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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對那天的下午,方傑找了幾個比較“倒黴”的同學,租了輛小卡,從租房那裏,把為數不多的家具運到新家。UC小 說網:房子真的很小,放進沙發和電視,就覺得那幾個幫忙的男生“多餘”了。小吉提前下班,叫了外賣的比薩,椅子不夠,就坐在客廳的地板上,幾個人狼吞虎咽消滅晚飯,一邊佩服方傑跟銀行借錢的膽子真的很大。周小吉坐在地板上,衝著坐在另一頭的方傑,笑得很鼓勵。

方傑晚上值班,要跟同學一起離開,又覺得沒跟小吉說什麽不舒服,便打發了他們幾個在門外等,匆忙地抱了抱小吉,說:

“麻煩你收拾了,我明天晚上應該能回來。”

小吉笑了,說,“今天怎麽這麽客氣?”

“那,我們的家就交給你,要好好照顧它哦!”

說完,又忍不住狠狠親了親小吉,直到門外的幾個開始拍門,大聲問“電梯來了! 要不要等你?”,才戀戀不舍地走了。隔著門,周小吉聽見走廊裏玩笑打鬧聲,然後電梯門開了,終於恢複一片寧靜。

回到客廳裏,把方傑前兩天買給他的一張CD放進唱機,慢慢流出來的是那首有些熟悉的“You raise me up”

音樂聲裏,周小吉想起幾年與方傑的一幕幕,有些傷感,又覺得自己的情緒太誇張,於是開始幹活,把搬進來的幾箱東西打開,想在“毛毛頭”派對之前收拾停當。東西並不多,剩下最後一箱,封口處標寫著“小吉的舊東西”,自從他跟方傑同居以後,搬過好幾次家,可每次這一個箱都跟著他來,卻原封不動,有幾年沒打開過?周小吉的手摸過陳舊的字跡,似乎想了好一會兒,終還是站起來塞到壁櫥的角落裏。

洗過澡,吹幹頭發,周小吉找出以前在卡森百貨公司上班時,經理送他的一件襯衣,因為是挺貴的名牌,他沒舍得穿。今天去“毛毛頭”那裏,總不能太寒酸,於是找出來,將新衣折疊的痕跡熨平整,穿在身上試一試,好象有點大,難道比那時還瘦了?周小吉不是那種需要名牌找自信的人,也不會覺得名牌會給自己帶來什麽魔術般的改變,這話在店裏是不敢說的,他從來沒羨慕過模特的工作。可今天晚上,勢必會有很多模特到場,要如何才能應付自如?還有“毛毛頭”,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看過自己的**,小吉總覺得他的眼睛象是具有剝人衣服的本領一樣,穿得再厚,在他跟前視同沒穿。他也不喜歡“毛毛頭”用很爛的中文叫自己的名字,小吉到了他嘴裏怎麽聽怎麽象“小雞”……他不喜歡“毛毛頭”的地方挺多,盡管他知道“毛毛頭”其實是個不錯的人。

按照請貼的地址找到,果然是可以看見湖景的高級住宅。屋子裏很大,客廳裏人不多,稀稀落落的幾個,倒是看得出行業出身,個個或站或坐,姿態無比優雅。“毛毛頭”隻在他進門的時候說,

“別人你不用理,我讓本招待你!”

周小吉這才知道,原來“毛毛頭”有個相處十五年的愛人,本。本是大學教授,咖啡色襯衫外麵套了件淺米色的羊絨背心,戴著副金絲邊兒的眼鏡,顯得文質彬彬。很明顯地,他跟“毛毛頭”的模特界的朋友不太熟,倒對周小吉比較熱情,幫他倒酒,拿吃的,帶他參觀其他房間。

“他們在裏間玩兒呢!丹尼斯讓我好好招待你,”

“哦,”小吉心想,難怪客廳沒什麽人,“我一個人沒問題,你可以加入他們。”

本搖搖頭,“他們談的我沒興趣,丹尼斯說你比他們有趣。”

“怎麽會?我跟‘毛……’,我是說,丹尼斯不太熟的。”

“哈,對,他說你給他起了綽號叫‘毛毛頭’?很形象!我喜歡。來,過來坐。”

本跟小吉不太拘束,就象他自己解釋的,他們兩個跟其他人不是一個圈子,所以可以自得其樂。本對他跟丹尼斯的關係毫不忌諱,給小吉看他們旅行時的照片,很直接地告訴小吉他們一起久得都快記不得。

“我們小時候一起長大,他出國念大學,我也到了北方,工作以後又遇到,才又在一起。所以,注定在一起的兩個人,是分不開的。他跟我說,你跟你朋友感情也不錯?”

