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 過失心理學(結論)01

我們已經努力證實,過失本身是有意義的,這一點可以作為進一步研究的基礎。我想再一次強調一個事實,我們不能斷言——為了我們的目的,也不必斷言——發生的每個過失都是有意義的,雖然我認為這也是有可能的。我們隻需要證明,在各種頻繁發生的現象中,過失普遍是有意義的便足夠了。過失的各種形式在這個方麵的表現是不同的。有些口誤和筆誤純粹是生理原因造成的;而對基於遺忘的一類過失(比如忘記名字或要做到的事情、錯放物件等),我相信並非由生理原因造成。在一些例子中,丟失自己的物品也很可能被視為無意之舉。我們的理論隻可以解釋一部分日常生活中出現的過失。諸位一定要謹記這個限製,以便我們基於過失是由兩種意向相互幹擾而發生的心理活動這一認知做進一步探討。

這便是精神分析得出的第一個成果。以前的心理學一點兒也不了解意向相互幹擾的情形,更不用說這種幹擾能產生過失了。我們已經極大地拓展了心理現象的範圍,將此前一直未被納入其中的現象涵蓋了進去。

讓我們先討論一下“過失屬於心理行為”這個假設。它是否比“過失是有意義的”包含更豐富的內容呢?我認為不然。相反,前一個假設更加不確定,也更容易引起誤解。心理生活中每一件可被觀察到的事件都可以被定義為心理現象。但是,如果它是因機體、器官的直接影響而產生的結果,我們便會將其排除在心理學領域之外;還有另外一種現象,它們是由心理現象引發的即時結果,在其背後的一係列機體影響下開始發揮作用。我們將後一種現象稱為心理過程。出於這個原因,我們最好假定這些現象是有意義的。這裏的“意義”指的是重要性、目的、傾向和心理關係序列中的位置。

還有許多其他現象也與過失關係密切,但並不適合被稱為“過失”。我們可以稱它們為“意外的”或“症候性的”行為。這些現象貌似沒有動機、沒有意義,而且並不重要,也顯然沒有用處。從一方麵看,它們和過失不同,因為沒有衝突或幹擾的第二種意向;從另一方麵看,它們又和我們表達情緒的姿勢和動作之間沒有明確的界限。所有那些看上去好玩、顯然無目的的舉動都屬於意外行為,比如我們的衣服、身體的一部分、觸手可及的物品,以及省略的動作或者自己哼的曲調。我敢斷定,所有這些現象都是有意義的,都屬於有效的心理行為,我們可以采用與解讀過失相同的方式去闡釋它們。但是,我不打算在擴大的心理現象領域多做停留,而想要回到過失上,看看如何才能更清晰地探究精神分析的重要問題。

關於過失,最有趣而又未得到解答的問題如下:我們說,過失是兩種不同意向相互幹擾的結果,其中一種被稱為被幹擾意向,另一種被稱為幹擾意向。被幹擾的意向不會引發其他問題,但是關於幹擾的意向,我們首先要知道幹擾其他意向的到底是什麽意向,其次要知道幹擾意向和被幹擾意向之間有什麽關係。

諸位可以允許我把口誤作為同類例子的代表,先回答第二個問題,再回答第一個問題嗎?

口誤的幹擾意向可能與被幹擾意向之間存在著重要關聯,前者是後者的反麵、更正或補充。或者,讓我舉一個不太容易理解但很有趣的例子吧,幹擾意向可能和被幹擾意向之間沒有任何聯係。

我們可以毫不費力地在實例中找到第一種關係的證據。當一個人說了相反的話,幾乎所有口誤的幹擾意向都是被幹擾意向的對立麵,兩種意向之間發生了不可調和的衝突,並以過失的形式表現了出來。那位議長口誤的意義是“我宣布開會了,但其實我寧願會議結束”。某一政治性報紙被指腐敗,於是在一篇文章中極力為自己辯護。文章的**處這樣寫道:“我們會向讀者證明,我們總是以最無關自己利益的方式為公眾謀求福祉。”然而,這句話被受委托撰寫此文的編輯寫成了 “以最有利於自己利益的方式”。也就是說,他心裏認為:“老實說,我不得不這麽寫,但這並不是我的觀點。”再比如,一位人民代表督促某事應直告(rückhaltlos)德國皇帝,但他內心卻對這種大膽的舉動很害怕,於是便誤說成了婉告(rückgratlos)。

