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光的詩人

印象派的畫風,在西洋畫壇上是一大革命。這是根本地推翻從前的作畫的態度,而在全新的立腳地另創一種全新的描法。今昔的異點,極簡要地說來,是what(什麽)與how(怎樣)的差異。即從前作畫注重“畫什麽東西”,現在作畫注重“怎樣畫”。試看中世的繪畫,所描的大都是耶穌、聖母、聖徒、天使,或“晚餐”“審判”“磔刑”“升天”。近世初葉的大衛(David)與德拉克洛瓦(Delacroix)的大作,也都是宮廷描寫、戰爭描寫,就是最近的米勒與庫爾貝,也脫不出農民、勞動者的描寫,雖然對於自然的寫實的眼已經漸開,然而並未看見真的自然,也不外乎在取勞動者、農民、田園為材料,而在繪畫中宣傳自己的民主的思想而已。數千年來,繪畫的描寫都是注重what的,至於how的方麵,實在大家不曾注意到。印象派畫家猛然地覺悟到這一點,張開純粹明淨的眼來,吸收自然界的刹那的印象,把這印象直接描出在畫布上,而不問其為什麽東西。即忘卻了“意義的世界”,而靜觀“色的世界”“光的世界”,這結果就一反從前的注重畫題與畫材的繪畫,而新創一種描寫色與光的繪畫。色是從光而生的,光是從太陽而來的。所以他們可說是“光的詩人”,是“太陽崇拜的畫家”。

《拿破侖加冕式》,大衛,1805年至1807年。

《打石工》,庫爾貝,1849年至1850年。

《墨蘭圖》,鄭思肖,元代。

《山水花卉圖之蘭花》,李流芳,明代。

在繪畫上,what與how何者為重?從藝術的特性上想來,繪畫既是空間美的表現,當然應該注重how,即當然應該以“畫法”為主而“題材”為副。所以印象派在西洋繪畫上不但是從前的翻案而已,確是繪畫藝術的歸於正途,獲得真的生命。這一點在中國畫中早已見到,這我想是中國畫優於從前的西洋畫的地方。四君子——梅、蘭、竹、菊,山,水,石,向來為中國畫中的普通的題材。同是“蘭”的題材,有各人各樣的描法;同是“竹”的題材,也有各人各樣的描法;同是一種山水有南宗畫法、北宗畫法,同是一塊石有麻皴法、荷葉皴法、雲頭皴法……題材盡管同一,畫法種種不同。這等中國畫比較起宗教、政治、主義的插畫似的從前的西洋畫來,實在富於“繪畫”的真義,近於純正的“藝術”。有高遠的識眼的人大都不歡喜西洋畫而賞讚中國畫,這大概也是其一種原因吧。

《黃色鳶尾花和錦葵》,莫奈,1914年至1917年。

這樣說來,印象派與中國的山水花卉畫同是注重“畫麵”的。不過中國的山水花卉畫注重畫麵的線、筆法、氣韻;而西洋的印象派繪畫則專重畫麵的“光”。如前期所說的印象派首領畫家莫奈,對於同一的稻草堆連作了十五幅畫,把朝、夕、晦、明的稻草堆的受光的各種狀態描出,各畫麵作成一種色彩與光的諧調。他是外光主義的首創者。步他的後塵的有許多畫家,都熱衷於光的追求。他們憧憬於色彩,讚美太陽。凡是有光明的地方,不問何物,都是他們的好畫材。所以他們的畫麵隻見各種色條的並列,近看竟不易辨別其所描為何物。起初以光的效果(即印象)為第一義,以內容及形骸為第二義;終於脫卻形骸而僅描印象,於是畫麵隻是色彩光的音樂,仿佛“太陽”為指揮者而合奏的大曲。他們處處追求太陽,讚美太陽,傾向太陽。“向日葵”可說是這班畫家的象征了。

