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援助交際

本章導讀援助交際,簡稱為援交,是一個來源於日本的詞語。援交剛開始是指未成年少女為了獲取錢財而答應與男子約定見麵,不一定會有性行為,但是發展到如今,其已經成為未成年女學生賣**的代名詞。本章我們將分四個小節,每個小節有一個小案例,通過這樣的方式帶領同學們從援助交際的起源、背景和發展史來讀懂什麽是援交行為,從而認識和理解援交行為的實質,學習自我保護的基本知識,並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拒絕援交,從我做起,希望每個青少年都能成為一個陽光而自信的好學生。

第一節 田若蘭的心事

案例鏈接

6月的雨如斷線的水珠,伴隨著初夏的微風,一滴一滴灑落在窗邊。

田若蘭托著下巴,不停地轉動著手中的鉛筆。“又在為還信用卡的欠賬發愁了吧?”耳邊傳來一絲譏諷,說話的是晨風———田若蘭的大學室友。

見田若蘭沒有回應,晨風又補充了一句,“花錢的時候掂量自己的錢包,沒這麽大的腦袋別戴這麽大的帽子,你以為你是我。”

“切……”田若蘭把頭扭過一邊,臉上流露出不悅的表情。

晨風又向田若蘭靠近了一點: “我有賺錢的捷徑。隻要你願意,憑你這臉蛋和身材,賺錢容易得很。”

田若蘭似乎有些動心,語氣稍微有一點緩和: “一邊去,沒空理你。”臉上卻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

“媽,我沒錢了,給我打點錢吧。” 田若蘭打電話給媽媽撒嬌道。

“怎麽又沒有錢了?上個星期剛給你打了700塊,這麽快就用光了?到底用到什麽地方去了?你到底買了什麽東西啊?” 電話那頭的媽媽開始質問起她來。

“停停停,我就煩你每次都一副打破砂鍋問到底的語氣,700塊就這麽點,還不夠我買個護膚品,買件衣服我都嫌丟人。”

田若蘭說道。

“你省點用吧,家裏的情況你又不是……” 媽媽話還沒有說完,田若蘭就煩躁地把電話掛了。

第二天,在教室門口,田若蘭把晨風偷偷拉到一旁,悄悄地問起她來:“你昨天跟我說什麽來錢快?我急著用錢。”

“哎喲,昨天不還是一副拒人千裏的臉,今天肯低頭了?”

晨風忍不住又嘲諷田若蘭一句。看她對自己的譏諷不予置理,晨風接著暗聲說道:“援交。”

聽到“援交” 這兩個字,田若蘭心裏一震。平時田若蘭愛看日劇,對於援助交際還是知道一點的,雖說平時揮金如土,也換過幾個男朋友,但是她一時還是接受不了從事援交。但是在金錢的**麵前和晨風的循循誘導之下,最終田若蘭還是答應下來了。

於是在晨風的安排下,田若蘭走進了約定援交的賓館。田若蘭在房間裏等待,此時她的心卻在劇烈跳動著。對方會是怎麽樣的人?年紀大嗎?他認識我嗎?我會被別人發現嗎?被發現以後我該怎麽麵對家人?一連串的問題在田若蘭的腦海中不斷盤旋。她頓時緊張不安起來,就連身體都不由自主隨之緊張地顫抖起來,突然間她想放棄這次援交,隻想衝出房門。

正在她糾結之時,門被打開了,走進來了一個五十多歲的中年男人,那個男人滿臉油光,挺著個大肚子,脖子還戴著條大金鏈。見到田若蘭年輕漂亮的臉蛋,該男子兩眼發光,咽了下口水,暗暗自語道: “這麽漂亮的臉蛋,今天走運了。” 田若蘭見狀,心裏一顫,開始語無倫次起來:“我……我不是你想的那種人,我是為了我生病的男朋友才做援交的……是為……為了他的醫藥費。” 田若蘭也不知道此刻自己為何要編這樣的故事,或許是為了心裏能好受一點。“小妹,不管你什麽理由,我有的是錢。”中年人從褲兜裏掏出了一遝鈔票。“今天隻要你把我服侍周到了,我自然不會虧待你。” 中年人的語氣忽然緩和下來。田若蘭猶豫不定的心,在看到那大把鈔票的瞬間,不再搖擺。

