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誘殺幼童案

在罪犯被逮捕、審判、判定有罪、定刑之前,還有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談判或審問。在這裏,談判主要指的是“人質談判”。在很多時候,FBI都必須麵對挾持人質的暴徒或者以自己為“人質”的自殺者,所以他們必須掌握足夠多的談判技巧。

1979年12月中旬,FBI總部收到了一份來自佐治亞州羅馬市警局的請求支援報告。事情的起因是:羅馬市轄區內發生了一起凶案,這起凶案在當地造成的影響極其惡劣,而當地警方又欠缺處理這種案件的經驗,因此他們要求FBI派人來協助處理這起案件。FBI馬上回應了羅馬市警局的請求,他們以最快的速度調派了一名特工和一位犯罪心理學家趕往羅馬市,並在前往案發地的途中調閱了與此案有關的文件資料。

案件發生在1979年12月8號。案發當天下午四點,家住羅馬市阿戴維斯維爾地區的瑪麗·弗朗西斯·斯托納蹦蹦跳跳地下了校車。校車停靠在瑪麗家的車道口處,校車司機在親眼看到瑪麗向家門走去後,驅車離開了那裏,但瑪麗就此失蹤。瑪麗生得很漂亮,她今年隻有12歲,正是天真無邪的年紀。

阿戴維斯維爾地區距離羅馬市僅有半個小時的車程,位置並不算太偏僻,所以瑪麗的父母從來都沒有擔心過瑪麗的安全問題,他們經常讓她在放學後自行回家。瑪麗家的位置就在公路左側100碼處,這裏行人如織,所以他們從來沒有想過有誰會如此膽大包天地在這裏將瑪麗綁走。

瑪麗的屍體是被一對年輕夫婦發現的,當時他們正在一條植被茂盛的情人小徑上散步。瑪麗的屍體被丟在小徑旁的樹叢中,屍體的頭上被套了一件鮮黃色的外衣,正是這件外衣鮮豔的顏色引起了這對年輕夫婦的注意。這對夫婦察覺到事情的嚴重性,他們考慮到現場可能會留有十分重要的證據,所以就決定留在原地保護現場,並馬上向警方報了案。

由於現場受到了保護,所以警方得到了一個非常完整的棄屍現場,這一點尤為重要。屍檢報告顯示,瑪麗因頭部遭到鈍器重擊,導致顱骨碎裂而死。顱骨上的裂紋顯示導致她死亡的鈍器應該是一塊大石頭。瑪麗的脖頸上還有著明顯的勒痕,通過勒痕的方向,警方判斷凶手先是用手將瑪麗卡住,然後用石頭將其敲死。非常幸運的是,警方在案發現場找到了凶器——那塊血跡斑斑的大石頭。

到達羅馬市之後,FBI特工馬上開始走訪了解與受害人有關的信息及情況。整個社區內,幾乎所有人都對瑪麗讚不絕口,人們都說瑪麗是一個聽話、懂事、體貼的好姑娘,她待人友好親切、樂於助人、善於交際,再加上她長得甜美可愛,馬上就成了整個社區炙手可熱、人人喜愛的“小人物”。瑪麗還在學校擔任樂隊女指揮,她經常穿著指揮服上學,盡管她隻有12歲,但人們都覺得她像一個“小大人”。瑪麗沒有任何越軌行為,也從未沾染過毒品或酒精類飲料,驗屍結果證明她在被強暴時還是處女身。總之,瑪麗就是一個來自低風險環境下的低風險受害者。

在仔細查看了現場照片和案情資料之後,犯罪心理學家斷定這件案子是一起隨機性的強奸殺人案,凶手的行為並不是有預謀或故意的。瑪麗是一個白人女孩,居住的社區也是白人社區,所以凶手應該是一名白人男子。成功實施強奸,說明凶手的性能力正常並且結過婚,而強奸幼女的行為又說明凶手的個人婚姻狀況很糟糕或者已經離異。如果凶手當過兵,那麽他應該是一名逃兵。凶手可能沒有完整的學業經曆,曾經有過強奸或者縱火的犯罪記錄。

此時距離案發已經過去一周的時間,當地警方先期調查了大量可疑人物,所以凶手很可能已經被調查過,而且他還順利騙過了警方的測謊儀。從棄屍現場的照片上可以看出:屍體上的衣物十分淩亂,瑪麗右腳上的鞋帶明顯沒有係上,顯然凶手曾經脅迫瑪麗脫下衣物,又在實施強奸後允許她在極短的時間內穿上衣服。瑪麗的**上沾有血跡,但她的雙腳、背部、臀部都沒有沾上雜物,這說明瑪麗被殺害前一直都是待在汽車內的,她應該是在車內被凶手強暴,而不是在棄屍地點。

