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信任與合作的展開
蝙蝠、蜜蜂和黑猩猩
在電影中,吸血蝠晚上出沒享用無辜少女的鮮血。但在現實生活中,它們卻黏在牛和馬的身上。有時,個別蝙蝠不走運,夜晚餓著肚子回到公共棲息地,而比較幸運的蝙蝠會友善地吐出一些它們收獲的血液,喂飽饑腸轆轆的同伴。它們何必要這麽麻煩呢?
從進化論的角度來看,這些友好的吸血鬼的行為令人費解。達爾文自然選擇理論的核心是適者生存:如果某些生物能夠比其他生物繁殖更多,其基因也將更多地遺傳到下一代,那麽這些基因將遍及整個物群。所以今天我們能看到的生物——包括蝙蝠——源自世世代代的基因篩選與重組,這是一個有利於增加優秀繁殖基因的過程。
成為獻血者並不會直接增加蝙蝠個體繁殖的機會:相反,獻血會耗盡時間和資源,它使接受者能夠繼續存活,並與捐贈者爭奪食物和配偶,從而降低捐贈者的繁殖機會。看起來似乎那些具有獻血遺傳傾向的蝙蝠總體上比那些沒有這種傾向的繁殖率要低,因此,這種做法將會被淘汰。但事實卻相反。為何會這樣?
直至20世紀60年代,生物學家依然熱衷於群體選擇理論(group selection)。這一思想認為,單個動物可以為其所在群體的利益做出犧牲,即使群體中的個別成員因此受損,進化也會確保該群體的生存。群體選擇理論似乎可以很好地解釋蝙蝠的友善:總體而言,如果饑餓的個體得到同伴的幫助,蝙蝠群體就會變得繁盛。但是,隨著生物學家開始關注基因水平的選擇,而不是群體,甚至是個體動物的選擇,群體選擇的概念就變得不那麽受歡迎了。[這一概念是由喬治·C. 威廉姆斯(George C. Williams)提出的,並由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自私的基因》(The Sel?sh Gene)一書中推廣。]
基因選擇(gene selection)這一概念有很多優點,但也有一個巨大的缺點:它似乎無法解釋吸血蝠和某些社會性昆蟲(如工蜂)明顯的利他行為。工蜂一生都在讓蜂後繁殖,從來沒有自己的後代,所以很難理解為什麽蜂後不會變多,而不孕的工蜂不會變少。工蜂的基因怎麽在蜂群中持續存在呢?
對蜜蜂來說,答案在於家庭關係。工蜂是蜂後的女兒,它們照顧的幼子是它們的兄弟姐妹。我們人類和許多其他動物通常都與後代共享相同數量的基因,就像我們與我們的兄弟姐妹一樣。但這一生物學上的奇特現象意味著,工蜂與其兄弟姐妹的親緣關係比其與任何後代的親緣關係都要親,這也就是說,它們與兄弟姐妹分享的基因比與任何後代分享的基因都多。因此,對工蜂來說,照顧這些兄弟姐妹是合情合理的:這是確保其基因傳承給下一代的最佳途徑。
這種解釋被稱為“親屬選擇”(kin selection),它解釋了那些似乎為了幫助家人而犧牲自己利益的生物的行為。但這無法解釋吸血蝠的行為,因為即使受血者的親屬關係非常遙遠,它們也會獻血。那麽最大的問題是,為什麽自私自利的基因沒有在蝙蝠種群中快速傳遞。假設有一隻蝙蝠不給其他蝙蝠獻血,那它便可以從別人的捐贈中受益,雖不顧及他人,卻也不用擔心這種行為得不到回報。
