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講 孝莊太後下嫁

近些年來,我到各地,國內和海外,江南和塞北,許多讀者、觀眾、聽眾問及最多的問題是:孝莊太後是否下嫁了睿親王多爾袞?可見這個問題是許多清史愛好者所關心的。順治皇帝六歲繼位,他的母親皇太後博爾濟吉特氏和叔父攝政睿親王多爾袞,共同輔佐年幼的他,度過清朝入關初期的艱難歲月。從順治帝即位到多爾袞去世,一共是七年的時間。從當時到現在,三百多年來,人們在關注這段曆史的同時,更多地關注這對不平凡的叔嫂關係。他們之間的關係引出許多的猜測、杜撰、議論和故事,也是故宮曆史中的一個疑案。

孝莊皇太後與睿王多爾袞,是事情的兩方,下麵我先說孝莊皇太後,次說睿王多爾袞,再說皇太後是否下嫁多爾袞。

一、孝莊太後

孝莊皇太後姓博爾濟吉特氏,名字叫布木布泰,是蒙古科爾沁部貝勒塞桑的女兒、後封和碩卓禮克圖親王的妹妹。布木布泰出身於蒙古貴族名門,容貌秀美,聰明知禮。她曆經天命、天聰、崇德、順治、康熙五朝,是清初的重要人物之一,為清朝的守成兼創業作出了重大貢獻。清朝有兩位皇太後對清朝政治至關重要,清初的一位是孝莊皇太後,清末的一位是慈禧皇太後。

孝莊皇太後布木布泰是皇太極中宮皇後哲哲的侄女、關雎宮宸妃海蘭珠的妹妹。萬曆四十一年(1613 年)生,天命十年(1625 年)與皇太極成婚,時年十三歲,皇太極三十四歲。崇德元年(1636 年),被封為永福宮莊妃。她於崇德三年(1638 年)生下皇太極第九子福臨,時年二十六歲。皇太極於崇德八年(1643 年)死時莊妃三十一歲。這年多爾袞三十二歲。孝莊太皇太後病死於康熙二十六年(1687 年),享年七十五歲。

第一,身負滿蒙聯姻重任。天命十年(1625 年)十三歲的布木布泰從科爾沁草原來到建州,與三十四歲的皇太極成婚。這時皇太極早已同她的姑姑哲哲結婚十一年了,天聰八年(1634 年)她的姐姐海蘭珠也嫁給了皇太極。姑姑與侄女三人都嫁給同一個男人,是出於政治的原因。從太祖努爾哈赤開始,滿洲和蒙古科爾沁部建立了姻親關係,共同開創後金的事業。布木布泰是個有福氣的女人,她嫁過來的第二年,丈夫皇太極繼承了汗位,她從貝勒福晉變成大汗福晉。十一年以後,皇太極建國號“大清”,改元“崇德”,她又成為崇德皇帝的永福宮莊妃。

第二,為清皇室生兒育女。布木布泰先後為皇太極生了三個兒女。皇太極有十一個兒子、十四個女兒。其中,莊妃生了皇四女、皇五女和皇七女,崇德三年(1638 年)二十六歲的莊妃又生下皇九子福臨,就是後來的順治皇帝。這支血脈延續了清朝的帝胤。從莊妃生育了四個子女看,她和皇太極的關係還是很好的,起碼在一段時間裏是很好的。

其四個子女的出生時間如下:

皇四女 天聰三年(1629 年)生 莊妃十七歲皇五女 天聰六年(1632 年)生 莊妃二十歲皇七女 天聰七年(1633 年)生 莊妃二十一歲皇九子 崇德三年(1638 年)生 莊妃二十六歲第三,經曆四次皇位之爭。皇太後布木布泰親曆了四次後金- 清最高權力的爭奪,就是汗位和皇位的鬥爭。

第一次,公公努爾哈赤死後,屍骨未寒,便發生了汗位之爭。是時,她剛剛嫁給皇太極一年,才十四歲,沒有直接參與這場鬥爭。但是她目睹了丈夫是怎樣用盡心機,排除障礙,脫穎而出,繼承汗位的。雖然她那時年輕,其實情知之甚少,但鬥爭之驚心動魄,她是會有所感受的。

