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校園性侵
本章導讀對於剛進入青春期的孩子們來說,學校是他們主要的學習與生活場所。當下許多中小學校實行寄宿製管理,大大拉長了孩子們的在校時間,隨之而來的是校園性侵害事件的發生概率日益增長。本章將通過四個小案例,讓孩子們更清楚地了解什麽是校園性侵害、如何預防校園性侵害,以及遭受侵害後的解決對策。通過本章的學習,希望能讓孩子們在校期間學會自我保護,預防性侵,健康快樂地成長。
第一節 “白馬王子” 的黑手
案例鏈接
新學期伊始,新寧中學初二(六) 班發生了一件大新聞,那就是班裏來了一位非常年輕帥氣的英語男老師,這可吸引了不少同學的好奇心。這位英語老師姓鄭,他不但年輕有活力,而且非常風趣幽默,就像從天而降的白馬王子。
這一天課間,韓佳睿剛領回發下來的英語作業本,就發現裏麵夾著一封特殊的信。她滿懷好奇地打開一看,信紙上那些動人的話語躍然跳出:
“韓佳睿同學:你好!很冒昧地給你寫這封信。自從上次看到你組織班裏文娛活動時出色的表現,我就開始一直關注你了。
你各科成績都很棒,是個認真的好學生,同時很活潑,也很可愛,老師很喜歡你。韓佳睿,希望今晚10點可以在小樹林旁見到你。不見不散。鄭老師。”
讀完信,尤其是看到落款是“鄭老師” 的名字,韓佳睿的臉一下子變得緋紅。
“到底去還是不去呢?” 韓佳睿猶豫地在校園裏走來走去,躊躇的腳步竟不知不覺地往幽靜的小樹林方向走去。好奇感最終還是戰勝了她的不安感,她還是想知道鄭老師的葫蘆裏到底賣的是什麽藥。
“韓佳睿,你來啦!”鄭老師帶著驚喜的語氣,低聲說道。
“嗯,鄭老師。”韓佳睿羞澀地低下頭,頓時不知所措起來。
鄭老師此時卻突然一把拉住韓佳睿的手,韓佳睿心裏“咯噔”一下,卻不敢將手抽回。
“老師聽說你最近有心事?來,跟我說說。老師有沒有什麽能幫你的?”鄭老師關切地問著,左手順著拉起韓佳睿,右手卻開始擺弄起她的頭發。韓佳睿越來越不自在,原本就膽小的她更加尷尬起來,隻能將頭垂得更低。
見韓佳睿不敢反抗,鄭老師卻愈加大膽起來,右手慢慢地滑到韓佳睿的後背及腰間,來回摸索。
“鄭老師,您別這樣……”韓佳睿顫抖地拒絕了鄭老師越軌的行為。
鄭老師卻若無其事地回應說:“怎麽?你們女生不是都當我是白馬王子嗎?難道你不想跟白馬王子……”
此時,韓佳睿才意識到,自己似乎陷進了鄭老師布下的圈套。那張平日裏英俊的臉不再陽光,不再溫暖,而是變得狡猾,變得凶惡起來。
猶疑和驚恐之間,鄭老師的手已經滑進了韓佳睿的裙子下麵。韓佳睿一陣驚慌,開始用手抵抗起來,可是她那雙小手哪能抵得過鄭某健碩的身體。韓佳睿想要大聲呼救,她感到自己就要被欺負了。但想到事情一旦被學校或者家長知道,作為女孩子的自己一定很丟人,她越想越無助,最後隻能默默地繼續忍受,身體已經僵直在原地。
誰也沒想到的是,路過小樹林的路然竟目睹了這一切!黑暗中,路然假裝背著書包剛剛路過這裏。“韓佳睿,你在哪兒?
