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隻是持有玩夾娃娃機夾到的LED手電筒,為什麽會被警方逮捕?修不知道手電筒上附有折疊小刀,而且說那是刀子,也就是連鉛筆都削不動的小刀。況且他根本忘了自己有這種東西。這太違背常理了!修就這樣茫然地到了警署。下了警車進入署裏,高個子警察仍然在身後抓著他的皮帶不放。
修被逼著走進電梯,但不記得停在了幾樓。穿過有許多辦公桌的寬闊樓層後,他被推入約三坪(15)大的小房間裏。房裏隻有一張鋼桌,兩旁各擺了一把折疊椅,十分簡陋。亞麻油氈的地板上處處是剝落的痕跡,窗戶嵌有鐵條。這場景很像電影和電視劇裏的審訊室,讓修越發緊張。
高個子警察總算放開修的皮帶,要他在椅子上坐下。矮個子警察暫時離開,接著又拿了筆記本電腦回來,坐到桌子對麵。高個子警察像要堵住出口似的站在修旁邊。雖然堵住了出口,但門還開著,意思是他並未遭到監禁?門外不停傳來警方無線電的聲音。
矮個子警察用下巴指了指放在桌上的LED手電筒說:“我剛才也說過,這觸犯了《輕犯罪法》。”
“可是我根本不知道有刀子。”修又說了一遍不曉得說過多少遍的話。
矮個子警察搖搖頭說:“這不是一句不知道就可以了結的事。無正當理由攜帶刀械,按法律規定須拘留或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金。”
對方說什麽拘留、罰金的,修搞不懂,但他無法接受隻是持有小刀就算犯法的事實。
“那去買菜刀回家或是帶刀子去露營,也算犯法嗎?”
“那有購物和露營這樣的正當理由,所以沒有問題。你的情況不同,我們問你為什麽攜帶這把刀子時,你沒有說出特別的理由。”
“別說理由了,我甚至不知道這把手電筒附有小刀,所以……”
“即使沒有刀子,隻有手電筒,問題也相當嚴重。毫無理由地攜帶手電筒,就算被懷疑企圖行竊也是自找的。手電筒也可以拿來當成鈍器使用,等同於攜帶凶器。”
“這算哪門子歪理!”修想要辯駁,但轉念一想,覺得說了也是白搭,便問,“我會怎麽樣?”
“寫筆錄,然後拍照,按指紋。”
修覺得自己漸漸被當成罪犯,不由得恐懼起來。他拚命思考該怎麽做才能擺脫危機,結果高個子警察湊近他:“然後文件會送交檢察官,再決定要不要起訴。如果有罪,就得繳九千元罰金,但大部分都不會起訴。”
“隻要坦白回答,就可以早點回去了!”警察小聲地說。
聽到九千元罰金,修稍微安心了。他並沒有接受警方的說辭,但既然最糟糕的情況也隻有那種程度,現在最好乖乖聽從。修想要快點獲得釋放,去吃午飯。出於這樣的念頭,他答應做口供,隻是寫筆錄實在很麻煩。
矮個子警察笨拙地敲著鍵盤,問他為何出現在歌舞伎町,得到LED燈的日期、時間和地點,以及戶籍地、出生地、學曆、職曆、收入、家族成員,甚至連身高、體重都要追根究底地問。
修來到警署快三小時,一連串的審問才宣告終了。手機上顯示的時間都超過兩點了。
“你確認一下內容是否正確。”矮個子警察看著電腦屏幕,念出筆錄的內容,“訊問人預先向嫌疑人聲明無做出違反自我意誌之供述後,予以訊問,嫌疑人主動做出如下供述:我在歌舞伎町的路上行走,想要吃午飯時,遇到警察盤查,結果藏在身上的手電筒小刀被發現——”
“請、請等一下!”修忍不住插嘴,“我根本沒有藏,我連袋子裏有那東西都不記得!”