一夜過後,看著手裏的鈔票,田若蘭轉眼間就將之前的各種矛盾與糾結忘得煙消雲散了,取而代之的是充滿對援交“錢途”的憧憬, “這錢來得真快!我為什麽還要去讀書?” 於是,徹底淪陷在拜金世界的田若蘭,隨後便跟隨晨風開始了她紙醉金迷的援交生活,直到被公安機關以賣**罪抓獲。

案件來源

“援助交際”這種在日本盛行多年的醜陋現象,在沈陽出現了。〔1〕

法律警鍾

◎ 法條索引

1《兒童權利公約》第三十四條規定:締約國承擔保護兒童免遭一切形式的色情剝削和性侵犯之害,為此目的,締約國尤應采取一切適當的國家、雙邊和多邊措施,以防止: (A) 引誘或強迫兒童從事任何非法的**; (B) 利用兒童賣**或從事其他非法的性行為; (C) 利用兒童進行**表演和充當**題材。

22006年製定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要求:“堅持兒童優生原則,實施兒童發展綱要,依法保障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改善兒童成長環境,促進兒童身心健康發展。”

3《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中國公民。

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國家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給予特〔1〕《中國婦女報》2011年11月10日。

殊、優先保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4《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第十九條規定: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實施**等性侵害行為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對方是幼女。

對於不滿十二周歲的被害人實施**等性侵害行為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對方是幼女。

對於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被害人,從其身體發育狀況、言談舉止、衣著特征、生活作息規律等觀察可能是幼女,而實施**等性侵害行為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 對方是幼女。

◎ 普法課堂

無論是我國還是國際社會,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無疑是備受關注與重視的共同主題。因生理和心理尚未發育成熟,國家秉持有利於未成年人良好成長和保護女性權利的原則,對於14周歲以下的幼女給予特別的保護。對於成年男子而言,明知對方是未滿14周歲的幼齡女童,仍然與其發生性行為,就算得到了幼齡女童的答應,也同樣構成強奸罪。明知婦女為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病人或不能正確表達自己意識和意願的人而與之**的,無論犯罪分子采用何種手段或者方式,不管被害婦女是否表示“同意”或“答應”,都構成強奸罪。

自護小貼士

“援助交際”一詞,最早起源於20世紀90年代初的日本,最初是指少女為獲得金錢、衣服或者其他利益而答應與男士約會,約會的內容包括陪伴對方吃飯、聊天或遊玩。隨著援助交際的發展,其逐漸成為**易,實質上就是賣**嫖娼活動。但與傳統意義上的賣**嫖娼又有所不同,援交的主體一般是未滿18周歲尚處於青春期的少女,通常是在校的女學生,而交易的對象一般是年紀較大的中年男性。一些學者將家庭婦女等成年女性向男子提供陪護、聊天、性服務也稱為援交。本章所指的“援助交際”特指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少女向成年男子提供有償約會或性服務。有兩點需要注意:第一,提供性服務並不是援助交際的必要內容,也可是少女提供自身貼身衣物,滿足有戀物癖男子的特殊需求;第二,見麵也不是必需的內容。援助交際可通過論壇、電話、視頻等方式滿足對方需要。援助交際行為的形式與渠道日益廣泛,嚴重危害著未成年少女的成長環境,已經引起各個國家甚至是國際上的普遍關注。

具體到本案例中,田若蘭作為一名在校女學生,為了得到金錢上的利益而與他人進行**易,這就是一種典型的援助交際行為,實質上就是賣**,是一種違法行為。至於晨風,她引誘田若蘭“入行”,而且為其介紹“金主”,安排地方進行賣**,涉及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的引誘、容留、介紹賣**罪,本章第三小節對此罪名有具體的介紹,在此暫不贅述。對於社會上一些不懷好意的人,在校學生要保持自己的警惕,不要輕易與之交談,他們對你恐嚇或者糾纏,一定不要害怕,將情況及時向父母和老師反映。帶手機上學的同學,對於不明來曆號碼的信息或來電,拒絕回複或接聽是最正確的做法。