快回宿舍咯,要熄燈啦!”路然一邊假裝在尋找韓佳睿,一邊向小樹林的方向走來。
聽到路然的聲音,鄭老師和韓佳睿都嚇了一跳。慌亂中,鄭老師迅速往小樹林更深處逃去,害怕路然看到他。
“啊,我在這兒呢,在這兒呢!” 韓佳睿仿佛得救了一般,立刻向小樹林外跑出去,奔向路然。
第二天,在多方打探下,路然發現了驚人的真相,那就是班裏竟然還有3個女生也收到鄭老師類似的“情書”!周末,路然回到家裏趕緊將此事告訴了媽媽。察覺到事態嚴重,媽媽立即與班主任溝通了此事。學校隨後對同學們進行了逐個問話,才發現自開學以來,鄭某一直利用女同學對他的信賴與傾慕,騷擾多位女生。而這幾個被騷擾的同學都是平日裏膽子比較小的學生,出了事情也不敢向家人或老師聲張。鄭某正是利用這一點,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女生們伸出了黑手。學校立刻對鄭某作出了處分決定,並請公安機關介入了事件的調查。這一場“白馬王子”引來的風波才算是平息了下來。
案件來源
2001年至2005年間,甘肅省定西市某小學老師成來福在任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以幹活、背課文、輔導功課等為由,將該校三年級、四年級及2004年6月畢業的學生共計18名被害人叫到宿舍、教室等處實施**。經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依法判處成來福死刑。〔1〕
法律警鍾
◎ 法條索引
1《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製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2《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第二十一〔1〕http: //mpweixinqqcom/s?_ _ biz=MzAwNDAxOTM0MQ= =&mid=202297152&idx=1&sn=90afb6cf3913772cce30880f8f41d5d8條規定:對幼女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幼女發生性關係的,以強奸罪論處。
對已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其優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範,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以強奸罪定罪處罰。
3《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規定: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 普法課堂
小讀者們,我們在故事裏提到鄭老師對女生實施的這種行為,你們知道是什麽嗎?它讓人感到不舒服,不自在,感到自己被欺負,這其實是一種猥褻行為。雖然故事中的鄭老師沒能進一步實施不法行為,但他強行對韓佳睿進行了“撫摸”,實質上已經構成了我國《刑法》明文規定的“猥褻兒童罪”。那麽,到底什麽是猥褻兒童呢?
猥褻兒童是指行為人以刺激性需求或達到性欲滿足為目的,違背未成年人(包括18周歲以下的幼男和幼女) 意誌,對其身體敏感部位進行撫摸、親吻或摟抱等行為。
大家要注意,14周歲以下的兒童身心發育還不成熟,對於性行為還很懵懂,不懂得性行為帶來的危害和後果,因此並不具有性自主權,不能自主決定與他人發生性接觸甚至性行為。
無論受害人同意與否,行為人都將構成猥褻兒童罪,這是我國《刑法》對未滿14周歲兒童實施的一項特別保護。
自護小貼士
小讀者們,你們身邊有沒有出現過這樣的“白馬王子” 呢?
常言道,知人知麵不知心。無論是對待我們身邊的朋友、鄰居、老師、遠房親屬或是社會上的其他人,都需有一定的防備之心。
一個人的善惡不能單憑表象判斷,如果不當心,危險很有可能隨時降臨。故事中鄭老師的“親密” 行為,有可能構成性侵害犯罪(如猥褻兒童罪),而我們所要做的便是要愛護自己的身體,對不恰當的親密行為勇敢、及時地說“不”。
那麽,路然和韓佳睿的做法,到底誰做得對,誰做得不對呢?
首先,當鄭老師給韓佳睿遞來情書時,如果她內心有疑惑,應當及時地將事情如實地向家長或其他老師報告。如果她一時拿不定主意,可以與自己的哥哥、姐姐或者其他小夥伴一起商量,而不應該獨自前去一探究竟。其次,在夜晚的小樹林裏,當鄭老師對韓佳睿做出“**亂碰” 的不當行為時,韓佳睿不應該默默忍受,而應該采取一些辦法來製止鄭老師的行為。如果言語勸阻不管用,可以嚐試趁對方不備之時,攻擊他的麵部或襠部,也可以順手抓起地上的樹枝或者隨手抓起一把沙子扔向對方,為自己尋求逃脫危險的時間。此時,如果你是發現案件的人,可以學習路然聰明的做法,假裝不知情地大聲呼喊而將對方嚇跑。最後,在逃離危險之後,應及時將不法分子的醜行報告家長或老師,以免其他同學再次受害,不法之徒也將受到應有的懲罰!
