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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又一次慫恿我加入網球隊。他的混雙搭檔,梅麗莎·巴倫布瓦姆,由於韌帶撕裂,需要休整一段時間。她將缺席這個賽季的最後三場比賽,而且他需要盡快更換搭檔。“我們在一起那會兒,我從來沒有想過我們應該成為搭檔,但是我想現在沒事了。”他說。
“我們吵架和其他那些事情怎麽說呢?”
“我猜到你會說這些,但是首先,我必須是一個好隊長,而對我來說當務之急是找到一個新的搭檔代替米西[1]。內奧米,有些事情,比你我之間曾經發生的那些事要重要得多得多。”
“比如呢?”我很好奇艾斯接下來會說什麽。
“比如網球。還有強大的膝關節。”
“我必須提醒你的是,我已經很久沒有訓練過了。”
“我會鞭策你盡快進入狀態的,波特。”
事實上,我自己也想回到網球隊。我並不是什麽世界知名網球運動員,但是我喜歡打網球。艾斯知道我這點。
“那就這麽定了,”我說,“為什麽不呢?”
說實話,艾斯是一個很好的雙打搭檔:不自私,不去搶著打每一個球,他本能上可以判斷哪個球我可以接到、哪個球可能接不到。我們是一個很好的組合。我們贏多輸少,這說明我們還是很有默契的,考慮到我們在一起訓練時間才這麽短。
我們倆都很享受在球場上的時光。比如,比分是40:0[2]的時候,艾斯可能會開這樣的玩笑,“四十比——也許是愛,也許不是愛,不然也不會在同學會舞會之夜把我給拋棄。”
“哈。”我說。
一天,我戴著他之前送我的網球腕帶上場打球。我舉起手腕對他說:“注意到有什麽特別的地方嗎?”
艾斯吹一聲口哨說:“那個送你這個東西的人一定很浪漫。”
這或許有些老套,但是這讓我們都挺歡樂。這些都很容易讓我想起為什麽最早那會兒我會喜歡上他。
我們坐校隊客車從賽場回去的路上,艾斯對我說:“我聽說詹姆斯的事了。”
“是啊。”我說,希望他不要接著往下說。
“也許你可以去看看他?”
我告訴他我已經去過了,但是現在我們決定分開一段時間。
艾斯點點頭說:“我能看出來你真的愛他。我知道你愛上某個人的時候是什麽樣子。我了解你。”
艾斯跟我道歉:“我們分手的時候,我對你說了一些不好聽的話,對不起。”
當然,我很早就原諒他了。我告訴他我也覺得對不起他:“我們之間的關係出現問題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對吧?甚至在我的事故發生之前?”
艾斯露出他那個有點呆笨的微笑,什麽都沒說,就是搖搖頭。
五月的第三周,我正在幫愛麗絲一起給她的新話劇《哈姆雷特》繪製布景,這時詹姆斯信步走進劇場。
我不知道他那天會回學校。
詹姆斯還是一如既往的帥氣,看起來也沒有那麽消瘦了,這是個好現象。他問我想不想出去喝杯咖啡。我告訴他我要先把布景畫完,我也確實這麽做了。
在咖啡店的時候,他跟我說甜蜜湖的事,我告訴他我攝影作品的事。
他告訴我他戒煙了,而我告訴他我決定讓我的頭發重新留長。
他告訴我他不在這段時間和一個叫作伊麗莎白的女孩子成為朋友,我告訴他我送了克洛伊一本艾米莉·狄金森的詩集。
“哪一本?”他問道。
“《我是小人物》。這算是她給我起的小名。我們在蘭茲曼老師的課上讀了這本詩集,然後我把這本詩集影印了一本寄給了她。在我小的時候,我總是很喜歡收到信箱裏的東西,你呢?”
詹姆斯點點頭。
很快,我們之間就沒有了話題。
我們之間已經時過境遷。我變了,他也變了。
沒有了我們倆的“瘋狂”(不然該叫什麽呢)把我們融合在一起,我們之間共同點所剩不多。又或許是在太短的時間裏發生了太多事情。就像是你和一個你並不怎麽熟的人一起去旅行。旅程中你們會很快變得親近,但是當旅行結束之後,你意識到那種親近隻是一種假象。那種建立在一段旅程上而不是建立在兩個旅行者本身的親密關係是轉瞬即逝的。
不管怎麽說,我知道他也有這種感受。
他開車送我回家。
“你還是會在手掌上寫東西,”他注意到,“就像我們第一次見麵時我的手掌上的那樣。”
“但是你手上的是血,吉姆斯,”我指出來,“這些都很容易就洗掉了,你知道嗎?”
“是啊,是啊。不過實際上傷口愈合得也很快。”他吻了吻我的臉頰,然後就走了。
我獨自一個人去參加舞會,結果卻是跟伊薇特和愛麗絲一起玩。
舞會上我碰到的第一個人是艾斯。他的新女朋友是另一個學校的網球運動員。艾斯這樣把我介紹給他的新任女友:“這位是內奧米·波特,我的前女友,也是我現在的混雙搭檔。”
“他給你的信息可能太多了。”我翻了個白眼,對艾斯的女朋友說。
威爾和溫妮一起來參加舞會。他穿著一件淺藍色的禮服,她穿著一件顏色相配的淺藍色複古的薄紗傘裙,看起來很小巧(對我個人來說,我太高了,大多數複古的衣服都穿不了)。藍色有點太多,但是他們看起來可愛極了。威爾和我一直沒有機會說話。有那麽一瞬間,他在房間的另一頭對我使了個眼色,我也對他使了一下眼色。
他是一個好男友,很照顧她。他幫她拿潘趣酒,確保她想坐的時候有位置坐,當她去洗手間的時候幫她看著包。
他是她的好男友,或許在宇宙的另一個空間,他可能是我的好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