第二次,丈夫皇太極突然崩逝後,她悲戚哀慟,不動聲色,依靠姑姑皇後博爾濟吉特氏哲哲,通過錯綜複雜的宮廷鬥爭和關係整合,使兒子福臨登上皇位,她自己也成為皇太後。

第三次,應對多爾袞死後的突發變局。順治七年(1650 年)十二月初九日,多爾袞在塞外喀喇城狩獵時突然死亡(一說狩獵墜馬不治而死)。時議立福臨繼位的七王中,代善、多爾袞、豪格、多鐸、阿達禮均已死,濟爾哈朗被罷斥,僅存的英親王阿濟格在醞釀“奪政”“亂謀”,就是要取代多爾袞,當上攝政王。這時順治帝才十二周歲,在孝莊太後直接輔政下,果斷采取舉措,穩定朝政大局。尋將被及時告發的阿濟格,監禁,賜死,時年四十六歲。其子勞親也被賜死。而後,清算多爾袞(見後文)。起用被貶守昭陵的索尼(正黃旗)、被降責的鼇拜(鑲黃旗)、被論死的遏必隆(鑲黃旗)、首先告發多爾袞的蘇克薩哈(正白旗)等為議政大臣,重新任命“叔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為議政王之首。皇帝重新控製“上三旗”,並兼顧“下五旗”,順治帝親政,皇權才安固。

第四次,兒子順治帝英年早逝後,她力主子繼父位(不是兄終弟及),懿旨命皇子中出過天花的皇三子玄燁繼位。於是,順治帝生前指定的玄燁繼承皇位,這就是康熙皇帝。

孝莊皇太後不僅親曆四次大的皇位繼承之爭,而且目睹明末清初的滄桑之變。她在社會變革中,發揮了守成兼創業的重要作用。

第四,守成兼創業功績大。孝莊太後在清宮六十二年,身曆天命、天聰、崇德、順治、康熙五朝,青年時幫助丈夫崇德帝皇太極,中年時輔佐兒子順治帝福臨,老年時輔佐孫子康熙帝玄燁。

玄燁八歲時,她吸取福臨幼年被多爾袞控製,沒有勤苦讀書的教訓,親自請師父教授幼帝滿語文、蒙古語文、漢語文,又督導玄燁係統學習儒家文化,這成為滿漢文化史上的一個轉折點。康熙帝親政後,每次禦門聽政後,據《康熙起居注》記載,都要到皇祖母處請安,既示孝敬,更重求教。康熙帝說:“遇有事奏啟,一日二三次進見。”(康熙帝《庭訓格言》)她雖然從來沒有走到政治的前台,但是她的一生對清初政治產生了重要影響。

孝莊太後在清前四帝(太祖、太宗、順治、康熙),慈禧太後在清後四帝(鹹豐、同治、光緒、宣統),她們的性格、修養、作用、風範可以說是完全相反,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曆史現象。這也是孝莊太後與慈禧太後的重要區別之一。

以上四條,可以看出:皇太後布木布泰是一位非凡的女性,也是跨越清初五朝的重要人物。

二、攝政睿王

多爾袞(1612—1650),是清太祖努爾哈赤生前最鍾愛的第十四子,他的母親是努爾哈赤寵愛的大妃烏拉那拉氏,名阿巴亥。阿巴亥十二歲嫁給努爾哈赤,二人共同生活二十五年。努爾哈赤去世時,大妃阿巴亥三十七歲,正值盛年,豐姿饒豔,養育三個兒子:皇十二子阿濟格二十二歲、皇十四子多爾袞十五歲、皇十五子多鐸十三歲。為爭奪汗位,皇太極等“四大貝勒”威逼阿巴亥自縊而死(一說用弓弦勒死)。阿巴亥死後,多爾袞失去依靠,沒有力量同皇太極爭奪大位。

