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上古之文化與社會

人類最初的團結,是靠著血統的。論血統,也是以女子為主。中國的姓,最初就是代表女係的;到牧畜時代,生產漸漸以男子為中心。於是女子漸處於從屬的地位,姓也改而代表男係。文化漸次進步,住居相近的人,就漸漸的聯合起來了,這就是所謂部落。一部落之中,語言、風俗、信仰等,自然都相同。此等文化相同的人,就成為一個民族。民族以文化為標準,我國人從古就深知此義。所以《春秋》之義:諸侯用夷禮,就當他是夷狄;用中國之禮,就當他是中國。這個並不是孔子一人的私見,大概當時的風氣是如此。

食的進化

中國的進化,大約自三皇以來。其初所吃的東西,是草木之實,鳥獸之肉(見《禮記·禮運》);和水中的蚌蛤等類(見 《韓非子·五蠹 》)。後來進化了,漸漸的知道吃各種植物,這個喚作“疏食”。[疏食二字古有兩義: (一) 其初因菜類較穀類為粗疏,所以對於穀食,而稱穀以外的植物為疏食; (二) 後來亦稱粗的穀類為疏食,更後乃以疏食專指粗的穀類,而別造蔬字,以為菜食之名。此處的疏食二字,是依第一義指穀以外的植物的,穀以外的植物,後世的人,不用為主食品,古人則不然。《管子·八觀篇》說:“萬家以下,則就山澤;萬家以上,則去山澤。”可見當時,靠疏食還能養活許多人口] 從疏食再進一步,就會穀食了,古書上說神農嚐百草,因而發明了醫學,這正是疏食時代的事。

衣的進化

衣服:最初所著的,是鳥獸的羽皮;或者把植物的葉子編起來,著在身上;這個喚作皮服和卉服(皮服、卉服的名詞都見《書經·禹貢》)。後來發明了利用植物的纖維,才會用麻。相傳黃帝的元妃嫘祖,是發明養蠶的(見徐光啟《農政全書》引《淮南蠶經》)。從此以後,又會用絲做衣料了。裁製的方法:最初隻是用一塊皮,遮蔽下體的前麵,這個就是所謂韍。連後麵也遮蔽起來,就是所謂裳了。著在上身的喚。衣。有一種,把衣裳連在一塊的,喚作“深衣”。有袴管的:短的喚作褌,長的喚作袴。除童子外,沒有以短衣和袴為外服的。天子、諸侯、大夫、士等,朝服、祭服,都是衣裳分開的,平時則著深衣;庶人則徑以深衣為禮服。深衣是用白布做成的,不染色。(古代服,是講布的精粗的,不講顏色,平民穿的衣裳,都是本色,所以稱平民為白衣;就是貴族,在平時著的,也是白衣)戴在頭上的,最尊重的喚作冕,次之是弁,通常所戴的是冠。這冠和帶,是古人看得最重要的,所以中國人總自稱為冠帶之國。庶人亦用一塊巾裹著頭發。腳上穿的喚作襪,襪以外又有履。冬天是皮的,夏天是葛的。又有綁腿,喚作“行縢”,亦喚做“邪幅”。

住的進化

居住,最初有兩種:一種住在樹上,喚作巢居;一種在地上掘一個窟窿,人住在裏頭,喚作穴居。進步些,能在地麵做起一個土堆來,像現在的墳一般,則喚作“複”(見《詩經·綿》疏)。從巢居進化到會把樹木砍伐下來,照自己的意思,搭成架子;從穴居進化到會版築(先在兩麵立了木版,牆要築到多少厚,木版的距離就是多少寬,把土填在版中間,然後築堅它),在這架子的四麵,築起牆來;上麵蓋著茅或瓦,就成功所謂宮室了。宮室的發明,據《易經·係辭傳》上說,是在黃帝、堯、舜的時候。這時候,還發明了棺槨,而且會“重門擊柝,以禦暴客”。

