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門

落雨大,水浸街,阿嫂出街著花鞋,花鞋花襪花腰帶。

入夏以來,綠門的生意很好,秦正陽要忙到深夜才能打烊。但還是會有女孩跑來敲門,要求給她紋一隻鳳凰或是蝴蝶。

鳳凰,蝴蝶,以及戀人的名字,是綠門裏最受客人歡迎的三種紋身。蝴蝶在肩胛骨,鳳凰在腳踝,清涼的夏夜,穿裙子,若隱若現地露出一段斑斕的翅膀,是附近大學的女孩們喜歡的調調。至於戀人的名字,非得要很濃烈的愛,才願拖了那人的手,在手腕處繡上三兩個字。每回秦正陽都會勸說,改用暫時性紋身好嗎?用藥水紋上圖案,不要時拿點醋就能塗抹去掉。

沒人肯聽他的。在十幾二十歲的女孩看來,隻有用力落在肌膚,才能深刻心底,秦正陽替她們紋身,疼痛時,女孩會攥緊身邊男孩的手,他歎氣,他本以為,像上官婉兒那類要借助紋身掩飾傷疤或胎記的人,才應當來紋身。但總有決絕女孩非得承受痛楚,人為製造傷疤,方會歡喜。

極少有男生樂意紋上女孩的姓名,他們更迷戀刀,骷髏,和上古詭異的符號。愛情就是這麽不對等的吧,此後多半會有女孩再找來,懇求去掉它們,忍受著激光灼身的痛,叫得撕心裂肺。也許沒有那麽痛吧,但失戀,比什麽都痛,她們是想借機叫喊出來,且推說是皮肉傷痛。

更有女孩會用煙頭直接燙,留下一串觸目驚心的疤痕。綠門,是個看到愛情的開始和消亡的地方,看青春是怎樣濃墨重彩地去活,去愛,去失去。

五月是廣州漫長的雨季,暴雨從清晨下起,到了黃昏仍不見消停。綠門幾乎無人光臨,秦正陽落得清閑,捧本雜誌有一搭無一搭地看,店堂裏響起小小的音樂。光線暗淡下來,他擰亮日光燈,無意識地探頭一望,對麵街上有行人正在嬉鬧著,雨真大,卻都不打傘,歡笑著涉水而過,在水窪中跳躍。

再近些,秦正陽才看清那女孩是裴緋衣,挽著男孩向綠門走來。緋衣長高了很多,穿了一條樣式極簡的白裙,下擺濺了泥漿,仍是瘦骨娉婷的樣子,進門就說:“好冷。”

秦正陽端一杯熱橙汁給她,她頭也不抬地接過,喝了一大口才說:“謝謝你啊。”

她的男孩不是當年的那個。秦正陽喊她的名字:“丁丁。”

緋衣這才認出他,拉著他的手,驚喜地笑道:“是你呀,小陽哥。”

丁丁,小陽哥。昵稱照舊,似乎光陰從未走遠。男孩笑著問:“阿裴,你的小名是這個?”

緋衣笑,對秦正陽說:“小陽哥,我想紋身。”

不是鳳凰,蝴蝶和花朵,也不是戀人的名字,她固執地,要一隻蝸牛。那種一到春天就嗖嗖嗖地出沒,小心翼翼地沿著牆根探頭探腦,不勇敢的生物。

它不美,也不可愛,男孩激烈地反對,秦正陽卻不置一詞,替她拿來模板,緋衣從小就看似逆來順受,實則固執己見。

十二歲時,他拿圓珠筆在六歲的她的胳膊上畫了一塊手表,二十五歲時,他在她的無名指的第三節指節上,紋了一隻蝸牛。

做錯事有父母原諒我,偷偷拍下拖。

散花鎮是秦正陽和裴緋衣的來曆和出處。那是一座古樸小鎮,盛產美玉、蓴菜和安靜的人生。二十三歲前,秦正陽的職業是玉石廠的設計師,他對鼎沸的城市煙火不感興趣,但他暗慕的女孩緋衣和他不同。

