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 努爾哈赤囚弟

清太祖努爾哈赤曾經殺死了胞弟舒爾哈齊,是真的嗎?為什麽?

一、手足起兵

努爾哈赤的父親塔克世先娶都督阿古的女兒喜塔臘氏為妻(後被尊為宣皇後),又娶那拉氏為繼妻,再娶李佳氏為庶妻等。塔克世有五個兒子:長子努爾哈赤、次子穆爾哈齊、三子舒爾哈齊、四子雅爾哈齊、五子巴雅喇。其中,喜塔臘氏生育三個兒子,就是努爾哈赤、舒爾哈齊和雅爾哈齊,還生育一個女兒(後被贈與和碩公主)。那拉氏生育一個兒子即巴雅喇。李佳氏生育一個兒子即穆爾哈齊。喜塔臘氏在明隆慶三年(1569 年)去世。這年努爾哈赤十歲,舒爾哈齊五歲。

努爾哈赤兄弟親生母親去世後,後母對他們兄弟刻薄寡恩,另眼相待。後來他們的祖、父又死於明軍的槍刀之下。

努爾哈赤在患難的兄弟五人中,同舒爾哈齊為一母同胞,年齡接近、相依為命、關係密切。

在明朝官書中,往往將努爾哈赤與舒爾哈齊並稱。跟胞兄努爾哈赤一樣,舒爾哈齊也曾以建州衛都督等身份,多次到北京朝貢。

第一次,《明神宗實錄》記載:萬曆二十三年(1595 年)八月,“建州等衛女直夷人速兒哈赤等赴京朝貢,命如例宴賞。”

第二次,萬曆二十五年(1597 年)七月,“建州等衛夷人都督都指揮速兒哈赤等一百員名、納木章等一百員名,俱赴京(朝)貢,賜賞如例。”

第三次,談遷《國榷》記載:萬曆三十四年(1606 年)十二月,“建州衛都督都指揮速兒哈赤等入貢。”

第四次,《明神宗實錄》又記載:萬曆三十六年(1608)十二月,“頒給建州右等衛女直夷人速兒哈赤等一百四十名,貢賞如例。”

上文中的速兒哈赤就是舒爾哈齊,他多次進京朝貢,在兄弟五人中,除其長兄努爾哈赤進京朝貢達八次之多外,這是僅見的。舒爾哈齊多次進京朝貢,熟悉山海關內外地理民風,目睹京師繁華,關內富庶,人煙稠密,文明昌盛。

有書記載說,舒爾哈齊的女兒成為明朝遼東總兵李成梁愛子李如柏之妾,當時曾流傳“奴酋女婿作鎮守,未知遼東落誰手”的民謠。朝鮮使臣到佛阿拉,看見舒爾哈齊大門上貼著一副殘舊的對聯:上聯寫的是“跡處青山”;下聯寫的是“身居綠林”。以上都說明舒爾哈齊受漢族文化影響很多、很深。

明萬曆十一年(1583 年),努爾哈赤以父祖“遺甲十三副”起兵時,舒爾哈齊跟隨長兄,四處征戰,“多智習兵”,屢立軍功。另在朝鮮史籍中,也能反映出舒爾哈齊的顯貴地位。朝鮮《李朝實錄》對努爾哈赤和舒爾哈齊兄弟經常並提,稱努爾哈赤為“老乙可赤”“老哈赤”“老酋”,稱舒爾哈齊為“小乙可赤”“小哈赤”“小酋”。朝鮮南部主簿申忠一到建州佛阿拉,寫下《建州紀程圖記》,書中繪製的建州首領住家圖僅有二幅:一幅是努爾哈赤家的《木柵內奴酋家圖》;另一幅則是舒爾哈齊家的《外城內小酋家圖》。

申忠一所見的舒爾哈齊,長得“體胖壯大,麵白而方,耳穿銀環,服色與其兄一樣。”比申忠一先一個月到佛阿拉的朝鮮會滿語的通事(翻譯)河世國,分別受到努爾哈赤和舒爾哈齊的接見與宴賞。《李朝宣祖實錄》記載:老乙可赤常時所住之家,麾下四千餘名,佩劍衛立,而設坐交椅。唐官家丁先為請入,拜辭

