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寒食與熱中 中國式治術的深層化妝

權力的內在有兩個動力:一個是支配欲,一個是被需求欲。幾千年來,中國的帝王對前者絲毫不假掩飾,對後者卻往往諱莫如深。所謂治術也者,往往就是替統治者掩飾他“被需求的渴望”而已。《書經·仲虺之誥》裏所謂的:“傒予後,後來其蘇。”《孟子·梁惠王下》裏所謂的:“傒我後,後來其蘇。”其實已經把統治者的主觀渴望扭轉為老百姓的主觀渴望。這個轉化讓統治者最心動的部分是:“統治”這件事不出於自己的意誌,而是出於他者的意誌。這個“他者”,可以是天,也可以是民,隻要不顯然是統治者本人,政治正確性就卓然成立了。

帽子裏的蠍針

皇帝如此,臣下也不得不如此。皇帝既然要隱匿他統治的意思,臣下當然也該有一套隱匿他分潤統治權力之意的手段。於是就有所謂“征士”這個詞兒。“征士”是個什麽意思呢?如果把“征”看做動詞,把“士”當成賓語,則“征士”就是皇帝征召賢良的行動;如果將這二字看成是一個複合詞,則“征士”反而是“不接受朝廷征聘的隱士”了。

“不接受朝廷征聘”和“朝廷不予征聘”在現實中的結果是一樣的,可是其間的差別大了。顏延之為陶淵明作《陶征士誄》,說他:“有晉征士,潯陽陶淵明,南嶽之幽居者也。弱不好弄,長實素心;學非稱師,文取指達。在眾不失其寡,處言愈見其默。”可說是不惜把陶淵明形容得都有些呆了。在《昭明文選》六臣注本裏,張銑為這篇著名的誄文作題解時寫道:“陶潛隱居,有詔禮征為著作郎,不就,故為征士。”陶潛也許真不想去編國史,可是由他起,“征士”成了一種極有價值的資格。清代的趙甌北《陔餘叢考·征君征士》有雲:“有學行之人,經詔書征召而不仕者,曰征士,尊稱之則曰征君。”

至於“征君”這個尊稱,起源更早,東漢時代的黃憲富於學,他的朋友勸他去做官兒,他也不推辭,到京師洛陽去打了個轉,就回家了——至於轉這一圈,究竟發生了什麽重大的事?我們不會知道,我們隻知道他“暫到京師而還,竟無所就。年四十八終,天下號曰‘征君’”。

征君也罷,征士也罷,明明有一個“不接受”的事實在,可這事實部分卻越來越不重要了。人們大可以這樣說:陶淵明沒肯幹著作郎,但是畢竟當過彭澤令不是?既入功名場中,像黃憲那樣“暫到京師而還”地跑上一趟,畢竟也十分可疑。坦言之:征而不就,反而成了一種資格。就如同皇帝所標榜的一樣:進取,不是出於被征召者主觀的渴望,而是出於來征召的他者。

《儒林外史》裏頭有個莊紹光,“十一二歲上就會作一篇七千字的賦,天下皆聞。此時已將及四十歲,名滿一時。他卻隻閉戶讀書,不肯妄交一人。”可是杜少卿和遲衡山一去拜訪,他說見也馬上就見了。這還不算,當杜少卿提出祭泰伯祠的大拜拜計劃,請莊紹光幫忙考訂“要行的禮樂”之際,莊紹光又立刻告訴他:“但今有一事,又要出門幾時。多則三月,少則兩月便回。”到底是什麽事呢?原來是一個剛從浙江巡撫調升禮部侍郎的徐穆軒把莊紹光給“薦了”,“奉旨要見,隻得去走一趟。”莊紹光成了莊征君了。“薦了”你,你就要去見嗎?莊紹光的說詞是:“我們與山林隱逸不同,既然奉旨召我,君臣之禮是傲不得的。”

