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歇洛克·福爾摩斯

第一部 前陸軍軍醫部醫學博士約翰·H·華生回憶錄

1878年,在獲得了倫敦大學的醫學博士學位後,我就到奈特利去進修軍醫的必修課程。在那裏完成了學業後,我被派到當時駐紮在印度的諾森伯蘭第五明火槍團擔任軍醫助理。還沒等我趕到部隊,第二次阿富汗戰役就爆發了。到了孟買,我聽說我所屬的部隊已經穿過要隘,進入了敵人的腹地。但我還是跟著一群像我一樣掉隊的軍官追趕部隊,最後平安地到達了坎大哈。在那裏我找到了部隊,並馬上進入新的角色。

雖說這次戰役使很多人得到了升遷和榮譽,但它帶給我的卻隻有不幸和災難。我被調入伯克郡旅,並參加了那場毀滅性的麥萬德之戰。在這場戰役中,我的肩部被一顆捷則爾子彈打中,肩骨被打碎,鎖骨下麵的動脈也被擦傷了。多虧忠誠勇敢的勤務兵默裏把我放到一匹馱馬的背上,安全地帶回英國陣地,否則我就要落到那些凶殘的嘎吉人手裏了。

傷痛使我形容憔悴,長期的輾轉勞頓更讓我顯得虛弱不堪。於是他們將我和一大批傷員一起,送到了位於白沙瓦的後方醫院。在那裏,我漸漸恢複了元氣,已經能夠在病房中走動,甚至還能到走廊上去曬一會兒太陽。但就在這時候,我又染上了我們印度屬地的流行疫症——傷寒。我昏迷了好幾個月,生命垂危。最後我終於蘇醒過來,逐漸痊愈了,但身體還是非常虛弱,看上去消瘦憔悴。醫生會診後決定立即將我送回英國,一天也不能耽擱。於是,我就被送上了“奧倫第斯號”運兵船。一個月後,當我抵達普茲茅斯碼頭時,我的身體差到幾乎難以康複的地步。但是,政府對我關懷備至,給了我九個月的時間調養身體。

斯坦弗給我們介紹說:“這位是華生醫生,這位是歇洛克·福爾摩斯先生。”

“您好,”福爾摩斯熱情地說,一邊用力握住我的手。我簡直不敢相信他的力氣有這麽大。

“我看得出來,您到過阿富汗。”

我吃驚地問道:“您怎麽知道的?”

“這沒有什麽,”他咯咯地笑了笑,“現在要談的是血紅蛋白的問題。您肯定看出我這個發現的重要性了吧?”

我回答說:“從化學上來說,這無疑是很有意思的,但是在實用方麵……”

“什麽?先生,這可是近年來在法醫學上最實用的發現了。難道您看不出來它能使我們在鑒別血跡時做到萬無一失嗎?請到這邊來!”他急忙拽住我的大衣袖口,把我拖到他剛才工作的那張桌子前,“咱們弄點鮮血,”說著,他用一根長針刺破自己的手指,再把刺出的那滴血吸進一支醫用吸管,“現在把這點兒鮮血放到一升水裏。您看,這種混合液與清水無異。血在這種溶液中所占的成分還不到百萬分之一。雖然如此,我確信還是能看到一種特定的反應。”說著他就把幾粒白色結晶放進這個容器裏,然後又加上幾滴透明的**。不一會兒,溶液就現出了暗紅色,一些棕色顆粒也漸漸沉澱到玻璃瓶底。

“哈!哈!”他拍著手喊道,高興得像小孩子剛得到一件新玩具,“您看怎麽樣?”

我說:“看上去是一種非常精妙的實驗。”

“太棒了!太棒了!過去用愈創木液試驗的方法,既笨拙又不準確。用顯微鏡檢驗血球的方法也是一樣差。血跡幹了幾個鍾頭以後,顯微鏡檢驗就毫無價值了。現在看來,不論血跡新舊,用這種新試劑都能進行檢驗。假如能早些發現這個方法,那些現在還逍遙法外的成百上千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製裁了。”

我喃喃地說:“確實是!”