“細節不必計較。”矮個子警察不理會修的抗議,繼續念完筆錄。
“現在要拍照,拿著這個站在那邊。”
警察要他提著裝家當的紙袋,站在牆邊。
“來,指著紙袋底部。”
高個子警察說著,舉起數字相機。好像是要拍證據照,標示刀子的藏匿處,但修根本沒有藏凶器的意圖,不願意這麽做。他拒絕配合拍照,矮個子警察歎息著說:“你這種態度,我們沒辦法放你回去。”
“可是我真的沒有藏。”
“就算沒有藏的意思,但你把刀子放在紙袋裏是事實吧?既然沒有正當理由,攜帶刀械就是犯法,不管你有沒有藏匿的意圖,結果都一樣。”
“可是我認為藏起來和放在裏麵,意思不一樣。”
雙方爭執了一會兒,高個子警察歎了口氣:“既然做了壞事,就老實承認吧!”
修雖然害怕反抗兩人,但或許因為之前堅持過,對於藏匿刀械一事,他說什麽都不肯退讓。
矮個子警察的臉頰頻頻**,像是在強忍怒意。
“倒是你居無定所這一點讓人傷腦筋啊!”他改變話題。
“視情況,我們必須拘留你。”
“怎麽會這樣?”
“你說你父母下落不明,那你有沒有保證人?”
“保證人?”
“不用想得太嚴重,隻是請那個人在你回去的時候過來接你。”
修聽到女朋友或朋友都可以,就想到晴香,但是那麽久都沒打電話給她,劈頭就說他被警察抓了,實在令人難以啟齒。那麽就隻剩下政樹和雄介了,比較好開口的是雄介。他得到警察同意,當場打電話,結果雄介說他下午要做兼職,沒辦法離開。
“你到底做了什麽?”雄介以害怕的聲音問。
修含糊其詞,掛了電話。接著他打電話給政樹,卻沒人接聽,也有可能是故意不接他的電話。修沒辦法,隻好打給晴香。他擔心她會不會在上課,幸好電話接通了。
“你怎麽會被警察抓?”聽完說明後,晴香深深地歎了口氣,“不好意思,我不能當你的保證人。萬一被我爸媽知道就慘了。”
“沒那麽誇張!”修轉述警察的說辭,“隻是在我回去的時候過來接我——”他才說到一半,電話就斷了。
修後悔不該打這通電話的,但已經太遲了。他說沒有人肯當他的保證人,矮個子警察立刻露出憐憫的笑容,站了起來。很快,矮個子警察和一個四十歲左右的男人一起回來。
男人一進門,就以凶狠的眼神瞪他,厲聲怒罵:“喂,你知不知道自己幹了什麽好事!”
他一副隨時要撲上來的樣子,嚇得修心髒都要縮起來了。對方穿著便服,或許是個刑警,但看上去根本就是流氓。
“隨身攜帶小刀當然是犯罪啊!而且還居無定所,聽說也沒人要來接你?這種人還敢拒絕拍照!”
被不分青紅皂白地怒罵,修覺得自己好像真的做了什麽壞事。
“對不起……”他小聲道歉。
男人立刻用力地點點頭:“好,逮捕。把手銬拿來。”
“啊?請等一下!”修急忙抗議,但高個子警察把手銬交給了男人。男人一把搶過手銬,吼道:“平成××年十二月××日,下午兩點四十四分,因違反《槍械法》逮捕嫌犯!”