緋衣的父親是鎮中學的語文老師,清瘦單薄,和秦正陽很談得來。緋衣離開家鄉後,偶爾他會和秦正陽殺上一盤中國象棋,談到緋衣總免不了會歎息幾聲。緋衣小時候營養不良,身體很差,三天兩頭地被父親用毛毯一裹,扛到醫院去打吊瓶。算命先生說,這女孩不應該叫這麽漂亮的名字,賤名賤命才好養活,父親見她大頭長腿,特別像個丁字,順口就喚她為丁丁,她的母親是武漢人,說是故鄉方言裏,這是蜻蜓的別稱。

不想日後這孩子的心果然就飛了野了,中學沒讀完就不想再去學校,縣文工團有人說,她腿長,又會穿衣服,是做模特的料。於是她和家裏鬧得不可開交,留下一封信,說要去城裏尋找“真正的自己”。

“家門不幸,出了逆女。”父親老說。秦正陽接不了話,默默地再走一步棋。緋衣生得那樣長的腿,天生就是用來纏繞和逃跑的吧。她念到初二,就有男生騎著摩托等在校門口接她放學,染一頭黃發,叼著劣質煙,是毫無創意的壞男生形象。那時秦正陽剛從職高分配回來,在小巷拐角處看到她,穿白裙,戴了一串水晶鏈子,踮起腳親吻她的男孩。夏日的傍晚,天空水洗過的明澈,男孩飛馳離去,她臉頰微紅,輕快地走在青石板路上,不時跳幾下房子,嘴裏胡亂哼一句歌:“人之初,為誰無過,做錯事有父母原諒我,偷偷拍下拖。”

見到秦正陽,她收住腳步,朝他笑笑,算是打招呼,她的眼睛滴溜溜的圓,眼角卻向上一挑,看人時老有含情的錯覺。她對顏色有著偏執的愛好,年複一年隻肯穿白,神情裏一直是少女的羞怯,二十歲的秦正陽站在門邊,看著女孩遠去的腳步,忽然就想不起來,幼年時吵鬧著要糖果,爬樹偷桃的羊角辮小姑娘究竟是誰。

五月的茉莉開得清脆。秦正陽細心地為裴緋衣紋身,她咬住下唇,一聲不吭。男孩看著她,問:“疼嗎?”她點點頭,又搖搖頭。男孩就放心下來,竄到旁邊翻雜誌,嘀咕著:“不怕疼才對了,哪能那麽嬌氣。”

他不愛她。或者說,他不夠愛她。秦正陽隻覺悲愴,真愛一個人,看到她受罪,是隻想替其身受,絕無半點嫌棄之意吧。緋衣從十三歲起,就不斷地和不珍惜她的人來往,而他卻隻能旁觀。不曉得是哪裏出了錯,她可以愛的人那麽多,卻不能是他這一個。

那辰光還住在散花鎮,秦正陽一紙一筆,就可消磨一下午。玉石廠的辦公室是一溜平房,周遭是大片閑置的草場,裴緋衣常常在黃昏到來,提著裙子穿越及腰的菖蒲叢林,麥黃色的天地裏,秦正陽立在窗前看她,信手畫下一張素描,關於青草和落葉,也關於萌動的愛戀。

他是言說過愛的。在最早的時節。他在單位有一間平房,煤爐擱在走廊上,中午買了一點兒肉餡,端出來,打了一隻雞蛋進去,加入料酒,鹽,味精和蔥花,再燒一鍋滾燙的開水,下肉丸,順手丟進一把青菜,是再簡單再美味不過的丸子湯。那天大概是農曆十五六,月光明晃晃的,他盛起湯,放在案板上涼著,轉身回屋去拿凳子,出來就看到那個頎長脆薄的影子正蹲在台階上,捧著滿滿一碗湯,喝得哧溜哧溜。

是緋衣。秦正陽遞給她一支勺子,就勢坐下來,幫她把湯碗捧著,她就一隻隻撈丸子吃,吃到一半,勺子一丟,起身向幽暗的房間走去。秦正陽跟在後頭,開了一盞壁燈,緋衣拉過一把椅子,兀自坐下來,她不說話,他就陪她沉默,相對無聲。

