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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凱蒂口中,未來永遠近在眼前。她總是愛說:“眼瞧著就又是聖誕節了。”或者學校分明剛剛放假,她卻說“眼瞧著就要開學了”。春天來了,弗蘭西開心地換下了長襯褲,一把丟到一邊,媽媽會叫她好好撿起來,說著“你很快就得再把它穿上啦,眼瞧著冬天就要來了”。媽媽說的這叫什麽話?春天才剛剛開始呢,冬天大概永遠都不會再來吧。
年幼的孩子對未來基本沒有概念。在他們眼裏,“未來”最多也就隻有下個星期那麽遠。而從一個聖誕節到下一個聖誕節的一整年,對他們而言就像永恒一樣長。弗蘭西對時間的認識也是這樣的,直到她十一歲那年為止。
在她的十一歲和十二歲生日之間,一切都變了。未來的腳步好像越來越快,每一天的時間似乎越變越短,連每個星期的天數都好像是越來越少了。亨尼·加迪斯死了,這可能和那種什麽都變快了的感覺有點兒關係。她早就聽人家說過亨尼會死,這話聽的次數太多,她也開始確信亨尼的確會死了,隻是總覺得那會在很久很久之後。可現在這“很久很久之後”突然就近在眼前了,一段此前她眼中的“未來”就成了“現在”,而且很快還會成為“過去”。弗蘭西忍不住想著,是不是非得趕上有人死掉,小孩子才能明白這一點呢?好像也不是,羅姆利外公死的時候她已經九歲了,他死在弗蘭西領過第一次聖餐的一周之後,可是在當時的弗蘭西眼裏,聖誕節還是遙遠得不能想象的未來呢。
可現在什麽事都變得太快了,甚至讓弗蘭西有點兒糊塗。尼利明明比她小一歲,個子卻突然長了起來,轉眼就比她高了一頭。莫迪·多諾萬搬走了。三個月之後她回來看弗蘭西,弗蘭西也覺得她變了。才過了短短三個月,莫迪就已經變得有點兒女人味兒了。
弗蘭西以前相信媽媽永遠是對的,而現在她發現媽媽偶爾也會犯點兒錯。她還發現,爸爸身上很多原本她自己無比熱愛的東西,在別人眼裏原來都是那麽滑稽可笑。如今再去那家茶葉店,她再也不覺得那天平的托盤有多麽閃亮耀眼了,她還看到了茶葉罐子上磕碰剝落的地方,隻覺得它破破爛爛的。
星期六夜裏,她也不再看從紐約鬼混完回家的托穆尼先生了。她突然覺得托穆尼可真傻,分明住在這麽個地方,又偏要往紐約跑,去了紐約又還得戀戀不舍地回來。他有的是錢,又那麽喜歡紐約,那幹嗎不幹脆就搬到紐約去?
一切都在變。弗蘭西不由得慌張起來,她原本的世界正在飛快地從腳下溜走,該拿什麽來取代它呢?不過話說回來,變與不變又有什麽不一樣了嗎?她還是每晚讀一頁《聖經》,一頁莎士比亞全集;她還是每天練一小時鋼琴;她還是把分幣扔進那個錫罐頭“銀行”裏。垃圾站還是那個垃圾站;商店還是那些商店。什麽都沒有變,變的是她自己。
她跟爸爸談過這種感覺,爸爸叫她吐出舌頭看看,又給她把了把脈,然後佯裝悲哀地搖著頭說:“你這個病不好啊,很不好。”
“什麽病呢?”
“成長病。”
成長是件掃興的事。過去如果家裏斷糧了,他們就會玩個遊戲來熬過去,可如今成長徹底打破了這種樂趣。以前如果家裏的食物告急,而錢也不剩多少,那凱蒂就會帶著孩子們假裝自己是在北極探險的冒險家,他們遇到了暴風雪,被困在山洞裏了,吃的東西也所剩無幾,必須靠著這麽一點點東西撐到救援隊趕過來。然後媽媽就會把碗櫥裏僅剩的食物分成小份,管它叫“定量配給”。要是孩子們吃完飯還是覺得餓,媽媽就會說:“拿出勇氣來,夥計們,救援隊很快就要來了。”等手頭終於來了點兒錢,媽媽會買很多食物,也會買個小蛋糕來慶祝,還在蛋糕上插一麵廉價的小旗子:“成功了,夥計們,咱們到達北極了。”
直到有那麽一天,在一次這樣的“極地救援”之後,弗蘭西問媽媽:
“探險家們雖然挨餓受罪,卻也是有理由的,他們是為了辦大事,最終發現了北極。那咱們挨餓為的是什麽呢?”
