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巴黎的魅力永不消失

我們的家並非兩口之家,而是三口之家。巴黎的冬天寒風凜冽,那刺骨的嚴寒最終還是逼得我們遠走他方。我一個人還好辦,隻要習慣了,是沒有什麽問題的。我完全可以去咖啡館裏寫作,放一杯牛奶咖啡在麵前,寫它一個上午——這期間,侍者會打掃廳堂,咖啡館裏會逐漸暖和起來。我的妻子嘛,可以出去教教鋼琴,授課處雖然冷,多穿幾件羊毛衫保暖,就能彈琴了,然後回家給邦比喂奶。冬天帶孩子去泡咖啡館是行不通的,雖說邦比從不哭鬧,隻是睜著眼睛觀看周圍的事物,而且從不厭倦,即便如此也不行。家裏沒有人照看時,邦比會高高興興地躺在裝有高圍欄的童**,以一隻可愛的名叫“F貓咪”的大貓為伴。有人說讓貓跟嬰兒待在一起是很危險的。有的人極其無知,極其抱有偏見,說貓會用嘴堵住嬰兒的嘴,活活把嬰兒憋死。還有人說貓會臥在嬰兒的身上,壓得嬰兒透不過氣,使其窒息而死。每逢我們外出以及鍾點女傭瑪麗不在跟前時,F貓咪就跳上童床,臥在邦比的身旁,睜著一雙黃黃的大眼睛,虎視眈眈望著房門,不讓任何人挨近邦比。沒必要請保姆,F貓咪就是保姆。

那時我們窮,窮得叮當響——我放棄了新聞工作,拖家帶口從加拿大來到巴黎謀生,寫的短篇小說一篇都賣不出去,帶著孩子過冬,真是苦不堪言。想當初,我們一家乘坐肯納德輪船公司的一艘小輪船橫渡北大西洋,從紐約經哈利法克斯航行十二天,於1月份來到了這裏。那時的邦比先生才三個月大,途中沒哭過一聲。遇到風暴,我們就把他放在床鋪上,用被褥將他圍起來,怕他掉下床,而他樂得咯咯直笑。而巴黎的冬天對他而言真是太冷了。

於是我們便登程前往奧地利福拉爾貝格州的施倫斯。穿過瑞士,我們到達奧地利邊境的菲德科爾契,然後火車繼續行駛,穿過列支敦士登公國,在布盧登茨停了下來。這裏有一條鐵路支線,沿著一條有卵石河床和鱒魚的河蜿蜒穿過一條有農莊和森林的山穀到達施倫斯。施倫斯是一座陽光明媚的集市城鎮,鎮上有鋸木廠、商店、小客棧和一家很好的一年四季營業的名叫“鴿子”的旅館。我們就在這家旅館住了下來。

旅館的房間大而舒適,有大火爐、大窗戶和大床,**鋪著高質量的毯子和鴨絨床罩。飯菜簡單但非常可口,餐廳和木板鋪地的酒吧間內火爐生得旺旺的,給人以賓至如歸之感。山穀寬闊而開敞,因此陽光充足。我們三個人的膳宿費每天大約兩美元,隨著奧地利先令由於通貨膨脹而貶值,我們的房租和夥食費不斷地在減少。這兒沒有德國那樣的能將人逼入絕境的通貨膨脹和貧困現象。奧地利的先令時漲時落,但就其長期趨勢而言則是下跌的。

施倫斯沒有送滑雪者上山的纜索吊椅,也沒有登山纜車,但是有運送原木的小路和放牛的羊腸小道,從各個山穀抵達高山之巔。你得帶著你的滑雪板徒步登山,不斷往高處爬。山上積雪太厚,你可以在滑雪板的底部包上海豹皮,借助滑雪板朝上爬。山穀的頂上有阿爾卑斯山俱樂部建造的大木屋,是供夏季爬山者休息用的。你可以在木屋裏住宿,燒多少木柴留下多少錢就行。有些木屋裏沒有木柴,如果你準備在崇山峻嶺和這冰川地區長期待下去,你得自備木柴。你可以雇人給你馱運木柴和給養,建立一個基地。這些高山基地木屋中最著名的是林道屋、馬德萊恩屋和威斯巴登屋。