她在暗夜裏奔跑來找他,卻一言不發。許久後,秦正陽去看她,她卻歪著頭睡著了。他把她移到小**,她醒了,睜著一雙眼睛看著他,隔得那般近,他的心一動,那句話就脫口而出:“我愛你。”真奇怪,不是“我想照顧你”或是“我喜歡你”,甚至之前從沒有在內心模擬過,卻說得流暢無滯。

他嚇一跳。女孩定定地看向他,半晌才舔舔嘴唇:“小陽哥,我渴了。”他就慌忙跳起來去倒水,她是喜歡喝橙汁的,可他沒準備,他懊惱不已,隻好端了最樸素的涼白開給她,她就了他的手,一口氣喝完,倒頭又睡過去了。

他沒等到她的回音,可是他不介意。他在房間裏晃**,從書架上抽出一本榮格的書,看了好長時間,還是放下了,他看不下去,半個字都看不下去,他隻想抽煙。

他沒有抽過煙,他隻想抽煙。

他在庭院站了一夜,像個百無聊賴的詞人。那夜有很好的月光,古詩裏那句,為誰風露立中宵,他由此知曉,那究竟是怎樣的滋味。

緋衣在清晨醒來,秦正陽已買好了豆腐花和油條,他看過她在路邊攤吃早點,在豆腐花裏加兩勺白糖。她用鹽水漱口,背對著他換下皺巴巴的裙子,套上他的白襯衫。十四歲的女孩,身材細弱,嶙峋的背,無關肉欲,卻有東風無力百花殘的柔弱,他忍不住,抄起桌上的筆,褪下她的襯衫領子,在她的蝴蝶骨處畫了一棵樹,枝頭的樹葉向右傾斜,讓人明白風來的方向。

他不想冒犯她,可他這樣做了。有風吹進來,這麽肌膚相親,仍是近乎聖潔莊嚴的氣息,他以雙手,膜拜了心中的神祗。

自此他愛上皮膚的質感。

她一動不動,靜待他畫完,他的房間裏連鏡子都沒有,她看不到效果,慢慢地將襯衫翻轉,扣上扣子,回頭叫他:“喂,張敞。”

他的心一抖。張敞為愛妻畫眉,已成千古佳話,他知道他。然而她的眼裏並無半分暗示之意,仿佛也不記得前夜曾聽過動人的表白,徑直乖乖地吃東西,舒服地伸長了腿。

她換下來的裙子皺巴巴,他拿熨鬥熨平整,讓她幹幹淨淨地去上課。他想起張敞,千百年前,那個官居京兆尹的男人,當他麵對如花容顏時,他想過什麽呢?那女子是他日夜廝守的妻,他多幸福。

她吃完了,專注地盯著他,突兀地說:“他為了別的女孩,打破了一個人的腦袋,被送去少管所,可能要呆兩年吧。”

他要思索一下才反應過來,她說的是她的小男生。多荒謬,她失去了初戀,他卻在這天向她吐露心跡,她什麽都不表示,他卻暗暗羞慚,認定自己在趁人之危。他說不出來安慰的話,她仰起頭,輕輕地笑了笑,清晰地說:“我很難過,但我知道我要做什麽。”

隻這一刻,他覺察出了她的滄桑,他去抱她,她把頭靠在他的胸前,抓住他的衣服,號啕大哭。

這是她最初的戀情,夾雜著背叛和猶疑,夾雜著兩麵三刀和模棱兩可,她……失去了它。他無從體會她的心情,隻讓她在懷裏痛哭失聲。若幹年後,秦正陽反複地推敲,他會了解,和她之間欠缺了先機,他收留她,安撫她,盡心盡責,一絲不苟,是親人,而不是愛人。

隻有愛人,才會傷害到她。她愛上的,從來是那些半途遇見的人,而他,被她本能地劃歸為兄長。比方說多年後再重逢,他為她紋身,如舊夢重溫,她伏在他的臂彎裏,他不住地拍著她的背,溫言細語:“就快好了,就快好了。”而她的男孩對她不聞不問,隨意翻過一頁又一頁雜誌。