科學家夜複一夜地研究吸血蝠,發現了其獻血並不是單向行為:蝙蝠在某個晚上獻血,而在另一個捕食不成的晚上成為接收獻血的一方。此外,蝙蝠似乎能尋覓到誰幫助過它們,它們幫助過誰,以及它們的幫助是否得到了回報的蹤跡。當其奉獻得不到回報時,蝙蝠會拒絕下一次的幫助,盡管它仍然願意對其他蝙蝠提供幫助。這種行為模式被稱為“互惠利他主義”(reciprocal altruism):這是一種謹慎的利他機製,以懲罰那些試圖占群體便宜者。
羅伯特·阿克塞爾羅德(Robert Axelrod)和威廉·D. 漢密爾頓(William D. Hamilton)運行的一項模擬程序探索了這種行為的後果。幸運的是,研究人員不必訓練出樂助的蝙蝠和不樂助的蝙蝠,然後把它們放在一起,看看哪些蝙蝠能生更多的孩子。有所不同的是,他們設定了一種情景,這種情景由兩組計算機反複“決定”是否需要相互幫助構成。不同計算機被賦予了不同的策略:例如,一部分計算機的策略是一直施予幫助,而另一部分計算機是從不實施幫助。其間,“一報還一報”者則會在第一次遇到另一台計算機時提供幫助,並在下一輪中,采取與上一輪所遇到的另一台計算機相一致的做法。如果兩位“一報還一報”者相遇,它們彼此會從互相幫助開始,然後在隨後的每一輪中繼續合作;如果一個“一報還一報”者遇到了一個堅持不懈的助人者,或者兩個堅持不懈的助人者相遇,情況也是如此;如果一個“一報還一報”者遇到了一個自私自利者,那麽在第一輪中,雖然會有單向的幫助,但在隨後的幾輪中,兩者都不會再互相幫助;如果一個堅持不懈的助人者遇到一個自私自利者,隻會出現無盡的、單方麵的,而非互惠性的幫助。
在模擬程序中,每台計算機都會得到一個顯示上升或下降的分數:幫助另一台計算機會消耗積分,但得到回報的分數比付出的分數更高。“一報還一報”者最終得到的平均分值比堅持不懈的助人者或自私自利者更高。為什麽會這樣呢?任何“一報還一報”者和(或)堅持不懈的助人者之間的相遇都會通過互助達到雙贏。但是,一個堅持不懈的助人者很容易被任何自私自利者反複利用,而“一報還一報”者隻會幫助這個自私自利者一次。因此,“一報還一報”者總體上比堅持不懈的助人者做得更好。而且,“一報還一報”者也比自私自利者做得更好,後者雖然不會受到剝削,但也從不參與有益的互助。
如果積分情況代表著子孫後代,那麽“一報還一報”者最終會比其他人產生更多的後代,即使是在不同個體采取不同策略的混合群體中也是如此。那些試圖“占便宜”者——自私自利者——終將失敗。這解釋了吸血蝠的行為,它們的獻血行為看起來像是“一報還一報”的策略:在對方需要時獻血,如果一隻饑餓的蝙蝠之前沒有過施助就不會得到幫助。而“一報還一報”的蝙蝠又會比堅持不懈的助人者或自私自利者產生更多的後代,因此這種行為便會在種群中擴散。
“一報還一報”的蝙蝠之所以能夠取得成功,需要相應的外部條件。首先,資源必須有所限製,且相對於貢獻者來說,它對接受者更有價值:獻血隻是獻血者的一項小小犧牲,但它會改變接受者的生死。(這一點在計算機模擬中得到了體現:幫助成本低於被幫助的回報。)其次,個體之間必須反複互動。再次,它們要能夠識別彼此:如果吸血蝠不能區分彼此,它們就無法追蹤受到過幫助的蝙蝠是否報答了對方。最後,個體必須能依照過往相處的記載調整它們與某個個體之間的互動:如果蝙蝠在求助者靠近時,忍不住做出獻血反應性動作,它們就沒有能力懲罰那些自私自利者。