平時,同學們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身體,不能輕易讓人接觸到我們身體敏感的部位,如胸部、腰間、大腿以及**。
在學校期間,如果有老師、學校領導或校方管理人員以誘騙、威脅、恐嚇等方式意圖對我們不軌,都應該及時向家長報告。
遭遇不法侵害,不應忍氣吞聲,要做個勇敢自護的孩子!
測一測
這一節的故事你們都看懂了嗎?需要了解的自護小知識大家都掌握了嗎?現在我們來做個小小的測試,看誰反應快,看誰記得準!
A請列舉5種性侵害的方式;
B假如有陌生異性約你出去玩,可否獨自赴約;C身體的敏感部位有哪些;
D遭遇到性侵害第一時間告訴誰。
第二節 怕熱貪涼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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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興許是一年裏最熱的月份了,知了在樹上沒完沒了地叫個不停,讓這個夏天變得越發煩躁難忍。
一天晚自習結束後,唐尚佳背起書包就直奔小賣部“搶”
了一根雪糕。雖然同學們都不約而同地換上了夏季的校服,但短褲、涼鞋似乎依然沒有辦法把身體的熱氣散發掉,就連晚上吹的風,好像都是帶著熱浪的。
吃著爽口的雪糕,唐尚佳慢慢地哼著歌,回到了宿舍。
唐尚佳的宿舍在三樓,“幸好幸好,還不算太高,我最不喜歡爬樓梯了。”她暗暗想到。當初安排她住三樓的宿舍,雖然不是自己最愛的一樓,但唐尚佳還是有點小慶幸的。
這幾天格外的熱,唐尚佳晚上正琢磨著,要不要和大家商量一下,睡覺時把門敞開。此時值班的鄧老師正好路過了她們的宿舍。
“鄧老師!”唐尚佳朝門外叫道。
“什麽事?還沒睡呀。” 聽見唐尚佳的叫聲,鄧老師停下了腳步。
“鄧老師,現在晚上太熱了,我們能不能把宿舍的門敞開呀?”唐尚佳歪著腦袋詢問,明知道這是有違宿舍規定的,但她還是決定問問。
鄧老師卻斬釘截鐵地揮手拒絕說:“唔,不行不行,不關門是非常危險的。萬一有壞人進來了怎麽辦?尤其是你們住在三樓的同學,樓層低,窗子外麵是沒有防護網的,應該更加小心才是啊!壞人有可能順著牆外的管道進來呢!”
唐尚佳和同學們聽了都半信半疑, “啊?!這三樓他能爬上來嗎?鄧老師,您是不是說得有點兒誇張呀?”
鄧老師見到大家都很懷疑的樣子,便歎了口氣走進了宿舍。
“本來啊,學校準備最近對大家進行安全教育的。看你們這些孩子啊,一點安全意識都沒有,我現在給你們講講隔壁學校最近發生的事情吧。”
鄧老師講述後,大家這才知道前一段時間隔壁寄宿小學夜間發生了一件大事。那是在某天的半夜時分,有一個中年男子順著牆邊的排水管道爬上了女生宿舍的小陽台。看到宿舍裏的同學們都睡著了,這個陌生男子選擇了一個靠陽台的床位,對這個女同學實施了猥褻!當時,由於宿舍已經熄燈,室內非常昏暗,這名女同學又不敢張揚,隻能強忍著淚水默默承受。幸好這時隔壁床鋪的同學被動靜驚醒,慌亂中大叫了一聲“誰?” 這男子嚇得立即翻牆跑掉,才不至於進一步加害其他人。
“好險啊!” “對啊,這女生也太傻了。” “她應該大聲呼救嘛。”“就是,就是。”唐尚佳聽完後,開始和舍友們七嘴八舌地討論起來。
“好了好了,同學們。” 鄧老師示意大家停一停,接著補充說:“當時這個女生的宿舍,就是陽台的門沒關好,才給了壞人可乘之機。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不要抱有僥幸心理。雖然天氣炎熱,但是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啊!”