秦正陽看出男孩不大在意她,但…她明了嗎?她那麽敏感的人。他擁住這輕盈的雙肩,注視著她痛得皺成一團的五官,竟然感到刹那的快慰。人生要到如此,才會令她因了他而痛,是這樣嗎。

紋身完畢,他站在門邊抽了一支煙,啊這麽多年,他已經離不了煙。雨在滂沱,他看著微茫的遠處,為內心隱秘的快慰而震驚,又為這震驚而悲哀,他清楚地看到自己的求不得,再退而求其次,卻連這其次都是自他人指縫承接而來。

愛讓人卑微。

要知揾銀最艱難,雙眼通紅聲沙曬。

秦正陽是在夏天將盡時認識陳苔蘚的。女生短短頭發,白衣藍褲,戴一頂鴨舌帽,在午後推門進來,捋起袖子伸給秦正陽看,手腕處有一大塊疤痕,她淡然一笑:“拿燒得通紅的木炭,從胳膊上滾過去,就成這樣了。”

秦正陽不知道她曾經刻過什麽,應該是某個姓氏。因為她說:“不如把名字換成我的。”他就為她畫了一片蒼綠的苔蘚。道別時,女生問:“像不像是葬禮?”秦正陽笑了,他懂她的意思,舊傷即墓地,她撒花遮蓋,為自己送葬。從今往後,不要終日親臨舊傷口。她得新生,輕裝上陣。

他在這一刹,被陌生人點撥,醍醐灌頂。日後陳苔蘚偶然路過,會到綠門來坐一坐。她甚至知道他將店鋪取名為綠門的用意。它來自歐.亨利的小說,男人在街邊拿到散發的廣告卡,別人拿的都是愛咪公司春季大減價,他的卡片上卻寫著:綠門。他再拿一張,還是綠門,按捺不住好奇之心,他到那間公司的樓上探險,在三樓看到一扇綠門,推門進去,救起一個自殺瀕死的美麗女孩。而“綠門”其實是一間夜總會的名字,他們後來結了婚。

一切歸結於緣分。別人隻會問,分明是玻璃門,為什麽要叫綠門?陳苔蘚卻知道他想表達的是,你隨時都可以推開一扇綠門,遇上你必然遇上的那個人。他喜歡聰明的,善於溝通的人,作為談話對象,這女生很好,他從中享受樂趣,也努力取悅她。自然他知道,她有過創傷,可誰又不是?他不提,她也回避,兩人友好相處,互為陪伴。

陳苔蘚剛畢業,在距離綠門五站地的公司找到工作,做房地產文案,下班後會過來幫他打打下手,等他忙完了,就一起去吃路邊攤,她知道這座城市各處美味的排擋。過年時秦正陽帶她回了散花鎮,她寫得一手好毛筆字,包辦了親朋好友各家的春聯,還做了幾道可口的特色菜,討得舉家歡心,父母尤其對她讚不絕口,順帶地,也就既往不咎他當初的叛逃。沒人提起裴緋衣,秦正陽便可假裝不記得,親戚打趣地問起佳期何時,他也可從容地執了苔蘚的手笑答好事將近。

為了告別散花鎮,他大動幹戈,傷筋動骨,卻終究要回來。小鎮完整地保留著舊時風貌,閑時他帶苔蘚四處走動,一一講解,胸腔隱有指點江山的豪情。除卻在外念書那幾年,他把二十四歲前的生命統統擱置在這裏,縱然抽刀斷水,綠水常流。

他就要忘記緋衣了。卻在那一天,聽到小侄兒在門外大叫著丁丁,丁丁,他就衝出去了。走到跟前,才發現小孩子是在玩竹蜻蜓,他渾身僵住,跟過來的苔蘚驚疑地瞧著他,慢慢地,臉就白了。

他們誰都沒再談到這件事。初七返回廣州的火車上,她就向他提出分手,他愕然,想艱難地訴說他是多麽想維係這段感情,到底是住了口。都是太敏銳的人,不容易被搪塞,他沒能成功地將自己糊弄過去,也沒能成功地給她信心,他試過,最終失敗。

