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舊石器時代晚期的革命
保羅·梅拉斯(Paul Mellars)
導言
這一時期集中在距今大約4萬年至3.5萬年前,這是歐洲史前史的關鍵轉折點之一。在這一曆史時期,我們可以確定兩種主要的變化,它們顯然以某種方式對整個歐洲社會的後續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一方麵,這一時期的人群(從廣義上來說)有效地取代了歐洲早期的“原始人”或尼安德特人,而這些人群在大多數生物特征方麵顯然與我們自己是完全相同的。在基本相同的時間跨度內,我們可以確定人類行為在考古記錄中的廣泛變化,這些變化共同定義了從舊石器時代中期到晚期的過渡。有關這兩個變化可能在多大程度上以某種直接的、因果的方式聯係在一起,進而產生了一係列令人關注的有趣議題,這些將在本章的後半部分進行討論。然而,總的來說,人類發展的“生物”和“行為”記錄的這種變化,無疑是近100萬年前這片土地出現最初的居民以來,歐洲史前史中最重要的事件之一。
環境背景
可以說,這一過渡最顯著的一個特點是,它並不是在更新世很長的一段氣候和環境變化更為劇烈的時期發生的,而是在一個氣候相對穩定的時期發生的。此時,歐洲北部和中部地區正處於嚴酷的冰川氣候下,這可能與當前阿拉斯加南部或斯堪的納維亞北部地區的情況並沒有太大不同。據估計,在冰川活動最劇烈的時間段(大約1.8萬年至2萬年前),歐洲大部分地區的全年平均氣溫很可能比目前水平再降低至少10攝氏度。此時,從北大西洋極地流出的寒流,向歐洲大西洋沿岸延伸至西班牙北部範圍。這些海流和相關的季風環流模式結合起來,將在歐洲大多數地區形成比現在更明顯的大陸性氣候,從而導致夏季和冬季之間形成更大的溫差。即使冰川期,歐洲一些夏季的氣溫可能與今天相差不遠,但冬季也會非常寒冷,當地氣溫可能在短時間內降至零下10攝氏度以下並持續數周時間。大雪將是這些漫長冰川冬季的特征,在一年中較冷的這幾個月中,它對人類的行動構成了重大阻礙。在這些條件的影響下,冰川迅速從歐洲主要山區(即從斯堪的納維亞山脈、蘇格蘭高地以及更為確定的範圍,從阿爾卑斯山脈和比利牛斯山脈)擴展到冰蓋覆蓋的北歐和中歐大片地區,緯度範圍從英國中部山地到阿爾卑斯省南麓地帶。
因此,居住在歐洲冰緣環境的人類群體,生存的氣候環境遠談不上舒適(至少在冬季是這樣),但這種氣候條件卻在其他方麵作出了重要的彌補。這些冰川環境最直接的影響是,除歐洲最南端的地區外,樹木生長速度顯著放緩,出現了由草類、苔蘚及其他植物組成的低矮灌木叢,從而形成了視野開闊的地貌景觀。即使為期半年的冰雪期阻礙了人類的狩獵及其他活動,人類也不必與這種茂密的、幾乎難以穿越的森林抗爭,在後冰川期的早期階段(見第三章),這種森林顯然對後來的中石器時代群落的活動構成了一個非常大的障礙。
從經濟角度來看,這些開闊的、少樹的景觀所產生的影響更為深遠。覆蓋東歐、中歐和西歐大片地區的極其肥沃豐饒的凍原和幹冷草原,在許多方麵為眾多適應寒冷的動物群,譬如馴鹿、野馬和草原野牛,以及大型的“厚皮”動物,如猛獁和長毛犀牛,提供了理想的條件。把歐洲末次冰期這些幹草原和凍原類的地形想象成如塞倫蓋蒂(Serengeti)大平原那樣的野生動物園,無疑有點誇大其詞,但不一定是過度想象。當然,已知這些物種中有許多已經形成了大型的漫遊獸群(在某些情況下,動物數量即使不是數千隻的話,也可能達到了數百隻),在一年中定期和基本可預測的時期,它們在夏季和冬季牧場之間幾乎有規律地進行著遷徙。毫無疑問,舊石器時代晚期的歐洲人群敏銳地意識到這些季節性的遷徙,並且往往將他們的定居地恰好巧妙地建立在這些遷徙的路線上,以便預測和攔截動物群。在這些極豐饒環境的影響下,在歐洲一些生態條件有利的地區,如法國西南部、坎塔布裏(Cantabrian)海岸,以及奧地利、前捷克斯洛伐克和俄羅斯南部黃土覆蓋的平原,舊石器時代晚期人群的人口密度可能與同一地區早期農業聚落的人口密度相差不太大。
冰川環境的另一個更直接的後果是海平麵大幅下降。根據對冰蓋的總範圍和厚度的估計,可以計算出,在距今大約1.8萬年的末次冰期最大值時,全球海平麵一定下降了至少100米。對海水環境的氧同位素記錄(清楚地反映在深海沉積物中有孔蟲和其他海洋生物保存完好的骨骼中)的研究也可以得出類似的估計,這表明,在冰期最大值時,必須從海洋中去除相應數量的同位素較“輕”的海水(即由同位素較輕的氧16而不是由較重的氧18組成的海水)。當然,所有這些都會對歐洲的沿海地理產生重大影響。在歐洲大多數地區,這隻是導致了沿海平原範圍的擴大——通常不超過目前界限的20千米至50千米。然而,在其他一些極淺海域,其後果則要顯著得多。最顯著的影響發生在北歐,下降幅度最大,使得英吉利海峽和北海盆地的大片地區暴露為陸地,並有效地將英國與歐洲的主要陸地一體化。直到冰川期結束後距今約6000至8000年前,英國才與歐洲大陸最終分隔開。毫無疑問,在這一時期的大部分時間裏,歐洲(包括英國)大部分北緣地區都太過荒涼,不適合狩獵人群進行任何形式的永久甚至暫時的活動。盡管如此,很明顯,在少數短暫的、較溫暖的“間冰”時期,舊石器時代晚期的種群確實延伸到了英國南部,例如,在距今大約3萬年前的“阿爾西”(Arcy)間冰期,以及顯然處於距今大約1.2萬年至1.3萬年的冰期結束階段。正如我們將看到的那樣,當氣候的暫時改善使這種領土擴張成為可能時,這些短暫的入侵無疑使得舊石器時代晚期的群落能夠充分利用這些短暫的生態環境“窗口”。
