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以下的討論內容屬於理論思辨,所謂理論思辨往往被認為是很牽強的,所以讀者可以依照自己的興趣,可以理會也可以不理會。這種思辨其目的更主要的是嚐試前後統一地探究某種觀點,出於好奇心地看一看這樣最後得到的結果是什麽。
精神分析的理論思辨是以它從無意識的研究中獲得的印象作為出發點的,這種印象即意識或許不是心理過程的一個普遍屬性,而隻是它們的特殊功能。用元心理學的術語講,也就是:意識就是被叫作Cs.(意識)(21)的那個特殊係統具有的功能。意識產生的內容主要分為兩方麵:一方麵是對外部世界帶來的興奮的知覺,另一方麵是隻能從心理構造內部產生的快樂和不快樂的感受。因此,我們就有辦法給Pcpt.-Cs.(知覺—意識)係統(22)劃定一個空間位置。這個位置應當處在內部和外部的交界地帶,應當轉向外部世界,而且夾帶一些其他的心理係統。人們會看到在這些假設中,沒有什麽突破常規的東西出現。我們隻不過借鑒了大腦解剖學裏麵對於定位的觀點,在這種觀點中,意識居於大腦皮層,也就是中樞神經器官最外麵的一層包裹層。從解剖學的角度來講,大腦的解剖沒有義務考慮為什麽人的意識位於大腦的皮層,為什麽不去放置在安全的大腦最深處。大概我們換在Pcpt.-Cs.係統中來說明這種情況將會更為有效。
意識並不是我們劃分到這個係統的全部過程的唯一特征。依據在精神分析經驗中留下的印象,我們推斷,其他係統中活躍過的所有興奮過程,最終都會在它們身上留下永久的印記,這些印記就是構成記憶的基礎。所以,這些記憶的痕跡和它們是否曾是有意識的東西無關。實際上,當留下這些記憶痕跡的過程是沒有過意識狀態的時候,這些記憶會非常深刻,也最為持久。我們發現了一個十分難以置信的情況,在Pcpt.-Cs.係統裏麵也會留下像這樣永久的記憶痕跡。如果總有這樣的痕跡是有意識的,則漸漸地它們將會限製係統接受新興奮新刺激的能力。(23)但如果他們是無意識的,就會有一個問題擺在我們眼前:如何解釋一個在諸多方麵的活動都被有意識現象伴隨的係統,竟然出現了無意識的過程。我們假設的,把成為有意識的過程設為一個特殊係統,至此可以說明,什麽也沒有改變,什麽也沒得到。雖然這種假定不具備可靠的結論性,但它能引發我們下一步的猜想:在同一個係統中,成為有意識和留下記憶的痕跡是兩個無法相容的過程。我們於是有了結論:興奮過程在意識係統中成為有意識的,但不能在係統中留下永久的痕跡。之後,這些興奮過程被傳導到意識係統之下的其他係統,並且把痕跡留在了那些係統上麵。在《夢的解析》一書的理論部分(24),我用圖解的形式對這個思考方式做過說明。我們始終要牢記,我們所掌握的有關意識來源方麵的知識還不夠,因此當提出“意識產生了而不是記憶痕跡”這樣的命題時,有必要對這個論斷進行謹慎考慮,畢竟這個命題是要建立在準確的術語基礎上的。
假設這個命題是真命題,那麽意識係統就應當擁有以下特性:這個係統中發生的(和在其他係統中的現象相反)興奮過程不會使這個係統的成分發生任何持久的變化,仿佛能在成為意識的現象中發散開來。這樣與普遍規律相違背的特例,需要某種隻適用於這個係統的因素來加以解釋。這種獨有的因素很可能就是,意識係統處在最表麵的位置,它與外部世界直接接觸。
讓我們用盡可能簡單的有機體組成形式來描述一個具有生命的機體,它可能隻是另一個物體上未分化的囊。這個囊對刺激有很敏感的反應,那麽它朝向外界的那一個表麵正是在這樣的境況下分化出來,從而成為一個接受刺激的器官。透過胚胎學這門學科重現的人類發展史實際向我們表明,外胚胎層是中樞神經係統的發源地;大腦灰質是有機體最原始的表層的衍生物,而且可能遺傳了它的某些特性。所以人們不難聯想,由於外部的刺激不斷地影響著囊的表麵,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永久改變了表層的物質,使這個表層中的興奮過程的發生路徑不同於更深層器官的興奮過程的發生路徑。結果這個表層被各種刺激榨取殆盡,成了一個硬殼般的構造,在最大的可能上形成用來接受刺激最適合的條件,而且再也不可能發生任何變化。