而罷。然後世國亦為請入,揖禮

而出。小乙可赤處一樣行禮矣。

老乙可赤屠牛設宴,小乙可赤屠

豬設宴,各有賞給。

後來河世國又到佛阿拉,

他目睹:“老乙可赤麾下萬名,

小乙可赤麾下五千餘名。”申忠

一還在建州佛阿拉和努爾哈赤、

舒爾哈齊等人共同度過了一個

農曆新年。

申忠一、河世國等對努爾

哈赤兄弟的記述都是親眼所見,

親耳所聽, 應當是很真實的,

也是很珍貴的。

舒爾哈齊當時已雄長於部

落,實力在諸弟之上。朝鮮人對舒爾哈齊的記載,滿懷同情、充分肯定。

明朝和朝鮮的史籍記載,都說明努爾哈赤與舒爾哈齊曾是主副配合、相輔相成的。早在努爾哈赤起兵之初,舒爾哈齊處於他長兄副手的地位。但是後來他們同胞兄弟演出“萁豆相煎”的悲劇。

二、萁豆相煎

關於舒爾哈齊之死,清朝記載非常簡單。

(一)《 清太祖高皇帝實錄》萬曆三十九年(1611 年)八月記載:“上弟達爾漢巴圖魯貝勒舒爾哈齊薨,年四十八。”達爾漢巴圖魯為滿語的譯音,是舒爾哈齊武勇的美號。《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和《滿洲實錄》也都做了同樣的記載。

以上三書,都僅用一個“薨”字簡記此事。如此簡略的記述,透露出諱莫如深的難言之隱。

而且,在《清太祖高皇帝實錄》、《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和《滿洲實錄》中,記述舒爾哈齊事跡,沒有一處是榮光的,幾乎到處隱伏著其罪狀。

不僅如此,在以上諸書中,記努爾哈赤弟喪共有三次,如天命五年(1620年)九月,努爾哈赤的異母弟穆爾哈齊死,《清太祖高皇帝實錄》記載:“皇弟青巴圖魯貝勒穆爾哈齊薨。穆爾哈齊,顯祖庶妃所生也,上賜號青巴圖魯。祭墓時,上親往奠之。因至一等大臣費英東墓,泣數行下,躬奠酒者三。又至喇哈、吉木巴遜墓,令從臣奠酒,二人,皆上之勤勞近臣也。”

努爾哈赤的異母弟巴雅喇死,努爾哈赤也有臨喪之禮,也泣拜其墓。但是,曾經跟他最親密的舒爾哈齊之喪,官書僅載年月而已,毫無居喪禮儀,也無哀痛表示。無論是以功,還是以親,清史如此對待舒爾哈齊,必定有所隱諱,不然實在是太不合情理。

(二)清代所編纂的《清國史》沒有為舒爾哈齊立傳,《開國諸王公諸大臣傳》和《宗室王公功績表傳》等也都沒有為舒爾哈齊立傳。舒爾哈齊以親而言,為太祖同母弟;以功而言,為最早起兵的元勳;以爵而言,被封為親王;以貴而言,為愛新覺羅宗室——不為其立傳,實令人生疑。此外,《清國史》撰述舒爾哈齊事跡時,竟然附載於其子濟爾哈朗傳之中,算是一個史書奇例。

《清史稿》有舒爾哈齊的傳記,但沒有記載他的功績,卻載述舒爾哈齊居恒鬱鬱及脫離太祖移居黑扯木的事,後來努爾哈赤因為這件事而殺了舒爾哈齊的兩個兒子阿爾通阿和紮薩卡圖,不久舒爾哈齊自己也死了。《清史稿· 舒爾哈齊傳》取材於國史館舊檔,所記史事當是有所依據的。

