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拉布拉多[1]大潰敗 The Labrador Fiasco
那是個十月。不過,是哪個十月?反正是某年的十月,日光倏然亮起又驟然暗淡的十月,有著紅色和橙色葉子的十月。我的父親坐在壁爐旁的扶手椅上。他穿著黑白格子的便袍,套在其他衣服外麵,還穿著老式皮拖鞋,把腳架在一個腳墊上。所以那一定是個傍晚。
我的母親正在讀書給他聽。她擺弄著眼鏡,俯身於書頁上;又或者隻是看起來像是俯著身。實際上那就是她現在佝僂的體態。
我的父親在笑,所以這部分一定是他喜歡聽的。他左臉的笑容比右臉明顯:六年前他中了風,我們都假裝他已經康複;他也確實康複了——基本上。
“現在發生什麽了?”我邊脫外套邊問。我知道這個故事,以前就聽過。
“他們剛出發。”我的母親說。
我父親說:“他們帶錯了補給。”這讓他開心,他自己肯定不會帶錯補給。實際上,他從一開始就不會展開這次不明智的旅程,或者說——盡管他以前更魯莽,更急躁,更確信自己有能力對抗命運和超越危險——這是他現在的觀點。“十足的傻瓜。”他說完又笑了。
但是,除了錯誤的補給之外,他們還能拿到什麽補給呢?白糖、白麵粉、大米,你當時能拿的就是這些。豌豆粉、脫水蘋果、硬餅幹、熏肉、豬油,都是重東西。那時還沒有凍幹技術,沒有方便的湯料包;沒有尼龍馬甲,沒有能收成口袋大小的睡袋,沒有輕便的防水布。他們的帳篷是用氣球綢做的,塗了油用來防水。他們的毯子是羊毛的。背包是帆布的,附有皮帶和橫過額頭的紮帶,以減輕腰部的負重。這些東西會有焦油的味道。此外,還有兩支步槍、兩把手槍、一千兩百發子彈、一台照相機和一個六分儀;還有炊具和衣服。每一磅物資都必須由人工進行水陸搬運,或者用獨木舟拖上岸,獨木舟有十八英尺長,木質框架,覆蓋著帆布。
然而,這一切都不會讓探險者們望而卻步,或者說起初不會。他們有兩個人,兩個年輕的美國人。他們以前也參加過露營探險,不過那是在緯度更低的溫暖地區,他們可以在愉悅的篝火前抽著氣味芬芳的傍晚的煙鬥,當夕陽西下天色蒼白的時候,鍋裏烤著的新鮮鱒魚滋滋作響。關於荒野的魅力與挑戰未知,每個人都能寫出一兩段吉卜林風格的清新散文。這是1903年,當時探險仍然是一種時尚,被視為對男子氣概的一種考驗,同時男子氣概自身也仍然是一種時尚,並且會自然而然地與幹淨這個詞一起出現。男子氣概、幹淨、荒涼,讓你能感覺自由的地方。當然,得帶著槍和魚竿。你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探險隊的領隊名叫哈伯德,為一家專門介紹戶外活動的雜誌工作。他的想法是,他要跟他的表弟兼好哥們兒——這個人的名字叫華萊士——深入拉布拉多地區最後一片尚未開發的荒野,然後他會發表一係列的文章來講述他們的探險經曆,並借此揚名立萬。(這是他的原話:“我會揚名立萬。”)具體而言,他們會沿著納斯科皮河上行,據說這條河的源頭是傳說中漁產豐富的密奇卡茂內陸湖;從那裏他們可以抵達喬治河,印第安人每年夏天都在那裏集中狩獵馴鹿,從那裏再前往哈得孫灣的一個駐點,然後出去再次抵達海岸。哈伯德計劃與印第安人相遇時做一點業餘的人類學研究,他也會把這部分寫進文章,並拍些照片——一個蓬頭垢麵的獵人手持一把老式步槍,腳下踩著一具動物屍體;一隻被砍掉的鹿首,鹿角張牙舞爪。戴著珠子項鏈、眼睛炯炯有神的女人在咀嚼或縫製獸皮,或者做著任何事情。最後的野人,類似這種題材。人們對這類題材很感興趣。他也會描述野人們的菜單。
