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迷霧

我首先想到的“幫手”是阿碧絲。

她是一個年輕的拾荒者—那當然不是收破爛的組織,雖然也差不了太多。據說,拾荒者的曆史比卡奧斯城還要久遠,早在“一星期聖戰”剛剛結束,叢林還沒遍地開花之前,拾荒者就已經在這一帶活動了。他們中既有失魂落魄的難民,也有投機斂財的冒險家,他們在荒野和廢棄的礦井裏遊走,尋找每一塊可以賣錢的廢銅爛鐵。在“鬼種子”發育成熟—或者按官方的話講,“生態圈感染行動完成”之後,許多在戰爭中沒有受到破壞的村莊被叢林包圍吞沒,農田、牧場被破壞殆盡,居民沒有辦法,大部分人隻能選擇遷徙,剩下的則加入了采摘果實、收集木材賣錢的拾荒大軍,大概是在卡奧斯城建立之前的一年,名為拾荒者的“企業”成立了—雖然即使到現在,它依舊是個類似於中國武俠小說中“丐幫”那樣的社會團體而已。

我與拾荒者有過不少貿易往來,而從一開始,阿碧絲就是我們的中間人。她與我年紀相仿,也可能比我大個兩三歲,但與我不同,她很善談吐,而且是個討價還價的老手。據說,她和拾荒者的現任老大關係很鐵,所以在組織裏說話很有分量—好吧,我也隻是聽她本人這樣吹噓過而已。最重要的是,阿碧絲經常有些“見不得人”的私貨要送到卡奧斯城或者南方,因而欠我不止一個人情,她曾經說過“如果想要幫忙,來迷霧叢林報她的名號就可以”,那麽現在就是驗證這句話的時候了。

如果沒有向導帶路,普通人在迷霧叢林裏走不出一公裏就會傻眼,靠近死寂草原的地方可能還好說,一旦進入森林內部,再伴以濃霧,便會立即產生暈頭轉向的錯覺。

由於阿碧絲的關係,我還勉強記得拾荒者在樹幹上做的標記。不過,我還是得感歎,這些經過精心培育的生態兵器真是頑強得可怕,二十年不到的時間裏,就把一個本來是鐵礦基地的荒原變成了茂密繁盛的叢林,如果不是人為地開采和有意識地破壞,這些植物應該還可以繼續擴張吧?反正僅僅是半個月沒有來過,許多標記就已經完全無法辨認了—這也算是個不錯的消息,地形越是複雜,霧氣越是濃重,卡奧斯城的追擊也越是困難。

即使牽著我的手,百靈依舊走得很慢。地上像毛毯一樣厚實的落葉裏夾雜著盤根錯節的樹根,還有扭曲呈網狀的藤蔓點綴其中,就算是我也有些舉步維艱,更別說是看不見東西的她了。

“這裏好熱鬧。”百靈扶著一根枯樹,輕聲笑道,“你能看見它們嗎?”

四周雖然稱不上是鴉雀無聲,但在我聽來,和外麵的草原也沒什麽差別。

“是動物嗎?”我也乘機喘口氣,看了看周圍,“一個也沒見到啊。”

她斜著伸出胳膊,指向側上方的樹冠:“那裏有一隻,可能是齧齒類的吧。”

我仔細辨認了半天才發現她所指的方向真有活物,是的,那是一隻鬆鼠之類的東西吧。

陽光在層層濃霧的過濾下變得像細紗般清淡柔和,灑在林間,混著的樹脂清香,宛若童話故事裏某個寧靜的早晨。過去為了生計,我奔波至此,隻是覺得這些迷霧和樹木非常礙事,現在被大隊人馬追殺,反而為這裏的奇景所吸引,感到一種說不上來的淡定。

“嗯,確實有隻鬆鼠。真讓人羨慕,百靈,”我一時忘卻了背後的險境,停下腳步,回身拍拍百靈的肩,“你所聽見的世界,一定很精彩吧?”

“是啊!”她先是興奮地點點頭,而後又立即壓低了聲音,“但是,看到鬆鼠的,難道不是白葉先生您嗎?”

她楚楚可憐的樣子,讓人不禁一陣心酸。“它是棕灰色的,”我清了清喉嚨,又看了一眼那隻鬆鼠,“有很大的尾巴,嬌小可愛的前爪……嗯,它在看著你呢。”

“我不要緊的,白葉先生,”百靈扯了扯我的衣袖,微微笑著,“你不必可憐我。”

能夠欣然接受自己缺陷的人,又何需安慰呢?我點點頭,輕聲道:“我們走吧,不遠了。”

確實已經不遠了。迷霧叢林過去曾是個很大的聯合礦場,擁有蜘蛛網般的地下坑道。戰爭爆發之後,大部分的礦場都被廢棄,隻有其中一個還在運作,而它的地上設施也逐漸成為拾荒者們的聚集地,經過二十年的居住改建,那裏現在有了一個非官方的名字:“廢棄鎮”。