小說作者吳敬梓告訴我們:莊征君在嘉靖三十五年十月十一這天晉見了皇帝。因為頭疼難忍,無法安心奏對,出宮來才發現是頭巾裏不知何時鑽進一隻蠍子,於是大歎:“‘臧倉小人’,原來就是此物!看來我道不行了!”遂上了十策,並一道懇求恩賜還山的本子。其實此公就算沒給蠍子螫著,他的官照樣做不成,因為皇帝身邊的太保所說的話才是關鍵:“莊尚誌(紹光字尚誌)……不由進士出身,驟躋卿貳,我朝祖宗,無此法度,且開天下以幸進之心。”誰算得清這一周折之下,究竟莊紹光還算是個“征君”嗎?不過,小說裏從莊紹光入京“涮”這一趟的路上起,就改口稱呼他“征君”了。

順便說明:“臧倉小人”——這個典故也出自《孟子·梁惠王下》。說是魯平公本來要備車出宮去見孟子的,偏有平公的寵臣臧倉作梗,借口孟子厚葬其母而薄葬其父,不像是個明禮知義的賢者,勸平公不必往見,其事遂寢。這一段,孟子算是給“征”到一半兒。

但是孟子堅決不承認“不遇魯侯”是由於“臧倉小人”的緣故,所以他說:“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他認為那是“天”的意思。然而,這僅僅是“孟子不遇魯侯”的片麵。至於魯侯不能見孟子的另一片麵呢?孟子也說得很清楚:“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他要來,是有人慫恿他來;不來,是有人阻止他來;但是來或不來,卻不能算在旁人的賬上。)孟子看得很清楚:統治者在行使其支配權的時候,責任必須自負;但是統治者的是否兼聽或偏信——比方說:“魯平公是不是寧可親信臧倉而非孟子呢?”這個問題卻根本不是孟子所關心的,也不是孟子認為在他的地位所宜於窺探的。

回頭說征君、征士。

因為征君、征士這種原先真不想做官兒的事,後來演變成真想做官兒的表演,透露著虛情假意,成為君臣之間一種半推半就的儀式和遊戲。魯迅《集外集拾遺·幫忙文學與幫閑文學》就說:“中國是隱士和官僚最接近的,那時很有被聘的希望。一被聘,即謂之征君。”不接受征召成了幌子,“征君”居然成了資格。

當然,隱士徒具形骸,終南大有佳處,這樣的結果並非“征聘不赴”儀式的目的。君臣們玩之不厭,一方麵是讓皇帝不斷地顯示“堯舜氏辟四門、明四目、達四聰、通下情”的美德;一方麵似乎是有意讓臣子們的“被需求欲”也得以透過遁逃、辭讓、謙退來反複壓抑。

火焰裏的謠言

這就說到寒食節了。《周禮卷三十六·秋官·司烜氏》記載:“中(仲)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可知“火禁”是一個與自然節氣有關的節日,所謂“修火禁”,就是派人敲打著木鐸,到處宣示可以舉火、不可以舉火的所在,提醒小心火燭。事實上寒食不隻在春天有,冬日、夏日也是有的,隻要天幹物燥,易於引火成災,都有“修火禁”的警告——謂之警告,就是說不一定完全不許舉火的意思。《周禮補遺·卷七》采俞庭椿說:“寒食修火禁,未必禁絕舉火,木鐸以警之,如家人樂(按:家人樂,可以解作裏巷歌謠,庶民經常唱奏的音樂)。”

但是,寒食日或寒食節流衍到後世,除了春天的那一日還保留著,夏、冬兩季的不知打從什麽時候起就退流行了。此外,寒食還和踢足球有關。劉向《別錄》有“寒食蹋蹴”之語,似乎在寒食日確有例行的足球賽事。另,《漢書·卷五十五·霍去病傳》述:“然少而侍中,貴不省士……其在塞外,卒乏糧,或不能自振,而去病尚穿域踏鞠也。”“踏鞠”,就是“踏蹴”,“蹋蹴”者,踢足球也。塞外踢球,還得特別為霍大將軍挖鑿一間覆蓋著毛皮的踢球房,其不恤士卒可知——但是霍去病大冷的天想起踢球,與劉向《別錄》裏所謂的“寒食蹋蹴”好像還有一點兒關係,這是宮裏帶出來的習慣,寒節寒食,不踢踢球、驅驅冷意,應該很不舒服。

