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講 努爾哈赤大妃

在清太祖努爾哈赤的後宮,大妃舉足輕重。大妃,滿語為大福晉,相當於皇後。努爾哈赤的大妃,先後有兩次作為主角,出現在曆史記載中。一次是天命五年(1620 年),大妃被告發與大貝勒代善關係曖昧,因而被努爾哈赤休離了,也斷了代善、莽古爾泰的繼位之夢;另一次是天命十一年(1626 年),大妃被逼為努爾哈赤殉葬,使阿濟格、多爾袞和多鐸三兄弟失去生母依靠,而四貝勒皇太極繼承了汗位。

然而,如此重要的曆史角色,努爾哈赤的大妃,到底是誰?是同一個人,還是先後有兩位大妃?因為滿洲早期留下的資料少,後宮更是諱莫如深,所以直到今天,清史學者還在探索中。

一、眾多福晉

清朝太祖努爾哈赤時,草昧初創,後宮妃嬪,沒有製度。皇太極改國號大清、改年號崇德,開始建立五宮——一後四妃。順治入關後,“清承明製”,建立後宮製度。康熙朝加以完善。〔1〕努爾哈赤的妻子們沒有專門的位號,而稱作“福晉”。“福晉”是滿語的音譯,也譯為“福金”。“福晉”一詞的來源,有說源自蒙古語“可敦”,有說源自漢語“夫人”。由於努爾哈赤時期後妃沒有位號,給大妃是誰的確定造成了困難。

清太祖的妻子,根據文獻記載,有名分的共十六人。先後排在前四位的是:(一)佟佳氏,名哈哈納紮青,是努爾哈赤的原配發妻。

努爾哈赤在萬曆五年(1577年)十九歲分家時,已經當了佟佳氏家的女婿。明萬曆六年(1578 年)生長女東果格格,八年(1580 年)生長子褚英,十一年(1583 年)生次子代善。這位原配妻子何時去世,史無明文記載,可能是在代善出生後不久逝世的。

(二)富察氏,名袞代,先 嫁給努爾哈赤的堂兄威準,生下三子——阿蘭泰珠、充善和昂阿拉。威準陣亡後,袞代便與努爾哈赤再婚。

這件事清朝官方記載隱飾。她同努爾哈赤生育兩個兒子——莽古爾泰和德格類,還有一個女兒莽古濟。袞代共生育五子一女。還有學者認為,努爾哈赤第十六子費揚古可能也是她生的。威準卒年不清,但阿蘭泰珠生於萬曆十一年(1583 年),充善生於萬曆十二年(1584 年),昂阿拉生於萬曆十三年(1585年),莽古爾泰則生於萬曆十五年(1587 年)。這說明袞代嫁給努爾哈赤約在萬曆十四年(1586 年)。這一年代善四歲。

(三)葉赫那拉氏,名孟古哲哲(1575—1603),當年努爾哈赤落難,路過葉赫部,葉赫貝勒楊吉砮對他說:“我有幼女,需其長,當以奉侍。”努爾哈赤說:“汝欲結盟好,長者可妻,何幼耶?”楊吉砮說:“我非惜長,但幼女儀容端重,舉止不凡,堪為君配耳。”努爾哈赤應允。後來楊吉砮被明遼東總兵李成梁殺害,其子納林布祿繼為貝勒,又為李成梁所敗。孟古哲哲生於萬曆三年(1575 年),萬曆十六年(1588 年)十四歲時嫁給努爾哈赤,萬曆二十年(1592 年)生皇太極(後為清太宗)。萬曆三十一年(1603 年)葉赫那拉氏病重思母,努爾哈赤派人去請,其兄納林布祿不許。同年九月,病故,年二十九歲。努爾哈赤悲痛,月餘不飲酒不茹葷。後葬赫圖阿拉尼雅滿山崗,後遷葬東京之楊魯山, 後再遷葬福陵(今沈陽東陵)。崇德元年(1636 年)追諡為孝慈武皇後。

順治元年(1644 年)祔太廟。

葉赫那拉氏孟古哲哲因為兒子皇太極後來繼位,所以地位很高,但她生前並沒有被努爾哈赤封為大妃。

(四)烏拉那拉氏(又作烏拉納喇氏),名阿巴亥(1590—1626), 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嫁給努爾哈赤,年十二歲。生育三個兒子——阿濟格、多爾袞、多鐸。在努爾哈赤晚年最得寵,被封為大妃。天命十一年即天啟六年(1626 年)為努爾哈赤殉葬。

