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的散步者 第一節

鄉田三郎認為自己最近的狀態很不正常,因為他感覺自己百無聊賴,不管是做事情還是幹工作,甚至玩遊戲,都完全提不起興趣。

他在校的時間很少,畢業以後,他也曾嚐試做一些簡單的工作。但是迄今為止,他都沒有找到能傾注熱情的職業,或許這樣的職業根本就沒有。因此,他的工作時間從來沒有超過一年,最短的一次隻有一個來月。他像不斷彈跳的青蛙一樣,換了一份工作,再換一份工作,最後,他終於清醒。如今的他不再熱衷於對工作的尋求,隻是日複一日地打發著流逝的光陰,真正是無聊至極。

誇張的是,日常的娛樂活動以外,鄉田三郎買了有關娛樂活動的百科大全,他像大海撈針一樣,在裏麵不斷翻出紙牌、網球、遊泳、登山、圍棋等活動,甚至對賭博,他也進行了研究。各種娛樂像天上令人眼花繚亂的飛花一樣,不斷向他撲來,但是就像對待工作那樣,他對任何一種娛樂活動都毫無熱情。這個世上,很多男人對女人和酒有熱情,其中的快樂能讓許多人醉生夢死。但是,不可思議的是,我們的鄉田三郎先生對此顯得相當冷漠。或許是他的身體不宜飲酒?他竟然酒不沾唇。在女人麵前,他並不是柳下惠,他也會流連花叢。但縱然如此,他仍然感到空虛和寂寞。

“如果一直這麽無所事事,還是自我了結吧!”

這樣的念頭,經常會出現在他的腦海裏。不過,螻蟻尚且偷生,他雖然口頭上時常念叨著要死要活的話,但是他還是活著,就這樣平淡無奇地過了二十五年。

按照慣例,他的親友每個月都會或多或少給他打一些錢過來,所以即使他什麽也不做,生活也不會過於艱難。雖然這些幫助隻能保障他的日常開銷,他率性而為的習慣卻一點兒沒有改變,他最大的樂趣就是拿這些錢來哄自己開心。舉個例子,有了錢之後,他可能會趕緊給自己更換一個新的住所,就像他對待工作和娛樂那樣。他甚至對東京所有的寓所都了如指掌。他在一個地方停留的時間,不會超過一個月,甚至才半個月,他就會像走馬燈似的趕往別處。自然,有時候他也想逃離這些住所,滿世界地自由漂泊,或者像隱居的神仙那樣,歸隱深山老林,可是早已習慣了紅塵都市的生活,他怎麽可能忍受得了那種荒涼與孤獨?像無形中被都市牽絆著腳步,哪怕他非常渴望出去走走,但總會不由自主地返回東京。每到這種時候,他隻能給自己再更換一次住所。

這一回,他把家安到了東榮館,那裏剛剛建成,屋子裏還有些潮濕,牆壁也不太幹燥。

這篇小說以鄉田三郎的殺人案為主要內容,可是在進入故事之前,我必須補充一下,鄉田三郎作為故事的主角,有一位不可或缺的朋友明智小五郎,那是一位業餘偵探,對那些刑事案件頗有興趣。

他們兩人在一個咖啡廳裏不期而遇。那時和鄉田同來的朋友中,有一位和明智相識,就讓明智和鄉田三郎互相做了介紹,他們就認識了。當時,明智英俊的外貌和不俗的談吐,深深吸引了鄉田三郎。從此,鄉田三郎就時常去明智家,明智也會到三郎家走幾趟。明智也許是被三郎不同於常人的性格所吸引,沒準兒會把三郎當作研究對象,而三郎卻隻是單純地喜歡聽明智口中形形色色的案件。

