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想不到的礦區待遇
當礦工從礦井裏爬到地麵時,他們的臉龐是如此蒼白,即使在滿臉的煤塵下也清晰可辨。這都是他們所呼吸的汙濁空氣所致,不久就會消退。對剛到礦區的南方人來說,幾百名礦工換班時從礦井中魚貫而出的場麵怪異且略帶邪氣。那疲憊的臉龐上,所有凹陷都附著著煤塵,帶著一種激烈、狂野的表情。其他時候,當他們臉上幹淨的時候,就和普羅大眾沒有多大區別。他們走起路來格外昂首挺胸,雙肩後張,這是在地下長期彎腰的一個習慣性反應,但大多數人都身材矮小,被不合身的厚衣服掩蓋了健美的軀體。他們最顯著的特征是鼻子上藍色的傷疤。每個礦工的鼻子和額頭上都有一些藍色的傷疤,並會一直伴隨他們直到死亡。地下空氣中彌漫著煤塵,煤塵會進入每一處傷口,然後皮膚長起來就形成了一個藍色的痕跡,就像文身一樣,實際上也成了文身。由於這個原因,有些年紀大的男人額頭上縱橫交錯,就像羅克福羊乳幹酪一樣。
礦工們一上地麵,馬上就會拿點水漱口,把最頑固的煤塵從喉嚨和鼻孔裏清出來,然後回家,有人洗澡,有人不洗,全憑各人喜好。據我所見,應該說大部分礦工都喜歡先吃飯後洗澡,我若是他們也會這樣。常常可以看見一個礦工坐著喝茶,一張臉像克裏斯蒂樂團的歌手一樣,除了鮮紅的嘴唇以外全然漆黑,吃著東西就慢慢幹淨了。吃完飯後,他取一大盆水,有條不紊地洗起來,先是雙手,然後是胸、脖子、腋窩,然後是額頭,再是臉和頭皮(頭皮上灰塵粘得最厚),然後他的妻子拿來毛巾,擦洗他的背。他才洗了上半身,很可能肚臍上仍然煤塵盤踞,但即使如此,也要講些技巧,才能僅用一盆水洗到勉強幹淨的地步。就我自己,我發現下過煤礦後我需要好好洗兩次澡才行。光是清掉眼瞼裏的灰塵就要十分鍾的工夫。
一些較大的設施較好的煤礦,礦口處都有浴室。這是個大大的好處,因為礦工不僅可以每天徹徹底底、舒舒服服甚至奢侈地洗個澡,而且浴室裏有兩個儲物櫃可以讓他分開存放工作服和日常衣物,這樣不到二十分鍾,他就能從原本黑得跟個黑人一樣變成能盛裝參加足球比賽的樣子。但這樣的條件相對隻是少數,因為一段煤礦礦層不會永遠存在,所以不見得值得打一次礦井就建一座浴室。我無法獲得具體的數據,但有礦口浴室的煤礦可能不足三分之一。很可能絕大部分礦工都是一周六天的時間裏腰部以下完全漆黑。他們幾乎不可能在自己家裏徹底地洗個澡。每一滴水都要加熱。而且在一間窄小的客廳裏,除了廚房爐灶和部分家具,還容納了一位妻子、幾個孩子,很可能還有一隻狗,實在沒有空間再安插一間像樣的浴室了。就算用盆也不行,那必然要濺到家具上。中產階級人士喜歡說,礦工們就算有條件也不肯好好洗澡,這是胡說。凡是礦口有浴室的地方,基本所有人都會使用,這個事實就足以說明問題。隻有非常年老的人中才殘存這樣的迷信,認為洗了腿會“導致腰痛”。另外,在有礦口浴室的地方,也是要礦工自己出部分或全部費用的,這會從礦工福利基金中扣除。有時煤礦公司會捐款,有時基金承擔全部支出。但毫無疑問,即使是當今社會,布萊頓旅館的老太太們還在說,如果你給那些礦工弄個浴室,他們隻會拿來放煤塊。
