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講 皇太極爭汗位

清太宗皇太極是清太祖努爾哈赤的第八子,因曾位列“四大貝勒”即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中的第四位,也稱他為“四貝勒”。大家都知道他名叫皇太極,皇太極是什麽意思?台灣大學的陳捷先教授作過詳細的介紹。

皇太極在繼承汗位之前,對他有多種稱呼:清人稱皇太極,滿文作hongtaiji ;明朝人稱黃台吉;朝鮮人稱弘他時、弘太始、紅歹是;西人稱Abahai,漢譯安巴亥;俄文稱Amba han 等。我想,西文、俄文應是滿文“Aba”“amba”,也就是漢文“大”的音譯,“hai”“han”應是“汗”的音譯,合起來應是“大汗”的音譯;朝鮮文則是滿語的不同譯寫。我們按照通常的寫法或叫法,稱為“皇太極”就是了。

下麵進入皇太極繼位的正題。

清太宗皇太極繼承汗父努爾哈赤的遺位,有“正取”與“奪取”兩說。

“正取”說主要根據《清太宗實錄》卷一的記載。努爾哈赤崩,三大貝勒代善、阿敏、莽古爾泰及諸貝勒對皇太極曰:“國豈可無君?眾議已定,請勿固辭。”皇太極不允。“自卯至申,眾堅請不已。然後從之。”(《清太宗實錄》卷一)“奪取”說主要根據《清世祖實錄》卷五三的記載。攝政睿親王多爾袞稱:“太宗文皇帝之即位,原係奪立,以挾製中外。”(《清世祖實錄》卷五三)清太宗的繼位,是“正取”還是“奪取”?這成為清宮史的一個謎。為解說清太宗繼位之謎,下麵從五個女人、五個男人和五大事件說起。

一、五個女人

先說努爾哈赤時期同皇太極嗣位相關的五個女人。這五個女人,都是皇太極汗父努爾哈赤的妻子。

前麵說過,清太祖努爾哈赤的妻子,根據文獻記載,有名分的共十六人,她們是:高皇後葉赫那拉氏,元福晉佟佳氏,繼福晉富察氏,大福晉烏拉那拉氏,福晉博爾濟吉特氏,側福晉伊爾根覺羅氏、葉赫那拉氏、博爾濟吉特氏、哈達那拉氏,庶福晉兆佳氏、鈕祜祿氏、嘉穆瑚覺羅氏、西林覺羅氏、伊爾根覺羅氏,還有小福晉阿濟根、德因澤。其中,對皇太極嗣位有重要影響者五人:(一)佟佳氏,名哈哈納紮青,是努爾哈赤的結發妻子,努爾哈赤長子褚英和次子代善的生母。其父塔本巴宴,是建州佟佳地方人。努爾哈赤在萬曆五年(1577 年)十九歲分家時,娶了佟佳氏為妻子。第二年,長女東果格格出生,後嫁給清開國五大臣之一的何和禮。萬曆八年(1580 年)長子褚英出生,萬曆十一年(1583 年)次子代善出生。這位原配妻子何時去世,史無明文記載。因為她是努爾哈赤的原配發妻,並生下長子褚英和次子代善,而他們同皇位繼承密切相關,所以首先要提到這位佟佳氏。

(二)富察氏,名袞代,努爾哈赤第五子莽古爾泰、德格類和莽古濟格格的生母。其父莽塞杜諸祜,建州沙濟地方人。她先嫁給努爾哈赤祖父覺昌安三兄索長阿之次子吳泰的第二個兒子威準(努爾哈赤的堂兄),生下三子——阿蘭泰珠、充善和昂阿拉。威準二十九歲陣亡後,袞代便與努爾哈赤再締婚姻。