黑猩猩似乎完全符合這些條件。弗朗斯·德·瓦爾(Frans de Waal)和他的合作者花了數年的時間觀察圈養的黑猩猩,首先是在荷蘭阿納姆動物園,然後是在美國的耶克斯研究中心。他們記錄了該群體內高度發達的互惠利他主義係統,它們交換食物和梳理毛發的方式取決於先前的遭遇。(在一個有小孩的人類家庭的生活中有時倒像是單向性的食物供給和梳理服務。)
但是,正如研究人員所指出的,圈養的黑猩猩有大量的食物供應,並且有大量的時間用於休閑和梳理毛發。食物交換主要與人為設定的情景有關。因此,我們不能從它們在人工構造的情景中的行為直接推斷出其野外行為,因為在野外情境中,對施助者而言,“利他主義”可能要付出更大的代價。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人類社會,在資源匱乏的環境下,生活拮據者不可能像生活寬裕者那樣慷慨大方。
社會困境
和蝙蝠、黑猩猩一樣,我們人類也經常麵臨需要為是否互助做決定的局麵。有時做個決定很容易,因為幫助他人或許恰巧也符合自身利益,而無須顧及他人的行為如何。如果我出於自己的喜好建造了一個風景怡人的前庭花園,那麽其他人在經過我的門前時也會駐足欣賞。我從花園中獲得的快樂與他人的所作所為無關:他們的快樂是偶然的。如果我的鄰居也建造了美麗的花園,那麽我也會因此受益,但這也沒有影響到我欣賞自己的花園。
好吧,這很美妙,我們應該去建造花園。但是許多社會情景比這更加複雜。假設我們一群人在一個小湖中釣魚。如果大家都適度釣魚,魚的數量會較為穩定,我們就能一直釣下去。如果我們都很貪婪,那麽魚很快就會消耗殆盡。看來我們應該選擇適度的方式。但請稍等,如果其他人都適度地釣魚,你反倒可以從中漁利,而不用擔心無魚可釣。如果其他人都那麽貪得無厭,那麽無論你自己想幹什麽,魚塘都會很快枯竭,進而你也不妨接受貪婪,獲得短期收益。綜上,看來無論其他人怎麽做,你還是貪得無厭比較好。
類似這樣的情況就是“社會困境”(social dilemmas)。當我們考慮到所有人時,最好的整體性選擇是大家一起適度捕魚。如果局外人來關心我們的整個社會福祉,他們會認為我們大家應該適度捕魚。但其實是,不管別人怎麽做,我們每個人都隻顧自己在捕魚中的個人利益。這一基本的社會性挑戰也是許多環境問題的核心。我為什麽要把中央暖氣關小來對抗氣候變化?如果其他人都不調低他們的暖氣,我不妨也這樣享受舒適的氣溫,直到大家一起等待世界末日的降臨。如果其他人都調低了他們的供暖,那麽在大家拯救地球的時候,我卻可以坐著享清福。
局外人如何鼓勵我們所有人適度捕撈,或調低暖氣,把社會的整體利益放在個人利益之上呢?我們作為局內人又如何來達到這一目標呢?我們有時的確想要解決社會困境——讓一些自然資源得到很好的管理,有時我們也確實做到了為了整體利益做出個人犧牲。但是我們怎麽進行管理呢?人們克服狹隘的私利並與他人合作的條件與環境是什麽?
