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一 “美”是能夠被定義的嗎?
“美”的定義是根據環境和時代變化的。但古希臘時期對於美的定義,具有現今也不覺陳舊的恒久性。古希臘人相信“神是‘人臻於完美姿態’的樣子”。因此他們定義中的美是“真實”的,作為美的公式,“健康”“協調”“勻稱”此三者必須齊備。
所謂“健康”,是指用運動來塑造美麗的身體。女性為了家族的延續,需要遵循優生學;男性為了保護城市和國家,參與軍事訓練也是必須的,運動會受到獎勵。
“協調”是指不過度、不極端、“合適”的優美。健全的肉體伴隨著完整的精神,這也就構成了倫理上的“善”。
“勻稱”是指身體的部分和整體保持一種平衡的美,這是出於美術上的考慮。需要指出一點,這是以高加索人(白人)為基準的,比如說八頭身的比例是理想的。其他還有,臉從發際到下齶的大小要和手掌的大小保持一致,這是所謂標準的美。若問為什麽標準尺寸就是美的呢,這是由於人類為了保存種族,比起特異的東西,會更喜歡標準的。
如此看來,不覺得我們對美所抱有的憧憬比普通人達到的高度要稍微高一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