吼聲剛落,修的雙手就被銬上了。冰冷的金屬觸感以及對遭到逮捕的震驚,讓修顫抖不已。
“什、什麽《槍械法》,我不是違反《輕犯罪法》而已嗎?”他以沙啞的聲音問道。
兩名警察卻別開視線避而不答。
“胡扯,你還不知道反省!”疑似刑警的男人又吼道,修隻好閉嘴。
接下來就像一場噩夢。
修再次被搜身,連鞋子裏麵都不放過。他一連簽了好幾份文件,也按了指紋,中途被帶到別的房間拍了大頭照,再用掃描機采了雙手指紋。當然,也被拍了指著紙袋的照片。修已經無力反抗了。
更重要的是,他對接下來的發展不安到了極點。他覺得他們不會放過自己,但警方也沒閑到來管這種小事吧?他抱著一絲期待,心想隻要乖乖配合,一定很快就會被釋放。
然而,拍照的時候,他問高個子警察,卻得到了這樣的回答:“雖然很同情你,不過你得在這裏過夜了。”
得知要被關在拘留所,修麵色蒼白。終於淪為罪犯了。這樣的真實感湧上心頭,連自己都覺得羞愧難當。好不容易領到薪水,隻是想吃頓午飯,根本沒料到會碰上這種事。
等到審訊結束,窗外的天色已經暗了下來。
修在兩名警察的陪同下,銬著手銬,腰上係著繩索,前往拘留所。走過長長的走廊,穿過像是拘留所出入口的鐵門後,兩名警察在那裏折返,把他交給叫“負責人”的人看守。負責看守的有五六個人,個個體格壯碩,宛如格鬥家,讓人望而生畏。
修被負責看守的人帶著,走進叫作“身體檢查室”的房間,解下手銬,脫到隻剩下一條**。負責看守的人檢查他的身高、體重和身體特征,將每一樣持有物品列成清單。紙袋不必說,就連衣服、鞋子等所有東西都得沒收保管,直到釋放為止。襯衫和褲子還給了他,但不知道是否為了防止自殺,皮帶被抽走了,褲子一直往下掉。鞋子也沒還他,叫他換穿拖鞋。廉價的橡膠拖鞋上寫著號碼。聽到往後會被以這組號碼稱呼,修就越發憂鬱。這時,負責看守的人叫他買牙刷、牙膏、肥皂、毛巾和洗發精,又不是網咖的盥洗套餐,修沒想到在這種地方都得花錢。
負責看守的人說,拘留所的晚飯時間已經結束,要吃飯得自己出錢訂。聽說不管是叫外賣或是便利店便當都可以,但修因為疲勞與不安,肚子餓過頭,沒有食欲。他在持有物品的保管證上簽名後,訂了麵包和牛奶。
拘留所的每一間屋子叫作“房”,每一房都有號碼。成排的鐵欄杆裏射出許多視線,讓修雙腿瑟縮。
“××號,這裏就是你的房。”
負責看守的人打開看起來十分堅固的金屬門,催促他進去。房裏的兩個男人看向這裏。修提心吊膽地行了禮,踏進房裏,身後的門隨即被關上。
約三坪大的房內,牆壁是白色的,地板上鋪著褪色的米色地毯,裏麵有間附窗的廁所。房裏鋪了三床被子,其中一床似乎是自己的,但修不好意思一進來就躺下,怯生生地在房間的角落坐下。
“小兄弟,你幹了啥?”年約四十歲、穿著夾克的男人問。他頂著大平頭,細小的眼睛十分銳利。
修緊張地說明,男人“哼”了一聲笑著說:“這年頭,像你這樣的年輕人在歌舞伎町閑晃,當然會被盤問!而且還帶著刀子,根本就是飛蛾撲火。”
“可是,我連自己身上有刀子都不知道。”
“是你太無知了!無知就是罪。”
無知怎麽會是罪呢?修不懂男人的意思,但仍默默地點點頭。男人說他觸犯的是傷害嫌疑,但共犯還沒有落網,所以警方也無法起訴他,已經在拘留所待了一百多天之久。
“唉,要是上了法庭,就得進去了。”男人若無其事地說。
“你說‘進去’,是指進監獄嗎?”
“嗯,”男人應道,“四年應該跑不掉,不過傷了幫裏的人,隻關這麽幾年也算便宜了!”