多爾袞跟隨皇兄南征北戰,成長為能文能武、長於謀略的和碩貝勒、睿親王。崇德八年(1643 年)皇太極逝世,多爾袞第二次參與了爭奪大位的鬥爭。

這一年,多爾袞三十二歲,比豪格小三歲,比莊妃大一歲,比福臨(順治帝)大三十三歲。皇太極遺位爭奪的結果,是他的侄子順治帝即位,睿親王多爾袞與鄭親王濟爾哈朗共同輔政。

第二年,清朝遷都北京,後封多爾袞為叔父攝政王。順治五年(1648 年)十一月,被尊為皇父攝政王。順治七年(1650 年)十二月,多爾袞到塞外圍獵,薨於塞外喀喇城,年三十九歲。

多爾袞輔政和攝政前後七年,怎樣評價多爾袞的功過?乾隆三十八年(1773 年),即多爾袞死一百二十三年後,乾隆帝給多爾袞以比較公正的曆史評價:“定鼎之初,睿親王實先統眾入關,肅清京輦,檄定中原,前勞未可盡泯”;但指出他“攝政有年,威福自專”。(《清高宗實錄》卷九二六)可以說,多爾袞有功亦有過,功大過也大。

“六大功績”:

第一,文武兼長,屢立戰功。多爾袞能文能武,多次統軍出征,“倡謀出奇,攻城必克,野戰必勝”,屢立大功。出征蒙古,獲“製誥之寶”;隨征朝鮮,立下功勳;率軍入塞,克濟南府城。

第二,皇位繼承,能識大體。有人說,多爾袞一生兩次與皇位失之交臂,是個失敗者。這是從他個人的得失去考量。但是,兩次爭奪皇位,特別是第二次爭奪皇位,多爾袞以滿洲整體利益為重,顧全大局,克己忍讓,退出皇位之爭。做攝政王後,他一方麵把攝政王做到登峰造極的地步;一方麵又克製了對皇權的欲望,沒有做出篡權奪位的舉動。多爾袞能觀大局、識大體,在清朝入關的關鍵時期有效地穩定了滿洲貴族上層的團結。

第三,抓住時機,統兵入關。在闖王進京、崇禎自縊的重大曆史關頭,多爾袞納諫大學士範文程等人建議,抓住時機,統兵進關;輔佐年幼的順治皇帝,把握曆史機遇,移都北京,定鼎中原,建立清朝統治,為清朝立下卓越的曆史功勳。

第四,定鼎北京,保護故宮。力排眾議,遷都北京,保護並利用故明皇宮。在中國皇朝曆史上,大一統皇朝利用前朝宮殿,僅此一例。故宮現成為世界文化遺產。

第五,安定官民,廢除三餉。

多爾袞進關後,宣布“官仍其職、民複其業、錄其賢能、恤其無告”

(《清世祖實錄》卷四)和“廢除三餉”等重大政策。這些舉措比較高明,對穩定民心,安定社會,起了重要的作用。

第六,重用漢官,統一中原。

對投降的漢族官員,加以任用,迅速穩定政治局麵。“尋奉世祖(順治)車駕入都,成一統之業,厥功最著。”(《清史稿· 多爾袞傳》卷二一八)“六大弊政”:即剃發、易服、圈地、占房、投充、逋逃,擾亂社會秩序,破壞中原經濟,挫傷漢人情感,帶來嚴重後果。所謂“揚州十日”“嘉定三屠”,殺人數字可能有出入,但多爾袞違背皇太極對漢人的政策,殺人過多,是其重大錯誤。二百多年後,辛亥革命口號“驅除韃虜,恢複中華”,就是對這些政策的不滿與反抗。