唐尚佳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看來自己想問題還是太簡單了,以後一定要好好遵守學校的規定,不能再隨意出鬼點子了!
案件來源
2011年12月17日淩晨時分,廣西欽州市浦北縣官垌鎮某中學發生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覃某、張某、彭某等9人翻牆進入該中學,對睡夢中的女學生實施了猥褻,且其中3名嫌疑人涉嫌對1名女生實施了強奸。〔1〕法律警鍾
◎ 法條索引
1《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幼女情節惡劣的;(二) 強奸婦女、**幼女多人的; (三) 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 二人以上**的; (五) 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2《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應當建立安全製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1〕http: //rollsohucom/20111231/n330901835shtml◎ 普法課堂
綜合實際發生過的案例來看,校園性侵害主要分為暴力型、滋擾型、脅迫型和社交型四種類型。
暴力型,是指不法分子用暴力手段強行進行的性侵害。如在校園內遭遇的性侵害,不法分子闖入女生寢室實施的性侵害等,有些同學因早戀、獵奇、模仿等也可能會發生暴力型性侵害。
滋擾型,是指社會上一些流氓或不法分子經常進入校園對學生進行的騷擾和性侵害,或是校園內一些品行不端的工作人員對在校學生實施的性侵害。
脅迫型,一般是指不法分子掌握了受害人的某些個人隱私或秘密,並以此相要挾,迫使受害人與之發生性關係。
社交型,是指受害人因交友不慎,或同學之間的關係而認識了一些社會不良分子,被強迫、誘騙遭受性侵害,這種類型最為常見。
自護小貼士
現如今,中小學學校普遍實行住宿製度,此舉無形中延長了同學們的在校時間。校園環境相對於社會或其他公共場所而言,有一定的隱蔽性,因限製外來人員出入,相對而言較為安全,但並非是絕對安全的。在校園裏,也極容易發生性侵害案件。隱蔽的樹林、無人的小路、空著的教室、存在安全隱患的宿舍,都可能成為同學們遭遇危險的場所。有時候案件沒有發生在我們的身邊,大家總是不以為然,認為自己不會這麽倒黴,不會遇到這些壞事。可是,一旦心存僥幸,危險就很有可能隨時降臨到你的頭上。
回到鄧老師所說的那個性侵害故事中,隔壁小學的受害女生遇到危險時采取了忍氣吞聲的做法,其實是非常不明智的!
宿舍裏有其他的同學,有一定的解救條件。如果此時她積極向其他室友大聲呼救,極有可能擺脫不法分子的進一步侵害。她實在不應為了害怕“丟臉” 而默默承受,這隻會讓不法分子得寸進尺。如果手邊有可以用以反擊的工具,應盡量使用,攻擊對方的頭部或襠部;如果單獨一人在宿舍時,務必關閉門窗,避免危險。當宿舍同學較少,與加害人力量懸殊時,目睹侵害行為的同學不應即刻反擊,而應盡快逃離宿舍,向宿舍管理員或老師尋求幫助。
住校的女生尤其應當注意宿舍的安全問題,嚴防被不法分子乘虛而入,實施盜竊、搶劫甚至性侵害。宿舍門窗損壞時應及時修理,切勿給他人以可乘之機;睡覺時應關好門窗,拉好窗簾,炎熱的夏天也不例外;如有人敲門,須問清對方身份再開門;夜晚切勿留宿男生;遇到不法分子入侵時要保持冷靜,想辦法與之周旋,抓住時機盡快求救或者報警,以此保護自身安全。
測一測
學習完本節內容,請大家對以下的選項進行判斷。如果你遇到這些情況,你會怎麽辦呢?
A宿舍管理員不在時,有人自稱自己是維修人員,希望你給他開門,你會怎麽做?
B如果同宿舍的同學,家中的男性親友來看望她,希望在你們宿舍留宿,你同意嗎?
C夜晚時,如果發現宿舍裏有來路不明的人正在實施違法行為,你應該怎麽做?
D上述情況下,如果對方是熟人(老師/同學/校園管理人員),你是忍氣吞聲,還是向學校告發?
