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上帝鳥

我們一路狂奔出城,下了那千人踩、萬人踏的加州小路,直入堪薩斯平原。老家夥一夥原來有三個人,除開他還有兩個年輕牛仔。那兩人騎著兩匹雜色花馬,在前頭狂奔,老家夥和我緊隨其後,騎的是染了色的馬,一隻眼睛藍,一隻眼睛黃。那馬還是荷蘭佬兒的。那老家夥果然是個盜馬賊。

我們打馬狂奔,一連幾個小時不敢歇氣。一塊塊棉花田眼睜睜給我們甩在身後,風馳電掣之中,熱浪抽著我的臉蛋子。堪薩斯地界全是平原,滾燙的土地一眼望不到邊,可是你騎著馬在上麵跑的時候,才發現腳下不是一馬平川。我的屁股蛋子在馬背上可遭了罪,因為我這還是頭一遭騎馬。那馬一路跑上一座小山包,我正覺得再也耐不住的時候,一行人卻已登上一座山坡,戛然停下腳步。那是一片空地,有幾座木棍支起來的三角帳篷倚石牆而立,旁邊篝火尚有些餘燼。老家夥跳下馬,也扶我下馬。

“該給這幾匹馬飲飲水、歇歇腳兒了。咱不能磨蹭,後頭還有追兵。”他盯著我看了一眼,那張老臉擰起兩道眉毛。我瞧出他有幾分愧意,仿佛不該擄了我、不該讓我爹枉死,那眼神兒多少有點兒不尋常,他就這麽著瞧了我好長時間。最後他在那被虱子咬得千瘡百孔的口袋裏翻找起來,半天摸出個外頭包著羽毛的圓疙瘩。他撣撣上頭的土,說:“剛才出的那幾件事,我瞧你也不是滋味兒,但是,以自由的名義,咱們全是正義的戰士,也就是蓄奴製的死對頭。不管你願不願意,你現在也是沒了家,就算你家還有幾個人,這輩子說不定再也見不著了。但是話說回來,你總還是人類大家庭的一分子,到這裏來跟回家也差不多。我看你還是拿著這東西吧,孩子,它代表你得了個自由身,來到了新家庭,加入到我們的隊伍裏,為自由而戰,雖說你是個女孩兒,而且我們一有機會就得讓你走。”

他把那東西遞給我。甭管啥東西,反正我不想要,可他是個惡聲惡氣的白種佬兒,加上他還衝著那玩意兒發了一通感慨,所以我看我還是收下為妥。拿來一看,原來是個洋蔥頭,幹巴巴、灰撲撲,上麵覆了一層羽毛,結了一層蜘蛛網,到處都露著線頭兒,也不知道他口袋裏還有多少這類破爛。那東西比一坨幹驢糞還不如呢。老家夥特別能攢破爛兒,後來那些年我總是看見他從口袋裏源源不斷地掏出些破東爛西,足夠裝滿一隻五加侖的大桶,可老家夥這趟到荷蘭佬兒地盤隻為探探情報,所以還算是輕裝簡從。

我接過那玩意兒攥在手裏,也不知道他想幹啥,心突突直跳,我瞧他是想讓我吃了它。我當然不想吃。但這一場段路走下來,我還真餓了,再說我還是他的俘虜,於是我幹脆一口咬了下去。那東西臭得跟什麽似的,像塊石頭順著我的喉管滾了下去,但是我不由分說,幾秒鍾之內就結果了它。

老家夥整大了眼睛,我頭一次看到他那張老臉上慌了神兒,我覺著這說明他不太高興,但是隨後幾年我就明白了,你可以隨便理解那種表情,你覺得是什麽就是什麽。

“你方才把我的幸運符給吞了。”他嘟囔著,“那東西在我身上足足十四個月,有它在,沒一把刀、一粒子彈近得了我的身。我瞧著主莫不是有意叫我丟了它。《聖經》裏說:‘爾等與我之間,不可有無用之物阻隔。’可就像我這樣敬畏上帝的人,衣兜裏都裝滿了罪過,於我的腦殼中鞭笞不停——還有我兩股之間,實話說了吧,我有二十一個兒子,活了十二個,小洋蔥頭。但是我的好運氣現在跑到你的兩隻耳朵中間去了;你把我的罪惡、我的救贖都吞下了肚,就跟耶穌基督嚼著世人的罪,好讓你我得活一樣,你把我的罪也給吞下了肚。這是個教訓,我上了這把年紀,竟讓那褻瀆之物阻隔了我與萬王之王。”

