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失之毫厘,謬之千裏

往常,漫香探望姐姐雖然殷勤,卻總是早去早回,不會耽誤店裏的生意,今日是中秋,全店人都一早打起精神,準備迎接忙碌的生意,漫香卻遲遲未歸。

眾姐妹正議論著,一名婦人挎著小籃跌跌撞撞進了店門,嚎啕大哭。

“姐姐啊!我可憐的姐姐啊!你怎麽走得這麽突然啊!你可是漫香在世間唯一的親人啊,你走了,以後撇下漫香可怎麽活啊!”

眾姐妹瞪大了眼睛麵麵相覷,“這,這個人是誰?”

這婦人的穿著打扮和漫香一模一樣,就連左眼角下朱砂淚痣的位置也一般無二,但和漫香朝夕相處的姐妹們還是一眼就可以看出這人絕對不是漫香!

“都愣著幹什麽,蘭也,曇競,菊影,幼荷,新菊,小桃,初梅,該幹什麽幹什麽去啊!哎,得鹿呢?”

似乎是為了證明自己的身份,這婦人特意把店中所有姐妹的名字都點了一遍,卻發現孟得鹿已經不見了人影。

“錯了!全錯了!”

孟得鹿不顧一切地一路狂奔,穿過天街,一口氣跑到長安縣的懷貞坊!

初來長安時,她便懷疑過漫香和她的姐姐長相神似,甚至是雙胞胎,於是悄悄跟著漫香去偷看過她的姐姐,卻不巧在天街衝撞了遊街的徐喻,耽擱了時辰,等她再追上漫香時,隻看到漫香和一名身材像水牛一樣健碩的婦人有說有笑地進了屋,當時,她便把那婦人當作了漫香的姐姐,如今看來,當初的一切都是她自以為是的誤會了!

她憑著記憶找到那間民宅,顧不得唐突,三下接著三下地敲起門來。

開門的正是當初那位“水牛”婦人,看著對方詢問的眼神,孟得鹿一時毫無頭緒,脫口而出,“我找……漫香!”

“漫香?”“水牛”婦人恍然,“你找漫春吧,她住在隔壁。”

“漫春?”

“她是漫香的孿生姐姐!”

心中的疑問得到了證實,孟得鹿急切地趕到隔壁,漫春家早已院門緊鎖,她趁人不備繞到後院,施展輕功,翻身進院。

簡陋的房間內早已空無一物,別說絲毫看不出發生過命案,就連曾經有人居住過的痕跡都被抹得一幹二淨。

孟得鹿知道,能在短時間內做到這一切的,隻有“熾鳳樞”!

現在,她心中已經有了十成把握,蕉芸軒裏那名婦人絕不是漫香,而是她的孿生姐姐,漫春,而且,漫春才是真正的“熾鳳樞”成員,甚至很可能就是殺害義母的凶手!

但是,她需要證據……

沒有在漫春家中找到任何物證,孟得鹿隻得失望地回到蕉芸軒,又潛進漫香房間試圖尋找線索。

當看到地上成排擺放的彩履時,她猛地想起漫香當年正是因為左腳踝受傷,不能再跳舞,才出來自立門戶,忙把地上的彩履都翻過來細細查看了一遍鞋底,果然發現了重要證據。

她又匆忙跑下樓去,正聽到曇競和蘭也在指著漫春的背影說著悄悄話。

曇競道:“這人的身材比娘高上一分,絕對是假冒的!”

蘭也半信半疑,“你的眼神最不好,還能看得這麽準?”

曇競不服地指了指外堂的燈架,“就是眼神不好,反而能看到很多你們看不到的東西,娘的眉毛和那燈架原是一般高的,隻不過你們粗心,從沒注意到罷了!”

孟得鹿也急忙看過去,發現漫春的眉毛果然比燈架高出了一分,想必她是為了掩飾身高刻意壓低了發髻,才瞞過了自己的眼睛。

她又假裝手滑,在地上潑灑了半杯剩茶,漫春沒留神,從茶漬上踩過,在地上留下了一雙清晰的腳印。

“人的妝容是一本賬,所有的虧心事都寫在裏麵!”

看著那地上的腳印,孟得鹿心中有了一個主意!

中秋節本來應該是平康坊最熱鬧的時節之一,各家店麵都打足了精神,絞盡腦汁吸引客人,準備大賺一筆,唯獨南曲中的頂級舞坊蕉芸軒卻閉門謝客,所有舞樂伎在孟得鹿的帶領下一齊前往縣廨報官!

不料,這樣的新鮮事反倒引起了全城百姓的好奇,裏三層外三層地擠在縣廨外看熱鬧,孟得鹿此舉猶如無心插柳,反倒搶盡了那些挖空心思攬客的店家的風頭。

在衙役一片“威武”的喝令聲中,李正冠穿戴整齊,邁著四方步走上大堂。

以前,孟得鹿雖然也曾經在大堂外圍觀過這位新縣令審案,但遠遠地隔著人群,她總看不真切,今日,當她跪在近前看清對方的麵孔時,卻大吃一驚!

這李正冠縣令正是當年在蕉芸軒裏用一張古畫包著文集,借著自己之手向崔國南行賄的窮書生!

俗話說,“英雄怕見老街坊”,李正冠一想到孟得鹿見過自己為求舉薦在崔國南麵前那卑躬屈膝的樣子,便覺得尷尬,越發端起架子,詢問案由,“下跪何人?何事報官?”

孟得鹿也裝作不認識李正冠的樣子,高聲答道:“稟明府,小女子是蕉芸軒的舞伎孟得鹿,狀告眼前這名婦人,她雖然自稱是蕉芸軒的老板娘黃漫香,其實,卻是漫香的孿生姐姐黃漫春,小女子等懷疑她殺害了漫香,冒名頂替,懇請明府明察。”

漫春也往地上一跪,大聲喊冤,“明府啊!民婦冤枉,民婦的姐姐今日在家中猝死,民婦已經向長安縣縣廨報過官了,而且,是在長安縣的不良人查看過後才安排下葬的,說什麽謀殺親妹,冒名頂替,簡直是無稽之談,還請明府替民婦做主!”

漫春居住的懷貞坊屬於長安縣管轄,李正冠無權過問,也正好懶得過問,隻是又問:“孟得鹿,你既然言之鑿鑿,又有何憑證?”

“明府請看!”

孟得鹿把四五雙彩履放在大堂的地麵上,一字擺開,那些彩履無一例外都是鞋底厚約一寸,造型華麗誇張,鞋頭前麵立著一幅高約三寸的硬繡片,像一座小小的屏風似的裝飾在鞋頭前麵,俗稱“重台履”。

孟得鹿冷靜地開始了她的推演,“明府,人的衣服和妝容可以隨意改變,鞋子卻很難調換,漫香身為舞坊的老板娘,平時習慣穿著厚底翹頭的重台履,她身材並不高挑,重台履的厚底可以幫她抬高氣勢,翹頭可以幫她踢開裙裾,讓她在忙碌應酬時不容易被絆倒,漫春和漫香姐妹二人雖然長相相近,漫春的身材卻比漫香略高一點,所以民女鬥膽斷定漫春的雙足也比漫香稍大一些,明府若不信,盡管讓她換上漫香的鞋子看看!”

眾人的目光一時全齊刷刷地聚集到了漫春的一雙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