可是寒食節帶給後人最大的誤會就是這一天與介之推的關係。原先,寒食之日訂於清明前一或二日,是從上一個冬至日推算過來的。南朝梁宗懍《荊楚歲時記》:“去冬節一百五日,即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禁火三日,造餳(即糖)大麥粥。”但是,如果依照《後漢書·卷六十一·周舉傳》的記載,早在東漢時代,就由於地方民俗之故而使這個“以木鐸修火禁”的日子變成不許吃熱食的日子:“太原一郡,舊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龍忌之禁。至其亡月,鹹言神靈不樂舉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輒一月寒食,莫敢煙爨,老小不堪,歲多死者。”

不管是介之推還是介子推,故事不外是此人在晉文公還是公子重耳的時候,曾經於亡命出奔之際,割下自己的一塊腿肉獻食,後來重耳即位,介之推隱於綿山,晉文公促請他出仕不就,遂引火燒山,迫之使出,結果介之推抱樹而焚死。老百姓相約在他的忌日不舉火,算是悼念其人,彰表其義。序起先後來,介之推比剛才說的黃憲早得多,可謂“征君”之遠祖,而且是真的“征君”——真的“征君”意思就是死的“征君”。不過,把介之推、寒食、征君這三個詞聯係起來,會使得《太平廣記·卷二百六十》裏一則題名為《征君》的故事別有意趣。

在進入這個故事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寒食日到底該吃些什麽的問題。

《歲時廣記·寒食上·凍薑豉》引宋呂原明所寫的《歲時雜記》描述:“寒食,煮豚肉並汁露頓,候其凍取之,謂之薑豉,以薦餅而食之。或剜以匕、或裁以刀,調以薑豉,故名焉。”“寒食以糯米合采蒻葉裹以蒸之。或加以魚鵝肉鴨卵等。又置一葉於其下者。”可見不舉火不表示不“大吃”,而且還吃得相當講究。到了清代,就有“香椿芽拌麵筋、嫩柳葉拌豆腐,乃寒食之佳品”(潘榮陛《帝京歲時記勝·時品》)這種帶些風雅況味的小吃了。不過,晉陸翽寫《鄴中記》的時代,還是“寒食三日,作醴酪,又煮粳米及麥為酪,搗杏仁煮作粥”。

奶媽敲的杏仁

杏仁粥?《太平廣記·卷二百六十》的《征君》出自《玉堂閑話》:唐肅宗到代郡去,“征於賢良,下詔搜山林草澤,有懷才抱德及匡時霸國者,皆可爵而任之。”

結果從靈武來了這麽個征君,穿一身草衣,躡一雙芒鞋,打扮得極素樸。肅宗連忙召見,問他對時事得失有什麽看法,終無一言以對。但見他再三打量著皇帝,說:“為臣有所見,陛下知之乎?”你不說他怎麽知道呢?皇帝隻好說不知,那征君冒出來這麽句話:“陛下比從前在靈武的時候瘦了啊!”皇帝隻得應之以“宵旰劬勞,以至於是”。從此那征君又不發一言。皇帝這時也差不多知道這人是個什麽樣的貨色了,原本是可以打將出去的,又怕“閉將來賢路”,最後還是給賞封為某邑之邑宰。

寒食節將到的時候,京兆司捱著縣分索討杏仁,作為貢奉之用。這位征君出身的邑宰大以為非是,入京抗疏,勢有不可止者。京兆司不敢攔阻,隻好讓他見皇帝一麵,看看他究竟有什麽高見。結果他上奏的內容竟然是:“陛下要吃寒節杏仁,我來一個一個敲給你吃,可得先說下,敲給陛下吃了,就不能再要帶殼兒的啦!”

