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隨意擔保被“拉黑”,害得女兒被退學
“一處失信,處處受限”並非紙上談兵,而張國慶偏就不信,因自己一次隨意的擔保被“拉黑”,終在連累至親後,悔不當初。
張國慶與周建軍是“穿連襠褲”長大的好兄弟,張國慶開了一家服裝公司,周建軍則下海做貿易,生意都做得風生水起。本來這兩兄弟都各自過得自在瀟灑,但是2017年卻讓這兩人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原來周建軍決定擴大經營規模,需要大量資金,於是周建軍找到張國慶,希望好兄弟能借錢周轉。
張國慶自己沒有足夠的資金,但是因為與周建軍關係鐵,於是幫忙聯係了做房地產的好哥們兒王冬至。王冬至在了解情況後,答應借錢給周建軍,但同時提出借款月利息為2%,還要求張國慶進行擔保。想到是短期借款,張國慶隨便就在借條上簽了自己的名字。
三個月還款期限很快就屆滿了,但是周建軍遲遲不還款。一直得不到還款的王冬至,在多次催促無果後,就一紙訴狀將周建軍、張國慶告上了法庭。法院經審理,判決借款人周建軍歸還王冬至借款本金500萬元和利息,擔保人張國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因周建軍、張國慶均沒有按照判決書支付借款本息,王冬至就向法院申請強製執行。法院通過一係列執行措施督促他們履行判決義務。因張國慶一直拒不履行,就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製其高消費,其中一項明確限製其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後法院發現張國慶的女兒小蝶就讀於省會城市的某高收費私立學校,張國慶每年支付費用高達數萬元。法院於是向教育局和私立學校發送協助執行通知,限製小蝶在該高收費私立學校就讀,將小蝶轉到了戶籍所在地的公立學校。
對於“老賴”,人民法院現在有很多切實可行的措施,“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俗稱“拉黑”“上黑名單”)就是其中一項,如果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可以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製其高消費,禁止乘飛機、高鐵、動車、購車購房等。案例中,法院在查明張國慶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生效判決,且對子女承擔撫養義務並實際支付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的學費等事實後,采取了限製失信被執行人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措施。“一處失信,處處受限”並非紙上談兵,切莫當了老賴,連累至親才悔不當初!
張國慶既沒有借過錢,也沒有用過錢,就因為自己隨意簽了擔保人的名字,就惹來了500多萬元的巨額債務,害了自己和女兒,覺得很冤枉。他冤枉嗎?其實他一點兒都不冤枉。《民法典》第681條規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由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張國慶自己簽字當保證人,當然要承擔還款責任。所以,當有人要你簽名當保證人或者用你的財產提供擔保時,千萬不要太隨意,一定要三思而後行。
李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