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追趕上前”的話
“講第三段的時候,我曾經說過,倘若你有了一張圖,坐在屋裏,看看表,又看看圖,隨時就可知道你出了門的弟弟離開你已有多遠。這次我就來講關於走路這一類的問題。”馬先生今天這樣開場。
例一:趙阿毛上午八點由家中動身到城裏去,每小時走三裏。上午十一點,他的兒子趙小毛發現他忘了帶應當帶到城裏去的東西,拿著從後麵追去,每小時走五裏,什麽時候可以追上?
這題隻需用第二段講演中的最後一個作基礎便可得出來。用橫線表示路程,每一小段一裏;用縱線表示時間,每兩小段一小時——縱橫線用作單位1的長度,無妨各異,隻要表示得明白。
圖18
因為趙阿毛是上午八點由家中動身的,所以時間就用上午八點作起點,趙阿毛每小時走三裏,他走的行程和時間是“定倍數”的關係,畫出來就是AB線。
趙小毛是上午十一點動身的,他走的行程和時間對於交在C點的縱橫線來說,也隻是“定倍數”的關係,畫出來就是CD線。
AB和CD交於E,就是趙阿毛和趙小毛父子倆在這兒碰上了。
從E點橫看,得下午三點半,這就是解答。
“你們仔細看這個,比上次的有趣味。”趣味!今天馬先生從走進課堂直到現在,都是板著麵孔的,我還以為他有什麽不高興的事,或是身體不適呢!聽到這兩個字,知道他將要說什麽趣話了,精神不禁為之一振。但是仔細看一看圖,依然和上次的各個例題一樣,隻有兩條直線和一個交點,真不知道馬先生說的趣味在哪裏。別人大概也和我一樣,沒有看出什麽特別的趣味,所以整個課堂上,隻有靜默。打破這靜默的,自然隻有馬先生:“看不出嗎?嗐!不是真正的趣味‘橫’生嗎?”
“橫”字說得特別響,同時右手拿著粉筆朝著黑板上的圖橫著一畫。雖是這樣,但我們還是猜不透這個謎。
“大家橫著看!看兩條直線間的距離!”因為馬先生這麽一提示,果然,大家都看那兩條線間的距離。
“看出了什麽?”馬先生靜了一下問。
“越來越短,最後變成了零。”周學敏回答。
“不錯!但這表示什麽意思?”
“兩人越走越近,到後來便碰在一起了。”王有道回答。
“對的,那麽,趙小毛動身的時候,兩人相隔幾裏?”
“九裏。”
“走了一小時呢?”
“七裏。”
“再走一小時呢?”
“五裏。”
“每走一小時,趙小毛趕上趙阿毛幾裏?”
“二裏。”這幾次差不多都是齊聲回答,課堂裏顯得格外熱鬧。
“這二裏從哪裏來的?”
“趙小毛每小時走五裏,趙阿毛每小時隻走三裏,五裏減去三裏,便是二裏。”我搶著回答。
“好!兩人先隔開九裏,趙小毛每小時能夠追上二裏,那麽幾小時可以追上?用什麽算法計算?”馬先生這次向著我問。
“用二去除九得四點五。”我答。
馬先生又問:“最初相隔的九裏怎樣來的呢?”
“趙阿毛每小時走三裏,上午八點動身,走到上午十一點,一共走了三小時,三三得九。”另一個同學這麽回答。
在這以後,馬先生就寫出了下麵的算式:
3裏×3÷(5裏-3裏)=9裏÷2裏=4.5小時——趙小毛走的時間
11時+4.5時-12時=3.5時——即下午三點半
“從這次起,公式不寫了,讓你們去如法炮製吧。從圖上還可以看出來,趙阿毛和趙小毛碰到的地方,距家是二十二裏半。若是將AE、CE延長,兩線間的距離又越來越長,但AE翻到了CE的上麵。這就表示,若他們父子碰到以後,仍繼續各自前進,趙小毛便走在了趙阿毛前麵,越離越遠。”
試將這個題改成“甲每時行三裏,乙每時行五裏,甲動身後三小時,乙去追他,幾時能追上?”這就更一般了,畫出圖來,當然和前麵的一樣。不過表示時間的數字需換成0、1、2、3……
例二:甲每小時行三裏,動身後三小時,乙去追他,四小時半追上,乙每小時行幾裏?