鴿子旅館後麵有一道供練習滑雪用的山坡,順坡而下會經過一個個的果園和一片片的田野。山穀對麵查根斯後麵另有一道山坡,也是練滑雪的好地方。那邊有一家漂亮的小客棧,它的酒屋牆上掛著一些優質的羚羊角。查根斯是個以伐木為生的小村莊,位於山穀那頭的邊上,村後有一條優良的滑雪道,從這條滑雪道上山,在群山中穿行,翻過西爾維雷塔山脈,便進入了克洛斯特斯城地區。

施倫斯對邦比來說是一個有益健康的地方,有個漂亮的黑發女孩每天帶他出去滑雪橇、曬太陽,無微不至地照料他。我和哈德莉則忙於參觀和遊覽,到各個村子裏了解風土民情。這裏的居民待人非常友好。瓦爾特·倫特先生是高山滑雪的一位先驅者,曾經一度和阿爾伯格的那位偉大的滑雪健將漢納斯·施奈德合作,製造滑雪板用的蠟,在各種條件下滑雪都可以使用。這時他正開辦一所高山滑雪訓練學校,我們倆都報名參加了。瓦爾特·倫特的教學法是先讓學生在山坡上練習,鼓勵他們盡快離開訓練場到高山上去滑雪旅行。那時的滑雪和現在的不一樣,股骨螺旋形骨折的現象並不常見,再說,你把腿摔斷了,是出不起醫藥費的。那時,沒有滑雪區巡邏急救隊這種組織。你要從山上往下滑,那你得先爬上山。爬山鍛煉了大腿的肌肉,滑雪下山時就能夠適應了。

瓦爾特·倫特認為滑雪的樂趣在於到高山的巔峰去施展身手,那兒渺無人跡,是一個從未有人踐踏過的冰雪世界。你可以從阿爾卑斯山上的一個高山俱樂部的木屋,翻過阿爾卑斯山的那些山巔隘口和冰川,一路滑行到另一個木屋。你的滑雪板絕不能係得太緊,以防摔倒時會弄斷你的腿。這樣,你摔倒時滑雪板會自行脫落。他真心喜愛的是身上不係繩索到冰川上滑雪,但必須等到春天才能去—— 春天,冰川上的裂縫會被白雪填實。

我和哈德莉第一次滑雪是在瑞士,一滑就迷戀上了,後來又去多洛米蒂山區的科爾蒂納丹佩佐滑。去科爾蒂納丹佩佐時,邦比都快要生了。米蘭的醫生說隻要能保證哈德莉不摔倒,就允許她滑。這就必須極其小心地選擇地形和滑雪道,並絕對控製好滑行速度,幸虧哈德莉的腿又漂亮又出奇的結實,能很好地操縱滑雪板,因此沒有摔跤。話說滑雪訓練學校裏的學員,人人都熟悉各種不同的雪地狀況,都能夠在幹粉一般的厚雪中飛速滑行。

我們喜歡福拉爾貝格州,對施倫斯也情有獨鍾。感恩節時我們就到那兒去,在那兒一直待到臨近複活節。施倫斯的山勢並不是特別高,除了下鵝毛大雪的冬天,那兒並非滑雪運動的理想之地,但去那兒的滑雪客總是絡繹不絕。其實登山也是一種樂趣,隻不過那年頭沒人往心裏去。你隻需確定自己登山的步子,不要走得太快,登山就會變得輕鬆自在——你會感到心情舒暢,為自己能背著背包負重前行而自豪。頭一次攀登到馬德萊恩屋那兒,你會覺得山勢陡峭,步步難行。第二次攀登會容易一些,最終,即便你背的背包比第一次重一倍,也會覺得攀登那段山路是小菜一碟。