聽到“幫”這個字眼,修毛骨悚然。男人似乎是黑道分子,明明得被關上四年,卻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讓修更害怕了。
“小兄弟,如果你在外頭沒事幹,就加入我們幫吧!”男人說。
修一時語塞。
“不行不行,藪內先生的幫,不賺錢。”另一個男人以奇怪的語調說。
那人生得一張娃娃臉,說是高中生也不會有人懷疑,不像是會被關在拘留所裏的人。
被稱為藪內的男人額冒青筋地說:“你說什麽,張?有種再給我說一遍!”
“不是我說的,街上的人說的。”張笑道。
張是A國人,嫌疑是非法居留與盜竊。
為何自己非得跟黑道及盜竊犯共處一室?修覺得仿佛被丟進猛獸的牢籠,沮喪不已。這時,負責看守的人拿著麵包和牛奶過來。修從開閉式的送餐口接過東西,卻完全沒有食欲,但人家都幫他買來了,他覺得不吃也過意不去,硬是把牛奶灌了下去。
沒過多久,負責看守的人發出指令:“熄燈!”周圍房裏的交談聲隨即停止,照明也變得昏暗了些,但天花板的熒光燈還有一根是亮的,刺眼得教人睡不著。修躺在墊被上,蓋上薄毛毯,聞到一股類似學校體操墊的酸臭味。雖然有暖氣,但沒有棉被可蓋,脖子陣陣發涼。還以為擺脫了臨床試驗的兼職總算可以鬆口氣,沒想到這回卻被丟進拘留所。
兩者在受到拘束這一點上非常類似,待遇卻像天堂與地獄。自己究竟會被什麽罪名起訴?得在這種地方待上多久?心中的不安一波又一波地湧上來,修實在無法安眠。雄介和晴香拒絕當他的保證人,也讓他大受打擊。雄介說要做兼職是真的吧,但修可不是邀他出來玩。朋友走投無路,他居然以兼職為先,太無情了。至於晴香,修隻是說他被警察逮捕,就一副覺得他一定有錯的樣子,也不好好聽他解釋就掛了電話。看來晴香真的厭倦他了。
修聽著巡邏的腳步聲靠近又遠離,忍不住歎息。
第二天早上,修被“起床”的吆喝聲驚醒。睜開眼皮一看,房裏的照明變亮了,刺眼的光沁入眼睛。沒有時鍾,所以不知道幾點了,不過昨天看守的人提過起床的時間是七點。昨晚根本沒睡好,腦袋昏昏沉沉的。修揉著惺忪的眼睛,藪內和張已經在收被子了。修折好墊被和毯子,等負責看守的人打開房門鎖。
藪內說,按照規矩,新人要負責收拖鞋,然後從“老人”開始依序離開房間。他們由藪內領頭,排成一排走出房間,將墊被和毯子放進收納庫。接下來要清掃房間,這也有分配,新人負責掃廁所。可能是每天打掃的緣故,廁所相當幹淨。窗戶的亞克力板是透明的,從外麵就能看得一清二楚,非常丟臉。藪內說因為沒有換氣扇,必須邊上邊衝水,免得臭氣熏天。廁紙又硬又粗。
打掃完畢後是盥洗,在走廊的洗手台洗臉、刷牙。每個房依序排隊盥洗,所以不能洗太久。如果可以,修想洗個澡,但拘留所一星期隻能洗兩次澡。負責看守的人說入浴日是昨天,修覺得自己連在這裏都這麽不走運,失望極了。
盥洗結束後是早餐時間。
塑料便當盒和筷子從送餐口送進來。菜色是米飯、蘿卜幹、香鬆、海苔醬和味噌湯,沒有茶,隻有熱開水或涼開水。就在地上鋪著塑料墊吃,但修還是沒有食欲,而且飯和味噌湯都是冷的,也吃不下多少。和自己相反,藪內和張都飛快地掃光了餐點。
“小兄弟,飯要好好吃,不吃會沒力氣啊!”藪內說。
修慢吞吞地動筷,隻見張一本正經地說:“拘留所,飯好吃。而且,不用錢。”
“什麽不用錢,浪費我們日本的稅金。”藪內說,也不反省自己。
“牙醫,也不用錢。我在拘留所,治好蛀牙。”