想要獲得充裕的物質享受,提高生活質量,這本是人之常情。但古語說得好,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想要得到自己憧憬的一切,都要依靠我們自己的雙手努力奮鬥,通過合法的渠道來獲取。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所有的東西都是等價交換的,輕易得到也意味著容易失去。今天,出賣自己年輕的身體去換取信手拈來的金錢,那明天呢?當青春逝去,已成明日黃花,無人問津之時,隻會是落得悲慘的下場。紅顏易遲暮,雖然美麗存在有效期,但智慧卻不會隨時光逝去,所以我們應當將青春放在無限升值的學習之上。

測一測

關於未成年人的性教育,相對於國外而言,我國目前仍處於一種相對回避的狀態。需要正視的是,性並不神秘,同學們應該以正確的態度去對待。有關於性,本書第一章有詳細的講解,這裏不再重複。下麵有四個問題,請同學們課後思考。

1什麽是援助交際?

2援助交際的實質是什麽?

3你如何看待拜金一族?

4在日常生活中,你是否屬於拜金一族?

第二節 愛吃惹的禍

案例鏈接

鄧婧嫻出生在一個典型的小康家庭,父親是名警察,母親是位醫生。她的家庭條件,雖不算得上是富裕,但也可謂是衣食無憂。

“今天怎麽又被老師教訓了?又要喊我媽來學校了。” 鄧婧嫻一陣歎息。她的同桌楊曉莉聽完,開玩笑說: “哎呀,你也懂得不好意思,這些你不都習慣了嘛。”

鄧婧嫻摸了摸腦袋,背往椅子後麵一靠,雙腳順勢叉在桌子上,撇了撇嘴:“叫家長不是問題,就是擔心這個月的零花錢又要被減少了,之前上網吧欠的錢還沒還清呢。”

“不如我們逃課吧,去趟超市買些零食,聽說最近新進了一批巧克力哦。”楊曉莉一副迫不及待的樣子, “吃貨” 鄧婧嫻聽到“巧克力”三個字瞬間就來精神了,“走起!唉,等等……咱們沒錢呀!”“對喔……”楊曉莉也一副無精打采的樣子。

鄧婧嫻一個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傍晚的餘暉照在她的肩膀上,地上無力的影子反映出主人此刻的心情。

“嗨!鄧婧嫻。”身後傳來一聲呼喊。鄧婧嫻轉身一看,原來是自己的男朋友小明。“這呢。” 鄧婧嫻無力地回應著。小明上前一把抱住鄧婧嫻,順勢摟著她的腰。聽了鄧婧嫻一陣訴苦後,小明說道:“跟我走,今晚我帶你去放鬆放鬆。”

小明帶鄧婧嫻來到一間酒吧,酒吧裏的一切對於鄧婧嫻來說都很新奇,爆破般的音響,搖晃的舞姿,鄧婧嫻瞬間被感染了。“怎麽樣?還行吧?”小明一邊搖擺著身體一邊問道。“這感覺實在是太棒了!這音效比我在家聽得爽多了。那邊怎麽還有人跳舞?看起來很好玩的樣子。快快快,陪我去舞池玩玩!” 鄧婧嫻一口氣就把啤酒喝掉,拉著小明就往舞池中央走去。隨著勁爆的音樂,鄧婧嫻慢慢也迷醉起來。在酒精的作用下,那天晚上鄧婧嫻和小明發生了性關係。一早醒來,鄧婧嫻意識到昨晚發生的事情讓她失去了女孩最珍貴的第一次,心裏說不出的後悔。