皇太後與多爾袞,一個是順治帝的母親、皇太後,一個是順治帝的叔叔、攝政王,他們共同輔佐年幼的小皇帝六年。

三、太後下嫁

“太後下嫁”說,民國以來,沸沸揚揚。小橫香室主人的《清朝野史大觀》,民國五年(1916 年)由上海中華書局印行。書中有《多爾袞》《太後下嫁攝政王》《太後下嫁賀詔》《太後下嫁後之禮製》四條記太後下嫁的事,並說這是“中國有史以來所未有也”!民國六年(1917 年),上海會文堂書局出版蔡東帆(藩)的《清史通俗演義》,其第十八回目《創新儀太後聯婚,報宿怨中宮易位》的上半回,說的就是“太後下嫁”。民國八年(1919 年)一位署名“古稀老人”者寫了《多爾袞軼事》,書中的《太後下嫁》條,談到順治皇帝在多爾袞攝政下“危如累卵”,太後認為“非有羈縻而挾持之,不足以奠宗社於泰山之安,故寧犧牲一人,以成大業”。而多爾袞“涎太後之色”,常入宮禁,縱嚐試之。太後為了“衛我母子”“兩人對天立誓,各刺臂作血書,互執一書”,以為憑證。特別是書中安排太後詐崩,在舉行隆重喪禮後,再以皇帝乳母身份嫁給多爾袞,故事曲折,引人入勝。民國三十七年(1948 年)九月,王浩沅的《清宮十三朝》(又名《清宮秘史》)由文業書局出版,書中描述多爾袞與皇太後相戀事,如《種情根巧救小玉,償夙願親王大婚》《槐樹蔭中窺嫂浴,荷花池上捺叔腮》《香衾臥嬌豔經略降清,宮內候兄安親王戲嫂》《建新儀攝政娶太後,名打獵姊妹嫁親王》等,而布木布泰名“大玉兒”、其妹名“小玉兒”,則是王浩沅的亂編之一。此外,還有許嘯天的《清宮十三朝演義》等。總之,太後下嫁之事,始自民國初年,野史流布,遍及民間。那麽,孝莊皇太後是否下嫁睿親王多爾袞了呢?

關於皇太後下嫁多爾袞的說法及其討論,下麵列出十二條:第一,關於“建夷宮詞”。張煌言《建夷宮詞》曰:上壽觴為合巹尊,慈寧宮裏爛盈門。

春官昨進新儀注,大禮恭逢太後婚。(《張蒼水全集》)張煌言(1620—1664),號蒼水,浙江寧波人,這時他在江南抗清。他的這首詞寫在當時,明確寫了是住在慈寧宮的皇太後又結婚了,所以成為太後下嫁說的一條證據。

我們分析一下:

其一,張煌言雖然是當時之人,但是他並沒有在北京,而是遠在江南。他對清朝的態度是對抗、敵視,那麽“然遠道之傳聞,鄰敵之口語,未敢據此孤證為論定也!”(孟森《明清史論著集刊》)出自敵人之口,記在異鄉之文,不能成為曆史的直接證據。

其二,《建夷宮詞》是詩詞,而不是宮廷檔案。詩詞可以誇張,也可以比賦,還可以虛擬,所以也不能不加考據,簡單直接地作為曆史的證據。

其三,或謂張冠李戴。順治六年(1649 年)十二月,多爾袞元妃博爾濟吉特氏病故,次年(順治七年)正月,多爾袞納娶寡居的肅親王豪格王妃。這件事牽扯到多爾袞與豪格的爭鬥,又是叔娶侄媳,有悖倫理,朝野內外,議論紛紛。有人認為,張煌言遠在江南,也許是聽到了誤傳,把多爾袞娶王妃當作娶孝莊皇太後了。他的《建夷宮詞》是寫於順治六年(1649 年),多爾袞元妃死於這一年的年底,當時還沒有發生多爾袞娶豪格王妃之事。

其四,“慈寧宮裏爛盈門”一句,是說喜事是在慈寧宮裏辦的,因為皇太後住在慈寧宮。當時有兩位皇太後,一位是中宮孝端太後哲哲,寫《建夷宮詞》時孝端太後已病死;另一位是孝莊太後布木布泰。但是,根據曆史檔案的記載,慈寧宮在李自成臨撤出皇宮時被焚毀。待順治十年(1653 年)修葺而成,皇太後才搬居慈寧宮,多爾袞則死於順治七年(1650 年),所以多爾袞與皇太後怎能在此舉行結婚典禮呢!