用意識係統的術語來講,就是說興奮過程中的任何影響都不會在它的成分上形成永久持續的變化,此前它們在那一方麵已經發生了最大限度的改變。然而,現在它們將可以產生意識。目前人們對這種興奮過程的性質和物質演化的性質有各自的觀點和看法,不過都還無法進行驗證。有人可能這樣分析:當興奮由一個係統傳遞到另一個係統時,必須克服一種排斥力。當這種力量逐漸被克服後,就留下了永久性的興奮痕跡。就是說,它起到一種促進作用。那麽在意識係統中,這種從一個部分進入另一部分的排斥就不複存在了。(25)布洛伊爾有一種理論可以和我們上麵的描述聯係起來:在精神係統的各個成分中存在著平靜的(被聚集了的)貫注能量和活躍的貫注能量間的區別。(26)意識係統的每個成分都不帶有聚集的能量,隻攜帶可以自由釋放的能量。不過,在對這類問題發表看法時,最好保持謹慎的態度。即使如此,這種思辨理論還是能讓我們看清互有聯係的三個問題,即意識的起源、意識係統的位置,還有意識係統裏發生的興奮過程的特點。
關於具有外界感受表層的那個有生命的囊,我們還沒有談完。外部的世界處處有強烈的能量,而小小生命體的一個器官遊移其中,如果沒有給它以抵禦刺激的保護層,它將會在這強大能量帶來的刺激裏被傷害致死。至於如何得到保護層,它有自己獨特的方法:它最外層的物質結構本身不再是有生命的,而是進入一種接近無機物的狀態,現在它就成了一層抵禦刺激的護甲式外膜。有了這樣的保護,外部刺激能量的大部分都進入不到它內部的有生命的皮層,這些皮層得以在保護層的保護下,去感受剩下一小部分被允許進入的刺激能量。最外層的保護層以自己的犧牲來保護裏層有機體的生命狀態,除非外部刺激強烈到能把這層護甲洞穿。抵禦外部刺激的重要性,對有機生命體來說比感知外部刺激還要重要。保護層自身儲存著能量,它必須先保護在內部進行的特殊能量轉換,外部世界的強大能量準備抵消它去造成真正的破壞,而它要避免產生這種結果。感受刺激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去辨別刺激的方位和性質,因此,隻要取得外部刺激的少量樣本,做抽樣檢查就足夠了。高度進化後的有機生命體中,曾經是囊表層的感知皮層早已經退入更深的位置了,隻有一部分保留在緊鄰抵禦刺激的最外保護層之下。這些被保留的就是感覺器官,它們大致分為兩個類型:其一是用來感受特定刺激作用的組織,其二是用於加強抵禦超量的刺激,以及消除不適當的刺激的特殊構造。(27)它們有相同的特點:隻感受外界刺激的極少部分量,隻取外部世界的樣本來檢查。它們就像是意識係統的觸角,不斷地向外部世界做出試探,接著縮回裏麵。
我想不帶任何顧忌地,在這裏探討一個本來就該徹底研究的問題。作為精神分析理論領域的發現,現在我們已經可以對康德有關“時間和空間是‘思想的必然形式’”的原理展開討論。我們都已經知道,無意識的心理過程不按時間先後進行。(28)首先,這已經表明了,它們不能按時間排序,時間的變化不一定導致它們的變化,也沒有時間的觀念能應用到它們身上。無意識過程具有這些消極的特征,隻能在與有意識的心理過程的對比中才容易被理解。從另一方麵理解,時間這個抽象觀念是我們通過知覺—意識係統的工作模式得來的,符合此係統自身對本工作模式的知覺。或許這種工作模式是另一種形成抵禦刺激的保護層的有效方法。我能想到,人們對以上的論述會感到難以理解,但我必須限製自己在這些指導性內容範圍內進行說明。(29)
我們剛才分析了,那個具有生命的囊獲得抵禦外部刺激的保護層的整個過程。甚至更早就指出,與保護層緊鄰的有機皮層必然會分化為用來感知外界刺激的一個器官。隻不過這個敏感的皮層,也就是後來的意識係統,也在接受來自內部的興奮刺激。因為處於內部和外部之間的位置因素,意識係統在受到內外兩種興奮刺激下的處理方式存在不同,對這個係統的功能乃至心理構造整體的功能都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麵向外界的那一麵有一層膜保護著它,為它抵擋了大量的外部刺激,因此隻有很小部分刺激能起到作用。相反,麵向內部的那一麵是沒有任何保護層的(30),蘊藏在有機體深層的興奮,攜帶著它們能產生快樂—不快樂感受的特點,直截了當,分毫不減地擴散在該係統中。