欲蓋彌彰,適得其反。以上這些反常的做法,引起學者的疑惑。為此,清史學家孟森著《清太祖殺弟事實考》、陳捷先撰《清太祖推刃胞弟考》、日本學者鴛淵一寫《舒爾哈齊之死》,都試圖解開舒爾哈齊死因之謎。

事情是這樣的:努爾哈赤隨著汗權的強化,同其胞弟舒爾哈齊發生了權力與財富之爭。他們兄弟二人之間的矛盾,在萬曆二十三年(1595 年)已露端倪。朝鮮南部主簿申忠一到建州佛阿拉,他見舒爾哈齊家裏的“凡百器具,不及其兄遠矣”;舒爾哈齊也向申忠一訴說:“日後你僉使若有送禮,則不可高下於我兄弟。”這表露出舒爾哈齊對已獲權位與財富的不滿,總想和他長兄爭名利、爭權位。這可以看出舒爾哈齊是個不甘心居於其胞兄之下的人。

萬曆二十七年(1599 年),在建州兵征哈達時,舒爾哈齊表現出畏難退縮。

滿洲人“出兵之時,無不歡躍”,勇敢衝殺,驅騎爭鋒。舒爾哈齊卻在哈達城下畏縮,努爾哈赤當眾怒斥他,不給胞弟留點麵子,使得他們兄弟之間的裂痕加深。舒爾哈齊身經百戰,為什麽在哈達城下畏縮?是想保存實力,還是另有所慮?努爾哈赤沒有說明,也沒有深究。但是兄弟間的裂痕已經形成,並公然表露。

萬曆三十五年(1607 年)正月,努爾哈赤派胞弟舒爾哈齊、長子褚英、次子代善率領部分軍隊,去接應東海女真斐優城五百戶女真歸降部民到建州。斐優城在今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和龍市境,我去這個地方考察過。在他們回來的路上,烏拉部貝勒布占泰派大將博克多率一萬兵馬橫行攔截。(《滿文老檔· 太祖》卷一)雙方騎兵在圖們江畔的烏碣岩(今朝鮮境內鍾城附近)進行了一場大戰。

烏拉部是海西女真扈倫四部中一個兵強馬壯的大部。烏拉城在今吉林省吉林市永吉縣烏拉街鄉。建州部和烏拉部有聯合,也有矛盾。烏拉部布占泰曾參加九部聯軍進攻努爾哈赤的大戰,兵敗被俘。努爾哈赤為了結好烏拉,扶持布占泰做了烏拉部貝勒。建州和烏拉又先後五次聯姻:努爾哈赤的女兒穆庫什、舒爾哈齊的兩個女兒額實泰和娥恩哲,都先後嫁給烏拉貝勒布占泰為妻;布占泰哥哥滿泰(原烏拉貝勒)的女兒阿巴亥嫁給努爾哈赤為妻,後來生了阿濟格、多爾袞和多鐸。布占泰的妹妹乎奈又是舒爾哈齊的妻子。所以,努爾哈赤是布占泰的嶽父,舒爾哈齊也是布占泰的嶽父;而布占泰又是努爾哈赤的妻叔,還是舒爾哈齊的妻兄。可以說兩部是親上加親。但是,兩部也有矛盾。烏碣岩大戰就是兩部矛盾的一個突出表現。

在烏碣岩大戰中,舒爾哈齊顧及和烏拉貝勒兩家是親戚,便同部將常書和納齊布率兵停在山下,畏葸不前,觀戰不動。而褚英和代善統兵率先衝入敵陣,大敗烏拉兵。是戰,褚英和代善率軍陣斬烏拉統兵大將博克多,生擒其貝勒常住父子及貝勒胡裏布,斬三千級,獲馬五千匹、甲三千副等。(《清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三)烏碣岩之戰,激化了努爾哈赤與舒爾哈齊兄弟之間的矛盾。努爾哈赤以舒爾哈齊作戰不力為由,命將他的兩員大將常書、納齊布論死。舒爾哈齊懇求說:“若殺二將,即殺我也!”努爾哈赤命免二將死,但罰常書銀百兩,奪納齊布所屬牛錄。從此努爾哈赤不再派遣胞弟舒爾哈齊將兵,削奪了他的兵權。