其五,“春官”是指禮部官員,錢謙益曾為南明福王弘光的禮部尚書,降清後官禮部侍郎。有人說這裏是指錢謙益。但是,錢於順治三年(1646 年)正月在北京就職,六月便因病回到家鄉常熟。(《清史列傳· 錢謙益傳》卷七九)後死於家。

同前述《建夷宮詞》的時間對不上。顯然也不能作為史據。

所以“建夷宮詞”隻能是一說,而不能成為曆史依據。

第二,關於“皇宮內院”。多爾袞死後追其罪時,有一條罪狀是:“又親到皇宮內院。”(蔣良騏《東華錄》)朝鮮《李朝實錄》也作了相同的記載,但後來纂修的《清世祖實錄》卻刪掉了這句話。這說明多爾袞到“皇宮內院”確有其事,而刪掉這句話,或為表明事有隱衷。那麽,多爾袞到皇宮內院,能說明太後下嫁了嗎?顯然不能。這是一條似是而非的史料,並非經過考據。譬如說:其一,這個皇宮內院是沈陽的皇宮內院,還是北京紫禁城的皇宮內院?

沒有指明。

其二,多爾袞是“到”皇宮內院,而不是“住”皇宮內院,那麽“到”皇宮內院,就一定是太後下嫁給多爾袞了嗎?

其三,史家對此進行了推測:皇太後與多爾袞也許有曖昧關係。高陽先生認為:極有可能是指孝莊與多爾袞相戀的事實。孝莊太後與睿王多爾袞關係曖昧,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但即使關係曖昧,也不等於太後下嫁了。

其四,也有人認為,如果太後真的下嫁了,多爾袞到皇宮內院也就名正言順了,而把這一條列為多爾袞的罪狀,恰好反證太後並沒有下嫁。

其五,並不排斥孝莊皇太後與睿王多爾袞之間,“政治默契顯然是很好的,他們一個為增強攝政王的權勢,一個為維護幼年天子的地位,必然有著密切的合作關係。”(陳捷先《順治寫真》)總之,“皇宮內院說”不能提供太後下嫁的確鑿依據,卻露出了疑點。

第三,關於“下嫁詔書”。民國時出版了一部書《多爾袞攝政日記》,這部書原名叫《皇父攝政王多爾袞起居注》,是一個叫劉文興的家裏收藏的。在出版之前,他寫了一篇《清初皇父攝政王多爾袞起居注跋》,發表在民國三十六年(1947 年)一月二十八日的《中央日報· 文史周刊》上。文中說:“清季,宣統改元,內閣庫垣圮。時家君方任閣讀,奉朝命檢庫藏。既得順治時太後下嫁皇父攝政王詔,攝政王致史可法、唐通、馬科書稿等,遂以聞於朝,迄今猶藏諸故宮博物院。”多爾袞致唐通、馬科書稿,發表在《清代檔案史料叢編》,致史可法書的內容今亦可知。惟有這位劉先生父親見過的太後下嫁詔未見發表,別人也沒見過。清宮檔案收藏在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和台北故宮博物院文獻處,有許多學者專門整理和研究清宮檔案,從劉文興說他父親見過太後下嫁的詔書,直到現在,還沒有一位學者和檔案保管者說自己見過這份檔案。

既然至今沒有見到這份太後下嫁詔,所以這個證據目前還不能成立。如果真的有這份檔案,將來隨著清宮檔案的進一步整理,是一定會被發現的。況且,這麽重要的檔案,怎麽會沒有別人知道呢?於此,有人寫書說,劉文興是個喜歡開玩笑的人,當年為了讓自己的書好賣,才故意製造了這麽一個噱頭。

第四,關於“未葬昭陵”。清朝的皇帝陵分三處:一處是關外三陵——永陵、福陵(沈陽東陵)、昭陵(沈陽北陵);一處是河北遵化的清東陵;另一處是河北易縣的清西陵。皇太極葬在關外三陵之一的昭陵。他的“一後四妃”,即孝端皇後於順治六年(1649 年)四月十七日病逝,次年二月骨灰奉移沈陽,入葬昭陵,與皇太極同衾。關雎宮宸妃於崇德六年(1641 年)先於皇太極病逝,後來將宸妃遺骨遷葬到昭陵的妃園寢。衍慶宮淑妃於康熙六年(1667年)病逝,葬入昭陵的妃園寢。麟趾宮貴妃博爾濟吉特氏,病逝於康熙十三年(1674 年),也葬入昭陵的妃園寢。按照清朝陵寢製度,孝莊太後死後應葬在昭陵,同皇太極合葬。但是,她身後不僅沒有葬在昭陵,而且還葬在了東陵的風水牆外。於是就引出了許多說法。有人說因為孝莊太後下嫁了,無顏見夫君,所以把她葬在東陵大門旁,給子孫看門。

