。”林初這樣說著,可是心裏卻隱隱地不安,明明覺得應該相信江在铖,可是那人是林夏,讓她沒有辦法不心驚膽顫的。
林夏笑,不以為意,因為她並不覺得是癡人說夢:“是不是癡人說夢,總有一天你會知道,你也不用這麽驚奇,你可知道我幫你當替身有多辛苦,時時還要當心明槍暗箭的,這點利息不算太高吧。”你欠我多少,連本帶利我可是一點都不落,我林夏從來都是記仇的小人……
林初一張精致的小臉蒼白,臉上的妝容都在遮不住慌亂,她手指握得死緊,一字一字咬得極重:“妄想,不過是長了一張和我一模一樣的臉,不然在在铖眼裏什麽也不是。”
林初還是第一次這樣痛恨她和林夏長了一張一模一樣的臉,那樣的話,林夏就有足夠的威脅資本了。不過替身左右不過是個替身,不過一張麵皮,江在铖一定愛的是她的人,不是她的臉,所以她不需要害怕,都是林夏的癡心妄想罷了。林初這樣安慰自己,明明每一條都合理,拚湊在一起卻說服不了自己。
林夏笑著將了一軍,一刀插入心髒,血淋淋的威脅:“是嗎?你說長了一張與你一模一樣的臉天天和江在铖共處一室,會不會發生點什麽呢?”
林初,既然你害怕,我不介意再讓你害怕一點,你欠我這麽多,這就當是利息好了。
林夏篤定,她和江在铖的住一起的消息林初不知道,而且一旦知道必定大亂。
果不其然,林夏又料中了,林初本來就沒有血色的臉這下徹底白了。恍恍惚惚地問:“你什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