在前麵你們熟悉的、帶來凝縮和簡約印象的例子中,存在更正、補充或引申的問題,其中第二種意向與第一種意向密切相連。例如,這些事非常“齷齪”,但不小心把“揭露”和“齷齪”合在了一起,說成了“揭蹉”。再比如,“能聽懂人類鼻腔講座的人也一指可數——我的意思是屈指可數”。或者,“本來想說‘我的丈夫會隨他所願吃點喝點’,但是你知道我不允許他隨便吃喝,因此他隻能隨我所願吃點喝點”。因此,上述例子中的口誤源於被幹擾意向的內容,或者與其相關。

這兩種幹擾意向之間的另外一種關係看上去就有些奇怪了。如果幹擾傾向的內容和被幹擾傾向毫無關係,那麽幹擾傾向是怎麽來的,又是如何正好在那個時刻表現出來了呢?我們可以通過觀察得出答案,幹擾傾向來源於這個人不久之前的一種思維過程,這種思維過程在之後產生了影響。至於它是否通過語言表達了出來,則是無關緊要的。所以這也可被視為一種“語音持續”,不過不一定是說出來的話而已。幹擾和被幹擾傾向之間也存在聯想關係,不過兩者的關係並非基於內容,而是被人為建立起來的。

這裏我給大家舉一個我自己觀察到的例子。我在美麗的多洛米蒂山脈(Dolomites)遇見了兩位來自維也納的女士,她們來這裏旅遊。我陪她們走了一小段路,聊了聊旅行中的愉快和勞累。一位女士承認出門在外確實不太舒服,她說:“整天在太陽底下暴曬,背心、襯衣……都濕透了。”這句話中間,她突然稍微遲疑了一下,繼續說,“如果有nach Hose可以換一換……”Hose的意思是長筒襪。不用多做分析,我想大家應該都很容易理解。這位女士本來想更加詳細地列舉汗濕了的衣物:背心、襯衣和長筒襪。但是,從禮節上說,不應該提到長筒襪(Hose),所以第二句裏那個沒有說出來的詞被替換成了與其發音相似的nach Hause(我家裏)。

現在,我們終於可以討論那個遲遲未答的問題了,用這種不同尋常的方式來幹擾其他意向的究竟是什麽?它們種類繁多,而我們希望找到它們的共同點。如果帶著這個目的檢查一係列例子,我們很快便可以發現它們可以被分為三大類。在第一類中,幹擾傾向是已知的,說話者在發生過失之前就已經察覺到了幹擾傾向。比如,在“揭蹉”的例子中,說話的人不僅承認他所批判的事情是“齷齪”的,也承認自己有意表達這個意向,隻是後來放棄了而已。在第二類中,說話者也能立刻認識到自己懷有幹擾傾向,隻是不知道在口誤發生之前幹擾傾向已經十分活躍了。因此,他能夠接受我們的解釋,但會在一定程度上感到驚訝。這種情況也許更容易出現在其他種類的過失而不是口誤中。在第三類中,說話者會激烈地否認幹擾傾向。他不僅會極力辯解幹擾傾向在口誤發生前有所活動,還會說他完全沒有這種意向。你們還記得“打嗝”的例子嗎?我揭露的幹擾傾向無論如何都是不禮貌的。你們知道,到目前為止,我們對此類例子的觀點還沒有統一。我並不在意祝酒者的“侮辱之意”,但仍堅持原來的解讀。而你們則受到說話者否認的影響,隻把口誤當作單純的生理行為,認為我應該放棄這種解讀,這樣我們便無法進一步分析下去了。我可以猜想是什麽嚇退了你們。我的解釋含有這個假設:說話者自己都不知道的意向可以通過口誤表現出來,而我可以從種種跡象中推斷出他的意向。這個結論十分新穎,聞所未聞,你們有所遲疑也是可以理解的,我在一定程度上同情你們。但是,有一點必須說清楚:如果諸位想要繼續研究我們從眾多例子中推導出的結論,必須下定決心接受上述觀點,即便它會令你們不快。否則你們便不得不拋棄剛剛獲得的知識。