第三節 廁所裏的尾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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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自習時分,教室裏靜得出奇,隻有大家“唰唰唰” 的寫字聲,誰也不敢開口聊一句閑話。期末考試就要到了,大家的專注程度空前提高,就連窗外走過老師,竟也無人察覺。好像抬一下頭,眯一下眼都會漏掉一個重要的知識點。
就在大家沉浸在緊張備考的狀態裏時,恐怕隻有陸禎一人“置身事外”了。
作為一個成績中下又有點偷懶的學生,晚自習對她來說,簡直無聊極了。陸禎總是想著各種法子來消磨這段時光,偷偷地去操場溜一圈兒,或者趁老師不注意時去趟小賣部,都成了她打發晚自習的可選項。
在這個百無聊賴的晚上,陸禎早早地做完了習題,懶得再做一次檢查。“反正考試就這樣吧,升學考試還早著呢。” 想到這,她偷偷帶上了手機,四下張望,發現值班的班長正在埋頭看書,根本沒有注意到她,於是便從教室後門悄悄地溜走了。
她能去哪兒?雖說陸禎成績不好,但鬼點子可不少!她正準備去趟廁所,趁機玩會手機呢。“反正老師也看不到,嘿嘿!”
心裏愉快地盤算著,她的腳步更是輕盈。
學校最近在建新的教學樓, “轟轟” 的建築聲每日震天響,也就隻有晚上才得以消停。陸禎一方麵為了多逃避一會兒自習時間,另一方麵也怕班長回頭去就近的廁所找她,所以就沒有去教室旁邊的廁所,反而慢慢地向還在建設中的新樓那邊走去。
新教學樓已接近完工,一樓的廁所已經可以使用了。陸禎的膽子也是出奇的大,這晚上黑燈瞎火的,沒有人施工,新教學樓裏自然也就隻有微弱的燈光。她卻不怕,優哉遊哉地向新廁所走去。
走在空闊的樓間,陸禎突然覺得有些不妥,身後好似有“”的聲音一直在跟著自己!她猛然回過頭去,卻什麽也沒有發現。“哎呀,別自己嚇自己!” 陸禎歎口氣,搖搖頭,拍拍胸脯,自言自語地給自己壯膽。
一溜煙兒,陸禎便拐進了新樓的廁所,蹲在裏麵掏出了手機開始玩,這時門外再次傳來了“” 的聲音!陸禎豎起耳朵仔細聽,這回聽得很真切!
從地麵上投射的影子來看,有個人影正在慢慢向自己的門邊靠近。陸禎當即嚇得臉直發白,但是她又不敢叫出聲來。人影慢慢靠近,她發現那是一雙黑色的男式鞋在來回走動,遲遲不肯離開,好像在等她出來一般。這可把她徹底嚇壞了!
“怎麽辦?怎麽辦?” 現在她腦子隻有這幾個字了,陸禎趕緊用手機給媽媽發了個短信求救:“媽媽,媽媽,快來救我!我在學校的廁所裏遇見了壞人!救命啊!”
也不知到底僵持了多久,對陸禎來說好像每一秒鍾都過得那麽漫長。突然,門外的男人開始砸門,用力扭轉門把手。陸禎嚇得大聲尖叫起來,眼前的門就要被砸爛了,可是救她的人到底在哪裏?她不禁開始後悔自己的那點兒“小聰明”,嚇得哇哇直哭,一時間竟不知道如何是好。
恰在這時,她又聽到了腳步聲,這次是一大群人的腳步聲!