在施倫斯,我們老是饑腸轆轆的,每次吃飯都成了大事。飲酒時,我們喝淡啤或黑啤,也喝新釀的葡萄酒(有時是存了一年的陳釀)。說起來,白葡萄酒是最棒的。其他的還有當地釀製的櫻桃酒和用高山龍膽蒸餾而成的美酒。至於晚餐,我們有時吃瓦罐燉野兔肉(裏麵加入濃濃的紅酒),有時吃鹿肉(裏麵加入栗子醬汁)。佐餐酒我們往往喝紅葡萄酒,即使它比白葡萄酒貴——

上好的紅葡萄酒要二十美分一升,但一般的要便宜得多,因此我們到馬德萊恩屋時就帶上幾小桶。

我們會隨身帶來一批書,那是西爾維亞·比奇借給我們冬天看的。閑時,我們就到旅館夏季花園的空地上去,跟鎮上的人打木球玩。我們有時會到旅館的餐廳裏用紙牌賭博,每星期一兩次—— 賭博時會門窗緊閉,因為聚賭在奧地利是嚴令禁止的。我的賭伴有旅館老板內爾斯先生、阿爾卑斯山滑雪學校的倫特先生,還有鎮上的一位銀行家、一位檢察官和一位警官。賭場上丁是丁卯是卯,來不得半點含糊。大家出牌都有君子之風,唯獨倫特先生總想贏錢,有點猴急,因為滑雪學校根本賺不到錢。那位警官警惕性很高,一聽到巡邏的警察在門外留住了腳步,便舉起一個手指叫大家不要出聲,於是我們一聲也不吭,直至巡邏警察離開。

每天天一亮,女服務員就會進入我們的房間關閉窗戶,將寒氣關在外邊,然後在那個碩大的瓷爐裏生起火,讓房間裏暖和起來。我們的早餐有剛出爐的麵包或烤麵包片,有美味的蜜餞水果、大碗的咖啡和新鮮雞蛋,如果想吃的話,還有香噴噴的火腿。旅館裏有條狗名叫施瑙茨,它就睡在我們的床腳邊,喜歡跟我們一道去滑雪—— 滑著滑雪板下山時,我就背著它,或用肩膀馱著它。它也是邦比先生的朋友,常陪邦比及保姆外出溜達,跟在小雪橇旁邊跑。

施倫斯是一個寫作的福地,對此我深有感受。我曾經用六個星期的時間寫出了《太陽照常升起》的初稿,1925年和1926年之間的冬天來到施倫斯對初稿進行了修改,使其成為一部像樣的長篇小說——那可是一項最為艱巨的工作。在這裏,我還創作出了一批短篇小說,有幾篇後來反響還不錯,隻不過那批小說的名字現在已記不得了。

想起那段時光,我記得我們晚間滑雪歸來,扛著滑雪板和滑雪杆冒著寒冷回旅館,踏在村路的積雪上,腳下咯吱咯吱作響,但見遠處燈火通明,走著走著便看見了一戶戶的農舍。路上遇見行人,他們就熱情地跟我們打招呼。村子的小酒館裏總是擠滿了村民,一個個足蹬底部釘著釘子的長筒靴,身穿山民服。酒館的屋裏煙霧繚繞,木頭地板上滿是釘子留下的印痕。許多年輕人在奧地利阿爾卑斯團隊中服過役,其中有一個叫漢斯的退役後在鋸木廠工作,是個出了名的好獵手。我們成了好朋友,因為我們倆都曾在意大利同一個山區待過,有過相同的經曆。我們一起喝酒,一道唱山區的歌謠。

如今我仍記得那一條條滑雪道,穿過果園和村後山坡上的農田,記得那一戶戶溫暖的農舍,家家都生著大爐子,門外的雪地裏存放著大堆的木柴。婦女們在廚房裏梳理羊毛,把羊毛紡成毛線,有灰色的,也有黑色的。她們紡線機的輪子由腳踏板驅動,毛線不用染色——黑線用黑羊的毛紡成,灰線用灰羊的毛紡成,都是純天然的,還保留著羊毛的油脂。哈德莉用這種毛線編結成的帽子、毛線衫和長圍巾沾了雪也不會濕。