過渡的本質
無論這最終會對行為變化的複雜性有何重要意義,這些變化都標誌著歐洲完全舊石器時代晚期群落的出現,毫無疑問,這些變化的規模,以及這些行為改變的一些顯著方式都反映在考古學證據的許多不同方麵。這些行為變化是如何產生的,以及這些變化與來自歐洲大陸以外地區的新的人類種群的分布可能有什麽程度的聯係,下一節將對這些問題進行討論。然而,在著手解決這些極具爭議性的問題之前,重要的是要清楚地了解在考古證據中我們可以識別哪些模式,以及這些模式對理解人類技術、經濟和社會組織中的一些根本變化所可能具有的意義。簡化為簡單的術語,這些變化或許可以概括如下。
首先,我們可以確定石器生產模式的某些基本變化——這些變化,以不同的形式,一直被視為區分舊石器時代晚期和先前的舊石器時代早期及中期階段的主要判斷特征。事實上,這些變化並不像一些早期教科書中所論述的那樣明確清晰。雖然早期的、舊石器時代晚期之前的群落,對於較寬、較重的石器生產主要使用勒瓦婁哇技術及相關工藝,但現在很明顯,至少在某些情況下,舊石器時代中期的人群開發了令人驚訝的複雜工藝,用於製作更薄、更長和極規整的“刀片”,即細長的、錐形的石片是由特製的圓錐形或柱狀的石核製成的。舊石器時代晚期最顯著的特點,在於這些石葉形製的種類迅速多樣化,它立刻有效地主導了石器的生產——至少在那些當地燧石和其他石材的料源供應充足,質量足以使這些要求頗高的石片切削技術得以應用的地區。對於這一轉變提出了幾種可能的解釋,包括對地方性原材料供應的使用方麵實現更大經濟性的簡單需求,到對新的石器生產模式的需求(比如,大型的具柄刮刀片、邊刮器或預製的尖狀器),對於這些更細長、更規整刀片形狀的生產而言,新的優勢突然在歐亞大陸的廣大地區凸顯出來,其規模與舊石器時代早期階段的層序(sequence)所記載的大不相同。
毫無疑問,石器生產中最顯著的變化,表現在舊石器時代晚期的人群展現出的巨大創造力上。他們所創造出的工具種類,比早期階段人類所生產的工具種類更多樣,使用範圍更廣泛。從舊石器時代晚期的地層開始,以後的地層“記載”了許多新的石器種類的問世,包括新型剝皮刮削工具種類的出現(所謂的“端刮器”),設計用於專門加工骨骼和鹿茸材料的工具(尤其是鑿孔或類似鑿子的“燧石打火器”或“刻劃器”),以及各種各樣的刀具、穿孔工具和(最引人注目的)各種形狀的長矛或其他狩獵武器。這種石器生產多樣性的增加,無疑反映了其他相關技術種類的大幅增加,幾乎可以肯定的是,它們在舊石器時代晚期的最早階段就已出現——例如,對獸骨和鹿角的修整更為精巧,對木製品的使用量增加了,對毛皮衣物的製作更為精致,以及狩獵技術的新形式。但似乎同樣清楚的是,並非所有文獻記載的石器生產的變化和多樣性,都可以用這些簡單的經濟或功能術語來解釋。一些作者最近認為,許多舊石器時代晚期的工具似乎反映了對工具打製的一種投入程度,以達到相對較高的標準化程度,其形狀明顯預製而成,這似乎超出了關於舊石器晚期較早階段的現有認識。就好像石器的形狀現在呈現出某種更明確的象征意義,它們在某種程度上對生產它們的人類群體來說也具有明確的含義。最引人關注的原因之一是,這可能反映出在舊石器時代晚期的人群中出現了更高層次的語言形式,它指示著石器(以及很可能大多數其他的遺物)的形狀應該符合一些明確定義的“心理模板”——據推測,與工具本身附加的語言和概念符號有關。另一種(但並不相互排斥)解釋是,急劇變化的石器種類當時應該以某種方式作為舊石器時代晚期社會的階層或人群分化的象征。後一種解釋的吸引力在於,它有助於說明在歐洲不同的地區所遇到的石器種類的顯著變化,以及石器種類變化的(或許)同樣驚人的方式——速度快而且具有持續性——貫穿舊石器時代晚期序列的許多不同階段。無論正確的解釋是什麽,毫無疑問,舊石器時代晚期人群的整個石器生產過程都表現出一定程度的活力和創造力,這與以往文章中所描繪的在整個舊石器時代的早期和中期的長時間範圍內更為統一和保守的技術模式形成了鮮明對比。
上述舊石器時代晚期人群石器生產的所有特征,也同樣反映在骨器、鹿角和象牙製品的生產中,即便不是那麽顯著。也許正是在這裏,舊石器時代晚期技術的真正創造力和創新力才能最清楚地展現出來。正如克萊夫·甘布爾在前一章中所指出的那樣,毫無疑問,舊石器時代中期的人們出於各種目的會偶爾利用骨頭和鹿角的碎片;在某些情況下,他們似乎改變了這些材料的形式。例如,對天然尖銳的骨頭末端進行局部磨削,以增強其作為錐的用途,或偶爾將致密骨頭碎片剝製成簡單的仿石頭的邊刮器甚至手斧。在舊石器時代的早期和中期,原始人類明顯缺乏對於骨頭、鹿角和象牙可以用作基本“可塑”材料的任何明確認識,它們可以被雕刻並製作成各種不同的、可精密加工的形態。這種突然爆發的骨器和象牙技術,可以從歐洲舊石器時代晚期最早階段的地層中得到印證——最引人注目的可能是從法國中部屈爾河畔阿爾西(Arcy-sur-Cure)的沙泰爾佩龍地層(Chatelperronian,距今約3.3萬年至3.4萬年)中發現的各種各樣的錐、針、骨筒、骨環等,以及從早期奧瑞納遺址中發現的更精細的骨製和象牙製矛頭以及穿孔的鹿角“指揮棒”。與石器一樣,我們可以看到在工具形成過程中同樣強調高標準化程度,對形狀也做了明確規定,骨器和鹿角工具的特殊形狀也在不停地改變,這一同樣顯著的趨勢在整個舊石器時代晚期許多遺址的地層中都能反映出來。骨頭、鹿角和象牙加工的整個技術體係反映了對各種新技術程序的掌握;從獸骨和鹿角大量碎片的深切槽,到產生可加工的原材料碎料(所謂的“切槽和碎料”技術——幾乎可以肯定,涉及了碎石刻刀或刻劃器的使用)來進行係統的鋸切、磨削和對表麵的拋光加工,以獲得整齊、規則的形狀。不管舊石器時代中期遺存中保留的為數不多的骨製品究竟有何重要意義,都似乎反映了舊石器時代晚期人群在技術行為的範圍和複雜性方麵某種近乎巨大的飛躍。