那個瞬間凱蒂突然看起來無比疲憊,她說了句弗蘭西當時還不能理解的話。
她說:“你算是發現這裏頭的門道了。”
成長還讓劇院變得掃興了—具體點兒說,其實掃興的倒不是劇院本身,而是劇院裏的演出。她突然發現,舞台上那些一到關鍵時刻就有巧合發生的戲碼越來越不能滿足她了。弗蘭西本來非常喜歡劇院,她以前想當風琴樂隊的女鼓手,然後想過當老師,第一次領聖餐那年想出家做修女,而十一歲那年的她又想當演員。
要說威廉斯堡的孩子們最了解的是什麽,那肯定要數當地的劇院了。那年頭威廉斯堡一帶有不少劇團紮著堆,比如布萊尼劇團、考斯·佩頓劇團,還有菲利普藝術戲院。藝術戲院就在街角,當地的居民最開始管它叫“戲園子”,時間長了就逐漸變成“園子”了。隻要能東拚西湊出一毛錢,弗蘭西每星期六都會跑到“園子”去(夏天藝術戲院休息期間除外)。她每次都買二層的樓座票,而且還經常提前排上一個小時的隊,就為了能買到第一排的座位。
她迷上了“戲園子”的頭牌男演員哈羅德·克拉倫斯。看過星期六的日場演出之後,弗蘭西都會在後台門等著,然後偷偷跟著他,看他一路走回破舊褐砂石房子家,他的房間裝飾簡陋,平平無奇,一點兒戲劇性都沒有。即便是走在大馬路上,哈羅德也是一副老派演員的勁頭,走起路來雙腿直挺挺的。他的臉也是粉撲撲的,就好像還塗著在舞台上扮演青年人用的油彩。他用直挺挺的腿悠閑地走著,目不斜視,氣派地吸著一支雪茄。走進家門之前,他就把雪茄扔掉了,因為房東太太居然不肯讓這位大人物在她的出租屋裏抽煙。弗蘭西站在馬路邊,畢恭畢敬瞧著他扔掉的雪茄煙屁股,把上麵那個帶商標的紙圈兒拿下來,在手指頭上戴了一個星期,假裝是和他的訂婚戒指。
又是一個星期六,哈羅德和他的班子要演《牧師的情人》。劇中英俊瀟灑的鄉村牧師愛上了潔瑞·莫爾豪斯飾演的女主角。這個女主角需要在雜貨店找工作,而女反派也愛上了年輕帥氣的牧師,所以就來找女主角的碴兒。她趾高氣揚地走進商店,一身又是裘皮又是鑽石的,看著和“鄉村”沒半點兒關係,她用女王一般的口吻要了一磅咖啡,然後說出了那句讓所有觀眾不寒而栗的可怕台詞:“給我磨碎!”觀眾席中傳來陣陣歎息。美麗的女主角當然轉不動咖啡機沉重的手柄,而她能不能保住這份工作又當然取決於她是不是磨得動咖啡。她努力得跟什麽似的,可咖啡機還是紋絲不動。於是她就開始央求女反派,說她有多麽多麽需要這份工作。可女反派卻隻重複了一句:“給我磨!”眼看一切都完了,英俊的哈羅德剛好在這時候登場—粉撲撲的臉,一身牧師的裝束。了解事情的經過之後,他就一把摘下牧師的大帽子扔到舞台另一端—那動作極其戲劇化,卻也極其不得體—他邁開直挺挺的雙腿,走到咖啡機旁邊磨好了咖啡,挽救了女主角。新磨出的咖啡香氣彌漫在劇院中,觀眾席上先是滿懷敬畏地沉默了一陣,然後才**起來。用的居然是真咖啡!這就是戲劇中的現實主義!所有人看過不下一千次磨咖啡,但是在舞台上看可真是破天荒了。女反派咬牙切齒地說:“又搞砸了!”哈羅德將潔瑞擁入懷中,讓她揚起臉朝向觀眾,大幕落了下來。
中場休息的時候,弗蘭西沒有跟其他孩子一起跑去朝買了三毛錢一張池座票的觀眾吐口水取樂。她還在琢磨著剛才落幕之前的那段情節。英雄及時登場,磨好了咖啡,於是皆大歡喜。可是如果他沒有湊巧出現在那裏的話,那又會是個什麽情況呢?女主角應該會被解雇,沒問題,那解雇之後呢?等她挨了餓,熬不住了,就還是得出去再找一份工作。她得像媽媽一樣去給人家擦地板,或者像弗洛西·加迪斯那樣,從男人身上蹭閑飯吃。那份雜貨店工作之所以那麽重要,完全隻是因為劇本就是那麽說的而已。
下個星期六看的戲也讓她不太滿意。戲裏女主角久無音信的戀人終於回了家,剛好趕上給房子付按揭的期限。那如果有事耽擱住了,他沒能及時到家,那又會怎麽樣呢?房東應該會讓他們在三十天之內搬出去—至少在布魯克林都是這麽辦的。這一個月之內也許還能有轉機。如果實在沒辦法,他們就隻能搬走,還得努力把日子過下去。美麗的女主角大概得去工廠拿計件工資,她那個生性敏感的弟弟得出門賣報紙,而他們的母親白天就得當清潔工了。可是他們還是能活下去。他們肯定能活下去,弗蘭西冷酷地想著,真要去死的話反而更麻煩呢。
弗蘭西不明白,女主角為什麽不幹脆嫁給那個反派,那樣做分明能解決房租的問題。何況就因為女主角不肯要他,反派就願意東奔西走,瞎忙活那麽老半天,足夠說明他有多愛女主角,這樣的男人可不能無視啊。至少男主角在外頭像隻沒頭蒼蠅一樣亂撞的時候,倒是這個反派一直陪在女主角身邊。
她自己給這出戲寫了第三幕,也就是她想象中的假設實現之後的故事。她是用對話的方式來寫的,並且突然發現這麽寫很容易。如果要寫故事,就還得解釋人物的行為和表現,可寫成對話就不需要了,因為說話的人自己就把這些講清楚了。弗蘭西寫起對話來非常輕鬆,於是她又一次改變了未來的理想職業。她現在不想做演員了,她決定當個劇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