“審訊的時候明明不講日文,小心我跟刑警打小報告。”
“聽不懂,不知道,叫翻譯來。”張露出白牙笑了。
早飯後會進行點名,點到號碼要大聲喊“有”。點完名後,就到了運動時間。
修納悶著是什麽運動,結果他們被趕到鋪了草席、約五坪大的房間,在那裏抽煙。拘留所裏居然可以抽煙,修感到驚訝。據說,隻要向負責看守的人說一聲,還可以自掏腰包買煙。不過,隻有運動時間可以抽,而且一天限兩根。香煙插在三合板上,每一根都寫有自己的號碼。雖然修心情差到了極點,但煙抽起來依舊那麽香。藪內和張也都眯著眼睛吞雲吐霧。
從嵌了鐵條的窗戶可以看到天空。房間正中央擺了一個裝了水的水桶,權當煙灰缸,旁邊扔著好幾個電動剃須刀和指甲剪。刮胡子和剪指甲好像也是在這個時間進行,也有人邊抽煙邊刮胡子。
兩根煙都抽到底後,修回到拘留房。接著一直到十二點的午飯時間,他都無事可做。聽說可以借閱叫“官本”的書,或是自費買書,但修現在沒有心情看書。藪內躺著看漫畫,張在做深蹲運動,不曉得是否是為了彌補運動量的不足。
午飯是麵包、人造黃油和果醬。好像也可以自費叫便當或外賣,叫作“自費餐”,但修依舊沒有食欲。藪內餐餐都吃自費餐,天天點不同的便當,所以麵包多了出來。張大口吃著藪內的麵包。
吃完晚飯沒多久,警鈴響起,叫了張的號碼。
張好像是去接受審訊了,但他離開拘留房不到一小時就回來了。修奇怪他怎麽回來得這麽快,他說:“翻譯,要錢,一會兒就完了。筆錄,好難。”
“別胡鬧了!”藪內吼道,“快點滾回A國去!”“我要回去啊,證據不足,強製遣返。”
張問修是做什麽的,修說是兼職族。
“年輕人不工作,不可以。”
“我的確需要錢,可是工作不好找。”
“沒有錢,就沒有頭。”
“那是日本的俗諺,你少亂用。”藪內說。
下午三點是點心時間。
點心和拘留所聽起來格格不入,但聽說和三餐一樣,可以自費購買。
藪內清脆地嚼著零嘴,把袋子扔過來說:“小兄弟要不要來一點?”
修不想吃,但還是向他道謝:“拘留所還可以吃點心,服務真好。”
“點心罷了,有是理所當然的!”藪內說,“我們隻是為了接受審訊才被拘留,又不一定有罪。依照刑法推定無罪的原則,我們受到這樣的待遇才是豈有此理呢!”
的確,如果犯罪了,被逮捕關在拘留所受罰天經地義,但就像藪內說的,連審判都還沒有開始,他們卻已經被用號碼稱呼,受到各種約束,實在說不過去。話說回來,被逮捕的人之中有些不必等待審判的,明顯就是犯罪者吧!若是做了會被逮捕的事,那也無可反駁,但要是被冤枉怎麽辦?就因為無法辨別有罪無罪,就先全部丟進拘留所再說嗎?修思考著,頭痛了起來。
到了六點,晚飯送來了。菜色除了米飯,還有炸魚、煎蛋、炒菜和醃菜,不知為何沒有味噌湯。每道菜的味道都很清淡,和早餐一樣都涼了。
藪內和張一如往常,一眨眼的工夫就把飯扒光了。修學兩人飛快地吃了起來,但還沒吃到一半,就感到胸口發堵。
他問張要不要吃剩下的,張立刻笑逐顏開地說:“小兄弟,好人,感恩。”
“別鬧了,明明就是個忘恩負義的家夥。”藪內奚落地說。
張一邊扒飯一邊說:“沒有鬧,講義氣。”
吃完晚飯後,又沒事可幹了。八點半盥洗,準備就寢,然後點名。
盡管到了熄燈時間,睡意仍遲遲不來。現在才晚上九點,不想睡是理所當然的,但修這時才開始餓起來,意識也變得更加清醒。他躺在**發呆,藪內咂著舌頭說:“別一臉晦氣,不過是帶把刀子罷了,很快就會被放出去的!”