有一年聖誕節,鎮上演出了漢斯·薩克斯[131]創作的一出戲,由小學校長執導。演出獲得了成功,我為省報寫了一篇劇評,由旅館主人譯成德文。另外有一年,來了一位剃著光頭、臉有傷疤的德國前海軍軍官,做了一次關於日德蘭海戰[132]的演講,還用幻燈片展示雙方艦隊的作戰部署。這位前海軍軍官用一根台球杆指著幻燈屏幕解釋戰況,曆數傑利科[133]的懦夫行為,有時義憤填膺,嗓子都喊啞了。小學校長生怕他會用台球杆把屏幕都戳穿。演講結束後,這位前海軍軍官到酒館裏喝酒,仍久久難以平靜下來,弄得酒館裏的人都惶惶不安。隻有檢察官和那位銀行家願意陪他一起喝酒,他們坐在一張單獨的桌子那兒。倫特先生是萊茵蘭[134]人,不願聽這位軍官的演講。有一對從維也納來的夫婦,是來滑雪的,聲稱不願去高山地區滑雪,於是便離開這裏去了蘇爾斯,聽說他們在那裏的一次雪崩中喪了生。那個男的在施倫斯時曾說這位演講的前海軍軍官是個蠢豬,正是這些人毀掉了德國,他們在未來的二十年還會讓德國陷入滅頂之災。當時,那個女的在旁邊,用法語叫他閉上嘴巴,說這裏是個小地方,鬼知道會出什麽事。

那一年雪崩頻發,死了很多人。第一次大雪崩發生在阿爾貝格山隘以北萊希的山上,離我們住的山穀不遠。當時,有一批德國柏林人趁聖誕假期想上這兒來跟倫特先生一起滑雪。那年雪下得晚。當鵝毛大雪飄下來時,連綿的群山由於日照的緣故還是溫暖的。雪積得很厚,像幹粉那樣,根本沒有和地麵凝結在一起。這種情況滑雪是再危險不過了。倫特先生發電報,叫那些柏林人不要來。但他們說一定要來度假,簡直無知極了,對雪崩毫無畏怯之心。他們來到萊希後,倫特先生拒絕帶他們出發。其中的一個柏林人罵他是膽小鬼,說沒人領隊他們就自己去。最後,倫特先生隻好帶他們去了,盡其所能,把他們領到了一個最安全的山坡上。他自己先滑了過去,其他人尾隨其後。突然間,整個山坡的雪一下子崩塌下來,像潮水般淹沒了他們。經搶救,挖出了十三個人,其中九人已經死去。那家阿爾卑斯山滑雪學校在出事前就並不興旺,而事後我們幾乎成了僅有的學員。我們成了鑽研雪崩的專家,研究不同類型的雪崩,研究如何躲避雪崩以及遭遇雪崩時該怎樣逃生。那年我寫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在雪崩頻發期完成的。

記得在那個雪崩頻發的冬天,最慘的要算雪崩後被挖出來的一個人了。事故發生時,他呈蹲伏狀,兩條胳膊抱在頭前,形成一個小空間——此為訓練學校傳授的逃生法,為的是被雪掩埋後有呼吸的空間。那是一次大雪崩,要把每個人都挖出來得花很長一段時間,而這個人是最後一個被發現的。他死了沒多久,脖子給磨穿了,筋和骨頭都露了出來。他曾頂著雪的壓力把頭擺來擺去。在這次雪崩中,滾下來的有瓷實的陳雪,也有鬆散的新雪,就這麽壓在了他頭上。真不知他擺頭是有意而為之,還是精神錯亂導致的。當地的牧師不同意將他埋在神聖的教徒墓地,因為沒有人可以證明他是天主教徒。