廢棄鎮被嚴密的叢林團團包圍,不僅沒有大道,從外麵甚至看不到那裏有一個村鎮。拾荒者在周圍的叢林裏布置了大量陷阱和暗哨,無論是誰試圖從地麵接近,都將體會到“寸步難行”的含義。進鎮的唯一方法,就是通過地下坑道。改造後的礦場設施,已經變成了拾荒者的庇護所和要塞,其錯綜複雜的程度,比起地表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也有人說:“迷霧叢林真正的迷霧隻在地下蔓延。”

值得慶幸,我到底還是沒有記錯路。沿著標記走了兩三分鍾,森林中出現了一塊小小的草坪。草坪邊緣種著“守身草”—一種專門抑製“鬼種子”生長的植物,當然,從某種角度來說,它也是生態兵器,是一種不怎麽“厲”的“鬼”而已。

沒有任何預兆,我隻是剛一出現,草坪中央的偽裝便被撤去,一柄長槍直直地頂住我的鼻頭;等我反應過來時,能做的也隻有乖乖地舉起雙手了。

對方穿著雨披,戴著防毒麵具,遍身不知是花泥還是叢林迷彩,總之是一塊綠斑、一片紅雲的樣子,就好像畫匠手裏的調色板,隻是少了幾分藝術感,多了一點殺氣。這是拾荒者的標準裝束—還好,起碼不是COW的陸戰隊員。

“白葉?”

女人的聲音,讓我徹底安心下來,看著低垂的槍口,我也慢慢放下手道:“好久不見,阿碧絲。”

不管她本人再怎麽自吹自擂,說到底還是在這個外圍坑道入口站崗,以我平時的為人,此時不挖苦她兩句是不會舒坦的,但現在顯然不是時候。

她摘下防毒麵具,麵色凝重:“以前不是跟你說過,來找我要提前打電話預約嗎?”

說句題外話,如果我提前打電話預約,就不可能在這個坑道口看到她穿成這副德行了,在熟人跟前,女人總歸是會愛些麵子的。

“阿碧絲,”連寒暄的時間都沒有,我開門見山道,“我想請你幫個忙。”

她注意到我身後的百靈,於是叉起腰道:“和這丫頭有關了?”

“是的,人命關天。”

“是你的私生女?”

“拜托說點有邏輯性的話好不好。”

“那就是你女朋友了?”

我實在沒空和這個囉唆的女人閑聊,於是直接把百靈拉到她跟前道:“把她帶去廢棄鎮或者歌利亞礦井,藏起來,直到我再去找你為止。”

“白……”百靈剛要說什麽,我便用手指輕輕點住她的唇,輕聲安慰道:“別擔心,不會太久的。”

突然像想起來什麽似的,我慌忙掏出手機—就是昨天淩晨得到的那部,迎著阿碧絲莫名的目光,硬生生地塞到她手裏,然後湊上前耳語,“如果我沒法回來,請你……”不知為何,我語塞了兩秒鍾,“請你照顧她,這個手機的主人,過些日子就會聯絡你,然後把女孩接走。這一切不會打攪你太久,阿碧絲,拜托你了。”

“白葉……”阿碧絲眉頭緊鎖,一邊打量著百靈一邊道,“直覺對我說,這丫頭很危險。”

她的直覺一向很敏銳。

而我也沒有更多時間去說服她,隻得拿出撒手鐧:“阿碧絲,就算是為了我們的友誼,如何?要再找一個肯為你免費偷運‘雪藺草’的司機可沒那麽容易了啊。”

“嗯……”她沒有可能拒絕我的條件,如果讓拾荒者的老大知道她在偷偷搞走私,死相會異常難看,“……當然。”顯然,她也並不是非常情願,但還是堆出一臉燦爛的笑容,“為了友誼嘛!來吧,小姑娘。”她伸手攬過百靈的肩,“無論看到什麽都別問,先跟姐姐走,到家我們再聊。”

仿佛刻意避開我的目光,百靈沒有回頭,但卻久久不肯鬆開拉著我的手。

“別哭啊,好孩子。”阿碧絲茫然地看著百靈,而後又看看我,“你白葉哥他說話算數,肯定會回來接你的,別擔心。”

在這一瞬間,我才突然想起,對百靈來說,剛才與阿碧絲的耳語根本就藏不住任何秘密。

“是吧?”百靈的聲音裏夾雜著隱約的抽泣,“白葉先生,你會回來的吧?”

我頗勉強地點點頭:“嗯。”

“能對我發誓嗎?”她轉過身,淚眼蒙矓,“就像你對別人發誓那樣?”

“我……”

我做不到。

多年以前,在我剛到俄羅斯的時候,聽過一個很老土的故事:叛軍攻占了國王的城堡,誓將王室趕盡殺絕,一位禁衛騎士帶著最後的公主殺出重圍,騎士為公主換上擠奶工的衣裝,留在某個農舍裏,然後獨自離開。當騎士最終被叛軍斬殺的時候,公主早已不知去向。百靈不是什麽公主,也永遠做不了公主。但是至少,我可以選擇做一位騎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