這件事清朝的官方記載諱載,但《愛新覺羅宗譜》留下一些蛛絲馬跡。她同努爾哈赤生育兩個兒子——莽古爾泰和德格類,還有一個女兒莽古濟格格。所以袞代共生育五子一女,還撫養舒爾哈齊第二子阿敏。袞代生年與嫁給努爾哈赤的時間記載不詳,但長子阿蘭泰珠生於萬曆十一年(1583 年),次子充善生於萬曆十二年(1584 年),三子昂阿拉生於萬曆十三年(1585 年),她同努爾哈赤結婚後的兒子莽古爾泰則生於萬曆十五年(1587 年)。這說明袞代嫁給努爾哈赤約在萬曆十四年(1586 年)。這一年代善四歲。她在萬曆二十四年(1596年)生子德格類,後又生女莽古濟格格。因為袞代牽涉到大妃疑案,並同皇太極繼位密切相關,所以要特別提到她。

(三)葉赫那拉氏,名孟古哲哲。她是皇太極的生母。當年努爾哈赤落難路過葉赫,葉赫貝勒楊吉砮對他說:“我有幼女,需其長,當以奉侍。”努爾哈赤說:“汝欲結盟好,長者可妻,何幼耶?”楊吉砮說:“我非惜長,但幼女儀容端重,舉止不凡,堪為君配耳。”努爾哈赤許之。後楊吉砮被明遼東總兵李成梁殺害,孟古哲哲兄長納林布祿繼為貝勒。孟古哲哲生於萬曆三年(1575年),十六年(1588 年)十四歲時嫁給努爾哈赤,二十年(1592 年)生皇太極。

三十一年(1603 年)病重思母,努爾哈赤派人去請,其兄納林布祿不許。這是為什麽呢?因為當年葉赫那拉氏堂兄貝勒布寨和胞兄納林布祿等,組成九部聯軍,進攻建州。努爾哈赤以寡擊眾,以逸待勞,打敗九部聯軍。布寨兵敗被殺。有書記載:努爾哈赤命將布寨屍體劈為兩半,一半留在建州,另一半歸還葉赫。納林布祿則狼狽逃回葉赫。從此,葉赫與建州“結下不共戴天之仇”。

納林布祿深銜大恨,不許葉赫那拉氏與母相見。同年九月,葉赫那拉氏病故,年二十九歲。努爾哈赤極為悲痛,一個多月,不飲酒、吃肉。

崇德元年(1636 年)追諡葉赫那拉氏為孝慈武皇後,康熙元年(1662 年)改諡為孝慈高皇後。因為她生的唯一的兒子皇太極後來成為清太宗皇帝,所以要提到她。但是,葉赫那拉氏與富察氏為正妃的時間重疊,而同時不會有兩位正妃主持後宮,因此葉赫那拉氏的正妃名號可能是死後追尊的,其生前或為側福晉。這是皇太極嗣位的一個脆弱因素。

(四)烏拉那拉氏,名阿巴亥,努爾哈赤第十二子阿濟格、第十四子多爾袞和第十五子多鐸的生母。先是,烏拉部被努爾哈赤擊敗,烏拉部貝勒滿泰的女兒阿巴亥嫁給建州部的努爾哈赤為妻。努爾哈赤也將侄女俄恩哲嫁給烏拉部貝勒布占泰為妻,互相婚嫁,以求盟誼。萬曆二十九年(1601 年),十二歲的阿巴亥嫁給努爾哈赤,她比努爾哈赤小三十一歲。阿巴亥也牽涉到大妃疑案,且她的兒子多爾袞後來成為攝政睿親王,演繹出許多生動有趣的曆史故事。她又在努爾哈赤死時殉葬,其子多爾袞稱皇太極“係奪立”,所以阿巴亥成為清初宮廷鬥爭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女人。

(五)德因澤,不知姓氏,也沒有生育子女,《清史稿· 後妃傳》和《清列朝後妃傳稿》都沒有記載。小福晉德因澤因告訐大妃和代善的曖昧關係事件有功,被升與努爾哈赤同桌共食。《清皇室四譜》附記說,“按:太祖殂時,大妃從殉外,仍有二庶妃亦從殉,一名阿濟根,一名德因澤,今不能詳為何氏。”