在本章的後半部分,我們將在整體上更充分地討論舊石器時代晚期人群的美學或“藝術”創造力問題。這裏要強調的重點是,藝術或裝飾行為的迅猛發展絕不局限於舊石器時代晚期後期階段,即使這些創造力的某些表現形式更令人印象深刻。例如在一些遺址中〔如法國南部的拉斯科(Lascaux)洞穴遺址或西班牙北部的奧爾塔米拉(Altamira)岩窟〕,它們的曆史可追溯到末次冰期最大值前後,大約在距今2萬年至1.5萬年。正如蘭德爾·懷特(Randall White)、喬基姆·哈恩(Joachim Hahn)和其他人所指出的那樣,中歐和西歐最早的一些舊石器時代晚期的人群,顯然都是不折不扣且成就卓著的藝術家。例如,這方麵的明確證據有,從德國南部福格爾赫德(Vogelherd)洞穴遺址早期奧瑞納文化層中(Aurignacian)出土的用猛獁象牙雕刻的各種動物小雕像,出土於霍倫施泰因-施塔德爾(Hohlenstein-Stadel)附近洞穴遺址的非凡的獅人雕像,以及從法國南部早期奧瑞納遺址出土的動物和女性“外陰”符號的一些高度風格化的代表作品。所有這些藝術表現形式現在至少可以追溯到3萬年至3.2萬年前,或許在某些情況下還可以追溯到大約3.5萬年前。
即使在嚴格的藝術意義上,這些作品並不那麽令人印象深刻,但人們也不應該忽視那些貫穿歐洲舊石器時代晚期早期階段的顯然是“個人”裝飾物的迅猛發展。其中大多數是簡單的動物牙齒(主要為毛皮獸,如狐狸、熊和狼),人們鑽穿牙根後進行穿孔懸掛。這些穿孔牙飾有據可查的例子,來自可追溯到至少3.3萬年至3.5萬年前法國和西班牙北部遺址層,或許早在4萬年前的保加利亞的巴徹-基羅(Bacho Kiro)洞穴遺址就有保留。然而,這些個人飾品最顯著的發展似乎發生在舊石器時代晚期稍晚的時間,距今大約3萬年至3.4萬年。因此,蘭德爾·懷特(Randall White)指出,有證據表明,在法國西南部卡斯特默爾(Castelmerle)山穀的阿布裏-布朗夏爾(Abri Blanchard)岩洞遺址、魯凱特(La Souquette)遺址和卡斯塔內(Abri Castanet)岩洞遺址的最早的奧瑞納(Aurignacian)文化層中,似乎存在著一種近乎工廠的模式,用以生產各種形式的珠子和掛件;其中涉及一係列複雜的生產過程,包括切刻、開槽和分割已經精心雕刻的象牙棒,很明顯是用於大規模生產各種珠子和掛件的。在某些情況下,這些珠子顯然被塑以不同的形狀,用以不同的裝飾,以模仿特定形狀的海洋貝殼。據懷特估計,僅卡斯塔內岩洞和魯凱特這兩個遺址就生產了500多件精致的掛飾;而在比利時的一些遺址和德國南部的奧瑞納遺址,顯然可以確定有著類似的生產中心,年代也大致相同。正如甘布爾在第一章中所指出的那樣,目前在歐洲舊石器時代的早期和中期,這種藝術品或裝飾品幾乎還沒有令人信服的發現——以下可能除外:匈牙利塔塔遺址出土的雕刻於一枚貨幣化石貝上的十字形飾物,以及德國南部的伯克施泰因施米德(Bocksteinschmiede)洞穴遺址所發現的兩件有著明顯穿孔痕跡的狼和天鵝的骨骼。
以上討論的各種證據毫無疑問地表明,在舊石器時代晚期最早階段的時間裏——肯定為距今3萬年,在某些情況下,顯然早在3.8萬年至4萬年之前,可以在歐洲的大部分地區確定一係列基本新穎的、在某些方麵相當引人注目的行為模式。在人類群體的其他一些領域,譬如對動物種群的利用、人口密度的水平或舊石器時代晚期人群的內部社會組織,有據可查的類似變化的程度到底有多大,將在後麵的一節中進一步討論。然而,從上述所引用的證據來看,已經清楚的是,傳統的“舊石器時代中期到晚期的過渡”時期確實反映了文化發展的某種重要分水嶺,這可能不亞於有案可稽的所謂“新石器時代革命”時期或早期金屬冶煉社群的發展。當然,關鍵問題在於這些變化是如何產生的,以及它們如何迅速傳播到歐洲大陸如此廣泛的區域的。正如我們將要看到的,這是目前了解到的在整個更新世這一巨大時期,人類群落的總體發展中最核心和最具爭議的問題之一。
起源的問題
解釋歐洲舊石器時代晚期文化出現的疑問,目前取決於兩個核心問題。第一,發生這種轉變的人口背景是什麽?換言之,我們是否應該設想整體行為變化和考古學變化的複雜性,這些變化將舊石器時代中期到晚期的轉變定義為本質上是在當地逐漸發展的人口背景下發生的;或者這種轉變是否反映了一個更巨大的人群替代過程,這一過程是由發源於歐洲以外的人類群體引發的,並且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有效地將歐洲大陸開辟為殖民地?第二,無論人口替代還是人口連續性問題,對於舊石器時代晚期考古記錄所清楚揭示的各種文化和行為創新,我們該如何解釋其具體起源?