孝莊太後在三十一歲時喪夫,四十九歲時喪子,所以她的後事由孫子康熙皇帝處理。康熙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孝莊太皇太後去世,這年她七十五歲。孝莊太皇太後從三十二歲來到北京,已經在關內生活近半個世紀,所以接受了漢族棺葬的習俗;而她的丈夫皇太極已經逝世四十四年,是按照滿洲的習俗火葬的,早已在關外沈陽的昭陵入土為安。孝莊太皇太後對於自己的後事,向皇孫康熙帝有交代:“太宗文皇帝梓宮,安奉已久,不可為我輕動。況我心戀汝皇父及汝,不忍遠去,務於孝陵近地,擇吉安厝,則我心無憾矣。”

(《清聖祖實錄》卷一三二)就是說,她不願意驚動太宗皇太極的亡靈,而願意同兒子順治帝在一起,陪伴英年早逝的兒子福臨。

太皇太後死後要葬在東陵,這就給皇孫康熙帝出了一道難題:既不能違背祖宗之製,又不能違抗祖母之命,怎麽辦?康熙帝采取了一個臨時舉措,把太皇太後生前在紫禁城裏最喜歡住的寢宮拆了,搬到東陵風水牆外,修起一座“暫安奉殿”,將孝莊太皇太後的梓宮(棺材)暫時安置在那裏。但直到康熙帝逝世,他一直沒有解決祖母陵寢的難題。

雍正帝即位以後,著手解決這個難題。雍正二年(1724 年)二月初五日,雍正帝下諭,追述了孝莊不與太宗合葬、在孝陵附近安厝的遺囑,說:“朕惟《禮經》雲:合葬非古也。先儒又雲:神靈有知,無所不通。是知合與不合,惟義所在。今昭陵安奉日久,若於左近另起山陵,究非合葬之意。且自孝莊文皇後安奉以來,我聖祖仁皇帝曆數綿長,海宇乂安,子孫繁衍,想孝莊文皇後在天之靈,極為安妥。”(《清世宗實錄》卷一六)經過大臣們的反複磋商,終於確定了解決方案,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確定孝莊文皇後陵為昭西陵。將暫安奉殿改建為陵。

雍正三年(1725 年)十二月初十日,孝莊文皇後梓宮下葬昭西陵地宮。

這時,孝莊太後已經逝世三十八年了,所以她的陵園是重孫子胤禛給她修建的。雍正皇帝的這個解決方案是很高明的。既遵循了祖製,又滿足了孝莊太後的心願。

從以上過程可以看出:

其一,從昭西陵名稱看,太宗文皇帝皇太極陵寢的名稱是昭陵,孝莊文皇後陵寢位於太宗昭陵的西邊(河北省遵化市,在沈陽西),陵寢的名稱是“昭西陵”,所以從名稱上確定墓主是太宗皇帝的皇後(後追封),昭西陵和昭陵是同一體係。雖然昭西陵緊挨著東陵風水牆,但是它和東陵完全是兩個係統。

其二,從昭西陵規製看,建有重簷廡殿頂的隆恩殿,內外有兩道圍牆,還建了神道碑亭。這些超過常規的做法,表明了對墓主的尊重,顯示出墓主的崇高地位,根本看不出有“輕蔑”的意思。

其三,從昭西陵地位看,因為順治帝是逝世在關內的第一位清朝皇帝,他的祖父努爾哈赤和父親皇太極都葬在關外,他是第一個葬進關內東陵的皇帝,所以孝陵理所當然是清東陵的主陵,地位最高。但是孝莊太後是順治帝的母親,如葬在東陵就無法顯示她的地位。所以雍正帝想了一個辦法,把孝莊太皇太後的昭西陵安置在東陵風水牆外而單獨成陵,如此既表明了和太宗昭陵的關係,又表明了墓主的崇高地位,還實現了孝莊太後陪伴順治帝的遺願。