其中德因澤同大妃疑案有關,所以我也把她列入同皇太極繼位之謎有關的“五個女人”之一。

到天命五年(1620 年)發生大妃事件時,努爾哈赤的原配佟佳氏哈哈納紮青已死;葉赫那拉氏孟古哲哲也已死。所以,這時的大妃即大福晉,無論是富察氏袞代,或是烏拉那拉氏阿巴亥,都同皇太極嗣位的“正取”或“奪取”

之謎有著重要的直接關係。

二、五個男人

次說努爾哈赤時期同皇太極嗣位相關的五個男人。

(一)褚英,努爾哈赤嫡長子,母佟佳氏,萬曆八年(1580 年)生。早年隨父出征,十八歲帶兵出征東海瓦爾喀部安楚拉庫,有戰功,封貝勒。萬曆三十五年(1607 年),因擊敗烏拉部,得美稱“阿爾哈圖土門貝勒”(意為廣略貝勒)。曾受信任,輔掌國政。萬曆四十三年(1615 年)死,三十六歲。他的長子杜度後分得其部分財產與部民。

(二)代善,努爾哈赤次子,母佟佳氏,萬曆十一年(1583 年)生,為褚英胞弟。萬曆三十五年(1607 年)隨兄褚英參與烏碣岩之戰,同烏拉大將博克多搏擊,馬脛相交,激烈拚殺。史載:“代善馳逐博克多,自馬上左手攫其胄斬之。”努爾哈赤嘉獎他的勇敢,賜號“古英巴圖魯”(“古英”一解作天鵝;“巴圖魯”意為勇士)。天命元年(1616 年)封和碩貝勒,以齒序稱大貝勒,為“四大貝勒”之首,參與國政。後封為和碩禮親王。順治五年(1648 年)病死於北京。

(三)阿敏,舒爾哈齊次子、努爾哈赤之侄,萬曆十四年(1586 年)生,其兄阿爾通阿、弟紮薩克圖,因舒爾哈齊事件被努爾哈赤所殺。天命元年(1616 年)授和碩貝勒,以齒序稱二貝勒。阿敏在父親死後,為努爾哈赤收留,並由繼福晉富察氏袞代領養在身邊。阿敏同富察氏袞代、袞代之子莽古爾泰的這種特殊關係,在皇太極爭奪嗣位前後,為阿敏與莽古爾泰的曆史悲劇埋下了種子。

(四)莽古爾泰,努爾哈赤第五子,母富察氏袞代,萬曆十五年(1587年)生。萬曆四十年(1612 年)隨父努爾哈赤出征烏拉,立有戰功。天命元年(1616 年)封和碩貝勒,以齒序稱三貝勒。統正藍旗,屢立軍功。莽古爾泰同皇太極矛盾逐漸激化,後被革貝勒稱號。天聰六年(1632 年),莽古爾泰“以暴疾卒”。

(五)皇太極,努爾哈赤第八子,母葉赫那拉氏,萬曆二十年(1592 年)生。早年喪母,受到父親的鍾愛。年輕時隨汗父出征,頗有戰功。萬曆四十三年(1615 年), 努爾哈赤將滿洲四旗擴建為八旗,皇太極為正白旗主旗貝勒。天命元年(1616 年)封和碩貝勒,以齒序稱四貝勒,襄理國政。皇太極“勇力絕倫,頗有戰功,所領將卒皆精銳”,能文能武,胸懷謀略。清太宗皇太極繼位鬥爭,以努爾哈赤為軸心,圍繞五個女人、五個男人在五大事件中,分五個回合展開衝突與融合。

三、五大事件

再說努爾哈赤時期同皇太極嗣位相關的五大事件。

(一)舒爾哈齊事件。舒爾哈齊為努爾哈赤胞弟,與胞長兄努爾哈赤並肩起兵,共同創業,屢立戰功,深得眾心。他曾先後四次到北京“朝貢”,被明廷封為都督,後同其兄努爾哈赤矛盾表麵化。