讓我們再多花些時間討論一下是什麽將這三類過失統一起來的,以及它們的三種機製之間有什麽共同點。很幸運,它們的共同之處很容易看出來。在前兩類過失中,說話者能夠意識到幹擾傾向。在第一類過失中,說話者在發生口誤之前,便已經意識到了幹擾傾向。但是,在這兩種情況中,幹擾傾向都被壓抑了。說話者決心不在話語中展現幹擾傾向,接著便發生了口誤。也就是說,被壓抑的意向違背說話者的意願表達了出來。在這個過程中,幹擾意向變成了能夠被說話者允許的其他表達方式,或與之發生了混合,又或取而代之,使自己能夠得到表達。這便是口誤的機製。

在我看來,第三類口誤也可以被恰當地歸入上麵的機製中。我們假定,這三種口誤的區別在於對幹擾意向的壓抑程度不同。在第一類口誤中,幹擾意向是存在的,而且在說話者發生口誤之前便已經被察覺到;對說話者來說,幹擾意向遭到了壓抑,然後在錯誤中得到了補償。在第二類口誤中,幹擾意圖已經不可被察覺到,但它仍是引起口誤的原因。這樣一來,第三類口誤成因的解釋便被簡單化了。即便一種意圖長時間被壓抑,變得不可被察覺,進而被說話者極力否認,但我仍敢說這種意圖最終被表達了出來。若撇開第三類過失不談,從對其他兩種過失的觀察中,你們也一定可以得出結論:壓抑說話的原有意圖是口誤發生的不可或缺的條件。

我們現在可以宣布在過失的解釋上取得了進一步的成績。我們不僅知道過失是有意義和目的的心理現象,還知道它們是兩種不同意向相互牽製的結果;此外,我們還知道其中一種意向為了能夠幹擾另一種意向而得以表達,自身必定會經曆一定程度的壓抑。這自然不能作為過失現象的完整解釋。我們會立即發現進一步的問題。例如,為什麽事情不能以更加簡單的方式進行呢?如果現在的目的是壓抑某種傾向不讓它表達,那麽壓抑成功的話,這個傾向便完全沒有表達的可能;如果壓抑失敗,那麽被壓抑的情緒便會得到充分表達。然而,過失是妥協的產物。過失意味著兩種目的各有成功和失敗之處。被阻止的意向既沒有被完全壓抑,也沒有被完全表達,除了少數例子之外,也不能完整地說出被阻止的意向。我們可以想象,這種牽製或妥協的發生必定需要特殊條件,但我們卻無法假定條件是什麽。我也不認為我們進一步探索過失,便能發現未知的條件。但是,我們又必須徹底研究精神生活的其他模糊領域,隻有通過研究得出這些類比,我們才敢於得出假設,從而更加明晰地闡釋過失的條件。此外,你們還需要注意一點:用微小的跡象指導研究,正如我們之前在這一領域內習慣做的那樣,也會帶來危險。有一種叫作“聯合妄想症”的精神疾病,患者會毫無限製地利用這些微小的跡象。我自然也不主張根據我的建議得出的結論就是完全正確的。我們若希望免於這樣的危險,則必須在更廣泛的基礎上進行觀察,從精神生活中最複雜的領域不斷獲得類似印象。

因此,我們對過失的分析就進行到這裏。但是,我還要提醒你們的一件事:請記住,請將我們分析這些現象的方法當作一種典型牢牢記住。你們可以從這些例子中了解到心理學的目的是什麽。心理學不僅僅希望描述心理現象並加以分類,還把它們視為精神力量角逐的結果,是為達成某個目標的意向表達,這些意向有的相互結合,有的相互衝突。我們要對精神現象做出一種動態解釋。根據這個解釋,觀察到的現象一定會讓步於假定的存在。

因此,我們將不再繼續深入探究過失的問題了,但我們仍可以全麵地探索這一領域,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可能會重複見到熟悉的事物,也可能會走上探索新事物的軌道。至於分類,我們仍堅持開始的研究分類,口誤可以分為三種:第一類,遺忘(比如忘記專有名詞、忘記外語、忘記計劃和忘記印象等);第二類,口誤、筆誤、讀誤、聽誤等;第三類,誤取、誤放或遺失物件等。到目前為止,我們得出結論:我們研究的過失部分關於遺忘,部分關於錯誤。