如果沒有愛情,那麽用來替代愛情的東西就必須足夠強悍,足夠分量,否則無法支撐並肩前行。回到廣州他就去找緋衣,她和他說過,在一間公司簽約做平麵模特,不定期會出現在幾家小雜誌上,春天化糖果妝,宣傳幾個本地產彩妝品牌,夏季秀出一雙長腿,托住一盒纖體產品笑靨如花,機會不多,但她很努力。

緋衣在給新推出的內衣品牌做代言,化了很濃的妝,穿天藍色的內衣,在臨時搭建的簡陋台子上疲倦地抱著一束百合,踏著嘈雜的音樂聲走來走去。台下甲乙丙丁看得津津有味,有人掏出手機拍照,交頭結耳評論幾句,發出刺耳的笑聲。他擠在人群裏,心中湧起無可名狀的劇痛。這就是她的生活,可他是多麽地,多麽地,無能為力。

有幾個中年男人談到她了,大聲喧嘩著:“嘿,九號,你看九號!平得慘不忍睹!”

“那你可錯了,小巧也有小巧的好處,我打賭,等會她下台,給她三五百,她肯定願意跟我們……”

他不見得是衝動的人,可他憤怒了,手中還有一瓶鮮橙多,是留給她的,想也不想,他掄起來,朝男人頭上磕去。

場麵頓時混亂不堪。他以一敵三,他被打翻在地,他不是對手。圍觀的人迅速地退到安全地帶,尖叫著躲閃著看熱鬧,保安姍姍來遲,趕在他的胸口被人踏上第七腳時拉住了行凶者。

被警察帶走之前,她跑過來了,穿了一條墨綠色的裙子,是別人的吧,真寬大,她卻顧不得,急急地去看他:“你這個書生,居然也敢打人?”但是她的嘴角有一絲笑意,她是明白的吧,明白他在為她打架。當年他嫉妒過,總有人為她拚命,他嫉妒她給過別人無數機會,他卻沒有,他要自己爭來,袖子一挽,火冒三丈地為她出頭。

他被拘留十五天,他還在笑,他不知道自己在笑,書記員瞅他一眼,低罵:“神經。”他摸著下巴,把笑容按下去,滿腦袋還在想,原來除了白色,她穿別的顏色也真好看。

真想為了你,跟什麽人拚了。他做到了。出獄當天,他胡子拉渣走出大門,緋衣坐在台階上,看見他就站起來,拍拍灰,朝他微笑。他回憶起那一年,她在他門前喝湯,他的心定下來,走上前牽她的手,她順從地被他牽著,右手揚揚手裏的一兜橙子,抿嘴笑:“我到得早,找了一個最大的橙子,舒服地坐了兩小時。”

他一怔,怎樣才能坐在橙子上,他倒是不能想象。緋衣始終有個他走進不了的世界。直到很多天後,和陳苔蘚聊起,才得知有部電影裏,天使說,他想過人的日子,不想再坐在橙子上玩牌那樣無聊抽象的生活。他和苔蘚分了手還是朋友,依然有所走動,吃頓飯,喝點小酒,聊半個晚上。他因此也了然,真的愛情是分不了手的,也是做不了朋友的,一定是。

緋衣請他喝酒,在吵鬧的酒吧裏,喝最烈的洋酒,他很快就不清醒,情不自禁地去撫摸她的臉,她沒有躲,腳尖點地,漫不經心地隨音樂起舞。她在享受一個放鬆的夜晚,他卻在戀愛,他心知肚明。可那又如何呢,他就是愛她,他騙不了自己。理性的粗線條的人會說,有什麽必要傻成一頭強牛?更何況是男人,活在言情小說裏才差不多,要是現實生活裏?簡直淪為笑柄。

這些年來,他眼見她往來於一個又一個男孩子中間,好容易等到了她單身的空隙,他不想錯過。趁著酒意,他一點一滴地傾訴愛意,始於少年時,他的畫,思念和克製,動情處,他沒能發覺自己在哭。緋衣震動地望著他,眼睛一眨不眨,拿開他撫在她臉上的手,一再地說:“小陽哥,你不適合我,我也不適合你,大家都是知道的,對不對?”