在萬曆三十五年(1607 年)烏碣岩之戰中,舒爾哈齊在雙方接戰後仍遲不出戰,後褚英與代善的軍隊打敗了烏拉軍。努爾哈赤追究此事,怒責舒爾哈齊,令將他屬下兩名戰將常書、納齊布論死。舒爾哈齊則說:“若殺二將,即殺我也!”努爾哈赤雖作了讓步,但此後不再派遣他帶兵作戰。

萬曆三十七年(1609 年),努爾哈赤與舒爾哈齊兄弟嚴重失和。老滿文檔冊裏記載:舒爾哈齊戰時不肯出力,貪得無厭,常出怨言,因此努爾哈赤責備他。但舒爾哈齊仍不自省,反而策劃遷居黑扯木自立。於是努爾哈赤大怒,就沒收了他的家產,殺了他的大臣。後舒爾哈齊回來,努爾哈赤又把沒收的家產還給了他,可是他依然不滿。努爾哈赤再次“奪取”舒爾哈齊的屬人、部將及產業。

《愛新覺羅宗譜》雲:萬曆三十八年(1610 年), 舒爾哈齊的長子阿爾通阿、三子紮薩克圖因罪被處死。萬曆三十九年(1611 年),舒爾哈齊被囚禁死。朝鮮人李民寏《建州聞見錄》說舒爾哈齊“有戰功,得眾心”,被“奴酋所殺”。明人黃石齋《建夷考》記載:“注鐵鍵其戶,僅容二穴,通飲食,出便溺。”同年,舒爾哈齊死。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則說:“奴酋忌其弟速兒哈赤兵強,計殺之。”清史學家孟森稱:清太祖努爾哈赤“推刃胞弟”“實乃殺之”。

努爾哈赤兄弟發生內訌,骨肉相殘,為家門不幸。但這種整合,既強固了建州的力量,也為皇太極嗣位準備了條件。

(二)褚英事件。舒爾哈齊死後,褚英地位日顯重要。褚英因居長,屢有軍功,被努爾哈赤授命執掌國政。褚英柄政後,因年紀輕,資曆淺,心胸褊狹,操之過急,受到“四大貝勒”——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和“五大臣”——額亦都、費英東、和何禮、安費揚古、扈爾漢等內外兩方麵的反對。褚英對這些建州的“柱石”和“元勳”,既缺乏謙恭的態度,又沒有籠絡的智術。他想趁汗父在世時,逐漸削奪他們的財富和權力,以便鞏固自己的儲位。這促使“四貝勒”與“五大臣”以內外夾擊的策略,共同對付褚英。他們向努爾哈赤奏告褚英:第一,挑唆“四貝勒”與“五大臣”不和;第二,公然聲稱要索取諸弟財物;第三,曾揚言,我即位後將殺死同我為惡的諸弟與諸大臣。由是,褚英陷於孤立境地。

努爾哈赤感到事態嚴重。他在權衡長子褚英與“四貝勒”“五大臣”兩方力量之後,決定疏離褚英。努爾哈赤下令削奪褚英所領部眾與財產,均等地分配給代善、阿敏、莽古爾泰與皇太極四位弟弟。褚英政爭失敗後,大為氣惱,非但沒有自省,反而“意不自得,焚表告天自訴”,於是“乃坐咀咒”父親和諸弟之罪。

萬曆四十一年(1613 年)三月二十六日,努爾哈赤命將長子褚英幽禁在高牆之內。萬曆四十三年(1615 年) 八月二十二日,努爾哈赤經過兩年的反複思考,“始下決斷, 處死長子”。褚英年僅三十六歲。這個事件是父殺子, 很不光彩,到乾隆重修《無圈點老檔》

