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噩兆

老家夥說,他給那個聯邦政府官員三天時間把兒子們帶回來。但是他沒等那麽久。就在第二天早晨,一個跟我們關係不錯的當地人便騎著馬衝到我們營地裏來,上氣不接下氣地告訴他:“密蘇裏人派了一支部隊,要去燒了你的莊子呢。”那可是布朗家的大本營,老家夥和兒子們在那兒分贓,在那支起一個家,那兒離奧薩沃托米不遠。

老家夥考慮了一會兒。“聯邦政府的人帶著約翰和賈森回來之前,我走不開。”他說,“我已經答應過人家了,我不能兩手空空地回去見他們的老婆。”有幾個兒媳婦因為老家夥慫恿丈夫打仗,為了黑奴差不多死在外頭而心懷怨恨——事實上,鬥爭勝利之前,的確有幾個兒子慘遭殺害。

老家夥轉身對歐文說:“帶著弗雷德、韋納、鮑勃、洋蔥頭還有其他人趕回奧薩沃托米。看看情況,回來報信。但是,把洋蔥頭留在你嫂子瑪莎或者阿黛爾身邊,殺人放火的事,她見得有點兒太多了。別驚動大家。”

“是,父親。”

他又轉向我說:“洋蔥頭,很抱歉,我不能讓你參戰。我知道你是多麽想要為了自己的自由戰鬥,我目睹了你在黑傑克的壯舉——”我想了一通,在那深穀裏的躲槍子兒的時候,除了趴在地上嚇得哇哇叫之外,我可是毫無作為。我看出來,老家夥把那當成了勇敢的表現。老家夥就是這種人。他隻看到他想要看到的東西,因為我心裏很清楚,自己當時嚇破了膽,除非你把叔叔大爺亂喊、縮成一團、嘴裏含著腳指頭也算作勇氣可嘉,否則我在穀裏的表現絲毫稱不上勇氣可嘉。老頭兒不管這套,繼續說著:“雖然你很勇敢,可是我們這裏隻要男人,連鮑勃這樣的也要,所以你最好跟我的朋友阿黛爾一家住在一起,等事情平息下來,然後再準備到北方投奔自由,女孩子家還是在那裏比較安全。”

此時此刻,我真他娘的受夠了這種槍林彈雨哭爹喊娘的生活,受夠了火藥味和血腥味。我尋思著,老家夥和手下那夥人完全有可能一輩子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那我可完蛋了。但是我竭力不讓自己顯出樂得要發瘋的神情:“是,上尉,我尊重您的意願。”

從草原城到奧薩沃托米騎馬得整整一天,歐文決定領著大夥兒走上加州小徑的主幹道,這可有點兒冒險,因為有可能碰上蓄奴分子的巡邏隊,但是歐文急著趕回他爹身邊。再說,即將收留我的阿黛爾一家也不在那條小徑附近,大體上也在去往奧薩沃托米的方向,使得取道小徑的理由更加充分了。起初走得很順。我們騎馬前行,我花了點工夫琢磨,等歐文和老家夥的人馬離開之後,該從哪裏開溜。我得拿上幾件男孩子用的東西留著路上用,還有幾件雜物。但是上路去哪裏呢?去北方?可北方又是什麽呢?那年月,我根本對北方一無所知:是圓是扁,什麽路數,有啥規矩,全都不知道。我一邊尋思著這些事兒,一邊騎馬走在弗雷德身邊,跟他在一起,我總是更有自信,跟弗雷德聊天,隻要半個腦子就夠了,他自己也隻有半個腦子可用,所以是個很不錯的聊天對象,我可以一邊想著自己的心事,一邊跟他聊別的,不管我說什麽,他總是欣然同意。

我們倆在隊伍後麵閑閑地跟著,韋納和歐文打頭陣,鮑勃居中。弗雷德似乎有些提不起精神來。

“我聽歐文說,你現在把字母認全了。”弗雷德說。

“認全了。”我說。我很自豪。

“我尋思著,為什麽我腦子裏一個字母都待不住。”他悶悶不樂地說,“我剛學會,立馬就忘了。所有人都能記得住字母,隻有我不行。我連你都不如。”

“光記住字母,也不濟事。”我說,“我隻念過一本書。就是我從老家夥那裏弄來的《聖經》圖畫書。”

“你能不能給我念念?”

