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甚至沒有準點上班。帶著宿醉的頭痛從噩夢中醒來時,已是將近中午時分,開了手機,十多個未接來電,大部分是L的,還有些來自電視台的更上層頭頭。我晃晃腦袋,慢吞吞地去衝了個淋浴,彌漫全身的脫力感和自我厭惡感,終於提醒了我當初為何要決心和酒精分手。

開車到電視塔時,我已經做好了為這個節目收尾的心理準備,以及麵對悲慘的個人前景:可能得換個行業混混了。

L在過道上一把揪住我的胳膊:“你跑哪裏去了!我找你一上午了。”

“嗯?”

“我們得找個地方談談。馬上。”她說,眼睛閃閃發亮,“也許我們還有救。”

我皺眉,昨天的案件都在全國廣播網上發了,我看不到還有什麽挽回的餘地。

L把我拖進辦公室,反扣上門。

“有人向我們求助了。”她說。

“現在我們最不應該做的事就是……”我沒來得及把“再攬下一個爛攤子”這句話說出口,L已經調出手機中的通話記錄。

我聽完,默然。

“我們可以跟他們做筆交易。”L說。

“就算沒有行政命令掐死我們的節目,我也看不出還有接著做下去的價值。”我說,“我們可以換角,我們有一大堆想當超人的家夥投來的簡曆,但就沒幾個正常人。一號是正常人,他被我們逼跑了。不是說我們不對,這整件事就不對。這世上沒超級英雄待的地方。”

L等我發泄完,靜靜地說:“我們可以找專業真人秀演員。”

自然她是對的。我閉上眼迫使自己冷靜,因為少年誤殺案,現在收視率和網絡關注跳到了新的高位,放棄太可惜了。我們可以讓編劇班子寫劇本,租用場地,事先協調好各層關係。不再讓情況失控。這是在我手裏炒起來的最火的一檔節目。我想救它。

“你和他們談條件。我去和一號談談,”我說,“他會回來幫我們最後一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