(《舊滿洲檔》《老滿文原檔》)時, 將這段記載刪掉。直到1962 年在中國台灣地區台中市霧峰北溝故宮博物院地下倉庫裏發現,1969 年台北故宮博物院以《舊滿洲檔》為書名影印出版,學者看到了上述影印老滿文檔案的記載,才將其曆史真相大白於天下。

(三)大妃事件。天命五年(1620 年)三月,後金宮裏發生一起大事件,就是小福晉德因澤訐告大妃和代善。《滿文老檔》記載小福晉德因澤向天命汗告發代善與繼母大福晉曖昧關係道:第一,“大福晉曾二次備辦飯食,送與大貝勒,大貝勒受而食之。又一次送飯食與四貝勒(皇太極),四貝勒受而未食。”第二,“大福晉一日二三次差人至大貝勒家,如此往來,諒有同謀也!”

第三,“大福晉自身深夜出院亦已二三次之多。”第四,每當諸貝勒大臣在汗的家裏宴會、集議國事時,大福晉飾金佩珠、錦緞妝扮,傾視大貝勒,彼此眉來眼去。諸貝勒大臣雖內心不滿,因懼怕大貝勒和大福晉而不敢向汗報告。努爾哈赤派扈爾漢、額爾德尼、雅遜和莽阿圖四大臣進行調查,後奏報訐告屬實。

同時,又查出大福晉在多處藏匿金銀財物。

努爾哈赤對大貝勒同大福晉的曖昧關係極為憤慨,但他既不願加罪於兒子,又不願家醜外揚,便借口大福晉竊藏金帛,勒令休離(一說後恢複)。或言德因澤告訐之謀出自皇太極。皇太極借大貝勒與大福晉的關係,施一箭雙雕之計,既使大福晉被廢,又使大貝勒代善聲名狼藉,並離間努爾哈赤與代善的父子關係,為他後來奪取汗位作了鋪墊。後莽古爾泰將他的生母富察氏袞代殺了。這位大福晉,即大妃,到底是富察氏袞代,還是烏拉那拉氏阿巴亥,並無定論,但是,此後阿敏、莽古爾泰的兩藍旗勢力大為削弱,增加了皇太極嗣位的機會。

(四)代善事件。代善禍不單行,除受大妃事件牽連外,同年(天命五年)九月又發生一件大事情。這同代善自己的弱點有關。代善偏愛後妻之子,將好的財產、人口分給後妻所生的幼子,將不好的財產、人口分給前妻所生的次子碩讬。碩讬憤恨不平。代善告碩讬與庶母通奸。碩讬於是與齋桑古(阿敏弟)、莫洛渾夫婦共謀欲叛逃投明。事覺,經審:關於“通奸”——隻有喀勒珠一人說“有”,其他人都說“沒有”,碩讬說“全係烏有之言,因感到自己被誣。”所以,碩讬之被誣和喀勒珠之偽證昭然若揭。

關於“叛逃”——莫洛渾夫婦承認“確有此事”;碩讬則咬定說“絕無此事”。

努爾哈赤叱責代善說:“汝妻的陰謀使喀勒珠出自其口,你便上了這般中傷話的當。碩讬是你的親生兒子,如果聽信你妻的花言巧語而殘殺親子,諸弟還在啊!你又想用什麽法子對付諸弟?因為妻的唆使便想除掉親子與諸弟,像你這種人如何夠資格當一國之君!”於是,努爾哈赤命殺死莫洛渾夫婦等人,而不殺碩讬。但代善要殺死碩讬,努爾哈赤不允,命將其幽禁。代善聽信後妻讒言,先後五六次跪請父汗誅殺碩讬,並要求將碩讬交給自己親手殺之。

努爾哈赤堅決不允其請,並下令盡奪代善已得的權位和所領的臣民,讓代善及其妻一無所有地過活。

盡失財產、名位的代善請求手刃其妻,努爾哈赤不許。努爾哈赤集合眾人,當眾釋放碩讬,命將喀勒珠縛綁於柱,讓碩讬淩遲殺之。九月二十八日,代善親自殺妻後,到汗父處請罪:“我已除掉妻了!”