這兩個問題都提出了一些極具爭議性的問題,這些問題以這樣或那樣的形式,在整個20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裏,在很大程度上主導了對歐洲舊石器時代的研究。大多數早期的學者(可追溯到1908年馬塞林·布勒時代)似乎更傾向於某種主要人群替代的想法——至少對於歐洲大陸的中西部地區而言是這樣的。然而,在同一時期,偶爾也有來自人類學家對這種“殖民化”設想提出抗議的聲音,他們更願意將整個生物和文化發展模式視為當地人群的進化和行為過程的一部分。
雖然這一問題仍然備受爭議,但最近的一些發現似乎已經使證據的天平相當強烈地轉向了長期倡導的人群替代觀點。在這方麵,有三個事態發展特別重要。首先,在法國西部的聖塞澤爾(Saint-Cesaire)遺址發現了一具非常典型的尼安德特人的骨骼,根據種種跡象顯然可以將其年代追溯至距今非常近的大約3.5萬年前。這具骨骼的考古研究組織提出了一些特別有趣的問題,將在下文進一步討論。然而,現在已經確定的是,這具特殊的骨骼最多隻比其他幾具典型的克魯馬努人(Cro-Magnon,即晚期智人)骨骼的發現早3000年到4000年,後者顯然與舊石器時代晚期末期階段甚至現代歐洲種群的那些骨骼幾乎相同。主張人群替代假說的人會爭辯說,很明顯在這種情況下,沒有足夠時間讓典型的尼安德特人(以聖塞澤爾為代表)在可利用的時間範圍內逐漸進化成完全“現代”的人類種群。第二個重要的進展,源自對以色列的斯虎爾(Skhul)和卡夫澤(Qafzeh)遺址的一係列本質上是“現代解剖學”意義上的人骨進行的年代測定,結果發現這些人骨的年代距今非常遙遠,約9萬年至10萬年前。這些發現當然隻是在歐洲之外,但清楚地表明,在現代人類種群(在解剖學意義上)最終出現在歐洲大部分地區之前的5萬年至6萬年前,現代人類種群就已經出現(在解剖學意義上)在歐亞大陸的這些鄰近地區。第三,分子生物學的最新進展(特別是現代人類種群中線粒體DNA模式的研究)似乎表明,當今世界上所有的現代人群都很可能源自20萬年前一個共同的祖先。如果從表麵上看後一項研究結論的話,就意味著早期的歐洲“原始人類”(以直立人和後來的尼安德特人為代表)對舊石器時代晚期和後來的歐洲人種幾乎沒有什麽遺傳貢獻。
如上文所述,這些解釋目前都遭受了很大的質疑,特別是來自生物學和人骨證據的幾個不同方麵的挑戰。然而,我自己的想法是,關於這一相當快速的以某種形式的人種擴散的設想,不僅能很好地與歐洲大多數地區考古證據的整體模式相印證,而且有助於解釋這些證據的一些更令人費解的特征。這些特征一直難以與整個舊石器時代中期向晚期轉變的這一簡單、基本上是線性進化模式的觀念相符。例如,在這方麵最顯著的特征之一是技術層麵的驚人一致性,從以色列的南部到西班牙西北海岸的廣闊區域,舊石器時代晚期最早階段的地層都有與此有關的遺存。這種一致性就是所謂的奧瑞納文化現象,其特征不僅是一係列非常獨特的石器類型(各種類型的船底形邊刮器、打製的小刀片、奧瑞納石葉等等),而且還有一係列同樣特征的骨器和象牙製成的工具(最顯著的是各種類型的“雙錐形”和“底端分叉”獸骨尖狀器)。人們一直難以用獨立產生理論來解釋這種至少4000千米內的、遍布歐亞大陸許多不同地區的技術高度的一致性,但是這顯然更符合人種在這些區域快速擴散的觀點。這一觀點的論據如下:奧瑞納的工業似乎總是與證據充分的、最早的解剖學意義上的完全現代人的出現相關聯,例如,前捷克斯洛伐克的姆拉德克人(Mladec)、德國的福格爾赫德(Vogelherd)遺址、法國的克魯馬努人(Cro-Magnon)和萊斯-羅伊斯(Les Rois)遺址,而且同等重要的是——如果不是更重要的話——它完全具有舊石器時代晚期最早的同時又是最明確的技術表現形式,包括精心設計的骨器,年代最早的用獸骨和獸牙製作的裝飾品;同樣是最早出現在這個時期的、複雜而又有代表性的藝術表現形式。在歐洲東南地區典型的奧瑞納工業似乎比西歐稍早出現,這一事實似乎為人種擴散假設提供了進一步的支持。無論如何,最近放射性碳加速測年法的應用清楚地表明,成熟的奧瑞納技術產生在從黎巴嫩北部延伸到坎塔布裏(Cantabrian)海岸的廣大區域,時間至少距今3.5萬年至4萬年。
由晚期智人種群快速擴散的設想引起的最令人感興趣的問題之一,是當現代人在歐洲各地不斷擴散的時候,他們與當地原始人類(即尼安德特人)種群之間的任何接觸或相互影響的情形。朱布羅(Zubrow)最近提出,即使我們設想這兩個人種之間存在某種直接競爭,但這種競爭的形式也不一定是非常激烈的。朱布羅還提到,基於種族動態的各種仿真建模實驗表明,兩個種族之間生育率和死亡率相對輕微的失調,可能會導致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也許不超過千年,一個種族被另一個種族有效替代。如果我們設想尼安德特人以小規模且流動性強的組織形態分散在歐洲各地,那我們很容易想象出最終的種群更替的情景:沒有任何大規模種族滅絕的圖景,甚至這兩個種族之間也沒有直接的衝突。