我根本鬧不清他說了些啥,不過我很快就會知道,約翰·布朗老頭兒生活中的種種遭遇,都能給他扯到“我主”身上去,連蹲茅坑兒也不例外。我幸免於難,沒著了他的道兒,這也算得上是原因之一,按道理說,生養我的老爹不僅是個信徒,還狂熱得要命,我應該順理成章信了才對。但是我算個什麽呢,竟敢跟白人計較這些,更何況那人還剛把我擄了來,我還是把嘴巴閉緊點兒吧。

“既然你給我指明了造物主的路,現在又是我的幸運符,小洋蔥頭,我也得給你帶點兒好運氣,我現在擺脫了這些身外之物,這些魔鬼才玩的把戲。”他在口袋裏又翻了一通,拿出一隻頂針、一條樹根,還有兩個空罐子、三個印第安人的箭頭、一把削蘋果刀、一隻棉子象鼻蟲,還有一把彎刀。他把這些東西塞進一隻袋子遞給我。

“拿著,願它們給你帶來好運,直到你有朝一日遇到那指給你造物主的康莊大道的人,洋蔥頭。因為先知將化作人,化作少年,或是個女孩,就像你這樣的,人人必得那萬能神的智慧,當他們遇到他們自己的先知,帶他們找尋造物主的聖言,他們給那已經預備好了的人示下信號,那其中也包括你,小洋蔥頭。”說完,他又加了一句,“願你在旅途中也遇到另一個小洋蔥頭,讓她做你的幸運符,好讓你擺脫那些個身外的把戲,讓你如同我一樣,成為自由之人。”

說到這裏,他把口袋裏最後一樣東西也掏出來,一片怪模怪樣、黑一道白一道的長條形羽毛,他把羽毛丟到我頭上,塞在我的卷發裏,停了一刻,尋思著,眼睛瞧著。“這是上帝鳥的羽毛。那可是稀罕東西。我把我的稀罕寶貝給你,也不覺得難過。《聖經》裏說:‘拿出自己的寶物,給那需要的人,你便向主的路走近了一步。’秘訣就在這裏了,小洋蔥頭。但是你知道,不應該相信太多異教徒的話,別對那偉大的統治者的言語作過多的解釋。你這裏解釋一下,那裏解釋一下,不知不覺就全是邪惡了。我們既是戰士,屬於那正義、神聖的言語,他老人家也允許我們墮落個一兩回,譬如讓我們弄弄幸運符啦什麽的。但是我們不能蹬鼻子上臉。你明白了?”

我根本鬧不清他說了些個啥,可瞧他那股狠勁兒,我隻能點頭稱是。

他好像挺滿意,把腦袋朝天擺了一擺:“如我們的萬王之王一般教誨子孫,他們便不會離棄。我聆聽你的教誨,哦,威力無邊的神,我感謝你,每時每刻庇護我等。”

我覺得上帝自然是點頭讚成他的,這一番話講出來,老家夥似乎心滿意足,立馬把我拋到了九霄雲外。他轉過身去,從口袋裏扯出一張巨大的帆布地圖。他噔噔噔地踩著靴子走到帆布帳篷旁邊的小屋,一屁股坐在地上,把腦袋埋進那張地圖,再不出聲兒了。他轉念想了一想,又示意我坐在他身旁的地方,我也照做了。

另外兩個騎馬的也跳下馬走過來,看樣子這兩個是那老家夥的兒子,因為差不多跟他一樣醜。走在前麵的膀大腰圓,約二十歲,比荷蘭佬兒高些,光腳差不多一米九。我從來沒見過哪個家夥身上披掛著這麽多家夥,兩把七連發重步槍掛在大腿根旁的皮兜子裏——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這玩意兒。還有一把寬劍、一杆獵鬆鼠的步槍、一把鉛彈獵鹿步槍、一柄鹿刀和一把夏普斯步槍。走起路來身上活像開了個五金鋪。他可真是個凶神哪。後來我得知他的名字叫作弗雷德裏克。另一個家夥個子矮些、壯些,一頭紅發,一條胳膊有點兒殘,年紀也老了不少。他叫歐文。兩人都沒說話,等著老家夥吩咐。