這件事情說明代善在處理家事與國事上,都缺乏公平與情理,也缺乏胸懷與情懷。此後代善同汗父及其弟皇太極的矛盾日漸加深。

(五)阿巴亥事件。天命十一年(1626 年)七月,努爾哈赤患病,到湯泉浴療。八月,病危,乘船由太子河返還沈陽。努爾哈赤召大妃阿巴亥出來迎接。十一日,大妃到了靉雞堡,努爾哈赤死。大妃阿巴亥殉葬,遺留三個兒子:阿濟格、多爾袞和多鐸。《實錄》記載,當時大妃不欲殉死,諸王大臣秉持遺命,逼令殉葬。有學者認為:這是史官的曲筆,因為願殉被許,是妻妾的最高名譽,而認為烏拉那拉氏不願殉死,這不過是削弱其三子——阿濟格、多爾袞和多鐸地位的宣傳手段而已。

以上五大事件,時間跨度從萬曆三十五年(1607 年)努爾哈赤兄弟失和,到天命十一年即天啟六年(1626 年)努爾哈赤死,時間長達十九年。

在上述事件中,怎樣看待皇太極嗣位的爭議呢?說皇太極繼位是“正取”,理由是——舒爾哈齊、褚英死後,大貝勒代善在天命五年(1620 年)大妃事件和代善事件後,其威信、權力、地位、軍力、財富大為降低,喪失爭奪嗣位的優勢;二貝勒阿敏在舒爾哈齊與大妃事件中,受到了沉重打擊,也完全喪失了爭奪嗣位的力量;三貝勒莽古爾泰,親手殺死生母,其鑲藍旗受挫,更失去爭奪嗣位的條件。雖然,努爾哈赤生前不曾指定繼嗣者,但是他先後清除了舒爾哈齊、褚英,使代善、阿敏、莽古爾泰喪失威信,實際上為皇太極繼位掃清了障礙。《清史稿· 代善傳》記載,“太祖崩,嶽讬與其弟薩哈璘告代善,請奉太宗嗣位。代善曰:‘是吾心也!’告諸貝勒定策。太宗辭讓再三,代善等請益堅,乃即位。”(《清史稿· 代善傳》卷二一六)所以,皇太極繼承嗣位,已經是“瓜熟蒂落”。

有人說皇太極繼位是“奪取”,理由是——皇太極借著德因澤告訐而打擊諸兄貝勒,又借著阿巴亥事件逼大妃殉葬,使多爾袞和多鐸失去母親嗬護,也就失去了嗣位的可能。

因此, 皇太極的繼位, 係“正取”或係“奪取”?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若予確證,尚需史料。

清初的宮廷鬥爭,不可謂不激烈,不可謂不殘酷!在這些宮廷鬥爭中,出現了一幅幅黑暗、殘暴的畫麵。努爾哈赤的家族,父殺子、子弑母、夫殺妻、弟殺兄、叔殺侄,甚至諸子合夥逼迫庶母阿巴亥殉葬——撇下可憐的阿濟格、多爾袞和多鐸。這些鬥爭產生了哪些曆史影響?有哪些曆史經驗?