以上這四位福晉,第一位和第三位,生前並沒有大妃的名號,而生前即有大福晉、大妃名號的,隻有富察氏袞代和烏拉那拉氏阿巴亥兩位。

換一個角度看,到天命五年(1620 年)發生大妃事件時,努爾哈赤的原配佟佳氏哈哈納紮青已死;葉赫那拉氏孟古哲哲也已死。所以,清太祖努爾哈赤天命五年(1620 年)時的大妃,會不會是兩個人?不會,因為掌控後宮隻能是一人——或者是富察氏袞代,或者是烏拉那拉氏阿巴亥。因有兩種看法:一種認為大妃是富察氏袞代,就是莽古爾泰、德格類和莽古濟格格的生母;另一種認為大妃是烏拉那拉氏阿巴亥,就是阿濟格、多爾袞和多鐸的生母。這是清史界長期爭論的一個學術問題,也是努爾哈赤時期的一個曆史疑案。

除了以上四位以外,努爾哈赤還有十二位福晉,她們是:兩位博爾濟吉特氏、兩位伊爾根覺羅氏、葉赫那拉氏、哈達那拉氏、兆佳氏、鈕祜祿氏、嘉穆瑚覺羅氏、西林覺羅氏、阿濟根、德因澤。

天命五年即萬曆四十八年(1620 年),努爾哈赤休離了大妃,也使大貝勒代善和三貝勒莽古爾泰失勢。此時休離大妃,關聯到汗位之爭,因而引起清史界的關注。

二、休離大妃

如前麵所述,圍繞汗位接班人,努爾哈赤的胞弟舒爾哈齊、長子褚英,先後成為犧牲品。爾後,努爾哈赤屬意於次子代善。代善,萬曆十一年(1583年)生,比胞兄褚英小三歲。褚英失寵之後,代善權位日重。努爾哈赤在處死褚英當年(1615 年),將原來的滿洲四旗——黃旗、紅旗、白旗、藍旗,擴充為滿洲八旗——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鑲白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建立八旗製度。努爾哈赤自領兩黃旗,代善領兩紅旗,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杜度(褚英長子)各領一旗。代善的政治地位與軍事實力,已居於諸貝勒之上。代善年居長,戰功多,為努爾哈赤倚重。天命元年即萬曆四十四年(1616 年),努爾哈赤稱汗,封代善為和碩貝勒,軍國大事,委其執行,隱意立儲。

但是,努爾哈赤的“立儲”問題,隨著代善地位日重而爭奪益烈。“四大貝勒”——代善、阿敏、莽古爾泰和皇太極,各擁重兵,覬覦大位。這主要表現在“四大貝勒”中代善和皇太極之間的明爭與暗鬥。

代善——以序齒言,褚英已死,代善居長;以武力言,代善及其子獨擁二旗,為其他諸弟侄掌一旗所不及;以軍功言,代善出師早,軍功多,被賜號“古英巴圖魯”;以才德言,代善寬厚得眾心。努爾哈赤自然決定讓代善繼褚英執掌國政。朝鮮李民寏《建州聞見錄》記載,待努爾哈赤死後,“則貴盈哥必代其父”。“貴盈哥”就是代善。《滿文老檔》記述努爾哈赤的話:“俟我百年之後,我的諸幼子和大福晉交給大阿哥收養。”努爾哈赤將大福晉和諸幼子托付給大阿哥代善,就是預定他日後繼承汗位。

但是,有一件事,使努爾哈赤對代善非常不滿。代善偏愛並溺愛幼子,將好的財產、人口分給後妻所生的幼子,將不好的財產、人口分給次子碩讬。碩讬憤恨不平,又因與別的女人通奸被告發,於是與齋桑古(阿敏弟)、莫洛渾夫婦共謀欲叛逃投明。事覺,經審,莫洛渾夫婦承認“確有此事”;碩讬則咬定說“絕無此事”,於是殺莫洛渾夫婦等人。代善要殺死碩讬,努爾哈赤不允,命將其幽禁。代善聽信後妻讒言,先後五六次跪請汗父誅殺碩讬,並要求將碩讬交給自己親手殺之。努爾哈赤堅決不允其請,斥責代善說:“因為妻的唆使便想除掉親子與諸弟,像你這種人如何夠資格當一國之君!”命將碩讬釋放。這件事情說明代善在處理家事與國事上,既缺乏公平與情理,又缺乏胸懷與圓通。

