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維戰爭

文 /劉洋

第一章 紙頁間

在我麵前的書桌上,放著一本破舊的、泛著些許黴味的筆記本。

說起來,第一次見到這個筆記本,似乎是在遙遠的小學時代了。那時候的我熱衷於寫日記,班上有點兒什麽雞毛蒜皮的小事都興致盎然地訴諸筆端,像誰考了第一名,受到了老師的表揚;誰穿了身新衣服,卻被沾染上了汙跡;等等。每天都要寫一大堆文字,好像是在排出身體裏的某種代謝物,無論如何也憋不住。

家裏很窮,買不起那種精美的硬殼筆記本。大多數時候都是寫在學校作為作業本發下來的橫格軟本裏。雖然自己也想辦法攢錢買了些硬殼本,可是七八十頁的本子,要不了多久就會被密密麻麻的文字填滿。後來,我便隻把那些很“重要”的事情寫在硬殼本上,而且是用最細小的字號來寫,這樣才可以維持得久一點。

學校的垃圾場裏,每天都會有別人扔掉的筆記本。有的隻用了幾頁,上麵用拙劣的畫風塗描著一些人物和風景。我把這樣的筆記本撿回來,小心地撕掉前麵用過的幾頁,然後把它保存在自己的抽屜裏。

眼前這本大概就是那時候撿回來的吧!封麵畫已經模糊得什麽也看不清了,裏麵紙張的邊緣也已泛黃了,而且因為一直壓在抽屜底部而變得潮潮的。如果不是因為前一陣子搬家,這個筆記本不知道還要在這個老舊的抽屜裏埋藏多久。

筆記本幾乎是空白的,隻在第一頁上畫著一群一寸大小的小人。大概是想著第二頁還可以寫點兒東西,我並沒有撕掉這一張紙。我對著筆記本感慨了一番:自己是從什麽時候起停止寫日記的呢?大概是在高中時期吧,從那個時候開始,我迷上了足球,業餘時間總是和同學一起在操場上奔跑追逐,加上課業也繁重了起來,於是漸漸覺得日記這種東西,一天不寫也沒什麽關係——到最後就完全不寫了。

現在想想真是遺憾。翻開兒時的日記,那時發生的一幕幕竟然又重新閃現在腦子裏,就像昨天發生的事情一樣。雖然大部分事情很幼稚,但卻是自己真實的足跡。反而是高中和大學時期,就算是竭力回憶,也想不起幾件印象深刻的事情來,最多有一些模糊的影子,卻平麵得很,一點兒都不鮮活——簡直像是自己在時間軸上突然跳過了一大段似的。

我歎息著把筆記本放回書桌。

書桌是新買的,房間裏大部分東西都散發著一股新鮮的木香味。搬家有個好處,就是讓你覺得應該振作一下。換個環境,讓一切重新開始。

我翻開筆記本,拿出削好的鉛筆,準備在上麵寫點兒什麽。可頭腦裏卻一片空白。筆尖顫動著,懸停在紙頁上方一厘米的高度,遲遲不能畫上去,仿佛有一層無形的薄膜阻隔在中間似的。

竟然完全想不到有什麽可寫的!自己的生活從何時起變得如此枯燥無味了呢?我苦笑一聲,把鉛筆放下,合上了筆記本。

搬家後,那個筆記本一度在書桌上靜靜地放置了很久。某一天,我終於有了寫作的欲望,再次翻開它,拿起筆筒裏的鉛筆,準備往紙頁上畫去。可是,我持筆的右手不知為何突然停了下來。有什麽不對勁嗎?剛開始,我隻是隱隱地有這種感覺。我對著筆記本仔細地端詳起來,大概過了一分鍾,我終於意識到不對勁的地方在哪裏了——那幾個小人不見了!

鉛筆的痕跡,隨著時間的流逝,確實會慢慢地變淡,但是眼前卻絕非那樣的情形。那幾個小人所在的地方什麽也沒有,和其他空白的位置一樣,隻有微微發皺的紙張和點點黴跡。

就好像那些鉛筆畫出的小人從來不存在一樣!

我疑惑著回憶了一下,確實是在這個地方看到過幾個塗鴉小人啊!難道是我記錯了?我隨手往後翻了幾頁,突然睜大了眼睛,在第五頁上,我看到了那幾個小人!

怎麽會跑到第五頁去了?我茫然地看著它們,感覺自己的眼睛出了問題。

難道它們還會自己移動不成?我呆呆地對著它們看了半晌,可是它們卻一動不動,完全不像是活物。本來就是嘛!幾幅鉛筆畫而已,怎麽可能自己動起來呢?