莫奈是最模範的向日葵派的畫家。他的“稻草堆”連作十五幅,其實與“稻草堆”無甚關係。隻是各種的光與色的配合的效果,不名之為稻草堆亦可。寫實派的米勒也曾畫過農村風景中的稻草堆。然而用意與莫奈大不相同,米勒所見於稻草堆的是其農村的、勞動的意義,莫奈所見於稻草堆的是其受太陽的光而發生的色的效果,所同者隻是“二人皆描稻草堆”的一事而已。莫奈連作稻草堆之外,又連作“水”,水的名作,有“泰晤士河”“威尼斯”“睡蓮”等,又有一幅直名之為“水的效果”。這等作品中有幾幅全畫麵是一片水,並不見岸,水中點綴著幾朵睡蓮。這種作畫法、構圖法,倘用從前的繪畫的眼睛看來,一定要說是奇特而不成體統的了。然而莫奈對於單調的一片水所有的光與色的變化,有非常的興味。他熱衷於水的研究的一時期,曾以船為畫室,常住在船中,一天到晚與水為友,許多水的作品便是在那時期中產生的。

《畫家位於韋特伊的花園》,莫奈,1880年。

《草垛(霧中陽光)》,莫奈,1891年。

《秋天的草垛》,米勒,1873年。

《莫奈在船上畫室作畫》,馬奈,1874年。

稻草堆、水麵,倘用舊時的眼光看來,實在是極平凡極單調的題材。印象派以前的西洋畫,可說是理想主義支配的時代。作畫先須用頭腦來考慮,選取noble subject(高尚的題目)為題材,然後可以產生大作。看畫的人,對於畫也首先追求意義,畫的倘是聖母、聖徒,看者先已懷著好感。同樣的筆法、同樣的色調,拿來描寫皇帝的“加冕式”,就是偉大的作品;描寫村夫稚子的日常生活,就沒有價值。米勒、庫爾貝的時代,也不過取與前者反對的方麵的題材(下層生活,勞動者、農民),作畫的根本的態度實與古典主義、浪漫主義的時代無甚大差。因為向來如此,故對於描著一堆無意義的稻草,或一片無意義的水麵的繪畫,自然看不慣了。這是因為如前所說,根本的立腳不同的原故。即以前重視題材(內容),現在講究描法(形式)。描法講究的程度深起來,結果就全然忽略題材。對於這種新繪畫,倘能具有對於形式美(色彩光線的美)的鑒賞眼,換言之,對於純繪畫的鑒賞眼,自然可以感到深切濃重的興味。但在沒有這較為專門的鑒賞眼,而全靠題材維持其對於畫的興味的人,對於這堆稻草或這片水就漠然無所感覺,真所謂“莫名其妙”了。這樣看來,繪畫的進於印象派,是繪畫的技術化,專門化。除了天天在畫布上吟味色調的專門技術家以外,普通一般的人少能完全領略這種繪畫的好處。因為無論何種專門的技術,必須經過相當的磨練,方能完全理解其妙處,絕不是素無修養的普通人所能一見就可了解的。從前的繪畫,題材以外原也有技術的妙處,例如文藝複興期的米開朗琪羅(Michelangelo)的有力的表現,拉斐爾(Raphael)的優美的表現,達·芬奇(Leonardo da Vinci)的神秘的表現,原是對於其技術的鑒賞的話;然而除這種專門的技術鑒賞以外,幸而在題材上米開朗琪羅所描的是《最後的審判》,拉斐爾所描的是《聖母子》(Madonna),達·芬奇所描的是《最後的晚餐》,所以在不理解其技術的“有力”“優美”或“神秘”的一般人,也尚能因其題材而感到這等畫的興味。何以故?因為《審判》《聖母子》《晚餐》是普通一般人都懂得,都有興味,都懷好感的。他們雖不能完全鑒賞這等大作,然至少能鑒賞其一麵——題材的方麵。然而現在的印象派,技術比前深進了,技術深進的結果是忽視題材,於是不理解技術的一般人要從其畫中探求一點題材的美,而了無可得,就全部為繪畫的門外漢了。