“真的嗎?”
“你也沒有前科吧?除非搞壞檢察官對你的印象,不然沒事的。”
聽到馬上就能出去,修放心了幾分,但別人安慰的話也不能完全聽信。
“我會有前科嗎?”
“緩起訴的話不會有前科,不過會留下記錄。話說回來,”藪內歎了口氣,“你什麽都不懂啊!像你這個樣子,以後怎麽混得下去?”
“我對法律是不清楚,但也沒想到居然會被關進拘留所。”
“這就叫作天真。逮捕也就算了,警察盤問是沒有權利檢查私人物品的,叫你去派出所,完全是民眾自願配合,就算不去也不會有罪。”
“可是當時的氣氛實在讓人拒絕不了,而且對方叫我配合……”
“警察就是要弄得你不敢拒絕。盤問隻能問話,不能強迫回答,你就算不吭聲也不會有事。”
“這……如果不回答,感覺下場會更可怕。”
“唉,一般人沒那種膽子吧!可是被搜出刀子就完了,不管怎麽找理由都會被抓走。”
“我就是這樣。對方說我沒有正當理由,我無法反駁。”
“要說正當理由,其實警方盤問也得有正當理由才行。所謂的盤問,是基於對象的行為異常,或視周圍的狀況,合理判斷對方有可能犯罪,或是可能即將犯罪來進行的。”
看藪內那張凶惡的臉,感覺就隻知道訴諸暴力,毫無頭腦可言,沒想到竟如此精通法律。修正為他意外的一麵感到佩服時,藪內又說:“如果受到不正當的盤問,就叫對方亮出警察手冊,問他官階和職名,叫他聯絡監察官室。不過條子是不會輕易透露自己的名字的。”
藪內說,監察官室是監視警方內部失信行為及醜聞的機關。修覺得,叫警察打電話去那種地方,隻會更加惹惱對方。
“那就叫他們找值班律師來。如果對方還是要求你去警署,就自己打電話找律師。既然是自願配合到警署去的,想打電話隨時都可以打。”
“可是我沒錢雇什麽律師。”
“值班律師第一次會麵是免費的。”
“好厲害,你居然知道這麽多。”
“廢話!不懂法律,混什麽黑道。可是,”藪內嘀咕說,“條子也不是喜歡才盤問的。上頭命令,條子也隻好亂槍打鳥衝業績,可憐啊!”
“真的,真的。”張一邊在墊被上做仰臥起坐,一邊說道,“日本警察,可憐,犯人跑掉,也不可以開槍。”
“吵死了!你這王八蛋,看我怎麽收拾你!”
藪內怒吼時,負責看守的人也吼道:“安靜!”