圖19
對於這個題,表示甲走的行程和時間的線,自然誰都會畫了。就是表示乙走的行程和時間的線,經過了馬先生的指示,以及共同的討論,知道:因為乙是在甲動身後三小時才動身,而得C點。又因為乙追了四小時半趕上甲,這時甲正走到E,而得E點,連結CE,就得所求的線。再看每過一小時,橫線對應增加5,所以知道乙每小時行五裏。這真是馬先生說的趣味橫生了。
不但如此,圖上明明白白地指示出來:甲七小時半走的路程是二十二裏半,乙四小時半走的也正是這麽多,所以很容易使我們想出這題的算法。
3裏×(3+4.5)÷4.5=22.5裏÷4.5=5裏——乙每小時走的
但是馬先生的主要目的不在討論這題的算法上,當我們得到了答案和算法後,他又寫出下麵的例題。
例三:甲每小時行三裏,動身後三小時,乙去追他,追到二十二裏半的地方追上,求乙的速度。
跟著例二來解這個問題,真是十分輕鬆,不必費心思索,就知道應當這樣算:
22.5裏÷(7.5-3)=22.5裏÷4.5=5裏——乙每小時走的
原來,圖是大家都懂得畫了,而且一連這三個例題的圖,簡直就是一個,隻是畫的方法或說明不同。甲走了七小時半而比乙多走三小時,乙走了四小時半,而路程是二十二裏半,上麵的計算法,由圖上看來,真是“了如指掌”嗬!我今天才深深地感到對算學有這麽濃厚的興趣!
馬先生在大家算完這題以後發表他的議論:“由這三個例子來看,一個圖可以表示幾個不同的題,隻是著眼點和說明不同。這不是活鮮鮮的,很有趣味嗎?原來例二、例三都是從例一轉化來的,雖然麵孔不同,根源的關係卻沒有兩樣。這類問題的骨幹隻是距離、時間、速度的關係,你們當然已經明白:速度×時間=距離。由此演化出來,便得:速度=距離÷時間,時間=距離÷速度。”
我們說:“趙阿毛的兒子是趙小毛,老婆是趙大嫂子。趙大嫂子的老公是趙阿毛,兒子是趙小毛。趙小毛的媽媽是趙大嫂子,爸爸是趙阿毛。”
這三句話,表麵上看起來自然不一樣,立足點也不同,從文學上說,所給我們的意味、語感也不同,但表出的根本關係隻有一個,畫個圖便是:
照這種情形,將例一先分析一下,我們可以得出下麵各元素以及元素間的關係:
1.甲每小時行三裏。
2.甲先走三小時。
3.甲共走七小時半。
4.甲、乙都共走二十二裏半。
5.乙每小時行五裏。
6.乙共走四小時半。
7.甲每小時所行的裏數(速度)乘以所走的時間,得甲走的距離。
8.乙每小時所行的裏數(速度)乘以所走的時間,得乙走的距離。
9.甲、乙所走的總距離相等。
10.甲、乙每小時所行的裏數相差二。
11.甲、乙所走的小時數相差三。
1到6是這題所含的六個元素。一般地說,隻要知道其中三個,便可將其餘的三個求出來。如例一,知道的是1、5、2,而求得的是6,但由2、6便可得3,由5、6就可得4。例二,知道的是1、2、6,而求得5,由2、6當然可得3,由6、5便得4。例三,知道的是1、2、4,而求得5,由1、4可得3,由5、4可得6。
不過也有例外,如1、3、4,因為4可以由1、3得出來,所以不能成為一個題。2、3、6隻有時間,而且由2、3就可得6,也不能成題。再看4、5、6,由4、5可得6,一樣不能成題。
從六個元素中取出三個來做題目,照理可成二十個。除了上麵所說的不能成題的三個,以及前麵已舉出的三個,還有十四個。這十四個的算法,當然很容易推知,畫出圖來和前三個例子完全一樣。為了便於比較、研究,逐一寫在後麵。
例四:甲每小時行三裏1,走了三小時乙才動身2,他共走了七小時半3被乙趕上,求乙的速度。
3裏×7.5÷(7.5-3)=5裏——乙每小時所行的裏數
例五:甲每小時行三裏1,先動身,乙每小時行五裏5,從後追他,隻知甲共走了七小時半3,被乙追上,求甲先動身幾小時?
