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7
也是在這樣一個布魯克林的夏日,約翰尼·諾蘭第一次見到了凱蒂·羅姆利,那已經是十二年前的事了。那年是1900年,約翰尼十九歲,凱蒂十七歲。凱蒂和她最好的朋友希爾娣·奧戴爾都在城堡穗帶廠上班。雖然希爾娣是愛爾蘭人,而凱蒂的父母都來自奧地利,但她們還是非常要好。凱蒂長得漂亮些,希爾娣則更加熱烈大膽。她生著一頭黃銅一般的金發,脖子上總是紮著條石榴紅的雪紡領巾,愛嚼“森森”牌口香糖,擅長跳舞,對所有最新的流行歌曲了如指掌。
希爾娣有個男朋友,一個花花公子,每星期六都帶她去跳舞,名叫約翰尼·諾蘭。他有時會在工廠外麵等希爾娣下班,還總是會帶著一大群其他小夥子一起等,他們一邊說說笑笑,一邊在街角懶洋洋地晃悠。
有一次,希爾娣讓約翰尼下回去跳舞的時候也給她的朋友凱蒂找個舞伴。約翰尼欣然照辦了,一行四人坐有軌電車去了卡納西。小夥子們戴著平頂草帽,帽子上的飄帶一頭釘在帽簷上,另一頭別在外套的翻領上。強勁的海風把草帽吹飛了,他們就扯著帶子拽回來,引得大家哈哈大笑。
約翰尼和他的女朋友希爾娣一起跳舞。可凱蒂不願意和約翰尼找來的舞伴一起跳,那是個頭腦空空、言語粗俗的小夥子,凱蒂去了趟廁所,他居然能說出“我還以為你掉下去了”這種話。不過她還是讓對方請自己喝了杯啤酒,她坐在桌邊,看著約翰尼和希爾娣跳舞,想著全天下沒有第二個小夥比得上約翰尼。
約翰尼的雙腳修長纖細,穿的皮鞋也擦得鋥亮。他跳起舞來腳尖向內,舞步節奏流暢、韻律優美。天氣挺熱,他們又跳著舞,約翰尼脫下外套搭在椅子靠背上。他的褲子臀部平整服帖,雪白的襯衫紮進褲腰,懸在腰帶上方的部分蓬鬆得恰到好處。他戴著很高的硬領,打了條帶波點的領帶(這和他草帽飄帶的花色一樣),胳膊上還係著一對嬰兒藍的袖箍,是用緞子在鬆緊帶上做出抽褶的那種,凱蒂滿懷嫉妒地想,那一定是希爾娣給他做的。這股醋勁兒此後再也沒能過去,她餘生一直有點討厭嬰兒藍。
凱蒂實在沒法把視線從約翰尼身上移開。他年輕、苗條,一頭閃亮的金色鬈發,一雙深藍色的眼睛,他鼻梁挺直,肩膀寬闊方正。她聽見鄰桌的姑娘們誇他穿得俏皮帥氣,男伴們則說他舞跳得靈巧瀟灑。雖然約翰尼並不屬於她,可凱蒂卻還是為他感到自豪。
樂隊奏起了《可愛的蘿茜·奧格瑞迪》,約翰尼出於禮貌邀請凱蒂跳了一支舞。他的手攬住了她的腰,凱蒂本能地跟上了他的節奏,她突然意識到,他就是自己想要的男人。隻要能一直看著他,聽他說話,她可以什麽都不要。就在那個瞬間,凱蒂下定了決心,就算隻是圖他這點好處,後半輩子哪怕吃苦受罪也值了。
也許她的決定是個天大的錯誤,也許她更應該等一個對她抱有這般感情的男人出現。這樣她生下的孩子大概就不會餓肚子,她自己也用不著靠擦地板養活全家,而約翰尼也能作為一段耀眼而溫柔的回憶長留在她心中。但是她要定了約翰尼·諾蘭,除了他之外誰也看不上,她一定要把他追到手。
她在下一個星期一對約翰尼展開了攻勢。工廠下班的哨聲才響,凱蒂就從廠子裏飛跑出去,趕在希爾娣之前跑到那個街角,用唱歌般的調子喊道:
“你好啊,約翰尼·諾蘭。”
“你好啊,親愛的凱蒂。”他如此答道。
從這次以後,她每天都能和他稍微說上幾句話。久而久之,約翰尼也盼著每天能和她說幾句話了。