第一,爭取實現人合。我在《正說清朝十二帝》一書中說過:努爾哈赤事業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四合”,即天合、地合、人合、己合。“天合”主要是指天時,“地合”主要是指地利,“己合”主要是指自己生理平衡和心理平衡,而“人合”的“合”字怎樣解釋?“合”字與“分”字相對,主要有兩層含義。一是“和合”“協合”,如《詩· 小雅· 棠棣》:“妻子好合,如鼓瑟琴。”二是“聚合”“整合”,如《左傳》:“宋襄公欲合諸侯”;《論語· 憲問》:“桓公九合諸侯”。人與事的合,因為萬物都處於對立統一之中,其統一的合,主要表現為“和合”;其對立的合,主要表現為“整合”;通過“整合”,達到新的“和合”。對人對事,不僅要看到統一的“和合”,更要看到對立的“整合”。將對立的雙方整合到一起,才會形成更大的統一的力量。從上麵的五個事件中,可以看出努爾哈赤位下的四股政治勢力——代善、阿敏和莽古爾泰、多爾袞和多鐸、皇太極,是怎樣整合到一起的:褚英事件後,其部民、財產進行了一次重新分配,隨之設立八旗製度,建立後金政權。愛新覺羅貴族沒有渙散,而是更加團聚。後金的事業出現一個嶄新的、蓬勃的局麵。大妃事件和代善事件後,富察氏袞代死,袞代生前撫養的阿敏、袞代的兒子莽古爾泰兩人受到沉重打擊,藍旗力量削弱,代善紅旗力量也被削弱。當然最後的得益者是皇太極。清初領導集團內部雖有多次危機,但因經過多次整合,而沒有發生大的分裂。如果清初領導集團內部發生大的分裂,就不可能遷鼎北京,也不可能入主中原。

第二,激活內原動力。代善事件使代善遭到沉重的打擊,從此失去爭奪嗣位的可能。代善虐待前妻之子,又殺死後妻,結果前妻之子嶽讬與後妻之子薩哈璘都對代善不滿而投向皇太極。所以,努爾哈赤死後,嶽讬和薩哈璘最先向代善提出讓皇太極登大位,代善隻好同意。當然,代善事件最後的得益者是皇太極。天命五年(1620 年)經過兩次大的整合,後金力量空前團結、空前強大。第二年,努爾哈赤率領八旗軍進兵遼河流域,占領沈陽,攻占遼陽,結束了明朝在遼東的統治。在自己弱小的情勢下,不斷地激活內部的潛力,應當說這是滿族興起的一個內部原動力。通過整合,四股政治勢力中的三股——大貝勒代善、二貝勒阿敏和三貝勒莽古爾泰以及多爾袞和多鐸,都喪失了繼承汗位的條件,天命汗努爾哈赤身後的權力向皇太極聚集。

第三,實行優勝劣汰。努爾哈赤嗣位的候選者——佟佳係的代善,富察係的阿敏、莽古爾泰,葉赫那拉係的皇太極四人,在天命五年(1620 年)發生了勢力關係的大變動。在整合中通過公平而殘酷的鬥爭,優勝劣汰,強中選強。如第一回合褚英事件中褚英被淘汰,第二回合大妃事件中莽古爾泰和阿敏處於劣勢,第三回合代善事件中代善被淘汰,第四回合阿巴亥事件的結果是阿巴亥殉葬,她的三個兒子阿濟格、多爾袞、多鐸隻能依靠皇太極。當然,最後的得益者還是皇太極。隨後,出現了一個皇太極時代。清初宮廷勢力整合導致的一個結果,就是皇太極順利地登上了後金大汗的寶座。

第四,改變繼位祖製。天命七年(1622 年)三月,努爾哈赤召集八子,討論汗位繼嗣問題。天命汗努爾哈赤建立了汗位選舉與罷免的八王共議製度,就是“貴族公推製”。

這個製度在努爾哈赤與皇太極身後實行了兩次。從順治朝開始皇位繼承改變為“皇帝遺命製”,雍正朝實行“秘密立儲製”,同治朝則改為“懿旨定儲製”。清入關後十朝的皇位 繼承製,都不利於競爭,也不利於選優。這是後來清朝衰敗的一個重要內在原因。

第五,同明後期相比。明朝皇位繼承實行嫡長製,明晚期的三案——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都是圍繞嫡長子繼承製發生的,而不是優勝劣汰。因之,明衰落、清崛興,皇位繼承製度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總之,清初滿洲經過二十年的碰撞、選擇與整合,滿洲貴族領導集團逐漸實現“人合”,不斷選優劣汰(皇太極和多爾袞是努爾哈赤十六個兒子中最優秀的兩位),經常激活內原動力——這是清朝崛興的一個重要內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