7.5-3裏×7.5÷5裏=3小時——甲先動身三小時
例六:甲每小時行三裏1,先動身,乙從後麵追他,四小時半6追上,而甲共走了七小時半3,求乙的速度。
3裏×7.5÷4.5=5裏——乙每小時所行的裏數
例七:甲每小時行三裏1,先動身,乙每小時行五裏5,從後麵追他,走了二十二裏半4追上,求甲先走的時間。
22.5裏÷3裏-22.5裏÷5裏=7.5-4.5=3小時——甲先走三小時
例八:甲每小時行三裏1,先動身,乙追四小時半6,共走二十二裏半4追上,求甲先走的時間。
22.5裏÷3-4.5=7.5-4.5=3小時——甲先走三小時
例九:甲每小時行三裏1,先動身,乙從後麵追他,每小時行五裏5,四小時半6追上,甲共走了幾小時?
5裏×4.5÷3裏=22.5裏÷3裏=7.5小時——甲共走七小時半
例十:甲先走三小時2,乙從後麵追他,在距出發地二十二裏半4的地方追上,而甲共走了七小時半3,求乙的速度。
22.5裏÷(7.5-3)=22.5裏÷4.5=5裏——乙每小時所行的裏數
例十一:甲先走三小時2,乙從後麵追他,每小時行五裏5,到甲共走七小時半3時追上,求甲的速度。
5裏×(7.5-3)÷7.5=22.5裏÷7.5=3裏——甲每小時所行的裏數
例十二:乙每小時行五裏5,在甲走了三小時的時候2動身追甲,乙共走二十二裏半4追上,求甲的速度。
22.5裏÷(22.5裏÷5裏+3)=22.5裏÷7.5=3裏——甲每小時所行的裏數
例十三:甲先動身三小時2,乙用四小時半6,走二十二裏半路4,追上甲,求甲的速度。
22.5裏÷(3+4.5)=22.5裏÷7.5=3裏——甲每小時所行的裏數
例十四:甲先動身三小時2,乙每小時行五裏5,從後麵追他,走四小時半6追上,求甲的速度。
5裏×4.5÷(3+4.5)=22.5裏÷7.5=3裏——甲每小時所行的裏數
例十五:甲七小時半3走二十二裏半4,乙每小時行五裏5,在甲動身若幹小時後動身,正追上甲,求甲先走的時間。
7.5-22.5裏÷5=7.5-4.5=3小時——甲先走三小時
例十六:甲動身後若幹時,乙動身追甲,甲共走七小時半3,乙共走四小時半6,所走的距離為二十二裏半4,求各人的速度。
22.5裏÷7.5=3裏——甲每小時所行的
22.5裏÷4.5=5裏——乙每小時所行的
例十七:乙每小時行五裏5,在甲動身若幹時後追他,到追上時,甲共走了七小時半3,乙隻走四小時半6,求甲的速度。
5裏×4.5÷7.5=22.5裏÷7.5=3裏——甲每小時所行的
在這十七個題中,第十六題隻是應有的文章,嚴格地說,已不成一個題了。將這些題對照圖來看,比較它們的算法,可以知道:將一個題中的已知元素和所求元素對調而組成一個新題,這兩題的計算法的更改,正有一定法則。大體說來,總是這樣,新題的算法,對於被調的元素來說,正是原題算法的還原,加減互變,乘除也互變。
前麵每一題都隻求一個元素,若將各未知的三元素作一題,實際就成了四十八個。還有,甲每時行三裏,先走三小時,就是先走九裏,這也可用來代替第二元素,而和其他二元素組成若幹題,這樣地推究多麽活潑、有趣!而且對於研究學問實在是一種很好的訓練。
本來無論什麽題,都可以下這麽一番功夫探究的,但前幾次的例子比較簡單,變化也就少一些,所以不曾說到。而舉一反三,正好是一個練習的機會,所以以後也不再這麽不怕麻煩地講了。
把題目這樣推究,學會了一個題的計算法,便可悟到許多關係相同、形式各樣的題的算法,實不隻“舉一反三”,簡直要“聞一以知十”,使我覺得無比快樂!我現在才感到算學不是枯燥的。
馬先生花費許多精力,教給我們探索題目的方法,時間已過去不少,但他還不辭辛苦地繼續講下去。
例十八:甲、乙兩人在東西相隔十四裏的兩地,同時相向動身,甲每小時行二裏,乙每小時行一裏半,兩人幾時在途中相遇?
圖20
這差不多算是我們自己做出來的,馬先生隻告訴了我們,應當注意兩點:第一,甲和乙走的方向相反,所以甲從C向D,乙就從A向B,AC相隔十四裏;第二,因為題上所給的數都不大,圖上的單位應取大一些——都用二小段當一——圖才好看,做算學也需兼顧好看!