有趣的是,在考古證據的某些具體方麵,很可能有一些能夠直接證明這兩個種族之間存在某種共生場景,至少在某方麵合作過。如上所述,現在有明確的證據表明,一些尼安德特人在西歐部分地區的存在至少持續到距今3.5萬年前,他們顯然與早期的解剖學意義上的現代人同時並存過。這方麵最有力的證據是出土過典型晚期尼安德特人遺骨的聖塞澤爾遺址,以及許多其他遺址:在那裏我們可以觀察到早期奧瑞納文化與其他所謂的“沙泰爾佩龍”文化類型(即與聖塞澤爾遺址尼安德特人遺骨相關的文化類型)的地層反複疊壓在一起。現在普遍認為,沙泰爾佩龍文化實際上是法國最後一批尼安德特人直接創造的,具有明確的技術傳承,可以直接追溯到同一地區最晚的莫斯特文化。盡管這些發現與尼安德特人明顯相關,而且具有明確的舊石器時代中期源頭;但也有同樣明顯的證據表明,沙泰爾佩龍人在某些方麵開始采用一些舊石器時代晚期技術——例如,典型的石葉技術、舊石器時代晚期的標型器、(至少在某些情況下)製作形製簡單的骨器和鹿角工具,以及穿孔的獸牙飾品。在此背景下,最重要的因素是,沙泰爾佩龍文化的所有這些表現出舊石器時代晚期特征的方麵,都顯示出是在一個相對較晚的年代(可能距今約3.5萬年)發展起來的,這顯然晚於西歐最早出現典型奧瑞納技術的時間。因此,最理性的觀點是,將沙泰爾佩龍遺址中任何舊石器時代晚期的具體特征,視為對最後一代尼安德特人與最早的解剖學意義上的現代人之間某種形式的合作以及與此相關的“文化交融”的直接或間接的反映。
顯然,在歐洲的其他幾個地區,也可以發現最晚的尼安德特人和最早的現代人之間相似的接觸和文化交融模式。例如,中歐的塞勒托(Szeletian)文化和相關的“葉形尖狀器”文化,前捷克斯洛伐克的波虎尼森(Bohunician)文化,以及意大利的烏魯(Uluzzian)文化。正如法國的沙泰爾佩龍文化一樣,所有這些文化都表現出舊石器時代中期和舊石器時代晚期技術特征的奇特融合;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所有這些文化似乎都與同一或鄰近地區早期的奧瑞納文化的存在處於大致相同的時期。遺憾的是,這些遺址中還沒有發現直接與此相關的人骨;隻有在沙泰爾佩龍人的案例中,我們才能確鑿地證明,這些表麵上“變異”的文化實際上是尼安德特人的產物。不過總體上的證據表明,在歐洲的許多地區,這兩個人種確實存在著一段顯著重疊的時期,而且在這一時期,兩個種群之間發生了某種形式的互動。正如朱布羅等人所主張的那樣,所有這些都表明一個種族被另一個種族明顯取代的過程。但是這個過程並不像一些早期學者傾向的那樣,這些學者認為這個過程近乎是劇烈的、突如其來的,或者是極端暴力的。
撇開種族替代和相互作用的問題不談,舊石器時代晚期文化的鮮明特色最初究竟何時、何地,最重要的是如何發展的,這些問題的答案仍然非常模糊。目前我們唯一有信心說出來的是,有明確的證據表明,在距今至少4.5萬年至5萬年前,在西亞和非洲的一些地區,許多具有舊石器時代晚期特色的技術就已經形成——也就是說,它們出現在歐洲大多數地區已經是5000年或1萬年以後。關於這方麵的確鑿證據是考古發掘遺址的地層,例如,中東的沙·阿吉爾(Ksar Akil)遺址和波克·塔吉特(Boker Tachtit)遺址,以及更遠的南非的克拉西斯(Klasies)河口遺址和邊界洞遺址。推動這些發展的動力源泉有哪些,現在仍然是個謎。人們提出了各種可能的設想,從當地氣候和生態變化對刺激人類社會和經濟模式重大轉變方麵的影響,到簡單地解釋原材料供應減少對促進以更經濟的方式加工石葉類石器的影響。目前認為,這些解釋在很大程度上隻是推斷。當然,這些層出不窮的假說沒有一種可以根據現有的考古證據進行充分的檢驗。一個更有趣的可能性是,舊石器時代晚期文化的發展可能在某種程度上與更複雜和高度結構化的語言模式的出現相關聯——根據比克頓(Bickerton)和其他人的觀點,這一發展可能是在人類發展的某個特定時間節點以相對突然的方式出現的。如果這個意見確實正確的話,那麽它也許就可以解釋人類文化中的大多數劇烈變動,從高度組織化的經濟剝削模式和人類群體內部社會組織的出現,到石器和骨器生產中出現的各種象征表現形式,以及最終的也是最重要的——藝術和個人裝飾品的出現。當然,問題在於,語言大概必須被列為所有人類行為中考古學上最不“可見”的方麵之一。對舊石器時代晚期象征文化和語言之間聯係的廣泛探討是耐人尋味的。考古學材料表明,舊石器時代中期到晚期過渡階段,人類在技術、經濟、社會和美學方麵的活動發生了巨大變化;總體而言,語言也許是對此變化最合理的解釋。但是,它目前幾乎隻能作為一個參考,因為我們很難利用考古學材料對其做出任何非常直接或縝密的驗證。
舊石器時代晚期的經濟與社會
無論人們對舊石器時代晚期現代人種的源頭可能持何種觀點,有一點可以確定,這些人群的一些獨特的行為印記不僅涉及上一節文化討論的多個技術方麵,而且還包括人類群體的經濟和社會組織的若幹方麵。換言之,“舊石器時代晚期革命”假說的範圍似乎已經延伸至人類文化和組織的各個方麵,遠遠超出了純粹的技術甚至“審美”領域。
當然,在純粹的經濟層麵上,歐洲舊石器時代晚期的人群顯然與其舊石器時代中期尼安德特人先行者一樣,依賴基本相同的食物資源。末次冰期後期階段的氣候和生態條件與冰川初期並無顯著差異;在可用資源總量及其分布上,人類社群會麵臨基本相同的經濟機遇。這些資源的潛在價值的重要性,對於那些組織得當、裝備精良並且有能力對其加以利用的人群自不待言。大量密集成群的馴鹿、野馬、野牛和猛獁,遊**於歐洲中緯度開闊的凍原和幹草原地帶,為人群提供了一個極其豐富且可靠的資源庫。這些人群必須掌握攔截和殺死這些獸群所需的技術,而且(也許更重要)具備以集中、協調的方式狩獵這些獸群所必需的社會組織和整合程度。