古以卑宮室為美談

古築城郭宮室,皆役人民為之,故以卑宮室為美談,事土木為大戒。崇宏壯麗之建築,曆代未嚐無之。然以中國之大言之,則其數甚微耳。又地處平原,多用土木而少石材。即用磚亦甚晚,故大建築之留詒者甚少。《日知錄》曰:“予見天下州之為唐舊治者,其城郭必皆寬廣,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為唐舊創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時彌近者製彌陋。”致慨於“人情之苟且,十百於前代”。此等足覘生計之舒蹙,治化之進退,誠為可憂。(《中國文化史六講》,寫於1929至1930年間,見《呂思勉遺文集》下冊,第138頁)

行的進化

當人住在山林中的時候,是隻有人走出來的小路的,這個古人喚作蹊徑。這時候,遇見小的水,就徑在水裏走過去,喚作“徒涉”;大的水,就沒有法子了。後來住到平地上,路寬廣了,也平坦了,就可以利用牛馬,於是又發明了車,而且也發明了船。這等進化,據說也在黃帝、堯、舜時候。

工具的進化

和黃帝打仗的蚩尤,古書上都說他是“造兵的人”。“兵”,就是現在所謂兵器,古人是用銅做的。大約是炎、黃之間所發明。從周朝到漢朝,大概兵器是用銅,農器是用鐵。《易經·係辭傳》上說:神農作耒耜,黃帝作弓矢,都是用木的(這時候的箭,大約是用石鏃的)。大約金屬雖然發明,還沒有能夠廣為利用。到了商代,才為金石並用時期,已有精巧的銅器,如鍾鼎之類留傳後世。相傳紂王曾作玉杯象箸,亦足征那時進化之程度了。

宗教和哲學思想

以上所說的,是物質方麵的進化。至於精神文明,則古人所篤信的為宗教,而哲學思想,亦就伏羲畫八卦,該是古代所崇拜的八個神。大禹時代,又有五行之說。五行,大約是古人所認為萬物的原質的;借其相生相克,來說明萬物的變化。

古人的五行說

古人說五行生成的次序是: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他的原理是:“以微著為漸。五行之體:水最微,為一。火漸著,為二。木形實,為三。金體固,為四。土質大,為五。”從輕微不可見的氣,變成極博大的土,隻是由於一種動力。一方麵,固然由微而至著;一方麵,也由著而仍至於微。氣固可以成形質,形質亦可以複返於氣。大概古人的意思,以為物質凝集的最緊密,就有質可觸;次之就有形可見;再次之,就並形而不可見,而但成為一種氣了。這種凝而複散,散而複凝的作用,是無時而或息的。所以說:“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用現在的話解釋起來,“易”就是“動”,“乾坤”就是“現象”,就是咱們所能認識的,隻是動的現象。總而言之,他徹始徹終,隻是把一個“動”字,說明世界的現象。(《中國古代哲學與宗教的關係》,原刊《沈陽高師周刊》第31、32期,1921年5月21、28日出版)

文字的發明

古書上多數說倉頡是造字的人,也有說他是古代帝王的,也有說是黃帝史官的。這都不確,因為文字本是迫於需要,眾人合力,慢慢創造出來的,古代人民,結繩記事,後來才有書契,為文字之始。最初多屬象形文字,如日字象日,月字象月,魚字象魚,鳥字象鳥。文化漸近,文字也漸多。遂有指事、會意、諧聲、假借、轉注五項以次出現,和象形稱為“六書”。(六書,除象形外,指事是直指其事,如上、下二字,人在一上為上,人在一下為下。會意是體會字的意義,如武、信二字,止戈為武,人言為信。諧聲是半形半聲,如江、河二字,水旁為形,工可為聲。轉注是可以輾轉互注的字,如考可訓老,老亦可訓考。假借是一字兩用,如令為命令,又為司令,又訓賢良。長為長短,又為長官,又訓優長)