“哎呀,我可願意了。”我說。

我們停下給馬喂水喂料的時候,我掏出書,對弗雷德信口胡謅了幾句。我按自己的理解解釋那些故事,雖然我認識字母,單詞卻沒幾個,所以看不懂的我就天馬行空地編造。我給他念了《約翰福音》,約翰告訴別人耶穌即將來臨,耶穌是多麽偉大啊,約翰連給他提鞋都不配呢。到了我嘴裏,這個故事立馬變得比大象還臃腫,你可曾聽說過,《聖經》裏說過一匹叫作克裏夫的馬穿著拖鞋,拉著馬車直接撞到耶路撒冷城裏?盡管如此,弗雷德豎著耳朵聽我說,卻沒有抬過一次杠、提過一句異議。他覺得挺不錯。“這是我聽過的最夠味兒的《聖經》故事啦。”他說。

我們上馬,順著與橫貫奧薩沃托米的梅裏德辛河交叉的小徑往前走,隊伍離布朗家的營地十分接近,但畢竟還沒有到達。而此時空氣中突然騰起一股煙霧,冒出幾聲喊來。

歐文打馬上前看個究竟,接著便狂奔回來。“密蘇裏人跟一小夥兒廢奴派印第安人打起來了,看著像是這麽回事。也許我們應該趕緊回去把爹接來。”

“不。咱們跟印第安人一起攻打暴亂分子。”韋納說。

“爹吩咐過。”歐文說。

他們倆爭個沒完,韋納說應該跟印第安人一道攻打紅襯衫,歐文說得服從老爹的命令,還是到奧薩沃托米去看看,至少也得回去把老家夥接來再說。“不管咱們去哪兒,紅襯衫都會搶先燒死印第安人,然後挺進到奧薩沃托米。”韋納說。

“咱們有命令,得往前走。”歐文說。

韋納氣得要發瘋,卻不作聲了。他是個頭腦頑固的大塊頭,特別喜歡打架,然而你也別小看他。我們靠近了些,看清了廢奴派印第安人和密蘇裏人在一片開闊地上稀稀拉拉的鬆樹林裏短兵相接。衝突規模並不大,然而保衛家園的印第安人寡不敵眾,韋納探聽了一氣,實在忍不住了。他騎馬衝了上去,在樹林裏矮著身子飛奔。其他人緊隨其後。

歐文皺著眉頭看著。他在馬上扭身說:“弗雷德,你和洋蔥頭繼續趕往奧薩沃托米,等在營地外麵,等我們趕走這幫密蘇裏人。我很快就回來。”說完,他便走了。

還有鮑勃呢,他坐在馬上,望著大夥兒離開。誰也沒跟他說過一句話。於是他掉頭就跑,嘴裏說著:“我走了。”結果竟真的走了。我記得那黑鬼從約翰·布朗老頭兒這裏總共逃走過七次。離開了老頭兒,他從來也沒有獲得過自由。他會一口氣跑到蓄奴分子那裏——也就是密蘇裏州——到那裏尋找自由。這一點我馬上就會說到。

現在隻剩下弗雷德和我坐在偷來的幾匹馬上。弗雷德臉上也露出盼著打仗的神色,布朗家的人特別喜歡痛痛快快的槍戰。可在天父的地盤上,我不情願開槍,也不想跟密蘇裏人開打。我受夠了。於是我為了讓他分心,說:“上帝啊,小丫頭我餓壞了。”

他猛然將注意力轉向我。“哦哦,我給你弄點吃的,小洋蔥頭。”他說,“誰也別想讓我的小洋蔥頭挨餓,你現在正在長身體呢,你需休息,需要吃喝,這樣才能長成個大美妞兒。”他沒有惡意,我也不惱。因為我們兩個都知道他說的到底是什麽意思,雖然這話流露出來的意思可不是恭維。不管怎麽說吧,從不久前他發現我的秘密到現在,他還是頭一次用“大美妞兒”這個詞兒。我暗暗地記下了,很高興在他把我的秘密說漏了嘴之前,終於能從他身邊逃走。