正是在這種協調和組織狩獵活動中,舊石器時代晚期的人群似乎已經顯示出超越舊石器時代初期人群生存活動的重大進步。正如克萊夫·甘布爾在前一章所論述的,關於歐洲的尼安德特人實際上在多大程度上可以被視為完全意義上的有組織的狩獵者,仍然存在很多爭論。特別是劉易斯·賓福德(Lewis Binford),他認為,尼安德特人與舊石器時代初期人類一樣,可能主要扮演拾荒者的角色,主要利用被肉食動物,譬如鬣狗或狼殺死的動物殘骸。這些解釋仍然極具爭議性,菲利普·蔡斯(Philip Chase)等人提出了針鋒相對的觀點,認為在舊石器時代中期遺址發現的大多數動物物種幾乎肯定都是故意狩獵的結果:尼安德特人可能主要是將小型動物驅趕跳下懸崖或類似的天然障礙物。即便如此,仍有清晰的跡象表明,與舊石器時代晚期人群相比,舊石器時代中期人群的整體狩獵策略至少在一些重要方麵組織性較差,繼而導致效率較低,內部協調程度也比較差。
從舊石器時代晚期遺址中出土的許多動物種類表明一個明顯的特征:當時人們對特定物種的鎖定。所有的獵人必然都是機會主義者,在歐洲不同地區,為這些高度專業化的狩獵活動所選擇的特定動物種類各不相同。在西歐凍原地帶中,大量被捕獵的動物似乎是馴鹿或(在某些情況下)野馬。然而,在往東的中歐和東歐,捕獵重點往往轉移到其他更適應幹草原的物種,如草原野牛、野驢,某些情況下為猛獁象。再往南,在樹木叢生的歐洲南部和地中海沿岸地區,捕獵重點通常是馬鹿,加上(多山地區的)野生山羊或岩羚羊等物種。然而,所有或者大部分的遺址表明,狩獵活動的中心聚焦於這些主要獵物中的單一品種。
在法國西南部典型的佩裏戈爾(Perigord)地區的各種洞穴和岩棚遺址中,可以看到這種狩獵活動高度專業化的一些最明顯的證據。在這些遺址中不難發現,馴鹿占舊石器時代晚期地層動物群總數的90%以上,在某些情況下甚至高達99%。正如有些情況顯示的,馴鹿出現的壓倒性頻率絕不局限於舊石器時代晚期末期階段;通過幾個遺址,比如,阿布利-帕陶德(Abri Pataud)遺址、格拉維特岩棚(La Gravette)遺址和皮亞傑(Le Piage)遺址最早的一些奧瑞納文化地層,最早可以追溯到距今3.2萬年至3.5萬年前。至少在這個地區,相比同一地區大量舊石器時代中期遺址的任意一處,舊石器時代晚期的人群毫無疑問地對特定物種實行了一種更具選擇性的專業化模式。即使莫斯特遺址顯示出馴鹿占比已經出現明顯優勢,但其出現的總體頻率也很少超過70%~80%,而且總是伴有各種各樣的其他物種(馬、野牛、馬鹿等),這清楚地反映了尼安德特人更廣泛和“不拘一格”的動物種群利用模式。然而這些數據也可以解釋為,舊石器時代中期的人群似乎在這個特定的環境中扮演了更“廣義”的覓食者角色。
其他幾個方麵的證據,似乎證明了在舊石器時代晚期這種對動物資源進行更具選擇性和專業化利用轉變的一般模式。例如,在歐洲的一些地區,可以看到舊石器時代晚期遺址主要集中在某些特定地點,或者特定河穀——這些地方顯然是一種或多種獵物的主要遷徙路線。在法國西南部地區,韋澤爾河穀和多爾多涅河穀幾乎肯定起到了這種作用,這裏是馴鹿季節性遷徙的必經之地,馴鹿每年都從中央高原高處的夏季草場遷向大西洋濱海平原地勢較低的冬季草場。值得注意的是,正是這些地區擁有迄今為止密度最高的舊石器時代晚期遺址,這反映了對馴鹿資源最專業化的利用水平。中歐和東歐地區,例如在德國南部的萊茵河穀和多瑙河上遊的山穀,以及俄羅斯南部的頓河和德涅斯特河穀沿線,似乎明顯存在著類似的密集遺址。所有這些密集程度似乎反映了舊石器時代晚期人群對特定動物物種的高度關注,也許更重要的是,舊石器時代晚期狩獵者擁有預測這些動物群沿著主要遷徙路線活動的能力。舊石器時代中期的遺址往往不是明確集中在這些地區,而是更廣泛地分布在廣闊的可用棲息地。
如上文所述,這種如此強烈關注特定種類獵物利用的趨勢,可能也部分地反映了舊石器時代晚期人群對動物活動準確預測的能力,而且通過這種預測準確地將主要定居點建設在動物遷徙的主要路線上。這很可能表明,在舊石器時代晚期社會中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交流模式,以及他們對本地環境中季節和生態情況的詳盡認識。但毫無疑問,嚴重依靠特定種類獵物的趨勢也反映了舊石器時代晚期人群的內部社會組織,以及他們以高度整合和協調的方式來組織利用遷徙動物群的能力。這種內部組織的一個映象,也許反映在許多舊石器時代晚期人群控製的巨大領地麵積上,它清楚地表明了相對大型的多個人類家庭群體的聚集。與上麵情況相似,我們再次發現證實這些大型聚居地存在的很多例子,從法國南部的一些大型岩棚遺址,如勞格裏-豪特岩棚(Laugerie Haute)遺址、阿布利-帕陶德(Abri Pataud)遺址、洛塞爾(Laussel)洞穴遺址和拉馬德萊娜(La Madeleine)岩棚遺址,到諸如前捷克斯洛伐克的帕夫洛夫(Pavlov)和多爾尼-維斯托尼斯(Dolni vestonice)露天遺址、奧地利的維倫多夫(Willendorf)遺址,以及俄羅斯南部的科斯瓊基(Kostenki)遺址上一些麵積更大或者同樣廣闊的露天定居點。多年來圍繞著這些麵積巨大的遺址產生的主要疑問是,它們是否真實地反映了大規模人群共居行為?或者僅僅是由規模小得多的人群在同一遺址反複使用的“日常重複”?然而,在許多這樣的舊石器時代晚期遺址中保存內部結構和布局的總體狀況,例如,在爐膛、鋪砌區域、儲藏洞的分布格局,以及特殊意義的棚屋或其他生活建築物方麵,似乎毫無疑問地表明,在許多情況下,它們確曾被相對較大的社會群體使用過,居住者的數量即使沒有數百,至少也有數十人。撇開這些答案模糊的問題不談,在任何情況下,這都與保留在同一地區的大多數舊石器時代中期的居住模式存在明顯差異。與那些在多數舊石器時代晚期遺址中的遺存相比較,譬如勞格裏-豪特岩棚遺址、阿布利-帕陶德遺址和拉馬德萊娜岩棚遺址;在歐洲西南部的各種洞穴和岩棚遺址中,無論是其總麵積,還是堆積如山的岩屑,都很難提供任何可以證明其被使用過的遺物。總體而言,似乎毫無疑問的是,舊石器時代晚期人群的各個社會層麵的發展狀況,在許多情況下確實大大超過了那些同一地區舊石器時代早期和中期人群。