“飲飲馬,給我們撮堆火來。”他說。

兩人馬上著手操持,我在老家夥身邊的小棚子裏坐下。雖說遭了綁,可我真的餓得前胸貼後背了,說句公道話,在約翰·布朗老頭兒手下頭獲得自由的頭幾個小時,跟保持自由之身的最後幾個小時的感覺一樣——自由比當黑奴餓多了。

老家夥坐在帆布帳篷裏,後背抵著牆壁,臉貼著地圖。營地裏空空如也,卻著實繁忙。四處扔著幾把槍、幾件家具。那地方臭烘烘、熱騰騰的,一股怪味招來不少蚊子,它們烏雲似的聚成一團團。其中一團落到我腦袋上,給我叮得不輕。我用手亂拍,招得幾隻老鼠在老家夥身後的石頭縫裏亂竄起來,就在他肩膀上方。有一隻老鼠從石頭縫裏跌下來,恰好跌在老家夥麵前的地圖上。一人一鼠麵麵相覷。對上帝創造出來的每一種生物,老家夥都有辦法對付。後來我有幸親眼見到他如何抱起一隻初生的羊羔兒,溫情脈脈地把它送上屠宰場,我目睹過他隻需要輕拍軟語一番便可馴服一頭烈馬,不費吹灰之力便使那陷在沼澤地快要滅頂的強騾子脫離險境。老家夥小心翼翼地提起那老鼠,輕輕放回岩石縫裏,讓它找兄弟去,那鼠兄鼠弟便老實得跟小狗似的,越過老家夥的肩膀瞧著他觀看地圖。我覺得老鼠兄弟跟我差不多。它們想鬧明白自己在什麽地方呢。於是我開口打聽。

“中溪。”他咕噥了一句,似乎沒心情扯閑話。他對兩個兒子沒好氣地說:“給那孩子弄飯。”

那大個子弗雷德裏克繞過火堆來到我身邊。他身上的家夥什兒太多了,就跟開了樂隊似的。他友善地俯瞰著我說:“你叫什麽名字?”

這還真難住我了,我可沒時間編個女孩名字。

“亨麗埃塔,”老家夥鑽在地圖裏突然說了一句,“是個黑奴,不過現在自由了。”他自豪地說,“從今以後,我要叫她小洋蔥頭。我自有我的道理。”他衝我擠擠眼睛,“這閨女眼睜睜看著她可憐的爹被那惡棍荷蘭佬兒亨利宰了。他真是個渾蛋,我本該一顆子彈結果了他,可當時沒來得及。”

我發覺老家夥隻字沒提自己死裏逃生那回事,可想到我爹死在碎木飛鏢下的慘狀,不禁鼻子一酸,於是我揉揉鼻子,眼淚大顆大顆地落下來。

“行了,行了,小洋蔥頭,”老家夥說,“我們馬上把你安頓好。”他往旁邊一靠,又把手伸到那口袋裏,摸索了一通,拿出另一個小禮物——一條皺皺巴巴、被蟲蛀得不成樣的裙子和一頂軟帽。“這是給我女兒艾倫準備的生日禮物,”他說,“從店裏買的。把它送給你這樣的漂亮丫頭,慶祝你重獲自由,想必她也一定開心。”

我打定主意,再也不跟他打什麽啞謎了,我本來也沒打算吃他口袋裏那顆爛洋蔥,蒼天在上,我也絕不打算穿那件裙子、戴那頂軟帽。天荒地老,海枯石爛,也別想動搖我的決心。可我現在小屁股都要保不住了,雖然我的屁眼兒不大,可畢竟也長在我自己身上,我也愛惜著呢。再說,老家夥可不是個吃素的,而且我還在人家屋簷下。我沒轍了,眼淚又唰唰地淌下來,這下給我得了不少便宜,大夥兒全都對我百依百順,我馬上意識到女孩子家哼哼唧唧地哭鼻子是個好法寶。