通過這些現有線索和特工走訪的結果,犯罪心理學家大致設想出了瑪麗遇害的全過程。瑪麗年紀幼小且性格外向,所以她很容易相信別人,尤其是在一個非常安全的環境中,她的警惕心就會在很大程度上消失,所以凶手就在她的家門口哄騙她靠近自己的車子,然後突然將她拉進車內或者用刀子、手槍脅迫她上車。從凶手選擇作案的地點來看,他應該是在駕車經過瑪麗家時突然產生作案的想法,如果當時周圍有其他人在場,或者有其他人從附近經過,那麽凶手就一定不敢出手。

凶手應該事先接觸過瑪麗,他可能在公共場合看過瑪麗的表演,所以他對這名既天真可愛又活潑開朗的小姑娘抱有幻想。案發當天,凶手在作案現場看到了他幻想已久的受害人,所以就主動和她打招呼,而瑪麗的笑臉和友好態度又讓凶手誤以為她願意和他玩性遊戲。大多數性犯罪者都是這樣,他們會將別人友好的態度理解成願意接受自己的意思,這種友好會最大限度地刺激凶手,並讓他產生性幻想。

事情的發展明顯和凶手的幻想不同,在他將受害人騙進車內之後,他的性行為一定會遭到瑪麗的反抗。瑪麗可能因為痛楚而大聲呼救,也可能因為恐懼而向凶手祈求饒恕。不管怎麽說,瑪麗的行為和凶手幻想世界中的情景是嚴重不符的,現實讓凶手手足無措。凶手在察覺到局麵已經超出了他的掌控,而且在他已經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之後,他腦子裏唯一能夠想到的出路就是“殺人滅口”。

凶手可能一開始想要在車內殺死瑪麗,但瑪麗同樣在努力保護自己的生命,想要在這個節骨眼上控製住瑪麗,顯然是有些難度的,所以凶手假意表露出他要放過瑪麗的想法,以此來換取瑪麗的配合和順從。為了能夠讓瑪麗相信他是“真心”想要放過她的,凶手還允許她穿上衣服,然後讓她下車逃走。就在瑪麗轉身逃離的一瞬間,凶手從她身後扼住了她的脖子。在控製住瑪麗後,凶手將她拖進了公路旁的樹林中,然後抓起林中的一塊石頭,用力擊打瑪麗的頭,直到她徹底死去。

瑪麗之所以會在家門口靠近受害人的車,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那就是瑪麗很可能見過凶手,但他們兩人之間並不是很熟悉,但這恰好滿足了凶手產生幻想和瑪麗接近凶手的兩個條件。凶手選擇的棄屍地點很偏僻,這也就代表著他對該地區非常熟悉,所以他一定是一名當地人,這就符合了凶手已經接受過調查並通過了警方安排的測謊的推測。犯罪心理學家認為:凶手的表現應該十分符合“良民”的形象,他不但十分配合警方調查工作的展開,而且還會以提供新線索為由主動約見警察,以便於了解警方對這個案子的偵破力度及進度。

凶手作案之後用一件黃色衣物將受害人的頭遮蓋起來,這說明他對被他殺死的小女孩心懷愧疚,這也就意味著凶手並不熱衷於殺人。FBI特工認為,從凶手的作案手法和整個案情的脈絡來看,凶手明顯是一名有條理、有計劃的“智慧型”殺手,所以盡管他在作案後的那一刻產生了諸如愧疚、後悔等情緒,但他事後一定會對他的犯罪行為進行自我辯解。他可能通過思考,將殺死受害人的原因歸咎到受害人身上,而他則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被迫殺死受害人,這樣他就會認為他的犯罪行為是正確的。這種思考持續的時間越久,凶手就越堅信他得出的結論,所以他可以坦然地麵對測謊儀。那麽警方就必須提前考慮,在將凶手捕獲之後,如何讓凶手認罪服法的問題。

特工知道,抓捕凶手的問題已經迫在眉睫了,一旦凶手察覺到警方搜捕的力度降低或者該凶案所引發的“風暴”降溫,那他就有很大的可能在不引起其他人注意的情況下選擇離開社區,搬到其他州或者國外生活。到這個時候,不僅警方抓捕的難度大大增加了,而且很可能還會有新的受害人出現。凶手一旦在某次作案後逃脫了法律的製裁,那他就會產生更強烈的幻想、欲望來迫使自己更加頻繁地作案。