最後,對舊石器時代中晚期之間經濟和社會形態的總體變化進行的任何評估,都必須考慮到人口總密度大幅度增加的證據,這至少與從舊石器時代中期到晚期的過渡相一致。此外,在這方麵,當然必須慎重對待考古證據,而且我們必須要始終考慮到舊石器時代初期遺址所遭受到的各種破壞的可能性要高於舊石器時代末期。然而即使考慮到這一點,我們也很難忽略有據可查的一些地區的舊石器時代中期和晚期遺址總數的差異。例如,在法國西南部被充分勘探的地區,有被使用痕跡的洞穴和岩棚遺址,其中大部分明顯具有舊石器時代晚期遺存,至少是舊石器時代中期的4倍或5倍。如果我們回想起舊石器時代晚期持續時間還不到舊石器時代中期的一半,那麽這種對比就更加明顯了——這意味著舊石器時代晚期遺址(每單位時間)的形成速度至少比其前一個時期高出10倍。在中歐坎塔布裏和俄羅斯南部平原,舊石器時代中晚期遺址總數上的類似對比已經有據可查。考慮到所有可能的注意事項,這些數字隻能表明歐洲許多地區的人口總密度有了大幅度增加,這與從舊石器時代中期向舊石器時代晚期的過渡趨勢大致吻合。
似乎也有同樣明確的跡象表明,在一些生態較為豐富的環境中,人類種群可能一直生活在一個整體密度中,這涉及那些獨立的社會和居住單元相互碰撞中產生的各種形式的“擁擠壓力”。一些學者認為,在人口密度相對較高的情況下,對獨立“社會領域”進行某種明確識別和劃分可能是必要的,以避免相鄰地區的居民之間因獲取特定經濟資源(譬如獵物,甚至原材料供應)而一再發生衝突。社會領域的這些明顯分工和界定,反過來又可以促進個別社會單元出現自我認同的具體形式。例如,這些可能反映在特定人群所製作的某些藝術品或裝飾物中;甚至還可以反映在特殊形製的、更實用的人工製品中,如矛或獵刀。簡而言之,在明確規定的生態領域內人口擁擠的綜合效應很可能導致——或許是在史前第一次——獨特的、有自我意識的“種族”群體的出現。正如之前章節所討論的,目前這似乎為高度多樣化和風格各異的遺物提供了最令人信服和最理性的解釋,這些遺物出現在整個舊石器時代晚期的各個時段:無論是在歐洲的不同地點,還是在整個舊石器時代晚期不同時期的地層中。
然而,即使許多地區的舊石器時代晚期人群被劃分為相對獨立的領土和種族單元,在末次冰期頗為多變和不可預測的生態條件下,這些單元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充當完全獨立、自我維持的單位,這是值得商榷的。當然,眾所周知,以冰緣凍土帶和幹草原為代表的高度專業化生態係統,本質上是不穩定和不可預測的(至少就眼前來說如此),因此易受當地具體資源的有效性和豐富程度的影響——特別是在流動性強、有遷徙習性的資源方麵。例如成群的馴鹿或野馬,特大或長時間的降雪期,偶爾過度放牧或火災造成牧草資源暫時毀壞等。這些都很容易破壞個別動物群的活動和遷移模式。對嚴重依賴單一食物來源的個別高度專業化社會群體來說,這很可能是災難性的。正如甘布爾和其他人所指出的,在這些背景下,為防止這些本地糧食資源短缺期的出現,人類群體與其他社會群體保持某種形式的廣泛聯係幾乎肯定是必不可少的。這種廣泛聯盟體係的一個可能反映,或許可以通過觀察一些廣泛的交易或交換網絡,這些網絡目前在歐洲舊石器時代晚期的許多地區都曾出現過。例如,在西歐和中歐,都有證據表明,在大片地區進行了一些海貝的交易或交換——例如在地中海沿岸和佩裏戈爾地區之間(約250千米),或黑海海岸和唐瓦利之間(約500千米)。從某些高品質類型的燧石或其他原材料的分布圖中,也可以看到類似網絡,例如,波蘭南部的聖十字山和前捷克斯洛伐克西部之間,或者多爾多涅山穀和比利牛斯山脈之間。雖然這種交換網絡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大部分階段的地層中(向後延伸到奧瑞納文化層)都有保存,但甘布爾認為,在末次冰川最大值(距今約1.5萬年至2.5萬年前)期間,這些模式似乎特別明顯,當時經濟資源的不可預測性和相對脆弱程度可能最為嚴重。
在幾頁的篇幅內,很難如實呈現“舊石器時代晚期的藝術”這一龐大主題。最近出現了許多關於這一主題的優秀調查,包括安德烈·勒魯瓦-古爾漢(Andre Leroi-Gourhan)的《西歐史前人類藝術》(The Art of Prehistoric Man in Western Europe),以及保羅·巴恩(Paul Bahn)和讓·韋爾蒂(Jean Vertut)的精美插圖版的《冰河時代的圖景》(Images of the Ice Age)。如前所述,這種藝術在許多方麵都是對舊石器時代晚期文化創造力最令人印象深刻和不朽的見證——無論是就藝術家本身的精湛技巧和審美天賦而言,還是就他們能夠以各種非凡形式傳達高度複雜的象征性信息的能力而論。最終(如果可能的話),相比我們從考古證據的其他任何方麵所獲得的,這種藝術能夠提供更多關於舊石器時代晚期社會的精神和洞察力。