“哦,是的。”周小吉心裏不知道“毛毛頭”跟本說了多少自己的情況,一時間難以把握談話的尺度,“我們同居幾年了。”

“醫生很厲害哦!將來前途光明。”

這“毛毛頭”跟他老公還真是知無不言,周小吉恨不得咬斷自己的舌頭:

“現在還是學生,沒想過那麽遠。你,你知道我蠻多的?”

“我還看過丹尼斯給你照的那組照片。你身體的比例長得很好,體型不誇張,很自然,很漂亮。”本說得雲淡風輕,全沒在意周小吉的臉已經紅得要炸掉。等他意識到,連忙停止口中的讚美之辭,解釋道,“我是教藝術的,所以評價人是這樣□裸,你不要介意。”

“不會。”周小吉假裝自然,強吞了一口紅酒,再把注意力回到照片上來,“你們去過很多地方。”

“嗯,他的工作四處跑,我有時間也會跟他一起,順便旅行。”

“丹尼斯有很多跟名人的合照呀!”

周小吉翻看著,有電影明星,歌星,還有些體育界的名人……本好心地跟他講一些照片背後有趣的小事,翻到新的一頁,如同給晴天霹靂擊中,周小吉瞬間楞了,接著手象給燙到般,突然從“毛毛頭”跟別人的合照上撤開。照片上那人很高,並沒有低身遷就“毛毛頭”的身高,也不顯得親密。他眼睛似乎笑著,可臉又似乎繃得緊,多少帶著點不可一世的傲慢。是他,真的是他。周小吉心底已經開始發慌,又不太好表現出來,隻得故作耐心地聽本跟他說:

“羅賓謝菲爾德你應該認識吧?丹尼斯幫他們隊拍過一輯照片。他今年表現尤其出色,明年更加看好他!”

“哦,我,我不看球。”

“誰?誰不看球?”不知道什麽時候,“毛毛頭”出現在身後,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看球也應該認識他啊?他是今年**隊的英雄! 據說羅賓還能拽幾句中文呢!”

“是麽?”小吉開始嚴重心不在焉。

“不過說真的,他是生來打球的人,就象你,生來就該做模特一樣!”

“我跟他不具備可比□!請你別提了,讓我很慚愧。”

“那就不提他,我給你介紹幾個朋友認識,對你有好處!來!”

周小吉已經不太能反應過來“毛毛頭”跟他說的話,他的腦袋裏忽然著了團火,燒得什麽也沒剩。羅賓的出現,完全在周小吉的計劃之外,在他心靈全不設防的瞬間,就這麽突然穿著盔甲再闖進來,攪擾得他心神不寧。

“我想,我還是先回去比較好,公車快要沒了。”

“急什麽?我還沒介紹朋友給你認識呢!一會兒讓本送你回去好了。”

“不用了,我,有點不舒服,還是先走吧!謝謝你邀請我來,聖誕快樂!” “毛毛頭”似乎也意識到周小吉的臉色不太好,關切地問:

“你沒關係吧?自己行麽……”

周小吉已經完全沒有心思再跟人周旋偽裝下去,他幾乎奪門而逃,下了樓揚手招了輛出租車。

夜晚的街道,分外空曠,向來橫衝直撞的出租車,這會兒更是衝得無法無天。周小吉看著車窗外飛快倒退的高樓,因為彼此間距離太近,遮擋了大片大片的夜空,這時竟象是個沒有天空的迷宮,而自己乘坐的車,正如同困獸一樣尋找出口。

到了家,關上門,狹小的空間隻剩自己,才覺得自由。周小吉呆呆地站了好一會兒,腦袋裏混沌不能思考。其實以羅賓今天的名氣,想躲開他的消息是不可能,盡管他有意回避,偶爾還是難以錯過街頭報攤的頭版,公共場所電視機的體育新聞……他都能從容對待,隻是今天,當他知道多年以後,羅賓依舊與他身邊的某些關係牽連著,依舊會隨時出現在他麵前,忽然,覺得害怕。他的眼睛已經不受左右地朝那放著舊東西的櫥櫃看去,心裏又抵製著,不能看,不要看。周小吉握緊了雙手,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開始打掃房間,擦地板,擦桌麵,把每個角落都打掃得一塵不染,一次次經過櫥櫃,強迫自己不去想那裏的東西。可他的家實在太小了,打掃並不費太多時間,也不費太多體力,他的意識依舊活躍著,牽掛著那塵封了多年的,記憶。

終於是忍不住,象瘋了一樣,大力拉開櫥櫃的門,拉出那一箱,陳舊得近乎破爛的箱,卻封存著他美好而一去不返的少年歲月。周小吉抱在懷裏,慢慢撕去膠布。一件一件過目,他最終拿起一隻壘球,上麵寫得小小的字:

“給我最親愛的小吉,羅賓謝菲爾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