一個星期後,獨自走在大街上的鄧婧嫻,肚子的饞蟲又開始發作了。對於“吃貨” 鄧婧嫻來說,零食是她最大的命脈,但卻又苦於沒有錢,隻能眼巴巴地看著玻璃櫥窗裏麵的零食。

這時候,一個滿臉油光的大叔慢慢靠近了鄧婧嫻,並上前搭訕道: “小妹妹,你想吃零食嗎?我給你買哦。” 鄧婧嫻想都沒想便一口答應: “好啊!” 隨後,這位大叔便為鄧婧嫻買了一堆她心儀的零食。坐在公園的椅子上,鄧婧嫻愉快地吃了起來,絲毫沒有注意到漸漸暗下來的天色。大叔慢慢地往還在埋頭吃零食的鄧婧嫻靠近,手也搭到她的肩膀上。鄧婧嫻一下子驚覺,連忙退到一邊:“你幹嘛?”大叔不懷好意地說道:“小妹妹,吃我給你買的零食的時候,可沒見你這麽冷淡。零食好吃嗎?想以後還有零食吃的話,你就要乖乖聽我的話哦。”

聽到大叔的話,鄧婧嫻不好意思地低下頭來, “吃人嘴軟,拿人手短”的道理她還是懂的。隨後,那個大叔把她帶到一個賓館,鄧婧嫻此時也知道接下來將會發生什麽。但想起剛才大叔承諾以後給她買零食的**,她心裏一橫,反正自己之前與男友小明發生了關係,已經不再是處女了,和誰上床不是上床,而且以後還不斷的有免費零食吃就行了!經過一番自我安慰的心理暗示後,鄧婧嫻走進了賓館。從此,她開始了援交少女的生活,一次次交易,一次次淪落。

案件來源

從2010年至今,某研究人員帶著一個6人的課題組,在重慶開展一項“在校女學生援助交際問題研究”訪談。〔1〕法律警鍾

◎ 法條索引

1《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中小學校園周邊不得設置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

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2《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製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1〕《重慶日報》2014年11月7日。

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幼女情節惡劣的;(二) 強奸婦女、**幼女多人的; (三) 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 二人以上**的; (五) 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製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 普法課堂

我國對於暴力侵害婦女性權利的行為,向來是給予侵害人最嚴厲的打擊。所以,假如女同學們遇到這樣的情況,在保持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要敢於和罪犯作鬥爭。說到與罪犯作鬥爭,在這裏我們需要對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的“強奸情況”

作進一步解讀。該條款的意思就是說,當我們正處在遭受加害人實施強奸的過程中,此時即使我們正當反抗造成不法分子傷亡,也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國家支持這樣的自護行為。

自護小貼士

“以熱愛祖國為榮、以危害祖國為恥,以服務人民為榮、以背離人民為恥,以崇尚科學為榮、以愚昧無知為恥,以辛勤勞動為榮、以好逸惡勞為恥,以團結互助為榮、以損人利己為恥,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以艱苦奮鬥為榮、以驕奢**逸為恥。” 這是胡錦濤同誌關於榮辱觀的八個方麵,概括精辟,寓意深刻。這都是我們民族珍貴的思想財富,是我們民族屹立世界民族之林五千年而不倒的脊梁。不可否認的是,現代社會生活多姿多彩,給了每個人自由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但無論怎樣選擇,在一些基本問題上依然要有自己堅持的底線和遵守的原則,都不能離開兩者之範疇。而類似援助交際、賣**嫖娼此等行為,置基本道德於不顧,是不可取的,是需要我們堅決杜絕的行為。

具體到本案例中,鄧婧嫻因為貪於一時的口腹之快,居然為了免費的零食而走上了援助交際的道路,令人唏噓不已。可是應該看到,之前她因為宿醉和男友小明發生了性關係,失去處女之身,最後索性為了一點利益破罐子破摔,當上了援交少女。可以說,這“**” 是鄧婧嫻走上援交的開端。同學們都聽說過“千裏之堤,毀於蟻穴”,一旦在年少時期,將性的閘門輕易打開,其後對於自身的道德約束就容易變得輕視而無所謂,最終危害個人的成長與未來道路。過早接觸性,這是非常危險的一種現象。性,是上帝所給予的最美好禮物。它是如此的美好,但濫用它也能使人墮落。性,是潘多拉魔盒,正確地對待和認識性行為,能夠讓愛人之間的關係得到進一步的親近。但錯誤的濫用性行為,則會給女性帶來身心上的損害,同時也會受到他人的輕視。

