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立即行動,拒絕拖延

20世紀50年代,人類學家提出了“拖延”這個名詞。事實上,這是一個極其昂貴的詞匯,在社會生活越來越緊湊的今天,拖延已經成了商業大敵,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每年都會因為它而損失大量的時間與金錢。

英國著名曆史學家諾斯古德·帕金森在1958年出版的《帕金森定律》中提到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觀點:工作常常會自動膨脹,並且占領所有可用的時間,“你有多少時間完成工作,工作就會自動變成需要那麽多時間”。在帕金森看來,一旦給自己安排了充裕的時間從事一項工作,就會放慢自己的節奏以便用掉所有可以分配的時間。

比如,當管理者規定8個小時的工作時間,工作者會在8個小時內完成工作。一旦管理者將時間延長為10個小時,那麽工作者就會在10個小時內完成這份工作。如果時間增加到24個小時開外,那麽工作者通常不會著急在24個小時之內完成工作。

帕金森舉了一個例子:一位老太太準備寄一張明信片給她的侄女,首先她慢騰騰地花了l個小時找那張明信片,接下來花了1個小時找自己的老花鏡,然後花了0.5個小時查地址,l.5個小時寫明信片,去郵寄的時候,又花了20分鍾來想是不是要帶傘。這些工作原本在3分鍾內就可以完成,但是時間充裕的老太太硬生生地將其擴展成了幾個小時的工作。

這就是典型的拖延症。通常我們都會在工作中出現拖延,以為給自己更多的時間完成一件事可以確保工作質量,或者認定這些工作適當推遲也同樣可以完成。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太多的延誤反而使我們越來越懶散、缺乏原動力、效率低,可能還會大幅度降低效力。令人感到無奈的是,拖延會像傳染病一樣傳播開來,隻要我們開始拖延,就可能會產生一種慣性,而且越是拖延就越想要繼續拖延。

通常情況下,我們都會遭遇這樣的事情,一大早就信誓旦旦地下定決心今天一定要草擬好一份工作方案提交上去。然後等到8:00正式開始上班後,我們可能並不著急幹活,反而對混亂的辦公桌產生了興趣,於是先花了20分鍾整理桌子以及打掃辦公室的衛生。很顯然,花掉20分鍾時間算不得什麽,重要的是,我們感覺自己處在一個更加幹淨、舒適的環境中,並為此擁有良好的工作狀態。

當一切打掃幹淨之後,我們會意識到自己也許應該靜下來喝杯咖啡,自然而然,作為一種放鬆的方式,我們很快又拿起了手機進行瀏覽,不知不覺中,我們又浪費了半個多小時。當然,我們會樂於自我安慰:“反正瀏覽手機已經成了每天都在做的事情,現在看完了相關的信息和網頁,一會兒就不用去看了。”

喝完咖啡,我們打開了計算機,開始動手草擬工作方案,又發現昨天的計算機還沒有殺毒,於是又本著殺毒確保計算機更加安全高效的想法,花了十幾分鍾進行殺毒。接下來,我們似乎可以安心工作了,但是領導突然打來電話說,9:30有個會議。這個時候,我們意識到自己可能無法在短短的20分鍾內草擬出相對完善的工作方案,所以我們打算等到會議進行完之後,再去解決。而這段時間還要認真準備一下開會的內容,想一想一會兒該說點兒什麽。

下午上班的時候,我們可能會以工作疲勞、大腦反應遲緩、注意力不集中等作為借口,認為設計方案之類的腦力活動最好還是放在上午去做,那個時候的大腦無疑更加清醒。所以自然而然地,我們會想方設法告訴自己:“還是明天開始這項工作吧。”但是到了第二天,我們能否順利執行這項工作呢?恐怕連我們自己也說不清楚。

毫無疑問,一旦我們開啟了這種拖延的模式,就會習慣性地忽略時間的重要性,就會習慣性地把希望寄托在往後的時間裏。而為了避免自己無休止地拖延下去,首先必須在第一時間克製自己的拖延行為,必須在接受任務的第一時間內就展開積極的行動,將工作執行下去。對那些可能出現拖延症的人,更加需要強製執行,確保所有的工作都能夠按照事先的規定完成。

其次,還要注意保持足夠的專注度,凡事隻要下定了決心就立即去做,不要猶豫不決,不要被各種想法所左右。事實上,一個人想的東西越多,思考的問題越多,就越是容易動搖自己最初的想法,越是容易在左右搖擺中錯失機會,白白浪費時間。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說:“當有一個想法時,我立刻就想要去動手;當有了第二個想法時,我覺得自己還可以考慮考慮;當想到第三個點子時,我覺得自己應該更加謹慎一些;當我想到第一百條時,我已經沒辦法去做任何事了。”

事實上,我們在執行任務的時候,需要時刻強化自己的意識,告誡自己如果此時不立即行動,可能會影響大局,可能會造成機會的流失。這種自我警示和督促往往可以幫助自己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確保自己培養出強大的執行力。

不過,有時候,我們更加需要改變自己的心態,需要讓自己在心理上做好調整。美國心理學家威廉·詹姆士做過時間行為學的調查和研究,發現了一個常見的社會心理現象,那就是當工作的時候,一些拖延習慣的產生往往和個人的厭惡心理有關。也就是說,很多工作者本身很討厭這份工作,因此在工作開始的時候,會一直向自己傳達這樣一種觀念:“這件工作的確很重要,但是它實在讓我感到窩火,並且很不爽,因此我幹脆拖拖拉拉,拖到最後再說。”在這種充滿厭惡的心理機製下,很少有人會對此做出積極正麵的回應。

但是詹姆士認為,如果工作者能夠主動改變自己的心態,這樣提醒自己:“這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工作,甚至讓我感到渾身不舒坦,但正因為如此,我最好還是第一時間將其做完,省得它老是讓我不舒服。”在這種急於擺脫的心理下,工作者能夠快速執行任務,將工作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做完。

總而言之,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拖延是一次自我欺騙的過程。事實上,這些事情終究都會在那兒,我們不立即去做並不意味著可以逃避,並不意味著困難會減少。立即著手去做實際上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應對方式,它可以顯示自己的決心和勇氣,同時確保我們在時間利用方麵始終掌控著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