在一開始,我們必須對廣義的“壁畫”藝術(保存於洞穴牆壁上的繪畫和雕刻)和“可移動”藝術(通過考古發掘獲得的小型物品)進行基本區分。與洞穴藝術相比,便攜式藝術的研究所產生的問題較少,因為文物本身可以準確地與其他考古材料相關聯,並且直接與它們所處的整體文化背景相關。如前所述,這些可移動藝術品最顯著的特征之一是,它們幾乎發現於舊石器時代晚期所有階段的地層中,最早可回溯至法國和中歐部分地區最早的奧瑞納文化層,距今約3萬年至3.5萬年前。從德國南部的福格爾赫德(Vogelherd)洞穴遺址、蓋森克洛斯特勒(Geissenklosterle)洞穴遺址和霍倫施泰因-施塔德爾(Hohlenstein-Stadel)洞穴遺址所發現的引人關注的動物和人類小雕刻品,以及法國西南部一係列遺址,如費拉西(La Ferrassie)洞穴遺址、阿布裏-布朗夏爾(Abri Blanchard)岩洞遺址、塞利耶(Abri Cellier)遺址,保存的動物和女性外陰符號的較簡單的輪廓雕刻品,都為這種突然爆發的藝術創造力提供了可觀的見證,它似乎與歐洲中西部地區解剖學意義上的“現代”人類種群首次出現的時間相吻合。
在整個舊石器時代晚期大部分末期階段的地層中,能發現可移動藝術模式的廣泛相似性。從晚期的佩裏戈爾期(Perigordian)和梭魯特期(Solutrian),我們發現了各種動物輪廓的雕飾,例如科隆比耶爾(La Colombiere)遺址、帕帕約奧(Parpallo)遺址;在某些遺址中,例如夏郎德塞(Roc de Sers)岩的梭魯特(Solutrian)文化層,我們還發現了類似的深刻淺浮雕版畫。從中歐和東歐的所謂格拉維特(La Gravettian)遺址,包括多爾尼-維斯托尼斯(Dolni Vestonice)露天遺址、帕夫洛夫(Pavlov)遺址和科斯瓊基(Kostenki)遺址,我們發現了一些小型的動物形雕像——用石頭或象牙雕刻而成,偶爾也有用耐火黏土燒製而成——它們能令人強烈地聯想到那些來自福格爾赫德(Vogelherd)洞穴遺址和蓋森克洛斯特勒(Geissenklosterle)洞穴遺址的早期奧瑞納文化層複原品。然而,這些可移動藝術品的大量增加來自舊石器時代晚期最晚階段的一些時間段,距今大約1.5萬年至1.2萬年前,其中最顯著的來自佛朗哥-坎塔布裏(Franco-Cantabrian)地區一些晚期馬格達林(Magdalenian)文化層,以及德國南部同時期的遺址。從較晚的馬格達林期的一些遺址中複原的主題圖案特別令人印象深刻,它涵蓋了對馴鹿、馬、野生山羊和猛獁象的高度自然主義的描繪,以及對魚類、鳥類、海豹的類似呈現,還有(在少數地方)對人類形態的更多示意。動物圖案可以雕刻在石頭或骨頭碎片上;也可以(比較少見地)立體呈現在相同材料的單個碎片上;或嵌刻在一些較大的骨頭或鹿角工藝品上,譬如投矛器或穿孔的鹿角棒。所有這些“自然主義”的描繪都伴隨著一係列較為神秘的“象征性”圖案,從沿著破碎骨片邊緣的簡單切口線,到點、線和“之”字形的複雜排列。最近圍繞亞曆山大·馬沙克(Alexander Marshack)所發表的論文一直爭論不休,有一種最有趣的可能就是,骨頭和石頭碎片上的刻痕和缺口的這些長短不一的線性排列,其中一些可能代表著某種曆法“符號”係統:它是以某種方式圍繞密切觀察到的月球周期來進行構建的。這些解釋無疑仍然極具爭議性,也許並不像馬沙克的闡釋所表明的那樣容易從文物本身中解讀出來。然而,舊石器時代晚期的群體可能參與了對環境中的月球周期性變化或其他周期性運動軌跡的密切觀測,這種想法本身沒有什麽不可信的,而且正如史蒂文·米森(Steven Mithen)和其他人所提出的,他們可能已經利用這種自然規律知識對整個年度周期內的各種形式的經濟和社會活動進行了規劃。
解釋各種形式的可移動藝術時所涉及的所有猜想,在延伸到對所謂“頂層”或“洞穴藝術”的分析時,就變得更加具有爭議性了。有關洞穴藝術的基本特征至今保存完好。這種藝術形式主要以表現動物為代表,既包括主要的經濟物種,如馴鹿、馬鹿、馬、美洲野牛、歐洲野牛、野生山羊和猛獁,還包括一些(較為罕見的)捕食者物種的代表,如獅子、熊和狼。除了一些非常罕見的例外,比如來自三兄弟洞窟的奇妙的“巫師”圖像,以及派契邁爾(Pech-Merle)洞窟、拉斯科(Lascaux)洞穴遺址和貢巴來爾(Combarelles)洞穴的幾個高度圖式化的人類代表,在記載洞穴藝術的匯編中,明確的人類圖像幾乎沒有。大多數藝術品都隱藏在洞穴深處,往往位於距離入口一千米或更遠的相對難以接近且狹窄的通道中。這種描繪有時由線性刻畫組成,可能是用燧石片或燧石打火器等石器製作的;有時是用鐵赭石(生產從黃色到深栗色的各種顏色),或黑色二氧化錳,或常常是這兩種顏料的混合顏料精心製作的繪畫。這些動物幾乎總是以輪廓形式呈現,而且幾乎都是以單獨個體的形式出現,而不是作為相關的群體或場景(除了一些罕見的例外,譬如馬匹形象的繪畫長廊,以及拉斯科洞穴遺址的一群明顯是正在遊泳的鹿)。除動物圖像外,還經常有各種“簡略”符號的描繪,範圍從人的手背噴繪到純粹抽象的符號,譬如線形的“語言混合體”版畫、三角形或矩形的“蓋形的”圖案,或點和圓的各種蜿蜒排列。這些圖案分布在洞穴的岩壁和天花板上的不同地方,而且往往直接疊加在先前繪畫上,使得個別圖形的輪廓幾乎不可能被破譯。當然,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很難擺脫這樣一種印象,即構成藝術生產的主要動機在於描繪動物的原始行為,而不是為了最終成品的整體視覺或藝術效果。
總體而言,或許有三個特征是明確的:第一,對於潛在假設的範圍幾乎沒有限製,可以援引這些假設來解釋洞穴藝術更深層次的“意義”或“社會—心理”動機;第二,這些解釋目前幾乎都不能以任何非常嚴密或可控的方式對藝術本身的個別細節或更廣泛的背景進行係統測試或評估;第三,考慮到藝術的巨大多樣性和總體空間分布,顯然存在著廣泛的互補解釋空間,整體來看,在整個舊石器時代晚期領域的不同時間和地點,這些解釋可能具有不同程度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