援交起源地是日本,一個對於性相對開放的國家。麵對日益嚴重援交的狀況,即使是這個較為開放的國家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包括禁止中小學生攜帶手機回校、過濾未成年人手機信息等手段。更何況是擁有五千年燦爛傳統文化的中國,作為禮儀之邦,我國向來對個人名節無比重視。如果僅僅為了追求時尚或物質享受而出賣自己的身體,奢靡之風泛濫,就會形成不良的社會風氣,甚至可能威脅到我們中華優良傳統美德的傳承。

測一測

本小節結束了,相信同學們對新學的內容有了一定的掌握,對於我國的傳統思想道德教育有了自己一定的看法。

下麵有四個問題,請同學們課後思考一下。

1“八榮八恥”的內容是什麽?

2我國傳統美德有哪些?

3我國對於侵犯婦女權益的行為是什麽態度?

4什麽情況下的防衛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負刑事責任?

第三節 吳子慧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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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子慧和林靜是打小就在一塊玩耍的鄰居。吳子慧在一所普通高中上學。林靜因為家庭困難,輟學後,在社會上打散工。

一天,兩人效仿起大人相約在一個酒吧喝酒。

“唉,生活艱難呀。真是羨慕你家裏條件好,還能繼續在學校讀書。什麽都不用考慮,不用為了生計奔波。” 說完,林靜學著周圍的大人拿起酒杯抿了小口酒,頓時被辛辣的酒嗆了一口。

吳子慧聽後,搖了搖頭,也大吐苦水起來: “好什麽好。你不知道父母管我零花錢管得死死的,出去吃頓飯的錢都沒有。

學校裏天天被老師穿小鞋,成績差怎麽了,成績差就不是好學生了嗎?”吳子慧歎了口氣,繼續說道: “也罷,姐不在乎了。

愛咋的咋的,不就是掛科嘛,有什麽了不起的!來,幹杯!”

“幹杯,讓不愉快的事情都見鬼去吧!”林靜忙附和道。

不知不覺吳子慧和林靜就喝到了淩晨兩點,兩人搖搖晃晃地走在馬路上,嘴裏還不忘嘟囔著各種不順心的事情。

“不如我們去援交吧。”吳子慧停下腳步,忽然說道。

“我是聽說過這事,很賺錢,但是要陪睡。我有點接受不了。”林靜說道。

“怕什麽,我才不在乎那些事情。”趁著酒意吳子慧說道。

林靜連忙搖了搖頭: “還是不要了,回家睡覺去吧。” 此時的林靜還以為這隻是吳子慧一時的玩笑,誰知道這才是她噩夢的開始。

吳子慧在學校的成績越來越差,以至於最後她完全喪失了對讀書的興趣。她以各種理由逃學,終日混跡於各種網吧和酒吧,也因此認識了很多社會青年,其中不乏混跡援交圈中的少女們。在她們的介紹下,吳子慧也走上了援交的道路,由剛開始的糾結,到後來的如魚得水,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某一天,吳子慧和林靜再次相聚上次的那家酒吧。林靜這時才從吳子慧的口中得知她已經是一名援交少女的事實。

“你想錢想瘋了呀?這種事情你都敢做。你就不怕你爸媽知道打死你嗎?”林靜著急勸道。

“噓,你小聲點。你不說,我不說,不會有人知道的。你放心,我們都是職業化的團隊,有人聯係,有人把風,還有人看場子,很安全的,接到通知我隻要到賓館就可以了,來錢特別快。”吳子慧一臉得意地說道。看了下四周無人,她趕緊湊到林靜的耳邊,低聲說:“你有沒有興趣?我們一起賺錢吧!最近老板很多,一個晚上能賺上千塊,比你打工好多了。”

“不,我拒絕。”林靜聽完氣得臉都白了,斬釘截鐵地說道。

“本來想和你好好說的,看來你並不領情,我隻好來硬的。”

