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感到愧疚,而不是滿心羞恥
明明犯大錯了!他竟然偷了媽媽100元錢,和好朋友一起去吃肯德基。
媽媽徹底憤怒了,小小年紀就“偷”,這還得了?必須狠狠地懲治他,讓他一輩子忘不了!
於是,在媽媽的“強烈要求”下,明明被迫脫得隻剩一條**,站在小區的小廣場上示眾。不一會兒,圍觀群眾就有十幾個了,明明滿臉通紅,而明明媽則冷著臉一言不發。
大家有點看不下去了,問清緣由後,紛紛勸明明媽停止這種懲罰,因為這種懲罰方式實在太傷孩子自尊心了,很可能會影響孩子的身心發育,但明明媽就是不為所動,而明明的眼淚則瞬間滾落下來。
最後,鄰居孫阿姨實在不忍心孩子如此難過,上前幫明明穿好衣服,連勸帶拉才讓明明媽將孩子帶回了家。
雖說孩子犯錯不能不給點懲罰,父母的出發點也是為了讓孩子知錯認錯,避免以後再犯,但教育還是要講究方法,方法偏激,對孩子的害勝於益。
實際上不止明明媽,很多家長在孩子犯錯以後,都給出了不良反應。
盡管他們的做法說不上令人發指,但卻讓孩子覺得十分羞恥,由此對自己產生了極不好的認知,認為自己差勁、惡劣,甚至是可恥。
就像被迫光身在公共場合罰站,相信任何一個孩子都會無比抗拒,而且內心會升騰起嚴重的羞恥感,這感覺可能會纏繞他一生,經久不散。
如果父母總以偏激的方式教育孩子,任何孩子都會產生反抗心理。正如能力法則所認為的那樣,若給孩子以反複的刺激,就會使孩子逐漸形成“逆反”的能力。這就像是常用一種藥物,人體就會迅速產生抗藥性,不久這種藥就會對病毒完全不起作用。同樣,對孩子越是一味地責備,其反抗心理就越強,最終父母還是以屈服於孩子而告終。
實際上,羞恥感雖然會使孩子長記性,但往往都是負麵效果極強的記憶,要想讓孩子真正知錯改錯,愧疚感才是正解。
著名兒童心理學家朱恩·坦尼指出:父母應該將這兩種心理區分開來,要讓他們有愧疚感,而不要讓孩子產生羞恥感,因為這容易讓他們推卸責任、逃避現實,甚至於為了防禦轉化為攻擊。
愧疚感雖然也是一種負麵道德情感,但顯然,它不會像羞恥感那樣給孩子留下深深的心理烙印,而且與多數正麵情感相比,它更能在孩子心中留下深刻記憶,促使他不斷自省,區分好壞是非、對錯美醜,並督促自己改正錯誤。
翰翰18歲了,他剛剛拿到駕照。
一天早上,媽媽要翰翰開車送她去離家較遠的市區辦事。翰翰非常高興,因為他不但可以開車,正好還可以去朋友麵前顯擺一下。
他開車將媽媽送到目的地,約定下午3點再來接她,然後,就約朋友去看電影了。等到電影結束,已經是下午4點了。這時,他才想起與媽媽的約定。
當翰翰把車開到預先約定的地點時,看見媽媽正孤獨地站在路口。翰翰心裏暗想:如果媽媽知道自己因為看電影而不守信用,一定會非常生氣。
翰翰低著頭走了過去,先是向媽媽道歉,然後撒謊說,他也想早點兒過來,但是車的引擎出了一點兒毛病,需要修理,4S店花了一個多小時才將車修理好。
聽完兒子的話,媽媽看了他一眼,傷心地說道:“翰翰,你覺得有必要對我撒謊嗎?”
“沒有!媽媽,我說的是實話。”翰翰還在狡辯。
媽媽再一次看了看兒子,“當你遲到20分鍾時,我就給4S店打了電話,他們告訴我你並沒有在那裏,所以,車子根本就沒有出毛病!”
聽了媽媽的話,翰翰羞得滿臉通紅,他低著頭向媽媽坦白了實情。翰翰媽媽認真地聽著,臉色變得更加難看。“我現在不是生你的氣,而是生我自己的氣。我覺得自己很失敗,因為我養了一個愛說謊的兒子。我現在要從這裏走回去,好好反省一下我這些年來做的錯事。”
翰翰的道歉並沒有使媽媽改變主意。
炎熱的天氣下,翰翰的媽媽開始沿著尾氣飛揚的人行道行走,翰翰將車子停好,迅速跟上母親。翰翰一路上都在道歉,告訴媽媽他是多麽難過和抱歉,但媽媽隻顧著走路,根本就不理他。
10公裏的路程,翰翰以每小時3公裏的速度一直跟著母親。
10公裏的路程裏,看著媽媽遭受肉體和情感上的雙重折磨,這是翰翰生命中最難忘的一次經曆。然而,它同樣是生命中最成功的一次教育。自此以後,翰翰再也沒有對媽媽說過謊。
翰翰對媽媽撒了謊,媽媽完全有理由狠狠地責罵他一頓,可媽媽卻沒有那樣做,她反省、懲罰自己的行為,要比一萬句責罵更有效。翰翰被感化了,因為這次經曆,他一輩子都不會再對媽媽撒謊。
在勸導孩子時,我們常用的方法就是曉之以理,那麽何不試試動之以情呢?冗長的說教隻會讓孩子產生“聽覺疲勞”,不如以真情實感打動孩子、感化孩子,這樣孩子才能真正地痛改前非。
當孩子做錯事時,心裏會有歉疚感,如果父母這時不責怪孩子而是反省自己,那麽大多數孩子都會真正認識到錯誤,並改掉自己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