(但那些印第安人是從北邊過來的。從來不會從西邊或者南邊走水路。)
在這樣的故事中,總會有——總應該有——一位印第安老人,在白人們計劃出發時出現在他們麵前。他是來警告他們的,因為他心地善良,而他們卻莽撞無知。“別去那裏,”他說,“那個地方我們從來不去。”這些故事中的印第安人講起話來都一本正經。
“為什麽不去呢?”白人們問。
“惡靈住在那兒。”印第安老人說。白人微笑著感謝他,但沒有理會他的忠告。本地迷信,他們想。所以他們去了曾被警告不要去的地方,然後,在經曆了很多磨難之後,他們死了。印第安老人聽說之後搖了搖頭。愚蠢的白人,但你還能怎麽跟他們說呢?他們不懂得尊重。
這本書裏沒有印第安老人——不知道為什麽他被漏掉了——所以我父親自己擔任了這個角色。“他們不應該到那裏去,”他說,“印第安人從來不走那條路。”不過,他並沒有提到惡靈。他說的是:“沒有東西吃。”對印第安人來說兩者是一回事,因為如果食物不是來自靈魂,那還能來自哪裏?食物不是本來就有的,而是被賜予的;但有時也會被扣留。
哈伯德和華萊士試圖雇幾個印第安人,至少在旅程的最初階段和他們一起走,並幫他們扛行李。沒人願意去。他們說他們“太忙”。實際上是因為他們知道得太多了。他們知道的是在那裏你不可能把你需要的所有食物都隨身攜帶。如果你帶不了那麽多食物,你就隻能打獵。但絕大多數時候,那裏沒有什麽獵物。“太忙”意味著還不想去送死,也意味著拘於禮貌而無法直言問題。
這兩位探險家做對了一件事。他們雇了個向導。他的名字叫喬治,是個克裏族印第安人,或者有部分克裏族血統。按照他們當時的叫法,是個“雜種”。他來自距離拉布拉多非常遠的詹姆斯灣,所以他根本不知道拉布拉多的不幸的真相。喬治一路南下,到紐約市去見他的雇主,他以前從來沒去過那裏。他以前從來沒去過美國,甚至從來沒進過城。他保持鎮定,他環顧四周;他弄清楚了什麽是出租車,以及如何叫出租車,這充分顯示出他的足智多謀。他的理智分析能力今後會派上大用場。
“喬治那小子很不一般。”我的父親說。喬治是整個故事裏他最喜歡的人。
家裏的某個地方有一張我父親的單人照——可能被夾在了某一本相冊的後麵,和一堆還沒來得及整理的快照放在一起。照片上是三十年前正在某次獨木舟旅行途中的他——如果你不把這些說明寫在照片的背麵,他們就會忘記。他顯然正在經過某個渡口。他沒有刮胡子,他的頭上纏著一條頭巾,為了防止黑蠅和蚊子,他背著一個沉重的背包,寬大的紮帶勒住額頭。他的頭發烏黑,他那張閃著光的臉被曬成深深的古銅色,而且並不太幹淨。他看起來有點不懷好意;像個海盜,或者其實更像個北部山林的向導,那種半夜裏狼群襲來的前一刻帶著你最好的步槍溜之大吉的人。但也像一個知道自己在做什麽的人。
“那個喬治知道他在做什麽。”這時我父親說道。
說的是他離開紐約之後;但是在紐約期間,喬治沒什麽幫助,因為他不知道去哪裏買東西。那兩個人正是在紐約購買了所有必需的補給,隻差一張刺網,他們以為刺網在北邊也能買到。他們也沒買備用的軟皮鞋。這可能是他們最嚴重的錯誤。
然後他們出發了,先坐火車,再坐船,然後坐更小的船。細節很枯燥,天氣很差,飲食很糟糕,沒有一種交通工具是準時的。他們花了很多個小時,甚至是好幾天的時間在碼頭附近等待,不知道自己的行李還會不會出現。
“今晚就讀到這兒吧。”我母親說。
“我想他已經睡著了。”我說。
“他以前從來不會睡著,”我母親說,“聽這個故事的時候不會。他一般都會忙著列出他的清單。”
“他的清單?”