第二天早上剛吃完早飯,修就被負責看守的人叫了過去。
聽到自己要被移送檢察單位,修不由得緊張起來。離開拘留所後,他被手銬和腰繩與其他嫌犯綁成一串,像蜈蚣賽跑似的往前走。這天早上非常寒冷,手銬冰得他直發抖。
嫌犯一行人走出警署後門,坐上外形像巴士的護送車。雖然車窗上有窗簾,還是可以從隙縫處看見外麵的景色。十字路口的斑馬線上,準備上班的上班族正快步通過。這種稀鬆平常的晨景,看起來卻恍若另一個遙遠的世界。
護送車停靠在各處警察署,接送新的嫌犯,嫌犯有中老年人,也有年輕人。離開拘留所後約一個小時,總算抵達檢察廳。
嫌犯們走下護送車,被帶進位於地下、宛如牢房的地方。木製長椅麵對麵地排列著,房間角落有洗手台和廁所。長椅坐起來很不舒服,不到三十分鍾,修的屁股就痛了起來。他們好像得一直坐到檢察官審訊為止。除了上廁所,不允許活動,也完全禁止交談。每個人都一臉陰沉地垂著頭。
有吐司當早飯,警察解下一邊手銬讓他們進食。在這之前,有好幾個嫌犯被叫進去,又被送了回來。
然而,不管等上多久,都沒有輪到修。修覺得好像在修行似的,這也算一種懲罰吧!來到檢察廳後,整整過了五個小時,總算叫到修的號碼了。
修被警察帶進一個寬敞的房間,是間整潔的辦公室,有觀葉植物和書架。外頭的天色已經暗了下來,街上的燈光從窗外透進來。修在椅子上坐下後,手銬被解開了,但警察依舊抓著他的腰繩。辦公桌對麵坐著檢察官和事務官。檢察官年約三十五歲,事務官看起來年近三十歲。兩人一副公務員的樣貌。
檢察官以平淡的語氣進行審訊,檢察事務官則在一旁敲打電腦鍵盤。確定警方的筆錄內容時,修雖然有想要反駁的地方,但他照著藪內叮嚀的,忍耐下來,免得破壞檢察官對他的印象。他乖乖承認罪嫌,一個勁地道歉。
“以後別再帶著這種東西到處走了。”檢察官一臉厭倦地指著LED手電筒說,感覺他已經應付過太多類似的嫌犯了,接著又說,“我看你也充分反省了,應該不必起訴吧!”
修忍不住探出身體說:“意思是……”
“緩起訴處分。”
檢察官這麽說的瞬間,旁邊的警察解開了他的腰繩。
離開檢察廳後,不是坐護送車,而是由警車送他回警署。修覺得好像又會被丟回拘留所,內心忐忑不安。然而,在歸還了個人物品後,他就恢複自由身了。他想向藪內和張道別,雖然相處時間短暫,但兩人都待他不錯,他很感謝他們,但修已經不被允許靠近拘留房了。
離開了警署,外頭的空氣分外新鮮。短短幾個小時以前,他還銬著手銬,係著腰繩,被牽著四處走,現在想來簡直就像一場夢。
修沉浸在被解放的自由中,走在夜晚的路上。看看手機,政樹和雄介都在語音郵箱留了言。政樹先說是聽雄介說的,然後要修被釋放後打給他。雄介還是一樣,用膽怯的聲音反複問著:“你沒事吧?”但修不想打給他們。兩人嘴上說得像在擔心他,卻透露出隱藏不住的好奇。關鍵時刻一點用處都沒有,事到如今,就算他們擔心也沒用。
穿過新宿高架橋,就看到歌舞伎町的霓虹燈了。
修在回程的車上聽警察說,緩起訴處分是如果被起訴,就足以判決有罪,但酌情而不予起訴——換句話說,這回他是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地放過了。犯了罪卻獲得原諒,理當心存感謝吧!被警方逮捕,關進拘留所,獲得一番寶貴的社會經驗,或許也還不錯。然而,隨著對被釋放的歡喜情緒平靜下來,修的內心頓時烏雲密布。即使犯罪是事實,但拘留所的生活也太屈辱了。
不懂法律的人就活該吃苦嗎?無家可歸,沒有工作,提個紙袋在街上遊**,他礙到誰了?如果自己很有錢,穿著打扮一看就是個闊少,或許警察根本不會找他的茬。即使被抓,因為在社會上有身份地位,也會有人願意當保證人吧!