事實上,眼見著礦工除了工作和睡覺以外的時間如此緊張,他們竟還洗澡洗得那麽勤,實在出人意料。你要是以為礦工一天的工作時長隻有七個半小時,那就大錯特錯了。七個半小時是實際幹活的時間,但是,正如我已經解釋過的,還必須要加上“走礦”所花的時間,基本不少於一小時,往往是三小時。此外,大部分礦工還要花大量時間往返礦井。整個工業區住房都十分緊缺,隻有在小型礦村,村子環聚礦井周圍,才能保證大家都住在工作地點附近。在我待過的大型采礦城鎮,幾乎所有人都要乘公交上班,正常情況下每周的車費是半克朗。和我同住的一個礦工上早班,也就是從早上六點到下午一點半。他三點四十五就要起床,下午三點過後才能回家。在我住的另一戶人家裏,一個十五歲的男孩上晚班。他晚上九點去上班,早上八點才回來,吃早餐,然後馬上上床睡覺,一直到晚上六點,所以他每天的閑暇時間大約四小時,如果去掉洗衣、吃飯、穿衣等時間,實際上還要少得多。
當礦工從一個班次換到另一個班次時,他們一家人都得進行極為麻煩的調整。如果他上晚班,就在早餐時間到家,上早班就在下午兩三點到家,而上下午班就會在半夜到家,在每種情況中,他都想一回家就能馬上吃上當天最主要的一頓飯。我注意到,W.R.英格牧師在他的著作《英格蘭》一書中,指責礦工犯暴食之罪。以我個人的觀察而言,他們的食量小得驚人。與我同住的礦工中,大部分都比我吃得略少些。他們很多人都說,如果事先吃飯吃得太多,就沒法做當天的工作了,而他們隨身攜帶的食物也隻是一點兒零食,通常是麵包配牛油和冷茶。他們把食物裝在一個名為“扣罐”的扁平錫盒中,掛在腰帶上。礦工晚上回來時,會有妻子等著他,但他上早班時,似乎就得自己解決早餐。顯然,認為上早班前見到女人會招厄運的古老迷信還沒有完全消失。據說,以前礦工大早上碰巧見了女人,常常就會轉身返回,那天不工作。
在我來到煤礦地區之前,我也懷有廣泛的錯誤觀念,以為礦工相對而言報酬豐厚。人們聽到那些不準確的消息說,礦工上一個班能拿十或十一先令,於是簡單一乘,就得出結論,每個礦工一周大約能掙三英鎊,或者一年一百五十英鎊。但礦工上一個班拿十或十一先令的說法是非常具有誤導性的。首先,隻有真正的“挖煤工”的收入才能達到這個水平;“計日工”,例如處理巷頂的按天計算工資的工人,收入就低一些,通常是一個班八九先令。其次,在很多煤礦,“挖煤工”的工資是計件的,按挖出來一噸多少錢算,這時,礦工工資就取決於煤的質量。如果機器出了故障或者出了“差錯”——也就是煤層裏混進了一段岩石——就可能讓他一天或者一連兩天的辛苦打水漂。而且不管怎樣,不該認為礦工能一周六天、一年五十二周地工作。幾乎可以肯定地說,有些日子他會“下崗”。1934年,無論男女老幼,大不列顛所有礦工一個班的平均收入是九先令便士(數據來自1935年《煤礦年鑒及煤礦業名錄》)。如果所有人都一直有工作,那就意味著礦工每年的收入略多於一百四十二英鎊,或者接近於每周兩英鎊十五先令。但是,他們的真實收入,遠遠低於這個數字,因為九先令便士隻是實際工作班次的平均計算結果,沒有考慮空白天數。
我麵前有1936年初非連續的五個星期的五張工資條,是約克郡一位礦工的。平均下來,它們代表的總體周工資為兩英鎊十五先令兩便士,平均每班接近九先令便士。但這是冬天的工資條,這時候幾乎所有的煤礦都在全力運轉。春天來臨,煤礦業隨之衰落,越來越多的人“暫時停工”,其他名義上仍算在職的工人也會每周下崗一兩天。顯而易見,一百五十英鎊,甚至一百四十二英鎊都是對煤礦工人年收入的大大高估。實際上,1934年,整個大不列顛所有礦工的平均總收入隻有一百一十五英鎊十一先令六便士。這個數字在不同地區差別很大,在蘇格蘭高達一百三十三英鎊兩先令八便士,而在達拉謨則略低於一百零五英鎊,或者說一周隻有兩英鎊左右。這些數據來自約克郡巴恩斯利市市長,約瑟夫·瓊斯先生所著的《煤簍》。瓊斯先生補充道:
這些數據涵蓋了少年人和成年人,高收入和低收入等不同層次……所有畸高收入都包含在這些數據中,某些官員和其他高收入者,以及加班獲得的較高報酬也都包括進來。
這些數據,作為平均數據,無法……展現成千上萬成年工人的處境,他們的收入大大低於平均水平,每周僅獲得三十到四十先令,甚至更少。
斜體字為瓊斯先生所加。但請注意,即使這樣微薄的收入也是整體收入。在此之上,對礦工每周的工資還要進行各類扣減。
這其中的某些扣減,例如慈善基金和工會費,可以說是礦工本身的責任,其他則是煤礦公司強加其上的,在不同地區數額不同。例如,讓礦工付燈具租賃費(一周六先令,一年下來夠他買幾盞燈了)就是邪惡的騙局,有些地方並不收取。但扣除的總額似乎總是差不多。在約克郡礦工的那五張工資單上,平均每周的總收入為兩英鎊十五先令兩便士;去掉各項扣減後,平均的淨收入隻有兩英鎊十一先令四便士——每周減少了三先令十便士。但是自然,工資單上隻會包括由煤礦公司扣除或通過煤礦公司代繳的那部分扣減;另外再加上工會費,總的扣減就不止四先令。大概可以說,這樣那樣的扣減從每位成人礦工的周工資中扣除了四先令左右。因此,1934年,整個大不列顛礦工的平均收入,一百一十五英鎊十一先令六便士,實際應該接近一百零五英鎊。對此,多數礦工獲得了某種補助,能夠以優惠價購買自用煤,通常為八九先令一噸。但根據前麵引用的瓊斯先生所說,全國總體而言,以貨代款發放的全部補助,平均價值僅有每天四便士。而很多情況下,每天的這四便士也被礦工往返礦井的交通費抵消了。因此,就煤礦業整體而言,礦工每周可以真正拿回家算作自己的錢的金額不超過、也許還略少於兩英鎊。
同時,礦工平均生產多少煤呢?
盡管增長緩慢,但煤礦業平均每名雇員的年產煤量一直在穩步攀升。1914年,每位礦工平均生產二百五十三噸煤,1934年為二百八十噸(摘自《煤簍》。《煤礦年鑒及煤礦業名錄》給出的數據略高一些)。這當然是各類工種全部礦工的平均數據,那些真正在工作麵處幹活的工人挖出的煤量要遠遠高於這個數字——很可能很多情況下,每人遠超一千噸。但就算拿二百八十噸作為代表數據也值得注意,這是一項多麽巨大的成就。將礦工的生活和其他人的生活比較一番,就可以深刻理解這一點。如果我活到六十歲,大概能寫出三十本小說,足以塞滿兩層中等大小的圖書館書架。同樣的時間裏,一名普通的礦工產出了八千四百噸煤,足以將特拉法加廣場鋪上兩英尺深,或是供應七戶大家庭一百多年的燃料所需。
在我上文提到的五張工資單上,有三張以上蓋了“死亡扣減”字樣的橡皮章。礦工若出現因工死亡,通常其他礦工要派份子給死者遺孀,一般為每人一先令,這個錢由煤礦公司收取,自動從他們的工資中扣除。這裏有個重要細節是這個橡皮章。與其他行業相比,礦工的事故率非常之高,傷亡已經成了理所當然,簡直趕得上一場小型戰爭。礦工每年的死亡率達九百分之一,工傷率達六分之一,當然,大多數傷都是皮肉傷,但日積月累會導致徹底殘廢。這意味著,如果礦工的工作年限為四十年,他能逃過工傷的概率為八分之一,直接致死的概率差不多是二十一分之一。沒有哪個行業危險性如此之高,其次危險的就是造船業,水手每年的死亡率略大於一千三百分之一。當然,我所給的數據是針對煤礦工人整體的,對於那些真正在地下工作的工人,受傷的概率會大大增加。和我交談過的每一位老資格礦工,都是要麽親身經曆過十分嚴重的事故,要麽目睹過同伴的死亡。在每一個煤礦之家,他們都會告訴你父親、兄弟、叔伯因工死亡的故事。(“他的屍身散落了七百英尺,要不是他穿著一件嶄新的油布西裝,他們甚至沒法收齊屍體碎片”,等等等等)有些故事令人毛骨悚然。