我們順著小徑往北走了約八百米,來到一片密林,在那裏轉上一條廢棄的伐木小路。那裏聽不見交火聲,寂靜而平和。我們跨過一條小溪,伐木小路在對岸繼續向前延伸,而我們把馬兒拴在這裏。弗雷德抽出手槍,拿出毯子和打獵用具——珠子、幹玉米粒、幹紅薯,光是把周身上下的槍卸下來就花了幾分鍾。一切就緒後,他給了我一把鬆鼠槍,自己也拿起一把:“我一般不用這個。”他說,“但是這周圍槍聲太厲害了,用這個不易被人發現,但是咱們得麻利點兒。”

夜晚快到了,可天還沒黑。我們順著小溪走了八百米,弗雷德給我講海狸做窩的習性和留下的痕跡,說:“我到對岸去,從對麵進攻。你從這裏過來,它一聽到你過來,就會往外鑽,然後咱們就在那邊小溪拐彎的地方碰頭,捉它。”

他偷偷鑽到小溪對麵,消失在荊棘從中,而我從另一頭上來。我往會合點剛走到半路,一回頭,卻看見一個白人站在五米開外的地方,手裏拿著一杆步槍。

“你手裏拿著那步槍做什麽,小姐?”他問道。

“不幹什麽,先生。”我說。

“那就把槍放下。”

我乖乖聽話,他走到我身邊,從地上撿起步槍,手裏那支槍還指著我,說:“你主子在哪裏?”

“哦,他在小溪對岸。”

“你嘴裏不會說‘主子’這個詞兒嗎,黑鬼?”

看看,我就是這麽缺少**。我好幾個月沒跟一般的白人共處過,沒被要求叫他們“主子”什麽的。老家夥根本就不允許人家這樣做。但是我很快就糾正過來了。我說:“是,先生。”

“你主子的名字叫什麽?”

我想也沒想就說:“弗雷德。”

“什麽?”

“就叫弗雷德。”

“你管你主子弗雷德就叫‘弗雷德’,還是‘弗雷德主子’,還是‘弗雷德長官’?”

這下我可鑽到死胡同裏了。我本該提荷蘭佬兒的,但是荷蘭佬兒酒館仿佛是那麽遙遠,我一下子蒙了。

“跟我來。”

我們動身鑽進樹林,離開小溪,我步行跟在他身後。我們還沒走出五步,就聽見了弗雷德的喊叫聲。“你去哪?”

那人停住了腳步,轉過身。弗雷德呆呆地站在溪水裏,手裏的鬆鼠槍指著那人的臉。人高馬大的弗雷德看上去的確嚇人,那一臉置人於死地的表情更令人毛骨悚然,況且他離我們還不到十米距離。

“她是你的人?”那人說。

“跟你無關,先生。”

“你是蓄奴派還是廢奴派?”

“你再說一個字兒,我就原地結果了你。把她放開,邁開你的兩隻腳走路。”

嗨,弗雷德本該弄死那人的,可偏偏沒有。那人放了我,一溜煙走了,手裏還攥著我的鬆鼠槍。

弗雷德上了岸說:“咱們離開這條小溪,去找大部隊吧。這裏太危險。大夥兒出發的地方對麵,還有另一條小溪。”

我們回到拴馬的地方,往北騎了約摸半個小時,這次,來到一片開闊地,另一條更寬的溪水處。弗雷德說:“咱們可以在這裏逮住鴨子、野雞什麽的,說不定還能逮住一隻老鷹。天就要黑了,它們最後一次出來覓食。待在這兒別動,洋蔥頭,別出聲。”他下了馬離開,手裏還拿著鬆鼠槍。

