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三 快意恩仇
人之上,還有天;人做事,天在看。
蒼天有眼,隔門有耳
林衝正吃時,隻聽得外麵“畢畢剝剝”地爆響。跳起身來,就壁縫裏看時,隻見草料場裏著火了,刮刮雜雜燒著。
林衝便拿槍,卻待開門來救火,隻聽得外麵有人說著話走近來。林衝伏在廟門背後聽時,是三個人腳步響,且奔廟裏來。
到了門口,用手推門,因為門被林衝用大石頭靠住了,推也推不開。
三人隻好就在廟簷下立地看火。
隻聽得其中一個道“:這條計好麽?”
誰呢?我們當然不知道,但林衝聽出來了:差撥!
那麽,差撥揚揚得意、意欲邀功請賞的計是什麽計呢?
我們知道,林衝已經多次中計:從一開始富安的調虎離山計、瞞天過海計,到後來陸虞候的連環計,再到充軍路上董超、薛霸的種種說不上名字也擺不上台麵的奸計,林衝幾乎一一中招。雖然最後都九死一生,僥幸活命,但哪一次不讓他頭破血流?
這一次,又是什麽計?
一個應道“:端的虧管營、差撥兩位用心!回到京師,稟過太尉,都保你二位做大官。這番張教頭沒得推故了。”
這是陸虞候的聲音。原來,這計的策劃人,乃是管營、差撥,他們是為了高俅而策劃的這條計,並且顯然是針對林衝的。那麽,張教頭,也就是林衝的丈人,又是怎麽回事呢?
差撥接著道“:林衝今番直吃我們對付了,高衙內這病必然好了。”
怎麽個對付法呢?從語氣上看,不僅有終於殺掉林衝的得意,還有以前種種奸計沒能置林衝於死地的遺憾。而高衙內病好了,差撥有大功勞啊,所以我們可以從他的語氣裏聽出他的諂媚、他的邀功請賞的心態。
又一個道“:張教頭那廝,三回五次托人情去說‘你的女婿沒了’,張教頭越不肯應承,因此衙內病患看看重了。太尉特使俺兩個央浼二位幹這件事,不想而今完備了。”
這是富安的聲音。他的話直接告訴了門後偷聽的林衝,為什麽他們還沒有放過他。
其實,林衝早就應該想到這一點:董超、薛霸在路上沒有殺掉他,高俅父子絕不會善罷甘休!
隻聽差撥又說道“:小人直爬入牆裏去,四下草堆上點了十來個火把,待走那裏去!”
這個歹毒的小人!林衝的十五兩銀子、柴進的兩封書信,都打了水漂。當初他拿著柴進的書信說“:這一封書直一錠金子。”是的,柴進的書信,也就隻值一錠金子,而高太尉出的價高過了一錠金子,高太尉還能讓他做大官。
當然,他還明白的是:得罪了柴進,沒有什麽關係;得罪了高太尉,就隻有死路一條了。
那三個人還在繼續談話。一個道“:這早晚燒個八分過了。”
又聽一個道“:便逃得性命時,燒了大軍草料場,也得個死罪。”
又一個道“:我們回城裏去罷。”
一個道“:再看一看,拾得他一兩塊骨頭回京,府裏見太尉和衙內時,也道我們也能會幹事。”
一口一聲,全是殺人成功、奸計得逞的快活,還有即將得到獎賞的得意!
林衝聽了,心中想道“:天可憐見林衝!若不是倒了草廳,我準定被這廝們燒死了。”活生生的人變成一堆白骨了,而且,這白骨還能讓陸虞候他們拿回去請賞。
我們看,作者一路寫大雪,寫寒冷,好像是在寫大雪故意與林衝作對,正如李少春唱的,在林衝頭上逞威嚴。我們哪裏知道,這雪之冷,比人心之冷酷還差得遠,這場大雪倒救了林衝的性命。
剛才,當林衝在大雪迷漫的荒涼之地苦熬時,林衝沒有什麽抱怨,他甚至做好了修理草廳並長住下去的打算。
林衝為何不抱怨?
就是因為林衝害怕有更大的災難在某處潛伏。林衝已不奢望這世界變得稍好,隻祈願它不要變得更壞。對這個世界的道德品質,林衝已經完全沒有了信心。不過,自然之母往往仁慈——大雪壓倒了草廳,林衝不得已拽出一條絮被去那古廟裏安身,躲過這場大劫。
那麽,一直委曲求全的林衝,一直沒有動殺心的林衝,一直不敢反抗的林衝,這次他又會做出什麽樣的選擇呢?
他將最後證明:自己到底是一個真正的英雄,還是一個萬劫不複的懦夫?