吳子慧忽然變臉,惡狠狠地說道。她話音未落,門後就衝進幾名陌生的男子,他們團團把林靜圍住。

一時間,林靜被人多勢眾的援交圈嚇壞了,最終在吳子慧的威逼利誘之下,同意加入她的圈子。正是由於軟弱與妥協,林靜屈服在吳子慧的逼迫之下,不敢告訴親人。

久而久之,林靜便和吳子慧一起組成了一個援交的圈子。

兩人不僅自己從事援交,還一起合計將爪牙伸向了自己之前的學校,在認識的同學、朋友之間介紹參與賣**,兩人從中收取中介費。兩人不僅沒有意識到這種行為是犯罪行為,反而愈來愈過分,除了自己援交,有時誘騙甚至強迫自己的朋友與同學從事**易。

由於**過於頻繁且不注意衛生,吳子慧和林靜都患上了各種嚴重的婦科疾病。疾病的困擾引發了精神上的緊張和困擾,兩人的生活變得苦不堪言。直到後來,她們所在的援交圈被媒體曝光,兩人也隨即被公安機關逮捕。

案件來源

震驚全國的“上海中學女生援助交際” 事件源於2011年,閘北區檢察院對未成年少女參與賣**和介紹賣**的重大案件提起公訴。此案件涉案人員20人,其中大部分為在校的未成年學生,2人為未滿14周歲的幼女。不少涉案的未成年女生為享樂而主動賣**、介紹賣**。〔1〕

法律警鍾

◎ 法條索引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嫖娼的,〔1〕《中國新聞周刊》2014年11月18日。

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規定:組織、強迫他人賣**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奸、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為組織賣**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製,並處罰金。

第三百六十一條規定: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前款所列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 普法課堂

這裏也許會有同學問,同樣是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為何《治安管理處罰法》與《刑法》的懲處會有所差異呢?

兩者差異的關鍵在於行為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不同。例如,一次介紹他人賣**與一百次介紹他人賣**相比較而言,後者造成的社會危害程度明顯大於前者,所以適用的法律與處罰不同。

“組織他人賣**”主要是指有預謀、有計劃地組織一些賣**婦女進行賣**活動,從中牟取利益的行為。“強迫他人賣**” 主要是指行為人采用暴力威脅,以至於壓迫他人,使其違背本人意誌,迫使他人賣**的行為。

判斷組織、容留他人賣**,視其是否有組織他人賣**的故意,是否有計劃、有預謀地實施了組織他人賣**的行為。如果沒有組織他人賣**的故意,則不構成犯罪。

自護小貼士

援助交際對少女造成的危害大體分為兩部分,即生理傷害和心理傷害。首先是生理傷害。未成年少女生理發育尚未成熟,過早的**會給性器官帶來嚴重的損害。基於援交的實際情況而言,過度頻繁且不衛生的**活動,還很有可能會給女性帶來各種婦科疾病。假如因此不慎早孕,人流手術的風險甚至有可能導致未來不孕。其次是心理傷害。心理傷害往往因身體上的受傷隨之而來。一方麵,各種疾病的困擾,不能對父母啟齒,身邊又沒有關愛自己的人,淒涼處境中的心理往往很脆弱;另一方麵,不勞而獲容易讓人的心裏滋生惰性,使人的價值觀扭曲。其實,在校園的草坪享受午後的陽光,與同學們在課後的打鬧,放學與親密的玩伴共同回家,這些才是屬於青少年時代最寶貴的財富。

具體到上述案件中的吳子慧,參加援交本來就是違法的活動,她不僅自己參與賣**活動,而且還組織、強迫其同學和朋友進行賣**活動,吳子慧的行為就觸犯了組織賣**罪。假如同學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類似林靜這樣被迫參加賣**的情形,一定不要屈服於壞人的**威之下,回家立即就告訴父母,在父母的陪同下去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越是害怕壞人,結果隻會越陷越深。

司法實踐中發現一個較為普通的現象,那就是因為缺乏法律常識,很多援交少女並沒有正確認識自己行為的錯誤性和危害性,她們以為援交僅僅是一種“你情我願” 的交易。其實“組織援交” 符合一定條件,就會觸犯刑法,是一種犯罪行為,同學們要引以為戒。

測一測

通過這一小節的學習,相信同學們已經掌握了一定的知識。

下麵有四個問題,請同學們課後思考。

1援助交際會造成什麽生理危害?