我對這位征君的故事極有興趣。他是“征君”“征士”這種角色的典型。一副淡泊明誌、寧靜致遠的形貌,看上去洵洵如也,其實徹頭徹腦是個空殼子。這種人或則沒有壞心眼兒,不至於作惡,也可能真沒野心,但是他的統治者為他打造的“隱士”軀殼是這一套政治機製裏最虛假的東西,故作家人語以示純樸慈愛,掩飾了熱中權力的心腸,其實深刻收藏的還是一副巴結主子的爛骨頭。有趣的是這位“征君”恰恰把這個假象挪移成另一個假象:他把自己裝扮成皇帝的褓母、扭曲成皇帝的奶媽,消解了“征君”這種角色裏所有的政治意義。

更妙的是“寒食”這個背景的點綴。從介之推成為太原一郡之民所紀念奉祀的賢良烈士之後,這個節日就沒能逃脫出君君臣臣那一套。直到這位要親手為皇帝敲杏仁的老兄“出土”,我們才有機會把“征君”假麵後頭空洞的人格看個仔細。這些人,其實不會真心誠意認“寒食”的賬,他們都“熱中”得很,“熱中”什麽?“熱中”又是什麽?還是要從孟子說起。

一腔子的熱中

《孟子·萬章上》:“仕,則慕君;不得於君則熱中。”今天我們說某人熱中於什麽活動,使“熱中”這個詞兒像是一個描述心理甚至實際活動的動詞,然而在孟子那裏,“熱中”所狀述的是人的一種情態。被需要欲的不能滿足,就是熱中。

李鴻章“少年科第,壯年戎馬,中年封疆,晚年洋務”。慈禧六十歲生日那年正月初一,光緒還下詔賞戴三眼花翎,在漢大臣中,可謂有清以來絕無僅有者。但是甲午釁起,李鴻章在戰前對局勢的評估再務實不過:“緩不濟急,寡不敵眾,此八字無可辭,戰事真無把握。”戴了幾個月的三眼花翎當下又給摘了去。

當時物議喧呶,連唱戲的都軋上一段諷謔——據高拜石《古春風樓瑣記·卷十六·以夷製夷而製於夷》引李伯元《南亭亭長筆記》:“劉趕三(按:皮黃醜腳名伶)於《鴻鸞禧》(按:金玉奴棒打薄情郎故事)中金團頭[1]交代杆兒(丐幫傳幫信物)時,謂其夥伴曰:好好地幹,不要剝去了你的黃馬褂,拔去三眼花翎。其時文忠猶子(兄弟之子)某在座,聞之怒,上台立摑趕三,趕三因此氣鬱亡。”但據劉廣定教授引劉嗣《國劇角色和人物》所述,劉趕三於甲午開戰前一個月即已身故,因此此處恐怕是他人假托趕三之名,卻足見李氏的處境實大有“國人皆曰可殺”之窘迫。要不是日本人暗示:要談判非同李鴻章談不可的話,也不會又賞還了花翎,派任為馬關議和的全權代表。議和以割地賠款了局,滿人的老巢遼東半島割掉了,東南的門戶台灣割掉了,每年還得向日本繳交兩億兩白銀,中外交涉之失敗,莫此為甚。

吳永的《庚子西狩叢談》曾經引李氏自己說明當時心境與處境的話:

今人多諱言熱中二字,章獨不然;即予目前,即是熱中。仕則慕君,士人以身許國,上致下澤,事業經濟,皆非得君不可,安能不熱中耶?

這段話,是李氏親口對吳永說的,吳永在記述此言之後立刻接寫李氏奉派出賀俄皇加冕,並順道遊歐事。其筆底春秋,妙不可言,且足以彰顯“熱中”的涵意:

以公之名分地位,此等使差,並不算一回事,然公意頗似非常愉快,嚐向餘等作得意語曰:“我辦外洋交涉數十年,不敢謂外人如何仰望,但各國朝野,也總算知道中國有我這樣一個人。他們或喜歡與我見麵談談,也是普通所有之事,究竟耳聞不如目見;我亦藉此周曆一番,看看各國現象,可作一重底譜。在各國尚有許多老友,昔年均柄過國政,對手辦事,私交上頗相投契的,現在多已退老山林,乘便相訪一遭,亦是快事。”