原來是班主任接到了陸禎媽媽的電話,帶著保衛處的工作人員一起來解救陸禎了。
事後調查才知,這門外鬼鬼祟祟的男子是教學樓的施工工人,平時就住在臨時搭建的簡易棚裏。這晚剛喝了點酒,看到一個女學生跑過來上廁所,便起了歹心,想對她圖謀不軌。差點遭遇不幸的陸禎也受到了老師和家長的批評,相信經過這次經曆,她再也不敢耍“小聰明”了。
案件來源
2011年11月21日,廣東省東莞市東莞理工學院大四學生敖翔在學校某教學樓內,對該校一名大二女生小梁實施猥褻,並因遭到反抗而將小梁殺害。後經法院審判,敖翔被以強製猥褻婦女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1〕法律警鍾
◎ 法條索引
1《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第三十二條規定:未成年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被性侵害而造成人身損害,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據此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上述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2《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學校應當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安全製度,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救助受傷害學生。
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應當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應的內容和預防措施。
3《侵權責任法》第四十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人員人身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1〕http: //law365legaldailycomcn/ecard/post_viewphp?post_id=6029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 普法課堂
性侵害,不僅是一種刑事犯罪行為,同時也是一種民事侵權行為。在校期間遭受性侵害,不法分子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那麽,學校有沒有一定的責任呢?答案是肯定的!同學們在校期間,校方存在著一定的監管責任,應對學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承擔管理責任。
那麽,對於性侵害行為造成的人身損害,被害人應該如何請求賠償呢?
1構成刑事犯罪時,需提起刑事附事民事訴訟。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刑事附帶民事案件是指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因此,如果發生性侵害案件,對受害人造成人身傷害,需進行醫治的,可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加害人承擔一定的賠償,主要包括醫藥費、護理費、傷殘或死亡賠償金等。但請注意,這裏並不包括我們常說的“精神損害賠償”。雖然性侵害行為給受害人的身心都帶來了嚴重的傷害,但根據我國法律的明文規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不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且當無法律法規存在的例外情形時,不可單獨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2尚未構成刑事犯罪,僅為民事侵權行為的,可提起民事訴訟。根據法律規定,此時可由未成年人或其監護人(法定代理人)代為提起侵權之訴,由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含精神損失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自護小貼士
校園裏一般不允許校外人員自由出入,但事實上並不可能完全杜絕與校外人員的接觸。所以,同學們在校園裏應注意盡量少地與校外人員接觸。也有些不法分子不一定進入校園,而可能會利用校園周邊治安管理混亂等環境條件,引誘、強迫未成年人與之發生性關係。因此,上下學期間也應該小心留意校園周邊的潛在危險。
上廁所時如果遇到色狼偷窺,先不必大聲喊叫,以免打草驚蛇。可在廁所裏給同學或老師發短信告知情況,讓他們在門外做好接應工作圍堵不法分子。如果消息無法傳遞出去,可檢查隨身是否帶有或周邊是否有可攻擊對方的武器,做好一係列準備後再起身出來。大多數女生在廁所一遇見色狼就大驚失色,一時亂了分寸,使得不法分子成功逃脫。這種時候應保持鎮定,先使對方措手不及,牽製住對方使其無法逃走,再大聲叫喊,尋求援助。但如果案發當時,四下無人可求救,如在空**無人的教學樓內,無救援條件時,切記不可激怒不法分子,應先行迅速逃離現場,同時努力記住對方相貌、身形,盡量保留證據,以供日後抓獲犯罪嫌疑人之用。
同學們在校園內活動時也應注意做到“三不”:不單獨前往人煙較少的地方,如樹林、施工地點;不與來路不明、身份不明的人有過多接觸,有不認識或不熟悉的異性相邀,應明確拒絕;不在上完課無人的教室逗留。
另外,同學們在日常交友時,應與行事正派、身心健康的人交朋友,避免與社會不良青年有過密交往。未成年人身心還未成熟,很容易上當受騙。近年來,社會上不乏出現因見網友、參加朋友聚會等原因而遭受性侵害的案件,皆因受害人輕信他人所致。同時,未成年人應自尊自愛,言行舉止要大方得體,不貪小便宜、不愛慕虛榮,以免成為不法分子的侵害對象。如女生應衣著樸素,不能打扮得過於花哨,穿著不宜暴露,避免引起不法分子的犯罪欲望;不要輕易接受陌生人的禮物或其他物質**,避免上當受害;注意言行舉止,不可過於輕佻、放縱,以免使不法分子產生非分之想。總之,我們必須防患於未然,將危險杜絕在外!
測一測
這節的內容大家都學會了嗎?請邀請你的家長或老師,讓我們來一起做個小遊戲來鞏固一下學到的知識點吧!