代善同努爾哈赤間的矛盾,以努爾哈赤小福晉德因澤的告訐而爆發。

《滿文老檔》記載,天命五年即萬曆四十八年(1620 年)三月,小福晉德因澤向天命汗告發說,大貝勒代善與繼母大福晉關係曖昧:(一)“大福晉曾二次備辦飯食,送與大貝勒,大貝勒受而食之。又一次送飯食與四貝勒(皇太極),四貝勒受而未食。”

(二)“大福晉一日二三次差人至大貝勒家,如此往來,諒有同謀也!”

(三)“大福晉自身深夜出院亦已二三次之多。”

(四)每當諸貝勒大臣在汗的家裏宴會、集議國事時,大福晉飾金佩珠、錦緞妝扮,傾視大貝勒,彼此眉來眼去。

諸貝勒大臣雖內心不滿,因懼怕大貝勒和大福晉而不敢向汗報告。

於是,努爾哈赤派扈爾漢、額爾德尼、雅遜和莽阿圖四位大臣進行調查,後奏報告發屬實。同時,又查出大福晉在多處藏匿金銀財物。

努爾哈赤對大貝勒代善同大福晉的曖昧關係極為憤慨,遂將大福晉之罪宣示於眾,說:“該福晉奸詐虛偽,人之邪惡,彼皆有之。我以金珠裝飾爾頭爾身,以人所未見之佳緞供爾服用,予以眷養。爾竟不愛汗夫,蒙我耳目,置我於一邊,而勾引他人,不誅之者,可乎?”但努爾哈赤接受先前處置褚英的教訓,既不願意加罪兒子,又不願意家醜外揚,還慮及殺大福晉後“我三子一女猶如我心,怎能使伊等悲傷耶?”便借口大福晉竊藏金帛,勒令休離。

由是,上述案件存在一個問題:這位大福晉是誰呢?

三、大妃是誰

努爾哈赤的大妃究竟是那拉氏,還是富察氏?本來不應是重要的問題,為什麽會引起許多專家學者和廣大讀者的興趣呢?這個問題是由天命汗努爾哈赤廢大妃引起的,並且同清初皇位鬥爭緊密相關。所以事情要從大妃是誰說起。

大妃即大福晉的姓名,《滿文老檔》沒有明確記載,其他滿文、漢文、朝鮮文的文獻也沒有明確記載。於是,出現關於大妃的兩說:一說是富察氏袞代,另一說是烏拉那拉氏阿巴亥。先看為什麽有學者認為是富察氏袞代。

第一,富察氏確曾受到努爾哈赤的寵愛。明萬曆二十一年(1593 年),葉赫糾合哈達、烏拉、輝發等九部聯軍,兵三萬,分三路,向建州古勒山猛撲而來。時努爾哈赤兵不滿萬,偵騎報警,建州官兵聞之色變。努爾哈赤得到警報後,安然就寢酣睡。繼妃富察氏把他推醒後,問道:“爾方寸亂耶,懼耶?

九國兵來攻,豈酣寢時耶?”努爾哈赤從容回答:“人有所懼,雖寢,不成寐;我果懼,安能酣寢?前聞葉赫兵三路來侵,因無期,時以為念。既至,吾心安矣!”說完之後,安寢如故,第二天一早,努爾哈赤拜祭堂子,率兵破敵。

這就是著名的古勒山之戰。這個故事說明富察氏同努爾哈赤的關係極為密切,可以作為富察氏是大妃的一個旁證。

第二,從富察氏袞代之死來分析。《清史稿· 後妃傳》記載:“天命五年,妃得罪死。”這個時間,與大妃被休離的時間恰能對得上。關於富察氏的死因,文獻記載不一:一說是由於她竊藏金帛而被努爾哈赤賜死;二說是富察氏被趕回娘家後,兒子莽古爾泰希寵於其父,而弑其生母,就是被自己親生兒子莽古爾泰殺死的。後於天聰三年(1629 年),富察氏祔葬於福陵。

第三,從富察氏袞代所生子女的情況分析。《滿文老檔》天命五年(1620年)二月(應作三月)記載,繼妃得罪時,太祖言:“大福晉罪無可逭,惟念所出三子一女,遽失所恃,不免心中悲悼。”但是,《清史稿· 後妃傳》的記載:繼妃富察氏,生子二、女一,即莽古爾泰、德格類和莽古濟格格。被休離的大妃應當有三子一女,而富察氏袞代卻隻生育了二子一女,這就對不上了。

