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群體和原始部落

1912年,我采納了達爾文的一個猜想,其大意是人類社會的原始形態是被強大的男性專製統治的部落。我試圖證明,這種部落的命運在人類的延續史上留下了不可磨滅的痕跡。尤其是圖騰製度(totemism)(45)的發展,它本身囊括了宗教、道德和社會組織的開端,並且與暴力殺死領袖和父係部落向兄弟團體的轉變相關。(46)誠然,這隻不過是一個假設,和考古學家為探明史前曆史所做的諸多假設無異。一位並無惡意的英國評論家打趣說:“這太像故事了。”但我認為,倘若能夠為越來越多的新領域賦予前後一致的理論解釋,這樣的假設便是值得信賴的。

人類群體再度展示了一幅熟悉的圖景:力量優越的個人淩駕於平等的同伴群體之上。這樣的圖景同樣包含在我們對原始部落的看法之中。正如我們自頻繁援引的描述中所知的那樣,這種群體心理,如意識層麵的個體人格的衰退,將思想與感情聚焦在共同的方向上,心智的情感方麵和無意識精神生活占據主導,將浮現的意願即刻付諸行動的傾向性,所有這些都相當於退行至初級的心理活動狀態,如同我們傾向歸諸於原始部落的那種心理狀態。(47)

因此,這種群體在我們看來是原始部落的複現。正如原始人潛藏於每個個體身上一樣,原始部落可能會因為隨機的聚集而再度形成。隻要人們還習慣性地受到群體的支配,我們就能從中辨識出原始部落的存在。我們必須得出結論說,群體心理是最古老的人類心理。我們借由忽視群體的所有痕跡而抽離出來的個體心理,也許隻是經由一個漸進的、描述不完整的過程,而在古老的群體心理中凸顯出來的。我們隨後將冒險嚐試具體說明這一演變的出發點。

進一步的思考將會讓我們知道,需要對這一論述做出哪些修正。事實恰恰相反,個體心理必須與群體心理一樣古老。因為從一開始便存在兩種心理,即群體中個體成員的心理以及父親、首領或領袖的心理。群體成員受到情感紐帶的支配,正如我們如今所見到的那樣,但原始部落的父親是自由不受控的。他的智力活動即便在獨處時也是有力且不受約束的,他的意誌也不需要其他人的強化。一致性原則致使我們相信,他的自我隻具備極少的力比多紐帶。他隻愛自己,除此再無他人,或者隻愛那些能夠滿足自身需求的人。他的自我僅僅在必要時才會讓位於客體。

自人類曆史發生之初,他便是尼采期許能夠在未來出現的“超人”。甚至在今天,群體成員也迫切需要這樣的幻象:領袖給予了他們同等而公正的關愛。但領袖本人不需要愛任何人,他可能專橫傲慢、狂熱自戀、信心十足且不受拘束。我們知道愛能夠阻斷自戀,並且,我們還有可能證明,愛是如何借助阻斷自戀來充當文明的因素的。

部落的原初父親(primal father)最初並非不朽的存在,他隻是在後來才被神化。倘若他去世了,就必須要有人來取代他。他的地位很可能由幼子繼承,在此之前,這個幼子和其他人一樣,也是群體的成員。因此,這裏一定存在群體心理向個體心理轉變的可能性。我們還必須尋找一種情境,在這種情境下,上述轉變可以輕易完成,正如蜜蜂在必要時刻可以將幼蜂轉變為蜂王而非工蜂那樣。我們隻能夠想象出一種可能性:原初父親阻礙兒子們滿足直接的性衝動,他強迫兒子們禁欲,進而讓他們彼此之間以及與自己之間形成情感紐帶。這種情感紐帶就源自性目的被抑製的衝動,也即是說,原初父親迫使兒子們獲得了群體心理。他的性嫉妒和偏狹最終變成了群體心理的成因。(48)

無論誰成為原初父親的繼任者,他都被賦予了獲得性滿足的可能性,並借此打通了脫離群體心理的路徑。對女性的力比多固著,以及不需要任何延遲或累積便可獲得滿足的可能性,終結了性目的受到抑製的衝動的重要性,並允許其自戀總是處於極致的高度。我們將在附錄中再次談論愛與品格形成之間的關係。

我們將進一步強調,人為構建的群體與原始部落建製之間存在的關係,因為這很有啟發意義。我們可以看到,就軍隊和教會而言,這種人為群體營造了領袖同等而公正地愛著所有人的錯覺。但這僅僅是對原始部落的形態的理想主義重塑。在原始部落中,所有的兒子都知道他們遭到了原初父親同等程度的迫害,並無差別地畏懼於他。所有的社會責任都建立在這種重塑過程之上,並且人類社會的下一種形式,圖騰氏族(totemic clan),已經為這種重塑提供了條件。家庭作為自然群體形式不可摧毀的力量有賴於這樣的事實:父親給予同等之愛這一先決條件,能夠真正地適用於家庭。