“許多刑事犯罪案件的關鍵都在於這一點。也許一樁罪案發生後幾個月才能查出一個嫌疑犯。在檢查了他的襯衣或者其他衣物後,會發現上麵有褐色斑點。但這些斑點究竟是血跡、泥跡,還是鐵鏽或者果汁的痕跡,還是其他什麽東西?這是一個讓許多專家都感到為難的問題。為什麽呢?就是因為沒有可靠的檢驗方法。現在,我們有了福爾摩斯檢驗法,以後就不難了。”

說這些話的時候,他兩眼放光。他把一隻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是在對他想象中正在鼓掌的觀眾致謝似的。

我對他的狂熱感到很吃驚,我說:“我向你表示祝賀。”

“去年在法蘭克福發生過馮·彼邵夫一案。如果當時有這個檢驗方法的話,他肯定早被絞死了。還有布拉德弗德的梅森、臭名昭著的穆勒、蒙特培裏爾的洛菲沃以及新奧爾良的塞姆森。我可以舉出二十多個案件,這些案件都可以通過這個檢驗方法做出裁決。”

斯坦弗笑著說:“你像是一本罪案的活字典。你真應該創辦一份報紙,叫作‘警務舊聞’。”

“讀讀這樣的報紙一定也很有意思。”福爾摩斯一麵把一小塊橡皮膏貼在手指的傷口上,一麵說,“我必須得小心一點兒,”他轉過臉來對我笑了一笑,接著又說,“因為我經常和有毒物質接觸。”說著他把手伸出來,隻見上麵貼滿了同樣的橡皮膏,而且由於受到強酸的侵蝕,手的顏色都變了。

“我們有事兒找你,”斯坦弗說著坐在一隻三腳高凳上,並用腳把另一隻凳子向我這邊推了推,接著又說,“我這位朋友想找個地方住。因為你正愁找不著人跟你合租房子,所以我就把他帶來了。”

福爾摩斯聽說我想跟他合住,似乎感到很高興,他說:“我看中了貝克街的一個套間,對咱們兩個人特別合適。但願您不介意屋裏有強烈的煙草氣味。”

我回答說:“我自己也經常抽‘船’牌香煙。”

“那好極了。我經常會在房間裏放些化學藥品,偶爾也做做試驗,這不會打擾你吧?”

“不會。”

“讓我想想——我還有什麽別的缺點呢?有時我心情不好,可以一連幾天不說話;要是那樣的話,您不要以為我生氣了,別管我,我不久就會好的。您有沒有什麽缺點要坦白的?兩個人在同住以前,最好能先互相了解對方的最大缺點。”

聽到他這樣的盤問,我不禁笑了起來。我說:“我養了一條小公狗。我的神經受過刺激,最怕吵鬧。每天不定什麽時候起床,並且特別懶。在我身體好的時候,還有其他一些壞習慣,但是目前主要就是這些缺點了。”

他聽了急切地問道:“您把拉小提琴也看成是吵鬧嗎?”

我回答說:“那要看拉琴的人了。小提琴拉得好,就像仙樂一般悅耳,要是拉得不好的話……”

福爾摩斯高興地笑著說:“啊,那就行了。如果您對那所房子還滿意的話,我想咱們可以就這麽定了。”

“咱們什麽時候去看房子?”

“明天中午您先到這兒來找我,咱們再一起去看房子,把一切事情都定下來。”

我握著他的手說:“好吧,明天中午準時見。”

我們走的時候,他還在忙著做試驗。我和斯坦弗便一起向我所住的旅館走去。

“順便問你一句,”我突然站住,轉過臉來向斯坦弗說,“真見鬼,他怎麽知道我是從阿富汗回來的?”

我的同伴神秘地笑了笑,說:“這就是他與眾不同的地方。許多人都想知道他究竟是怎麽看出問題來的。”

“噢,很神秘,是嗎?”我搓著兩手大聲說,“真有意思。我很感謝你把我們兩人拉在一起。知道嗎?‘研究人類最好的辦法是從具體的人入手’。”

“那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斯坦弗在和我告別的時候說,“但是你會發現,這是個很棘手的難題。我敢說,他對你的了解肯定比你對他的了解多。再見吧!”

我答了一聲:“再見!”然後就慢慢走回旅館,我覺得我對這個新朋友非常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