那些故事裏,有人把自己的同事殺死後,扔進實驗室裏的火爐毀屍滅跡,這是有關韋伯斯特博士的案件;有的主人公知識廣博,精通多國語言,並且在語言事業上頗有建樹,這是尤金埃拉姆的殺人案;有人在文藝評論上成就斐然,但卻是罪惡的化身,這是韋恩萊特的案件;有人要為父親治療麻風病,狠心把小孩臀部的肉割下油煎,這是野口男三郎的案件。所有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內容,都會讓無聊至極的鄉田三郎感到新鮮刺激。一聽到明智口若懸河地講這些故事,他就會在腦子裏進行聯想,那些場麵,似乎正無比清楚地展現在他眼前,讓他感受到一種神奇的魔力。

和明智相識雖然隻有兩三個月的時間,但是三郎似乎早就忘卻了生活的平淡無奇。他開始對有關犯罪的書籍感興趣,不僅大量購買,還每天廢寢忘食地進行閱讀。讀完一本書後,三郎總會感歎道:“天啊,真是聞所未聞的故事!”他會沉浸其中不能自拔,並且展開豐富的聯想,幻想自己成了書中的主角,書中那些不尋常的事情是自己的親身經曆。

即便這樣,三郎也不會真的讓自己變成故事中的那些罪犯。他不能不考慮父母、兄弟、親戚這些身邊人的感受,也忍受不了人們對自己的鄙視,當然他缺乏的還是那種奮不顧身的精神。而且書中的那些罪犯雖然都很有智慧,他們的計劃也幾乎無懈可擊,但是無論他們考慮得多麽周密,都會留下破案的線索,隻有微乎其微的案例中的罪犯能躲開警察的追蹤,三郎最害怕的就是這。不過三郎的致命弱點就是,他雖然對什麽事情都提不起興趣,卻非常熱衷於“犯罪”。所以,他把所有的書都讀完以後,就開始模仿“犯罪”了。因為不是真正的犯罪,所以他不必擔心自己會被警察盯上,因為一切還沒有成為事實。

以前他對淺草感到十分厭煩,但是作為熱鬧的娛樂場所,對於喜歡犯罪的人來講,這裏絕對是一個好地方。淺草的空中懸掛著各種各樣的玩具,顏色爛俗,仿佛是被小孩子掏空了玩具的箱子。三郎經常光顧這裏的電影院。影院外邊那些狹窄的胡同兒,還有公共廁所後麵閑置的空地,雖然人跡稀少,卻是三郎發現的新大陸。

在這些地方,對於自己的“犯罪”遊戲,三郎玩得樂此不疲:他會拿白色粉筆在牆上畫上箭頭兒,假裝是在和犯罪同夥進行聯絡;每當看見有人衣著華貴,他就想象是遇到了富貴之人,便冒充小偷,緊緊尾隨其後;有時他會在紙條上寫下莫名其妙的符號(這是他臆想的某個殺人案的場景),然後趁無人之時放到公園的椅子縫裏,再得意地躲藏在某棵樹的後麵,觀察是否有人發現了字條。

因為要到不同的地方,所以三郎經常改變自己的裝扮,他會打扮成工人、乞丐,或者學生的模樣。他最熱衷於男扮女裝,他把自己的和服和心愛的手表全都變賣了,隻為了有錢來買那些價值不菲的假發套和女人的各種衣服。每次換女裝,三郎都要花費不少時間。他常常從頭到腳裝扮成女子的模樣,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走出自己的住所,到了他感覺合適的地方,就把外套脫掉。有時他還會前往那些靜悄悄的公園,或者在電影開始後進入影院,擠到男子席[13],裝成妖媚的女人調戲那些男人。由於時常以女人的樣子出現,三郎常常錯以為自己真的就是妲己,抑或人們所說的狐狸精,每次捉弄完那些男人,他都有種恣意妄為後的竊喜。

經常模仿罪犯的樣子,彌補了三郎生活上的空虛,過程中出現的小插曲也能讓他感到些許安慰。但是,模擬犯罪始終隻是模擬,少了一些犯罪的**——很多人都把犯罪的**看作犯罪產生的魔力。由於缺少了**,三郎玩“犯罪”遊戲的熱度慢慢降低了。隻過了三個月左右,他就已經覺得這種遊戲索然無味了。慢慢地,他和以前自己非常崇拜的明智之間的來往也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