由家長或老師與未成年人一起進行情景模擬。大人扮演意圖不軌的不法分子,利用詐騙、強迫等手段侵害未成年人,要求未成年人麵對不同的場景做出適當的反應來保護自己,再由家長或老師進行指導和補充。
第四節 亞當夏娃的禁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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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開學” 二字,對還沉溺於寒暑假玩樂的學生來說,無疑是歡樂時光的休止符。拖著行李箱從家趕回學校的路上,總是少不得還要再跟爸爸媽媽溫存一會兒,撒嬌一下。尤其是在寄宿學校上學的同學,一個月才能回家一趟,免不了讓孩子離家返校時依依不舍。
然而與其他同學不同的是,王倩倩萬分盼望能夠盡快開學,仿佛學校對她有一種莫名的吸引力。
這到底是怎麽一回事兒呢?
事情要從上學期期末說起,當時作為文體委員的王倩倩組織了一次班內的籃球賽,她也因此認識了有“籃板王子” 之稱的李誌。在後來一來二往的接觸中,王倩倩慢慢和李誌互相產生了好感。李誌身高18米,非常風趣幽默,學習成績也一直是班裏的佼佼者,早就俘虜了班上一大群女生,被她們稱為“校園偶像”。尤其是籃球比賽時,他場場都贏得女生們的尖叫,王倩倩也慢慢地對他心動了。兩人不顧學校禁止早戀的規定,偷偷地談起了戀愛。
早戀的事情,在班上雖說不多,但同學們之間也都見怪不怪了,好像誰沒有個暗戀對象,沒有個男友女友,會被看作外星人一樣“不懂情愛”。李誌和王倩倩這一對“天作之合” 也成為同學們暗地裏豔羨的對象。
兩人的關係如常進展,校園戀愛純情得如漫畫一樣,直到李誌的生日那一天。因為李誌的爸爸、媽媽在外地工作,沒時間為他慶祝,便留下了足夠的錢讓他和同學們盡情玩耍,所以李誌便邀請了一大幫同學到自己家開生日會。生日會結束後,大家紛紛離開,作為女友的王倩倩留下幫李誌收拾。夜深了,借著酒意,兩人在空**的房間裏偷嚐了禁果。
這天之後,李誌慢慢清醒過來,一方麵他擔心王倩倩會不會像電視劇演的那樣因此懷孕,另一方麵他又僥幸地認為,隻有一次性行為應該不會就這麽容易懷孕吧?
然而無巧不成書,事情就是這麽湊巧。事後不久,王倩倩發現自己沒有再來例假,心裏非常害怕。她既不敢向家人說,又怕李誌知道後拋棄她。就這樣,她每天恍恍惚惚,擔驚受怕地度過了兩個月。這兩個月,她不僅課程全部被耽誤了,精神狀況也變得非常萎靡。
家人發現了王倩倩的異樣,以為她身體不舒服,準備帶她去醫院檢查身體。王倩倩立即表示反對,她害怕被父母知道事實後責怪於她。看到王倩倩堅決的態度,家人頓時覺得事有蹊蹺,硬是把她帶到了醫院,經過檢查,才驚異地發現小小年紀的她竟然懷孕了!