“他要帶的補給的清單。”
我父親睡覺的時候,我跳著讀了故事後麵的部分。那三個人終於從拉布拉多淒涼的東北海岸進入了內陸河,離開他們最後的起點,認真地開始航行。那是七月中旬,但短暫的夏天很快就會結束,他們還有五百英裏的路程要走。
他們的任務是穿過又長又窄的格蘭德湖。湖的最末端,就是納斯卡皮河匯入之處,或者至少他們是這樣聽說的。他們見過的唯一一張地圖是一位白人旅行者早在大約五十年前粗略繪製的,地圖上顯示隻有一條河流匯入格蘭德湖。就是所有印第安人都提到過的那條河:那條通向某處的河。為什麽要提到其他的河流呢,因為怎麽會有人想要知道它們的存在呢?很多植物沒有名字就是因為它們不能吃也不能用。
但實際上還有四條其他河流。
在這第一個早晨,他們興高采烈——反正華萊士是這樣記錄的。他們充滿希冀,期待著探險。天空湛藍,空氣清新,陽光明媚,樹梢似乎在向他們點頭示意。他們並不明白看到樹梢點頭要小心。他們吃了配糖漿的薄餅作為午餐,充滿幸福感。他們知道他們即將去往險境,但他們也知道他們是不朽的。在北方確實會產生這種心緒。他們用相機拍照,拍他們的獨木舟,拍他們的背包,拍彼此的樣子:胡子拉碴,滿臉汗水,纏著綁腿,頭上也纏著圓頂硬禮帽一樣的頭巾,輕快地靠在槳上——令人心碎,但隻有當你知道了結局才會這樣想。但此時他們正在享受著人生的高光時刻。
還有另一張我父親的照片,也許也是在經過渡口的那次旅行中拍下的,不然就是他戴了同樣的頭巾。這一次,他對著相機鏡頭咧嘴笑著,假裝在用手裏的斧頭刮胡子。這張照片說明了兩件誇張的事情:一是他的斧頭像剃刀一樣鋒利;二是他的胡子非常硬,隻有斧頭才能砍斷它們。這都是胡扯,是獨木舟旅行時的玩笑。當然他私下一度相信這兩件事都是真的。
第二天,三個人錯過了納斯卡皮河口,這個河口隱藏在一座島嶼的後麵,看起來像一條海岸線。他們甚至沒有懷疑它有可能在那兒。他們繼續朝著大湖的盡頭航行,並進入了他們在那裏找到的一條河流。他們走錯了路。
我超過一周沒有回到拉布拉多。再次回去的那天是個周日的晚上。壁爐裏的火焰熊熊燃燒,我的父親正坐在壁爐前,等著聽接下去會發生什麽。我母親正在忙著準備發酵粉餅幹和低咖啡因的茶。我在找曲奇餅吃。
“一切都還好嗎?”我問。
“不錯,”她說,“但他運動量不夠。”在她看來,一切就是指我父親。
“你應該讓他出去走走。”我說。
“‘讓他’。”她說。
“呃,建議他。”
“他覺得如果沒有目的,純為走路而走路沒意義。”她說。
“你可以給他找點事去辦辦。”我說。對此她甚至懶得回答。
“他說他腳疼。”她說。我想到了櫃子裏那一大堆幾乎全新的靴子和鞋以及最近數量激增的靴子和鞋。他還在不停地買。他一定覺得,隻要他能找到合適的那雙鞋,那麽讓他腳疼的原因無論是什麽,都會消失。
我把茶杯拿進去,把盤子收拾好。“所以,哈伯德和華萊士進展如何了?”我說,“你們讀到他們吃貓頭鷹的那部分了嗎?”