由E點橫看得4,自然就是4小時兩人在途中相遇了。
“趣味橫生”,橫向看去,甲、乙兩人每走一小時將近三裏半,就是甲、乙速度的和,所以算法也就得出來了:
14裏÷(2裏+1.5裏)=14裏÷3.5裏=4小時——所求的小時數
這算法,沒有一個人不對,算學真是人人能領受的啊!
馬先生高興地提出下麵的問題,要我們回答算法,當然,這更不是什麽難事!
1.兩人相遇的地方,距東西各幾裏?
2裏×4=8裏——距東的
1.5裏×4=6裏——距西的
2.甲到了西地,乙還距東地幾裏?
14裏-1.5裏×(14÷2裏)=14裏-10.5裏=3.5裏——乙距東的
下麵的推究,是我和王有道、周學敏依照馬先生的前例做的。
例十九:甲、乙兩人在東西相隔十四裏的兩地,同時相向動身,甲每小時行二裏,走了四小時,兩人在途中相遇,求乙的速度。
(14裏-2裏×4)÷4=6裏÷4=1.5裏——乙每小時行的
例二十:甲、乙兩人在東西相隔十四裏的兩地,同時相向動身,乙每小時行一裏半,走了四小時,兩人在途中相遇,求甲的速度。
(14裏-1.5裏×4)÷4=8裏÷4=2裏——甲每小時行的
例二十一:甲、乙兩人在東西兩地,同時相向動身,甲每小時行二裏,乙每小時行一裏半,走了四小時,兩人在途中相遇,兩地相隔幾裏?
(2裏+1.5裏)×4=3.5裏×4=14裏——兩地相隔的
這個例題所含的元素隻有四個,所以隻能組成四個形式不同的題,自然比馬先生所講的前一個例子簡單得多。不過,我們能夠這樣窮追不舍,心中確實感到無比愉快!
下麵又是馬先生所提示的例子。
例二十二:從宋莊到毛鎮有二十裏,何畏四小時走到,蘇紹武五小時走到,兩人同時從宋莊動身,走了三時半,相隔幾裏?走了多長時間,相隔三裏?
馬先生說,這個題目的要點,在於正確地指明解法所在。他將表示甲和乙所走的行程、時間的關係的線畫出以後,這樣問:“走了三時半,相隔的裏數,怎樣表示出來?”
“從三時半的那一點畫條橫線和兩直線相交於FH,FH間的距離,三裏半,就是所求的。”
“那麽,幾時相隔三裏呢?"
圖21
由圖上,很清晰地可以看出來:走了三小時,就相隔三裏。但怎樣由畫法求出來,倒使我們呆住了。
馬先生見沒人回答,便說:“你們難道沒有留意過斜方形嗎?”隨即在黑板上畫了一個ABCD斜方形,接著說:“你們看圖(圖22)上AD、BC是平行的,而AB、DC以及AD、BC間的橫線都是平行的,不但平行而且還一樣長。應用這個道理,(圖21)過距O三裏的一點,畫一條線和OB平行,它與OA交於E。在E這點兩線間的距離正好指示三裏,而橫向看去,卻是三小時,這便是解答。”
圖22
至於這題的算法,不用說,很簡單,馬先生大概因此不曾提起,我補在下麵:
(20裏÷4-20裏÷5)×3.5=3.5裏——走了三時半相隔的
3裏÷(20裏÷4-20裏÷5)=3小時——相隔三裏所需走的時間
跟著,馬先生所提出的例題更曲折、有趣了。
例二十三:甲每十分鍾走一裏,乙每十分鍾走一裏半。甲動身五十分鍾時,乙從甲出發的地點動身去追甲。乙走到六裏的地方,想起忘帶東西了,馬上回到出發處尋找。花費五十分鍾找到了東西,加快了速度,每十分鍾走二裏去追甲。若甲在乙動身轉回時,休息過三十分鍾,乙在什麽地方追上甲?