經濟學家埃莉諾·奧斯特羅姆(Elinor Ostrom)在2009年獲得了諾貝爾獎,她的研究問題是“如何在沒有中央監管或私人產權的情況下成功管理公共財產”。在頒獎儀式上她說,有一個五個字母組成的詞,她想一遍又一遍地加以重複:信任(T-r-u-s-t)。對奧斯特羅姆來說,能夠促進這種信任發展的條件包括長時段的情境、各自維係聲譽的機會以及有關各團體之間溝通的可能性。
作弊檢測
以蝙蝠和黑猩猩為例,進化論可能會對此有所幫助。我們是否已經進化到使用“一報還一報”的策略來對待彼此的程度?因為這樣的策略可以帶來大量繁殖。人類是自然選擇的結果,這一點是(或應該是)沒有爭議的。但這一事實是否能很好地解釋個體、社會行為或當前的思維模式,仍存在很大爭議。許多人對這樣的解釋持懷疑態度,因為這一人類進化思想在過去沒有什麽好名聲,它經常為社會倒退張目。
我們需要謹慎地接納這一進化思想,而不是想當然地認為這個思想是關於人類行為和社會互動各方麵最好或唯一的解釋,也不應該假設如果我們已經“進化到”做某事了,那麽這事就有道義上的正當性。
進化心理學家認為,我們至少可以解釋我們思維和行為的某些方麵,這些思維與行為是幾千年前自然選擇的結果。我們的想法是,當我們的祖先處於狩獵采集時期,也就是從260萬年前到公元前1萬年的更新世時期(Pleistocene period),某些類型的行為或思維模式是有利的。在這段漫長的時間裏,有益於這種有利行為或思維的基因在人群中廣泛傳播,並且很可能仍然在傳播,至今影響著我們的思想和行為。(對我們來說,不幸的是,這種思維和行為在更新世時期運作良好,但在21世紀可能就不那麽管用了。)因此,如果我們能夠以某種方式證實什麽樣的思維和行為在當時是有利的,那可能會幫助我們識別和解釋目前的模式。
這種方法的一個經典例子是科斯米德斯(Cosmides)和托比(Tooby)在互惠利他主義背景下討論的“作弊檢測”模塊。回想一下,如果“一報還一報”是對待其他生物的一種成功、穩定的策略,那就需要滿足一些條件。要使這一策略奏效,使用者需要能夠相互識別,追蹤交易,並根據交易曆史調整自己的行為:它們需要能夠懲罰作弊者。科斯米德斯和托比認為,我們似乎確實有跟蹤作弊者的特殊技能。證據源自我們所掌握的抽象法則能力與社會規則能力的相互對比。
在測試中,大多數人不太擅長用“如果……那麽……”這一方式來思考。假設你麵對的是放在桌子上的四張雙麵牌(如下所示)。
牌的可視麵為:
·E
·G
·3
·8
每張牌的一麵是字母,另一麵是數字,你的任務是檢查牌的兩麵是否符合以下規則:如果一張牌的一麵有元音,那麽另一麵一定是奇數。你需要翻哪些卡才能檢驗此規則?花點時間考慮一下。
大多數人要麽隻翻“E”卡,要麽把“E”卡和“3”卡一起翻。但是正確的答案是翻“E”卡和“8”卡。為什麽?“E”是一個元音,所以你需要檢查它的另一麵是否有奇數。“8”不是奇數,因此你需要檢查它的另一麵是否有元音:如果有元音,那麽規則將被破壞。第三張牌的另一麵是什麽並不重要,因為規則並沒有說隻有元音的另一麵才能有奇數。
隻有四分之一的人在那次測試中答對了。但如果我們改變細節,測試似乎會變得容易得多。這裏還有一些卡片。
牌的可視麵為:
·啤酒
·果汁
·24歲
·17歲
這些卡片描述的是酒吧裏的四個人;每張卡片的一麵是酒水,另一麵是年齡。規則是這樣的:如果一個人喝啤酒,他必須年滿18歲。你需要翻哪幾張牌才能再次檢查遊戲是否遵循了這條規則?這一次比較容易:你需要檢查“啤酒”卡,以確保卡的另一麵不是18歲以下;你還需要檢查一下“17歲”卡,以確保卡的另一麵沒有“啤酒”。我們不太會檢查“24歲”卡或“果汁”卡,因為規則並沒有規定18歲以上的人必須喝啤酒。