我們已經探討了口誤的細節方麵,但仍有幾點需要補充。與一些有效的小錯誤和口誤有關,它們也讓我感興趣。沒有人願意出現口誤,但人們往往會聽不到自己的口誤,卻能發現別人的口誤。從某種意義上說,口誤是具有傳染性的,我們在談到口誤時,自己也難免不出錯。形式最微妙的正是那些無法對揭示隱秘的心理過程有什麽啟發的口誤,但它們的動機也不難洞悉。例如,一個人將長元音發成了短元音,無論他出於何種動機,都是受到幹擾的結果。出於這個原因,他會很快把後一個短元音延長,於是為了彌補前一個口誤而犯了另一個口誤。又如因倉促沒把雙元音念清楚,比如把[eu]或[oi]發成了[ei]。接著,說話的人很可能為了糾正前一個口誤,把後一個[ei]或[eu]發成了[oi]。這種行為背後的決定因素似乎是對聽者的某種考慮:不想讓聽的人認為說話者沒有認真對待母語。其次,補償造成的歪曲實際上是有目的地使聽者意識到第一個錯誤,並表明自己也意識到了這個錯誤。最簡單而頻繁發生的口誤是將語音凝縮和提前發出,出現在話語不起眼的部分。比如在長句中,一個人的口誤很可能是由於意向話語的上一個字說得太快。這使人覺得說話者沒有耐心說出完整的句子,證明他對說出完整的句子或演講內容存在某種抵觸心理。因此,我們來到了臨界線上,在這裏精神分析和普通生理學之間的差異是模糊的。我們假定上述例子中存在幹擾說話的意向。但是,我們隻能由此知道幹擾意向是在場的,而不能得知其目的。在幹擾意向之後會接著出現一些語音影響或者聯想關係,都可以被認定為注意力離開所要說的話的結果。但是,這種心理過程的要點不在於注意力的分散或引起聯想的傾向,而在於幹擾目的話語的傾向。我們無法通過其效果猜測出它的本質(而在所有更加顯著的口誤事例中,我們是可以猜出幹擾傾向的本質的)。

現在,我們將重點轉向筆誤。筆誤與口誤的機製相同,所以我們也不期待得出什麽新觀點,隻要稍微搜集一些證據便夠了。那些十分常見的小錯——凝縮,將後一個字提前書寫,尤其是最後一個字——再一次指明對書寫的厭惡已經令書寫者缺乏耐心。上麵提到的筆誤效果讓我們能夠認識到幹擾傾向的本質和目的。一般而言,我們若發現信上有誤,便知道寫信者那時不在正常狀態。至於究竟發生了什麽,一般猜不出來。筆誤和口誤一樣,都不易被自己發覺。下麵觀察到的現象引人注目:一些人習慣於在寄信之前再讀一遍信的內容,另一些人則沒有這個習慣。但是,如果後麵這類人例外地再讀一遍信,總有機會發現並糾正其中明顯的筆誤。這該作何解釋呢?看起來,他們好像在寫信的時候就知道自己出現了筆誤一樣。我們能確信是這麽回事嗎?

與筆誤的實際意義相關的是一個有趣的問題。你們也許還能回憶起謀殺犯H的例子。他假裝細菌學家,從科研機構中得到了最危險的病菌,用這種現代方式除掉了與自己關係最密切的人。這個人曾向科研機構的權威人士投訴送來的病菌毫無效果,他出現了一個筆誤,把“我對小白鼠和豚鼠(Versuchen an Mausen)的實驗”明白地誤寫成了“我對人類(Versuchen an Menschen)的實驗”。這個筆誤甚至引起了科研機構內醫生的注意,但他們卻沒有推斷出結果。現在,你們作何感想?如果醫生能從筆誤中看出一句供詞,進而組織一次調查,是不是便能及時阻止這個殺手要做的壞事?在這個例子中,我們對過失意義的無知是不是應該為實際影響負責?我傾向於認為這種筆誤的確具有一定的可疑性,但把它作為供詞也確實不合適。事情並沒有那麽簡單。筆誤當然可以作為一種跡象,但其本身並不足以成為開始調查的理由。謀殺犯之前就懷有用病菌殺死人類的想法,筆誤透露了他的想法,但我們無從得知他是否已經有了清晰的犯罪方案,還是這隻是他的一種幻想,不會產生實際後果。出現這種筆誤的人可能會用大量的主觀證據來否認這種幻想、駁斥這種判斷,說他絲毫沒有那方麵的想法。稍後,當我們把注意力集中在精神世界與物質世界的差別上時,你們將更好地理解這種可能性。但這個例子再一次證明了過失有著不容置疑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