唐邦治《清皇室四譜》卷三提出:“按費揚古疑亦繼妃富察氏出,為莽古爾泰、德格類同母弟。大福晉即繼妃,官書稱生二子一女,若增入費揚古,則三子一女,情事宛合。”就是說莽古爾泰、德格類、莽古濟格格,再加上努爾哈赤第十六子費揚古,則恰好為三子一女。後費揚古之死在天聰九年(1635 年)十二月,於莽古爾泰等謀逆案中受到牽連。唐邦治先生說費揚古為富察氏所出,但年歲不合,隻是推論,不成史據。

日本的岡田英弘教授認為:舒爾哈齊死後,努爾哈赤收阿敏為其養子,歸富察氏收養,再加上二子莽古爾泰和德格類和一女莽古濟格格,正符合“三子一女”的說法。

以上說法,雖有道理,但是解決不了“三子一女”和“二子一女”的矛盾,都算作是推論,不算確鑿證據。而且,富察氏袞代的生年,一說生於嘉靖四十二年(1563 年),於萬曆十三年(1585 年)嫁給努爾哈赤,時年二十三歲(比努爾哈赤小四歲),兩年後生莽古爾泰。如此算來,天命五年(1620 年)事發時,富察氏約五十八歲,在當時來說已是很老的女人了。所以,從年齡看,代善同比自己大二十歲的富察氏發生曖昧關係,未免不合情理。因此,不能確定富察氏袞代就是那位被休離的大福晉。

而努爾哈赤的福晉裏,確實有一位大福晉烏拉那拉氏阿巴亥,她生了三個兒子:阿濟格、多爾袞和多鐸。於是,有的學者認為,這位被努爾哈赤休離的大妃,是烏拉那拉氏阿巴亥。

烏拉那拉氏阿巴亥(1590—1626),海西女真烏拉部貝勒滿泰之女。萬曆二十九年(1601 年)嫁與努爾哈赤,是年十二歲,比努爾哈赤小三十一歲。萬曆三十三年(1605 年)為努爾哈赤生子阿濟格,四十年(1612 年)生子多爾袞,四十二年(1614 年)生子多鐸。阿巴亥的三子是對上了,但她沒有生育女兒,也不符合“三子一女”的條件。

努爾哈赤晚年的確寵愛烏拉那拉氏阿巴亥,立為大妃。《滿文老檔》天命六年(1621 年)四月十五日記載,天命汗得遼陽城後,“前汗之大福晉來遼東城”雲雲。努爾哈赤自寧遠戰敗回歸,也是召大妃出迎。可見在天命五年(1620 年)原大妃富察氏袞代死後,努爾哈赤後來複立烏拉那拉氏阿巴亥為大福晉。而且,努爾哈赤喜愛大妃生的兒子,將正黃旗和鑲黃旗的一部分,交給年僅十幾歲的多爾袞和多鐸。再加上阿濟格、多爾袞領有白旗,所以大妃一支勢力甚強。

天命十一年(1626 年)七月,努爾哈赤因病及炮傷發作,至清河湯泉沐養。八月,努爾哈赤病情轉重,自太子河還盛京,召大妃烏拉那拉氏阿巴亥出迎,行至靉雞堡病逝。

皇太極、代善等遂以努爾哈赤“遺言”為由,迫使大妃烏拉那拉氏阿巴亥殉葬,時年三十七歲,與努爾哈赤同柩。之前曾向努爾哈赤告密,說代善與大妃曖昧的小福晉德因澤,也一起殉葬了,代善也算出了一口氣。

認為先前被努爾哈赤休離的大妃為烏拉那拉氏一說,主要依據是:第一,年齡。烏拉那拉氏阿巴亥生於萬曆十八年(1590 年),天命五年(1620 年)。事發時,阿巴亥三十一歲,比代善小七歲,似乎從年齡上看此二人關係曖昧更有可能。

第二,檔案。《老滿文原檔》記載努爾哈赤不殺大福晉的原因,除了有三子一女需要照顧之外,還提到“幼子患病,令其照顧”。《玉牒》記載多鐸為努爾哈赤幼子,由大福晉那拉氏所出,時年八歲。所以,三子、幼子這幾個點,都對得上。