在施倫斯居住期間,我們經常跑老遠的路到山上的那個小客棧去過夜,次日翻山越嶺前往馬德萊恩屋。那家客棧是老字號,非常漂亮,飯廳的木牆壁由於常年擦拭,像綢緞一樣閃閃發亮。桌子和椅子也都是這樣。我們把臥室的窗子打開,兩人緊挨著睡在大**,身上蓋著羽毛被子,覺得星星近在咫尺,一顆顆都亮晶晶的。次日清晨吃過早餐,我們整裝上路,開始摸黑爬山,頭頂閃閃發亮的群星,肩扛滑雪板。隨行的腳夫帶的滑雪板很短,背負的行囊卻很沉重。我們之間展開競賽,看誰爬山時背的東西最重。不過,任何人都比不過那些腳夫—— 那些腳夫是當地的農民,身材敦實、少言寡語,隻會說當地的蒙塔豐河穀方言,爬起山穩穩當當,就跟運輜重的馬一樣。到了山頂,隻見那阿爾卑斯高山俱樂部位於白雪覆蓋的冰川旁,建在一塊突出的岩石上,腳夫靠著倶樂部的石牆卸下背囊,接著便索要勞務費,數目比商定好的要多。一旦把錢拿到手,他們便踩著短短的滑雪板如飛而去,快得就像一陣風。

我們的朋友中有一個德國姑娘,她陪我們一起滑雪,是個高山滑雪的高手。她身材嬌小,體態優美,背的行囊跟我的一樣重,而且背的時間比我長。

“那些腳夫老是用古怪的目光看人,就好像巴不得咱們摔死,然後將咱們的屍體背下山去。”她說,“上山前,價錢由他們定,但末了每次都坐地漲價。”

在施倫斯過冬,我留了大胡子,以防高山雪地上的陽光太強把臉灼傷,索性連頭發也懶得去剃了。一天下午,天色已經很晚了,我踩著滑雪板沿著運送木材的雪道下山,倫特先生見了我說,在施倫斯山上有些農民遇見過我,稱我是“黑臉基督”。他說還有些人在酒館裏見過我,把我叫作“喝櫻桃酒的黑臉基督”。而在蒙塔豐河穀又高又遠的另一端,我們雇來協助我們到馬德萊恩屋的那些農民,卻把我們看作洋鬼子,覺得我們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削尖腦袋也要往高山裏鑽。我們不等天亮就出發,怕的是太陽升起後會在我們通過雪崩地段時給我們帶來危險。這種做法並沒有贏得他們的稱讚—— 他們覺得我們隻是耍耍小心眼,跟其他的洋鬼子沒什麽兩樣。

嗅一嗅鬆林的氣味,到樵夫的小屋去睡一睡那兒山毛櫸樹葉鋪成的褥墊,在森林中循著野兔和狐狸出沒的小徑滑雪,那種感覺我至今仍記憶猶新。記得有一次我追蹤一隻狐狸的蹤跡,爬上高山,爬到樹木生長線以上的地段,最後終於看到了它。隻見它站立起來,右前腳抬得高高的,小心翼翼地停下不走了,隨即突然一躍而起,隻聽得撲啦啦一聲響,雪霧紛飛,一隻鬆雞從雪地躥起,越過山頭飛走了。

記得山風一刮,雪地就起變化,使得滑雪險象環生、危機四伏。住在高峻的阿爾卑斯山上的木屋中,遇到暴風雪,會叫世界大變樣,出門滑雪就得謹慎擇路,仿佛步入了一個從未見過的新區域(的確到了一個從未見過的地方,因為周圍的一切都變了模樣)。快到春天的時候,我們就到冰川上縱情地滑雪,平穩地、直直地滑,隻要兩腿站牢便可以保持這種態勢。我們將腳踝並攏,彎下腰,身子前傾,飛速前進,一個勁朝山下俯衝,隻聽見腳下又幹又脆的雪粉絲絲作響。那種感覺像展翅飛翔,又比飛翔更加美妙,簡直是無與倫比地美妙!我們練就了一身本事,而這種本事在長距離負重爬山時也得到了施展。要想翻山越嶺,靠花錢是辦不到的——沒有到那兒去的入場券!鑒於此,我們一冬天都在刻苦訓練,逐漸積累經驗,一心要實現自己的目標。

我們在山區居住的最後一年,一些不速之客闖入我們的生活,使得一切都跟從前不一樣了。那個雪崩頻發的冬天與接下來的那個冬天相比,倒像是童年時代的一段快樂、天真無邪的時光——後者表麵看光鮮亮麗,實則是一場夢魘。隨之而至的是一個害人匪淺的夏天。就是在那一年,山裏來了富貴人。