甲午春帆樓議約是一個重大而貽禍深遠的談判,俄、德、法三國挾幹涉還遼的幾場口水遊戲向清廷市恩,李氏“聯俄製日”的戰略構想竟至引狼入室,是從這個過節上開始的。就算這種誤判有客觀上俯仰由人的不得已之處,可是日本方麵非李氏不開議的用心果真為此老所洞見乎?所未及見乎?即令以中人之智,加上他對日使陸奧宗光私人的了解,應可於談判之前就了然於日方“以消去法點名”的動機,不外是相中他踧踖無聊的“熱中”心情,也絕對要利用他有鑒於曾國藩晚年“求退無益”的教訓而必須攬事自任的懷抱。另一方麵,日本人當然也看得出李氏欠缺縱橫捭闔之能力與魄力的弱點,其“性恢廓”、“風采凜然”、“時以詼笑解紛難”的氣質和交際手腕,正是他吝於死纏爛打以求周旋備至的罩門,其實也早已盡在日使眼中。

難道這不就是談判對手未談而先判的一著“定石”嗎?李氏慷慨之自任,難道不正是因為拔去花翎的“不得於君”而“熱中”的結果嗎?如此看來,熱中反倒是通向誤國的津梁了。“我辦外洋交涉數十年,不敢謂外人如何仰望,但各國朝野,也總算知道中國有我這樣一個人”的確是得意的——這番話倒讓我想起另一個“聯金製遼”的議和之人來。

少不得的一個我

童貫(1054—1126),字道夫,開封(今屬河南)人,年少時出自宦官李憲之門。初任供奉官,在杭州為宋徽宗搜括書畫奇巧。同時依附蔡京,取得從政地位,再與之相互勾結。當時人稱蔡京為“公相”,而童貫即為“媼相”(因為他是宦官)。日後童貫能到西北監軍,掌虎符二十年,不是沒有本事。《宋史·卷四六八·宦者三》說他:“握兵二十年,權傾一時……狀魁梧,偉觀視,頤下生須十數,皮骨勁如鐵,不類閹人。有度量,能疏財。”當童貫貴盛之際,被稱為“六賊”之一。《清波別誌》上記載當時的一首謠諺:“打破桶(童,指童貫),潑了菜(指蔡京),便是人間好世界。”另一首見於曾敏行《獨醒雜誌》:“殺了穜蒿(指童貫)割了菜(指蔡京),吃了羔兒(指高俅)荷葉(指何執中)在。”足見其權傾一時之概。

政和元年(1111),童貫奉命使遼,邀馬植(後改名李良嗣、趙良嗣)歸宋,開“連金滅遼”之議。十一年之後的宣和三年(1121),宋軍攻遼失敗,乞求金兵援助,代伐燕京,童貫因此而受封廣陽邵王。宣和七年(1125),大宋求來的盟友金發兵攻宋,童貫在太原聽到消息,逃回汴京,隨徽宗南竄。沒過幾個月,欽宗即位,童貫的時代就結束了。

陸遊《老學庵筆記》有這麽一則,記載了童貫被殺之前的一段經曆,時在靖康元年(1126)七月:

童貫既有詔誅之命,禦史張達明持詔行,將至南雄州,貫在焉。達明恐其聞詔引決,則不及明正典刑,乃先遣親事官一人往見貫。至,則通謁拜見。貫問故。曰:“有詔遣中使賜茶藥,宣詔大王赴闕——且聞已有河北宣撫之命。”(貫)問:“果否?”對曰:“今將帥皆晚進,不可委寄;故主上與大臣熟議,以有威望習邊事,無如大王者,故有此命。”貫乃大喜,顧左右曰:“又卻是少我不得。”明日,達明乃至……[2]

“不得於君”的熱中人心情不會有太大的不同,他們的“被需要欲”受到嚴重的挫折,看來這比不能遂行支配欲要嚴重得多。細細琢磨童貫那句“又卻是少我不得”,是不是和訂了《中俄密約》、招虎護院的李鴻章所慨然自詡者差不多呢?這種“舍予其誰任能之?”的抱負,其實果然有害!