有一天,凱蒂對女工頭祭出了女人那個永遠無可指摘的借口—她來例假了,不太舒服。她提前十五分鍾下了班,約翰尼和朋友們已經在街角等著了。他們吹著《安妮·魯尼》曲調打發時間,約翰尼把平頂草帽斜扣在頭上遮住一隻眼睛,雙手插在褲兜裏,在人行道上跳起了華爾茲。路過的行人紛紛駐足欣賞,一個巡邏的警察對他喊道:“哥們兒,在這兒浪費什麽時間呢。你都能上台演出了。”約翰尼看見凱蒂過來了,就停止了自己的表演,衝她咧嘴一笑。她穿著緊身的灰色套裝,上麵裝飾著廠子裏生產的黑色穗帶,看起來迷人極了。那些穗帶盤繞出蜷曲煩複的花邊,旨在把視線吸引到她的胸前,襯衣上的兩排荷葉邊恰好襯托出她勻稱的胸脯。她又用一頂櫻桃紅色的軟帽與灰色套裝搭配,帽簷斜斜地遮住一隻眼睛,腳踩著一雙維琪牌高筒係扣細高跟小羊皮靴。凱蒂褐色的雙眼閃閃發亮,她想著自己看起來一定鮮亮極了,不由得激動又害臊,麵頰也因此而煥發光彩—而這都是為了追一個小夥子。
約翰尼衝她打了個招呼,他的夥伴們三三兩兩地走開了。凱蒂和約翰尼早已記不得他們在那個特殊的日子都說了些什麽,然而在那些漫無目的卻多少有些大驚小怪的對話裏,在那些甜蜜的停頓中,湧動著激烈的情感暗流—他們分別意識到,自己早已深深地愛上了對方。
工廠下班的哨聲響起,姑娘們像潮水一樣湧出城堡穗帶廠。希爾娣也出來了,她穿著一身泥土色的套裝,黃銅般的金發高高攏成蓬巴杜式發卷,頭上戴著一頂黑色水手帽,上麵別著一枚看著怪嚇人的長帽針。她看見了約翰尼,露出充滿占有欲的笑容,然而一看見他身邊的凱蒂,她的笑容立刻僵住,變成了一副混雜著傷痛、恐懼與恨意的神情。她直衝到兩人麵前,拔下了那枚長長的帽針。
“凱蒂·羅姆利,這是我的男人!”她尖叫著,“你不能說搶就搶!”
“希爾娣,希爾娣。”約翰尼用柔和的聲音不慌不忙地叫著。
“這是個自由的國家吧。”凱蒂向後一揚腦袋。
“自由也不是給你搶男人的!”希爾娣揮動著帽針衝向凱蒂。
約翰尼上前一步,把兩個姑娘隔開,臉上被帽針劃了一道。廠子裏的姑娘們這時候也早就嘰嘰喳喳地圍過來了一大群,興高采烈地看著他們的熱鬧。約翰尼一手抓住一個姑娘的胳膊,拉著她們轉過街角,用自己的身子把她們堵在一處門廊裏,張開胳膊攔在她們麵前,對著兩人開了口:
“希爾娣,我不是什麽好人,我不應該耽誤你那麽久的。因為我現在發現我不能娶你了。”
“這都是她的錯。”希爾娣哭著說。
“是我的錯,”約翰尼灑脫地答道,“遇到凱蒂之前,我根本不知道什麽是真愛。”
“可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啊。”希爾娣淒淒切切地說著,就好像約翰尼犯了什麽**罪一樣。
“她現在是我最愛的姑娘了,別的我也沒什麽好說的。”
希爾娣哭泣著和他爭吵了一陣,最終約翰尼還是讓她平靜了下來,對她解釋自己和凱蒂究竟是怎麽回事。他最後說,他和希爾娣應該各走各的路了。這句話他自己覺著很滿意,於是就又重複了一遍,他挺享受這一瞬間的戲劇性。
“咱倆還是各走各的路吧。”
“你其實是想說,讓我走我自己的,而你要和她走一條路吧。”希爾娣憤憤地答道。
希爾娣終於低垂著雙肩走了,約翰尼追了上去,在路上抱住了她,溫柔地與她吻別。
“我也不希望是這樣的結局。”他悲傷地說。
“得了吧,你才不這麽想呢,”希爾娣立刻反唇相譏,“你要是真有這份心—”她又哭起來了,“你就該踹了她,接著跟我好。”