“無濟於事,”他說,“他們找錯了河。不過即使他們找對了,也一樣來不及。”
哈伯德、華萊士和喬治辛苦地逆流而上。正午熱浪逼人。蒼蠅在折磨著他們,小蒼蠅像針尖一樣,大蒼蠅有拇指那麽大。這條河幾乎無法航行:他們不得不拖著負載沉重的獨木舟走過礫石的淺灘,或者從陸地上繞過急流,穿過條件惡劣、沒有標記、錯綜複雜的森林。河流在他們麵前延伸,在他們身後則像迷宮一樣封閉起來。河岸越來越陡峭;一座又一座的山丘,看似平緩,實則艱難。這是一片稀疏的風景:破爛的雲杉、樺樹、楊樹,都骨瘦如柴,在有些地方甚至都被燒毀了,前路被燒焦和倒下的樹幹擋住。
他們過了多長時間才意識到自己駛入了錯誤的河流?太長了。他們把一些食物藏了起來,這樣就不必隨身攜帶;他們把另外一些食物扔掉了。他們射殺了一頭馴鹿,吃了,丟下了蹄子和鹿頭。他們的腳很疼,他們的軟皮鞋已經磨損了。
終於,哈伯德爬上了一座高山,從山頂看到了密奇卡茂湖,但他們航行的河流並不通向那裏。那個湖太遠了,他們不可能拖著獨木舟走那麽遠的路穿過森林。他們隻能折返。
他們傍晚時分的談話內容不再是關於發現和探索,他們討論的是準備吃什麽。他們明天吃什麽,他們回去之後吃什麽。他們為夥食、筵席和盛大的宴會編寫菜單。喬治能夠獵取和抓到一些東西。這裏一隻鴨子,那裏一隻鬆雞。還捕獵了一隻灰燥鴉。他們抓了六十條鱒魚,是費盡心思一條一條用鉤子和線釣上來的,因為他們沒有刺網。這些鱒魚像冰水一樣清澈、新鮮,但隻有六英寸[2]長。什麽都遠遠不夠。旅行所消耗的能量超過了他們所能吸收的能量,他們正在緩慢地溶解,消耗。
與此同時,夜晚變得越來越長,越來越暗。河流的邊緣開始結冰。蹚著冰冷刺骨的河水,拖著獨木舟走過淺灘,讓他們渾身發抖,喘不上氣。第一場雪飄落下來。
“那是窮山惡水的地方,”我父親說,“沒有麋鹿,甚至連熊都沒有。沒有熊永遠是個惡兆。”他去過那邊,或者附近有著同樣地形的地方。他帶著向往和思念說起來,還有某種悲傷。“如今你當然可以坐飛機過去。幾個小時內就可以走完他們的全程。”他不屑地揮了揮手指:飛機也不過如此。
“那貓頭鷹呢?”我說。
“什麽貓頭鷹?”我父親說。
“他們吃掉的那隻,”我說,“我記得就是在獨木舟翻覆的地方,他們還把火柴塞進耳朵,好保護它不會被打濕。”
“我覺得是別人,”我父親說,“是後來又做了同樣嚐試的那些人。我認為這群人沒吃貓頭鷹。”
“如果他們真吃了,那應該是什麽種類的貓頭鷹?”我說。
“大角鴞或者鬼鴞,”他說,“如果他們幸運的話。它們的身上肉更多。但也可能是小東西。”他發出了一連串細小而陰森的叫聲,就像遠處的一隻狗,然後他笑了。他能通過叫聲判斷出那裏的每一種鳥類,現在也能。
“他下午睡得太多了。”我母親說。
“也許他累了。”我說。
“他不應該累到那種程度,”她說,“累,但又不安分。他的食欲在減退。”
“也許他需要個興趣愛好,”我說,“能占住他腦子的東西。”
“他以前的愛好可多了。”我母親說。
我想知道它們都去哪兒了,那些愛好。屬於它們的工具和材料還在:木工刨子和水平儀,用來綁擬餌的羽毛,放大版畫的機器,製作弓箭的尖頭。在我看來,這些零碎的東西就像是出土文物,它們從考古現場被挖掘出來,經過辨別和歸類,作為推斷昔日生活的憑證。
“他以前經常說要寫回憶錄,”我母親說,“某種意義上的記錄。他去過的所有地方。他確實開過幾次頭,但現在他已經沒興趣了。他的視力不太好。”
“他可以用錄音機。”我說。
“哦,天啊,”我母親說,“更多新玩意兒!”