最後抄兩條資料作注:

[1]團頭,最早提到乞丐組織的書,大概是明朝馮夢龍的小說集《喻世明言》卷二十七中的《金玉奴棒打薄情郎》,文中的金玉奴正是乞丐們的“團頭”金老大之女,金老大乃杭州世襲七代團頭,管一城乞丐,故事發生在南宋,想來北宋的情況也相去不遠。

宋代的市肆是以“團”或“行”為單位,“行”有魚行、菜行等,其頭目就稱“行老”;“團”有花團、青果團等,頭目即“團頭”,一如今日之同業公會之類。有些沒團行組織的行業,例如活躍於其中的乞丐們就借用了這個單位劃分地盤,而他們共同的領袖就叫團頭了。

武俠小說中的全國性乞丐組織,想來在交通不發達的宋代不太可能出現,那個時代應該隻有地方性組織而已。即使到了清末民初,也仍舊是地方性組織。

如清代以縣為單位,管乞丐之行幫首領稱“丐頭”,多是黑幫、地痞流氓或仗衙門勢力當上的,以“杆子”(打狗棒)為權力象征。他們有完整組織,新乞丐一定要先報到,平日乞取所得要交部分予丐頭,常受丐頭剝削,不過也換來丐頭的保護。

清末民初的丐幫組織,較大型的有京城“藍杆子”(貴族乞丐)和“黃杆子”(普通乞丐)、山東寧津縣“撚子”、吉林海龍的“大筐”和“二櫃”、內蒙古“梁山”等等,即使今日大陸,也還有這一類丐幫組織的存在。

[2]《老學庵筆記》在童貫伏誅之後還寫下這麽一段荒怪的軼聞,而荒怪卻足以顯示童貫也算個奇人了:“貫既伏誅,其死所忽有物在地,如水銀鏡,徑三四尺,俄而斂縮不見。達明複命函貫首自隨,以生油水銀浸之,而以生牛皮固函。行一二日,或言‘勝捷兵’有死士,欲奪貫首,乃置首函於竹轎中,坐其上。”

故事之外的故事

從這第一個注子裏的“團頭”,總讓人想到丐幫;人們也總是受武俠小說的影響,說起丐幫就想到棍法。其實,丐幫裏最得意的一門功夫是“說笑”。畢竟是最卑微低賤的底層人,看什麽都隔一截兒、冷一段兒。

笑話,就得有這麽一個不涉身的距離,而苦中作樂似乎成了一門技藝。明代以降,居然有記載提及:要請專門說笑話的人到大家宅戶堂會時穿插說笑,得委請丐幫物色——美其名曰物色,是為了不能明說要找個叫化子來家裏逗趣兒。清石本立《兩京閑話》曾經有這麽一條:

太原任氏,豪富人也,闔家愛詼諧,終日科諢往來,笑謔無已。猶未愜,乃遣子弟之佻達穎悟者,隨丐杆南北,習其術,畢其藝。久之,漸為丐所覺,將逐焉,子弟奉以千金,曰:“從君所習,殆和樂傳家,萬世之寶,薄貲敬奉,千祈笑納是幸。”

這段記錄說明丐幫中人不隻會開玩笑、愛開玩笑,還有一套可以教學傳習的開玩笑“教程”。而任家父老大約並不擔心子弟日後的生計,他們認為能開玩笑、會開玩笑,才是子子孫孫常保和樂的秘訣。後來任家還當真有人編了些笑話書,當作善書一樣流傳。這書最初叫《笑泮》,有些篇章實在葷得厲害。大體而言,對於各行各業的人士都不少挖苦,其中嘲謔最多也最深的,就是讀書人。對於乞丐,則並無隻字片語之不敬,因為坊間流傳的笑貧閑話似乎已經太多了,連會說笑話的叫化子們都吃不了了。

一個村塾先生見穩婆(按:即收生婆)姿色美,欲誘之,乃假妝婦人將產,請來收生。穩婆摸著此物,大驚曰:“我收生多年矣,有頭先生者,名為順生;腳先生者,名為倒生;手先生者,名為橫生。這個雞巴先生,實是不曾見過。”

這個段子後來經山東五人幫之流的地方劇團推廣,居然搬上了皮黃戲的舞戲台,有回貼演《十八扯》,一個不知收束的伶人還跟同台的醜行徒弟即興插出了這麽個段子,結果遭士子糾舉,幾乎釀成大獄。

仔細一回味,經不起玩笑的,讀書人屬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