2援助交際會造成什麽心理危害?

3談一談怎麽樣保護自身安全?

4組織賣**、嫖娼行為將會受到什麽處罰?

第四節 陽光總在風雨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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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對絕大多數的孩子來說,正是處於備受父母疼愛、無憂無慮的年齡,但是對於小慧來說,這種生活隻是出現在夢裏。

“爸,我回來了。” 小慧習慣性地放下手裏的麻布袋,疲倦的臉上勉強擠出一絲笑容,似乎在掩蓋些什麽。

兩年前,小慧的父親在工地工作時被意外掉落的磚頭砸中,導致顱腦損傷,下半身也隨之癱瘓。一時間,家裏的頂梁柱轟然坍塌。治療父親癱瘓的巨額費用,對原本不大寬裕的家庭來說更是雪上加霜。小慧的母親無奈隻得外出工作,妹妹小歡尚屬幼兒,作為家中的長女,照料家庭的重擔自然落在了她的肩上。

“姐姐,你回來啦。今天有沒有帶什麽好吃的回來?我的肚子好餓。”妹妹小歡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可憐巴巴地說道。

“小歡乖,先去寫作業,姐姐待會就煮好飯了。” 小慧微微一笑說道,然後往父親的房間走去。

小慧掀開父親的被子,用弱小的身子把父親支起來。然後,她開始熟練地按摩著父親的雙腿,這是小慧每天回來的必修課。

“爸,今天感覺怎麽樣?” 小慧關心地問道。“還是老樣子,下半身沒有知覺。辛苦你了,小慧。本來爸爸應該給你一個幸福快樂的童年的,現在卻讓你放學去撿破爛補貼家計,都怪我!”父親用力敲打著他沒有知覺的大腿。小慧見狀連忙阻止,眼裏閃過一絲淚光,但卻又再一次擠出一個笑臉。“爸!你幹嘛呢?這活動身子的動作也太大了吧。誰說我現在不高興的,見到你安然無恙,我們一家人都好好的,這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你看,這是今天老師發給我的獎狀,我全校第一名呢!” 說著從包裏拿出一張獎狀。父親眼裏淚光閃爍,“好好好,爸爸最大的驕傲就是有你這個女兒。”小慧笑得很開心,但事實上,父女兩人都知道,他們家已經快負擔不起小慧的學費了。

夜裏11點,小慧把家裏的一切整理完畢後,疲倦地躺在**。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氣,淚水就開始止不住地往下流,頭腦裏閃過了今天的一幕。

傍晚時分,由於放學較晚,小慧選擇了一條偏僻的小路回家。就在離家還有一個轉彎口的時候,小慧忽然被一個陌生人一把抱住,對方意圖性侵她,嘴上還吐露威脅的話語:“不要反抗,不然我把你殺了。”小慧頓時驚慌失措,開始拚命掙紮,腦海不斷回想平時老師在課上教授的自我防護知識。她抓住時機一口咬開歹徒捂著自己嘴的手,大聲呼叫。看到小慧反抗這麽激烈,歹徒擔心行跡暴露,便放棄了對她的性侵,倉皇逃跑。

“家裏很需要我,我要保護好自己,這樣才能保護好我的家人。”小慧暗自下了決心。第二天,小慧先到居委會尋求幫助,在居委會阿姨的帶領下到公安機關報案,最終把嫌疑人抓住了。

雨不會一直下,它終究會停,不幸的生活也如此。5年後,在小慧悉心的照顧之下,父親的病終於好了。當年的工傷醫療費,因有關部門幫助爸爸對工地老板不斷追償,最終得到了合理的賠償,家裏的環境慢慢好轉起來。經過自身的努力,小慧也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省裏的一所重點大學。她的事跡在當地廣為流傳,被稱為“模範先鋒”。