富貴人有“先行官”為他們鳴鑼開道——“先行官”耳朵或許有點聾、眼睛有點瞎,但總是會叫人感到一種和藹的氣息,叫人聽到他們猶豫不決的話語。他們的開場白可能會是這樣的:“哦,我也說不清,是的,真的說不清。反正我就是喜歡他們,他們倆我都喜歡。可以對天發誓,海姆,我確實喜歡他們。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我真心喜歡他們。她身上有一種迷人的魅力。”(他說出了她的芳名,語氣含情脈脈。)“得了,海姆,別犯傻了,也別那麽別扭。我真心喜歡他們。我發誓,他們倆我都喜歡。你一旦了解了他就會喜歡他的(這位‘先行官’說出了他的乳名),我打心眼裏喜歡他們倆。”

富貴人一來,情況便會大變。至於那個“先行官”嘛,當然拍屁股走人了。這種人無孔不入,來無影去無蹤,在任何一個地方都待不長。他出入政界或者戲劇界,跟他早年出入國門和出入人們的生活一樣輕鬆自如。他從不上別人的鉤,從不入有錢人的彀。他不上鉤,卻讓信任他的人上鉤,導致對方家破人亡。他早年混跡江湖,練就了一身無可替代的招搖撞騙的本事,對金錢有著難以滿足的貪欲。他一塊錢一塊錢地積累財富,最終賺得盆滿缽滿。

富貴人喜歡他、信任他,因為他靦腆、詼諧、令人難以捉摸,已經有所建樹,還因為他是一個從不出錯的“先行官”。

遇到這樣兩個人(他們彼此喜歡,一副快活、歡愉的勁兒,一個人很有造詣,或者兩個人把事業都幹得風生水起),人們勢必會被他們吸引,就像候鳥在夜間被明亮的燈塔吸引一樣。如果這兩人意誌堅強,就不會受到傷害,而像燈塔一樣,隻會對那些候鳥造成傷害。有些人快快活活的,事業小有所成,的確招人羨慕,但他們缺乏生活經驗。他們不懂得如何不遭人算計,不懂得如何脫身。他們不太了解那些看上去落落大方、具有迷人魅力、人見人愛、慷慨大度、善解人意的富貴人—— 那些富貴人心眼並不壞,賦予每一天節日的氣氛,可是一旦離去,便會帶走自己所需要的養料,所過之處比阿提拉[135]馬隊的鐵蹄踐踏過的草原更加了無生氣。

富貴人跟在“先行官”後邊姍姍而至。要是在一年前,他們是不敢來的,因為他們心裏還沒有底。那時,他們雖然事業有成,也有一副快活的勁兒,但畢竟沒有寫出一部長篇小說,所以心虛。對於缺乏把握的事情,他們絕不會浪費寶貴的時間和魅力。正所謂不見兔子不撒鷹!畢加索是有底氣的——早在他們尚未了解繪畫之前,畢加索就已經成就斐然了。還有一些畫家也是早就有底氣了。不過,今年他們終於來了底氣,於是便叫“先行官”來探風聲,免得讓我們覺得他們是不速之客。“先行官”自然是我們的朋友,由他給富貴人通風報信,說我不會跟客人過不去的。

在那些日子裏,我信任“先行官”,就像篤信修訂版的《水文局地中海航行指南》或者《布朗氏航海年鑒》中的那些一覽表。我被富貴人迷得顛三倒四,對其傾心相信,就像一條傻乎乎的捕鳥的獵犬,見誰拿支獵槍出門,跟在其屁股後麵就走,或者像馬戲班裏登台表演的小豬,竟以為觀眾隻喜歡它一個,僅僅欣賞它一個的演出。我喜悅地發現每一天都和過節一樣。我甚至把那部長篇小說剛剛修改完的一部分拿出來高聲朗讀——對一個作家而言,這是一種極蠢的行為,比身上不係繩索就在隆冬的大雪還沒有覆蓋冰川的裂隙之前上冰川滑雪還要危險得多。