例如,一個礦工向我講述他的一個同伴,一個“計日工”被掉落的岩石活埋了。他們衝向他,把他的頭和肩挖掘出來從而讓他呼吸,他還活著,能跟他們說話。然後他們發現巷頂又在往下掉,於是跑開逃命,“計日工”被第二次活埋。他們又一次衝向他,解放了他的頭和肩,他還活著,能跟他們說話。然後巷頂第三次墜落,這一次他們一連幾小時都沒法把他挖出來,後來,他死了。但跟我說這個故事的礦工並不覺得這有多麽恐怖(他自己也有一次被活埋過,但他很幸運,把自己的頭夾在**,於是有了一小片可以呼吸的空間)。對他來說,整個故事的要義在於,那個“計日工”萬分清楚,他工作的地方並不安全,每天上班都準備著會發生事故。“這對他影響很大,都到了必須親吻妻子之後才去上班的地步。他的妻子後來告訴我,他已經二十年沒吻過她了。”
最容易理解的事故原因是瓦斯爆炸。礦井中總是存在多多少少的瓦斯。有一種專用燈可以檢測空氣中的瓦斯含量,如果含量極高,普通戴維安全燈的藍色火焰就能檢測出來。如果把燈芯拉到最長,火焰仍然呈藍色,就說明瓦斯含量高得危險,然而,這並不容易檢測,因為瓦斯並不會在整個空氣中平均分布,而是聚集在細縫裂隙中。在開工之前,礦工常常把燈向各個角落探照一遍,檢測瓦斯。爆破行動中的一個火星,鋤頭觸擊岩石的一個火花都能觸發瓦斯爆炸,哪怕是一盞不合格的燈。有時候的“自然發火”——在煤層裏“悶燒”的自燃火,都極難撲滅,不時發生、導致數百人遇難的嚴重礦難,通常都是由爆炸引起,因此人們往往以為爆炸就是采礦的主要危險。實際上,絕大部分事故都是由礦井中習以為常的危險引起,尤其是巷頂墜落。例如“渦坑”——岩壁上出現圓洞,大得足以殺人的石塊以子彈般的速度激射而出。隻有一個例外:與我交談過的礦工全都宣稱,新型機械以及一般的“加速工具”都增加了工作的危險。這種看法或許部分是由於保守主義,但礦工們給出了大量理由。首先,現在的挖煤速度過快,意味著一連幾小時的時間裏一段危險的巨大巷頂沒有支撐。然後還有震動,容易把所有東西都震鬆。還有噪音,會使人更難察覺危險的信號。要記住,礦工在地下的安全大大依賴於他自己的謹慎和技巧。所有富有經驗的礦工都聲稱能夠憑借一種直覺知道巷頂不安全。按他的話說,是他“能感覺到自己身上有壓力”。比如,他能聽見輕微的坑柱開裂聲。木柱仍然比鐵梁廣受歡迎的原因在於,木柱將塌時會喀喀開裂令人警覺,鐵梁則會毫無預兆地飛出去。機器鋪天蓋地的噪音讓人什麽都聽不見,因此增加了危險。
礦工受傷後當然不可能馬上得到救助。他要在千鈞巨石之下,地底狹縫之中粉身碎骨地躺著,就算解救出來之後,也許還必須在根本站不直的巷道裏,把他的身體拖動一英裏或者更遠。和曾經受過傷的人談談,你就會發現,通常要過好幾個小時,人們才能把受傷者弄到地麵上。當然,籠車有時也會出事故。籠車能以高速列車的速度迅疾升降幾碼的距離,並且是由地麵上的人操作,操作者根本看不見是什麽情況,隻是利用非常精妙的指示器來判斷籠車走了多遠,但他可能會出錯,曾有過籠車以最大速度撞向礦井井底的情況。在我看來,這是一種痛苦的死法。因為當那個小小的鋼鐵盒子颼颼穿過黑暗時,一定有一刻,鎖在裏麵的十個人明白過來出了問題,他們被撞得粉身碎骨之前的那幾秒簡直讓人不忍想象。一個礦工告訴我,有一次他就在一個出了問題的籠車裏。它該減速的時候沒減速,他們以為肯定是鋼纜斷了。沒想到,他們安全下到了井底。但當他走出來時,發現自己斷了一顆牙,原來他一直緊咬牙關,等待著那可怕的撞擊。