“先來討論表示乙所走的行程和時間的線的畫法。”馬先生說,“這有五點:1.出發的時間比甲遲五十分鍾;2.出發後每十分鍾行一裏半;3.走到六裏便回頭,速度沒有變;4.在出發地停了五十分鍾才第二次動身;5.第二次的速度,每十分鍾行二裏。
“依第一點,就時間說,應從五十分鍾的地方畫起,因而得A。從A起依照第二點,每一單位時間——十分鍾——一裏半的定倍數,畫直線到6裏的地方,得AB。依第三點,從B折回,照同樣的定倍數畫線,正好到一百三十分鍾的C,得BC。依第四點,雖然時間一分一分地過去,乙卻沒有離開一步,即五十分鍾都停著不動,所以得CD。依第五點,從D起,每單位時間,以二裏的定倍數,畫直線DF。
“至於表示甲所走的行程和時間的線,卻比較簡單,始終是以一定的速度前進,隻有在乙達到6裏B——正是九十分鍾——甲達到九裏時,他休息了三十分鍾,停著不動,然後繼續前進,因而這條線是GH、IJ。
“兩線相交於E點,從E點往下看得三十裏,就是乙在距出發點三十裏的地點追上甲。”
圖23
“從圖上觀察能夠得出算法來嗎?”馬先生問。
“當然可以的。”沒有人回答,他自己說,接著就講題的計算法。
老實說,這個題從圖上看去,就和乙在D所指的時間,用每十分鍾二裏的速度,從後去追甲一樣。但甲這時已走到K,所以乙需追上的裏數,就是DK所指示的。
倘若知道了GD所表示的時間,那麽除掉甲在HI休息的三十分鍾,便是甲從G到K所走的時間,用它去乘甲的速度,得出來的即是DK所表示的距離。
圖上GA是甲先走的時間,五十分鍾。
AM、MC都是乙以每十分鍾行一裏半的速度,走了六裏所花費的時間,所以都是(6÷1.5)個十分鍾。
CD是乙尋找東西花費的時間——五十分鍾。
因此,GD所表示的時間,也就是乙第二次動身追甲時,甲已經在路上花費的時間,應當是:
GD=GA+AM×2+CD=50分+10分×(6÷1.5)×2+50分=180分
但甲在這段時間內,休息過三十分鍾,所以,在路上走的時間隻是:
180分-30分= 150分
而甲的速度是每十分鍾一裏,因而,DK所表示的距離是:
1裏×(150÷10)= 15裏
乙追上甲從第二次動身所用的時間是:
15裏÷(2裏-1裏)=15——個10分鍾
乙所走的距離是:
2裏×15=30裏
這題真是曲折,要不是有圖對著看,這個算法,我是很難聽懂的。
馬先生說:“我再用一個例題來作這一課的收場。”
例二十四:甲、乙兩地相隔一萬公尺,每隔五分鍾同時對開一部電車,電車的速度為每分鍾五百公尺。馮立人從甲地乘電車到乙地,在電車中和對麵開來的車兩次相遇,中間隔幾分鍾?又從開車至到乙地之間,和對麵開來的車相遇幾次?
題目寫出後,馬先生和我們作下麵的問答。
“兩地相隔一萬公尺,電車每分鍾行五百公尺,幾分鍾可走一趟?”
“二十分鍾。”
“倘若馮立人所乘的電車是對麵剛開到的,那麽這部車是幾時從乙地開過來的?”
“二十分鍾前。”
“這部車從乙地開出,再回到乙地共需多長時間?”
“四十分鍾。”
“乙地每五分鍾開來一部電車,四十分鍾共開來幾部?”
“八部。”
自然經過這樣一番討論,馬先生將圖畫了出來,還有什麽難懂的呢?
由圖24一眼就可得出,馮立人在電車中,和對麵開來的電車相遇兩次,中間相隔的是兩分半鍾。
而從開車至到乙地,中間和對麵開來的車相遇七次。
算法是這樣:
10000公尺÷500公尺=20分——走一趟的時間
20分×2=40分——來回一趟的時間
40分÷5分=8——一部車自己來回一趟,中間乙所開的車數
20分÷8=2.5分——和對麵開來的車相遇兩次,中間相隔的時間
8次-1次=7次——和對麵開來的車相遇的次數
圖24
“這課到此為止,但我還得拖個尾巴,留個題給你們自己去做。”說完,馬先生寫出下麵的題,匆匆地退出課堂,他額上的汗珠已滾到頰上了。
今天足足在課堂上坐了兩個半小時,回到寢室裏,覺得很疲倦,但對於馬先生出的題,不知為什麽,還想繼續探究一番,於是決心獨自試做。總算“有誌者事竟成”,費了二十分鍾,居然成功了。但願經過這次暑假,對於算學能夠找到得心應手的方法!
例二十五:甲、乙兩地相隔三英裏,電車每時行十八英裏,從上午五時起,每十五分鍾,兩地各開車一部。阿土上午5:01從甲地電車站,順著電車軌道步行,於6:05到乙地車站。阿土在路上碰到往來的電車共幾次?第一次是在什麽時間和什麽地點?
答案:
阿土共碰到往來電車八次。
第一次約在上午五時八分半多。
第一次離甲地百分之三十六英裏。
圖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