反抗,還是再次屈服,這是一個問題。
殺人者被殺,被殺者殺人
至此,林衝才明白,一切退讓忍受、委曲求全都無濟於事,都換不來他們的善心,都不能讓他們放過自己。哪怕什麽都讓他們拿走,他們還是要取他的性命。
林衝終於幡然猛醒,他的血性,他的勇氣,他的殺氣,一齊爆發出來。一個那麽願意妥協的人,那麽願意認輸的人,終於被逼成了一個血腥的殺手。他曾經的膽怯,曾經的懦弱,曾經的無能,都渙然冰釋,在人生的絕境上,搖身一變,他成了一個真正的英雄。
他輕輕把石頭移開,一手拽開廟門,挺著花槍,大喝一聲: “潑賊那裏去!”
是的,該輪到他這樣喝問對方了。
當林衝被逼到絕境時,潑賊們也走到絕境了。
他們放火燒著了四下的草堆,以為把林衝燒在中間,滿篤信地說“:待走那裏去?”
沒想到,轉瞬之間,天道好還,輪到他們考慮“待走那裏去”了。
他們還能哪裏去?這個他們要害人的地方,陰差陽錯,變成了自己的人生終點。
他們哪裏也去不了了。這裏就是他們的授首之處,就是他們的葬身之地。
中國有個成語,叫“惡貫滿盈”,那意思就是,當你作惡作到滿盈之時,也就是報應到來之日。
這夥潑賊,他們一路追殺林衝而來,把林衝逼到世界的角落還不罷休,一定要置之死地而後快。他們不知道,不給別人活路,自己也就沒有活路。《孫子兵法》上講“窮寇勿追”,這個道理他們是不信的。
其實,陸虞候也不是不信這個道理,而是他一開始就把自己放到和林衝你死我活的境地。他已經開弓沒有回頭箭,隻能一條道走到黑,直到走向覆滅。
他之所以這般與林衝為敵,是因為:第一,他要做。他要巴結高衙內和高太尉,他們可以讓他升官發財。
第二,要他做。高衙內和高太尉要他做。
第三,不做怕。高太尉讓他做,他不做,他也隻有死路一條,至少是絕了升官發財之路。
第四,做不怕。他背後既然有高太尉撐腰,他不怕林衝。
所以,他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做。
但是,即使他背後有權傾一時的高太尉,他就一定穩操勝券嗎?
要知道,人之上,還有天;人在做事,天在看。
陸虞候知道怕高太尉,還知道有了高太尉,他就不怕林衝,但是,他就不怕天嗎?他就不怕天道好還,就不怕天旋地轉,就不怕天翻地覆,就不怕天網恢恢?
一場大雪,慈悲的上天悄悄地改變了事態的方向,改變了雙方的命運。
殺人者將被殺,被殺者將殺人。
隨著林衝的一聲斷喝,天旋地轉了,陸虞候們殺人的刀子,現在對準了自己的胸口。
林衝舉手,對著嚇呆的三人,先“胳察”的一槍,戳倒差撥。
陸虞候叫聲饒命,卻嚇得慌了手腳,走不動。
富安走不到十來步,被林衝趕上,後心隻一槍,又戳倒了。
反身回來,陸虞候卻才行得三四步。
林衝喝聲道“:奸賊!你待那裏去!”劈胸隻一提,丟翻在雪地上,把槍搠在地裏,用腳踏住胸脯,身邊取出尖刀來,便去陸謙臉上擱著,喝道:“潑賊!我自來又和你無什麽冤仇,你如何這等害我!正是殺人可恕,情理難容。”
殺那兩個,一點兒不囉唆;殺陸虞候,一定要囉唆幾句。為什麽?
因為林衝要告訴陸虞候,殺他的不是林衝,是天道!殺他的,不是別人,是他自己!
所以,陸虞候被殺,是天殺,是自殺。
陸虞候告道“:不幹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來。”
陸虞候的告饒是有道理的。照他的說法,他的行為不是他自願的,是被逼的。被逼的行為,至少可以不負道德上的責任。
所以,我們可以說,真正的罪魁禍首,不是陸謙,而是高俅。
而高俅之所以能如此為所欲為,是因為他有可以控製、挾製他人的權力。
所以,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很多表麵上的道德問題,其實都是權力問題,是權力運作中的問題。
按說,既然陸虞候是被逼而來,按林衝的性格和一貫的恩怨分明不濫殺,他可以在林衝那裏得到寬恕。
林衝就寬恕過董超和薛霸,當魯智深要殺這兩個公人時,他兩次製止,其理由是“:非幹他兩個事。盡是高太尉和陸虞候分付他兩個公人,要害我性命,他兩個怎不依他?你若打殺他兩個,也是冤屈。”
那麽,林衝會否像饒恕董超、薛霸一樣,放掉陸虞候呢?
林衝罵道“:奸賊,我與你自幼相交,今日倒來害我,怎不幹你事?且吃我一刀!”林衝把陸謙上身衣服扯開,把尖刀向心窩裏隻一剜,七竅迸出血來,將心肝提在手裏。
如果我們不從個人品行上看問題,林衝和陸虞候這段終極對話是很有意思的。
林衝對陸虞候的指責無疑是合理的:你我之間,無冤無仇,你如此害我,情理難容。
但是,另一方麵,既然你林衝也承認你們之間無冤無仇,那麽林衝也就無法指證陸虞候的殺人動機。沒有動機的故意殺人顯然是不可想象的、不合邏輯的。那麽,問題到底出在哪裏呢?