我待在原地,看著他在樹林裏鑽來鑽去。他真是個行家,簡直是個草上飛,沒發出半點聲響。他沒走多遠,可能還不到三十米,我仍能看見他的身影穿梭在疏影之間,這時他看出一根直衝雲霄的白樺樹樹枝上有情況。他舉起步槍,打出一顆子彈,一隻大鳥應聲落下。

我們跑上前去,弗雷德臉都白了。那是一隻又肥又美麗的獵物,黑色羽毛,後背上是紅白相間的條紋,長長的嘴巴看上去十分怪異。真是一隻美妙的鳥兒,身上肉很多,大概有半米長,兩隻翅膀張開簡直有一米。這麽大的鳥兒,誰見了都流口水。“好大一隻鷹。”我說,“咱們離開這兒,萬一有人聽見槍聲。”我動手去拿那獵物。

“別碰!”弗雷德說,他的臉色煞白,“那不是老鷹,那是上帝鳥。上帝!”

他頹然坐在地上,整個散了架。“我沒看清楚就打了一槍。你看見了?”他舉起鬆鼠槍,“鬼東西,就一槍。一下就毀了。人還沒鬧清怎麽回事,就犯下罪,罪過連個招呼都不打,就來了,洋蔥頭。《聖經》說的:‘凡有罪的,不得見上帝。他們認不得上帝。’你說耶穌懂不懂我的心?”

我漸漸厭煩了他含含糊糊地嘮叨上帝。我餓了。我本來是要逃避打仗的,結果現在結果一樣糟。我心煩意亂地說:“別發愁了。上帝知道你的心。”

“我得祈禱。”他說,“要是爹,就會這麽做。”

那可不成。天差不多全黑了下來,其他人還沒趕上來,我害怕槍聲招來什麽人。然而白人,或者隨便什麽人,倘若打定了主意要祈禱,你就休想讓他打消念頭。弗雷德跪在地上,跟他爹一樣祈禱,嘴裏嘟嘟囔囔地對上帝傾訴,求上帝幫助這幫助那。說到禱告,他比他爹差遠了,東一句西一句的,毫無連貫性。老家夥祈禱起來猶如滔滔江水,簡直能眼睜睜地看著傾瀉下來,連綿不絕,好像在房子裏順著樓梯從一層爬到另一層,而弗雷德的祈禱好像一件精致的起居室裏亂扔著的步槍和衣服箱子似的。他東一句西一句,神出鬼沒,就這麽嘮叨了一個小時。咱們說話隻用了一分鍾,當時可是浪費了寶貴的一個小時。他嘟囔完了之後,輕輕拾起那隻鳥兒,交給我說:“拿著它,給我爹。他會為它祈禱,求上帝彌補這個錯誤。”

我抓過那鳥兒,與此同時,我們聽見小溪對麵傳來急促的馬蹄聲。弗雷德一蹦多高:“趕緊躲起來!”

我剛鑽進灌木叢——手裏還握著那鳥兒——幾匹馬便衝過小溪,向河岸撲過來,他們衝過灌木叢,來到弗雷德站著的地方。他們朝他撲過去。

無處可逃,我們把馬拴在四百米遠的地方,而敵人從四麵包抄,也就是說,他們無論如何都會發現我們的馬。我趁他們衝向河岸、朝弗雷德撲過去的工夫鑽進灌木叢深處。弗雷德站在那裏,一臉微笑,身上掛著所有的武器,但是他的七連發步槍卻沒有抽出來。他手裏唯一的武器就是那支鬆鼠槍,而且還沒有子彈。

敵人以難以想象的速度衝到河岸上,撲向弗雷德。好像有八個人,個個身穿紅衫,一馬當先的是馬丁牧師,就是弗雷德在老家夥營地裏拿槍指著的那一個。

現在弗雷德傻眼了,但他還沒傻到家。他知道怎麽在樹林裏逃命,而且他整天在野地裏混。可他腦子轉得不快,否則早就抽出他的盒子槍了。弗雷德腦子裏一次隻能想一件事,要不就亂了套。再者說,他也沒能一眼認出牧師來。這下他可慘了。