她沒能說出來的是,都是成年人,何必挑明呢,給彼此難堪。可麵對他,她不忍啟齒。當夜,她隨他回了公寓。推開門,她有片刻的驚怔,裏麵的布局依稀是他多年前的單身宿舍,不同的是,家裏多了一麵巨大的鏡子,衣櫥裏是雪白的睡裙,冰箱裏囤積了橙汁,他將當年的缺憾一一填補。她看得感動,卻又隱隱惱怒,他是吃定了她麽,預料她遲早會落入他苦心營造的家?

她伸出手指告訴他:“你猜我為什麽要紋蝸牛?”他搖頭,她說,“你吃過紅酒焗蝸牛嗎?好些戀人會在西餐廳點它。小陽哥,小蝸牛好可憐,要經過醃,燒,燙,才能成就一道完美的菜肴,它多疼。”

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他哽住,這人生正風聲鶴唳呢,小蝸牛立刻躲進小殼成一統,管他春夏與秋冬,隻要一閉上眼睛,就可以假設世界不存在,緋衣又說:“我老想著,會有個人讓我樂意為他戴上戒指,蓋住這隻小蝸牛,但是沒有呢,小陽哥。”

他嘴裏苦澀,是有的,他樂意,但她不。她一次次地,將他撇清在她的愛情之外,她老想不到他,想到了,也隻會飛快地掠過,她給不了他同等的情意,又舍不得與他斷絕,惟一的方式是忽略。愛情並不是每個人都能碰到,都感知,都看重的事物,它是一部分人的氣場,她恰巧懂,他也懂,他們同時懂,他們親近,卻是——背靠背。而她接收的,向來來自麵前人的傳遞。

愛神之箭筆直前行,無法迂回反向。而他在她的背後。

落雨大,廣州水浸街,各位兄台已長大。

緋衣仍是住下來了,沒有活計她會在家裏睡覺,看碟,傍晚去超市買菜做飯,再晚也要等秦正陽回來才去睡。

她漸漸地覺得悶。那天秦正陽早早地關門回家,推開門,人去樓空。緋衣寫了一張紙條給他:我真是貪玩任性,究竟要玩到幾時,才肯老老實實地和你平淡生活呢?

是,她不肯。她現在不肯。但她知道他是在等著她的,她喜歡玩,那就讓她玩去好了,或許有天她玩累了,想通了,她會回來。他沒把握,但他還能怎樣?他做不到愛別人,他半點結識別的女子的興致和耐心都拿不出來,也懶得試探周旋,他隻能愛她。有些東西爭取得很徒勞,但除此,他無所事事。

他覺出她的殘忍,但他無力隱退。而她有什麽錯呢,她隻是不愛他,她甚至為他試著妥協過。而且從最初,她就拒絕他,她明確地把他圈定在親人的範疇內,也從沒貪圖他的關懷,是他一味地給,不管不顧地給。不妥當的人是他,是他在逾越。

陳苔蘚再來找他的時候,他很頹,仍強撐著維持綠門的生意,但恍惚得老是辦錯事,客人要紋一朵牽牛花,他紋成蝸牛,客人要紋一個十字架,他還是紋成蝸牛。苔蘚看不過眼,劈頭蓋臉地把他的書掀翻到地上:“秦正陽!你還要不要開店了?不然賣給我!”

秦正陽集中不了注意力:“好啊。”

陳苔蘚怒氣衝衝地嗬斥他:“秦正陽,你給我清醒點!如果她不幸福,至少還能投靠你。你也要垮下去嗎?”

秦正陽一激靈。明白他的人是陳苔蘚。或是說,她和他根本就同一類人,不用刻意去揣測他的心思,隻要由己度人,就能通達他的內心。他取出酒,和苔蘚一人一瓶,慢條斯理地碰一碰:“謝謝你。”

苔蘚笑:“從前看小說,老被情深男主角感染,室友們都在懷疑,現今還存在用心去愛的男人嗎?我總想當真是有的,可他用情的對象不是我們,所以眾人寧可相信他是空想出來的。事實上,是他太珍貴,常人罕見。”