我合上筆記本,晃了晃腦袋。不知為何,突然覺得周圍的一切都瞬間失去了真實感,像是某種廉價的布景似的。也許自己應該好好休息一下了。

然而,第二天我再次翻開筆記本的時候小人已經跑到了第六頁。哦,準確地說是第六至七頁。有一個小人到了第七頁,剩下的幾個在第六頁,還有一個最奇特:它的身子一部分已經到了第七頁,而另一部分卻留在了第六頁。因為六、七頁是在一張紙上,所以看上去那個小人的身體就像缺了一塊似的。我仔細端詳著它們的動作,果然保持著一種跑動中的形態。可是我盯著它們看了許久,仍然沒有親眼看到它們移動一下。

是不是移動得太輕微,肉眼無法分辨呢?我這樣想著,然後拿起鉛筆,在其中一個小人的腳尖畫了個圈,作為標記。又等了一會兒,我拿起放大鏡,仔細地看著畫麵:我確定它們並沒有發生哪怕一絲一毫的移動。

奇怪了,它們是什麽時候移動的呢?我合上筆記本,胡亂地想了片刻。幾分鍾後,我再次翻開筆記本,不禁大吃一驚。這會兒工夫,已經有三個小人到了第七頁,留在第六頁的隻剩下兩個了。

更奇妙的是,我畫的那個標記用的小圈居然不見了。我仔細尋找了片刻,在第七頁找到了它:那個小圈正被一個小人拿在手上!小人用疑惑地眼光看著它,那眼神似乎在說,咦,這個小東西是從哪裏來的呢?

從那以後,我對筆記本上的小人簡直著了迷。即使是上班,我也隨身攜帶著筆記本,一有閑暇,便翻開它,看一眼其中的小人。經過一段時間的摸索,我逐漸有了一些發現和經驗。我把這些發現整理在另一本筆記本裏,用工整的字跡記錄下來,那認真的態度簡直像是回到了小學時期。

小人在筆記本打開的時候是不會動的,但在筆記本合上以後,它們可以像活物一樣移動。

這一條是我在不斷地開開合合中總結出來的。那些小人就仿佛在和我玩“123,不許動”的兒童遊戲一樣,每次一翻開筆記本,它們就一動不動了。

我對這古怪的發現感到非常訝異,這一切就像是發生在某個童話故事裏的情節。而更奇怪的是,我用鉛筆畫上去的圖案,竟然引起了這些小人的注意,並與其發生互動。也就是說,我隨手畫出的東西,以這種方式獲得了某種真實性!在小人們看來,或許它們還會疑惑地問:這些東西何以憑空出現呢?

單純從畫工來說,那些小人畫得著實粗糙,極似出自兒童之手。可是這不妨礙它們可以自如地在紙頁間奔跑,時聚時散,有時候還可以看到它們停下來,盤腿坐下,在某一頁休息片刻。一些小人不時把頭湊在一起,從姿態、神情和口部的開合推測,它們應該在交談著什麽——雖然我什麽都聽不見。

從日上中天,到夕陽西下,不知不覺中,我已經花了半天的時間,持續地關注著這些小人的情狀。看上去它們很慌亂,一直處於奔跑的狀態,偶爾停下休息,也隻停留很短的時間,就像有什麽東西在後麵追趕似的。很快,它們已經跑到第十八頁了。

它們為什麽要跑個不停呢?

很快我就找到了這個問題的答案。不知什麽時候,在筆記本的前麵幾頁,出現了一種很奇怪的東西:它身形龐大(比起小人來說),幾乎占滿了筆記本的一頁紙,長著尖利而凸出的牙齒,額頭隆起,上麵有一根獨角,全身布滿皺褶,四肢粗短,看上去像是一隻變異的犀牛。這隻怪獸不停地向前追趕著,它的速度似乎比小人更快,因為我發現它和小人之間間隔的頁數正在逐漸變少。

不知為何,我突然變得緊張起來。看著紙上那些可憐的小不點,一種類似於責任感和正義感的東西開始出現在我的情緒之中。

我決定要救這些小人。

在怪獸前進的路上,我畫了一堵牆。還特意將牆體畫成了厚厚的方塊狀,一直頂到了筆記本頁麵的最上沿,中間用鉛筆全部塗成黑色——看上去是一堵非常堅固的牆了。

很快,怪獸來到了牆的麵前。它露出疑惑的眼神,用鼻子拱了拱這塊攔路的大石頭。似乎沒有覺察出什麽危險,它接著用角頂了頂牆體,牆體紋絲不動。

“哈哈,這下你過不去了吧!”我像是惡作劇得逞了似的,得意地笑了起來。我翻到後麵幾頁,看著那些還維持奔跑狀態的小人,心裏想:“不用擔心了,你們安全啦!”可是我該怎麽告訴它們這個好消息呢?我想了片刻,毫無頭緒,便又翻回怪獸的頁麵,一看之下,我不由得大吃一驚。