若不發生事故,礦工們還是挺健康的,他們也沒法不健康,想想他們得付出多少體力勞動。他們容易患風濕,在那灰塵漫天的空氣裏撐不了多久就要得肺病,但最具特征性的行業病是眼球震顫。這是一種眼科疾病,當眼睛靠近燈光時,眼球會奇怪地震顫,想必這是由於在半黑暗環境中工作所致,有時會導致完全失明。煤礦公司會對因此或因其他原因致殘的礦工給予賠償,有時是一次性結清,有時是每周給撫恤金。這項撫恤金從不超過每周二十九先令。如果低於十五先令,殘疾人可以另外獲得一些失業救濟金和公共援助。如果我是殘疾礦工,我會大大傾向於一次結清,因為這樣一來,無論如何,我可以確定拿到錢。殘疾撫恤金沒有受到任何中央基金的保障,所以一旦煤礦公司破產,殘疾礦工的撫恤金也就到此為止了,盡管他還算是債權人。
我在威根和一位患有眼球震顫的礦工住過一段時間。他能看到房間那頭,但再遠就不太行了。過去九個月,他一直領著每周二十九先令的撫恤金,但現在煤礦公司在考慮把他劃入每周十四先令的“部分撫恤金”範疇。這完全取決於醫生會否判定他適合做“地上”的輕鬆工作。不用說,即使醫生讓他通過,那也沒有輕鬆工作可做,但那樣他就可以領取失業救濟金,公司也可以省下每周的十五先令。看著這個男人去煤礦公司領取賠償金,我猛然意識到地位仍然能造成天壤之別。這個男人幹的是所有工作中最有用的,為此成了半個盲人。如果人真的有權利可言的話,那他有著無可爭議的權利去領取他的救濟金。但可以說,他無法要求這份救濟金——比如說,他無法在自己願意的時間以自己願意的方式來領取。他必須在煤礦公司規定的時間,每周去一次公司,等他去了那裏,他要在寒風中等上幾個小時。就我所知,他還應該對給他錢的人脫帽致禮,表示感激。可無論如何,他都得浪費一個下午,花六便士的公交車費。而對於一個資產階級的人——即使是像我這種底層資產階級——情況都是大不一樣的。盡管我掙紮在溫飽邊緣,但我的資產階級地位還是附帶了一些必然的權利。我掙得不比礦工多,但我的工資至少是以一種紳士的方式打進我的銀行賬戶裏,任我隨心所欲地取用。而即使我的賬戶見底了,銀行的人也還是客客氣氣的。
這瑣碎的不便與侮辱,默默的等待,事事要由著他人的方便,在工人階級的生活中是與生俱來的。無數種力量不斷打壓著工人,把他逼成一個被動角色。他做不了主宰,他要受人宰割。他覺得自己是神秘權威的奴隸,堅信“他們”絕不會允許他做這做那做別的。我以前摘啤酒花的時候,問過汗流浹背的摘花工人(他們每小時掙六便士以下),他們為什麽不組織一個工會?他們馬上回答說“他們”絕不會允許。“他們”是誰?我問。似乎沒人知道,但顯然“他們”是無處不在的。
資產階級出身的人一生中都認定,在合理的範圍內能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因此,麵對壓力,往往“文化人”會挺身而出。他們並不比其他人更有天賦,而且這種“文化”本身通常百無一用,但他們習慣了一定程度的尊重,因此有臉發號施令。似乎不管何時何地,想當然就該他們挺身而出。在裏撒加雷的《公社史》中,有一篇有趣的文章,描述了公社遭到鎮壓後發生的槍決。當局要槍決罪魁禍首,由於他們不知道罪魁禍首究竟是誰,他們就按照上等階級者為禍首的原則來挑。一位軍官走過一列囚犯,挑出那些看起來可能的。一個人因為戴手表被槍決了,另一個因為“長了一張聰明的臉”被槍決。我並不想因為長了聰明的臉就被槍決,但我確實同意,幾乎所有的暴動中,帶頭者往往是說話帶H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