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講 為獨尊殺兩兄

二貝勒阿敏和三貝勒莽古爾泰,是否為清太宗皇太極所殺?皇太極為什麽要下令幽死堂兄阿敏和殺死五兄莽古爾泰?這成為一個清宮曆史之謎。

一、四佛並尊

清太祖努爾哈赤於天命元年即萬曆四十四年(1616 年)登上汗位,是滿蒙貴族公推的,其威望、其軍功、其地位、其影響,在當時,在建州,是唯一的,獨尊的。其他貝勒則是天命大汗的子孫或侄子。在禦定長子褚英、次子代善繼儲失敗後,努爾哈赤在臨終前,沒有采取中原皇朝皇位繼承的嫡長製。努爾哈赤生前“汗諭”:新汗由諸貝勒公推,諸貝勒也可以罷黜大汗。這顯然是後金時期的“貴族共和製”。

這時,在愛新覺羅宗室中,已經形成“四大和碩貝勒”,習稱為“四大貝勒”,就是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由皇太極繼承努爾哈赤的遺位,正是“四大貝勒”議商後作出的決定。

天命十一年即天啟六年(1626 年)九月初一日,在盛京大政殿,皇太極舉行登極大典。諸和碩貝勒、貝勒、大臣等一同拜天盟誓。新汗皇太極誓言:謹告於皇天後土,今我諸兄弟子侄,以家國人民之重,推我為君,敬紹皇考之業,欽承皇考之心。我若不敬兄長,不愛子弟,不行正道,明知非義之事而故為之,兄弟子侄,微有過愆,遂削奪皇考所予戶口,或貶或誅,天地鑒譴,奪其壽算。若敬兄長、愛子弟、行正道,天地眷佑,俾永膺純嘏;或有無心過誤,亦祈天地鑒之。(《清太宗實錄》卷一)代善、阿敏、莽古爾泰三大貝勒與諸貝勒等十四人列名誓曰:“我等兄弟子侄,詢謀僉同,奉皇帝纘承皇考基業,嗣登大位,宗社式憑,臣民倚賴,如有僉壬,心懷嫉妒,將不利於上者,天地譴責之,奪其壽算。”

誓畢,皇太極“以三大貝勒推戴,初登宸極,不遽以臣禮待之,率諸貝勒行三拜禮,各賜雕鞍、馬匹”。(《清太宗實錄》卷一)以上說明:這時皇太極雖然繼承了汗位,但表麵上與代善、阿敏、莽古爾泰是平等的,在臨朝禦政或節慶朝拜時,四人並坐,這就是俗稱的“四佛並尊”。

在原“四大貝勒”中,皇太極位列第四。當時,代善四十四歲,阿敏四十一歲,莽古爾泰四十歲,皇太極三十五歲。所以,皇太極繼承汗位後,並沒有“麵南獨坐”,而是“四佛並尊”。

除上述年齒因素外,旗分也是一大重要因素。滿洲宗室貴族,其權力、地位、軍力、經濟是以“旗”作基礎單位的。前述褚英死之年,就是萬曆四十三(1615 年),努爾哈赤將原有的滿洲四旗——黃旗、白旗、紅旗、藍旗,擴充為八旗——正黃旗、鑲黃旗、正白旗、鑲白旗、正紅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每旗有主旗貝勒,就是旗的主人。旗,不僅是軍事單位,還是政治、人口、財富單位。主旗貝勒是變動的,初建八旗的主旗貝勒大致是:努爾哈赤自領正黃旗、鑲黃旗;代善領正紅旗、鑲紅旗;皇太極領正白旗,杜度(褚英之子)領鑲白旗;莽古爾泰領正藍旗,阿敏領鑲藍旗。