“沒事。”老家夥說,“你隻要感謝上帝的慈悲心腸就行了。你不欠我的。”

就這樣,我拿過裙子,心一橫,鑽到樹林子裏把它套在身上。軟帽我弄來弄去總是戴得不對勁兒,可最後還是想辦法扣上了。因為老家夥的兒子閨女全是巨漢,搞得那條裙子直接拖到我的腳麵上。他那幾個閨女,個子最矮的也將近一米八,光著腳就有這麽高,可鄙人的身材隨家父。不管怎麽說,我還是設法把那身披掛招呼到身上,然後鑽出樹林,勉強說:“多謝照顧,老爺。”

“我不是你的老爺,洋蔥頭。”他說,“你跟天上的鳥兒一樣自由。”他轉身朝弗雷德裏克說:“弗雷德[3],牽我的馬,教洋蔥頭騎,敵人說不定很快就趕上來。要打仗了,咱們可不能磨蹭。”

那是我第一次聽到“打仗”這個詞,可當時我腦子裏隻想著怎麽脫身。我真恨不得馬上飛回荷蘭佬兒的酒吧。

弗裏德帶我來到荷蘭佬兒那匹雜毛老馬身邊,扶我坐上去,自己也跨一匹馬,牽著龍頭穩穩地帶著我的馬前行。我們一邊往前走,弗雷德一邊跟我聊著天。他可真能侃。他的年齡比我大一倍,但我看出來他是個半吊子,您要是聽出來我話中有話,就會明白我是說他的腦子不好使,一團糨糊。他嘴裏嘰裏咕嚕,卻什麽也說不出來,因為他老是心神不定,一分鍾也安穩不住。我們就這樣往前走了一陣子,他說個沒完,我卻默默無語,最後他說:“你喜歡莊稼漢嗎?”

“喜歡,老爺。”我說。

“我不是你的老爺,洋蔥頭。”

“知道了,老爺。”我說,我改不了口。

“別管我叫老爺。”

“知道了,老爺。”

“好吧。那我就管你叫小姐。”

“好的,老爺。”

“要是你一直管我叫老爺,我就一直管你叫小姐。”他說。

“好的,老爺。”

我們倆我一句“老爺”他一句“小姐”的,這麽著有好幾分鍾,最後我簡直氣炸了,隻想搬起一塊石頭把他的腦袋砸開花,可他是白人,我又不是,於是我禁不住又哭起來。

一見我淌眼淚,弗雷德擰起眉頭。他勒住馬說:“我很抱歉,亨麗埃塔。當我沒說好嗎?”

我們不再爭辯,緩步繼續向前。沿著小溪走了大概八百米光景,棉花地便到了盡頭。空地和棉花地的交界處是一堆石頭和一大片樹林。我們下了馬,弗雷德朝四下裏看看。“咱們先把馬放在這兒。”他說。

我瞅準一個逃跑的機會。我一心琢磨著脫身之計,便說:“我得上茅房,可是人家是姑娘,得背著人。”睜著眼說自己是姑娘,我簡直要噎住了,可那光景,說謊是我的家常便飯。說白了,蓄奴那會兒,黑鬼們個個是說謊精,不管男奴女奴,哪個敢跟主子掏心窩子呢。我們黑人這一輩子全靠裝樣子,隻有鋸木頭的黑奴不用說話,所以活得最長。我可不打算告訴他咱是男兒身。但是,我主上帝光芒普照,底下不管哪個——別管黑白男女——都得上茅房,我實在是憋不住了。弗雷德的腦袋笨得跟糨糊差不多,我又看到了一個脫身的機會。

“閨女家的確得背著人,小洋蔥頭。”他邊說邊把兩匹馬拴在一根低垂的樹枝上。

“但願你說話算數。”我說,我見過新英格蘭來的白種女人這麽說來著,她們把馬車停在荷蘭佬兒的酒館前,自己進去方便,出來的時候嗵地一摔門,嘴裏吭吭地咳嗽,頭發甩得跟炸培根似的,因為那股頭油味兒真能把奶酪都凝固住。