四分之三的人在第二次測試中都能得到正確答案。為什麽會有差別呢?抽象地說,這兩個測試都有相同的模式:四張卡片,每張兩麵,形式都是“如果……,那麽……”。從邏輯上講,這兩項任務沒有區別,但我們在第二項任務上比第一項任務做得更好。這樣的變化表明,當涉及社會規範時,我們更善於應用規則,特別是當人們必須滿足一個條件(例如,18歲以上)才能獲得好處(喝啤酒的自由)時。
有趣的是,研究人員對老板和員工進行了關於以下規則的測試:如果有人在周末工作,那麽這個人在一周的工作日內可以休息一天。員工很善於觀察到撒謊的老板:看看有沒有人雖然在周末工作,但在工作日卻沒有得到他們應得的休息。另一方麵,老板則很少注意到這一點。取而代之的是,他們檢查是否有人在一周的工作日內休息而不在周末工作,盡管這並沒有在規章製度中被明令禁止(例如,一名員工可能有權在一周內休息一天,以獲得良好的表現)。我們都很擅長識別作弊者,但什麽算作弊取決於你的角度。
由“一報還一報”說開去
所以我們有檢測作弊者的訣竅。如果知道事實,也知道規則,我們就都有像基層官員那樣把這些放在一起來找出異常的才華。這是成功實施“一報還一報”策略的先決條件之一,因為我們麵臨著重複的社會困境,如果我們要犧牲自己的短期利益來換取長期的集體性成功,就需要發現和懲罰作弊者,以確保其他人對集體成功的貢獻。
但“一報還一報”還有其他幾個條件:有限的資源、反複的互動、識別他人的能力、根據他人的行為調整自己行為的能力。(似乎正是由於這些條件,埃莉諾·奧斯特羅姆才將信任與地方共同體連接起來。)在現代社會中,我們的許多集體項目都涉及我們從未謀麵的人——例如,抗擊氣候變化,保護漁業資源,或者維護道路安全秩序。通過警察、法律係統和政府,國家機構需要為“一報還一報”的策略創造相應的外部條件,因為我們作為個體,無法識別和懲罰那些在利害攸關的事件中不合作的人。(這不僅僅是一個實踐問題,在法律體係中有許多理由可以逃避掉一般公民正義。)事實上,這些問題中的許多方麵都超越了國界,造成了巨大的困難。作弊檢測模塊對我們的幫助也就隻能到此為止了。
最後,通過檢測作弊者實現的互惠利他主義與信任、不信任和可信度有什麽關係?“一報還一報”者,無論是蝙蝠、黑猩猩還是人類,都是從幫助某人開始,期待得到回報;如果不是這樣,那麽就不會再有更多的幫助了。我們可以把這描述為一種信任行為。信任行為基於如果被騙,信任就會終止,因為受惠者被證明是不值得信任的。
或者,我們可以用計算好的風險率來描述這一點:施助者在預測同伴未來的行為上進行了一次小小的賭博。如果他做對了,就會增加他下一次押賭注的信心。如果他押錯了,下一次他就不會再下血本來賭。
經過計算的冒險和信任並不完全是一回事,盡管信任通常會涉及冒險。我們先擱置一下這個話題,討論一下受益者的義務。如果有人無緣無故地幫你一個忙,而你並沒有要求他這樣做,你應該心存感激。但隻要你能處之泰然,值得信任的你也無須做出回報——說一聲“非常感謝,但我並不能為你做些什麽”沒有任何不誠實之處。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們有時也會出於某種理由不想接受他人的恩惠,這會讓人感到尷尬。做一個值得信任的人並不需要你與每個想要與你合作的人合作,以確保每個給你機會的人都能收獲回報。值得信任要求你履行你的承諾,但並不總要求你滿足他人的期待或希望。
此外,如果有人純粹工於心計地幫了你,逼著你給他回報,這說明你不被信任。即使你樂於回報,也會讓人覺得這並不是一種相互信任的關係,而是與人方便也與己方便。信任和值得信任可能是從這裏發展起來的,但有效的互動並不總是信任的例證。
從信任和值得信任的角度來考慮這些互動可能是一種有用的簡化方式,但我們應該謹記,“信任”承載著非常廣泛的含義。從“吐血蝠”到我們,在複雜的人際關係中建立信任和不信任,這種發展並不是一蹴而就的,這種複雜的人際關係包含了道德類別,以及怨恨、傲慢和憤怒等極易被觸動的情感,而且我們還需對彼此做出明確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