從孝莊太後的昭西陵,既看不出孝莊太後因下嫁多爾袞,而不能和皇太極同衾的跡象;也看不出她“無顏見人”而被輕蔑的跡象,看到的卻是對她的崇敬。因此,以孝莊皇太後“未葬昭陵”,給“東陵看門”而斷定太後曾經下嫁,顯然是無稽之談。

孝莊並不是清朝第一位未同皇帝合葬的皇後。在她之前,康熙五十七年(1718 年)順治帝的孝惠章皇後死後葬在了孝陵的東邊,後來這座陵就命名為孝東陵,清朝以後的皇後陵於是都按照這種形式來命名。康熙帝死後葬在景陵,他的“一後四妃”葬入的都是棺槨。從景陵開始,皇後先於皇帝而死的先葬於地宮,但石門不關,一旦皇帝死後葬入地宮,就關閉地宮。死於皇帝之後的皇後,就另建地宮,這成為清朝的一項製度。

第五,關於“青梅竹馬”。有人說莊妃與多爾袞是“青梅竹馬”,很小就相戀,所以太後下嫁是有感情基礎的。莊妃出生在蒙古科爾沁,多爾袞則出生在滿洲赫圖阿拉,兩地相距甚遠,二人並無“青梅竹馬”的機會。也有人說在努爾哈赤和皇太極到科爾沁娶親時,多爾袞跟著去了,見到幼年的莊妃,兩人相戀。實際上,努爾哈赤父子雖然都娶了科爾沁女子,但當時是送親,而不是他們到科爾沁去娶親,所以多爾袞也不可能去科爾沁見布木布泰(莊妃)。莊妃從十三歲起就來到愛新覺羅家庭,又和多爾袞年齡相仿,是否會產生戀情,史書不會記載,後人也無法推斷。但是即使兩人之間有戀情,也不能證明孝莊太後就一定嫁給了多爾袞。

第六,關於“保兒皇位”。說孝莊太後為了保住兒子福臨的皇位,不得不委身於多爾袞。此說站不住腳。年僅六歲的福臨能夠繼位,是當時多種政治勢力複雜鬥爭和相互妥協的結果,而不是由皇太後依靠多爾袞一個人所能決定的。實際上,多爾袞本意是自己繼承皇位,根本沒打算讓侄子福臨繼位。在和皇二兄代善、皇長侄豪格等激烈角逐之後,接受了濟爾哈朗等的建議,才扶福臨即位,自己和濟爾哈朗做輔政王。順治帝即位以後,如果孝莊以“情色”巴結多爾袞,隻會讓皇權更加容易落到多爾袞之手。事實上,皇太後依靠孝端皇太後,對多爾袞既重用、又牽製,采取了非常複雜的政治手段,才使多爾袞最終沒有突破攝政王的圈子,而保證了年幼的順治帝的皇位。因為皇帝年幼,國事家事都要依靠攝政王,所以皇太後注意協調與多爾袞的關係。但是由此作為太後下嫁的依據,顯然站不住腳。

第七,關於“弟娶其嫂”。滿洲確實有“兄死弟娶其嫂”的習俗。清太宗皇太極開始改革滿洲的婚姻習俗,規定“不許**婚娶”。(《清太宗實錄》卷一一)嚴禁轉房婚——不許娶庶母、嬸母、嫂子、侄婦等,但沒有觸動異輩相婚和姐妹同嫁一夫的婚俗。清帝中滿洲異輩相婚,入關後僅在順治帝身上體現過,後來就再沒出現過。姐妹同嫁一夫者,還是有的。康熙帝後妃中有三對親姐妹,光緒曾有瑾妃和珍妃為姐妹。但有這樣的習俗,並不能證明多爾袞就一定娶了他的嫂子。

第八,關於“尊稱皇父”。多爾袞被稱為“皇父攝政王”,有人說既然被稱作“皇父”,那就證明順治帝的母親孝莊太後下嫁給他了。崇德八年(1643 年)皇太極逝世,順治帝即位。第二年,清朝遷都北京,封多爾袞為叔父攝政王。