狂風呼嘯而過,雪落下又停止。三個人已經穿越陸地來到另一條河,期望著情況能夠好轉,但事與願違。一天晚上,喬治做了一個夢:上帝出現在他麵前,光芒四射,和藹可親,語氣友好但堅決。“我不能再給你們鱒魚了,”他說,“但如果你們堅持沿著這條河航行,就能順利到達格蘭德湖。隻要你們不偏離這條河,我就會安全地把你們帶出來。”
喬治把這個夢告訴了其他人。沒有人當回事。他們放棄了獨木舟,改走陸路,希望能回到他們以前的路。過了太久之後,他們確實找到了之前的路,並沿路跋涉著走下了他們之前逆流而上的河穀,他們在曾經的宿營地翻找著之前丟棄的食物。他們不再用英裏計量距離,而是以天為單位:他們還剩下多少天,還需要多少天。但那取決於天氣,也取決於他們自身的能力:他們能走多快。他們找到一坨發黴的麵粉,一點豬油,幾根骨頭,一些馴鹿的蹄子,他們把這些東西煮了。還有一小罐幹芥末,他們把它混進湯裏,發現它令人鼓舞。
十月的第三個星期,情況是這樣的:
哈伯德已經虛弱得不能繼續走了。他被留了下來,待在帳篷裏,裹著毯子,生著火。另外兩個人接著走了。他們希望能走出去,然後派人回來救他。他把最後的一點豌豆粉給了他們。
雪不停地下著。他的晚餐是濃茶和骨頭湯,他還把自己僅有的一雙軟皮鞋的生皮煮熟了。他在日記中寫道,味道真的很好。現在他沒有鞋了。他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別人成功出去並回來救他,反正他是這樣記錄的。但他還是開始給妻子寫遺書了。他寫道自己還有一雙牛皮手套,準備明天煮了吃掉。
然後他就睡著了,然後他就死了。
沿途走了幾天之後,華萊士也不得不放棄。他和喬治兵分兩路:華萊士傾向於帶著他們設法找到的最新一批儲藏物資——幾把發黴的麵粉——往回走。他會找到哈伯德,和他一起等待救援。但他遇到了一場暴風雪,並迷失了方向。此刻他正在一個樹枝搭成的窩棚裏,等著大雪逐漸停止。他非常虛弱,而且已經感覺不到饑餓了,他知道這是個不好的跡象。他做出的每一個動作都緩慢而謹慎,同時又很不真實,仿佛他已經離開了自己的身體,隻是在一邊看著它。在白天的日光下或者晚上的紅色火光——因為他仍然可以生火——的閃爍中,他手指末端的渦紋在他眼中都顯得神奇無比,如此清晰詳細;他的眼神追蹤著編織毯上的圖案,像是在看一幅地圖。
他的亡妻出現在他麵前,並就他的睡眠安排提出了幾條實用的建議:下麵墊一層更厚的雲杉樹枝,她說,會更舒服。有時他隻能聽到她的聲音,有時他還能看到她,她穿著一件藍色的夏裝,她的長發被一枚閃亮的發卡盤在頭頂。她看起來非常自在。透過她的背影,可以看到窩棚的柱子。對此華萊士已經見怪不怪。
在更遠的地方,喬治繼續走著,繼續往外走。他多少知道他要去哪裏,他要找到救援並帶著他們回來。但他還沒出去,他還在裏麵。雪包圍著他,灰白色的天空包圍著他。他一度遇到了自己的腳印,才意識到自己一直在繞圈。他也瘦了很多,並且虛弱,但他成功地射中了一隻豪豬。他停下來想了想:他可以轉回頭去,沿著他來時的腳印返回,把豪豬帶回去與其他人分享;他也可以自己把豪豬全部吃掉,然後繼續前進。他知道,如果他回去,那麽很可能最後不會有人活著出來,但如果他繼續前進,至少還有存活的可能,至少對他來說。他把豪豬的骨頭囤好,繼續前進。