不過,從內部來的興奮和外部的比較,從強度還有別的屬性方麵(如幅度屬性)講要更適於該係統的運行方式。(31)這種狀態下事物必定會產生下述兩個結果:首先,快樂的和不快樂的情感(它們是心理構造內部變化的顯現)壓倒了所有外界的刺激;其次,掌握一種特殊的方法,以應付任何會導致嚴重不快樂感的內部興奮。人心中有這樣一種傾向,就是不把這些內部刺激看成來自內部的,而是看成來自外部,因此就可以發揮那個抵禦刺激的保護層的作用,憑借它抵禦這些內部刺激。投射就是這樣產生的,它注定要在病理過程的運轉中起到一種關鍵作用。
我覺得以上所做的這些考慮足以使我們更清楚地理解唯樂原則的優勢作用了,但是還沒有合理的對與這種優勢相矛盾的情況的解釋。因此,我們需要進一步考察。我們把所有來自外部的,其能量足以擊破那個保護層的興奮統統都稱作“創傷性”的興奮。在我看來,創傷的概念必然包含這樣一種聯係,即與有效地抵抗刺激的屏障出現裂口的狀況相聯係。外部創傷這類事件必定會在有機體能量的功能方麵造成大規模的**,並且調動起內部一切可能的防禦性措施,唯樂原則在此情況下暫時也不起作用。心理構造夾帶大量的刺激,傷害已無法避免。隨之帶來的問題是:設法控製住闖入的大量刺激,在心理的意義上將它們聚集起來,最終使它們消散。
因身體的痛苦而產生的特殊的不快樂感,大概是抵禦刺激的保護層局部被突破的結果。因而,從連接中樞心理構造的神經末端部分組織中持續產生的興奮流,隻能來源於器官內部。(32)那麽,我們能不能預料到人的心靈對這種入侵做怎樣的反應呢?心靈從各個部分聚集精神能量,以便為被突破的局部貫注足夠高的精神能量,因此引起了一場大規模的“反貫注”活動(anticathexis)。為了保證這種反精神能量,其他所有的心理係統都處在衰竭狀態,結果使得它們大麵積癱瘓或者遭到了削弱。我們努力從這一類例子中尋求收獲,並把它們作為我們進行元心理學研究的基礎。我們從剛才所舉的這個例子進行推斷,一個本身已具有高貫注力的係統也能夠接受新注入的附加能量流,並能夠把它轉變為平靜的貫注力,也就是說,能夠在精神能量的意義上把它聚集起來。我們發現,如果係統本身具有的平靜的貫注力越高,它的聚集能力就越大;相反,它具有的貫注力越低,則接受新注入能量的能力就越小,(33)而且這種在抵禦刺激的保護層上的突破會引起更嚴重的後果。下述反對這種觀點的意見必定是不正確的:在突破口周圍貫注力劇增的現象可以極簡單地解釋成刺激的大量注入所造成的直接後果。如果事實確實如此的話,那麽心理構造就隻是增加了其精神的能量貫注,而無法解釋其他係統因身體痛苦而導致的癱瘓和衰竭狀態。此外,痛苦所造成的非常熾烈的釋放現象也不會動搖我們的解釋,因為它們是以一種反射的方式進行的,也就是說,它們並不受心理構造的幹預。我們關於元心理學所做的討論,處處存在著不確定性,都是由這樣一個事實造成的:我們對在各個心理係統的各部分中所發生的興奮過程的性質缺乏了解,而且在對這個題目做任何假設時,沒有建立足夠的依據。結果我們就一直帶著一個巨大的未知因子在進行演算,而且還不得不把這個未知因子繼續納入麵臨的每一個新算式之中。或許我們可以合理地假定,這個興奮過程是以不同數量的能量來進行的,也可能是這樣:它擁有不止一種性質(例如幅度方麵的性質)。我們已經將布洛伊爾的假設作為一種新的因素考慮進來了,據他的理論假設,能量的貫注以兩種形式發生:一種是自由流動的貫注力,它迫切地要求得到釋放;另一種是安穩的貫注力,因此我們必須區分在心理係統及其成分中存在的這兩種精神能量貫注。我們也許可以這樣假想,對注入心理構造的能量進行所謂的聚集,實質就是把這種能量從一種自由流動的狀態轉變成為一種平靜的狀態。