凱蒂也哭了,不管怎麽說,希爾娣·奧戴爾都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也親了親希爾娣。湊過去的時候,她看到希爾娣那淚水漣漣的眼睛眯得小小的,充滿了恨意,她把自己的視線移開了。
於是希爾娣走著她自己的路,而約翰尼和凱蒂走上了一條路。
他們又談了一陣戀愛,很快就訂了婚。1901年元旦當天,他們在凱蒂去的教堂結婚了。他們從認識到結婚隻用了四個月。
托馬斯·羅姆利永遠不會原諒女兒的這門婚事。實際上,不管是哪個女兒結了婚,他都絕對不肯原諒。他關於孩子的哲學既簡單粗暴又唯利是圖,男人應該享受創造孩子的過程,稍微花點錢出點力把他們養大,養到十來歲就送出去給他這個父親賺錢。凱蒂結婚的時候十七歲,才工作了四年,所以他覺得她欠了自己不少錢。
羅姆利痛恨一切人和事,而且沒人知道到底是為什麽。他是個英俊的大塊頭,獅子般的腦袋上生著鐵灰色的鬈發。他不願應召入伍,就帶著新婚的妻子從奧地利逃到了美國。他固然痛恨自己的國家,卻也固執地不肯接受新國家。他能聽懂英語,如果他想的話也能說,但是他禁止家裏人說英語,有人拿英語跟他說話他也拒絕回答。可他的女兒們卻不怎麽會德語,她們的母親堅持讓孩子們在家裏隻說英語。她的理由是女兒們德語懂得越少,就越不容易發現她們的父親到底有多殘暴。所以羅姆利家的四個女兒從小到大和父親的交流都很少,他也幾乎不和女兒們說話,除非是開口罵人。他張嘴閉嘴不離“天殺的”(20),簡直像把這個字眼當成“你好”和“再見”了,憤怒到極點的時候,他就會罵惹他生氣的人“你個俄國佬!”(21),這在他看來是最惡毒下流的罵人話。他痛恨奧地利,他痛恨美國,但是他最痛恨的還要數俄國。他從來沒去過俄國,也從來沒有親眼見過俄國人,他對那個國家和它的人民知之甚少,隻有一點點模糊的印象,沒人知道他這股子恨意從何而來。弗蘭西的外祖父就是這樣一個人,他的女兒們恨他,弗蘭西也一樣恨他。
他的妻子—也就是弗蘭西的外祖母—瑪麗·羅姆利則簡直是個聖人。她沒受過教育,大字不識,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可是她卻記得一千多個故事和傳說,有些是她編出來講給孩子們聽的,有些是她從自己的母親和祖母那裏聽來的民間故事。她會唱許多古老的民謠,還知道很多充滿智慧的民間諺語。
瑪麗極其虔誠,對天主教的每一個聖徒的生平如數家珍,可她也相信幽靈和仙子,相信一切超自然的生靈。她非常了解各種草藥的功效,不僅會調配藥劑,如果你能證明自己不會拿魔藥害人的話,她其實也會熬製魔藥。還在故鄉的時候,周圍的人們都非常尊敬她,經常向她尋求建議。她是個清白無罪、無可指摘的女人,但她也能夠理解人們為什麽會犯下罪行。她在品行上對自己要求十分嚴格,卻能包容他人的弱點。她敬畏上帝、熱愛耶穌,卻也理解那些背棄這二者的人們的想法。
她結婚時還是個處女,所以不得不恭順地屈服於她丈夫那殘暴的“愛”,他的凶暴野蠻早已扼殺了瑪麗心中潛藏的所有情欲。然而她卻能理解那種讓姑娘們“失足”—至少別人都管這個叫失足—對愛情的渴求。她會相信因為強奸而被街坊們驅逐的小夥子也許本質上還是個好人。她能理解人們為什麽會撒謊、偷竊、傷害他人。她了解人性中所有可悲的弱點和殘忍的長處。
可她連大字都不識一個。
她柔和的褐色雙眼清澈而純淨。一頭光澤閃亮的褐色頭發從頭頂正中分開,拖下來遮住耳朵。她皮膚蒼白透明,嘴唇線條柔美。說起話來聲音低沉,語氣輕柔溫暖,韻律悠揚,讓人聽著十分安心。女兒和外孫女們也都繼承了她這樣的聲音。