那個怪獸竟然已經攀爬到了牆的上麵!因為牆的高度就是紙張的高度,所以現在怪獸的頭部,在紙麵上已經看不見了,隻剩下後肢和一條短尾巴還懸在牆邊。

現在我才發現自己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因為是在筆記本上發現了這些小人和怪獸,我便想當然地以為這個筆記本的紙頁就是它們活動的全部空間,或者說,筆記本的紙張的邊緣,就是它們世界的邊界。現在我才知道,事實並非如此。

這本筆記本上的畫麵,更像它們所在世界的某種投影。就像電影膠片,截取了真實世界的一部分,呈現在人們麵前。

它們是某種真實的存在,而並非隻是存在於我筆記本上的玩物。我終於意識到了這一點。

而這也就意味著,我想把怪獸堵住的想法落空了。因為我隻能控製投影在我筆記本上的這一部分空間,而怪獸可以繞過我的控製,就像現在,它從我畫的牆體的上方爬過去了。

很快,我又想到了另一種辦法。

我沿著筆記本頁麵的上下邊緣和右邊緣畫了三條粗大的黑線,看上去就像一個缺了一條邊的長方形。這是一個陷阱,我的打算是,等怪獸進入這個框架之後,我便迅速地把剩下的一邊封好,這樣不就可以把它關在裏麵了嗎?

可惜,怪獸到了這裏,隻是探頭朝方框裏看了看,便果斷地從方框上爬過去了,沒有進去的意思。

這時,我突然想到,何必這麽麻煩呢,直接畫一個封閉的框把它關起來不就行了?想到這裏,我立刻翻到怪獸出現的頁麵,在它的前後畫出了粗黑的線條,然後在頁麵下方也塗上一道黑杠,把左右兩邊的黑條連接起來了——好,現在就差封上方的口子了。可是,問題來了。我突然發現,怪獸頭頂的角高高聳立,一部分已經超出了頁麵的範圍。我不管不顧地直接在上麵畫上了一條黑色的線條,這條線的一部分覆蓋在了怪獸的角上。

奇怪的事情發生了,覆蓋在怪獸角上的那一部分線條很快就變得模糊起來,幾秒鍾後,便消失得無影無蹤。接著,連離怪獸很近的那些線條也漸漸消失了。

這個破破爛爛的牢籠當然是關不住怪獸的。

我又總結出一條規則來:在頁麵已有事物的附近空間,是無法作畫的。

認真地思考這一條規則,它其實是非常合理的。在空間的某個地方,如果本身存在某種東西,你再想把別的東西塞在那裏,當然是不可能辦到的事。這讓我想起了泡利不相容原理:在特定的原子軌道上,不能有兩個相同自旋的電子同時存在。從某個角度來說,泡利不相容原理所帶來的斥力,正是維持我們這個世界穩定存在的基石。

沒辦法啊!看著從不完整的牢籠中掙脫出來的怪獸,我隻好畫出一道又一道柵欄,來盡力減緩它前進的速度。

不知不覺我想起了幾萬年前,那些原始人類的生存境遇。他們是不是也像這些小人一樣,被各種野獸追逐,無時無刻不在戰戰兢兢地生活呢?那是一段多麽黑暗的歲月啊!他們是如何熬過來的呢?

對了,火!

火可以說是早期人類最重要的發現了,憑借它,人們驅逐野獸,而且也吃上了熟食,大大改善了自己的生存境遇。我能不能用火來驅逐這隻怪獸呢?

我用鉛筆在怪獸的前麵畫了一團火焰。或者說,是一團看上去像是火焰的東西——我對於畫畫,其實並不擅長。結果令我失望,那團“火”成了一塊凝固的奇異石塊,甚至絲毫沒有引起怪獸的注意。

是不是顏色不對?我從兒子的文具盒裏找來了彩色鉛筆,用紅色的鉛筆又畫了一團火,結果並沒有什麽不同——它隻不過變成了一塊紅色的石頭而已。

我突然有了一絲明悟:火不過是一種劇烈的氧化反應所產生的現象而已,它並不是某種實物!隻有像柵欄、牆、牢籠這種具體的事物,我才可以畫出來,將它們實體化!

想到這裏,我頓時覺得有些沮喪。雖然我有女媧之手一般的創世之筆,可麵對這區區一隻怪獸,我竟束手無策。趴在桌子上,看著夕陽一寸寸地落下,緋紅的陽光從窗戶縫隙裏漸漸褪去,一種黑夜所獨有的靜匿便慢慢氳開在臥室之中。

“爸爸,我回來了!”

“老公,你在幹什麽呢?怎麽不開燈啊?”

妻子和兒子的聲音出現在門廊裏。這是一個周末,妻子帶著孩子去了鄉下她的哥哥家玩,我借口要加班,沒有和他們一塊去。大舅子是一個有點兒刻薄的人,我和他也沒有什麽共同語言。

我歎了口氣,合上了筆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