然而,我們甚至期待能夠從原始部落看到更多的這種派生群體。它還應該幫助我們理解群體形式中仍舊難以理解的神秘之物——所有潛藏在“催眠”和“暗示”這兩個莫測高深的詞語之下的東西。我認為我們同樣能在這一方麵取得成功。我們還記得,催眠之中擁有某種積極的神秘怪異之物。然而,神秘怪異的特性暗指某種遭受壓抑的古老而熟悉的東西。(49)讓我們思考一下,催眠是如何被誘導產生的。催眠師聲稱,他擁有剝奪被催眠者意誌的神秘能力。或者,被催眠者相信催眠師擁有這種能力,兩者沒有差別。這種神秘力量(盡管如今它常常被稱為“動物磁力”[animal magnetism]),必定與原始人視為禁忌來源的力量相同,也與國王和酋長散發出的力量相同,這種力量使得人們很難靠近他們(神力,mana)。催眠師被認定擁有這種力量,那麽他是如何呈現這種力量的?催眠師告訴被催眠者直視自己的眼睛,他最典型的催眠方法就是運用自己的目光。而這正是令原始人感到危險和難以忍受的酋長的目光,如同後來上帝對芸芸眾生的凝視。就連摩西(Moses)也必須充當耶和華(Jehovah)及其子民之間的中介,因為其子民無法承受上帝的凝視。摩西從上帝那裏歸來後,他的臉龐閃耀著光芒——某些神力被轉移到了他的身上,相同的情形也會發生在原始人的中介身上。(50)

的確,用其他方式也可以喚起催眠,譬如,注視發光的物體,或者聆聽單調的聲音。這具有誤導性,且為偏駁的生理學理論提供了論證依據。事實上,這些程序僅僅起到了轉移有意注意,並將其固定下來的作用。這種情景就類似於催眠師對被催眠者說:“現在,你要完全專注於我一個人,世界上的其他事物全都無聊乏味。”催眠師的這番話在技術上當然是不妥當的,它僅能夠勉強使被催眠者脫離自身的無意識態度,還會刺激他產生有意識的對抗態度。催眠師要避免引導被催眠者的意識思維進入他自己的意圖之中,且應令其施加影響的個體沉浸在一種活動中,同時這個世界似乎於個體必定要索然無味。這個時候,被催眠者實際上無意識地將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催眠師身上,從而進入了一種情感融洽的狀態,並移情(transference)(51)於催眠師。這種間接的催眠方法,與講笑話時運用的許多技巧是一樣的,具有阻礙精神能量的特定分布的效果,這種精神能量能影響無意識事件的進程。它們最終帶來了與凝視或言語引導的直接影響方式相同的結果。(52)

費倫齊獲得了重大發現:催眠一開始時,催眠師會下令讓被催眠者入睡,而在這個過程中,催眠師將自身放在了被催眠者父母的位置上。費倫齊認為有兩種催眠需要區分:一種是勸誘撫慰,費倫齊認為這效仿的是母親;另一種是威脅恫嚇,費倫齊認為這脫胎自父親。催眠中要求入睡的命令,恰恰意味著指使被催眠者收回對外部世界的一切興趣,並將注意力集中在催眠師一人身上。被催眠者正是如此理解的,因為睡眠的心理特征就存在於興趣自外部世界中的回退,而睡眠與催眠狀態的緊密聯係正是以此為基礎的。

催眠師借助催眠手段,喚起了被催眠者一部分古老的遺存物,這種遺存物同時也讓被催眠者服從於其父母,並在被催眠者與其父親的關係之中實現了獨特的複蘇。如此一來,被喚醒的東西其實是一種對至高無上又危險至極的人格的意識。麵對如此人格,隻有被動受虐的態度才是可能的,個人的意誌也不得不受其支配——單獨與他相處,或者“望向他的臉龐”,似乎就成了一項危險的事業。正是僅僅在如此這般的方式中,我們方能想象出原始部落的個體成員同原初父親的關係。我們從其他情形中得知,個體保留了不同程度的恢複此類舊反應的傾向性。某些觀點認為,不管怎樣催眠隻是一種遊戲,是對這些舊印記的欺騙性複興,而這樣的說法也許稍有不妥。請注意,在催眠之中,意誌懸置的一切太嚴重後果都會遭遇抵抗。

群體形成中的離奇性和高壓性與暗示作用相伴而生,並呈現在暗示現象之中,我們也許可以合理地將它們追溯至自原始部落起源的事實。這種群體的領袖仍舊是令人畏懼的父親,且仍舊希望被無限製的力量所支配。它極度地迷戀於權威,借用勒龐的話來說,它對服從充滿了渴望。原始父親是群體的理想,它站在自我理想的位置對自我發號施令。催眠可以被恰當地描述為兩個人組成的群體,此處潛藏著暗示作用的定義:以性欲紐帶而非知覺和推理為基礎的堅定信念。(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