瑪麗認定,自己這輩子一定是無意間犯下了什麽罪過,所以才會嫁給魔鬼做老婆。她真的相信這一點,因為她丈夫也是這麽跟她說的。“我就是魔鬼本人。”他總是跟她這麽說。而她也經常打量丈夫,看著他總是在腦袋兩側支棱著的兩縷頭發,看著他那雙眼角上挑的、冷冰冰的灰色眼睛,然後歎一口氣,自言自語地說:“沒錯,他就是魔鬼。”
他有時會直直地盯著瑪麗聖徒一般的麵孔,故意拿出一種愛撫般的溫和語調,對她說起許多褻瀆耶穌基督的話。瑪麗實在害怕極了,就從門後的釘子上摘下自己的頭巾,裹在頭上衝出門去,在街上來回來去地走著,直到她因為太擔心孩子們而不得不回家為止。
她跑到三個女兒念書的公立學校去,用自己磕磕巴巴的英語請求老師,讓這三個孩子在學校隻說英語,一個德語詞都不許說。這就是她保護女兒們不受父親傷害的方式。她為女兒們上完六年級就得輟學打工而傷心;為她們嫁給沒出息的男人而傷心;更為她們也生了女兒而悲傷哭泣,因為她知道,身為女人就注定要吃苦受罪,熬過艱辛又卑微的一生。
每當弗蘭西念誦起“萬福瑪利亞,你充滿恩寵,主與你同在”這句禱文,外祖母的麵容總是會浮現在她眼前。
茜茜是托馬斯·羅姆利和瑪麗·羅姆利的長女。兩口子到達美國三個月之後生下了她。茜茜一天學都沒上過,她到上學年齡的時候,瑪麗還不知道有免費的公立學校,像他們這樣人家的孩子也能去上。雖然法律規定所有孩子都必須去上學,但是也沒人告訴這些對此一無所知的家長,更沒人督促他們履行法律的要求。等另外幾個女兒到了上學的年紀,瑪麗才知道免費教育這回事,但是茜茜年齡太大,和六歲小孩一起從零開始學已經不太合適了。於是她就一直留在家裏給母親幫忙。
茜茜十歲就發育得像個成熟的女人了,好多男孩都追她,她也反過來追男孩。十二歲那年,她就已經和一個二十歲的小夥子談上了戀愛,不過她父親把那小子痛打了一頓,戀情也就此告吹。到了十四歲,茜茜又找了個二十五歲的消防員。這次消防員不僅沒挨揍,反而把她父親給揍了,這段羅曼史最終以消防員娶了茜茜而畫上句號。
兩人是去市政廳結的婚,茜茜發誓說自己滿十八歲了,辦事員就給他們登了記。鄰居們大為震驚,可是瑪麗知道,對她這個熱衷於情愛的女兒來說,結婚就算是最好的結局了。
消防員吉姆是個好人,他念過文法學校,可以說是個受過教育的人。他賺錢挺多,在家的時間又不多,算是最理想的丈夫。小兩口過得很幸福,除了多**之外,茜茜對丈夫幾乎沒有什麽別的要求,這也讓吉姆相當滿意。有時候,想到老婆不識字,吉姆也覺得有點丟人,但是茜茜風趣、聰明、熱心腸,讓生活充滿樂趣,久而久之,他也漸漸不在乎她是個文盲這一點了。茜茜對母親和妹妹們極好,吉姆給她用來操持家務的錢不少,她也花得非常仔細,總是能省下些錢給母親。
她婚後一個月就懷了孕。茜茜雖然在婚姻上算是已婚婦人,卻也還隻是個十四歲的野丫頭。她照樣在街上和其他孩子一起跳繩,全然不顧日漸笨重的身體裏還有個沒出生的孩子,讓鄰居們看得心驚肉跳。
除了做飯、打掃、**、跳繩,以及試圖擠進男孩堆裏一起打棒球之外,茜茜剩下的時間都用來為即將到來的寶寶做準備了。如果生的是個女孩,就給她起名叫瑪麗,和茜茜自己的母親一樣。如果生的是個男孩,那就起名叫約翰,說不上為什麽,她就是對“約翰”這個名字情有獨鍾。她開始管吉姆也叫“約翰”了,說是想用孩子的名字反過來給他爸爸命名。最開始這隻是夫妻間親昵的愛稱,然而很快大家就都開始管吉姆叫“約翰”了,有些人甚至以為他的名字其實就叫“約翰”。