盡管特工相信凶手是第一次殺人,但他認為能夠策劃和實施如此複雜的罪行的凶手一定不是首次犯罪,他之前肯定還犯有其他罪行,這些過往的犯罪經曆給他提供了相當多的“經驗”。凶手應該是一名藍領工人,他的收入並不算很高,所以他不可能有閑錢更換汽車,那他所駕駛的汽車一定有些年頭了,看起來應該比較舊。凶手的作案過程非常有條理,這說明他在生活中也應該是一個井然有序的人,而這種人一般都喜歡深色,那麽他汽車的顏色應該是黑色或者深藍色。

經過犯罪心理學家和FBI特工的分析後,當局馬上找到了一名嫌犯。該嫌犯此前也曾被當地警方懷疑過,但他不久前剛被當局釋放。這名叫達雷爾·吉恩·德維爾的嫌犯是一名白人,今年24歲,他在青少年時期因涉嫌私藏雞尾酒而被警方拘留,又在中學即將結束的前一年輟學,盡管他的智商很高,但他並沒有用在正途上。達雷爾有過兩段婚姻,首次離婚後,他曾去部隊服役,但又因為擅離職守而被軍隊除名,目前他已經和現任妻子離婚,但他卻和前任妻子住在一起。達雷爾目前的工作是羅馬市的一名環衛工人,他的工作是修剪樹枝,他曾經涉嫌強奸過一名13歲幼女,但因為一些原因而沒有被受害人起訴。達雷爾有一輛黑色福特車,這輛車已經有三年車齡了。

根據警方所提供的信息,特工們發現,達雷爾在瑪麗受害的前兩個星期一直在她家所在的街道附近工作,他可能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認識瑪麗,並和她見過幾麵的。掌握了這些信息之後,當地警方想要繼續以測謊的理由來約談達雷爾。犯罪心理學家並不認同警方的方法,他告訴警方,他們不可能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利用測謊儀器讓凶手認罪服法,而且這樣做反而會讓凶手熟知警方的刑訊手段,並提高他應對刑訊程序的能力。

當局並沒有聽從FBI的建議,他們依然安排了那場測謊,但結果和專家預測的完全相同,警方沒有得到任何結果。當局不得不再次向FBI求助,犯罪心理學家認為,既然凶手已經連續兩次“戰勝”了測謊儀,那麽相信他的“自信”程度已經很高。針對這種情況,警方必須使用更直接的手法將凶手的個人欲望及意念“外化”,以此來達到審訊目的。

特工根據專家的指示特意安排了一次審訊,他們將審訊的時間安排在了晚上,地點就在警察局,並且設法營造出一種輕鬆的環境,讓凶手有一種很自在的感覺,這樣就會讓他下意識地放鬆警惕。等到審訊的時候,警方則馬上轉換態度,讓凶手明白他不可能會得到“中場休息”的機會。同時審訊過程中還安排了FBI特工、當地警方以及FBI亞特蘭大外勤站的工作人員三方共同主持審訊,以營造出一種“三堂會審”(政府正在全力對付他)以及“你犯事了”(隻有在掌握了足夠有力的證據之後,官方才會鄭重其事地展開審訊)的感覺。此外特工還將一遝遝疊標有凶手姓名的檔案袋堆放在他的麵前,以偽裝成掌握了重要資料及罪證的樣子。

特工還將凶手殺死瑪麗時所使用的那塊石頭擺放在凶手座位側向45度的地方,這樣凶手在審訊中一旦轉頭,就不得不麵對這件凶器。專家相信,隻要達雷爾是凶手,那麽他就不可能對這塊石頭毫無反應,所以這塊石頭會讓凶手空前緊張。在一開始,凶手剛接到審訊通知的時候,他的內心中一定是防備重重的,但在進入警局後,輕鬆的氛圍讓他不由得放鬆了警惕,不過在進入審訊室後,他的心又被吊了起來,幾次三番之後,凶手其實早已惶恐不安,如坐針氈了。

更別提特工還專門安排了兩名警察管理光線,他們將會結合審訊的節奏不斷調整室內的光線,以此來增加凶手所承受的心理壓力。在這樣的氛圍中,特工將不斷地誘使凶手說出他對瑪麗一案的看法,並以假意責怪受害者來引起凶手共鳴,然後故意站在凶手的角度詢問他內心的想法。比如:是不是瑪麗先引誘的你?是不是瑪麗用敲詐的手段來威脅你?是不是瑪麗先撩撥的你?等假問題。

犯罪心理學家認為,這樣審訊和問話有兩種目的:第一,再次消除凶手的警惕心,並且引起他的共鳴,給凶手一個台階下;第二,是給凶手提供了一個自我解釋的途徑。等到凶手被環境和警方詭異的態度弄得心神不定、閃爍其詞的時候,再由FBI特工做出致命一擊,那就一定能夠讓凶手不攻自破,俯首認罪。