皇太極成為天聰大汗後,大體情況是:皇太極、豪格父子領兩黃旗;代善、嶽讬父子領兩紅旗;多爾袞、多鐸兄弟領兩白旗;莽古爾泰領正藍旗、阿敏(後為濟爾哈朗)領鑲藍旗。

從以上情況看,兩黃旗由皇太極父子親掌,可靠且牢固;兩紅旗歸代善父子執掌,也可信且可靠;兩白旗歸多爾袞、多鐸掌握,他們母親殉死,自己年幼,也是可控;唯獨兩藍旗的主旗貝勒——阿敏和莽古爾泰,位列“四大貝勒”,對於新汗皇太極來說,既可疑,又難控。

“四佛並尊”並沒有達到皇太極

的目的,而鞏固汗權,“麵南獨尊”

才是他的追求。於是,皇太極便拿兩藍旗的主旗貝勒阿敏和莽古爾泰二、先砍阿敏皇太極同阿敏的衝突,要從阿敏的身世說起。

阿敏是舒爾哈齊的第二子、皇太極的堂兄。皇太極的父親努爾哈赤兄弟五人:皇太極的父親努爾哈赤居長,二叔為穆爾哈齊,三叔為舒爾哈齊,四叔為雅爾哈齊,五叔為巴雅喇。皇太極的三叔舒爾哈齊和他的父親努爾哈赤是同父同母的兄弟,都受到繼母的刻薄對待,所以兄弟二人的關係格外親密。明萬曆十一年(1583 年),時年二十五歲的努爾哈赤和時年二十歲的胞弟舒爾哈齊,共同起兵,並肩戰鬥,東征西討,同立功業。

朝鮮南部主簿申忠一曾到建州的佛阿拉,回朝鮮後將自己的所見所聞寫成了《建州紀程圖記》,也就是《申忠一書啟及圖錄》。書中記載:努爾哈赤同舒爾哈齊兄弟,分別住在各自的柵城裏,各自統領自己的軍隊。朝鮮通事(翻譯)河世國也作了記載:老乙可赤(努爾哈赤)常時所住之家,麾下四千餘名,佩劍衛立,而設坐交椅。唐(明朝)官家丁先請入拜辭而罷,然後世國亦為請入,揖禮而出。小乙可赤(舒爾哈齊)一樣行禮矣。老乙可赤屠牛設宴,小乙可赤屠豬設宴,各有賞給。

他們兄弟的兵力,申忠一記載說:大概目睹,則老乙可赤麾下萬餘名,小乙可赤麾下五千餘名,常在城中,而常時習陣。

申忠一在文字記錄中還附有親手所繪的插圖,如《木柵內奴酋家圖》《外城內小酋家圖》等。在新年期間,舒爾哈齊在家中宴請申忠一,他竟然當著申忠一的麵說出對兄長不滿的話:“日後你僉使若有送禮,則不可高下於我兄弟!”透露出舒爾哈齊於權力、地位、人口、財貨對其兄的不滿。後來,兄弟二人的矛盾逐漸積累,日益嚴重。努爾哈赤不讓舒爾哈齊統兵出征。舒爾哈齊更加不滿,走出屯落,另行居住。努爾哈赤不能容忍胞弟的行為,對胞弟加以圈禁。在萬曆三十九年(1611 年)舒爾哈齊死,年四十八。

舒爾哈齊的死,明朝人記載:“酋(努爾哈赤)疑弟二心,佯營壯第一區,落成置酒,招弟飲會,入於寢室,鋃鐺之,注鐵鍵其戶,僅容二穴,通飲食,出便溺……”也有人說:“奴酋忌其弟兵強,計殺之。”朝鮮也記載:努爾哈赤“殺弟而並其兵”。所以,孟森先生說努爾哈赤是“手刃其弟”。