“那個喬治做得對。”我父親說。
一周後,父親坐在桌邊用餐時再次中風。這一次,他每隻眼睛失去了一半視力,還失去了短期記憶,以及對自己身在何處的感知。僅僅一分鍾之隔,他就會糊塗。他在客廳裏摸索,仿佛以前從沒到過這個地方。醫生說這一次他不太可能恢複了。
時間流逝。窗外的丁香花此時正在盛開,他能看到它們,或者它們的一部分。盡管如此,他仍然覺得現在是十月。然而,他的精神還在。他坐在扶手椅上,想要把事情弄清楚。一個沙發墊看起來很像另一個沙發墊,除非你有別的判斷標準。他看著陽光在硬木地板上閃耀。他最好的判斷是:那是一條河。在極端情況下,你必須運用你的智慧。
“我來了。”我說著,親吻他幹燥的臉頰。他沒有變禿,絲毫沒有。他有一頭銀白色的頭發,像一隻被凍住的白鷺。
他用雙眼左側的餘光看著我,隻有那樣他才能看到。
“你似乎突然老了不少。”他說。
據我們所知,他失去了之前四五年的記憶,還有再之前的幾段時期。他對我感到失望:不是因為我做了什麽,而是因為我沒能做什麽。我沒能保持年輕。如果我做到了,我就能拯救他,那他也可以保持以前的樣子了。
我希望我能想出一些讓他開心的辦法。我試過錄下鳥兒的歌聲,但他不喜歡:它們讓他想起他曾經知道但現在卻想不起來的事情。故事也不好,連短篇故事都不行,因為當你讀到第二頁的時候,他已經忘記了開頭。如果失去了情節,我們會去向哪裏?
音樂好一些,因為它在一點一滴地發生。
我的母親不知所措,所以她重新布置一切:杯子和盤子,文件,寫字台的抽屜。現在她正在外麵,帶著一種茫然的憤怒拔除花園裏的雜草。泥土和野草在空中飛舞:至少這件事總有完成的那天!一陣風吹來,她的頭發被吹亂,在她的頭頂像羽毛一樣飛舞。
我已經告訴她我不能久留。“你不能嗎?”她說,“但我們總可以喝個茶,我可以把壁爐點起來……”
“今天不行。”我堅決地說。
他多少能夠看得見她在外麵,他想讓她回到屋裏。他不喜歡她在玻璃的另一邊。如果他讓她溜走了,離開他的視線了,誰知道她會去哪兒呢?她可能會永遠消失。
我握住他那隻健康的手。“她馬上就進來。”我說。但馬上可能是一年。
“我想回家。”他說。我知道告訴他現在他就在家裏是沒有意義的,因為他指的是別的地方。他指的是他以前的樣子。
“我們現在在哪兒?”我問。
他向我瞥來一個狡猾的眼神:我是想要挑他的錯嗎?“在一座森林裏,”他說,“我們得回去了。”
“我們在這裏也沒事的。”我說。
他考慮了一下:“沒太多吃的。”
“我們帶了合適的補給。”我說。
他放心了。“但是木材不夠。”他對此感到焦慮。他每天都這麽說。他說他的腳冷。
“我們可以找來更多的木材,”我說,“我們可以去砍。”
他沒那麽確定。“我從沒想過會發生這樣的事。”他說。他不是指中風,因為他不知道自己中風了。他指的是迷路。
“我們知道該怎麽做,”我說,“不管怎樣,我們會沒事的。”
“我們會沒事的。”他說,但聽上去半信半疑。他不相信我,他是對的。
[1] 加拿大的一個地區,位於大西洋沿岸,與紐芬蘭島一海之隔,該地區30%的人口為原住民。
[2] 1英寸約為2.54厘米,6英寸約為15.24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