牧師帶著兩個人左右包抄上去,其他人身上掛滿武器,站在他們後麵。牧師本人的腰帶上掛著兩把鋥亮的槍,槍托都是珍珠的,很可能是從哪個支持過廢奴的死鬼身上奪來的,他身上以前可沒有這玩意兒。

他直接衝到弗雷德身邊,其他人也一哄而上,截住了弗雷德的退路。

但是弗雷德還是沒弄明白怎麽回事。他說:“早上好啊。”他還笑著呢。他就是這種人。

“早上好。”牧師說。

弗雷德的腦子突然就搭上了扣。他的腦袋向一邊歪過去,裏麵好像在飛速運轉著。他用眼睛瞪著牧師。他想弄明白自己認不認識對方。

他說:“我認識你……”說時遲那時快,牧師一言不發地跳上馬,抽出步槍,一槍撂倒了他。弗雷德的胸口炸裂開來,蓋滿了鉛彈和火藥,上帝祝福他,這裏就是他的葬身之處。弗雷德扭了幾下,咽了氣。

“你用槍抵著我,這就是下場,你這蘋果腦袋、巴結黑鬼的盜馬賊。”牧師說。他下馬,解下弗雷德身上的所有武器,轉向其他人:“我弄死了布朗家的一個兒子,”他自豪地說,“而且是老大。”

然後他瞟著周圍的樹林,也就是我藏身的地方。我緊貼著旁邊,一絲一毫也不敢動。他知道我就在附近。

“還有一個騎馬的。”他號叫著,“有兩匹馬。”

就在那時,另一個家夥開口了,一個坐在牧師身後的騎手。“這回你用不著那麽冷血,一槍就打死他。”他說。

馬丁牧師轉身看著他。那就是不久前在樹林裏逮住我的家夥。他手裏還攥著我的鬆鼠槍呢,他一臉不高興的樣子。

“不打死他,後患無窮。”牧師說。

“我們本可以拿他換一個咱們的人。”那家夥說。

“你要換俘虜還是要打仗?”牧師說。

“一個小時之前,在小溪那頭,他本可以一槍結果了我,可他沒那麽做。”那人說。

“他是廢奴分子!”

“就算他是喬治·華盛頓,又關我個鳥屁事。他沒打死你,現在卻成了幹蘿卜。你說過你要找的是偷牛賊和黑鬼小偷。他可不是偷牛賊。他手裏的黑鬼我看也不是別人的。咱們在這裏打的算什麽狗屁仗?”

兩人激烈地爭執起來,幾個人站在那人這方,其他人支持牧師。他們爭了好幾分鍾,最後天全黑了下來。馬丁牧師說:“布朗一發現自己兒子死了,肯定一分鍾都不耽擱。你們想等他來嗎?”這話效果實在是好,大家都不作聲了,他們知道這件事後果十分嚴重。幾個人一句話也沒說,就上了馬。

我趁著黃昏走出開闊地,在越來越濃重的夜色中凝視著我的老朋友,良久。他的臉上清清爽爽,還掛著一絲微笑。我說不清楚是不是他所迷信的上帝鳥取走了他的性命,然而我的心情的確是壞到了家,我的手裏捧著那隻已經僵掉的死鳥,呆立在原地。我尋思著是不是該找個地方,拿一把鐵鍬,把弗雷德和鳥兒埋在一起,然而我打消了這個念頭,決定逃開此地。當時我的腦子裏沒有什麽畢生獻身於自由事業啦,為廢奴運動奮鬥啦,這樣的想法。我慌得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麽。我走投無路了。還要不要跑回荷蘭佬兒酒館把事情說清楚?老實說,我的確動了這個念頭,而且已經行動了起來,畢竟除了老家夥之外,我也隻認識荷蘭佬兒。但是說真的,就這麽穿著女人衣服,稀裏糊塗地跑回去,我思前想後,還是決定不這麽幹。我當下裏想不出辦法,而且照例又覺得身心俱疲。於是我坐在弗雷德身邊,縮成一團,靠著他睡著了,手裏還握著上帝鳥。第二天,老家夥找到我的時候,我們就是這副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