努爾哈赤逼死或殺死胞弟舒爾哈齊後,把舒爾哈齊的第二子阿敏收養了,其兵力、人口的一部分給了阿敏。

努爾哈赤晚年的“四大貝勒”,按年齒排座次為:大貝勒代善、二貝勒阿敏、三貝勒莽古爾泰、四貝勒皇太極。

阿敏(1586—1640),舒爾哈齊死時他二十六歲,後由努爾哈赤收養。八旗創立後任主旗貝勒,曾參加烏碣岩之戰、薩爾滸大戰等,驍勇堅毅,屢立戰功,頗受努爾哈赤信任和重用。天聰元年(1627 年)統帥後金軍攻陷平壤,與朝鮮定下“兄弟之盟”。

因為阿敏有舒爾哈齊這個軟肋,而且隻是皇太極的堂兄,並不是親兄弟,所以皇太極為了集中權力,便先拿軟的柿子捏——向阿敏開刀。

天聰三年(1629 年)皇太極率軍攻打北京城,阿敏坐守沈陽。皇太極攻城不下,統軍到京東地帶,連下永平、遵化、遷安、灤州四城。皇太極率軍回沈陽後,命阿敏等帶兵六千,前去接替駐守永平的濟爾哈朗。時明朝大學士、經略孫承宗,會錦州總兵祖大壽及山東、山西、寧夏、陝西、甘肅等省援兵,分兵圍攻永平等四城。明軍先攻灤州,守將潰圍而出。

阿敏見形勢不妙,為保存實力,棄守遵化、遷安。最後,阿敏放棄永平,出冷口,奔沈陽。行前,將投降並被任命的永平巡撫白養粹等明朝官員全部殺害,並下令屠殺城中漢民。阿敏又令遵化守將棄城出邊。

皇太極聞報阿敏率領敗軍回師沈陽郊外,命將阿敏羈押聽審。皇太極集諸王貝勒會議阿敏罪狀,宣示阿敏十六大罪,罪當死。皇太極命將阿敏“送高牆禁錮,永不敘用”。命“留莊六所、園二所、奴仆二十、羊五百、牛二十”。

(《清史稿· 阿敏傳》卷二一五)。阿敏被囚禁十載,崇德五年(1640 年),死於高牆內。

阿敏棄守永平、遵化、遷安、灤州四城,為形勢之所迫。官修清史一概斥之為“棄地不守”。其實,阿敏僅率五千官兵,分守關內四座孤城,在彼己力量絕對懸殊的局勢下,主動撤離永平,保存部眾實力是為明智之舉。但阿敏也有過錯,就是“妄殺降官”。阿敏落獄後,他的鑲藍旗歸其弟濟爾哈朗掌管。

皇太極用人的一招,就是將自己不喜歡的人派到最危難、最險惡的作戰前線,既借對方兵力來削弱自己對手的兵力,又借對手的失利來製裁自己的對手。他對阿敏和莽古爾泰采用的是同一種手段。皇太極登極誓言說得冠冕堂皇,一旦得勢,就獨斷任性,背離了信誓旦旦的初衷。

三、再殺五兄

皇太極同莽古爾泰的衝突,要從莽古爾泰的身世說起。莽古爾泰(1587—1633),是努爾哈赤第五子。莽古爾泰的母親富察氏,為建州女真莽塞杜諸祜之女,原嫁給努爾哈赤三伯祖索長阿之孫、努爾哈赤叔伯兄威準為妻。萬曆十三年(1585 年),威準死。富察氏改嫁努爾哈赤為妻。富察氏於萬曆十五年(1587 年)生子莽古爾泰,十八年(1590 年)生女莽古濟,二十四年(1596 年)生子德格類,並撫養舒爾哈齊之子阿敏。

莽古爾泰性勇猛、精騎射,但魯莽。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 年)定八旗,莽古爾泰為正藍旗的主旗貝勒。富察氏既是莽古爾泰的生母,又是阿敏的養母。天命五年即萬曆四十八年(1620 年),富察氏死去。阿敏死後,莽古爾泰既勢單力薄,且孤掌難鳴。