在這起凶案中,凶手所使用的殺人工具是鈍器。根據多年罪案研究的經驗,特工知道所有使用鈍器殺人的凶手在殺人之後,他的身上都一定會沾有受害人的鮮血,所以特工決定從這方麵下手,攻破凶手的心理防線。

在這次精心安排的審訊中,達雷爾的表現果然和專家的推測一模一樣。在進入審訊室看到凶器的一瞬間,達雷爾的呼吸就明顯急促起來,他身體的“微動作”下意識地表現出既恐懼又防範的傾向。在審訊人員故意將罪責都推到受害人身上時,達雷爾果然出聲附和,認同這一觀點,就在他悄悄鬆一口氣的時候,特工突然問道:“達雷爾,我知道你身上沾了別人的血,這些血就灑在你的身體和衣服上,我並不需要問‘是你幹的嗎?’這樣的問題,誰都知道那是你幹的!我要問的是,那些溫熱的血液噴濺在你身上時是一種怎樣的感覺?告訴我,那是怎樣的感覺?!”

麵對特工的問題,達雷爾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了,他承認瑪麗的死和他有關,但他在認罪之後強調,他之所以殺死瑪麗是因為瑪麗“威脅”了他,所以他才不得已殺死了她。此外,達雷爾還向警方供述了另一起強奸案,他承認他就是那個強奸13歲幼女的人。

警方迅速將達雷爾·吉恩·德維爾逮捕,並以強奸罪、謀殺罪兩項罪名起訴了他,陪審團認定達雷爾有罪,法院判決達雷爾·吉恩·德維爾需處死刑,執行電刑。1995年5月18日,在距離瑪麗被害16年後,達雷爾·吉恩·德維爾被送上電椅處決,正義最終得到了伸張。

【與罪犯談判的技巧】

在罪犯被逮捕、審判、判定有罪、定刑之前,還有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談判或審問。在這裏,談判主要指的是“人質談判”。在很多時候,FBI都必須麵對挾持人質的暴徒或者以自己為“人質”的自殺者,所以他們必須掌握足夠多的談判技巧。比如:特工們必須牢記一個原則,不能以勝利者和逮捕者的身份進行談判,他們要以同情對方的態度來獲得對方的信任。在博得對方的信任之後,要向對方轉達類似“解決問題的辦法並非隻有一個”的觀點,盡力找到能夠讓對方妥協的方法。隻有在所有可供嚐試的方法全部無效之後,武力才是解決問題的最後選擇。

審問則是警方刑訊中讓嫌疑人招供的常規方法。在一般情況下,審問者都會以兩人分唱“紅臉”和“白臉”的方式出現。比如,“紅臉”積極審問,“白臉”冷靜觀察,在“紅臉”審問足夠久之後找借口離開現場,轉由“白臉”審問。這時“白臉”則以他不喜歡自己同事的審問方式為由,換一種更有針對性的方式繼續審問。

比如“白臉”可以多從嫌疑人的角度問一些問題,並在長時間持續審問的情況下給嫌疑人提供一些食物,來得到對方的認同,麻痹嫌疑人的心理,最終迫使嫌疑人在不經意的情況下向警方坦白。當然很多時候,都必須“紅臉”“白臉”輪番上場,在將嫌疑人的耐性消磨掉之後,迫使嫌疑人向警方坦白。

測謊也是審問中的一個重要環節,這種高科技可以先將嫌疑人回答無關問題時的正常反應(生理參數)記錄下來,然後儀器又在警方詢問一些與案件有關的問題的同時,記錄下嫌疑人的反應,最後用兩種反應相互對照的結果來判斷嫌疑人是否說謊。但因為很多人可以躲過測試,有些接受過特殊訓練的人甚至可以隨意控製自身的反應,所以通過測謊儀得到的結果是不能作為法庭證據的。

FBI經常在審訊的過程中使用肢體語言方麵的知識。科學研究證明人在不自覺的情況下會做出一些“小動作”,這些“小動作”往往能夠直接反映出大量信息。比如:聲音的音色、音調及節奏(在肢體語言中,聲音屬於一種特殊的肢體語言)和肢體動作、麵部表情等。在警方不能確定嫌疑人是否是真凶的情況下,FBI就根據以上信息來對凶手做一個初步判斷,然後會根據嫌疑人的反應製定一係列有針對性的心理策略來誘使嫌疑人向警方坦白。在本文中,FBI特工已經確定了達雷爾就是凶手,所以他們在觀察到達雷爾猶豫不定的時候果斷發動心理攻勢,一舉奠定了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