舒爾哈齊被奪去兵權後,鬱悶不樂,常出怨言,認為活著還不如死了的好。不久,他移居黑扯木地方,遠離他的胞兄。努爾哈赤見到這般情狀,對舒爾哈齊采取斷然措施,據《滿文老檔》記載:萬曆三十七年(1609 年)三月十三日,努爾哈赤便收回舒爾哈齊貝勒的財產和阿哈(奴仆),殺了他的兒子阿布什,又命將他的部將烏爾崑蒙兀,吊在樹上,下積柴草,以火燒死。

舒爾哈齊表示悔改,後“弟貝勒仍不滿其兄聰睿恭敬汗之待遇,不屑天賜之安樂生活,遂於辛亥年(萬曆三十九年)八月十九日卒。”

那麽,努爾哈赤為什麽要幽殺胞弟舒爾哈齊呢?

其一,明朝人認為,他們兄弟之爭是因對明朝政策的分歧;其二,朝鮮人認為,他們兄弟之爭是因對權位利益的貪欲;其三,從性格分析。朝鮮李民寏認為:“奴酋為人猜厲威暴,雖其妻子及素親者,少有所忤,即加殺害,是以人莫不畏懼。”努爾哈赤和舒爾哈齊兄弟二人,一個是“猜厲威暴”,一個是“貪婪固執”,性格衝撞,利益矛盾,導致悲劇。

其四,近年有人認為,他們兄弟為了爭奪一個女人——葉赫老女,這毫無根據,當屬戲說。

我認為,主要是政治的原因。這時,建州女真已經坐大,努爾哈赤要繼續進取,而舒爾哈齊卻追求享樂;努爾哈赤有大目標,而舒爾哈齊更顧及親友情長。另外,努爾哈赤的長子褚英、次子代善等都已經嶄露頭角,努爾哈赤逐漸從倚重舒爾哈齊而轉向褚英、代善。

三、幽禁而死

關於舒爾哈齊之死,清朝官方記載,諱莫如深,但是當時的《滿文老檔》,以及明朝、朝鮮,還是留下了一些官私記載。

( 一) 《滿文老檔》記載:萬曆三十七年(1609 年)三月十三日,努爾哈赤因胞弟舒爾哈齊對己不滿,口吐怨言,便“盡奪賜弟貝勒之國人、僚友以及諸物”;又將忠於舒爾哈齊的大臣烏爾崑蒙兀,“吊縛於樹,下積柴草,以火焚之,借以辱弟貝勒,使其孤立。”舒爾哈齊表示悔改,後“遂於辛亥年八月十九日卒。”雖然沒有記載舒爾哈齊是怎麽死的,但他死前兩年所遭受的殘酷對待,還是記載得比較詳細。可以推想,舒爾哈齊最後免不了悲劇的結局。

舒爾哈齊的次子阿敏,由努爾哈赤養大。《清太宗實錄》天聰四年(1630年)六月初七日的記載,也間接追述了舒爾哈齊坐罪之事:“阿敏之父,上之叔父行也。當太祖在時,情敦友愛,乃阿敏嗾其父,欲離太祖移居黑扯木地,令人伐木,備造房屋。太祖聞之,以擅自移居坐罪。既而欲宥其父而戮其子,諸貝勒奏請,謂既宥其父,祈並宥其子。彼雖無狀,不足深較。太祖於是仍加收養。及其

父既歿,太祖愛養阿敏,同於己

出,俾得與聞國政,並名為四和

碩大貝勒。”(《清太宗實錄》卷七)(二)明朝人留下關於努爾哈赤幽殺胞弟舒爾哈齊的載述。

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記

載:“奴酋忌其弟速兒哈赤兵強,計殺之。”沈國元《兩朝從信錄》記載:“奴兒哈赤殺其弟速兒哈赤,並其兵。”彭孫貽《山中聞見錄》,也作了相似的記述。

再如黃石齋《建夷考》記載:

酋疑弟二心,佯營壯第一區,落成置酒,招弟飲會,入於寢室,鋃鐺之,注鐵鍵其戶,僅容二穴,通飲食,出便溺。弟有二名裨,以勇聞,酋恨其佐弟,假弟令召入宅,腰斬之。

黃氏的載述有些語句類似小說家言。且女真殺人,常以弓弦縊殺或以箭射殺,而不用漢人的“腰斬”。

(三)朝鮮人李民寏在萬曆四十七年(1619 年)薩爾滸之役被俘降後金,在赫圖阿拉居住了一年多,第二年被努爾哈赤釋放回朝鮮。他寫的《建州聞見錄》記載:舒爾哈齊“為奴酋所殺”。

以上記載,都說舒爾哈齊

遭到“幽禁”、曾被“懲罰”,

以至於死。明朝人雖說努爾

哈赤對其胞弟舒爾哈齊“計殺

之”“腰斬之”, 但不是直接史

料。孟森先生《清太祖殺弟事

考實》斷言: 舒爾哈齊之死,

“實乃殺之”。清太祖努爾哈赤幽死胞弟舒爾哈齊之事應當是可信的。但這隻能證明舒爾哈齊之死同努爾哈赤有關,不能證明努爾哈赤殺死了舒爾哈齊。至今還沒有直接而有力的史料,證明舒爾哈齊是被胞兄努爾哈赤殺死的。所以說,舒爾哈齊是病死,還是被努爾哈赤殺死,這仍是一個曆史之謎。

舒爾哈齊的卒年,也是一個“謎中之謎”。《清太祖高皇帝實錄》、《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和《滿洲實錄》都記載,舒爾哈齊死於辛亥年即明萬曆三十九年(1611 年)八月十九日。《滿文老檔》也記載舒爾哈齊“於辛亥年八月十九日卒,享年四十八歲”。由上可見,舒爾哈齊的卒年似乎是沒有爭議的。

但是,有的學者提出舒爾哈齊可能死於萬曆四十一年(1613 年)。其根據有二:其一,《滿文老檔》的記載。《滿文老檔》裏有這樣的一段記事:長子阿爾哈圖土門三十四歲的時候,即牛年的三月二十六日,被幽禁在高垣的家裏。淑勒昆都侖汗的弟弟達爾漢巴圖魯貝勒大為抱怨哥哥,汗兄就發怒了。因此……奪取了他的人民、將佐等。

上麵的牛年是癸醜年,就是萬曆四十一年(1613 年)。可見明萬曆四十一年(1613 年)三月,舒爾哈齊還活在人間,並不像《清實錄》所說的,他在兩年前就已經死去。所以,筆者認為《滿文老檔》癸醜年(萬曆四十一年)三月仍有舒爾哈齊的記事應該是有所根據的。然而,中華書局本《滿文老檔》譯注在上述文字前加了一個“昔”字。

就是說,那段往事是追述的。

其二,《建州聞見錄》的記

載。李民寏記載:“小乙可赤有

戰功,得人心,五六年前為奴

酋所殺。”李民寏在建州的時間

為萬曆四十七年(1619 年)到

四十八年(1620 年),他所說的

“五六年前”當然是指明萬曆

四十一二年間的事。筆者認為:這和《滿文老檔》裏的記載是相合的。同時萬曆四十一年(1613 年)春,努爾哈赤滅了烏喇,舒爾哈齊死於烏喇滅亡之後,從情理上看也是比較可能的。

在本文結束前,努爾哈赤幽死胞弟舒爾哈齊的史事,使筆者聯想起《世說新語》記載的一個故事,曹丕命弟曹植七步中為詩,不成則將行大法。曹植《七步詩》雲:煮豆持作羹,漉菽以為汁。

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

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曹丕與曹植、努爾哈赤與舒爾哈齊,他們“萁豆相煎”的故事,有相似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