皇太極與莽古爾泰的衝突,表現在大淩河之戰。明軍大淩河城守將為明朝名將祖大壽。城裏除了祖大壽自己的親軍外,主要是修城班軍和夫役,缺乏糧秣、武器、彈藥、矢鏃等。

天聰五年即崇禎四年(1631 年)

夏,皇太極率領八旗軍攻大淩河城,傾巢而出,誌在必得。皇太極的部署是:四麵圍城,攻城打援,運用火炮,戰和兼施。其圍城部署:兩黃旗在北麵,兩紅旗在西麵,兩白旗在東麵,兩藍旗在南麵。守城明軍突圍要出南門,山海關明軍增援也要在南門打開通道。八旗軍又以紅衣大炮攻城的南麵,壞雉堞,破敵樓。所以,整個大淩河之戰,打得最激烈、最殘酷的是大淩河城南門的攻防戰。

明守將祖大壽先後四次從南城突圍。第一次突圍從南城門,五百餘騎出戰,遭到兩藍旗軍的拚死圍堵,雙方傷亡相當慘重,明軍退回城內。

祖大壽第二次從南城門突圍,又同兩藍旗軍遭遇。

兩藍旗兵進抵城壕,舍騎步戰拚殺,明軍退入壕內。時明軍城上與壕內,上下配合,矢炮齊發。

兩藍旗兵力不能敵,死傷慘重,倉皇後退。皇太極得知敗報,非常生氣,情緒激動,竟對正藍旗軍的軍官“唾其麵”,羞辱之。正藍旗主旗貝勒莽古爾泰既非常焦躁,又異常氣憤。這是因為:明朝實行衛所製、募兵製,總兵官統兵作戰;陣亡官兵的家屬則分散在全國各地,不知其長官是誰。

八旗軍則不同,八旗軍是寓兵於民,全民皆兵。

兵民按照八旗統製起來,分作三級管理——固山額真(相當於軍長)、甲喇額真(相當於師長)、牛錄額真(相當於團長),他們既是軍事指揮官,領圖記”銅印又是部民行政官。

一場爭戰下來,兩黃、兩紅、兩白各旗官兵很少傷亡,而正藍旗官兵傷亡慘重,這怎麽向其眷屬交代?在這種尷尬困境下,莽古爾泰向皇太極流露怨言:“昨日之戰,我屬下將領被傷者多。”(《清太宗實錄》卷九)麵對這種牢騷話,天聰汗皇太極不僅沒有體恤安撫、正麵鼓勵,反而指責說:“朕聞爾所部兵,凡有差遣,每致違誤。”莽古爾泰進一步辯解說:“我部眾凡有差遣,每倍於人,何嚐違誤?”皇太極很不高興:“上不懌而起,將乘馬(去)。”莽古爾泰更加不滿,說:“皇上宜從公開諭,奈何獨與我為難?我止以推崇皇上,是以一切承順,乃意猶未釋,而欲殺我耶?”於是,舉其佩刀之柄前向,“頻摩視之”。這時,莽古爾泰同母弟貝勒德格類上前說:“爾舉動大悖,誰能容汝!”揮拳毆向莽古爾泰。莽古爾泰發怒並責問其弟說:“爾何為毆我!”說著用手拔出佩刀五寸多。德格類急忙推開莽古爾泰。皇太極騎馬回到營帳。事後,莽古爾泰覺得白天欠克製,晚間到皇太極大營帳外,派人奏曰:“臣以枵腹飲酒四卮,因對上狂言。言出於口,竟不自知。今來叩首,請罪於上。”皇太極派額駙揚古利、達爾哈傳諭曰:“爾於白晝拔刃欲犯朕,昏夜複來何為?”拒不接見莽古爾泰。

大淩河之戰,從八月初六日圍城,到十月二十九日陷城,共八十三天。皇太極獲得三千五百門大小火炮等戰利品,後回到沈陽。莽古爾泰與皇太極在大淩河城爆發的這場衝突,開啟了莽古爾泰的曆史悲劇。