孩子出生了,是個女孩,生產過程非常輕鬆。他們叫來了住在同一個街區的接生婆,茜茜隻用了二十五分鍾就生了,一切都很順利,一切都很完美,唯一的問題是孩子生下來就是死的。孩子出生及夭折的這一天湊巧也是茜茜自己的十五歲生日。
她為此悲痛了一段時間,這悲痛也讓她發生了改變。她幹活兒更勤快了,把家裏收拾得一塵不染,對母親也更加周到體貼。她再也不像個假小子似的玩鬧了,因為她認為孩子沒了都是跳繩跳的。可是她一靜下來卻顯得更年幼,更像個孩子了。
到了她二十歲那年,茜茜已經生過四次,但是每一胎都夭折了。她最終斷定是丈夫有問題。肯定不是她自己的錯—第一個孩子沒了以後,她就不再跳繩了。她告訴吉姆,自己對他沒感情了,因為他們倆隻能生出死亡的孩子來。她讓吉姆離開她。吉姆也爭辯過,但最後還是離開了。分手以後,起初他還不時給茜茜寄點錢。而有時茜茜想要男人了,她也會故意從消防站門前走過—吉姆總是在消防站門外坐著,椅子傾斜著抵在牆上。她走得很慢,腰肢擺動,麵露微笑,吉姆就會擅離崗位,和她一起回公寓去找上半個小時的樂子。
茜茜後來又遇見一個願意娶她的男人,她家裏沒人知道這人的名字到底叫什麽,因為她一上來就直接喊他“約翰”。這第二樁婚事安排得非常簡單。因為離婚的手續既複雜又昂貴,她又是個天主教徒,教義上不認可離婚。她和吉姆是在市政廳結的婚,辦手續的也就是個小職員,她想著反正沒去教堂,算不得真正結婚,那幹嗎讓它礙自己的事呢?她用了第一段婚姻改的姓氏,對自己的第一段婚姻隻字不提,在市政廳換了個辦事員辦成了手續。
茜茜沒在教堂結婚,這讓她的母親瑪麗很難過。她這第二段婚姻也給托馬斯找到了折磨妻子的新手段:他總是說自己要去報警,讓警察以重婚罪把茜茜抓起來。但是他終究沒這麽幹,茜茜和第二個“約翰”結婚四年,其間,又生了四個孩子,但是每一個都是死胎,她已經確定“約翰”二號也不適合她了。
她告訴丈夫(他是個新教徒),天主教會不認可他們的結合,所以她也不認可。她就這樣幹淨利索地終結了第二段婚姻,讓自己恢複了自由身。
“約翰”二號坦然接受了這個結果。他喜歡茜茜,和她一起也挺幸福。但她就像水銀一樣善變。哪怕茜茜直率得可怕,天真得驚人,可他卻對她一無所知,而他也早就厭倦了和一個謎團一起生活。所以分手了他也不算特別難過。
時年二十四歲的茜茜已經生過八個孩子了,但是一個都沒能活下來。她認定了是上帝不允許她結婚,就搬回家和母親一起住,在橡膠廠找了份工作,對廠子裏的人說自己是個老處女(不過也沒人相信)。在第二段和第三段婚姻之間,她又交了許多男朋友,並且管每一個都叫“約翰”。
她每失去一個孩子,對孩子的愛就會變得更熱烈一些。有時她也會陷入陰鬱的情緒,覺得如果再沒有個孩子來給她愛,她一定會發瘋的。於是她滿腔失落的母愛就全部傾瀉到和她睡覺的男人、妹妹伊薇和凱蒂,還有妹妹們的孩子身上了。弗蘭西特別喜歡茜茜,她也聽人家說過茜茜是個壞女人,可她還是特別愛這個姨媽。伊薇和凱蒂也想對這個離經叛道的姐姐表達些憤慨,可是茜茜對她們太好了,她們實在是不忍心再針對她。
弗蘭西十一歲生日之後不久,茜茜在市政廳步入了自己的第三段婚姻。第三個“約翰”在雜誌公司上班,正是因為他,弗蘭西才每個月都有新出的雜誌看。就算是為了雜誌,弗蘭西也希望她的這段婚姻能維持得久一點。