為什麽兩次勸阻魯智深,救下董超、薛霸的林衝,對陸虞候就不能原諒了呢?
第一,陸虞候要害林衝,不僅有被動受命於高太尉的一麵,還有主動參與、積極獻計、以求賞識,從而希望借此升官發財的一麵。為了自己升官發財而害人,當然不可原諒。
第二,陸虞候害林衝不是一次,而是一而再,再而三,不置林衝於死地決不罷休。
第三,陸虞候和林衝自幼相交,兄弟相稱。陸虞候的行為,危害了基本的為人處世之道,尤其可惡。
這三條之中,觸犯任何一條,都不可寬恕。因此,像陸虞候、富安、差撥這樣惡貫滿盈之輩,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不足以明道德,不殺不足以護法律。所以,他們隻有死路一條。
實際上,相對於武鬆、李逵的濫殺,林衝是非常節製的。他不但沒有多殺,實際上是少殺了:至少還有三個人,是該殺而沒有殺的,那就是高俅、高衙內父子,還有一個滄州牢城營的管營。
該殺的殺了,草料場燒了。家待不成,待到牢城營。現在,牢城營也待不住了。一個社會,假如逼得人連監牢都待不成,這個人他將去何方?
這個世界沒了門,手握鑰匙也無用我們來看看以下對林衝行為舉止的描寫“:再穿了白布衫,係了褡膊,把氈笠子帶上,將葫蘆裏冷酒都吃盡了。被與葫蘆都丟了不要,提了槍,便出廟門投東去。”
林衝終於幡然醒悟,大夢初醒,徹底絕望,從而決絕遠去。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描寫中一再提到的林衝的六件身旁之物,這地方有寫到的,還有沒寫到的。無論寫到的還是沒寫到的,都有特別的意義。
第一,寫到的有被子與葫蘆,但卻是“被與葫蘆都丟了不要”,是否定式的寫法。為什麽這樣寫?那是為了寫出林衝心中了無牽掛,身外一絲不掛,身如飄蓬,心如死灰,曾經的小心在意,曾經的委曲求全,曾經的逆來順受,都灰飛煙滅。
第二,寫到了“槍”,而且是“提了槍”,是肯定式的寫法。與“被與葫蘆”的否定式寫法作明白對比“:被與葫蘆”是安寢與享受,這兩樣象征林衝與這個世界和諧共處的東西被丟棄; “提了槍”,“槍”是衝突與決殺,這一樣象征他與這個世界決絕、為仇的東西卻被握在手中。從此,花槍上挑著的,就不再是酒葫蘆,而是人頭了。
第三,寫到了白布衫、褡膊、氈笠子。這些是穿了,係了,帶上,也是肯定式寫法,並且也與被子、葫蘆形成對比:被與葫蘆,是安居的,這些則是出行的。它讓我們想起漢樂府《東門行》中“拔劍東門去”的鋌而走險。
小家庭如花美眷的溫柔鄉住不成了,住到牢城營的天王堂;天王堂住不成了,住到草料場;草料場住不成了,住到荒郊古廟。隻要還能下有立錐之地,上有片瓦遮身,林衝都會苟且,林衝都會妥協。但是,現在什麽也沒有了,厚地高天,茫茫大宋,就是沒有林衝的安居之所。既然這樣,他也就隻能人在路途,漂泊江湖,浪跡天涯了。
第四,寫到的有酒,而且特別注明是“冷酒”,並以此煞尾。既是印證那人間的寒涼,又讓我們讀者感同身受。
那麽,除了寫到的上述幾種身旁之物,沒寫到的是什麽呢?這一段細致的描寫中沒有寫到的一個東西,恰恰是此前的描寫中最為鄭重其事的,那就是鑰匙。
是的,此前鄭重其事的鑰匙在描寫中消失了,不是林衝把它扔了或丟了,而是鑰匙已經無用。這個世界不是對林衝關上了門,而是這個世界根本就沒了門。林衝要做的事,不是去找一把鑰匙,然後緊緊捏住它,像握住自己的命運,然後試著打開某扇門。林衝要做的事,是在這個世界之外找一片天地,然後安身立命。這個地方,不在“率土之濱”,不在“溥天之下”,而在“水滸”,在王化之外,在現有的體製之外。
寫到的與沒寫到的,出現的與沒出現的,在肯定與否定之間,在帶上和拋棄之間。林衝覺今是而昨非,他沒有了幻想,沒有了希望。在絕望中,一個最忠心耿耿又小心翼翼的人,成了反叛者。
一個最無做英雄願望的人,就這樣被逼成了英雄。
被逼鋌而走險的林衝,出了廟門投東去。投何處去?何處可以安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