左右盤問之下,王倩倩終於道出了事情的原委。父母知道後自然非常氣憤,但氣憤之餘,他們更心痛孩子幼小的身體要承受這樣的傷害,也悔恨自己沒有及早向孩子普及性知識。
最後,考慮到王倩倩未滿14周歲,不具有性自主權,王倩倩的父母向公安局報了案。
等待李誌的將是鐵窗的生涯和終身的悔恨,而對於王倩倩,她將可能頂著一生的心理壓力和他人異樣的目光。兩人在不合適的年齡偷食禁果,最終要重新麵對自己的生活,接受“衝動的懲罰”。
案件來源
2012年5月,小陳在QQ上聊天認識了小學剛畢業的小張。
二人經過多次聊天,感覺彼此非常投緣,不久便發展成戀愛關係,周末時常相約一同出遊、會麵。2012年7月,禁不住**的二人初次發生了性關係,此後又多次發生性關係。至次年2月,小張的家人發現後立即向警方報案。
奉化法院審理後認為,小陳明知對方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而多次與之發生性關係,以強奸罪論,從重處罰。又因小陳未滿18周歲,依法應當減輕處罰。最終小陳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1〕
法律警鍾
◎ 法條索引
《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第十九條規定: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實施**等性侵害行為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對方是幼女。
對於不滿十二周歲的被害人實施**等性侵害行為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對方是幼女。
〔1〕http://dailycnnbcomcn/nbrb/html/201310/29/content_662812htm?div=1對於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被害人,從其身體發育狀況、言談舉止、衣著特征、生活作息規律等觀察可能是幼女,而實施**等性侵害行為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 對方是幼女。
第二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偶爾與幼女發生性關係,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後果的,不認為是犯罪。
◎ 普法課堂
在一般人的看法中,可能會將本案例中的“兩情相悅” 誤認為是“兩小無猜”。然而我國《刑法》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明確規定凡與未滿14周歲幼女發生性行為,且明知其年齡未滿14周歲的,法律一律認定為“強奸”。許多未成年人對法律條文並不熟知,也不能很好地理解及認知性行為帶來的後果。
幼女一旦因性行為懷孕,不但會造成身體的損害,同時也很有可能會留下心理陰影,進而影響其一生的幸福。
雖然上述法條對未成年人間的“偶爾” 性行為有放寬規定,這主要考慮到部分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少年與年紀相仿的幼女在正常交往、戀愛過程中自願發生性行為的情況。但實際情況具有一定的複雜性,以及考慮到行為的危害性,如果對幼女造成了傷害嚴重,依然應依法認定為強奸罪。
自護小貼士
青少年處於青春期時,與異性之間相互吸引甚至產生傾慕之情,這是正常的生理現象。但考慮到大家都是在校學生,學校並不提倡男女同學談戀愛,此舉不僅是因為擔心談戀愛會影響大家的學業,更重要的是基於擔憂可能會因此給身心尚不成熟的同學們帶來傷害。案例中的王倩倩和李誌,正是因為對青春期愛情的把握超越了底線,因好奇而偷嚐禁果,才會在懵懂中傷害對方,同時也傷害了自己,並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不可挽回的傷痛。
如果有異性同學向你示好,希望和你進一步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應及時拒絕,並勸解對方應以學業為重。即使現在處在早戀中的同學們,也要理性麵對和異性的身體接觸,更不能盲目地認為與伴侶發生性行為可以表示自己的忠誠和愛心,這實質上是在自毀前程。而且,過早地發生行性為不僅違反學校規章製度,給校園秩序造成破壞,給他人帶來不良示範,更為重要的是還會對自己尚不成熟的身體造成傷害,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發生性行為後,還有可能導致意外懷孕。雖然這並非必然會發生,但大家千萬不應抱以僥幸心理。一旦發現懷孕,不應因驚慌而手足無措,尤其是不可擅自隨意處理,這時要與家長進行溝通、商量。實際生活中的反麵案例比比皆是,意外懷孕的女生自作主張去黑診所流產,結果對身體造成嚴重創傷,甚至影響日後生育。因此,在麵對意外懷孕時,應及時向家長或身邊的老師、親友求助,不要因為懼怕家長責罵而偷偷隱瞞。
做錯了事情固然應該受到責罰,但如何更好地解決問題,同時也能保護自己,將傷害降至最低,才是應該放在第一位的!
測一測
閱讀完本節的內容,你心中對於早戀應該注意的問題是否已有清晰的答案了呢?與你身邊的同學和朋友們討論一下青春期的煩惱吧,告訴他們早戀的危害,自己充當小老師,和他們一起分享你學到的知識吧!
電影推薦
本章向讀者們推薦的是一部韓國現實主義電影——— 《熔爐》。
電影根據2004年發生在韓國的一起真實案件改編,講述了在韓國當地一家聾啞福利學校中,校長及在校老師對殘障學生實施性侵害及性暴力,孩子們由起初的不知反抗、不敢反抗,到後來在人權保護組織的幫助下,勇敢地站上法庭指證加害人的故事。
在學校生活中,我們也同樣有可能會遭受不法分子的性侵害,大家要提前學會自我保護的知識,並在適當的時候懂得向他人求救,拿起法律武器懲治歹惡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