現在我們不妨大膽地設定,普通創傷性神經症的產生是由於抵禦刺激的保護層遭到了大麵積的突破。這有點像是在重複過時而天真的休克理論,這個理論與後來那個在心理學上更為狂妄的理論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後者強調,症結不在於物理的暴力所引起的後果,而在於驚嚇和對生命的威脅這一類因素。但是,這兩種對立的觀點並非互不相容。而且精神分析理論關於創傷性神經症所提出的觀點,即使從最表麵化的形式上來看,也與休克理論並不一致。古典的休克理論認為,休克的本質是神經係統某些部分的分子結構,甚至是組織結構受到了直接的損傷。我們想要弄清楚的是,抵禦刺激的保護層被突破以後隨之而產生的多方麵問題,在心理構造上所造成的影響。我們依然強調驚嚇因素的重要性,它的產生是由於人心對焦慮缺乏任何準備,並且那個最早受到外界刺激的係統缺乏高度精神能量貫注。由於那些係統的精神貫注力太低,所以不能有效地把注入進來的興奮量聚集好,從而使保護層變得越發容易被突破。因此人們將體會到,為應對焦慮所做的準備以及感受係統所具有的高度貫注力,這兩種因素是保障那個防禦刺激保護層的最後防線。對大量創傷性的病例進行研究後可以看出,那些毫無準備的係統和那些通過提高貫注力而做好準備的係統之間的差異,對最後的結果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不過在某種超過一定強度的創傷麵前,這個因素就失去這樣的重要性了。正如我們所了解的,夢是以一種幻覺的方式來使人的願望得到滿足的。在唯樂原則占主導位置的情況下,這種滿足已經成為夢的功能。但是,創傷性神經症患者高密度地在夢中重現傷害發生時的情景,卻不是唯樂原則所起的作用。我們更傾向於說,夢是在幫助執行另一項任務,而這項任務要在唯樂原則還未發揮其支配作用時就必須完成。這類夢通過製造焦慮來試圖以重現的形式控製刺激。因此,研究這種夢使我們形成這樣一種觀點,即心理構造有一種功能,它與唯樂原則並不矛盾,同時也不以唯樂原則為指導,比那種尋找快樂避免不快樂的目的形成得更早一些。
現在終於等來了適宜的時機,我們可以第一次宣告:對於夢是願望的滿足這一論點來說,存在著例外的情況。正如我已經再三詳細表明過的那樣,焦慮性的夢不屬於這樣的例外,“懲罰性的夢”同樣也是如此,因為它們隻是用給予適當的懲罰來取代對被禁止的願望的滿足,也就是說,它們滿足了罪惡感的願望,而罪惡感是對被輕視的衝動做出的反應。(34)可是,我們剛才一直提及的那種夢不是用於滿足願望的夢。我所指的夢是創傷性神經症患者的夢,或者是指在做精神分析時,使人回憶起幼年時代心靈創傷的夢。不如這樣說,這些夢是服從於強迫性重複的,盡管在經過分析以後,這種強迫獲得了一種願望的支持(受“暗示”鼓勵的願望)(35),即希望把早已淡忘的、被壓抑的事情回想起來。這樣看來,那種夢的功能,並不是夢的原始功能,即通過滿足使人擾亂的衝動的願望來摒除一切可能中斷睡眠的動機。僅當整個心理活動都已受唯樂原則支配之後,夢才有可能執行這樣的功能。如果有某種“超越唯樂原則”的東西存在著,那麽我們就得承認,在夢的滿足願望這一目的發生之前還存在著一段時期,隻有這樣才不會和原則相矛盾。我們並不是說要否定夢所具有的滿足願望的功能,隻不過,這個普遍的規律一旦被打破,就會出現另一個問題:為從心理上來約束創傷的印記,這樣服從強迫性重複原則的夢難道根本不會發生在精神分析的範圍以外嗎?對這個問題的回答隻能是十分肯定的。
在其他場合(36)我已經論證:“戰爭性神經症”(這個術語的名稱僅指這種病症原發時所麵臨的部分環境)可能就是被自我衝突所加劇了的創傷性神經症。之前我提到的那個事實,即同時由創傷引起的肉體上的傷痛,會降低神經症的發病概率。如果我們沒有忘記精神分析研究一直強調的兩個要素,便可以輕鬆地理解這個事實。這兩個要素是:一、應當把物理的刺激看作是性興奮的根源之一;(37)二、如果痛苦的發熱性疾病持續太長時間,就會對力比多的分布產生巨大的影響。因而,一方麵,由創傷帶來的物理衝擊力將會釋放大量的性興奮,由於沒有對焦慮做出準備,這些被解放了的性興奮又將造成一種創傷的後果;另一方麵,那種同時在肉體上造成的傷害,又會通過喚起受傷部位(38)的一種自戀性高度貫注力來聚集超量的興奮。一個力比多理論還沒有充分加以利用,卻早已被廣泛知曉的事實,即像憂鬱症那樣在力比多分布上嚴重紊亂的病症,也會因間歇軀體器質性疾病而暫時消失。甚至,一種嚴重的精神分裂症也能在這種情況下得到暫時的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