托馬斯和瑪麗的次女伊麗莎沒有其他三個姐妹漂亮,也沒有她們那種熱情如火的性格。她平凡、沉悶,對生活缺乏熱情。瑪麗一直想把一個女兒送進教會,於是就選了伊麗莎。伊麗莎十六歲那年進了修道院,她去了一個戒律極其嚴格的修會,除非父母離世,否則修女們終身不得離開修道院。她領了“烏爾蘇拉”這個教名,對弗蘭西而言,“烏爾蘇拉修女”幾乎像是個虛構的傳奇人物。
弗蘭西隻在托馬斯·羅姆利的葬禮上見過她一次。那年弗蘭西九歲,剛剛領過第一次聖餐,一心隻想著把自己全身心奉獻給教會,想要長大以後也去當修女。
她激動地等待著烏爾蘇拉修女的到來。想想看,她居然有個做修女的姨媽!這多光榮啊!可是烏爾蘇拉修女停下腳步親吻她的時候,弗蘭西發現她的上唇和麵頰都長著一層柔軟的細毛。弗蘭西嚇得夠嗆,以為所有小小年紀進修道院出家的修女臉上都得長胡子。她就此打消了做修女的念頭。
伊薇是羅姆利家的老三。她也早早就結婚了,嫁的丈夫名叫威利·佛利特曼,那是個英俊的黑發男人,蓄著真絲似的小胡子,一雙清澈明亮卻遊移不定的眼睛,看著有些像意大利人。弗蘭西一直覺得他的名字有點滑稽,每次想到都忍不住偷著樂。
佛利特曼這人沒什麽長處,他算不上遊手好閑,隻不過是性格軟弱,還總是抱怨連天。可是他會彈吉他。羅姆利家的女人最大的弱點就是抵擋不了有創作或者表演才能的男人。在她們看來,一切音樂、繪畫或者講故事的才能都非常可貴,都值得培養和守護。
伊薇是姐妹中過得最“上檔次”的一個,她在一個非常高檔的居住區邊緣租了間便宜的地下室公寓,並且時常琢磨她那些有錢的鄰居。
她想要出人頭地,想讓兒女享受她自己從未擁有過的生活。她有三個孩子:一個和他父親同名的男孩,一個叫布洛瑟姆的女孩,還有一個叫保羅-瓊斯的男孩。她打算把孩子教養得更有文化,而第一步就是把他們從天主教會的主日學轉到聖公會的主日學,因為她聽人家說新教教徒比羅馬天主教教徒更“上檔次”一些。
伊薇自己沒什麽音樂天賦,又特別仰慕有音樂才能的人,所以就很熱心地培養孩子們。她希望布洛瑟姆能愛上唱歌,保羅-瓊斯能喜歡上小提琴,而小威利能學會彈鋼琴。可三個孩子也完全沒有天賦。伊薇偏要迎難而上,不管孩子們願意不願意,都非得愛上音樂不可。既然他們生來沒有天賦,那也許可以通過一個小時接一個小時的訓練給他們灌輸一些。她給保羅-瓊斯買了把二手小提琴,又找了個自稱“阿裏格雷托(22)教授”的家夥,討價還價一番之後,讓他以五毛錢一小時的費用給兒子上小提琴課。小佛利特曼和他學了一年,卻隻能拉出鋸木頭似的可怕噪音,到了年底好歹教了首曲子,號稱是叫“幽默曲”。伊薇覺得兒子能學首曲子實在是件大好事,總好過成天隻會拉音階—哪怕隻是稍微好了一點也算數。這讓伊薇更有信心了。
“孩子他爸,”她對丈夫說,“既然咱們給保羅-瓊斯買了把小提琴,那小布洛瑟姆也該去上小提琴課,他倆都拿同一把琴練就行。”
“我猜他倆上課的時間還得錯開吧。”她丈夫陰陽怪氣地回答。
“那不然呢?”伊薇憤怒地反問道。
於是他們每周又得額外攢下五毛錢,鄭重地塞進不情不願的布洛瑟姆手裏,打發她也去上小提琴課。
不巧“阿裏格雷托教授”麵對女學生有那麽一點怪癖:他會讓女孩們脫光鞋襪,赤著腳站在他家的綠色地毯上,讓她們隨意“鋸木頭”,自己根本不去給她們打節拍或者糾正指法,隻是癡迷地盯著她們的腳看上整整一個小時。
有一天,伊薇看著布洛瑟姆給小提琴課做準備,留意到孩子脫下鞋襪,開始認真地洗起腳來。洗腳當然是好事,但是這時候洗卻讓伊薇覺得有點奇怪。
“你現在洗腳幹嗎?”
