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被寵壞的童年,從小賦予孩子責任感
考試成績出來了,川川媽媽看到兒子考試成績不太好,忍不住說了他兩句,誰知道,這可打開了熊孩子抱怨的大門。他一會兒說這次考試很多題目都超了範圍;一會兒說前座同學總幹擾他學習,令他沒法集中精力;一會兒又說老師沒給大家劃重點,讓他複習起來找不到頭緒;最後索性怪起了考場,說陌生環境給他造成了局促感,影響他發揮……總之,沒有一個原因是他自己的。
川川媽媽聽著熊孩子的抱怨,真的很頭疼,這樣一個不知道為自己過失承擔責任的孩子,將來步入社會,誰會願意對他委以重任呢?
看一個孩子是否真的有所成長,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看他是否意識到自己的責任,並願意承擔這些責任。一個孩子主動擔責,正是他真正成長的開始。
那些習慣於推卸責任的人,幾乎都有一個被“寵壞”的童年。責任心這東西不會隨著年齡增長水到渠成,盡早培養孩子的責任意識,才能避免孩子長大不成人,遇事不立事。如果你是有大格局的媽媽,你一定會明白責任意識對一個人的發展、一個家庭的幸福有多重要,所以,對孩子責任意識的培養你就絕不能忽視。
然而,在我國,大部分父母往往都會這樣做:孩子犯下錯誤後,父母趕快幫孩子彌補過失,事後再處罰孩子。其實,這樣教育孩子效果並不會太好。這樣做,實際上是剝奪了孩子自己承擔責任的機會。在一些西方國家,每個孩子都很清楚地被要求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如果違反規則就要接受適當的教訓。
一個十來歲的熊孩子,在自家院子裏踢足球,一個大力抽射,鄰居家的玻璃應聲而碎。
鄰居說:“我家安裝的是好玻璃,花大價錢買的,一塊玻璃價值12.5美元,你賠。”
這是在很多年前的美國,那時候還沒通貨膨脹,貨幣還很實惠,12.5美元大概可以買125隻老母雞,這對於一個沒有收入的少年來說,無異於天文數字。
沒辦法,熊孩子回到家中,找父母要錢。父母對他說:“既然是你闖的禍,你就要自己擔責,沒什麽說的,你得自己賠。你沒錢,我們可以借給你,一年後連本帶利,如數歸還。”
在接下來的一年裏,這個熊孩子被迫做起了“童工”,他給人擦皮鞋,為人送報紙,力所能及的卑微工作他都願意做。終於在一年後,他通過自己的努力,將“巨額貸款”連本帶利如數還給了父母。
這個熊孩子後來成了美國總統,他的名字叫羅納德·威爾遜·裏根。他在自己的回憶錄中說:“正是通過這樣一件事,父母讓他明白了什麽是責任,那就是為自己的錯誤負責。”
這種事情在我們國家是很少見的。同樣是打碎玻璃,我們最常見的做法是,替孩子道歉,再讓孩子說句對不起,然後說:“回家去吧,趕緊把作業寫完,等晚上我再收拾你。”最後自己留下來替孩子處理善後事宜。
很多父母都說現在的孩子責任心越來越差,可孩子的責任心到底是怎麽變差的呢?父母們是不是也應該反思一下?
讓孩子自己承擔錯誤造成的後果,這種處罰手段可以說是糾正孩子錯誤的良方,比責罵更能給孩子留下深刻印象,因為這種因果教訓更能使孩子直觀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我們作為父母的目標就是讓孩子在生活中學會做人,引導、教育、幫助他們形成自我約束感——一種發自內心的對自我的製約,而不是來自外界的強製。任何不能使得孩子在生活中學習做人,不能維護孩子尊嚴的做法都不能被稱為約束,僅僅稱得上是懲罰,不管它被包裝得多好。
培養孩子責任意識的關鍵,不僅在於父母是否給孩子練習的機會,還在於父母是否具有責任感。假如你本身就是一個毫無責任感的人,還怎麽對孩子進行責任教育呢?
另外,在一個專製的原生家庭裏,也很難培養出有責任感的孩子,因為父母對孩子管製得太多,控製得太死,使孩子沒有機會就某件事做出負責任的行為,孩子做事隻是服從,聽命於父母的意見。隻有民主的家庭才是孩子責任感生長的最佳環境。
我們要教育孩子學會自我負責,對自己行為的後果負責,還要善於抓住生活中的點滴小事,不論事情的結果好壞,隻要是孩子的獨立行為結果,就要鼓勵孩子敢作敢當,不要逃避責任,應勇於承擔行為的後果。父母不應替孩子承擔一切,以免淡漠孩子的責任感。
此外,父母還應該鼓勵孩子接觸社會,使孩子在接觸社會中體會到被他人、被社會需要的樂趣。因為“被需要”是人的一種基本心理需求,能夠在社會中發揮自己的作用,有助於進一步培養孩子的社會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