“當然了。”弗雷德說,往旁邊退了一步,我便鑽到附近一棵樹後方便。弗雷德為了表示自己沒有歹意,走到足足三十米開外,背對著我盯著那些樹木傻笑,我後來跟他打了幾年交道,才發現他這個人真是不錯。

我蹲在一棵樹後撒了尿,突然就往外躥。我簡直飛了起來。我跳上荷蘭佬兒的雜毛馬,使勁兒踹馬肚子,那馬兒應該知道回家的路吧。

問題是,那畜生卻不認得我。一路拽著馬韁繩的是弗雷德,我一跳上馬背,那畜生立刻覺出背上那人不會騎馬。馬兒撅起兩蹄,往前猛衝,好像要帶著我飛上天。我給扔到半空,腦袋撞到石頭上,失去了知覺。

醒過來的時候,弗雷德正站在我身旁,臉上也沒了傻笑。我摔了那一下,裙子翻到腦袋上,新帽子也甩到背後去了。應該補充一句,我小時候從來不知道內衣為何物,我可是在酒館子裏長大的,身邊全是社會渣滓、幹粗活的,要不就是打手。這下我的**可是一覽無餘了。我忙不迭把裙子拽到腳踝處,坐起身來。

弗雷德一臉茫然。感謝上帝,他的腦子不夠用,一團糨糊。他的機靈勁兒大概是滑到九霄雲外去了。他問:“你是娘們兒?”

“什麽嘛,你要非問不可,”我說,“我也不知道。”

弗雷德眨眨眼,慢吞吞地說:“爹說我不是抽屜裏最快的那把刀,人家說什麽我都信。”

“我也一樣。”我說。

“咱們回家去的時候,也許我們可以問問我爹。”

“問啥?”

“問你是不是娘們兒。”

“換我可不問這個,”我立馬說道,“他操心的事夠多了,還有打仗什麽的。”

弗雷德考慮了一會兒。“你說得對。還有啊,我爹可不那麽容易被人騙。《聖經》是怎麽說娘們兒來著?”

“我可不知道。我不認得字。”我說。

他開懷大笑。“我也不認得字!”他樂開了花,“我家裏好多兄弟姐妹,隻有我不會那把式。”看到我跟他一樣蠢,他似乎很開心。他說:“跟我來。給你看點東西。”

我們撇下馬兒,我隨著他走到茂密的樹叢中。走了幾步後,他豎起手指要我別出聲,我們便悄悄向前爬去。爬過一叢灌木後,來到開闊地,弗雷德突然停住了腳步。他隻是悄悄地站著,好像在聽。我聽到一陣啪啪聲。我們繼續前進,最後弗雷德給我看他想給我看的東西。

一根粗大的白樺樹頂上,有一隻啄木鳥正篤篤地敲著。那鳥兒真是個大家夥,黑白兩色,還有一圈紅色。

“見過嗎?”他問。

“我分不清什麽鳥兒是什麽鳥兒。”

弗雷德抬眼盯著鳥兒。“他們管那個叫作上帝鳥,”他說,“因為漂亮,人們一見就會說:‘上帝啊。’”

他觀察那鳥兒。那傻東西差不多把他給迷昏了,我真想掙開他跑路,可他離我又太近。“我呀,什麽鳥都能抓住,下套兒也行,”他說,“但是那種鳥兒……那可不是個天使。人家說上帝鳥的羽毛能讓人明事理,受用一輩子。我恰好不懂什麽道理,洋蔥頭。記憶力什麽的。”

“那你怎麽不去逮一隻來?”

他不睬我,盯著那粗壯的樹幹,啄木鳥一下一下地啄著。“逮不著。它們怕人。爹說,異教徒那些花裏胡哨的東西都靠不住。”

你猜怎麽著?我口袋裏塞的正是他爹給我的花裏胡哨的玩意兒,還有一根羽毛,看上去好像正是從我們盯著的那種鳥兒身上弄下來的。

我的眼睛覷著逃走的機會,既然他瘋瘋癲癲的,我想不如把他弄得更迷糊一點兒,讓他忘記我是個男兒身,這樣我不就更容易逃走了嘛。我在我的小口袋裏翻了一會兒,掏出他爹給我的那根羽毛,遞給他,把他嚇得屁滾尿流。

“你從哪兒搞到的?”