“為了上小提琴課。”
“小提琴又不拿腳拉。”
“我不好意思讓教授看見我的腳有多髒。”
“難不成他還能隔著鞋子看見你的腳?”
“那倒不是,他會讓我把鞋和襪子都脫掉的。”
伊薇嚇了一大跳。她對弗洛伊德的理論一無所知,她那點很有限的性知識也不包括其中各種稀奇古怪的分支。但是常識告訴她,“阿裏格雷托教授”不能這樣一小時拿人家五毛錢卻不幹正事。她當機立斷地叫停了布洛瑟姆的音樂教育。
她也問了保羅-瓊斯,但是他說上課的時候“教授”隻讓他摘帽子,沒說脫別的,於是伊薇就讓他繼續上課了。保羅-瓊斯學了五年,小提琴水平和他爸彈吉他的水準差不多,可是他爸一天課都沒上過。
佛利特曼姨夫是個沉悶無趣的人,音樂是他唯一的長處。他在家隻有一個話題,那就是他那匹拉牛奶車的馬“鼓手”又怎麽折騰他了。佛利特曼和這匹馬鬥了整整五年,伊薇希望他們倆能早些分出個高下來。
伊薇真心愛她的丈夫,不過她偶爾也會忍不住想學一學他鬧的那些笑話。她會站在諾蘭家的廚房裏,先假裝自己就是那匹叫“鼓手”的馬,然後又開始惟妙惟肖地模仿起佛利特曼姨夫,學他試圖給馬套料袋的樣子。
“那馬站在馬路牙子上,就是這麽個德行,”伊薇邊說邊彎下腰,腦袋低垂,幾乎要碰到膝蓋,“然後威利就拿著料袋過來了,他剛要給馬套上,馬就突然一揚腦袋—”說到這裏,伊薇的腦袋也猛然高高揚起,還學著馬兒嘶鳴的聲音,“所以威利隻能等著,馬的腦袋又低下去了,就跟它根本沒有骨頭,這輩子都不會抬頭似的……”伊薇也再次低下頭,低得讓人有點害怕,“可是威利一湊近,馬腦袋就又抬高啦。”
“那然後怎麽樣了呢?”弗蘭西問。
“然後嘛,我就下樓去把料袋給馬掛上了。”
“它讓你掛嗎?”
“你問它讓不讓我掛?”伊薇先看了看問話的凱蒂,又轉向弗蘭西,“這馬直接上了人行道,迎著我就跑過來了,我還沒來得及把料袋提起來,它就一腦袋紮進去開吃了。你說它讓不讓我掛?”她憤慨地小聲嘟囔著,又看向了凱蒂,“你猜怎麽著,凱特?有時候我覺得,我家男人看‘鼓手’這麽喜歡我,居然還有點嫉妒我呢。”
凱蒂目瞪口呆地看了她一小會兒,然後她突然大笑起來。伊薇和弗蘭西也笑了。這兩個羅姆利家的女兒(外加上也算半個羅姆利家的弗蘭西)就站在那裏,為了男人的弱點而哈哈大笑,而這也是她們共同保守的秘密。
這就是羅姆利家的女人:母親瑪麗,伊薇、茜茜和凱蒂三個女兒,還有弗蘭西—她雖然姓諾蘭,卻早晚也會成長為羅姆利家的女人。她們纖細孱弱,雙眼充滿探求的神色,說話的聲音輕柔又急迫。
然而總有一條不可見的堅硬鋼弦支撐著她們的內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