順治五年(1648 年)十一月,尊多爾袞為皇父攝政王,“加皇叔父攝政王為皇父攝政王,凡進呈本章旨意,俱書皇父攝政王”。(蔣良騏《東華錄》卷六)無論是叔父攝政王,還是皇父攝政王,都是攝政王的尊稱,並不能證明多爾袞做了順治的繼父。這就如同後來光緒皇帝尊稱慈禧太後為“皇阿瑪(父親)”一樣,不能據此說慈禧皇太後就是光緒皇帝的父親了。

第九,關於“朝鮮史證”。類似太後下嫁頒詔這種朝廷大事,照例是應當詔諭屬國的。當時作為清朝屬國,朝鮮對於清朝發生的大事有詳細的記載,留下了珍貴的曆史資料,如《李朝實錄》。但是朝鮮《李朝實錄》沒有“太後下嫁”頒詔告諭的相關記載。所以有學者推斷,根本沒有太後下嫁這件事。

第十,關於“順治報複”。順治七年(1650 年)十二月,多爾袞死。不到一個月,順治帝就拿多爾袞的哥哥阿濟格開刀,來懲治多爾袞。順治八年(1651 年)正月初六日,順治帝以“和碩英親王阿濟格謀亂”罪,將其幽禁,後來將阿濟格賜死。二月十五日,也就是福臨親政一個月零三天,就定多爾袞十大罪狀,命將多爾袞削其爵號,撤其廟享,黜其宗室,籍其財產,沒其府第,毀其陵墓,繼子多爾博歸宗。耶穌會士衛匡國在《韃靼戰紀》中記載:多爾袞死後被毀挖墳墓,掘出屍體,用棍子打,以鞭子抽,砍掉腦袋,暴屍示眾。多爾袞活著的時候被尊為“皇父攝政王”,死後屍骨未寒就如此定罪懲罰,所以有人推斷,是因多爾袞逼太後下嫁,才引起順治帝如此的仇恨。這種說法不能說一點道理都沒有,但畢竟是推測,不能作為太後下嫁的依據。況且少年天子親政以後,嚴懲攝政王,例子是很多的。明朝萬曆皇帝親政後,嚴懲張居正。康熙皇帝親政後,嚴懲輔政大臣鼇拜,都是史例。

第十一,關於孝端不允。“孝端”指的是清太宗孝端文皇後博爾濟吉特氏,名哲哲,孝莊布木布泰的姑姑,崇德元年(1636 年)晉稱清寧宮中宮皇後。順治帝繼位後,尊為皇太後。順治六年(1649 年)五十一歲病逝。有她在世,不會允許自己的侄女布木布泰下嫁——既敗壞皇家的體統,又玷辱娘家的尊嚴。

第十二,關於筆記無載。當時在京的大小官員、來京科考舉子、文人墨客、失意書生不少,至今沒有見到一篇他們對於“太後下嫁”的記載。如果說當時怕觸犯文罔,那麽私家筆記、文集、手稿、秘錄等,民國以來,稿本抄本、公私刊本,已大量出現,卻不見記載。

從以上十二條來看,孝莊太後下嫁多爾袞,既無文獻根據,也無檔案依據。從目前清史研究的現狀看,既沒有過硬的材料證明太後下嫁了,也不能完全消除關於太後下嫁的疑問。所以,三百年來,直到今天,太後下嫁一直是清宮中的一樁曆史疑案。

最後,我們探討孝莊太後下嫁疑案的意義:第一,不要單純地用世俗的眼光看待孝莊太後與多爾袞的關係;第二,弄清事實真相,廓清戲說曆史的迷霧;第三,孝莊皇太後和睿王多爾袞在皇帝年幼、江山不穩、國難維艱的局勢下,以大局為重,和衷共濟,結成合力,共渡難關,取得勝利,給後人留下了寶貴的曆史經驗;第四,我認為,孝莊皇太後布木布泰同攝政睿親王多爾袞可能有情愫,但“太後下嫁”之事確實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