“這可不能說。不過給你了。”

他給嚇趴下了。問題是,我自己也不知道這東西是不是上帝鳥身上弄下來的。他爹說是,可我不知道他爹嘴裏有幾句真話。那個亡命徒,再說,那年月,白人肚子裏鬼點子多著呢,我自己是個說謊精,看別人自然也一身騷。可是似乎又的確不像個假玩意兒。羽毛是黑色的,略帶點紅色和白色。也許是天使身上的,或者是蜂鳥身上的,我也說不準。管他的,這東西可把弗雷德樂壞了,他想回報我點什麽。“我要給你看點特別的東西。”他說,“跟我來。”

我跟他走回我們的馬,他卸下身上的七連發步槍、劍、槍帶和來複槍,全放在地上。他從褡包裏翻出一張毯子、一把幹玉米粒,還有一根橡木棍子。他說:“咱們不能在這兒開槍,怕敵人聽見。看我的,不費一槍一彈就能打到野雞。”

他帶我來到一個中空的樹墩,在周圍的地上撒上一條直線的玉米粒,一直通到樹墩,還扔了幾顆在樹墩子裏麵,然後選了個不太遠的地方坐下。弗雷德手裏拿著刀,在毯子上剜了兩個窺視孔——一人一個——然後用毯子裹住我們倆。“世界上所有的鳥兒都怕人,”他悄悄說,“可是罩上毯子,你就不是個人了。”

我想說我不管怎麽都不覺得自己像個人,可我還是忍住了。我們就那樣坐在毯子下麵,瞪眼往外看著,過了一會兒我覺著累,便靠在他身上睡著了。

弗雷德一個打挺兒,把我嚇醒了。我從我那個洞裏往外一看,瞧得真切,一隻野雞正湊過來,忘情地吃著弗雷德的玉米粒。那野雞順著幹玉米粒,徑直走進了空心樹幹。它把腦袋往裏一探,弗雷德便折斷了他手裏握著的橡樹枝。那野雞聽到聲音嚇得僵住了,說時遲那時快,弗雷德忽地把毯子蓋在野雞身上,一把攥住雞脖子。

我們如法炮製,又抓了兩隻,然後打道回府。老家夥和歐文正對著地圖爭得不可開交,讓我們用獵物做晚飯。我們在篝火邊烤熟了野雞,我便開始擔心弗雷德那張大嘴巴會不會把他今天的見聞說出來:“弗雷德,你還記得咱們說好的嗎?”

“說好的什麽?”

“沒什麽。”我說,“可是你也許不能告訴別人我給了你什麽東西。”我嘟囔了一句。

他點點頭。“你的禮物讓我明白事理了,洋蔥頭,光是念念那名字,我已經長了點兒心眼。我感激你,絕不告訴任何人。”

我真為他難過,他那顆糨糊腦袋真是空空如也,可他對我又是如此信任,竟不知道我長著男兒身,隨時準備逃跑哩。他爹已經把那羽毛給了我,不讓我告訴別人。我把那羽毛給了他兒子,也告訴他不要說出去。真是該信的不信,不該信的輕信。那年月,白人對黑鬼說的話比他們之間互相說的還多,因為他們知道,黑鬼什麽也不會,隻會說“嗯哼”,要不就是“嗯”,然後就該幹什麽幹什麽去了。這給了我一種感覺,白人可以隨便耍弄。黑人總是比白人先走兩步棋,他們考慮到每一種可能性,確保每句謊話都讓白人稱心如意。白人一般都是傻瓜蛋,我就是這麽想的,我覺得弗雷德也是那類人。

然而我想錯了,弗雷德的腦子沒有完全壞掉。他爹的腦子也沒壞。鄙人拿別人當傻瓜,豈料自己才是頭號笨蛋。你一對別人指手畫腳,就會出這種事。錯把地獄當天堂,早晚醒悟悔斷腸。