緋衣的來信是在深秋,沒頭沒尾的,隻說想在冬天去看大海,即使一個人。她沿襲了一貫的作風,他在外地念書的那幾年,偶然會收到她的來信,他為此練了一段時間鋼筆字,想在回信時讓她賞心悅目,可她從不留地址,令他一腔情意無從投遞。元旦他就去找她,帶她乘飛機去大連。站在她公司門口等她時,他嗅出自身淡淡的可恥,可他還是義無返顧,他想不通這女孩何以給他深重若此的**,他拔不出,也無心去拔,他被動地,樂在其中地,承受。

這是緋衣第一次乘飛機,所有的都是新鮮的,她一次次向空乘要橙汁,興高采烈地舉著相機拍窗外的雲朵,咯吱咯吱地笑倒在他的懷裏:“小陽哥,你說我的小名要是叫飛機多好,就會飛到三萬英尺,叫丁丁隻好立在小荷花上啦。”他望著俏麗的她,不由得地再次幻想與她可以有將來。

冬天的大海是有冰冷肅殺的意味的。緋衣坐在一塊礁石上,靜默地凝視海麵,一整天,一整夜,她不吃東西,專心致誌地看海。而他在看她,她就在身側,可她這樣遠。明明是她看上去更柔弱,可竟是他險些掉下淚來。在他看不到的時日裏,她獨力成長,當中經過怎樣的夜,怎樣的晨昏,他其實並不能感同身受。他美麗的小女孩自顧自地走在他所走不近的路途上,並一路蒼涼宛轉下去,而他為她做不了什麽。

他愛她,但她不需要這愛,他的愛對她而言不太重要。他隻得去看海,灰色平順的海有人世蒼茫,讓人想要縱身撲入的衝動,他不得不承認,死是件孤獨的事,哪怕相擁而亡,也隻是獨自赴死。

孤獨是一個人的事,不能化解,隻能緩解,假如你看過冬天的大海,並長久枯坐,你會知道。

生,至為孤獨。

他不能使她不孤獨。他獲悉了真相,全身像浸在大海深處,他很冷,冷得佝僂起背,那一刹,他下定決心,放過她,也放過自己。機場返回廣州市內的大巴上,緋衣同他說:“謝謝你成全了我的心願。”他笑笑,沒有說話。緋衣也不吭聲,興興頭頭地在車票上寫下手機號碼,將它扔到前座男孩的帽子裏,下車時衝那男孩笑。

兩個星期後,緋衣拉著男孩的手一同到綠門裏紋身。當時陳苔蘚剛好在店裏,向她推薦一款暫時性的蒼鷹紋身,緋衣接受了她的建議。秦正陽指間夾支煙,在寫滿優惠活動的海報上再添幾筆,平靜地和她說再見。苔蘚感歎:“為什麽她總留給你失戀的淚水,卻把她的感情交給別人去摧毀?”

秦正陽笑。她陷落在一段段的糾纏裏,給予被不相幹的人以傷害她的途徑,卻不願眷顧他一絲一毫。而麵對本心,誰不比天使更無辜?她沒有錯,她就是愛他不起來而已。那就壓下去吧,他再無微詞。

她要自由,他要她,她經過他,他失去她。他以為一生就這樣了,可結局和他想的不一樣。緋衣生了重病,他找到她的時候,她已纏綿病榻多時,她的積蓄太有限,請來的保姆對她照顧得很敷衍,早晨熬一大鍋粥,管她吃一天。

死亡日益逼近,她瘦得變形,有陽光的下午,他把她抱到陽台上,她靠在他的懷抱裏,看天,看飛鳥,看綠樹,聲音緩慢地低了:“那年,他們告訴我,外麵的天很大很高,結果我辛辛苦苦地爬出了小鎮垃圾桶,見到的是城市垃圾場,全部的世麵就是垃圾的規模更大了一些。”

暮色一點一點地來了,他俯身親吻她細幼的發絲,這一回,她終於不再走開,不再離去,卻是此等境況。他精疲力竭,像住在瓶中的惡魔,在千年的等待裏,習慣了漆黑,光明乍現,反倒雙眼刺痛,春色無邊,亦是荒草遍野。

相守原是難以言說。

尾聲

“看四十四次日落的那天你真是那麽悲傷嗎?”但小王子沒有回答。

——聖?埃克絮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