“可惡!”修走在歌舞伎町,沒有對象地怒罵著。
無處發泄的不甘情緒讓他眼眶發熱,忽然間,他好像明白藪內說的“無知就是罪”了。大學的時候,修任性地認定自己就是無知。他覺得自己還年輕,不諳世事是理所當然的,隻要上了年紀,自然就會學到,或是自然會有人教他。然而,無論是找工作或做兼職,沒有知識就會被對方耍著玩。之前修就因此吃足了苦頭,這回又因為缺乏法律常識而被關進拘留所,他已經受夠這種事了。為了不再受害,隻能自己學習知識。
皮夾裏有做臨床試驗兼職賺到的二十萬元。兼職剛結束時,他本來想找晴香約會,或是請政樹和雄介吃頓飯,但現在已經不想了。過去,他對錢一直不怎麽執著,但是現在他知道了,沒有錢什麽事都做不了,周圍的人也會瞧不起他。就像張說的,沒錢,就沒有頭。這二十萬元全花在自己身上吧!用這筆錢當本錢,出人頭地吧!這麽一想,鬥誌猛然湧了上來。
“我要讓那些人對我刮目相看!”
修氣勢十足地走著,肚子卻咕嚕咕嚕地響了起來。在拘留所時完全沒有食欲,而現在或許是由於被拘禁的反作用力,他餓得頭昏眼花。才剛下定決心發憤向上,第一個行動卻是吃飯,似乎有點泄氣。不過,接下來就要開始努力了,所以必須先填飽肚子才行。總之先吃飯,再慢慢思考未來吧!
到底要吃什麽好?修就像遇到臨檢時那樣猶豫了老半天,最後走進連鎖烤肉店。一坐下打開菜單,他就點了一堆肉。等待肉烤熟時,他大口地喝啤酒、抽煙。酒精與尼古丁滲透饑餓的肚腹,讓他一陣陶然。上回吃烤肉是什麽時候的事了?肋條、裏脊、鹽味牛舌、瘤胃和其他內髒,可能是因為太久沒吃,美味到舌頭幾乎就要融掉。
修結完賬離開烤肉店,歌舞伎町的路上已經擠滿了人潮。他想進網咖衝個澡,但時間還早。修想在那之前先解決紙袋的問題。他就是在買包時遇到警察盤問的。就在他前往量販店買包時,又看到兩名穿著製服的警察迎麵走來。他心頭一驚,但LED手電筒已經被沒收了,用不著心虛。盡管這麽想,腳步卻停了下來。被警方逮捕時的驚恐又重回心頭,讓他心跳加速。
修急忙拐過轉角,進入小酒家林立的巷子。為了躲避警方,他往巷弄深處走去,看到以杯計價的小酒吧。那家店門口貼著菜單,似乎是以年輕人為對象,無論酒或小菜價格都很實惠,感覺很適合打發時間。店裏傳出年輕女孩的笑聲。修覺得應該省一點,但還是想再多喝一些。
經曆了那麽悲慘的遭遇,奢侈這一晚不為過吧?也是為了慶祝自己重新出發。修這麽告訴自己,便抓住門把手。他覺得自己是在賣弄歪理、找借口,也可能是生啤酒喝多了,膽子變大的緣故,總之就是克製不住想喝的欲望。
店內一如預想坐滿了年輕人,熱鬧滾滾。修在吧台前坐下,向貌似大學生的店員點了兌冰波本威士忌。喝完第二杯時,修已經整個放鬆了。沒有說話的對象很無聊,他想打電話給政樹或雄介。剛才還在對兩人生氣,現在卻回心轉意,連自己都覺得太沒出息。他打消打電話的念頭,喝著第三杯波本(16)。這時,隔壁忽然有人出聲向他搭話:“一個人嗎?”
一個頂著金褐色頭發、眼線畫得很濃的女人正在對他微笑。女人看上去約二十歲,卻穿著奢華的皮草夾克,名牌包就擺在吧台上。
修眨著眼睛:“我一個人。”
“我也是一個人!來,我們幹一杯。”女人說著,親昵地把肩膀挨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