第三,文獻。《星源吉慶》與《清史稿· 後妃傳》都記載,清太祖隻有一位大妃即大福晉,就是烏拉那拉氏阿巴亥,是為阿濟格、多爾袞、多鐸的生母;而富察氏袞代則為繼妃。

第四,《玉牒》。努爾哈赤曾在《汗諭》中說明大福晉生有三個兒子。在《清史稿· 後妃傳》記載天命汗的十六位妻子中,生育三個兒子者,隻有烏拉那拉氏阿巴亥一人,沒有其他諸妃生育三個兒子的記錄。《玉牒》記載,可為實證。

第五,“老檔”。天命汗死,大妃烏拉那拉氏殉葬,故所廢大福晉應是烏拉那拉氏阿巴亥,而不是富察氏袞代。

以上數條理由,都指向大妃就是烏拉那拉氏阿巴亥,但是仍然存在疑點。

第一,阿巴亥雖有三子,但並沒有生育女兒,這和“三子一女”的說法對不上。

第二,如果阿巴亥是大妃,天命五年(1620 年)被休離,之後又被恢複大妃身份,直到努爾哈赤死後陪葬。其中如此重要的情節——恢複大妃身份,史料中未見任何記載。

所以,說大妃就是烏拉那拉氏阿巴亥,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能自圓其說。

其實,破解這個疑案,我們可以從更加深廣的角度去考慮。

無論是努爾哈赤休離大妃,還是皇太極逼大妃殉葬,其背後都貫穿一條主線,就是汗位之爭。褚英死後,努爾哈赤的汗位繼承者,可能為佟佳氏係的代善、富察氏係的莽古爾泰、葉赫那拉氏係的皇太極、烏拉那拉氏係的多爾袞或多鐸。天命五年(1620 年)的大妃風波,表麵上是大妃被廢,實際上是代善的一次失敗;而莽古爾泰殺了母親,更是絕了自己通向汗位的路。大妃被逼為努爾哈赤殉葬,實際上是斷了多爾袞和多鐸的繼位之路,這都為皇太極登上汗位準備了條件。

從這個意義上分析,努爾哈赤在天命五年(1620 年)休離的是莽古爾泰、德格類、莽古濟格格的生母富察氏袞代,還是阿濟格、多爾袞、多鐸的生母烏拉那拉氏阿巴亥,矛盾的焦點,並不是大妃,而是牽連到此案中的代善;犧牲最大的表麵上看是大妃,而實際上是代善的繼位之路就此斷了。

〔1〕 《國朝宮史》記載:“我朝宮殿製度,自外朝以至內廷,多仍勝國之舊,而斟酌損益,皆合於經籍所傳,以為億萬年攸芋攸寧〔2〕之所。”康熙以後,製度完備。規定:皇後一位,居中宮;皇貴妃一位,貴妃二位,妃四位,嬪六位,貴人、常在、答應沒有定位,分居東六宮——景仁宮、承乾宮、鍾粹宮、延禧宮、永和宮、景陽宮和西六宮——永壽宮、翊坤宮、儲秀宮、啟祥宮、長春宮、鹹福宮,各宮都有太監、宮女服侍。宮女有額數:皇太後宮十二名,皇後宮十名,皇貴妃位下八名,貴妃位下八名,妃位下六名,嬪位下六名,貴人位下四名,常在位下三名,答應位下二名。秀女,八旗秀女每三年選一次,由戶部主持;內務府屬秀女每年選一次,由內務府主持。秀女選中入宮後,做答應、常在、貴人、嬪、妃,惟皇帝的喜好決定。順治帝以漢女為妃,乾隆帝以回女為妃,算是特例。皇帝的祖母稱“太皇太後”、母親稱“皇太後”,居住在慈寧宮、壽康宮、寧壽宮等。先朝的妃稱作“太妃”、嬪稱作“太嬪”,隨皇太後同居。但是,她們與嗣皇帝需雙方都年過五十以後才可以相見。慈寧宮俗稱“寡婦院”,裏麵敬佛的殿堂特別多,為了消磨她們的時光,磨滅她們的性靈。

〔2〕 “攸芋”“攸寧”典出《詩經· 小雅· 斯幹》:“約之閣閣,椓之橐橐。風雨攸除,鳥鼠攸去,君子攸芋……殖殖其庭,有覺其楹。噲噲其正,噦噦其冥,君子攸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