案件來源

2013年3月27日,廣東省廉江市發生了一起重大性侵案件。網上有人發布消息稱,一名年僅17歲的少女在夜間遭到10多名陌生男子的暴戾**,最終導致該女生大量嚴重出血,後被送往醫院搶救。廉江市相關人員稱,其中7名犯罪嫌疑人大部分不滿18周歲,其中還包括在校的中學生。〔1〕法律警鍾

◎ 法條索引

1《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六條規定:父母因外出務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對〔1〕《南方都市報》2013年3月26日。

未成年人監護職責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

第五十條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在司法活動中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2《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幹問題的意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未成年人的其他監護人、近親屬要求照料未成年人的,經公安機關或者村(居) 民委員會確認其身份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可以將未成年人交由其照料,終止臨時監護。

◎ 普法課堂

虐待行為一般可分為兩類:一是針對肉體的摧殘折磨,如毆打、監禁、捆綁等;二是針對精神上的折磨,如詛咒、惡毒諷刺、侮辱人格等。構成虐待罪的摧殘、折磨必須具有經常性、一貫性的特點,如果偶爾為之,不構成犯罪。

未成年人保護是我國法律保護中的重要內容,而監護人保護製度則是未成年人保護製度中至關重要的一環。未成年人在家庭中往往處於弱勢地位,在現實生活中,父母把生活壓力產生的不良情緒發泄到孩子身上從而形成家庭虐待,諸如此類的現象屢見不鮮。完善未成年人監護製度,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和給予未成年人良好的成長環境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自護小貼士

援助交際不是時尚,不是潮流,更不是一種賺錢的手段。

它是腐朽墮落的表現,甚至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從某種意義上說,女同學一旦從事援助交際,將來隻會越陷越深,最終淪為失足婦女。所以,同學們應該重視這種日益嚴重的援交現狀。

希望同學們不要一笑而過,因為每一個案例鏈接的背後都是悲慘的真實事件,都是身邊的警鍾。學習完本章的內容,要有自己一定的思考,思考這種援交行為是否可取,是否合法,假如這種現象在中國社會越來越泛濫的話,它會產生何種負麵的影響。

具體到案例鏈接中,小慧的家裏處於非常困難的時期,她主動擔負起照料家庭的重任,這種勇於承擔的精神是非常值得同學們去學習的。而小慧差點遭遇性侵的經曆也提醒我們,在入夜天黑的時候,特別是女孩子,不要選擇偏僻的小路獨自行走,寧可多走些路,也要選擇人多的光明街道,而且最好是與其他同學結伴而行。

說了這麽多自護的策略,其實國家和社會對維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做出了很大的努力,與此同時,也需要同學們積極接受並遵從國家正確的引導。

最後,在此對同學們自身的心態也提出一些建議。青少年正處於叛逆期這一敏感時期,同學們也許會對家長或老師的苦口婆心感到厭煩不已,這是正常的。但希望同學們記住,長輩說的話不一定正確,但卻一定要牢記並且借鑒,因為這是他們從多年生活中總結的經驗教訓,危急時刻可能會對我們有所幫助。更何況父母與老師是出於真切的關心才會對你在意,出於心裏的愛護才會對你嘮叨。

拒絕援交,珍愛自己,從我做起,從抵製身邊的**做起。

測一測

本章的學習到此已經結束了,下麵有四個問題,請同學們課後思考。

1綜合整章內容談一談你對援助交際行為的看法;2綜合整章內容談一談你對援助交際危害的看法;3綜合整章內容談一談你對我國傳統文化的認識;4綜合整章內容談一談你以後該怎麽做。

電影推薦

本章推薦的不是電影,而是一檔精品節目——— 《感動中國十大人物》,這是中央電視台打造的一個精神品牌欄目,也是中央電視台推出的特色欄目。讓我們像節目中的主人公一樣艱苦奮鬥、自立自強,懷著一顆感恩的心,一路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