《睡蓮》,莫奈,1908年。

《威尼斯大運河》,馬奈,1875年。

《最後的審判》,米開朗琪羅,1535年至1541年。

《聖母子》,拉斐爾,1505年。

《最後的晚餐》,達·芬奇,1495年至1498年。

這正是因為印象派畫家是“光的詩人”的原故。普通用言語為材料而做詩,他們用“光”當作言語而做詩。普通的言語人人都懂得,但“光的言語”非人人所能立刻理解。要讀他們的“光的詩”,必須先識“光的言語”“色的文字”。要識光與色的言語文字,須費相當的練習,這練習實在比普通的學童的識字造句更為困難。何以故?普通的文字在資質不慧的兒童也可以用苦功熟識,諳誦,而終於完全識得應有的文字,能讀用這種文字做成的書;但光與色的文字,不能諳誦或硬記,是超乎言說之外的一種文字,故對於這方麵的天資缺乏的人,實在沒有方法可教他們識得。色的美與音的美是一樣的。諧調的色與諧調的光隻能直感地領會,不能用理論來解釋其美的所以然。所以關於繪畫音樂的教育,理論其實是無用的。有之,亦隻是極表麵的解釋;倘有人不解音樂與色彩的美而質問我們do、mi、sol三個音為什麽是協和的?黃色與紫色為什麽是諧調的?我們完全不能用言語來解答。強之,隻能回答說“聽來覺得協和,故協和;看來覺得諧調,故諧調”。倘然像物理學者的拿出音的振動數比來對他說明這音的協和的理由;拿出spectrum(光譜)七色輪來對他說明黃與紫的諧調的理由,則理論盡管理論,不解盡管不解,學理是一事,美感又是別一事,二者不但無從相通,且恰好相反,越是講物理,去美的鑒賞越是遠。

莫奈在1908年畫的三幅《威尼斯大運河》。

《睡蓮》,莫奈,晚於1916年。

不必說“光的詩”的印象派繪畫,就是普通言語做成的“文學”,在缺乏美的鑒賞的人也是不能完全理解的。他們看小說隻看其事實,隻在事實上感到興味。這與看繪畫隻看題材(所描事物意義),隻在題材上發生興味了無所異。莫泊桑(Maupassant)的《項鏈》(The Necklace)使得多數人愛讀,隻是因為其中記錄著遺失了借來的假寶石,誤以為真寶石而費十年的辛勤來償還的一段奇離故事。英國新浪漫派(1)的繪畫使一般人愛看,隻是因為其描寫著莎翁劇中的事跡。認真能味得言語的美,形、線、色調、光線的美的人,世間有幾人呢?

隻有音樂與書法,可以沒有上述的錯誤的鑒賞。因為音本身是無意義的,字的筆畫本身也是無意義的。文學與繪畫必須描出一種“事物”,音樂沒有這必要,文字——如果不誤作文句、文學——也沒有這必要。故二者可以少招誤解。招誤解固然比文學繪畫少得多,然而理解者也比文學繪畫少得多。可見純粹的技術,是普通一般人所難解的,所怕的。

所以要理解“光的詩”的印象派繪畫,最好取聽音樂的態度,或鑒賞書法的態度。高低、久暫、強弱不同的許多音作成音樂美;剛柔、粗細、長短、大小、濃淡不同的許多線作成書法美。同樣,各式各樣的光與色的塊或條或點作成印象派的繪畫美。這繪畫美就是所謂“光的言語”“色的文字”。真正懂得音樂美的人可不問曲的標題,所以樂曲大都僅標作品號碼;真正懂得書法的人可不責備字的缺損或脫落,故殘碑斷碣都被保存為法帖。同樣,真正懂得繪畫的人也可不問所描的是何物,故稻草堆與水麵可連作十數幅。

《奧菲利婭》,米萊斯,1851年至1852年。

“太陽崇拜的畫家”“光的詩人”“向日葵的畫家”。他們不選擇事物,但追求光與色的所在。美的光與色的所在,不論其為何物,均是美的畫材。因了這主張,莫奈以後的群畫家,就分作兩種傾向:一是純粹的風景寫生的畫家,即西斯萊與畢沙羅;二是現代生活表現的畫家,即雷諾阿與德加,他們都是法國人。

因為追求光與色,故自然傾向於光色最豐富的野外的風景的寫生。因為不擇事物,故自然不必像從前地取noble subject為題材,而一切日常生活、瑣事細故,隻要是光與色的所鍾,無不可取為大作品的題材了。

《舞女彎腰》, 德加,1885年。

《聖喬治·馬焦雷島》,莫奈,1908年。

《聖拉紮爾火車站》,莫奈,1877年。

《開花的蘋果樹》,莫奈,1873年。

(1) 此處指英國拉斐爾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