古代的氏族

人類最初的團結,是靠著血統的。當夫婦之倫未立時,人本來隻知道母親,不知道父親是誰。後來夫婦之倫,雖然漸漸確立了,然而這時候,男子都是在外麵,從事於戰爭打獵等事情。在後方看守器物、撫育兒童等事,都是婦女擔任的。所以這時候的家,完全是女子所有。論血統,也是以女子為主。這就是社會學家所謂女係氏族。中國的姓,最初就是代表女係的。馴伏動物,大概從來就是男子的事情。所以到牧畜時代,生產漸漸以男子為中心。農業雖說是女子發明的(農業為女子所發明,是現在社會學家之說,求之古書,也是有證據的,如古人祭祀時,男子所進的祭品是動物,女子所進的是菜果之類。初次相見所送的贄,男子是羔、雉等類,女子卻是榛、栗之類),到要開辟山林的時代,也就轉入男子手中了。於是女子漸處於從屬的地位,姓也改而代表男係。

古代姓氏之別

姓之始為女係,故於文“女生為姓”,如“姬”“薑”等字是也。其後女係易為男係,則姓亦用以表示男子之血統。而同出一始祖者,又有氏以表其支派,乃稱姓為正姓,氏為庶姓。古人姓氏各別,如齊大公薑姓,呂氏是也。姓百世而不更,氏數傳而可改。三代以前,大抵男子稱氏,女子稱姓。封建製度破壞,貴族譜牒淪亡,莫能審其得姓受氏之由,亦無新創之姓氏,而二者之別遂亡。(《高中複習叢書 本國史》,第24頁)

部落和民族

人是生來會合群的,所以其團結,並不以血統為限。文化漸次進步,住居相近的人,就漸漸的聯合起來了,這就是所謂部落。一部落之中,語言、風俗、信仰等,自然都相同。就是接近的部落,也會漸漸同化的。此等文化相同的人,就成為一個民族。

民族以文化為標準

所謂民族,本是以文化為標準的,並非有什麽種族的成見。我國人從古就深知此義。所以《春秋》之義,諸侯用夷禮,就當他是夷狄;用中國之禮,就當他是中國。這個並不是孔子一人的私見,大概當時的風氣是如此。所以同是一個國,當其未進化時,可以夷狄自居,及其已進化後,就以中國自居,而且以攘夷狄自任了。尊王攘夷,是當時霸主很重要的責任。因為(一)有一個共主,列國間的秩序,到底要容易維持些;(二)而野蠻之國的侵擾,又是文明之國的公敵。(《初中標準教本 本國史》第一冊,第46、47頁)

工商業的興起

使人分裂爭逐的是政治,把人連結起來的,是文化和經濟。在古代,各個部落,大概都是自給自足的,後來交通漸漸的便利了,人的欲望,也漸漸的增加了,就發生交易的事情。最初的交易,隻是以物易物;沒有定期定地的。交易漸漸的繁盛了,就會約定時間和地方,像現在的市集一般。《易經》上說,神農氏日中為市,就是這個道理。這時候,貨幣也漸漸發生了,用作貨幣之物:大約漁獵民族是貝,遊牧民族是皮,農耕民族是粟、帛。金屬,因其便於收藏,易於分割,漸漸的為各種人民所愛用,就發生古代的錢刀。最初所交換的,大概都是天產品。因為這時候,用具粗劣,人人都會自造的。抑或一民族中,因原料的出產,或技藝的精良,所製造的東西,是別一個部落所沒有,或雖有而不及他好,這種製造品也會出現於市場之上。商業的刺激,是可以促進產業分化的;如此,各部落中,亦就慢慢地發生所謂工業家了。

工商的緣起及變遷

工業之緣起及變遷,若以大勢言之,則古代工業,率由官營,而後世漸變為民業,即其一大進化。蓋官營則能者少,民業則能者多;官營則唯守成規,民業則競矜智巧也。古代部落,率皆共產,力之出不為己,貨之藏不於己,取公有之物而用之,以己所有之物資人,皆無所謂交易也。唯共產限於部落之內,與他部落固不然,有求於他,勢不能無以為易,而交易之事起矣。往來日數,交易日多,則敦樸日漓,嗜欲日起,而私產之習漸萌。私產行,則人與人之相資亦必以為易,此則商業之所由廣也。(《中國社會史》,寫於1920年代,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3、27—2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