富貴人讚賞地說:“了不起,歐內斯特,真是了不起!想不到你寫出了這麽好的東西!”我高興得直搖尾巴,一門心思覺得生活就像過節,光想著要將拋出去的棍子叼回來以取悅主人,全然沒有“這是怎麽回事,這些雜種怎麽會喜歡我的作品?”這樣的念頭。當時,如果我從專業作家的角度思考問題,一定會產生這種念頭的;如果我從專業作家的角度思考問題,也不會把書稿念給他們聽了。

在這幾個富貴人未來之前,另有一個富貴人靠著極其古老的手腕打進了我們的朋友圈。事情是這樣的:一個未婚的年輕女子跟一個已婚的年輕女子一見如故,結為好友,於是這位未婚女便和已婚女及其丈夫住在了一起。未婚女有一個小算盤,那就是裝出天真無邪的樣子,毫不留情地施展美人計,於不覺之中贏得那位丈夫的歡心,最終嫁給他。那位丈夫是個作家,正在艱難地砥礪前行,忙得焦頭爛額,騰不出時間來陪伴自己的妻子,等到醒悟過來,木已成舟。那位丈夫寫完了書稿,身邊已有兩個迷人的女子陪伴左右了(一個是素昧平生的新人)。如果他運氣不好,那他會兩個都愛的。

於是便有了這樣一個家庭——不是一男一女和他們的孩子,而是一男兩女。起初,這樣的日子刺激性大,充滿了樂趣,有聲有色過了一陣子。世間萬般邪惡的事情開始的時候都顯得天真無邪。日子一天天過下去,你得過且過,今日有酒今日醉。你自欺欺人,在一天天深陷泥潭——每一天都像在硝煙彌漫的戰場上出生入死。

我覺得有必要離開施倫斯,到紐約去再尋找一下出版商,安排新書的出版。在紐約辦完事回到巴黎,我原應該從巴黎東站乘上第一班火車前往奧地利與妻子會合。但我愛上的那個姑娘[136]當時正在巴黎,於是我就沒有走——沒有乘第一班車,也沒有乘第二班或第三班車去奧地利。

我再次見到妻子是在福拉爾貝格州的火車站,她來車站接我。當火車徐徐駛入堆滿原木的車站時,隻見她就站在鐵軌邊。我心裏頓時湧起對她的愛,覺得自己寧願死也不會再去愛別的女人了。她微笑著,陽光灑在她那嫵媚的臉上(那張臉被冰雪世界的太陽曬成了古銅色),體態婀娜,一頭秀發在陽光下金色中透著紅(那一頭秀發經過這一冬天顯得有點淩亂,但極其美麗)。邦比先生站在她身邊,金發碧眼,敦敦實實,像個福拉爾貝格州土生土長的孩子。

“見到你太高興了,塔蒂!”我把她抱在懷裏時,她這樣說道,“你終於回來了。你這一趟把事情辦得非常圓滿。我愛你,我們想死你了。”

那時,我是真心愛她的,別的女人我一個都不愛。於是我們耳鬢廝磨,度過了一段令人心醉的時光。我寫作時思如泉湧,和她出遊時快快樂樂。我覺得我們倆又成了一對棒打不散的鴛鴦。後來,我們在暮春時分離開山區回到了巴黎,這時風波又起。

至此,我在巴黎第一階段的生活便畫上了句號。盡管人在巴黎,但巴黎已不再是從前的那個巴黎——城市在變,人在變。我們再也沒有到福拉爾貝格州去過,那個富貴人也沒有再去過。

巴黎的魅力是永遠也不會消失的。凡是在那兒住過的人對它都有著豐富多彩的情懷。不管你是誰,不管這座城市發生了什麽變化,你離開了巴黎後一定還會回去——不管遇到什麽困難,你一定會回去的!巴黎值得你留戀和向往——在那兒你耕耘,必定會有回報!以上就是我們在巴黎早年的生活—— 那時的我們貧窮但歡樂。

(全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