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禮 9 臧僖伯諫觀魚
《左傳》
魯隱公打算去遠離國都的棠地觀看漁人捕魚的活動,臧僖伯認為這樣率性任意的行為不合禮法,便加以勸阻。他從行為準則談到政事,指出君王治理國家的關鍵,但隱公不聽勸諫,以公務為名前往,最終被史書記下了不光彩的一筆。
春,公將如棠觀魚者a。
臧僖伯諫曰b:“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c。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d,所以敗也。故春蒐e、夏苗f、秋獮g、冬狩h,皆於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i。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j,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於俎k,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則君不射,古之製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皂隸之事l、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將略地焉m。”遂往。陳魚而觀之。
僖伯稱疾不從。
書曰:“公矢魚於棠n。”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注釋
a魚:通“漁”,捕魚。b臧僖伯:魯國公子。c軌:法度。物:禮製。d亟:屢次。e春蒐(s ō u):在春天獵取沒有懷孕的野獸。f夏苗:指在夏天獵取危害莊稼的野獸。g秋獮(xi ǎn):在秋天出獵。h狩:圍獵。i振旅:整頓軍隊。j文章:花紋和色彩。k登:裝進。俎(zǔ):古代祭祀、宴會時盛肉類等食品的器皿。l皂隸:差役。m略:巡視。n矢:陳列。
譯文
春天,魯隱公打算到棠邑觀看漁民捕魚。
臧僖伯勸諫說:“凡是無法用於講解和國計民生有關的事情,或者其材料不能用來製作禮器和兵器的物品,國君就不要去理會它。國君是要引導臣民的行為符合於法度和禮製的人。因此,通過講習大事來衡量法度是否規範,稱為正軌;選取材料製作器物以顯示它的光彩,稱為禮製。不合法度規範、無關禮製的行動,稱為亂政。屢屢行亂政,就是衰敗的原因。所以四季的狩獵活動都是在農閑時進行,並借此機會講習軍事。每三年出城進行一次大演習,進城便整頓軍隊,然後到宗廟宴飲、祭告,清點軍用器物、狩獵所得。使車馬、服飾、旌旗等花紋色彩鮮豔,分清貴賤,辨清等級,理順少長之序,這都是講習大事的威儀。鳥獸的肉不能放到祭祀用的器具裏,皮革、牙齒、骨角和羽毛不能用來製作軍事器物,這樣的鳥獸,君主就不會去射它,這是自古以來的規矩。至於山林、河湖的物產,一般器具的材料,這些都是有關人員的工作、有關部門的職守,不是國君應該管的。”隱公說:“我準備去那裏巡視。”於是就去了棠地。他讓人們把捕魚的器具陳列出來,自己在那裏觀賞。
僖伯說自己生病了,沒有隨行。
《春秋》上說:“隱公在棠地陳設漁具。”認為這種行為不合禮法,並且諷刺魯隱公跑到遠離國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