同年十二月,議莽古爾泰“禦前露刃罪”,定:革去莽古爾泰大貝勒,降為貝勒;奪五牛錄屬員,罰馱甲胄雕鞍馬十一匹,素鞍馬各一匹;又罰銀一萬兩入官。(《清太宗實錄》卷一○)翌年十二月初二日,莽古爾泰以暴疾卒,年四十六。而後,其弟德格類也以暴疾卒,年四十四。

事情到此,並未結束。皇太極胸懷狹窄,器量不夠。莽古爾泰死後一年,其生前所領正藍旗固山額真覺羅色勒等,率正藍旗大臣及莽古爾泰親戚二十五人,為莽古爾泰掃墓。皇太極知道這個消息後,召集諸貝勒大臣等在大政殿會議,擬將覺羅色勒斬首,後免死,令“眾唾其麵,黜之”。又傳諭諸福晉對莽古爾泰福晉“往辱詈而訓誡之”。(《清太宗實錄》卷一七)對莽古爾泰部將、親戚、福晉加以羞辱,使之丟盡臉麵,聲名掃地。

還有,皇太極為打擊和鎮壓莽古爾泰正藍旗勢力,將莽古爾泰的長子額必倫等殺死,還殺了正藍旗官兵一千餘人。

(《明清史料》甲編)

皇太極通過種種手段,先使代善服帖退讓,再打擊阿敏,又打擊莽古爾泰,均取得勝利。於是,皇太極、代善、阿敏、莽古爾泰“四佛並尊”的政治格局被打破,出現皇太極“一佛獨尊”的專製局麵。

在這裏,要肯定皇太極在位十七年的曆史功績,譬如:改族名為“滿洲”、改國號為“大清”;仿明朝建立三院(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六部(吏、戶、禮、兵、刑、工)、二衙門(都察院和理藩院)的政府架構;建立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研製紅衣大炮,繼其父征撫漠南蒙古(內蒙古),完成對明奴兒幹都司和遼東都司(山東北部除外)的重新統一和管轄;始行開科取士,重用漢官範文程、洪承疇、祖大壽等;改革老滿文,推行加圈點新滿文等。特別是和努爾哈赤父子兩代,開拓疆域,完成了對東北森林文化地域約三百萬平方公裏土地的重新統一:予纘承皇考太祖皇帝之業,嗣位以來,蒙天眷佑,自東北海濱,迄西北海濱,其間使犬、使鹿之邦,及產黑狐、黑貂之地,不事耕種、漁獵為生之俗,厄魯特部落,以至斡難河源,遠邇諸國,在在臣服。蒙古大元及朝鮮國,悉入版圖。(《清太宗實錄》卷六一)到皇太極臨終前,清朝實際控製的土地約有四百萬平方公裏,與明朝實際控製的土地麵積大體相仿。這為清軍入關、遷都北京、入主中原、一統華夏,奠定了基礎。但是,皇太極也有問題。於其外部,舉例之一,是他派八旗大兵七次擄掠中原,直至濟南,給關內百姓造成巨大災難。於其內部,舉例之一,是他在對待阿敏、莽古爾泰的問題上,過於任性,過於狹隘,過於專斷,過於殘暴,完全背離了他的誓言:“兄弟子侄,微有過愆,遂削奪皇考所予戶口,或貶或誅,天地鑒譴,奪其壽算。”皇太極的任性,還表現為“皇帝罷工”。他幾次因不高興就鬧情緒,宣布“罷工”——就是關上盛京皇宮的大清門,不上班,把六部官員等都關在大門外。皇太極在清十二帝中,既貢獻重大,又任性任情。其結果應了那句話:“天地鑒譴,奪其壽算!”皇太極五十二歲崩逝,疾有所因,並非偶然。修養不夠,未能進關定鼎北京、君臨天下。皇太極身後被清尊為“清太宗”,他的兒子福臨卻被清尊為“清世祖”。子為祖,父為宗——這是皇太極專權任性的一個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